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三十七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程标准: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知识体系 必备清单1.结婚的含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 2.离婚的条件和途径 3.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4.夫妻平等人身关系的表现 5.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知识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一、珍惜婚姻1.婚姻婚姻制度 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对待婚姻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2.结婚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定 程序 程序 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原因 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二、离婚要慎重法律规定 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离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 途径 协议 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③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裁判。(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 )×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但对某些特殊情形,离婚自由受法律限制。4.不考虑其他因素,甲的外祖母和丙的祖父是亲兄妹,则甲和丙禁止登记结婚。( )×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甲和丙的同源直系血亲是甲的外曾祖父母,故甲与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甲和丙可以登记结婚。5.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考向 珍惜婚姻经典母题 (2024·浙江6月选考)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变式训练 (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花镇居民胡某与张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胡某外出打工挣钱,张某则回父母家生活。胡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王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张某得知真相,于是张某以胡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根据民法典,对上述案件的处理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宣布胡某与张某二人的婚姻无效B.由民政局撤销胡某与王某二人的婚姻关系C.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胡某与王某婚姻合法D.三年后张某起诉胡某重婚已超过诉讼时效答案:C解析: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无效,无需人民法院宣布,A错误。胡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二人婚姻合法,不应该由民政局撤销,B错误,C正确。张某起诉胡某重婚未超过诉讼时效,D错误。知识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一、平等的人身关系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表现 人格 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活动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意义 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二、平等的财产关系处置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夫妻 共同 财产 夫妻约 定优先 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按照法 律规定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夫妻共 同认可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单方债务用 于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注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三、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1.互敬互爱、和睦相处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3.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4.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那么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5.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4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4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4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4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向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经典母题1.(2024·山东模拟预测)一高中女教师在家上网课时,因被提醒吃饭未得到回应而遭到家暴,画面通过网课直播间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学生眼前。学生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该事件经多方介入后,施暴男子已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警方表示,被打的老师身体已无大碍,未要求处理男子,双方已调解。广大网友对处理结果愤愤不平,甚至有人认为对事件的处理不该止步于此。这告诉我们( )①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都具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 ③该案中的男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④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变式训练1.(2024·河北邢台高三阶段训练)很多女性在婚后面临着做全职太太还是职场女强人的选择。传统观念认为,女性的首要职责是照顾家庭和孩子,甚至在与丈夫的职业选择中被迫做出牺牲。一项对2 000名中国女性的调查研究显示,女性追求事业更能获得家庭幸福。由此可见( )①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②夫妻双方都有选择工作的自由 ③经济独立是夫妻人格独立的基础 ④传统的夫妻关系观念是落后的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解析:材料强调的是女性追求事业更能获得家庭幸福,说明夫妻双方都有选择工作的自由,应共同承担家庭责任,①②正确。夫妻人格独立的基础是夫妻双方自由平等,而不是经济独立,③错误。传统的夫妻关系观念有落后的,也有优秀的,不能一概而论,④错误。考向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经典母题2.