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71张PPT)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本模块依据《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进行高考命题,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权利与义务、遗产与财产问题、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经营、如何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考查重点;从命题题型上看,有关“合同”的选择题往往会进行中观考查,其余部分的选择题多从宏观角度进行综合性考查;非选择题既有小切口的,也有综合性考查的,考查方式多以判断说理、评析观点、措施、意义类试题为主。在复习时,既要准确仔细,又要把握知识之间的联系。第三十二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2.了解各种人身权利的内容与法律保护。3.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课程标准知识体系1.民事法律关系及三要素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3.民法基本原则4.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5.姓名权和肖像权6.名誉权和荣誉权7.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知识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提升能力素养内容索引课时测评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点一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要点整合 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会与自然人或法人形成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政府机关从事民事活动,如因购买商品而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民法要求其必须以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种买卖合同关系则由民法调整。 点拨拓展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1)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点拨拓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2)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点拨拓展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所有权关系 物债权关系 行为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权、著作权)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3)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如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如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对民事权利,当事人既可行使,也可抛弃 对民事义务,法律强制义务人必须履行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我国民法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2)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确定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1)民法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2.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 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 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原则 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1.要准确判断某种法律关系是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这影响到纠纷的解决方式、诉讼类型的选择和举证责任的归属等方面。2.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民法基本原则,是明晰法律责任、进行法律判决应遵循的重要原则。 上挂下联易错辨析 在原题上标注错误并说明原因××1.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为银行放贷10万元的行为和老王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还债行为。2.个体户张某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他可以通过民法来解决纠纷。( )个体户张某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属于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3.合同是平等主体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所以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就不属于合同关系。( )签订合同的平等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市政府与商店是平等的主体,因此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构成了合同关系。4.15岁的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机构须全额退款。( )15岁的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5.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考向探究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经典母题1.(2024·黑吉辽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训练1.(2025·八省联考陕晋青宁卷)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以下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①刘某与周某订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自愿解除婚约 ②物业公司要求久未居住的业主孙某补缴物业管理费 ③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④方某因公安机关不为其办理改名为“北燕南飞”的登记而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刘某与周某的订婚并未形成民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排除。物业公司与业主孙某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补缴物业管理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受民法调整,②符合题意。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属于相邻关系,而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关系的限制或延伸,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符合题意。公安机关办理姓名登记属于行政行为,方某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④排除。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经典母题2.(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声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训练2.(2023·福建卷)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韦某没有侵权行为,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返回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知识点二要点整合一、生命健康俱可贵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项目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概念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重要 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发展项目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具体 内容 生命权维护的是人的生命的持续活动,没有死亡发生,不能认为生命权受到侵害 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 健康是指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以及心理状态的良好状态(2)损害赔偿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1)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3)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1.