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课国家监察机关 表格式教学设计 2025-2026学年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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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课国家监察机关 表格式教学设计 2025-2026学年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统编版

资源简介

第11课国家监察机关
学科 初中道德与法治 单元 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
课型 新授课 课时 第11课时
教材分析 本节课是统编版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进国家机构》的第十一课内容,是国家机构板块的收尾性内容。在此之前,学生已经系统学习了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相关知识,本节课的国家监察机关内容,将完善学生对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完整认知,帮助学生构建起全面的国家机构知识框架。 课件设计结合最新的时政反腐案例,搭配《宪法》《监察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将抽象的制度规范与现实的监察实践紧密结合,既落实了宪法中关于监察委员会的法定规定,也直观展现了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本节课的教学重点为监察机关的性质、组成体系,以及监督、调查、处置三大核心职责;教学难点在于理解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配合制约关系,同时澄清学生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的认知误区,帮助学生理解我国监督体系的制度优势。
学生分析 本节课的授课对象为八年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治知识基础,此前学习的其他国家机关内容,为他们搭建了初步的国家机构认知框架,同时学生平时会通过新闻渠道接触到反腐相关的热点事件,对这类话题有较高的关注度与探究兴趣。 但学生对监察机关的具体认知存在明显的模糊与片面性:多数学生仅知道监察机关与反腐工作相关,不清楚它的法定性质与组成体系;普遍容易混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也难以分清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责边界;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类抽象概念,以及监察权运行中的配合制约关系,学生的抽象理解能力尚有不足,容易产生“监察机关是不受监督的超级机关”这类认知误区。不过八年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合作探究、案例分析能力,通过具象的案例拆解、小组讨论,能够帮助他们从实践案例中提炼抽象知识,深化对制度内容的理解。
教学目标 1.政治认同:理解监察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认识其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认同我国监察体制的制度优势,筑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政治认同。 2.法治观念:掌握监察机关的性质、职权与履职原则,理解其与其他国家机关配合制约的关系,树立权力受监督的法治意识,恪守宪法法律准则。 3.责任意识:理解监察工作方针,认识其规范公权力、推进反腐败的作用,树立维护法治权威、参与法治建设的责任意识。
教学重难点 1.检察机关的性质、组成、产生和职责
教学过程
环节一:时政视频,引发思考—权利不可任选,腐败必受严惩 教师活动:在课堂上展示国家纪委监委网站页面典例,包括接受审查调查、江西省商务厅原厅长谢一平被开除党籍等典型案例。 教师提问:同学们,看完这些新闻,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些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都是由哪个机关来开展调查和处理的? 学生预设回答:国家监察委员会 教师讲解:没错,大家在新闻里看到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其中承担国家监察职能的,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全新的国家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很多同学对它还很陌生,但它和我们的廉政建设、公权力的监督息息相关,也是我们国家机构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设计意图:用学生熟悉的时政热点作为导入,把抽象的国家机关知识和现实的热点事件结合起来,快速抓住学生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的好奇心和探究欲,同时自然引出本节课的主题,为后续的学习做好铺垫。 教师过渡:那么这个全新的国家机关,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它的性质是什么?这就是我们今天首先要探究的第一个问题。 环节二:任务探究,讲授新课 板块一: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教师活动:展示唐仁健借“高雅爱好”掩盖权钱交易视频资料和文字材料 教师提问:结合上述案件谈谈你对监察委员会性质的认识? 学生预设回答:监察委员会和纪委 教师活动:展示《监察法》第一条、第三条的原文和被监察的对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教师讲解:没错,从法律里我们就能看到,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它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也就是说,它的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不管你是政府的官员,还是国企的工作人员,甚至是村里的村干部,只要你在行使公共权力,就是它的监察对象,这就实现了监察的全覆盖。 设计意图:按照素材里的顺序,先讲解监察机关的性质,用具体的案件搭配法律条文,让学生从案例里理解抽象的性质定义,避免死记硬背。 教师过渡:知道了它的性质,我们再来看看,这个机关是怎么组成的,它的体系是什么样的。 【议学成果】 笔记1: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性质 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或P89蓝字: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我国的监察机关。 教师活动:展示素材里的监察机关组成体系,从国家监察委员会,到省、市、县四级监察机关的层级图,然后展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选举刘金国为国家监委主任的时政材料。 教师提问:大家看这个层级图,上级和下级的监察机关是什么关系? 学生预设回答:上级监察机关应该是领导下级的 教师讲解:没错,首先从组成来看,我国的监察机关分为四级,国家、省、市、县,乡镇还会派出监察办公室,而且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这样就能保证全国的监察工作统一协调,不受地方的干扰。 【议学成果】 笔记2:国家监察机关的组成(P89) 国家监察机关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教师活动:展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选举刘金国为国家监委主任的时政材料。 教师追问:再看这个材料,全国人大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委的主任,这说明监察机关是怎么产生的? 学生预设回答:然后监察机关是人大选出来的,和政府、法院一样,要对人大负责 教师讲解:从产生来看,所有的监察机关都是由同级的国家权力机关产生的,国家监委由全国人大产生,地方的监委由同级的人大产生,要对权力机关负责,受它监督,这和我们之前学的其他国家机关的产生逻辑是一致的,都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设计意图:按照素材里的内容顺序,依次讲解组成和产生,用层级图和时政材料,让学生直观理解监察机关的体系,衔接之前学的权力机关的知识,完善学生的国家机构认知。 教师过渡:了解了监察机关的组成和产生,我们再来看看,它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它和其他机关是什么关系。 【议学成果】 笔记3: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P89)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教师活动:展示《监察法》第四条和唐仁健案的后续审判流程:从国家监委调查终结,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完整过程,同时展示《监察法》第四条的原文。 教师提问:大家看这个案子,监察机关调查完了,最后是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这说明监察机关和其他机关是什么关系?还有监察法里说,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这是什么意思? 学生预设回答:学生回答,他们是分工的,监察机关查案子,然后交给检察院和法院处理?独立行使权力,就是说别人不能干涉它办案?但是它也要受监督? 教师讲解:没错,这里我们要理清两个点,首先,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也就是说,没有哪个行政部门能干预它办案,保证它能公正查办案件。但这不是说它不受任何监督,在办理案件的时候,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还有执法部门,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互相配合,就是大家分工合作,监察机关负责调查,检察院负责起诉,法院负责审判,一起把案子办好;互相制约,就是大家互相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这就是我们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设计意图:按照素材里的顺序,讲解履职原则,用案件的完整流程,把抽象的配合制约关系具象化,澄清学生的认知误区。 教师过渡:了解了监察机关的运行原则,我们接下来学习它的核心职责,也就是它到底能做什么工作。 