(2022·浙江6月选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了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了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的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答案:D变式训练2.(2024·湖南长沙三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其中双方具有平等的财产关系。小美在婚前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结婚后和小帅一起住进了小帅全款婚前买的房子(市值100万),同时两人决定将小美的住房用于出租,租金每月5 000 元,租房整一年后,小美的房子被拆迁,获得200万拆迁款。小帅在婚前将20万存款存进银行,结婚整一年后,获得利息4 000元。以上案例中,夫妻共同财产共( )A.64 000元 B.120万元C.206万元 D.60 000元答案:D解析:婚前财产、银行存款利息、一方婚前的房子在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款都是个人财产,只有双方决定用于出租的房屋租金才属于共同经营所得,所以共同财产是12×5 000=60 000元,D正确。经典母题3.(2024·湖北卷)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变式训练3.(2024·浙江6月选考)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解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正确。证据有多种类型,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论证判断能力——判断现象并说明理由刘先生与肖女士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81年登记结婚,后通过拆迁获得房屋一套并登记在肖女士名下。2017年9月,双方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先生所有①。离婚后,肖女士一直借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2019年6月,刘先生得知肖女士已以32万元(该房产市场评估值为5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售予孙某,并办理过户手续②。后刘先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诉求 材料 链接教材知识 具体分析法律事实,回应诉求③ ① 诉讼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规定 双方诉讼离婚后,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刘先生可以不经变更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② 所有权中的处分权 肖女士未经刘先生同意擅自将涉案房屋出售,属于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的规定 孙某支付肖女士的房款远低于市场评估值,非善意取得,故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刘先生练后感悟:此题对回答《法律与生活》中判断诉求是否合理的试题有何启示?分解诉讼请求 将诉讼请求分拆成几个不同的诉求点逐条联系材料 根据拆分出的不同诉求点,逐点寻找与之有关的材料信息链接法律,解读材料,回应诉求 对提取的材料有效信息,逐条寻找与之有关的法律依据(教材法律知识、材料补充的法律条款)→分析材料中的信息符合或违背相应法律→回应双方的某项具体诉求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关系 (2024·九省联考江西卷)老人甲,无儿无女,一直独自居住,有一同胞弟弟乙甚少往来。邻居丙常到甲家中为其做饭、陪其聊天,两人关系越来越好。经协商,甲与丙订立书面监护协议,约定丙作为甲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①。2022年8月甲因病住院,丙一如既往关心照顾甲,6个月后甲去世,丙在整理甲遗物时发现甲于2019年3月30日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其内容为甲去世后将其自有房屋赠与丙①。2023年2月,乙得知甲去世并将房屋赠与丙的消息后,便主张该房屋继承权并提起诉讼。乙认为,自己作为甲之胞弟,依法有权继承该房屋;遗嘱无效,丙无权取得该房屋a。丙辩称,遗嘱有效,自己愿意接受遗赠,该房屋应归自己所有b。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②。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乙与丙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审题过程] (1)提取设问信息,明确答题思路。知识 《法律与生活》题型 判断说理类答题思路 ①梳理与乙的诉求有关的材料信息,链接教材知识;②运用教材知识逐条分析材料内容,作出判断(2)提取加工材料信息,运用学科术语进行分析说明。分解诉 求焦点 相应 材料 链接法 律知识 具体分析法律事实,回应诉求遗嘱是 否有效 ① 自书遗嘱、遗嘱效力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甲留下的遗嘱是亲笔书写并注明时间,符合自书遗嘱构成要件,遗嘱是有效的丙是否有权取得房屋 ② 材料法律条文 丙在期限内表示接受遗赠,所以丙有权得到该房产乙是否有权继承房屋 ① 遗嘱优先 法律尊重逝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本案所涉房屋按遗赠处理,乙无权得到该房产(3)试写答案:乙的说法错误,丙的说法正确。理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甲留下的遗嘱是亲笔书写并注明时间,符合自书遗嘱构成要件,遗嘱是有效的。丙在期限内表示接受遗赠,所以丙有权得到该房产。法律尊重逝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本案所涉房屋按遗赠处理,乙无权得到该房产。 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2006年,李某军34岁时,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2019年11月4日,曾某彬去世,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 536元知识点(3)。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生活知识点⑤。曾某彬与孙某学均患有疾病知识点Ⅲ,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知识点⑤。曾某泉三兄弟主张李某军在曾某彬与孙某学结婚时已经成年,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故李某军不具有上述死亡抚恤金的分配资格知识点⑤。孙某学主张死亡抚恤金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先析产后再进行遗产分配知识点(3)。几人因分配纠纷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说明李某军是否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说明死亡抚恤金是否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3)分析说明法院应如何处理死亡抚恤金的分配。答案:(1)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李某军虽已成年,但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长达十余年,根据案件事实可以认定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是针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是针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恤,应参照继承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处理。本案应由曾某彬的配偶、子女参与分配,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考虑到孙某学年老患病且缺乏劳动能力,遂判决孙某学享有曾某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40%的份额,李某军与曾某泉三兄弟各享有15%的份额。课时测评39 珍惜婚姻关系(时间:20分钟 满分:30分)(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1.