13.1 学会依法维权 依法理性维权 学案 高教版(2023)中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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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学会依法维权 依法理性维权 学案 高教版(2023)中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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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课 学会依法维权 逐字稿
第一课时 依法理性维权
一、教师开场:一个“炸裂”的真实故事
老师:同学们,今天上课前,我想请大家先看一个视频【贪小便宜栽大跟头 190元榴莲“仅退款”买家被行拘了】
教师:视频内容:——程先生在电商平台卖榴莲。一天,一个买家下单了一个190块钱的榴莲。收货之后,买家马上给客服发了一张照片:榴莲变质。然后买家申请“仅退款”——注意是“仅退款”,不退货,只退钱。从买家发消息到退款成功,只用了5分钟。程先生还没反应过来,190块钱已经从账户里被划走了。
老师(停顿,环视):程先生做水果生意很多年,他一看那张照片就觉得不对劲:自己的榴莲都是当天打包、冷链发货,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烂成那样。他试着跟买家沟通,结果对方直接开骂,客服小姑娘被骂得直哭。
程先生越想越气,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觉得“疯了”的决定:自己开车去外地找证据。他到了买家所在的城市,在买家小区的垃圾桶里翻找,居然真的找到了那个榴莲的包装和外壳——证明买家拍的照片根本不是程先生卖的榴莲,而是调包或者从别处拿来的坏榴莲。
程先生拿着证据去报警,警方立案调查,最后认定买家虚构事实、伪造证据,依法对他进行了行政拘留。
后来律师还说了:这种恶意“仅退款”属于民事欺诈,商家可以要求买家赔偿交通费、律师费这些维权成本。
老师(语气转为严肃):
同学们,这个故事里有两个主角:一个是恶意“仅退款”的买家,另一个是硬核跨省取证的商家。你们觉得,谁在依法维权?谁在违法侵权?
(学生齐声或个别回答:商家在依法维权,买家违法了。)
教师:
对了。这个买家打着“维权”的旗号,其实是在欺诈。而程先生虽然方式很“硬核”,但他每一步都走在法律允许的边界内——取证、报警、走法律程序。
那么问题来了:那么,我们当代中职生,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做?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违法、不费力? 我们能不能既不像那个买家那样恶意违法,也不像程先生那样需要开车1600公里那么辛苦?
今天这节课,我们就来系统学习:依法理性维权——非诉讼方式与诉讼方式的选择与运用。
(板书课题,同时PPT显示课题和本课学习目标)
先行调查
教师:
在上新课之前,我们先做一个小调查。请大家闭上眼睛,我提问,你们用手指比数字回答——1表示“完全不知道”,2表示“听说过但不清楚”,3表示“很清楚”。
(教师依次提问,学生闭眼比划,教师用目光快速统计)
“你知道12315是什么电话吗?”
“你知道如果公司欠薪,应该先去劳动监察大队还是直接去法院?”
“你知道打官司第一步要写什么文书吗?”
老师(睁眼,轻松地):
好,可以睁眼了。看来大部分同学对维权途径有一定了解,但还不够系统。没关系,这节课学完,你们都能成为“维权小专家”。
三、新闻案例再聚焦:两个思考题
老师(PPT再次展示榴莲案的关键画面):
我们回到榴莲案,请大家写下两个问题的答案,30秒时间
问题1:那个恶意“仅退款”的买家,除了被行政拘留,还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问题2:如果你是程先生,在出发跨省之前,有没有更简单、更省力的合法维权方法?请写出至少2种。
老师(过渡):
大家分享了很多有意思的答案。有人说买家还要赔钱,有人说可以找平台投诉,有人说可以直接报警。这些到底对不对?能不能操作?
别着急,今天我们就一层层把这些答案“拆开”来看。首先,我们从最基础的非诉讼方式讲起。
模块一:非诉讼方式维权——你身边的“维权快车道”
一、教材案例导入:小韩手机爆炸
老师(翻到PPT的“阅读与思考”页面):
我们先看教材上的一个经典案例。
小韩以3000元的价格从某电器商城购买了一款手机。使用没多久,手机在正常充电时,突然爆炸起火。
教师:
第一个问题:小韩的损失应该由电器商城还是手机厂家赔偿?
