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人民检察院 表格式教学设计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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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人民检察院 表格式教学设计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资源简介

单元教学设计
单元名称 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近国家机构》
单元课程标准解读
一、课标依据 本单元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 年版 2025 年修订)》第四学段(7—9 年级) 相关要求设置,核心依据如下: 课程性质:道德与法治是义务教育阶段思政课,承担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增强制度自信。 课程理念:坚持价值引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立足真实生活,构建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落实政治认同与法治观念培育。 课程内容:第四学段法治教育、国情教育明确要求 —— 认识主要国家机关,理解权力由人民授予、行使必须受法律约束;了解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设置、职权与运行原则;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课程实施:强调以宪法为依据,采用议题式、情境式教学,结合真实案例与时政实践,促进知行合一。 二、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认识我国国家机构的性质、职权与运行逻辑,理解其体现人民意志、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拥护党的领导,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与正确国家观,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主人翁意识、国家意识与民族自豪感,将个人成长融入国家治理与民族复兴。 道德修养:树立正确道德观念,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依托国家机构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廉政建设等实践,培养正义感、责任感与诚信意识,尊重国家权力、遵守法律规定,明辨是非善恶,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养成尊法敬权、知行合一的良好道德品质。 法治观念:掌握国家机构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其职权边界与法治行使原则,理解宪法是国家机构运行的根本遵循;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力受监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认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职、接受监督;培育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知识分析问题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树立坚定法治信仰。 健全人格:正确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培养独立思考与辩证思维,理性看待国家事务与社会现象,形成客观积极的政治认知;学会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悦纳自我、尊重他人,树立正确权力观;在感知国家机构为民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增强安全感、归属感与幸福感,培育规则意识、合作意识与责任意识,塑造健全人格。 责任意识:明晰公民与国家机构的紧密联系,掌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关注国家的发展与治理,增强对国家与社会的责任感,树立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的担当观念;主动关心国家事务、参与法治实践与民主实践,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合法权益,以历史使命感为国家法治建设与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三、学段目标(第四学段 7—9 年级) 了解宪法规定的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性质、产生与地位,理解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掌握各国家机关的核心职权,理解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懂得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监察、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认识党对国家机构的领导,认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 树立权力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运行的观念,懂得监督公权力的重要意义,增强法治意识与国家安全意识。 能够结合生活实际,认识国家机构在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守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提升政治认知与公共参与素养。 四、学业质量描述(第四学段) 能够准确说出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性质、产生方式、相互关系及核心职权,理解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设立、依法运行。 能够结合实例阐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能够理解国家主席、中央军委、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能与意义,认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监督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作用。 能够结合时政与生活案例,分析国家机构履职行为,树立权力受监督、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观念。 能够在思想与行动上认同我国政治制度,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具备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责任与能力。
单元教材分析