(2024·黑龙江大庆一模)女孩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在周某明确拒绝与付某交往后,周某母亲强行将在外地工作的周某接回家,并以死相逼,表示如周某不同意该婚事就将其赶出家门。周某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并举办婚礼。婚后半年时间里,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也从未有过夫妻生活。周某想要解除婚姻,法律支持的请求有( )①周某与付某无夫妻感情,可判决周某与付某离婚②周某母亲干涉了周某的婚姻自由,其行为构成犯罪 ③周某被胁迫结婚,可撤销周某与付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④婚后周某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归周某个人所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周某与付某因胁迫结婚,可判决周某与付某离婚,也可撤销周某与付某之间的婚姻关系,①③符合题意。周某母亲干涉周某的婚姻自由,不构成犯罪,②错误。婚后周某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2.(2024·河北沧州高三期中)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李某诉至法庭,诉请判令王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去探望孩子一次。在本案中( )①李某对小王享有探望权,是基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人格权 ②李某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小王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④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时就已解除夫妻关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解析: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①错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②符合题意。法律规定,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③符合题意。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④错误。3.(2024·湖南衡阳模拟预测)男青年小武与女青年小英在同一单位相识相爱,后双方到小武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结婚。结婚后,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闹,小英要求离婚。对此,双方( )①可以独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②应同时亲自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裁判离婚 ③必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 ④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解析: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③④符合题意。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①排除。起诉离婚,不要求双方同时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②排除。4.(2024·天津滨海新三模)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后存款50万元、婚前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以及小说版权收益20万 ②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③该遗产分配纠纷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50万为刘某夫妻共同财产,小说版权收益20万为刘某婚前财产,①正确。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②排除。遗产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③错误。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④正确。5.(2024·福建南平三模)王甲、李甲夫妇生有一子王乙。王乙娶妻章乙,育有一女王丙。王乙因车祸丧生,章乙继续赡养体弱多病的公婆。三年后王甲病故。经查,王甲名下有房屋一套,系婚后所购。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由于王乙丧生,章乙对王甲的房屋没有继承权 ②继承人王乙先于王甲死亡,由王丙代位继承 ③王甲生前未留下遗嘱,其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 ④王甲名下的房屋是王甲的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章乙作为王甲的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①错误。王丙是王甲的孙女,其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以王丙代位继承,②正确。王甲生前未留下遗嘱,不适用遗嘱继承,其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③正确。王甲名下的房屋系婚后所购,是王甲和李甲的夫妻共同财产,二分之一的房屋属于王甲遗产,④错误。6.(2024·江西萍乡二模)张某父母早逝,但有一成年未出嫁的妹妹张丙。张某离婚后,其子张甲随母亲生活。后张某与李某相识,李某离异携幼女孙某与母亲共同生活。张某与李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张乙。后张某与李某遭遇车祸,张某当场死亡,李某经抢救生还,但丧失了劳动能力。张某与李某积攒了150万元准备买房,有30万元债务未清偿。张某未留下遗嘱。根据材料信息可知,张甲最后可能继承到的遗产是( )A.30.00万元 B.18.75万元C.16.00万元 D.13.25万元答案:D解析:本案中15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30万元是共同债务,夫妻实际共同财产是120万元。张某的遗产是60万元,张甲、张乙、孙某、李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每人各得15万,但是李某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所以张甲获得遗产应该比15万少,所以可能获得13.25万,D正确,A、B、C排除。二、非选择题(共12分)7.(12分)(2024·辽宁丹东一模)随着“双碳”的实施,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欢迎。2022年4月,某市A区王明想购买一辆家用新能源汽车,便向小陈借款10万元。小陈通过手机电子银行的方式把钱转到王明妻子的银行卡中(指定的收款账号)。次日,王明出具借条,向小陈承诺一周内归还全部借款。半年后,王明夫妇离婚且王明未按约定还款,小陈催要后仍未归还。2023年6月,小陈到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明与前妻还款并偿还利息。法院依法判处王明和其前妻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欠款10万元并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说明在此案中法院判决的依据。答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小陈在起诉时有打款凭证及王明的借条为证,证据充分且在诉讼时效内,王明及其前妻应当承担还款责任。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型特点和答题思路。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题型特点:说明类试题;答题思路:①梳理材料中小陈与王明夫妇的纠纷;②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第二步:审材料。分析小陈与王明夫妇的纠纷,链接教材知识。某市A区王明想购买一辆家用新能源汽车,便向小陈借款10万元。小陈通过手机电子银行的方式把钱转到王明妻子的银行卡中(指定的收款账号)。次日,王明出具借条,向小陈承诺一周内归还全部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证据。