(请一位学生回答)
学生:都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教师:
完全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也就是说,小韩可以二选一,或者一起告。
那么第二个问题:小韩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就是我们要重点讲的内容。
二、非诉讼方式四大天王
老师(PPT展示分别对应四种非诉讼方式):
不通过法院打官司,我们有哪些选择?我称之为非诉讼维权的“四大天王”。
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权利的途径有多种。我们既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也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手段来解决纠纷。与诉讼相比,非诉讼手段维权更简单便捷。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首先尝试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维护权利。
(教师在黑板上画出一个放射状思维导图,中心写“非诉讼方式”,向外延伸四条线)
1. 和解(私下自主和解)
教师:第一种,也是最基础、最便捷的一种——协商和解。大家记好定义:和解,是指民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平等协商、互相妥协友好解决纠纷,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文明理性的前提下,面对面自主沟通、交流,理清纠纷的事实、划分责任归属,自主达成一致的解决意见,签订简易的口头或者书面和解协议,自行化解矛盾纠纷,不用找任何第三方帮忙。
教师:就拿小韩的案例来说,小韩手持购机发票、手机爆炸现场的实拍照片、手部受伤的就医凭证,直接前往电器商城的线下门店,找到门店负责人,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提出自己的赔偿诉求——比如“更换一部全新手机,再补偿我500元医药费”。如果商城负责人认可小韩的诉求,主动道歉、履行赔偿,双方达成一致,签一份简单的和解协议,这件事就解决了,这就是协商和解。
教师:大家记好优缺点,笔记本上做好标注:
优点:对于小韩来说,全程零费用,不用花一分钱;处理速度最快,双方沟通好,当天就能解决;流程最简单,不用准备复杂材料;不伤双方的人际关系,比如小韩和商城协商解决,以后还能继续在这家商城消费。(最快、最省钱、不伤和气)
缺点:没有任何强制约束效力,完全依靠双方的自觉自愿。如果侵权方态度蛮横、拒绝沟通、拒不认错,或者达成和解后又反悔,协商和解这条路就走不通了。比如,小韩找商城协商,商城说“不是我们的问题,不赔偿”,协商就失败了。(如果对方不讲理,就不和你和解)
下面我们来做一道选择
1. 关于“和解”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和解必须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
B. 和解要求一方当事人完全放弃自己的权利
C. 和解是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互相妥协解决纠纷的方式
D. 和解的结果必须形成书面判决书
答案:C
2. 调解
教师:第二种,第三方调解维权。调解,是指民事纠纷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协调下,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主持调解的,既可以是双方都信任的个人,也可以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政府机关等。大家注意,“调解”和“协商”的区别在于:协商是“双方自己谈”,调解是“找第三方帮忙谈”。
教师:当纠纷双方无法自主达成和解意见时,我们可以邀请一个中立、无利益牵扯的第三方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居中调解人,由调解人居中劝说、疏导,帮双方理清事实、宣讲法律常识,劝导双方各退一步,达成统一的调解方案,化解矛盾纠纷。
教师:大家记好三种最常用的调解主体,以后遇到纠纷,知道该找谁:
① 消费者协会调解:遇到消费纠纷,直接拨打12315热线,申请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专门处理网购、线下购物、餐饮消费等各类消费纠纷;
② 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社区、街道、村镇都设有专门的调解办公室,有专业的调解员,处理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小额民事纠纷,比如和邻居吵架、被小区物业侵权,都可以找他们调解;
③ 行业专属调解组织:比如保险纠纷找保险调解中心,餐饮纠纷找餐饮行业协会调解,劳务纠纷找劳务调解组织,针对性更强。
教师: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大家一定要记牢,笔记本上重点标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正式的调解协议书之后,这份调解协议书不具备国家法律强制执行力。
老师(通俗解释,避免学生混淆):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其中一方事后反悔、拒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调解协议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能重新走投诉或者诉讼流程,继续维权。比如,小韩和商城通过消协调解,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商城后来反悔,不赔偿了,小韩不能直接让法院强制执行,只能重新投诉或者起诉。
(板书:调解 ≠ 强制执行)
下面我们来做一道选择
1、根据材料,以下哪个组织或个人不能作为调解的第三方?( )
A. 双方都信任的邻居
B. 人民调解委员会
C. 政府机关
D. 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在判决中)