姓名使用权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2.以侮辱的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点拨拓展2.肖像权(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法律规定: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三、名誉隐私不可侵1.名誉权(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2.隐私权(1)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2)法律规定: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比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点拨拓展不同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主体 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 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 仅为自然人享有,法人没有隐私权客体 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 私人生活安宁、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秘密取得 方式 自然就享有的 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 自然就享有的侵害 方式 造谣、侮辱、诽谤等方式贬损他人名誉 非法剥夺、诋毁、贬损、亵渎他人的荣誉 非法获取、刺探、侵扰、泄露、扩散、公开他人私生活的事实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联系本书中“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社会争议解决”、《政治与法治》中“全民守法”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对侵权案件的认识、法院对侵权案件的判决。 上挂下联易错辨析 在原题上标注错误并说明原因××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侵害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2.刻意丑化原著作品人物形象的行为,侵犯了作品人物的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刻意丑化原著作品人物形象的行为,侵犯了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3.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4.在网上“曝光”他人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个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他人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个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不属于个人隐私。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5.个人信息属于隐私,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6.某报现场报道了A公司制售假冒商品的新闻后,A公司声誉大损,A公司可告该报侵害其名誉。( )某报现场报道了A公司制售假冒商品的新闻,是行使监督权的体现,不构成名誉权侵权。××考向探究√考向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经典母题1.(2024·九省联考黑吉卷)某日,奶奶送小明上幼儿园,在乘坐公交车途中,因为一辆车违章抢行,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导致小明从座椅上摔出,撞伤头部,被送医治疗。就该事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①小明购车票才与公交公司成立合同关系 ②小明免车票也与公交公司成立合同关系 ③小明在该事件中身体权受到侵害 ④小明在该事件中健康权受到侵害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训练1.(2022·海南卷)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王爷爷被张某饲养的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其健康权受到侵犯,而不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①②不符合题意。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小周(第三人)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或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③④符合题意。考向二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经典母题2.(2024·浙江1月选考)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变式训练2.(2023·浙江1月选考)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学校未经许可将小白的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侵犯了小白的肖像权,B正确。小白楼上邻居家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小白的生活,并没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其行为有其不当之处,A不选。未经子女的同意,父母查阅子女手机的行为侵犯了子女的隐私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的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D不选。返回提升能力素养关键能力分解训练推理与论证能力——判断说理 潘某因工作问题与李某产生了矛盾,李某便使用非法手段刺探潘某的信贷情况、婚史情况和车辆登记信息等内容,并将这些信息泄露、公开给第三人①,还故意到处造谣、中伤潘某,造成潘某无端遭受严重干扰②。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③。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材料 信息 链接教材知识,分析材料事实,组织答案链接教材法律知识 分析法律事实①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 李某侵犯潘某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李某恶意造谣、中伤潘某,侵犯潘某的名誉权③ 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判决 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练后感悟链接教材知识 逐条分析材料中的法律事实涉及的教材知识或材料中的法律条文分析材料事实 以教材中的法律知识或材料中的法律条文为依据,逐条分析材料中的法律事实,说明符合或违背哪些法律规定作出判断 逐条判断是否涉及违法,若违法,说明侵犯的具体权益及应承担的责任此题对我们回答“判断+说理”类法律试题有何启示?大题突破预测考向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思维可视化 (2024·浙江6月选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①。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②。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审题过程] (1)提取设问信息,明确答题思路。知识 《法律与生活》题型 判断说理类答题思路 ①梳理材料中朱某与围棋俱乐部的纠纷涉及的教材法律知识;②运用教材知识逐条分析材料中的法律事实,说明侵犯的具体权益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根据答题思路,提取加工材料信息。材料信息 陈述法律事实,运用法律知识具体说明理由 综合提出诉求① 其“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② 私自将学员的人脸照片发布在公众号上→侵害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处理学员个人信息→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3)试写答案:法律事实分析: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消费者的知情权。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知识体系化热点题目化 近年来,邻里纠纷从线下发展到网络,引发网络侵权甚至网络暴力的案件日益增多。唐女士带着孩子到隔壁小区玩,母子二人午休期间大声吵闹、攀折花草等不文明行为,引起了小区居民的不悦,于是唐女士和小区居民发生了争吵,在现场的业主贾女士拍摄了视频,并把视频传到了业主群予以谴责知识点:正确行使权利。小区里的另一位业主丁某对该视频进行了针对性剪辑,还加上“不要礼义廉耻,毫无羞耻心,做人无底线”等词汇进行描述知识点④,视频中的孩子也没有进行打码处理知识点③。加工后的视频被丁某发到了在当地有很大影响力、注册用户3万余人的某社区论坛。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贾女士和丁某行为的看法。