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学案(教师版+学生版) 2027年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教材梳理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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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学案(教师版+学生版) 2027年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教材梳理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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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标要求] 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考情回顾]
考点 考题 考情分析
侵权责任 2025·安徽卷T13;2025·山东卷T12;2025·广东卷T17;2023·湖南卷T13;2023·北京卷T17;2023·海南卷T18;2023·河北卷T13 试题往往着眼社会生活的具体案例,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等,提升学生运用必备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观题往往综合考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以及社会争议解决方式
权利界限 2025·河南卷T9;2025·湖北卷T18;2024·黑吉辽卷T14;2024·湖南卷T13;2024·新课标卷T41;2023·山东卷T19;2023·江苏卷T16
[思维导图]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对应学生用书P309]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方式 示例
停止侵害 加害人一直威胁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
排除妨碍 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售车辆
返还财产 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恢复原状 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赔偿损失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
赔礼道歉 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在什么范围内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特别提醒] ①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对财产权的侵害救济以及损害环境需恢复原状。
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仅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③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由侵权行为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
3.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相关规定
一般 情形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因果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其他 情形 过错推定 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项目 过错推定 无过错责任
条件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对行为 人的要求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通俗 理解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推定为有过错)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不管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举例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知识拓展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①情: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理: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③法: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限。
5.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 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适用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纠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纠正: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3.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纠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4.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5.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纠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考向一 诉讼时效
(2025·安徽卷)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②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2023年12月发现乙公司侵权行为,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
[答案] A
考向二 侵权责任
(2025·山东卷)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动物致害,无论饲养人李某是否有过错,张某都可以向李某追责,①正确。王某故意驱赶狗致车辆受损,构成侵权,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②正确。张某擅自发布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和监控视频,可能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而不是肖像权和名誉权,③错误。在民事诉讼中,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错误。
[答案] A
“追偿权”
追偿权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一方因合法履行了本应由他人承担的债务或责任后,依法向该责任主体请求偿还或补偿的权利。其目的在于确保“实际担责者”最终由“应担责者”承担,维护公平与利益平衡。回答1~2题。
1.某玩具公司生产的儿童塑料滑梯因支架焊接不牢,7岁儿童小周在玩耍时滑梯倒塌致右臂骨折。小周家长发现该产品未标注安全警示标志,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玩具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5万元。经查,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陈某和刘某各持股50%,公司资产已资不抵债。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和刘某应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②小周家长若无法证明玩具公司存在过错,则无权获得赔偿 ③玩具公司因产品缺陷损害消费者权益,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小周家长可向经营该滑梯的商场主张赔偿,商场赔偿后有权向玩具公司追偿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产品缺陷致损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生产者需赔偿,③正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消费者可向销售者索赔,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④正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则上不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情形(题干未提及),①排除。产品责任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无需证明生产者过错,②错误。
答案 B
2.张某是某物流公司注册骑手,接受该物流公司指派的订单配送任务,并由该公司发放工资。某物流公司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雇主责任险,含“配送人员意外险及个人责任险”,雇员名称为张某。张某通过某订餐平台接单,驾驶电动自行车送餐途中,与陈某意外发生碰撞致陈某骨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①陈某不能以人身权受到侵害为由申请仲裁,但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张某因过错造成陈某身体损害,某保险公司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某保险公司应全面履行保单约定,可以向陈某赔偿保险金 ④某物流公司向陈某做出赔偿后,有权向张某追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人身权受侵害属于侵权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仲裁主要解决劳动争议),陈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①正确。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合同责任(按保单约定赔偿),而非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应由用人单位(物流公司)承担,且需基于过错原则,而非无过错责任,②排除。物流公司已投保雇主责任险(含配送人员意外险及个人责任险),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向受害人陈某赔偿保险金,③正确。物流公司赔偿后,仅能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张某追偿(民法典第1191条),但题目未说明张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无权直接追偿,④排除。
答案 B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对应学生用书P312]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3)对著作权的限制
项目 内涵 举例 共性要求
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2.相邻关系的处理