答案:D(法官判决属于审判,不是调解)
3.仲裁
教师:同学们,我们已经学过和解与调解。这两种方式虽然和气,但结果没有强制力,对方如果不履行,还得去法院。今天我们来学一种比调解更“硬气”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那仲裁跟法院打官司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起看一下
仲裁,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首先来看:商事仲裁是指当发生经济纠纷时,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解决纠纷。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仲裁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家听起来有点抽象没关系,我们一起来看这段普法短视频——【老王的“国际范”仲裁】。
(播放抖音视频:老王外贸生意和国外客户产生合同纠纷,对方要求国外仲裁,维权麻烦、成本极高)
教师:视频里老王做外贸生意,和外国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双方发生合同违约纠纷。
这就是典型的商事经济纠纷,做生意、签合同、买卖货物、合伙分红产生的矛盾,都属于商事纠纷。
那想要走商事仲裁,第一个必备条件:必须事先签订书面仲裁协议。
就像老王和国外客户,合同里提前约定好了争议仲裁方式,双方自愿选择仲裁,法院就不会受理这类纠纷。
商事仲裁和诉讼是二选一,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教师:以前像老王这种跨国外贸纠纷,按照旧规则,只能跑到国外仲裁,路途远、费用高、流程复杂、语言不通,维权特别困难,很多商家只能吃哑巴亏。
而现在新仲裁制度更加国际化,老王不用出国,在国内仲裁委员会就可以处理跨国商事纠纷,省时省力,还能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货物、转移财产,有力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而且我们要知道的是: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具备法律效力,和法院判决书一样,对方不履行,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不能不服裁决就再起诉、再上诉,一次性裁决终局生效,效率非常高。
我们结合老王案例总结商事仲裁特点:
1.前提自愿:双方有书面仲裁协议,没有协议不能仲裁
2.适用纠纷:买卖、外贸、合伙、合同等财产经济纠纷
3.审理特点:不公开审理,保护商业隐私
4.效力特点:一裁终局,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5.全新优势:如今我国仲裁国际化,跨国贸易纠纷不用远赴国外,国内就能公正高效解决,也就是视频里说的“国际范仲裁”
教师: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商事仲裁是做生意、经济合同纠纷用的;
教师:讲完了商事仲裁,咱们重点讲和大家未来息息相关的——劳动争议仲裁!
教材里说:“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这就是劳动争议仲裁。”一般来说,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先给大家讲个真实的例子【场景一】,有个学生小A,毕业去了一家小公司上班,干了3个月,老板一分钱工资没发,还说“你没签合同,告也告不赢”。这时候这个同学该怎么办?直接去法院起诉吗?还是有别的办法?
学生:……(学生回答)
教师:根据刚才的内容来看“一般来说,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咱们刚才说的“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什么意思?就是说,只要是劳动纠纷,不管是不发工资、不交社保、违法辞退,都得先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完了,你对结果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不能跳过仲裁直接告。
咱们来拆解一下这个流程:
第一步:先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步: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开庭审理,作出仲裁裁决。
这里有两种情况:
o情况一:仲裁委员会直接支持了学生的请求,公司要给工资。如果公司不服,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可以,但是要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起诉;如果公司不起诉,裁决书就生效了,学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o情况二:仲裁委员会没受理学生的申请,或者学生对仲裁结果不服,这时候学生才能去法院起诉。
教师:再举个例子,咱们同学小B毕业后去了一家电商公司,老板说“试用期3个月,不签合同,不交社保,干满3个月转正了再补”,结果小B干了2个月,老板说“你不合适,不用来了”,一分钱补偿也不给。这时候小B该怎么做?
(引导学生说流程,教师补充)
教师:对!第一步,收集证据(工牌、考勤记录、和老板的聊天记录、工资条,哪怕是微信转账记录都行),然后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还有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只有仲裁结果出来,不管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小B对结果不满意,才能去法院起诉,不能一开始就去法院。
这里大家一定要记住,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不用交诉讼费,很多同学不知道这一点,觉得“打官司要花钱,我没钱请律师”,其实劳动仲裁不用请律师,自己带着证据去申请就行,仲裁委也有免费的法律援助,大家一定要记住,这是国家给咱们劳动者的维权渠道!