(共59张PPT)第三十七课 珍惜婚姻关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课程标准知识体系1.结婚的含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2.离婚的条件和途径3.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4.夫妻平等人身关系的表现5.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知识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知识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提升能力素养内容索引课时测评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知识点一一、珍惜婚姻1.婚姻要点整合婚姻制度 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对 待婚姻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2.结婚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定 程序 程序 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原因 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二、离婚要慎重法律规定 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离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 途径 协议 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③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点拨拓展易错辨析 在原题上标注错误并说明原因××1.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裁判。(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但对某些特殊情形,离婚自由受法律限制。×××4.不考虑其他因素,甲的外祖母和丙的祖父是亲兄妹,则甲和丙禁止登记结婚。(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甲和丙的同源直系血亲是甲的外曾祖父母,故甲与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甲和丙可以登记结婚。5.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考向探究考向 珍惜婚姻经典母题 (2024·浙江6月选考)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变式训练 (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花镇居民胡某与张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胡某外出打工挣钱,张某则回父母家生活。胡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王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张某得知真相,于是张某以胡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根据民法典,对上述案件的处理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宣布胡某与张某二人的婚姻无效B.由民政局撤销胡某与王某二人的婚姻关系C.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胡某与王某婚姻合法D.三年后张某起诉胡某重婚已超过诉讼时效√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无效,无需人民法院宣布,A错误。胡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二人婚姻合法,不应该由民政局撤销,B错误,C正确。张某起诉胡某重婚未超过诉讼时效,D错误。返回夫妻地位平等知识点二要点整合一、平等的人身关系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表现 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活动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意义 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二、平等的财产关系处置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夫妻 共同 财产 夫妻约 定优先 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按照法 律规定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夫妻共 同认可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单方债务用 于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注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三、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易错辨析 在原题上标注错误并说明原因××1.互敬互爱、和睦相处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3.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4.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那么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5.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4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4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4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4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向探究考向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经典母题1.(2024·山东模拟预测)一高中女教师在家上网课时,因被提醒吃饭未得到回应而遭到家暴,画面通过网课直播间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学生眼前。学生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该事件经多方介入后,施暴男子已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警方表示,被打的老师身体已无大碍,未要求处理男子,双方已调解。广大网友对处理结果愤愤不平,甚至有人认为对事件的处理不该止步于此。这告诉我们①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都具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 ③该案中的男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④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变式训练1.(2024·河北邢台高三阶段训练)很多女性在婚后面临着做全职太太还是职场女强人的选择。传统观念认为,女性的首要职责是照顾家庭和孩子,甚至在与丈夫的职业选择中被迫做出牺牲。一项对2 000名中国女性的调查研究显示,女性追求事业更能获得家庭幸福。由此可见①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②夫妻双方都有选择工作的自由 ③经济独立是夫妻人格独立的基础 ④传统的夫妻关系观念是落后的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材料强调的是女性追求事业更能获得家庭幸福,说明夫妻双方都有选择工作的自由,应共同承担家庭责任,①②正确。夫妻人格独立的基础是夫妻双方自由平等,而不是经济独立,③错误。传统的夫妻关系观念有落后的,也有优秀的,不能一概而论,④错误。考向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经典母题2.