(1)处理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处理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承担责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纠正: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纠正: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纠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纠正: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依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考向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2025·河南卷)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甲公司将丁某的小说改编拍摄成微短剧,丁某作为原作品的作者,其著作中的署名权等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作家丁某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将其作品改编,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因此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③正确。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该剧是甲公司享有相关权利的作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微短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④错误。
[答案] B
(2024·吉林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故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而不是作品的合理使用,②不选。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但甲杂志社只是发表并获小王及其父母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并不享有该作品的商标权,“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说法错误,③不选。15岁的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小王在其著作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在其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答案] B
[考教衔接·溯源教材]
选择性必修2P36的相关链接:“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考向二 相邻关系
(2024·重庆卷)“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解析] 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小李家的果树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
[答案] A
(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答案] C
“AI换脸”
AI换脸是利用AI技术替换图像、视频中人物面部的技术,可用于影视创作、虚拟社交等合法场景,但滥用会引发多重问题。从法律与权益看,未经同意用他人人脸合成内容,可能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用于诈骗、造谣,还涉嫌违法犯罪。从社会影响看,虚假换脸内容易误导公众、破坏信任,需通过技术监管、法律约束和行业自律规范其使用。回答1~2题。
1.陈某在某音平台以实名认证账号发布了13段其精心拍摄的女子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上海某公司开发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用户通过购买会员可将视频中的人脸换成自己的脸并进行保存。“某颜”上展示的视频与陈某发布的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内容编排、景别选取、拍摄角度等方面高度一致。陈某提起诉讼。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精心拍摄的原始视频具有独创性,属于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
②公司允许用户以“换脸”方式使用原始视频,侵害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陈某可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涉案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④法律应明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司法要兼顾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陈某拍摄的是短视频,属于视听作品,而非摄影作品,不能直接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①排除。公司允许用户以“换脸”方式使用原始视频,实质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修改后的作品,侵害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正确。陈某与涉案公司无合同关系,“支付违约金”属于合同责任,本案是侵权纠纷,不适用违约金请求,③排除。AI换脸技术的应用需法律明确合法边界,司法应通过裁判明确合法边界,既保护原创者权利,又避免过度限制技术创新,④正确。
答案 D
2.林某是一位拥有40余万粉丝的古装视频制作博主。某日,林某发现一款“AI换脸”APP的视频模板与她发表的视频一致。该APP用户支付一定会员费后,就可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本人的人脸,除面部发生变化外,其余内容与原视频完全一致,给林某造成了脱粉的威胁。林某将该款APP的运营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刊登道歉声明。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要求对方刊登道歉声明的主张,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②用户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自己的人脸,不构成侵权
③若用户将换脸后的作品用于自我欣赏,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④该款“AI换脸”APP运营公司侵犯了林某的肖像权和著作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APP运营公司未经林某同意使用其视频模板,侵犯了林某的肖像权和著作权,林某要求对方刊登道歉声明的主张合理合法,会获得人民法院支持,①正确。若仅替换人脸后个人欣赏,可能不构成侵权(属于合理使用);但若公开传播或商用,则可能侵犯林某的著作权(视频模板的复制权、改编权)和肖像权(若原视频中林某的面部具有可识别性),未限定使用场景,直接认定“不构成侵权”过于绝对,②排除。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特定的方式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而“自我欣赏”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无需付费,也不属于法定许可,③排除。该APP运营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林某的视频模板,侵犯了林某对视频的著作权,若原视频中林某的面部清晰可识别,APP未经允许商用其形象,侵犯肖像权,④正确。
答案 B
[对应学生用书P314]
(2024·广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①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②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题流程可视化]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明确问题指向
第二步:材料信息可视化―→调用相关知识
信息点 知识对接
① 生产者产品责任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或侵害他人人身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三步:答案生成可视化―→规范语言表述
[参考答案] ①不成立。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或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或侵害他人人身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侵权责任需明确归责原则。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法律有特别规定,则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
(3)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构成要件是: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七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标要求] 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考情回顾]
考点 考题 考情分析
侵权责任 2025·安徽卷T13;2025·山东卷T12;2025·广东卷T17;2023·湖南卷T13;2023·北京卷T17;2023·海南卷T18;2023·河北卷T13 试题往往着眼社会生活的具体案例,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等,提升学生运用必备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观题往往综合考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以及社会争议解决方式
权利界限 2025·河南卷T9;2025·湖北卷T18;2024·黑吉辽卷T14;2024·湖南卷T13;2024·新课标卷T41;2023·山东卷T19;2023·江苏卷T16
[思维导图]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对应学生用书P309]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方式 示例
停止侵害 加害人一直威胁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
排除妨碍 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售车辆
返还财产 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恢复原状 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赔偿损失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
赔礼道歉 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在什么范围内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特别提醒] ①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对财产权的侵害救济以及损害环境需恢复原状。
