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人民法院》表格式教案 2025-2026学年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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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人民法院》表格式教案 2025-2026学年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统编版

资源简介

《人民法院》教学设计
核心素养 目标 一、政治认同 通过法院组织体系探秘、模拟法庭实践等活动,了解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与职能,理解我国司法体系的科学性和优越性,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进而坚定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信任与认同,增强制度自信。 二、法治观念 通过剖析校园欺凌寻衅滋事案的庭审流程、证据采信、判决依据,明确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的工作原则,知晓法律是评判是非、惩治犯罪的根本标准,懂得校园欺凌、违法犯罪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树立“敬畏法律、信仰法律” 的法治观念,增强规则意识。 三、道德修养 通过学习人民法院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的理念,以及案件审判中对公平正义的坚守,感悟法治与道德的内在统一;树立“尊重他人人格、关爱他人身心”的道德观念,自觉抵制校园欺凌等不道德、违法行为,培养友善互助、诚信守法、维护正义的道德修养,争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已通过前序学习对“国家机构”“公民权利义务”有初步认知,能结合生活经验联想到法院与“公平正义”“审判”相关,但对法院“国家审判机关”的本质属性、组织体系层级及专门法院职能缺乏系统理解,对“审判权”“独立审判”等抽象概念的把握易流于表面,且因生活中与法院直接接触较少存在“司法离生活遥远”的认知偏差,同时对校园欺凌等贴近自身的案例关注度高、共情能力强,部分学生仍存在“未成年人违法无需担责”的错误观念,需通过实践体验与案例分析强化认知、纠正偏差。
教材分析 本课作为第四单元“走近国家机构”中“国家司法机关”的开篇内容,承接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等前序知识,是国家机构体系学习的重要补充,也为后续“人民检察院”及“建设法治中国”的学习奠定基础,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教材以“探秘人民法院”为总议题,通过“法院正门—诉讼服务中心—模拟法庭—法治讲堂”的逻辑线索,融合理论讲解、案例实践、法条链接等内容,从“是什么(性质与组织体系)—做什么(职权、原则与作用)—受谁监督(权力关联)”层层递进,既符合学生“具象到抽象”的认知规律,又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核心导向,是落实法治观念、政治认同等核心素养的关键载体。
教法学法 教法上采用情境教学法、实践体验法、问题驱动法 学法上采用学生通过自主梳理法、小组合作法
重点 教学重点是人民法院的性质与基本职权,以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工作原则,需通过模拟法庭的证据提交、庭审流程及案例判决强化理解。
难点 教学难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尤其是基层法院、专门法院的定位与分工),以及人民法院与国家权力机关、上下级法院的关系,需通过绘制组织体系图、对比分析法条与实例、解答概念关系类习题等方式突破,帮助学生厘清“监督与被监督”“业务监督”的内涵,避免概念混淆。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出示校园欺凌图片 你遭遇过类似事件吗?如果你遭遇了类似的欺凌,我们可以寻求谁的帮助?其中最有效、最具有强制力的方式是什么?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法院的 “正义现场”—— 亲身参与一场真实案例改编的模拟法庭!让我们在角色扮演中,亲眼见证人民法院如何行使权力、坚守公正,解锁它 “主持公道” 的核心密码! 看图片 回答问题 本活动以校园欺凌现实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图片直观呈现欺凌现象引发学生情感共鸣与思考,通过追问欺凌求助途径、强调整治欺凌的强制力解决方式,自然引出人民法院这一核心主体。
新课新授 第一站 —— 探法院正门,学性质与组织体系 同学们,大家现在脚下所站的地方,就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正门。请大家思考一下从工作内容来看人民法院是什么性质的机关? 审判机关 这是我国法院组织体系里最基层的单位 ——基层人民法院,全国有近 3000 个基层法院,就像法治体系里的 “毛细血管”,处理着老百姓身边 80% 以上的案件,就像我国行政区域分为不同的阶层,我国的法院也是分层级的。大家能试着说出我国法院体系有哪几个层级吗? 议学问题:请学生完成《法院组织体系知识卡》 要求:画出我国法院的组织体系,并在卡片上标注出 “西城区人民法院” 在全国体系中的位置,时间3分钟。 补充:1.军事法院主要处理与军队相关的法律案件,包括军人的刑事犯罪、纪律问题以及军事行动中的法律纠纷。 2.海事法院专门审理与海洋、船舶、海上运输等相关的法律案件。 3.知识产权法院负责审理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案件。 4.金融法院专门处理与金融、证券、保险等相关的法律案件。 议学小结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P94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P94 第二站 —— 访诉讼服务中心,学立案流程与司法便民 过渡语:同学们,刚刚我们在正门找准了西城区法院的 “基层身份”,也理清了法院的组织体系。现在我们走进的这个宽敞、明亮的大厅,就是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也是咱们老百姓接触法院、寻求司法帮助的 “第一道门”,接下来我们就从这里看看,一件案子是怎么真正走进法院,让审判机关发挥作用的! 出示诉讼服务中心图片 议学问题:请同学们先仔细看看这个大厅,有很多服务窗口,像不像政务大厅的接待区?请同学们思考既然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为什么会专门设置这样一个‘接待大厅’?