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时教学课件 (共2个课件) 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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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时教学课件 (共2个课件) 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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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题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 了解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诉讼时效。
2. 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及构成要件。
3. 理解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4. 理解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活动一:了解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诉讼时效[学生用书P30]
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到素以安全著称的A酒店住宿。当晚,李某在客房里遭仇人甲毒打致重伤,警方事后从A酒店的安全监视系统记录资料中发现,甲在入室作案前曾多次尾随李某上下电梯,但A酒店的安保人员无一人上前对形迹可疑的甲进行盘查。李某也曾接到甲的电话,但他认为酒店安全,甲不敢找到这里,就没有告诉酒店保安。事后犯罪嫌疑人甲被抓获,却只有财产5000元可供赔偿。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A酒店赔偿全部医疗费、伤残补助等共计30万元,遭到A酒店拒绝。
(1)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考虑,甲需要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依据是什么?
【答案】①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甲毒打李某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与李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需要赔偿李某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②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 A酒店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它是否需要承担30万元的赔偿?
【答案】A酒店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两种,一是违约责任,没有按照约定提供高质量的安保服务致李某受到伤害;二是侵权责任(由酒店的保安的不作为引起)。鉴于甲的财产只有5 000 元,酒店需要承担余下的部分赔偿(295000元),在条件允许时A酒店可以向甲追偿。
(3) 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是否在任何时候都能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答案】不是。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2.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答案】错误。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准确理解部分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表现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财物受到侵害。主要适用于物权,例如: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权利人财物受到侵害。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消
除影响、恢复
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2.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构成要件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免责事由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活动二: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及构成要件[学生用书P32]
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答案】①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污染公共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吴某对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进行劝阻,自觉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是应当给予鼓励的行为。②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本案中,吴某以言语劝阻在居民楼电梯内吸烟的方某,并无不当,其劝阻行为与方某出电梯后的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的判决完全合理。
2.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行为人如果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错误。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2) 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答案】错误。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活动三:理解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理解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学生用书P32]
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小狗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出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1) 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答案】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就是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没有过错。②无过错侵权责任,就是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行为人均需承担责任。
(2)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
【答案】①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老李和小狗的主人共同承担责任。②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老李饲养的驴因受惊将小汽车踢出了一个大坑,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③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老李的驴是被旁边商店老板的小狗咬伤后才踢坏小汽车的,商店老板作为小狗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3)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案】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2.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答案】正确。
(2)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不管能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1. 常见的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因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③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④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⑤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⑥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⑦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管理人具有过错。
2. 常见的无过错侵权责任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⑤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⑥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⑦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共21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题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 了解民法对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
2. 理解相邻关系的实质,了解相邻关系的类型、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
活动一:了解民法对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学生用书P34]
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1) 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答案】不构成侵权。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②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实施诽谤、诋毁、侮辱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2) 云某是否想发表怎样的评论都行?
【答案】不是。①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因此,云某有权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进行评论,这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②但法律又规定,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因此,云某发表评论应当坚持诚信、守法等原则,不是想发表怎样的评论都行。
2.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问题:
某报社发表了多篇文章,如《矿泉壶的“神力”有待商榷》《当心矿泉壶的副作用》《矿泉壶也有害》等,称有关研究表明,矿泉壶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提醒消费者“慎用”“当心”,并对几家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广告提出批评。被点名批评的企业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该报社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
该报社是否侵犯了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名誉权?
【答案】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②该报社是否侵犯了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名誉权,关键要弄清该报社报道的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则不构成侵权,否则构成侵权。
3.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镜头一 小王同学在一篇作文中写道:“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望着窗外白茫茫的大雪,我不由自主地吟咏出了岑参的著名作品《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镜头二 李教授在撰写自己的专著时,使用了一幅照片。因为联系不上这幅照片的作者,他在著作中注明,请照片的作者及时与自己联系,以便支付相关使用费用。
镜头三 张老师在撰写一篇论文时,引用了某网站上三篇论文中的观点。他在论文的参考文献中,注明了这些观点的出处、作者及发表期刊。
(1) 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通常适用于哪些情形?
【答案】①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适用情形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2) 什么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通常适用于哪些情形?
【答案】①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②适用情形有: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3)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答案】镜头一:小王同学在作文中引用诗句,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因而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镜头二: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李教授在撰写自己的专著时,使用了一幅照片,公开表示愿意支付使用费。因而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镜头三:张老师在撰写一篇论文时,引用了某网站上三篇论文中的观点。他在论文的参考文献中,注明了这些观点的出处、作者及发表期刊,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因而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4.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老师在课堂上引用已发表的作品,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
【答案】错误。为学校课堂教学,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2)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答案】错误。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活动二:理解相邻关系的实质,了解相邻关系的类型、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学生用书P36]
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盏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这也为周围居民在夜间行走提供了便利条件,故不同意停用。
(1) 相邻关系的实质是什么?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坚持哪些原则和要求?
【答案】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条件允许时A酒店可以向甲追偿。
(2) 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答案】①该公司安装的照明灯在夜间开启后,照到小陆家的居室内,给小陆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②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小陆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
2.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问题:
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污染,放飞的信鸽也影响邻居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果后,将他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徐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1) 相邻关系主要有哪些类型?
【答案】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2) 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答案】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理由: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绿色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有何重要意义?
【答案】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3.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答案】错误。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2)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答案】错误。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因此,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提供一切方便。
【答案】错误。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而不是提供一切方便。
正确认识相邻关系
1.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
3. 相邻关系主体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是相互毗邻的,既包括相连接的房屋、土地及其他不动产,也包括相邻近的房屋、土地及其他不动产。
4. 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间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可以滥用权利。
5.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6. 相邻权纠纷中当事人都是邻居,甚至有些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发生相邻权纠纷,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态度,互相退让、协商一致,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发生在居民间的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或者找物业公司、居委会、片区民警等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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