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三十四课 民事权利与义务[课标要求] 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考情回顾]考点 考题 考情分析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025·广东卷T14;2024·黑吉辽卷T14;2024·湖南卷T19;2023·福建卷T15;2023·湖北卷T10、T21(1) 高考多依托具体的案例综合考查学生对人身权、侵权责任、社会争议解决方式的理解。选择题、主观题均有考查。模块间尤其模块内知识融合性增强,试题难度增加。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5·重庆卷T18;2025·北京卷T18;2025·浙江1月卷T20;2023·新课标卷T22;2023·海南卷T15;2023·山东卷T16;2023·辽宁卷T18[思维导图]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对应学生用书P288]1.民事法律关系(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知识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特别提醒] 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代理 有效 有效 有效无代理 有效 ①能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有效 ②不能独立实施:纯获益(奖励、报酬、无条件的赠与)的有效;非纯获益的合同效力待定;非纯获益的单方民事行为无效 纯获益、细小的日常生活(乘坐交通工具、买文具)有效;其他行为无效2.细化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原则 细解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 其内容应该包括行为和责任两个方面公平 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诚信 在缔约时,诚实且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且自觉履行守法和公 序良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绿色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特别提醒] ①基本原则不等于全部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旨在确保社会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②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纠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2.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纠正: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纠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4.民法的公平原则,就是民事主体应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纠正:民法的自愿原则,就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2025·广东卷)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 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符合题意。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合题意。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符合题意。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合题意。[答案] B[方法点拨] 解答此类题可用“三步定位法”①先明确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人身/财产关系”,排除非平等关系项(如本题②行政登记)。②再判断行为性质,排除无法律约束力的情谊行为(如本题④随口承诺)。③最后反向验证,确认剩余选项(如①承包关系、③悬赏广告)符合民法典调整范围,锁定答案。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声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 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规则的法律化,是市场经济交易中的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的道德准则,也是民事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相邻关系制度中关于相邻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容忍义务、权利行使的限制等内容,正是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甲为泄愤,故意移装空调外机,造成乙不能正常开窗,影响了乙的所有权利益的实现。甲的行为虽然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但因为其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乙所有权的妨害,构成权利滥用,是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诚信原则的表现,②③正确。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原则反映的是民法在权利本位基础上对社会利益的兼顾,平衡的是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题干中的噪声、热浪是空调使用的必然结果,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本题并未提及空调是否达标或违规的问题,所以并不涉及环境生态的社会利益冲突,涉及的仅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①排除。甲的行为之所以构成对乙的侵害,不是因为其使用空调制造了噪声、热浪,而是因为这种噪声、热浪对乙造成的妨害本可以避免,甲去故意为之,以侵害乙的利益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乙不能正常行使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构成对乙所有权的侵害,乙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④错误。[答案] C“契约精神”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的核心精神,核心是“守诺、履约、责任”。它要求契约各方尊重约定,按条款履行义务、主张权利,不随意违约;同时强调契约订立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禁止欺诈胁迫。小到日常合同、消费协议,大到商业合作、社会规则,皆需依此运行,既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也是保障个人与主体权益的重要准则。回答1~2题。1.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7岁的小林放学途中捡到一只钱包,打算第二天交给片区民警处理。当晚,小林看到电视台播出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钱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与失主取得联系后归还了钱包,获得了500元的酬金。以下对材料的分析正确的是( )①小林是无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②失主弘扬契约精神履行了合同义务③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④德治是法治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案例中,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而不是无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①错误。“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钱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归还钱包并获得酬金,这说明失主弘扬契约精神履行了合同义务,②符合题意。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加之拾金不昧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说明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③正确。德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德治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④错误。答案 C2.某电动汽车企业采用直营模式,实行全国统一售价。2025年新年伊始,该企业通过官网宣布全系车型降价,降幅最高达10%。这导致刚提车的车主手中车辆价值折损,引发不满,甚至有车主到直营店门口“维权”,要求厂家补偿差价。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厂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车主权益,应承担责任B.厂家应以适当方式弥补车主,以维护消费者权益C.车主应尊重契约精神,依据购销合同维护自身权益D.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厂家违约行为,维护市场稳定解析 厂家降价是为了增加销量,不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车主权益,A错误。刚提车的车主已经签订购车合同,合同也已生效,所以厂家不需要弥补车主,B说法错误。车主到直营店门口维权,要求厂家补偿差价,这说明车主应尊重契约精神,依据购销合同维护自身权益,C正确。材料中厂家的行为并不是违约行为,D说法错误。答案 C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对应学生用书P290]1.人身权的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2.人身权的类型: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项目 重要性 常见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健康权 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致病)(2)姓名权、肖像权项目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特别提醒] 区分盗用和冒用①盗用姓名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②冒用姓名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3)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名誉权、荣誉权 ①内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法保护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个人信息 ①原因与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特别提醒] 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区别 隐私权 名誉权主体 仅自然人享有 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客体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私密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侵害方式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 侮辱和诽谤侵害内容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侵害人主 观目的 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 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1.