教师:咱们最后来做个小总结,帮大家把这两个仲裁分清楚,别以后遇到纠纷用错了渠道:
对比项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商事纠纷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前提条件 必须有书面仲裁协议 不需要协议,只要是劳动争议就可以申请
程序特点 一裁终局,不能再起诉 仲裁前置,不服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费用 一般需要交仲裁费 免费
(互动环节,现场提问,巩固知识点)
教师:咱们来做个小测试,看看大家听懂了没有:
1.小C和朋友合伙开饭店,签了合伙协议,后来因为分红闹矛盾,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学生:……(学生回答)
教师:要看合伙协议里有没有仲裁条款!如果协议里写了仲裁,就必须先仲裁,不能直接起诉;如果没写,就可以去法院。
2.小D在工厂上班,被机器砸伤了,老板不给医药费,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学生:……(学生回答)
教师:不能!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
4.行政复议维权
教师:第四种,行政复议维权。这种途径是“定向专属”的,专门针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不合理、不公正、不作为行为,大家记好适用场景,不要用错。
教师: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对该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种自我纠错、自我监督活动,没有司法机关介入,不属于司法活动。
通俗来说就是当我们向行政机关(比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公安局)投诉、申请处理纠纷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消极怠慢、拖延处理、处理结果明显不公,或者根本不处理,此时我们就有权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单位,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上级部门重新核查案件、重新公正处理。
教师(举例,贴合学生生活):还是拿小韩的案例来说,小韩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手机商城的质量侵权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敷衍了事,说“这事我们不管”,或者处理结果明显偏向商城,不支持小韩的合理诉求,此时小韩就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上级单位(比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上级部门重新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或者举例:你觉得交警罚你乱停车是冤枉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下列哪个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
A.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自身
B.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C. 当地人民法院
D. 当地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B
解析: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通常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受理。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自身不能充当复议机关(否则等于自己审自己)。
教师:好,考考大家。榴莲案里,程先生在跨省之前,可以尝试哪种非诉讼方式?
(学生回答:找平台投诉、打12315、跟买家协商等)
教师:对!程先生完全应该先向电商平台申诉,要求平台调取买家的历史退款记录——很多恶意“仅退款”的买家是惯犯。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如果这些方式奏效,他就不用开1600公里的车了。所以,非诉讼方式要优先尝试。
模块二:诉讼方式维权——最后的“法律堡垒”
教师:同学们,前面我们学习了和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维权方式。下面我们来学最后一种,也是最正式、最权威的方式——诉讼,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打官司”。那什么是诉讼呢,我们先来看一下它的定义。
教师:诉讼:诉讼俗称“打官司”,指的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处理案件、解决纠纷的专门活动。教师:通俗点说,当两个人或两方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比如欠钱不还、侵权、离婚等),解决不了时,一方把另一方告到法院,由法官作为中立的裁判,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调查事实、分清对错,最后给出一个具有强制力的判决结果。整个过程就是诉讼。
那我们怎样知道自己的诉讼属于哪种类型、由哪个机关管辖、要经历哪些程序。下面我们就一一学习
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最为紧密,在依法维权过程中,一般需由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认定犯罪、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活动,主要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
我们先来看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纠纷的案件的活动。因婚姻、收养继承、人格权、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劳动等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民事权益。
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民生纠纷,比如消费纠纷、劳务纠纷、邻里纠纷、财产纠纷等,最常用的就是民事诉讼——也就是“民告民”,平等主体之间的维权。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民事纠纷:2025年8月,一位消费者于某通过网购花了2000多元买了某款减肥食品,结果发现生产厂家早在十几年前就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而且经鉴定,该食品中含有西布曲明——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于某把网店老板张某告了,法院判决张某承担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一共赔了2万多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3月15日刚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提问:这是什么类型的诉讼?为什么?
