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走进国家机构 表格式教学设计2025-2026学年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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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课走进国家机构 表格式教学设计2025-2026学年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统编版

资源简介

第7课国家权力机关
学科 初中道德与法治 单元 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
课型 新授课 课时 第7课时
教材分析 《第七课国家权力机关》是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关于我国国家机构的核心教学内容。本课聚焦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与地位、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系、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与职权以及人民代表大会的四大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引导学生从“认识国家权力机关的构成与地位”“理解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掌握人大的法定职权与履职实践”的视角,明确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理解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意义,增强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同与制度自信。 本堂课采用“时政新闻导入—分议题探究—课堂练习巩固”的逻辑结构,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等最新时政素材与地方人大履职的真实案例,紧密对接学生的政治认知与社会生活,层层递进展开教学,既帮助学生清晰区分人大的不同职权、厘清国家机关间的监督与负责关系,也提升学生的政治辨识能力与法治素养,引导学生关注国家政治生活,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成长为关心国家大事、认同我国政治制度的新时代公民。
学生分析 八年级学生已初步接触国家政治生活相关新闻,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等名词有浅显印象,能从新闻中感知全国人大召开、国家领导人选举等时政事件,但对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组成、地位及职权缺乏系统、准确的认知,易混淆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职能,难以理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内涵。从政治认知来看,学生常把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混为一谈,不清楚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人大与人大常委会的关系,对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四项职权几乎没有了解,无法结合时政案例准确判断。从责任意识看,学生多认为政治生活与自身距离较远,缺乏主动关注国家权力运行、理解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意识,不明白人大履职与自身生活、社会发展的密切关联,参与政治生活的主动性不足。因此,教学中需结合贴近当下的时政素材,通过案例剖析、新闻解读、课堂探究等方式,帮助学生厘清国家权力机关的核心知识,明晰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准确区分四大职权,将零散的时政印象转化为系统的政治认知,增强制度自信与公民意识,主动关注并理解我国政治生活。
教学目标 ①政治认同:通过学习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组成、地位,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履职实践,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理解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坚定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自信。 ②法治观念:通过掌握人大四项职权,明确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立法、决定、任免、监督职权,树立权力法定、依法用权、受权于民的法治观念,尊崇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地位。
教学重难点 学习重点:明确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与全国人大的最高地位,掌握人大四项法定职权,理解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与负责关系。 学习难点:准确区分人大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将国家权力机关运行逻辑转化为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的自觉行动。
教学过程
环节一:导入新知—共赴春日之约,初识国家机构 教师活动:首先播放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的现场片段。 教师提问:同学们,刚刚我们看到的是今年春天在北京召开的重要会议,大家知道这个会议是哪个国家机构的会议吗?结合你之前的了解,你对这个机构有什么印象? 学生预设回答:我知道这是全国人大会议,我在新闻里看到过,总理会在这个会上作报告;好像这个会是用来决定国家大事的;我之前学过,人大代表会来参加这个会。 教师讲解:没错,这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都会汇聚到北京,共商国是,这就是我们国家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的履职场景。今天我们就一起走近它,揭开国家权力机关的神秘面纱。 设计意图:用学生熟悉的“春日两会”的热点情境导入,快速拉近学生与抽象国家机构的距离,激活学生已有的知识储备,引发学生的探究兴趣,自然引出本节课的主题。 教师过渡:刚刚我们初步认识了全国人大,那到底什么是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怎么组成的?我们先从架构入手,把这个问题理清楚。 环节二:议题探究,讲授新课 总议题:走近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分议题1:知架构——厘清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 教师活动:首先展示我国宪法第二条的原文,引导学生齐读条文,同时展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流程示意图。 教师提问:同学们,宪法里明确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我们这么多人民,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去管理国家大事,那人民的权力是怎么行使的呢? 学生预设回答:我们会选举人大代表,让他们代表我们去开会;然后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国家的事情。 教师讲解:非常准确,我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但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由这些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是我们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或者地方的重大事务。这就把“人民当家作主”从一句口号,变成了具体可操作的制度设计。 教师过渡:那国家权力机关是不是只有全国人大这一个呢? 