(一)单元地位: 本单元 “走近国家机构” 作为 2026 年春季新修订版教材中全新设立的独立单元,由原第六课 “国家机构” 内容拆分整合而成,在全册 “宪法至上 — 权利义务 — 制度支撑 — 机构运转 — 法治升华” 的严密逻辑链条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地位,既承接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的制度框架,又为第五单元 “建设法治中国” 的治理实践提供坚实铺垫,承担着将国家制度落地实施、使抽象公权力具象化的核心功能;其核心地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知识衔接,为学生理解 “制度如何运转” 搭建起国家机构层面的具象支撑,同时为九年级 “国家发展” 内容学习筑牢认知基础;二是素养培育,作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学生政治认同与法治观念的核心载体,助力学生深刻体悟我国国家机构 “为人民服务” 的本质属性;三是课程定位,精准对标2022年版2025年修订课标要求,聚焦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目标,是推进 “大单元教学”“教学评一体化” 理念落地的重要实践单元。 (二)单元整体逻辑架构图: (三)单元教材知识体系内在联系 本单元教材以“国家机构”为核心主线,遵循“总—分—总”的逻辑脉络,知识体系严谨,内在联系紧密,层层递进、环环相扣。首先,教材开篇通过第七课“国家权力机关”奠定本单元的核心基础,明确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核心地位,阐述其组成、职权及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凸显“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核心观点,为后续学习各类国家机构提供总纲。随后,第八课至第十二课分别围绕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展开,逐一介绍各类国家机构的性质、组成、职权及运行原则,形成“分述”的逻辑层次。各类国家机构的介绍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始终围绕“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体现“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且明确各类国家机构均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形成了完整的国家权力运行体系。最后,通过对各类国家机构职权的梳理和相互关系的阐释,引导学生整体把握国家机构的运行逻辑,理解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从“了解单个国家机构”到“把握国家治理体系”的认知提升,构建起“国家权力机关统领各类国家机构、各类国家机构协同配合”的完整知识框架。
单元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正处于自我意识快速发展的阶段,对国家治理、权力运行、公平正义等话题关注度明显提升,渴望了解国家机构如何运转、如何为人民服务,对政务服务、执法司法、社会管理等与自身生活相关的内容兴趣浓厚。通过前序单元学习,学生已初步认识我国国家制度与宪法基本原则,具备一定的政治与法治基础,但对各类国家机构的性质、职权划分和运行原则认识模糊,容易出现概念混淆、职权不清、认为国家机构 “与己无关” 等认知误区。此阶段学生抽象思维能力逐步提升,但仍需借助具体案例、生活化情境理解抽象的政治与法治概念;同时,学生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意识不断增强,面对社会热点、权力监督、维权求助等现实问题时易片面化、情绪化看待,需要通过本单元系统学习,厘清国家机构职权边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与法治观,增强政治认同、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单元目标与重点难点
(一)单元目标: 通过《解码公民的权利保障体系》,让学生掌握公民基本权利的核心内容(人身自由、受教育权、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等),明确权利行使的边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知晓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救济途径,提升权利保护的实践能力。 通过《践行公民基本义务准则》,让学生认识公民基本义务的核心内容(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宪法法律、依法服兵役、维护公共利益等),理解履行义务对个人成长、社会稳定与国家发展的意义,增强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与担当。 通过《读懂权利义务的辩证关系》,让学生深度理解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的法治原则,明确公民既是权利享有者也是义务承担者,能够在具体生活中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践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二)单元重难点: 整体教学重点 1.我国各类国家机构的性质、组成及核心职权,尤其是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的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以及各类国家机构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产生、负责、监督); 3.国家机构行使职权的原则,包括依法行政、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独立行使监察权等; 4.我国国家机构的运行逻辑,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和宪法的根本活动准则地位; 5.区分易混淆的国家机构及职权,如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差异,人民代表大会四大职权的判断。 整体教学难点 1.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逻辑与人民当家作主本质的内在联系,明确国家权力运行的民主性和法治性; 2.准确区分各类国家机构的职权,尤其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四大职权、国家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权边界,避免混淆; 3.理解国家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明确“独立行使”并非“不受监督”; 4.结合生活实际案例,运用本单元知识分析国家机构的行为,提升知识运用能力; 5.理解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的区别,明确不同主体的法治责任,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第19课时:人民检察院 教学设计