答:民事诉讼。因为这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财产纠纷,双方是平等主体,适用民事诉讼法。
(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例如,对于行政处罚等不服,或者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自己权益损失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注意:行政诉讼只能告行政机关,不能告行政人员个人。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行政诉讼:这个案例相当典型。石家庄有一位88岁的印尼归国华侨张向新老人,他和77岁的老伴在栾城区合法建房住了30年,2023年房子被区政府强拆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政府强拆违法,但老两口对赔偿金额不满意,于是再次把区政府告了。到了开庭那天,原告和法官都到了,结果被告席上空无一人——栾城区政府居然“忘了”出庭!法官当庭打电话追问,得到一句“忘了”。法院最终依法作出缺席审判。
提问:这是什么类型的诉讼?老人告的是什么机关?
答:行政诉讼,也就是“民告官”。告的是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三)刑事诉讼
这是国家主动追究犯罪的活动。一般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也有少数案件可以由被害人自己提起自诉。目的是认定犯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比如判刑、罚金等。
例如我们视频中的案例一样,播放视频【男子恶意仅退款2700多次流水超千万】
该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先由相关部门侦查取证,再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刑罚,以此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就是典型的刑事诉讼流程。
阅读与思考:区分三类诉讼
请大家看屏幕上的材料,开头有一个“阅读与思考”,里面举了四个例子。我们先来一起分析一下,这四个例子分别对应哪一类诉讼。
第一个例子:小杨在上学途中被电动车撞伤,向肇事者提起诉讼。
提问:小杨和肇事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学生回答:是侵权关系,一个普通人和另一个普通人。
教师:对,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涉及人身伤害赔偿。所以小杨提起的是民事诉讼。
第二个例子:陶某从事网络诈骗活动,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教师:关键词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说明陶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国家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是刑事诉讼。
第三个例子:小朱被公司辞退,因对经济补偿不满提起诉讼。
教师:劳动者和公司之间因经济补偿发生纠纷,属于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本质上也是民事纠纷。所以这是民事诉讼。注意:劳动争议一般要先仲裁,但这里直接说“提起诉讼”,可以理解为仲裁之后不服再起诉。
第四个例子:小范因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不服提起诉讼。
教师:市场监管部门是行政机关,小范告的是政府机关,也就是“民告官”。这是行政诉讼。
(四)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
教师: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前者解决第审案件应该由哪一个级别的法院受理的问题,后者解决第一审案件应同一级别中哪一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级别管辖一般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社会影响大小进行划分,普通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重大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地域管辖一般灌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教师:课本里的管辖,说白了就是“打官司该找哪个法院?”,它分两步解决问题:
【第一部分:级别管辖——“找哪一层级的法院?”】
教师:首先是级别管辖,课本里说:“前者解决第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一个级别的法院受理的问题”。
级别管辖:找“哪一层级”的法院
啥叫“级别”?咱们国家的法院,从低到高分4层: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级别管辖,就是根据你案子的“复杂程度、社会影响大小”,给你分配到对应的法院。
法院级别 管辖权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 大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 重大涉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我给大家打个比方:
你在小卖部买了瓶过期饮料,老板不退钱,这种小纠纷,就像“普通感冒”,直接找基层人民法院(也就是咱们说的区/县法院)就行,课本里也说了:“普通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要是你遇到了金额特别大的合同诈骗,或者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案子,这种就像“疑难大病”,基层法院hold不住,就得去中级人民法院,甚至更高级别的法院,也就是课本里说的“重大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互动小提问,巩固知识点)
教师:咱们来个小测试,大家判断一下:
1.同学A和室友因为借了500块钱不还闹矛盾,要打官司,该找哪个法院?
学生:基层人民法院!
教师:对!金额小、事实清楚,属于普通案件,基层法院就够了。
2.同学B的公司被对方骗了500万货款,对方还涉及跨国犯罪,这种案子该找哪个法院?
学生:中级人民法院!
教师:没错,金额大、影响大,属于重大案件,基层法院受理不了,得往上走。
【第二部分:地域管辖——“找哪个地方的法院?”】
教师:解决了“找哪一层级”的问题,咱们再解决“找哪个地方”的问题,也就是地域管辖。课本里说:“后者解决第一审案件应由同一级别中哪一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
啥意思?比如刚才那个欠500块的案子,都属于基层法院,那你是去你家的法院,还是去被告的法院?
