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3张PPT)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题2 夫妻地位平等1. 了解夫妻关系的内容、核心和夫妻平等的内涵。2. 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及其表现。3.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4. 了解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约定方式、债务清偿。活动一:了解夫妻关系的内容、核心和夫妻平等的内涵,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及其表现[学生用书P54]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对夫妻二人的争论,大家有不同观点。(1) 夫妻关系的内容和核心分别是什么?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答案】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答案】①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②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③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3) 你对上述材料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答案】“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因此,案件中的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2.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1)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答案】错误。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 “男主外、女主内”,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答案】错误。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3) 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会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答案】错误。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活动二: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了解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约定方式、债务清偿[学生用书P55]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1)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2)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答案】变化:更加明确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财产的形成、种类、数量越来越多,为了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财产归属,相关法律才作出相应修改。【答案】影响:明确夫妻财产的归属,有助于减少夫妻因财产归属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社会稳定。2.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材料一 李某和王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住进了李某于2018年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位于市区的商品房中,并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24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位于市区的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位于市区的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进行分割。(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答案】 ①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答案】①对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进行分割的主张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理由: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位于市区的商品房进行分割的主张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理由:商品房是李某于2018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其个人婚前财产。材料二 2018年,李某打算用夫妻共同所有的积蓄去办工厂,因其丈夫害怕亏本,为此两人书面约定李某用30万元办厂,按1.5%的月利率计息归其夫所有,亏损或盈利均归李某负担和享有。办厂后,李某盈利近20万元。2024年10月开始,两人经常闹矛盾。在两人后来的离婚诉讼中,李某的丈夫称办厂的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他为办工厂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盈利归李某个人所有显失公平,其财产约定应属无效。(3) 你认为上述材料中李某与其丈夫的约定有效吗?为什么?【答案】有效。理由:①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本案中该约定是有效的。②李某夫妻的财产协议客观上显失公平,但在其协议约定当初,应预见到生产经营活动也是有风险的,如李某经营亏损,按约定也将由其单独负担,因此全面衡量该夫妻财产约定,应认定是公平的。该夫妻财产约定虽然事后在客观上有一定的显失公平的情况,但依然是有效的。材料三 A与B是夫妻。情形一:A婚前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A名下。情形二:A婚前付首付并将房产登记在A名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贷,后离婚。情形三:婚后A与B共同购买房产但登记在A名下。情形四:A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且登记在A名下。情形五:A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但登记在双方名下。情形六:A婚前全款购买房产且登记在A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了B的名字。情形七:A父母为A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情形八:A父母在A婚后为A与B购房全款出资。情形九:A父母在A婚后为其全款买房并登记在A名下。情形十:A父母在A婚后为其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4) 上述情形中,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答案】 情形一:A个人财产。情形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情形三:共同财产。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均属于共同财产。情形四:A个人财产。情形五:共同财产。情形六:共同财产。情形七:A个人财产。情形八: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情形九:A个人财产。登记在A名下即为明确只赠与A一人。情形十:共同财产。3.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1) 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答案】错误。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答案】错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3)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人身关系问题的关键。【答案】错误。“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①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2)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债务的规定(1)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2)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共21张PPT)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题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1. 理解结婚的内涵和要求,了解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2. 了解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登记程序,认识结婚登记的意义。3. 理解离婚要慎重的原因。4. 了解离婚的条件与方式。活动一:理解结婚的内涵和要求,了解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登记程序,认识结婚登记的意义[学生用书P49]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材料一 某村女青年小梅家境贫寒,父母强迫她嫁给同村的男青年小建。小梅不同意,父母便威胁和她断绝关系。小梅被迫和小建结婚,其父母收取了10万元彩礼。婚后,小建经常打骂小梅,小梅提出离婚,招致两家人反对,她只好诉至人民法院。(1) 结婚的内涵、要求分别是什么?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案】内涵: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②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③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2) 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登记程序分别是什么?【答案】结婚的法定条件: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结婚的登记程序为:申请、审查、登记。(3) 上述婚姻违背了结婚的什么原则?违反了结婚的什么法定条件?【答案】上述婚姻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违反了结婚必须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法定条件。材料二 孙某与赵某相恋2年后,在老家举办了传统婚礼,但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礼后第二年,在孙某生下女儿后,重男轻女的赵某就再没有给过她好脸色。在与邻居的闲聊中,孙某才知道丈夫已有了“相好”,但她还没来得及向丈夫讨说法,赵某就把与同事李某的结婚证摆在了她的面前,并称与孙某的婚姻无效。孙某一气之下,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人民法院。(4) 孙某与赵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答案】不受法律保护。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孙某与赵某虽然举办了传统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5) 合法婚姻对人生有什么重要意义?【答案】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只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这样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答案】王某在与雷某登记结婚时才18岁,其用虚假身份证骗取结婚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的规定,宣告王某与雷某的婚姻无效。材料三 18岁的王某(女)为达到与25岁的雷某(男)结婚的目的,竟然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婚姻登记机关骗取了结婚证。A省B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的案件,宣告王某与雷某的婚姻无效,依法收缴了双方的结婚证。(6) 人民法院判决王某与雷某的婚姻无效的依据是什么?(7) 为什么要严肃对待婚姻?【答案】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2.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1) 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答案】错误。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 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答案】错误。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 只要举行了婚礼,就是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答案】错误。只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4)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夫妻关系处理。当事人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受法律的保护。【答案】错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当事人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5) 办理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答案】错误。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由本人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1. 同居关系(1) 同居关系的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 同居关系的遗产继承: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2. 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3. 同居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同居关系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会受法律保护。活动二:理解离婚要慎重的原因,了解离婚的条件与方式[学生用书P52]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材料一 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应慎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1)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为什么又反对轻率离婚?【答案】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因此,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答案】①设置“离婚冷静期”,可以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地面对生活。②设置“离婚冷静期”,可以促使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的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材料二 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21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2021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住房一套。2021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2024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其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 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还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 000元帮胞弟购房。2024年10月,王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闹离婚。王某认为李某继承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 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意,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未作任何约定。(3) 王某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答案】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4) 离婚的方式有几种?【答案】离婚的方式有两种:①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②裁判离婚,是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2.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1)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答案】错误。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法律对离婚自由有一定的限制: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人民法院判决。【答案】错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1. 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2. 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3.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条件“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6课课题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ppt 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6课课题2夫妻地位平等课件.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