课程标准 本课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2025年修订)》第四学段(7—9年级)“法治教育”学习主题内容要求:“认识主要国家机关,理解权力由人民授予、行使必须受法律约束;了解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设置、职权与运行原则”,以及“了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理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课时教材分析 本框是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近国家机构》第十二课《国家司法机关》的第二框,承接人民法院的学习,聚焦人民检察院这一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教材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一是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二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及作用;三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基本要求,包括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人大负责、上下级领导关系等。 本框在本单元中具有重要地位:从知识逻辑看,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共同构成国家司法机关板块,是学生理解“司法公正”的关键一环;从素养培育看,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是培育学生法治观念和政治认同的重要载体;从单元整体看,本框学习有助于学生完整把握“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对人大负责”的国家机构运行逻辑。
学情分析 知识基础: 学生通过前一框已学习人民法院的相关知识,初步了解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职能;通过前面几课学习,已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行政机关等国家机构,对国家机构体系有整体认知,但对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和职能了解较少,容易与监察机关、人民法院的职权混淆。 能力基础: 八年级学生具备一定的信息提取和比较分析能力,能够通过案例材料归纳知识点,但运用法治知识分析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仍需提升。 心理特征: 学生对国家治理、公平正义等话题关注度提升,对跨境追诉、打击犯罪等热点问题兴趣浓厚,乐于通过角色扮演、模拟办案等活动参与课堂探究,但抽象思维能力有限,需借助具体案例和情境化设计帮助理解。
教学重难点 重点: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法律监督职能 难点: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基本要求
核心素养 目标 政治认同: 通过探究跨境电诈案中检察机关的追诉与监督职能,认识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与地位,理解其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安排,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同与自信。 法治观念: 理解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基本要求,认识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守护正义中的作用,树立尊重司法权威、信仰法治的意识和观念。 责任意识: 通过向家人讲解检察公益诉讼案例等活动,增强公民参与法治建设的责任感,自觉做法治中国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导入新课
展示PPT第1-2页,出示封面和问题“境外犯罪,为何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诉?” 引导学生自由发言,激发探究兴趣。 展示第3-4页,明确本课学习主题和总议题。 思考并尝试回答导入问题。
设计意图
以真实跨境追诉案例引发认知冲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自然引入本课主题。
议题一:何以追诉?
播放明家犯罪集团案视频,提出问题链: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为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负责本案的是哪个级别的检察机关?引导学生阅读教材,总结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与组织体系。 观看视频,阅读教材,小组讨论三个问题,明确检察院性质和组织体系。
设计意图
以真实案件视频为情境载体,问题链遵循“感知—理解—归纳”的认知规律:梳理流程建立程序框架,追问公诉原因归向“法律监督机关”性质,引申级别对应四级组织体系,引导学生在解决问题中自主建构知识。
议题二:——何以监督?
展示白家案数据与报道材料,引导学生完成职权对应表格,补充执行监督和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等知识。 阅读材料,小组合作完成表格,理解检察院“全程监督”属性。
设计意图
采用“材料阅读—表格填写—归纳总结”的任务驱动模式,让学生从批捕、公诉、介入侦查等具体工作中抽象出对应职权。补充执行监督等内容,突破“检察院只负责公诉”的认知局限,落实“全程监督”的教学重点
议题三:
展示最高检接受人大监督的材料和挂牌督办报道,引导学生探讨检察院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下级领导关系,辨析“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 阅读材料,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辨析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监督的关系。
设计意图
链接教材P47实现单元知识前后贯通。两则材料对应“对人大负责”与“上下级领导”两条制度要求。设置辨析问题直击“独立行使即不受任何约束”的认知误区,引导学生理解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核心是不受非法干涉,接受人大监督是对人民负责的体现,突破教学难点。
总结升华
播放《人民的正义》视频,总结升华。 观看视频,交流感受。
设计意图
四句排比将本课知识要点转化为意象化表达,视频以权威画面和凝练语言直观呈现检察机关守护人民的使命担当,完成从知识认知到价值认同的教学闭环,落实“坚定制度自信”的核心素养目标。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本课以“何以法治”为总议题,以缅北电诈案为贯穿情境,整体实施效果较好。 一、有效经验 1.一案贯穿,情境完整。 明家案、白家案、挂牌督办各有侧重,共用一个案件群,学生代入感强,避免了情境碎片化。 2.议题递进,逻辑清晰。 “何以追诉→何以监督→何以保障”对应“是什么→怎么做→靠什么保障”的认知规律,层层深入。 3.价值引领到位。 四句排比配以《人民的正义》视频,“虽远必追”让制度自信不再空洞,学生在交流中表达出对法治中国的真切认同。 二、改进方向 1.子议题二表格信息量偏大,部分学生完成较慢,后续可分解为两个递进任务,降低单次处理负荷。 2.子议题三“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人大监督关系”的辨析深度不足,后续可增加微型案例对比,帮助学生直观区分“非法干涉”与“合法监督”。 3.“我是普法宣传员”作业建议在下一课时预留分享环节,形成学习闭环,同时为单元总结课积累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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