它的作用是什么? 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是基层法院的“入口”,更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前置保障—— 它通过规范立案、便民服务,让老百姓的合法诉求能顺利进入司法程序,让审判机关的公正审判,能真正落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第三站 —— 入模拟法庭现场,学审判职能与原则 各位同学,欢迎进入本次模拟法庭环节!现在,请大家领取属于自己的《基础案情卡》和《角色任务卡》。 《基础案情卡》包含了我们即将审理案件的核心信息,是您参与本次模拟法庭的重要基础。请仔细阅读,熟悉案件背景。 本次模拟法庭我们将分为以下角色: 公诉机关组:负责指控犯罪,梳理证据。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组:为被害人维权,主张合法权益。 证人组:客观陈述案发时的所见所闻。 评审团组:观察庭审过程,记录关键信息并参与讨论。 请各组同学仔细阅读卡片内容,明确自身角色任务,为接下来的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在文档里) 案件: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一名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还对其中一名女同学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案件涉及学生为16周岁) 【开庭审理:明确基本职权】 审判长敲击法槌,庄重宣布:“现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就被告人朱某、赵某、李某、霍某、高某寻衅滋事一案,正式开庭!” 审判长依次核实五名被告人身份(注明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公诉机关代表、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身份后,示意公诉机关宣读指控意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学生完成公诉机关刑事指控意见书(简化版)并进行指控 答案提示:被告人:朱某、赵某、李某、霍某、高某指控罪名: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 经调查,被告人朱某伙同赵某、李某、霍某、高某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在某职业学院女生宿舍楼内多次殴打、辱骂两名被害人,实施脱衣羞辱并拍摄视频在微信群传播,致二被害人轻微伤,一人精神抑郁无法正常学习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 本案中被告人犯罪时均未满 18 周岁,案发后如实供述罪行,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依据《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议法院对五名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 审判长询问模拟评审团的学生们,提问:“大家思考一下,法院依法审理这起校园欺凌引发的刑事案,是在行使什么权力?”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法庭调查:践行工作原则】 审判长:请公诉机关依次提交关键证据 公诉机关依次提交关键证据: 答案提示:被害人高某某、张某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宿舍监控录像片段、手机提取的殴打羞辱视频、微信传播记录截图、法医学轻微伤鉴定书、被害人精神抑郁的评估报告 审判长:请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依次提交赔偿协议材料 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提交赔偿协议 答案提示:被害人维权意见书(简化版) 被害人:高某某、张某某 被告人:朱某、赵某、李某、霍某、高某 涉案案件:校园欺凌寻衅滋事案 本案中,被告人朱某伙同赵某、李某、霍某、高某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多次对二被害人实施殴打、辱骂行为,还对被害人进行脱衣羞辱,拍摄相关视频并在微信群传播,致二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出现精神抑郁的严重后果,不仅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与身心健康,还导致被害人无法正常学习、生活,校园欺凌行为更是破坏校园正常秩序、违背法治与道德准则,具有恶劣的校园影响。 现要求被告人依法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恳请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本案作出公正判决,严厉惩戒校园欺凌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校园安全与社会公平正义。 审判长:请证人出庭陈述案发时所见情况 证人出庭陈述案发时所见情况。 答案提示:证人证言(简化版) 证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某职业学院学生(案发目击者) 证言内容:2017 年 2 月 28 日,我在女生宿舍楼看到朱某等五人围堵殴打、辱骂高某某和张某某,还对其中一人脱衣羞辱,有人用手机拍摄全程,两名被害人被打得浑身发抖、哭喊不止,整个过程持续了挺久,场面很恶劣。 庭审过程中,模拟 “校外人员”试图进入法庭递交 “求情信”,被法警拦下。 审判长转向模拟评审团的学生们,提问:“大家思考一下,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体现了怎样的工作原则? 这体现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首要工作原则—— 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就是案发的真实经过,‘法律’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定罪量刑的标准,没有真实的事实和合法的证据,就没有公正的判决,这是司法公正的基石。