学生预设回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教师讲解:各位同学,国家权力机关是由老百姓选出来的人大代表组成的,它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分为两层,全国人大是最高层级,管全国的大事,地方各级人大对应管本地的事务,两者一起,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落到实处。 【议学成果】 笔记1.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1.产生: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 2.性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 3.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教师过渡:我们先来看最高层级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教师活动:展示2026年3月赵乐际委员长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材料,同时展示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 教师提问:大家看这份材料,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而且全国人大还可以审查撤销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这说明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学生预设回答:说明常委会要听全国人大的,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下属?不对,应该是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平时全国人大闭会的时候,常委会帮它处理工作? 教师讲解:这位同学说得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但是全国人大每年只开一次会,会期有限,很多日常的工作没办法及时处理,所以就设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它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的时候,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但是常委会始终是对全国人大负责的,要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全国人大也有权监督、撤销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这就保证了权力始终掌握在最高权力机关手中,始终代表人民的意志。 【议学成果】 笔记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1)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系: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教师过渡:了解了中央的权力机关,那地方上的权力机关又是怎么运行的呢?我们来看咱们身边的例子。 教师活动:展示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展示地方国家机构组织系统图,介绍这次会议上,省政府、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都要向省人大作报告的内容。 教师提问:为什么这些政府、法院、检察院的负责人,都要向省人大作报告呢?这背后体现了他们和省人大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学生预设回答:因为省人大是地方的权力机关,这些机关都是人大选出来的,所以要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 教师讲解:没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而我们地方的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府一委两院”,都是由本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所以他们要对本级人大负责,受本级人大的监督。这就保证了地方的国家机关,始终是在代表本地人民的权力机关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始终为人民服务。同时县级以上的地方人大也会设立常委会,作为自己的常设机关,处理日常的工作,和全国人大的架构是对应的。 【议学成果】 笔记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与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与常委会:地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设计意图:通过宪法条文打底,搭配中央与地方的真实时政案例,把抽象的机构架构拆解成学生能理解的具体事件,引导学生自己推导得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点,同时用身边的地方案例,让学生感受到权力机关离自己并不远,增强学生的代入感。 教师过渡:我们理清了权力机关的架构,知道了它是怎么组成的,那这些权力机关具体都能做什么?他们的权力体现在哪里?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议题2:明权责—掌握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师活动:首先展示第一组材料,第一份是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材料,第二份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表决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的材料。 教师提问:大家看这两份材料,全国人大和新疆的人大都通过了一份文件,这两份文件都是规范性的法规,那这体现了人大的什么职权呢? 学生预设回答:他们在制定法律,应该是立法权 教师讲解:没错,这就是人大的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可以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可以制定和修改法律,就像这次的生态环境法典,就是国家层面的立法。而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就像新疆的这个科技创新条例,就是为了适配本地的发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就是地方的立法权,两者的层级不同,但是都属于立法权的范畴。 【议学成果】 笔记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 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 教师过渡:了解了立法权,我们再来看下一组材料,看看这又是什么职权。 教师活动:展示第二组材料,第一份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决议,批准了国家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第二份是四川省人大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的选举办法的材料。 教师提问:这两份材料里,人大都是在表决通过一个事项,这体现了人大的什么职权? 学生预设回答:这是在决定重大的事情,应该是决定权 教师讲解:非常准确,这就是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人大还有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或者地方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比如国家的发展规划、地方的重大建设项目,还有会议的选举办法这类事项,都是人大通过决定权来拍板的,这就保证了国家的重大事务,都是由代表人民的权力机关来决定,而不是少数人说了算。 【议学成果】 笔记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决定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教师过渡:除了定事,人大还能管人,我们来看下一组案例。 教师活动:展示第三组材料,第一份是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材料,第二份是四川省人大会议选举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材料。 教师提问:这两份材料里,人大都在做什么?