答案:为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和公共利益,针对不文明行为,贾女士小范围地把忠于客观事实的视频上传到了业主群予以谴责,是依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权利的表现;丁某恶意剪辑和散布视频,导致唐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其名誉权,视频中孩子的面部没有打码遮挡,构成对其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害,应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返回课 时 测 评1.(2024·浙江温州三模)陈某到邻居谢某家做客,席间陈某起身敬酒,谢某7岁的小女儿莹莹调皮地抽走陈某椅子,导致陈某不慎屁股着地,造成髋部轻微受损,由此双方产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莹莹侵害了邻居陈某的相邻权 ②若陈某向法院起诉,不能将莹莹作为被告 ③本纠纷产生的诉讼适用“不告不理”原则 ④本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陈某的人身利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莹莹侵害了邻居陈某的健康权,①错误。未成年人如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通常会由其监护人来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莹莹不能作为被告,②错误。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③符合题意。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符合题意。2.(2024·江苏南通三模)某日,杜某在业主群与其他业主发生争执,并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管理员郑某将杜某踢出业主群。杜某觉得很伤自尊,将郑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其群成员身份,郑某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元。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A.郑某的行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B.法院对杜某的起诉应不予立案C.郑某侵犯了杜某的身份权和名誉权D.郑某对其行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管理员郑某没有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行为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A错误。杜某的起诉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对杜某的起诉应予以立案,B错误。郑某并未侵犯杜某的身份权和名誉权,郑某不需对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D符合题意,C错误。3.(2024·河北保定三模)蒋某和陈某签订购物合同,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购物标的、购物主体、购物价格、购物质量和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结果,陈某不但交货不及时,而且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该起事例中①陈某应向蒋某支付违约金 ②蒋某能要求陈某采取补救措施 ③陈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 ④陈某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原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陈某不但交货不及时,而且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陈某没有按照购物合同的约定去履行合同义务,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应向蒋某支付违约金,①③正确。材料中陈某交付的货物质量参差不齐,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诚信原则,采取补救措施已经不适用,②④排除。4.(2024·江苏南通二模)我国民间有“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2024年2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放的《年关说案》中的一则案例引发网友关注:外甥在正月初二理发,当晚舅舅遭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外甥“故意杀人”,要求赔偿100万元。“外甥正月理发,舅舅去世,外甥成被告”的话题迅速冲上网络热搜。该事例引发了同学们的讨论,其中正确的是A.甲同学:外甥主观上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B.乙同学:外甥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C.丙同学:外甥的行为与舅舅的死亡之间确存在因果关系D.丁同学:民间习俗也有糟粕,不能随意上升到道德层面√材料信息不能说明外甥主观上存在过错,A不选。外甥的行为属正常行为,没有违背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B不选。外甥的行为与舅舅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C不选。“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荒诞,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随意上升到道德层面,D正确。5.(2024·辽宁抚顺三模)李某带着自家的大黄狗在公路旁的菜地里摘菜,张某华骑摩托车从路边经过,一旁的大黄狗突然窜出,向张某华猛扑去。张某华在躲闪中摔倒,导致左侧髋关节扭伤,其摩托车灯头也损坏了。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李某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②李某应当赔偿张某华的损失 ③该案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④张某华的健康权受到侵害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张某华的受伤及损失是由李某家的大黄狗造成,李某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②④正确。李某要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①错误。李某作为大黄狗饲养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错误。6.(2024·海南儋州三模)在公司中,小林是小刘的主管,小刘离职后,对其办公电脑上的资料清除不彻底。小林验收电脑时,翻看到了小刘的聊天记录,其中有些内容涉及对小林的负面评价,小林对小刘的聊天记录进行了取证,准备起诉小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小林若起诉小刘属于刑事诉讼B.小刘的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C.小林获取的聊天记录内容可以作为证据D.小刘在群中聊天可以不受约束√小林若起诉小刘属于民事诉讼,A错误。小刘的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小林非法获取小刘的聊天记录,侵犯了小刘的隐私权,该聊天记录内容不可以作为证据,B正确,C不选。公民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小刘在群中聊天要受约束,D不选。7.(12分)(2024·广东汕头二模)人工智能(AI)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将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据报道,一些网络博主利用AI技术,“复活”了多位已故知名人物的形象和声音,这些“复活”人物会以生前身份向观众问好,表达对大家的思念。但这类行为引发了不少争议,特别是未经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复活”,被认为是对家属情感上的伤害。此外,有商家视“复活”为商机,推出产品“AI思念的人”(见图),但被不少人出于恶搞朋友的心态购买。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利用AI“复活”人物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逝者家属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可提出哪些理由?答案:①违法行为:未经死者近亲属同意使用死者形象进行“复活”行为,涉嫌侵害死者的肖像权;未经他人同意非法获得并出于恶搞心态,使用他人正面半身照,既涉嫌侵害他人肖像权和名誉权,也涉嫌侵害个人信息。②理由: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利用AI技术“复活”人物的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侵害逝者人格利益、给家属情感上造成伤害,且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型特点和答题思路。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题型特点:分析说明类试题;答题思路:①梳理材料中网络博主利用AI技术的违法行为;②链接法律知识分析其行为的侵权类型及责任承担方式。第二步:审材料。梳理网络博主利用AI技术侵权的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未经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复活”,被认为是对家属情感上的伤害→可联系教材知识侵害他人肖像权和名誉权。