②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庭审中校外人员试图递交 “求情信” 干预审理被法警拦下,表明法院审理案件拒绝任何非法定程序的外部干预,确保审判活动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当庭宣判:深化工作作用】 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判决结果:法院鉴于五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被羁押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审判长转向模拟评审团的学生们,提问:“大家思考一下,法院在判决的过程中是否体现了公平公正? 这起案件的审判,正是人民法院作用的集中体现:通过审理刑事案件,依法惩办了校园欺凌相关的犯罪行为,实现了‘惩罚犯罪’的目的;同时,也通过公正裁判保护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了校园安全与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审判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彰显了国家法制的尊严和权威。 议学小结 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工作原则及作用 基本职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工作原则: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②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作用: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站 —— 听法治讲堂分享,学权力关联与层级监督 知识抢答:“法条找一找” 《宪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议学问题:根据所给出法律找出“人民法院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及“上下级法院关系”。 议学小结 人民法院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四、上下级人民法院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看图片 思考问题 完成《法院组织体系知识卡》画出我国法院的组织体系 看图片 回答问题 根据《基础案情卡》和《角色任务卡》进行模拟法庭 根据发条进行知识抢答 本环节以 “探法院正门” 为具象化情境,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这一基层法院实例切入,通过设问引导学生自主明确人民法院的审判机关性质,再以 “毛细血管” 的生动比喻阐释基层法院的职能价值。结合层级设问与《法院组织体系知识卡》实操任务,让学生在动手绘制体系、标注法院位置的过程中,直观掌握我国法院的层级划分及组织体系构成,将抽象的司法机关知识转化为具象的认知,为后续学习法院职权、原则等内容奠定基础,同时培养学生的读图绘图、知识梳理能力。 本环节以 “访诉讼服务中心” 为情境衔接法院组织体系的学习内容,借助实景图片让学生直观感受法院诉讼服务场景,以生活化的政务大厅类比引发学生思考。通过设问探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原因与作用,引导学生理解该中心作为法院 “第一道门” 的职能价值,知晓立案流程的前置性意义,体会人民法院司法便民、服务群众的理念。 本环节以 “入模拟法庭现场” 为核心沉浸式情境,围绕校园欺凌寻衅滋事案展开完整庭审流程,通过角色分配、文书撰写、庭审参与等实操环节,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明晰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核心职权,掌握公诉机关指控、法庭调查、当庭宣判等庭审关键流程。借助庭审中的证据提交、外部干预阻拦等具体场景,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并理解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核心工作原则,结合未成年人从轻处罚的判决结果,让学生深刻体会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刑事案件惩办违法犯罪、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安全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将抽象的司法知识转化为具象的实践认知,同时培育学生的法治思维、证据意识和规则意识,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校园欺凌,树立正确的法治观。 本环节以 “听法治讲堂分享” 为载体,结合 “法条找一找” 知识抢答的趣味形式,引导学生从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具体法条中自主梳理提炼核心信息。通过探究议学问题,让学生明确人民法院与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与负责、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以及上下级法院间监督而非领导的层级关联,将零散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系统的司法权力认知,完善学生对法院权力运行体系的整体理解。
拓展延伸
课堂小结 愿大家带着对人民法院的认知、对法律的敬畏,从当下做起:友善对待身边同学,拒绝任何形式的欺凌;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让法治观念扎根心中;在权益受侵害时,记得有这样一个“主持公道”的机关,始终为你守护正义。让我们以法为盾,以善为尺,共同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让每一个校园、每一个角落,都充满阳光与安宁。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本课通过模拟法庭、情境创设等活动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将抽象的司法知识与具体案例结合,降低了理解难度,但在实践中可能存在部分学生角色参与度不均、对专门法院职能及权力关联的理解仍不够透彻的问题;同时,模拟法庭的流程衔接与时间把控需进一步优化,避免因细节疏漏影响知识传递效果;后续教学中应加强对薄弱知识点的针对性讲解,增加小组互动的引导力度,设计更多贴合生活的司法实践场景,让学生更深刻体会司法与自身的关联,进一步强化“敬畏法律、依法维权”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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