这体现了什么职权? 学生预设回答:人大在选干部,是任免权吧?就是把这些国家机关的领导选出来,要是做得不好还能罢免他们? 教师讲解:没错,这就是任免权。各级人大还有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委会,有权对相关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任免,甚至罢免。我们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不是自己任命自己的,都是由人大来任免的,这就保证了这些掌权的人,是由人民的代表机关选出来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也要对人民负责。 【议学成果】 笔记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任免、罢免的权力。 教师过渡:选了人、定了事,那人大还要做什么?还要监督这些人、这些事有没有落实好,这就是我们的第四项职权。 教师活动:展示第四组材料,第一份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材料,第二份是四川省人大会议听取省政府、省两院工作报告的材料。 教师提问:大家看,这些政府、法院、检察院都要把自己一年的工作汇报给人大,人大还要审议这些报告,这是在做什么?体现了什么职权? 学生预设回答:这是在监督他们的工作吧?看看他们一年做得好不好,有没有好好干活,这就是监督权 教师讲解:对,这就是人大的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的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审议他们的工作报告,就是最典型的监督方式。通过这种监督,就能保证这些国家机关依法履职,不会滥用权力,始终在人民的监督下工作。 【议学成果】 笔记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教师讲解:这里老师要提醒大家一个很容易出错的点,我们区分这四个职权,不能只看字眼,比如很多同学看到“决定”两个字,就直接觉得是决定权,但是如果这个决定是关于制定、修改法律的,那它其实是立法权。我们要去看内容:立法权是关于法律的立、改、废;决定权是事前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任免权是对人的选举、任免;监督权是事中事后对工作的监督检查,抓住这个核心,我们就能准确区分这四个职权了。 设计意图:通过四组一一对应的、最新的时政案例,把抽象的四项职权拆解成具体可感知的事件,让学生自己从案例中推导得出职权的内容,同时针对学生最容易混淆的职权区分问题,专门做了易错点的讲解,帮助学生突破难点,同时通过这些案例,让学生理解每一项职权的背后,都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落实法治观念的核心素养。 教师过渡:我们今天学习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架构和职权,相信大家对这部分内容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今天的知识点。 环节三:课堂小结:梳理知识,升华情感 教师活动:带领学生一起梳理本节课的思维导图,从人民行使权力的方式,到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架构,再到四项职权,逐一梳理,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 教师活动:展示本节课的课堂练习题,引导学生完成,比如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行使了什么职权?” 这类题目,巩固学生对职权的区分能力。 教师提问:同学们,学完了今天的内容,你觉得作为青少年,我们可以怎么关注人大的工作,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呢? 学生预设回答:我们可以关注本地人大的会议,看看他们有没有解决我们关心的问题;我们可以给人大代表提建议,反映我们身边的问题,比如学校周边的交通问题。 教师讲解:没错,我们虽然还是学生,但是我们也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可以通过向人大代表反映意见、关注人大的履职工作,来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这也是我们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方式。 设计意图:通过梳理总结帮助学生构建知识体系,通过练习题巩固知识点,同时通过拓展提问,引导学生把课堂知识和自己的生活结合起来,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
课堂练习
1.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法律,如原子能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家公园法、新修订的仲裁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这说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 ) A.依法行使立法权 B.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最高 C.依法行使监督权 D.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 2.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对社会治理新需求的法治回应。该法的修订体现了( )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国家立法权 ②法律应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完善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④科学立法,能彻底解决我国治安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1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通过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 A.决定权 B.立法权 C.表决各项决定 D.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4.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对社会治理新需求的法治回应。该法的修订体现了( )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国家立法权 ②法律应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完善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④科学立法,能彻底解决我国治安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教学反思与改进
本节课以最新的时政案例为载体,将抽象的国家机构知识转化为学生可感知的具体事件,整体上落实了核心素养的要求,学生的参与度较高,能够主动参与到案例的分析中,基本突破了本节课的重难点。但是在实际教学中,还是发现部分学生对四项职权的区分还是存在模糊的地方,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例,学生还是会出现判断错误,这说明在后续的教学中,可以设计一个小组探究的环节,让学生自己搜集相关的案例,互相分享辨析,加深对职权的理解。 另外,本节课虽然用了地方的案例,但是和学生本地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后续可以引入学生所在地区的人大的履职案例,比如本地人大解决了学生关心的校园周边安全、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这样能让学生更有代入感,更能感受到国家权力机关就在自己身边,真正理解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体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同时,对于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还可以设计更多的情境模拟,让学生扮演人大代表、政府工作人员,模拟报告、监督的过程,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其中的权责关系,提升教学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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