(2022·浙江6月选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了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了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的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变式训练2.(2024·湖南长沙三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其中双方具有平等的财产关系。小美在婚前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结婚后和小帅一起住进了小帅全款婚前买的房子(市值100万),同时两人决定将小美的住房用于出租,租金每月5 000 元,租房整一年后,小美的房子被拆迁,获得200万拆迁款。小帅在婚前将20万存款存进银行,结婚整一年后,获得利息4 000元。以上案例中,夫妻共同财产共A.64 000元 B.120万元C.206万元 D.60 000元√婚前财产、银行存款利息、一方婚前的房子在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款都是个人财产,只有双方决定用于出租的房屋租金才属于共同经营所得,所以共同财产是12×5 000=60 000元,D正确。经典母题3.(2024·湖北卷)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训练3.(2024·浙江6月选考)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正确。证据有多种类型,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返回提升能力素养关键能力分解训练论证判断能力——判断现象并说明理由 刘先生与肖女士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81年登记结婚,后通过拆迁获得房屋一套并登记在肖女士名下。2017年9月,双方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先生所有①。离婚后,肖女士一直借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2019年6月,刘先生得知肖女士已以32万元(该房产市场评估值为5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售予孙某,并办理过户手续②。后刘先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诉求 材料 链接教材知识 具体分析法律事实,回应诉求③ ① 诉讼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规定 双方诉讼离婚后,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刘先生可以不经变更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② 所有权中的处分权 肖女士未经刘先生同意擅自将涉案房屋出售,属于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的规定 孙某支付肖女士的房款远低于市场评估值,非善意取得,故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刘先生练后感悟分解诉讼请求 将诉讼请求分拆成几个不同的诉求点逐条联系材料 根据拆分出的不同诉求点,逐点寻找与之有关的材料信息链接法律,解读材料,回应诉求 对提取的材料有效信息,逐条寻找与之有关的法律依据(教材法律知识、材料补充的法律条款)→分析材料中的信息符合或违背相应法律→回应双方的某项具体诉求此题对回答《法律与生活》中判断诉求是否合理的试题有何启示?大题突破预测考向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关系思维可视化 (2024·九省联考江西卷)老人甲,无儿无女,一直独自居住,有一同胞弟弟乙甚少往来。邻居丙常到甲家中为其做饭、陪其聊天,两人关系越来越好。经协商,甲与丙订立书面监护协议,约定丙作为甲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①。2022年8月甲因病住院,丙一如既往关心照顾甲,6个月后甲去世,丙在整理甲遗物时发现甲于2019年3月30日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其内容为甲去世后将其自有房屋赠与丙①。 2023年2月,乙得知甲去世并将房屋赠与丙的消息后,便主张该房屋继承权并提起诉讼。乙认为,自己作为甲之胞弟,依法有权继承该房屋;遗嘱无效,丙无权取得该房屋a。丙辩称,遗嘱有效,自己愿意接受遗赠,该房屋应归自己所有b。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②。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乙与丙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审题过程] (1)提取设问信息,明确答题思路。知识 《法律与生活》题型 判断说理类答题 思路 ①梳理与乙的诉求有关的材料信息,链接教材知识;②运用教材知识逐条分析材料内容,作出判断(2)提取加工材料信息,运用学科术语进行分析说明。分解诉 求焦点 相应 材料 链接法 律知识 具体分析法律事实,回应诉求遗嘱是 否有效 ① 自书遗嘱、遗嘱效力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甲留下的遗嘱是亲笔书写并注明时间,符合自书遗嘱构成要件,遗嘱是有效的丙是否有权取得房屋 ② 材料法律条文 丙在期限内表示接受遗赠,所以丙有权得到该房产乙是否有权继承房屋 ① 遗嘱优先 法律尊重逝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本案所涉房屋按遗赠处理,乙无权得到该房产(3)试写答案:乙的说法错误,丙的说法正确。理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甲留下的遗嘱是亲笔书写并注明时间,符合自书遗嘱构成要件,遗嘱是有效的。丙在期限内表示接受遗赠,所以丙有权得到该房产。法律尊重逝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本案所涉房屋按遗赠处理,乙无权得到该房产。知识体系化热点题目化 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2006年,李某军34岁时,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2019年11月4日,曾某彬去世,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 536元知识点(3)。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生活知识点⑤。曾某彬与孙某学均患有疾病知识点Ⅲ,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知识点⑤。曾某泉三兄弟主张李某军在曾某彬与孙某学结婚时已经成年,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故李某军不具有上述死亡抚恤金的分配资格知识点⑤。孙某学主张死亡抚恤金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先析产后再进行遗产分配知识点(3)。几人因分配纠纷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说明李某军是否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答案: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李某军虽已成年,但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长达十余年,根据案件事实可以认定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说明死亡抚恤金是否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答案: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是针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分析说明法院应如何处理死亡抚恤金的分配。答案: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是针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恤,应参照继承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处理。本案应由曾某彬的配偶、子女参与分配,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考虑到孙某学年老患病且缺乏劳动能力,遂判决孙某学享有曾某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40%的份额,李某军与曾某泉三兄弟各享有15%的份额。返回课 时 测 评1.