生命权、身体权和肖像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纠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2.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纠正: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3.用电影演员的照片做网络聊天软件的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纠正:电影演员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4.名誉是对人格的正面评价。纠正: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纠正: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考向一 健康权、肖像权(2025·浙江1月卷)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侵犯其肖像权。某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作为病例广告的行为构成侵权,②符合题意。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侵犯了其健康权,③符合题意。在学术论文中直接使用“南某某认为”,一般不算侵犯人格权,但须满足一定条件。如果只是客观地引用其观点来支持自己的论证,没有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丑化,也没有擅自使用其姓名进行商业或其他不当用途,通常是合理的学术引用,不涉及人格权侵犯。因为学术交流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的观点和成果,并通过规范的引用方式来注明出处,以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学术的发展。然而,如果在使用“南某某认为”时,存在歪曲其观点、恶意诋毁其声誉,或者未经许可将其姓名用于具有误导性或损害性的内容中,使其名誉、形象等受到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对其人格权中名誉权等权利的侵犯。①侵权条件认定不清晰,排除。侮辱诋毁英雄烈士的行为侵犯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通过正当途径指责抨击这种行为是合法正当的行为,且“言词激烈”不等于“言词不当”,④不符合题意。[答案] C[考教衔接·溯源教材]教材P10的相关链接——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考向二 名誉权、隐私权(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答案] B“开盒挂人”“开盒挂人”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姓名、个人照片、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社交账号等,将这些内容在网络公开发布。被“开盒”人往往会遭遇网民的侮辱谩骂、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遭到骚扰,如电话、短信等遭陌生人轮番“轰炸”。回答1~2题。1.近年来,“开盒挂人”事件时有发生,引发公众关注与热议。关于“开盒挂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开盒挂人”只需承担道德上的谴责,无需承担法律责任②“开盒挂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③如果被曝光的人有错在先,“开盒挂人”就是合情合理的④平台若未及时删除、屏蔽信息,未履行审核义务需要担责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 “开盒挂人”属于非法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还可能违反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情节严重时更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承担法律责任,①排除。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开盒挂人”未经允许公开此类信息,侵犯公民隐私权,情节严重,如造成重大损害或非法获取信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②正确。即便被曝光者存在过错,也不能通过非法公开他人隐私的方式“维权”,维权需通过合法途径,“开盒挂人”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不存在合情合理的情形,③排除。网络平台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负有审核义务,若发现“开盒挂人”等侵权信息未及时处理,需因未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④正确。答案 C2.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指导地方检察机关针对“人肉开盒”等严重侵害公民人格权益的违法情形研判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这表明( )①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落实法律实施机制,整治网络戾气②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系统的领导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③检察机关公正司法,通过履行法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④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法律监督保障公民的人格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开盒挂人”这种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治理和防范,这是在落实法律实施机制,对网络乱象进行整治,①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②排除。检察机关的职能是行使检察权,进行法律监督,而行使法律审判职能的是人民法院,③排除。“开盒挂人”恶意公开他人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职责进行治理等,这体现了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通过法律监督来保障公民的人格权,④正确。答案 B[对应学生用书P293](2025·北京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以人为本,智能向善。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换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①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③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答题流程可视化]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明确问题指向第二步:材料信息可视化―→调用相关知识信息点 知识对接① 个人信息权利需要保护② 不断完善法律以维护人格权益③ 权利人的权利遭受侵害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权第三步:答案生成可视化―→规范语言表述[参考答案] 人格权:健康权、身体权、生命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如何保护:①依据平等、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原则,不断完善法律以维护民事权利。②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不得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正当、合法、必要的原则。③权利人的权利遭受侵害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权,行为人应该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造成损害的,可要求补偿。(1)公民人身权益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2)人身自由权是前提,禁止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3)人格尊严权不可辱,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泄露隐私等侵权行为。(4)生命健康权是首要人身权益,侵权人需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5)公民权益受侵害时,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维权,法律为权益保护提供救济保障。第三十四课 民事权利与义务[课标要求] 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考情回顾]考点 考题 考情分析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025·广东卷T14;2024·黑吉辽卷T14;2024·湖南卷T19;2023·福建卷T15;2023·湖北卷T10、T21(1) 高考多依托具体的案例综合考查学生对人身权、侵权责任、社会争议解决方式的理解。选择题、主观题均有考查。模块间尤其模块内知识融合性增强,试题难度增加。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5·重庆卷T18;2025·北京卷T18;2025·浙江1月卷T20;2023·新课标卷T22;2023·海南卷T15;2023·山东卷T16;2023·辽宁卷T18[思维导图]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对应学生用书P288]1.民事法律关系(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知识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特别提醒] 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代理 有效 有效 有效无代理 有效 ①能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有效 ②不能独立实施:纯获益(奖励、报酬、无条件的赠与)的有效;非纯获益的合同效力待定;非纯获益的单方民事行为无效 纯获益、细小的日常生活(乘坐交通工具、买文具)有效;其他行为无效2.