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仅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③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由侵权行为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
3.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相关规定
一般 情形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因果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其他 情形 过错推定 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项目 过错推定 无过错责任
条件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对行为 人的要求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通俗 理解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推定为有过错)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不管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举例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知识拓展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①情: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理: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③法: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限。
5.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 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适用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纠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纠正: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3.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纠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4.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5.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纠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考向一 诉讼时效
(2025·安徽卷)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二 侵权责任
(2025·山东卷)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追偿权”
追偿权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一方因合法履行了本应由他人承担的债务或责任后,依法向该责任主体请求偿还或补偿的权利。其目的在于确保“实际担责者”最终由“应担责者”承担,维护公平与利益平衡。回答1~2题。
1.某玩具公司生产的儿童塑料滑梯因支架焊接不牢,7岁儿童小周在玩耍时滑梯倒塌致右臂骨折。小周家长发现该产品未标注安全警示标志,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玩具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5万元。经查,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陈某和刘某各持股50%,公司资产已资不抵债。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和刘某应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②小周家长若无法证明玩具公司存在过错,则无权获得赔偿 ③玩具公司因产品缺陷损害消费者权益,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小周家长可向经营该滑梯的商场主张赔偿,商场赔偿后有权向玩具公司追偿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张某是某物流公司注册骑手,接受该物流公司指派的订单配送任务,并由该公司发放工资。某物流公司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雇主责任险,含“配送人员意外险及个人责任险”,雇员名称为张某。张某通过某订餐平台接单,驾驶电动自行车送餐途中,与陈某意外发生碰撞致陈某骨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①陈某不能以人身权受到侵害为由申请仲裁,但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张某因过错造成陈某身体损害,某保险公司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某保险公司应全面履行保单约定,可以向陈某赔偿保险金 ④某物流公司向陈某做出赔偿后,有权向张某追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对应学生用书P312]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3)对著作权的限制
项目 内涵 举例 共性要求
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2.相邻关系的处理
(1)处理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处理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承担责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纠正: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纠正: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纠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纠正: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依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考向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2025·河南卷)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4·吉林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教衔接·溯源教材]
选择性必修2P36的相关链接:“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考向二 相邻关系
(2024·重庆卷)“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I换脸”
AI换脸是利用AI技术替换图像、视频中人物面部的技术,可用于影视创作、虚拟社交等合法场景,但滥用会引发多重问题。从法律与权益看,未经同意用他人人脸合成内容,可能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用于诈骗、造谣,还涉嫌违法犯罪。从社会影响看,虚假换脸内容易误导公众、破坏信任,需通过技术监管、法律约束和行业自律规范其使用。回答1~2题。
1.陈某在某音平台以实名认证账号发布了13段其精心拍摄的女子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上海某公司开发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用户通过购买会员可将视频中的人脸换成自己的脸并进行保存。“某颜”上展示的视频与陈某发布的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内容编排、景别选取、拍摄角度等方面高度一致。陈某提起诉讼。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精心拍摄的原始视频具有独创性,属于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
②公司允许用户以“换脸”方式使用原始视频,侵害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陈某可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涉案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④法律应明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司法要兼顾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林某是一位拥有40余万粉丝的古装视频制作博主。某日,林某发现一款“AI换脸”APP的视频模板与她发表的视频一致。该APP用户支付一定会员费后,就可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本人的人脸,除面部发生变化外,其余内容与原视频完全一致,给林某造成了脱粉的威胁。林某将该款APP的运营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刊登道歉声明。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要求对方刊登道歉声明的主张,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②用户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自己的人脸,不构成侵权
③若用户将换脸后的作品用于自我欣赏,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④该款“AI换脸”APP运营公司侵犯了林某的肖像权和著作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对应学生用书P314]
(2024·广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①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②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题流程可视化]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明确问题指向
第二步:材料信息可视化―→调用相关知识
信息点 知识对接
① 生产者产品责任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或侵害他人人身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或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或侵害他人人身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侵权责任需明确归责原则。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法律有特别规定,则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
(3)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构成要件是: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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