【议学成果】 笔记4:国家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的原则 ①★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③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板块2: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教师活动:国家纪委和监委网站 教师提问:从页面来看,体现了监察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学生预设回答:调查、监督和处置 教师活动:在多媒体上呈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唐仁健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官方通报全文,引导学生逐句拆解通报内容,对应找出监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开展的具体工作,同步呈现教材中关于监察机关三大职责的内容,让学生结合材料与教材,完成职责与具体行为的对应分析。 教师提问:大家看这个完整的案件过程,你能不能分析一下,在这个案子里,监察委员会都行使了哪些职责? 学生预设回答:小组讨论之后,学生回答,最开始的监督,就是监督职责,然后查他的问题,就是调查职责,最后处理结果,就是处置职责? 教师讲解监察机关有三大法定职责,监督、调查、处置这三项职责相互衔接、相辅相成,构成了监察机关履职的完整体系,我们逐一明确其核心内涵。第一,监督职责,这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监督其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是否遵守道德操守,核心目标是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像本案中,国家监委收到关于唐仁健的问题反映,本身就是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监督职责的核心价值在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二,调查职责,这是监察委员会的经常性工作。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依法开展专门调查,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在唐仁健案件中,国家监委经党中央批准,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全面查清了他的违纪违法事实和涉嫌受贿犯罪的全部情况,这就是调查职责的核心体现。通过对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严肃调查,能够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有效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三,第三,处置职责,这是监督职责和调查职责的最终落脚点。监察委员会根据监督、调查的结果,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置,结合本案,我们能清晰看到处置职责的多个法定维度:一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比如国家监委对唐仁健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二是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本案中唐仁健涉嫌犯罪的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正是这一规定的体现;三是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就廉政建设和履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本案中,国家监委推动农业农村部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就是通过监察建议实现的。 除此之外,对于情节较轻的职务违法行为,监察机关还可以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这些都是处置职责的重要内容。最后我们还要明确,监察工作的核心方针,是坚持严厉惩治腐败,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大职责的全面履行,正是这一方针的具体实践,通过调查处置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通过监督制约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通过教育引导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最终实现对公权力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督。 设计意图:按照素材里的顺序,讲解三大职责,用完整的案件拆解,让学生把抽象的职责和具体的工作对应起来,通过讨论调动学生的参与性。 教师过渡:了解了这三个职责,我们再来看看,我们整个监察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议学成果】 笔记5: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P91-P92) (1)监督职责。监察委员会依法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调查职责。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依法开展调查,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3)处置职责。监察委员会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就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笔记6.★监察工作的方针(P93)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严厉惩治腐败,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环节三:课堂小结,巩固提升 教师活动:教师带领学生一同回顾本节课的核心内容,梳理“性质定位—产生组成—行权原则—法定职责”的完整知识脉络,同步进行主题升华。 教师提问: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大家再深入思考一下,我国设立监察委员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到底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 学生预设回答:学生能从多个维度展开回答,比如能够更好地监督公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能够严厉惩治腐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能够实现对公职人员的全覆盖监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够保障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等。 教师讲解:同学们的回答,精准把握了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价值。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它通过对权力的全流程监督与制约,严厉惩治腐败,保障公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不仅要了解国家机构的运行规则,更要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增强监督意识与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设计意图:通过课堂小结,帮助学生梳理知识脉络,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同时通过主题升华,将知识点的学习上升到核心素养的培育,深化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制制度优势的政治认同,实现本课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教师过渡:本节课的课堂学习到这里就接近尾声了,为了让大家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深化对监察机关的认识,老师给大家布置两项分层课后作业。
课堂练习
1.(2025·四川成都·中考真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某省部级官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说明( ) ① 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② 监察委员会行使处置职责,是惩治腐败的唯一机关 ③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案件,应当与检察机关互相配合 ④ 权力行使需要监督,法定职责必须为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2.(2025·湖北武汉·中考真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监察委员会监察范围的是( ) A. 某公立中学校长 B. 某村党支部书记 C. 某国有企业工程师(非公职人员) D. 某公安机关刑警队长 3.某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下列关于国家监察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监察委员会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 B.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C. 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任何机关的干涉 D. 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审理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4.(2025·山东青岛·中考真题)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旨在( ) A. 确保监察机关权力大于行政机关 B. 保障监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C. 削弱政府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限 D. 使监察委员会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5.2025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新增管护、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禁闭四项强制措施并严格限定适用程序,让监察手段更加完善。这一修订体现了国家监察机关( ) ①完善监察措施,提升履职能力 ②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③规范监察行为,促进法治建设 ④对全体公民的监察实现全覆盖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教学反思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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