被不少人出于恶搞朋友的心态购买→可联系教材知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返回本模块依据《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进行高考命题,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权利与义务、遗产与财产问题、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经营、如何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考查重点;从命题题型上看,有关“合同”的选择题往往会进行中观考查,其余部分的选择题多从宏观角度进行综合性考查;非选择题既有小切口的,也有综合性考查的,考查方式多以判断说理、评析观点、措施、意义类试题为主。在复习时,既要准确仔细,又要把握知识之间的联系。第三十二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程标准: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2.了解各种人身权利的内容与法律保护。3.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知识体系 必备清单1.民事法律关系及三要素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民法基本原则 4.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5.姓名权和肖像权 6.名誉权和荣誉权 7.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知识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会与自然人或法人形成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政府机关从事民事活动,如因购买商品而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民法要求其必须以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种买卖合同关系则由民法调整。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1)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2)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所有权关系 物债权关系 行为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权、著作权)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3)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如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如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对民事权利,当事人既可行使,也可抛弃 对民事义务,法律强制义务人必须履行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我国民法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2)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确定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1)民法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2.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 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 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原则 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1.要准确判断某种法律关系是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这影响到纠纷的解决方式、诉讼类型的选择和举证责任的归属等方面。2.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民法基本原则,是明晰法律责任、进行法律判决应遵循的重要原则。 1.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 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为银行放贷10万元的行为和老王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还债行为。2.个体户张某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他可以通过民法来解决纠纷。( )× 个体户张某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属于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3.合同是平等主体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所以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就不属于合同关系。( )× 签订合同的平等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市政府与商店是平等的主体,因此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构成了合同关系。4.15岁的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机构须全额退款。( )× 15岁的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5.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 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经典母题1.(2024·黑吉辽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变式训练1.(2025·八省联考陕晋青宁卷)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以下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①刘某与周某订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自愿解除婚约 ②物业公司要求久未居住的业主孙某补缴物业管理费 ③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④方某因公安机关不为其办理改名为“北燕南飞”的登记而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刘某与周某的订婚并未形成民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排除。物业公司与业主孙某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补缴物业管理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受民法调整,②符合题意。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属于相邻关系,而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关系的限制或延伸,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符合题意。公安机关办理姓名登记属于行政行为,方某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④排除。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经典母题2.(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声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变式训练2.(2023·福建卷)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韦某没有侵权行为,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知识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一、生命健康俱可贵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项目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概念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重要 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发展具体 内容 生命权维护的是人的生命的持续活动,没有死亡发生,不能认为生命权受到侵害 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 健康是指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以及心理状态的良好状态(2)损害赔偿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1)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3)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1.姓名使用权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2.以侮辱的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2.