(2024·黑龙江大庆一模)女孩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在周某明确拒绝与付某交往后,周某母亲强行将在外地工作的周某接回家,并以死相逼,表示如周某不同意该婚事就将其赶出家门。周某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并举办婚礼。婚后半年时间里,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也从未有过夫妻生活。周某想要解除婚姻,法律支持的请求有①周某与付某无夫妻感情,可判决周某与付某离婚②周某母亲干涉了周某的婚姻自由,其行为构成犯罪 ③周某被胁迫结婚,可撤销周某与付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④婚后周某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归周某个人所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周某与付某因胁迫结婚,可判决周某与付某离婚,也可撤销周某与付某之间的婚姻关系,①③符合题意。周某母亲干涉周某的婚姻自由,不构成犯罪,②错误。婚后周某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2.(2024·河北沧州高三期中)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李某诉至法庭,诉请判令王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去探望孩子一次。在本案中①李某对小王享有探望权,是基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人格权 ②李某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小王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④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时就已解除夫妻关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①错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②符合题意。法律规定,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③符合题意。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④错误。3.(2024·湖南衡阳模拟预测)男青年小武与女青年小英在同一单位相识相爱,后双方到小武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结婚。结婚后,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闹,小英要求离婚。对此,双方①可以独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②应同时亲自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裁判离婚 ③必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 ④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③④符合题意。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①排除。起诉离婚,不要求双方同时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②排除。4.(2024·天津滨海新三模)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后存款50万元、婚前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①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以及小说版权收益20万 ②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③该遗产分配纠纷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0万为刘某夫妻共同财产,小说版权收益20万为刘某婚前财产,①正确。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②排除。遗产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③错误。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④正确。5.(2024·福建南平三模)王甲、李甲夫妇生有一子王乙。王乙娶妻章乙,育有一女王丙。王乙因车祸丧生,章乙继续赡养体弱多病的公婆。三年后王甲病故。经查,王甲名下有房屋一套,系婚后所购。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①由于王乙丧生,章乙对王甲的房屋没有继承权 ②继承人王乙先于王甲死亡,由王丙代位继承 ③王甲生前未留下遗嘱,其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 ④王甲名下的房屋是王甲的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章乙作为王甲的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①错误。王丙是王甲的孙女,其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以王丙代位继承,②正确。王甲生前未留下遗嘱,不适用遗嘱继承,其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③正确。王甲名下的房屋系婚后所购,是王甲和李甲的夫妻共同财产,二分之一的房屋属于王甲遗产,④错误。6.(2024·江西萍乡二模)张某父母早逝,但有一成年未出嫁的妹妹张丙。张某离婚后,其子张甲随母亲生活。后张某与李某相识,李某离异携幼女孙某与母亲共同生活。张某与李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张乙。后张某与李某遭遇车祸,张某当场死亡,李某经抢救生还,但丧失了劳动能力。张某与李某积攒了150万元准备买房,有30万元债务未清偿。张某未留下遗嘱。根据材料信息可知,张甲最后可能继承到的遗产是A.30.00万元 B.18.75万元C.16.00万元 D.13.25万元√本案中15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30万元是共同债务,夫妻实际共同财产是120万元。张某的遗产是60万元,张甲、张乙、孙某、李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每人各得15万,但是李某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所以张甲获得遗产应该比15万少,所以可能获得13.25万,D正确,A、B、C排除。7.(12分)(2024·辽宁丹东一模)随着“双碳”的实施,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欢迎。2022年4月,某市A区王明想购买一辆家用新能源汽车,便向小陈借款10万元。小陈通过手机电子银行的方式把钱转到王明妻子的银行卡中(指定的收款账号)。次日,王明出具借条,向小陈承诺一周内归还全部借款。半年后,王明夫妇离婚且王明未按约定还款,小陈催要后仍未归还。2023年6月,小陈到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明与前妻还款并偿还利息。法院依法判处王明和其前妻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欠款10万元并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说明在此案中法院判决的依据。答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小陈在起诉时有打款凭证及王明的借条为证,证据充分且在诉讼时效内,王明及其前妻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型特点和答题思路。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题型特点:说明类试题;答题思路:①梳理材料中小陈与王明夫妇的纠纷;②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第二步:审材料。分析小陈与王明夫妇的纠纷,链接教材知识。某市A区王明想购买一辆家用新能源汽车,便向小陈借款10万元。小陈通过手机电子银行的方式把钱转到王明妻子的银行卡中(指定的收款账号)。次日,王明出具借条,向小陈承诺一周内归还全部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证据。返回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第三十七课 珍惜婚姻关系.docx 第三十七课 珍惜婚姻关系.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