课本里直接给了核心原则:地域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给大家翻译成大白话:“你告谁,就去谁的地盘告!”
教师:再举个例子,大家就懂了:
同学小C,老家在保定,去石家庄上大学,被老家的同学小D借了3000块钱,小D赖着不还。小C要告小D,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
学生:保定的法院!
教师:完全正确!因为被告小D的所在地是保定,所以小C要去保定的基层法院起诉,这就是“原告就被告”。
教师:这里要提醒大家,很多同学会觉得“我在哪,就去哪的法院告”,其实不是的,法律规定的是“原告就被告”,目的是防止原告随便选法院,让被告来回跑,保证双方公平。除非是被告在国外、或者被告被关起来了这种特殊情况,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咱们先把基础规则记牢就行。
师:同学们,咱们今天讲的管辖,其实就是打官司的“第一步——找对门”。
很多同学以后遇到纠纷,第一反应是“我随便找个法院告他就行”,但如果找错了法院,人家根本不受理,白跑一趟,还耽误时间。咱们学这个知识点,不是让大家以后天天打官司,而是让大家知道,遇到纠纷的时候,先搞清楚“该去哪告”,用法律的规则保护自己,少走弯路。
咱们国家的法院,不管是基层的还是高级的,不管是保定的还是唐山的,都是依法办事的,只要你占理,找对了法院,你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保护。
四、诉讼的基本程序
大家看材料里的“民事诉讼流程示意图”:
确定被告 → 确定诉讼请求 → 选择管辖法院 → 起诉 → 受理 → 一审 → 一审裁判生效 或者 上诉 → 二审法院审理 → 终审裁判生效
我给大家梳理一下:
第一步:起诉
当事人写好起诉状,说明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重点提示:起诉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如果被告是1个人,你要交2份起诉状(法院一份,被告一份);如果被告是2个人,交3份。
(板书:起诉状份数 = 被告人数 + 1)
第二步:受理
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就立案。一旦立案,诉讼正式开始。法院收到起诉状后,7日内必须作出决定:
符合起诉条件的,立案,案件正式进入法院。
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原告。
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
老师(举例):
小韩去法院起诉商城,法院看了材料说:“你没有鉴定报告,无法证明手机爆炸是质量问题,不予受理。”小韩不服,可以在15天内向中院上诉。
第三步:一审审理
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双方争论法律适用),最后法院作出裁判,也就是判决或裁定。
第四步:上诉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民事判决一般是15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第五步:二审终审
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不能再上诉。当然,如果认为生效裁判有错误,还可以申请再审,但那是特殊情况,我们先不展开。
提问:如果一审判决下来,双方都不上诉,那这个判决什么时候生效?
学生回答:过了上诉期就生效。
教师:对。如果没人上诉,一审裁判就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我们再对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这三个进行一下对比区分。
三类诉讼对比表(学生速记版)
对比项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俗称 民告民 国告犯 民告官
解决啥 赔钱、履行合同、分家产 判刑、关进监狱 告政府、撤销罚款
谁告谁 老百姓告老百姓 检察院告罪犯 老百姓告政府
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 检察院举证 政府自己证明自己合法
能不能调解 可以 一般不调解 一般不调解
上诉期(判决) 15天 10天 15天
经典例子 网购假货索赔、欠钱不还 诈骗、盗窃、杀人 不服交警罚单、不服强拆
记忆口诀:
民事:平等主体闹纠纷,谁告谁举是原则。
刑事:国家追犯罪,检察院举证最严格。
行政:民告官要举证倒,政府自证才合法。
下面我们来完成判断题
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 )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地位是平等的。
√ 解析:民事诉讼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2.( )刑事诉讼一律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解析:少数案件(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可以由被害人自诉。
3.( )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需要自己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
√ 解析:这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核心特点。
4.( )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是10天。
× 解析:民事诉讼判决的上诉期是15天。
5.( )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提起民事诉讼。
√ 解析: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除个别情况外)。
6.( )张三被邻居家的狗咬伤,要求邻居赔偿医药费。这属于行政诉讼。
× 解析: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侵权纠纷,属于民事诉讼。
五、完成启思导行
课后请大家完成启思导行,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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