细化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原则 细解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 其内容应该包括行为和责任两个方面公平 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诚信 在缔约时,诚实且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且自觉履行守法和公 序良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绿色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特别提醒] ①基本原则不等于全部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旨在确保社会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②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纠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2.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纠正: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纠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4.民法的公平原则,就是民事主体应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纠正:民法的自愿原则,就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2025·广东卷)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方法点拨] 解答此类题可用“三步定位法”①先明确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人身/财产关系”,排除非平等关系项(如本题②行政登记)。②再判断行为性质,排除无法律约束力的情谊行为(如本题④随口承诺)。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声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契约精神”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的核心精神,核心是“守诺、履约、责任”。它要求契约各方尊重约定,按条款履行义务、主张权利,不随意违约;同时强调契约订立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禁止欺诈胁迫。小到日常合同、消费协议,大到商业合作、社会规则,皆需依此运行,既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也是保障个人与主体权益的重要准则。回答1~2题。1.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7岁的小林放学途中捡到一只钱包,打算第二天交给片区民警处理。当晚,小林看到电视台播出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钱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与失主取得联系后归还了钱包,获得了500元的酬金。以下对材料的分析正确的是( )①小林是无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②失主弘扬契约精神履行了合同义务③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④德治是法治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某电动汽车企业采用直营模式,实行全国统一售价。2025年新年伊始,该企业通过官网宣布全系车型降价,降幅最高达10%。这导致刚提车的车主手中车辆价值折损,引发不满,甚至有车主到直营店门口“维权”,要求厂家补偿差价。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厂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车主权益,应承担责任B.厂家应以适当方式弥补车主,以维护消费者权益C.车主应尊重契约精神,依据购销合同维护自身权益D.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厂家违约行为,维护市场稳定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对应学生用书P290]1.人身权的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2.人身权的类型: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项目 重要性 常见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健康权 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致病)(2)姓名权、肖像权项目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特别提醒] 区分盗用和冒用①盗用姓名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②冒用姓名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3)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名誉权、荣誉权 ①内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法保护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个人信息 ①原因与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特别提醒] 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区别 隐私权 名誉权主体 仅自然人享有 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客体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私密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侵害方式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 侮辱和诽谤侵害内容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侵害人主 观目的 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 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1.生命权、身体权和肖像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纠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2.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纠正: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3.用电影演员的照片做网络聊天软件的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纠正:电影演员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4.名誉是对人格的正面评价。纠正: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纠正: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考向一 健康权、肖像权(2025·浙江1月卷)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考教衔接·溯源教材]教材P10的相关链接——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考向二 名誉权、隐私权(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开盒挂人”“开盒挂人”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姓名、个人照片、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社交账号等,将这些内容在网络公开发布。被“开盒”人往往会遭遇网民的侮辱谩骂、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遭到骚扰,如电话、短信等遭陌生人轮番“轰炸”。回答1~2题。1.近年来,“开盒挂人”事件时有发生,引发公众关注与热议。关于“开盒挂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开盒挂人”只需承担道德上的谴责,无需承担法律责任②“开盒挂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③如果被曝光的人有错在先,“开盒挂人”就是合情合理的④平台若未及时删除、屏蔽信息,未履行审核义务需要担责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指导地方检察机关针对“人肉开盒”等严重侵害公民人格权益的违法情形研判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这表明( )①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落实法律实施机制,整治网络戾气②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系统的领导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③检察机关公正司法,通过履行法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④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法律监督保障公民的人格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对应学生用书P293](2025·北京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以人为本,智能向善。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换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①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③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答题流程可视化]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明确问题指向第二步:材料信息可视化―→调用相关知识信息点 知识对接① 个人信息权利需要保护② 不断完善法律以维护人格权益③ 权利人的权利遭受侵害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权如何保护:①依据平等、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原则,不断完善法律以维护民事权利。②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不得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正当、合法、必要的原则。③权利人的权利遭受侵害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权,行为人应该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造成损害的,可要求补偿。(1)公民人身权益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2)人身自由权是前提,禁止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3)人格尊严权不可辱,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泄露隐私等侵权行为。(4)生命健康权是首要人身权益,侵权人需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5)公民权益受侵害时,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维权,法律为权益保护提供救济保障。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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