肖像权(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法律规定: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三、名誉隐私不可侵1.名誉权(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2.隐私权(1)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2)法律规定: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比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不同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主体 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 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 仅为自然人享有,法人没有隐私权客体 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 私人生活安宁、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秘密取得 方式 自然就享有的 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 自然就享有的侵害 方式 造谣、侮辱、诽谤等方式贬损他人名誉 非法剥夺、诋毁、贬损、亵渎他人的荣誉 非法获取、刺探、侵扰、泄露、扩散、公开他人私生活的事实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联系本书中“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社会争议解决”、《政治与法治》中“全民守法”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对侵权案件的认识、法院对侵权案件的判决。 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侵害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2.刻意丑化原著作品人物形象的行为,侵犯了作品人物的肖像权。( )×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刻意丑化原著作品人物形象的行为,侵犯了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3.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 )×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4.在网上“曝光”他人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个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 他人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个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不属于个人隐私。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5.个人信息属于隐私,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6.某报现场报道了A公司制售假冒商品的新闻后,A公司声誉大损,A公司可告该报侵害其名誉。( )× 某报现场报道了A公司制售假冒商品的新闻,是行使监督权的体现,不构成名誉权侵权。考向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经典母题1.(2024·九省联考黑吉卷)某日,奶奶送小明上幼儿园,在乘坐公交车途中,因为一辆车违章抢行,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导致小明从座椅上摔出,撞伤头部,被送医治疗。就该事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小明购车票才与公交公司成立合同关系 ②小明免车票也与公交公司成立合同关系 ③小明在该事件中身体权受到侵害 ④小明在该事件中健康权受到侵害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变式训练1.(2022·海南卷)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王爷爷被张某饲养的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其健康权受到侵犯,而不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①②不符合题意。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小周(第三人)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或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③④符合题意。考向二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经典母题2.(2024·浙江1月选考)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变式训练2.(2023·浙江1月选考)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答案:B解析:学校未经许可将小白的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侵犯了小白的肖像权,B正确。小白楼上邻居家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小白的生活,并没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其行为有其不当之处,A不选。未经子女的同意,父母查阅子女手机的行为侵犯了子女的隐私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的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D不选。推理与论证能力——判断说理潘某因工作问题与李某产生了矛盾,李某便使用非法手段刺探潘某的信贷情况、婚史情况和车辆登记信息等内容,并将这些信息泄露、公开给第三人①,还故意到处造谣、中伤潘某,造成潘某无端遭受严重干扰②。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③。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材料 信息 链接教材知识,分析材料事实,组织答案链接教材法律知识 分析法律事实①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 李某侵犯潘某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李某恶意造谣、中伤潘某,侵犯潘某的名誉权③ 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判决 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练后感悟:此题对我们回答“判断+说理”类法律试题有何启示?链接教材知识 逐条分析材料中的法律事实涉及的教材知识或材料中的法律条文分析材料事实 以教材中的法律知识或材料中的法律条文为依据,逐条分析材料中的法律事实,说明符合或违背哪些法律规定作出判断 逐条判断是否涉及违法,若违法,说明侵犯的具体权益及应承担的责任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4·浙江6月选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①。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②。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审题过程] (1)提取设问信息,明确答题思路。知识 《法律与生活》题型 判断说理类答题思路 ①梳理材料中朱某与围棋俱乐部的纠纷涉及的教材法律知识;②运用教材知识逐条分析材料中的法律事实,说明侵犯的具体权益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根据答题思路,提取加工材料信息。材料信息 陈述法律事实,运用法律知识具体说明理由 综合提出诉求① 其“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② 私自将学员的人脸照片发布在公众号上→侵害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处理学员个人信息→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3)试写答案:法律事实分析: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消费者的知情权。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近年来,邻里纠纷从线下发展到网络,引发网络侵权甚至网络暴力的案件日益增多。唐女士带着孩子到隔壁小区玩,母子二人午休期间大声吵闹、攀折花草等不文明行为,引起了小区居民的不悦,于是唐女士和小区居民发生了争吵,在现场的业主贾女士拍摄了视频,并把视频传到了业主群予以谴责知识点:正确行使权利。小区里的另一位业主丁某对该视频进行了针对性剪辑,还加上“不要礼义廉耻,毫无羞耻心,做人无底线”等词汇进行描述知识点④,视频中的孩子也没有进行打码处理知识点③。加工后的视频被丁某发到了在当地有很大影响力、注册用户3万余人的某社区论坛。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贾女士和丁某行为的看法。答案:为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和公共利益,针对不文明行为,贾女士小范围地把忠于客观事实的视频上传到了业主群予以谴责,是依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权利的表现;丁某恶意剪辑和散布视频,导致唐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其名誉权,视频中孩子的面部没有打码遮挡,构成对其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害,应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课时测评34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时间:20分钟 满分:30分)(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1.(2024·浙江温州三模)陈某到邻居谢某家做客,席间陈某起身敬酒,谢某7岁的小女儿莹莹调皮地抽走陈某椅子,导致陈某不慎屁股着地,造成髋部轻微受损,由此双方产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莹莹侵害了邻居陈某的相邻权 ②若陈某向法院起诉,不能将莹莹作为被告 ③本纠纷产生的诉讼适用“不告不理”原则 ④本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陈某的人身利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莹莹侵害了邻居陈某的健康权,①错误。未成年人如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通常会由其监护人来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莹莹不能作为被告,②错误。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③符合题意。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符合题意。2.(2024·江苏南通三模)某日,杜某在业主群与其他业主发生争执,并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管理员郑某将杜某踢出业主群。杜某觉得很伤自尊,将郑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其群成员身份,郑某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元。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郑某的行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B.法院对杜某的起诉应不予立案C.郑某侵犯了杜某的身份权和名誉权D.郑某对其行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答案:D解析:管理员郑某没有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行为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A错误。杜某的起诉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对杜某的起诉应予以立案,B错误。郑某并未侵犯杜某的身份权和名誉权,郑某不需对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D符合题意,C错误。3.(2024·河北保定三模)蒋某和陈某签订购物合同,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购物标的、购物主体、购物价格、购物质量和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结果,陈某不但交货不及时,而且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该起事例中( )①陈某应向蒋某支付违约金 ②蒋某能要求陈某采取补救措施 ③陈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 ④陈某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原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陈某不但交货不及时,而且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陈某没有按照购物合同的约定去履行合同义务,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应向蒋某支付违约金,①③正确。材料中陈某交付的货物质量参差不齐,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诚信原则,采取补救措施已经不适用,②④排除。4.(2024·江苏南通二模)我国民间有“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2024年2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放的《年关说案》中的一则案例引发网友关注:外甥在正月初二理发,当晚舅舅遭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外甥“故意杀人”,要求赔偿100万元。“外甥正月理发,舅舅去世,外甥成被告”的话题迅速冲上网络热搜。该事例引发了同学们的讨论,其中正确的是( )A.甲同学:外甥主观上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B.乙同学:外甥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C.丙同学:外甥的行为与舅舅的死亡之间确存在因果关系D.丁同学:民间习俗也有糟粕,不能随意上升到道德层面答案:D解析:材料信息不能说明外甥主观上存在过错,A不选。外甥的行为属正常行为,没有违背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B不选。外甥的行为与舅舅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C不选。“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荒诞,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随意上升到道德层面,D正确。5.(2024·辽宁抚顺三模)李某带着自家的大黄狗在公路旁的菜地里摘菜,张某华骑摩托车从路边经过,一旁的大黄狗突然窜出,向张某华猛扑去。张某华在躲闪中摔倒,导致左侧髋关节扭伤,其摩托车灯头也损坏了。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②李某应当赔偿张某华的损失 ③该案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④张某华的健康权受到侵害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张某华的受伤及损失是由李某家的大黄狗造成,李某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②④正确。李某要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①错误。李某作为大黄狗饲养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错误。6.(2024·海南儋州三模)在公司中,小林是小刘的主管,小刘离职后,对其办公电脑上的资料清除不彻底。小林验收电脑时,翻看到了小刘的聊天记录,其中有些内容涉及对小林的负面评价,小林对小刘的聊天记录进行了取证,准备起诉小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林若起诉小刘属于刑事诉讼B.小刘的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C.小林获取的聊天记录内容可以作为证据D.小刘在群中聊天可以不受约束答案:B解析:小林若起诉小刘属于民事诉讼,A错误。小刘的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小林非法获取小刘的聊天记录,侵犯了小刘的隐私权,该聊天记录内容不可以作为证据,B正确,C不选。公民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小刘在群中聊天要受约束,D不选。二、非选择题(共12分)7.(12分)(2024·广东汕头二模)人工智能(AI)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将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深远影响。据报道,一些网络博主利用AI技术,“复活”了多位已故知名人物的形象和声音,这些“复活”人物会以生前身份向观众问好,表达对大家的思念。但这类行为引发了不少争议,特别是未经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复活”,被认为是对家属情感上的伤害。此外,有商家视“复活”为商机,推出产品“AI思念的人”(见图),但被不少人出于恶搞朋友的心态购买。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利用AI“复活”人物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逝者家属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可提出哪些理由?答案:①违法行为:未经死者近亲属同意使用死者形象进行“复活”行为,涉嫌侵害死者的肖像权;未经他人同意非法获得并出于恶搞心态,使用他人正面半身照,既涉嫌侵害他人肖像权和名誉权,也涉嫌侵害个人信息。②理由: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利用AI技术“复活”人物的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侵害逝者人格利益、给家属情感上造成伤害,且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型特点和答题思路。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题型特点:分析说明类试题;答题思路:①梳理材料中网络博主利用AI技术的违法行为;②链接法律知识分析其行为的侵权类型及责任承担方式。第二步:审材料。梳理网络博主利用AI技术侵权的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未经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复活”,被认为是对家属情感上的伤害→可联系教材知识侵害他人肖像权和名誉权。被不少人出于恶搞朋友的心态购买→可联系教材知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第三十二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docx 第三十二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