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课 家庭与婚姻 (课件+学案+练习) 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专题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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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课 家庭与婚姻 (课件+学案+练习) 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专题复习

资源简介

(共50张PPT)
选择性必修2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三十一课 家庭与婚姻
法律与生活
内容索引
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议学活动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基本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要求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活动一  考点精讲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结婚登记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核对、登记三个环节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
(1) 无效婚姻: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2) 可撤销婚姻:①基于胁迫的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3) 同居关系: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③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意味着当事人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离婚 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 方式 协议 离婚 ①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③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 方式 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 抚养 ①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①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在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②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在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之时(协议离婚);在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裁判离婚)。
1.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这就算结婚了。 (  )
【解析】 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
2.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
【解析】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
3.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双方即可解除夫妻关系。 (  )
【解析】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裁判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之为协议离婚。 (  )
【解析】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
5.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探望小芙必须经过其母亲的同意。 (  )
【解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活动二  典例悟法
考向1 结婚
1 [2024浙江6月选考·改编]生活处处可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侵犯了小潘的著作权,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①错误。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②错误。
【答案】 D
考向2 离婚
2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针对轻率离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在协议离婚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李某和齐某吵架后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提交离婚申请后一起回到家中,随即李某收拾行李回了娘家。关于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在取得离婚证之后,李某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 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经民政局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在取得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已不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②错误。应经人民法院判决,④错误。
【答案】 B
易错 误认为登记婚姻不可撤销
尹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万某红。两人一见如故,双方家长也对这段感情十分满意,尹某向准岳父万某转款彩礼及结婚物件购置费用共18万元,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尹某无意间发现妻子患有重大精神疾病。尹某气愤不已,质问万某为何隐瞒万某红患病的事情,并要求返还彩礼,但遭到拒绝。尹某于是将万某红和万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婚姻、返还彩礼。
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
①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当事人同居期间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③尹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④因为双方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故婚姻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结婚登记前,万某红并未如实告知尹某自己患有重大精神疾病,所以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①符合题意,排除④。同居关系的当事人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②错误。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③符合题意。
【答案】 B
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关系
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内容 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平等≠均等≠一一对等)
表现 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活动一  考点精讲
2.平等的人身关系
强调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重要 体现 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重要 标志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要求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3.平等的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 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 ①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②原则:个人财产的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约定财产 ①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债务 ①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②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
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现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
应对 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
1.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  )
【解析】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
2.甲、乙婚后生下一对龙凤胎,其儿女必须跟甲姓。 (  )
【解析】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其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
3.宋某结婚后,其父赠与了30万元,她用这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全都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  )
【解析】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了30万元,但并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4.钱某因母亲去世继承了10万元遗产,该遗产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  )
【解析】 如无特别说明,该笔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钱某母亲立有遗嘱载明该笔遗产归钱某个人所有,则属于钱某个人财产。
×
5.夫妻共有财产,也应当共同承担对外的债务。 (  )
【解析】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活动二  典例悟法
考向1 平等的人身关系
1 张某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江某对此时有不满。后江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在频繁的争吵后,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对此,以下分析合理的是 (  )
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江某不应该要求张某辞职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某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 ④根据“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张某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④错误。
【答案】 A
考向2 平等的财产关系
2 [2025云南卷]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 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通过与债务人协商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甲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也就不能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④不选。
【答案】 A
3 [2025山东卷]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在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购买,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的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的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房屋A是郭某与何某结婚后购买并共同居住的,虽然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何某外祖母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定郭某为监护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正确。专利保护有期限,不能一直受法律保护,且专利的取得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②错误。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房屋B归何某所有,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错误。
【答案】 A
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①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③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易错1 混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1 [2024广西卷]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得奖金 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的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出版,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排除②。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④错误。
【答案】 A
易错2 混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2 [2024浙江6月选考]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人民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排除①,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排除③。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④正确。
【答案】 D
议学活动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婚姻是由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完成议题1、议题2、议题3。
议题1 成年子女向父母借款是否需要偿还
[2023新课标卷]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答案】 不当之处:①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②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③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料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
建议:①双方应在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②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
议题2 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
李某玲工作后嫁给张某某,现在自己的孙子已牙牙学语。多年前,李某玲的父亲过世,母亲忧伤过度加上年迈体弱,卧床不起,常年需要专人服侍。因父母生育的四个子女中李某玲是唯一的女儿,所以李某玲主动照顾生活不便的母亲,直至母亲去世。后来,李某玲偶然得知母亲有数十万元遗产被三个哥哥平分了,但三个哥哥既没有通知她遗产处理的结果,也没有给她留任何份额。为此她提出异议,但哥哥说她是嫁出去的女儿,无权分得母亲的遗产。李某玲认为,多年来,母亲基本上只靠自己一个人照顾,虽然母亲没有留下任何关于财产处理的遗言,但是自己应该继承母亲的部分遗产。
运用继承的有关知识,评判李某玲和三个哥哥的做法。
【答案】 ①我国法律强调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李某玲与三个哥哥一样,平等享有继承母亲遗产的权利。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未立正式遗嘱或遗嘱无效时,实行法定继承。②本案中,李某玲的母亲没有留下遗嘱,四个子女对遗产的分配适用法定继承,又因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某玲的三个哥哥既没有通知她遗产处理的结果,也没有给她留任何的份额,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遗产继承问题关系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议题3 合同约定5年内不得结婚,是否侵犯婚姻自由
[2023浙江1月选考·节选]王某与刘某准备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取名“普罗旺斯”(法国地名音译),拟以宅基地使用权、两套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100万元现金和一部漫画作品出资。公司成立后,与童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年薪30万元人民币,赠送140平方米房屋一套,但 5年内不得结婚,否则解聘,并收回房屋。童某入职一个月后,公司为其办理了赠送房屋的产权登记。半年后,童某登记结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童某是否应当退还房屋。
【答案】 劳动合同中“5年内不得结婚”的约定因排除当事人结婚权利(自由)而无效,童某结婚不构成违约,房屋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无须返还房屋。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第31课 家庭与婚姻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总分:50分 建议用时:30分钟 答案:P85
一、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 [2025南通如皋3.5模]大学毕业后的王小某打算自主创业,因缺少资金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王要求其还款。王小某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王的生活。老王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关于本案,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借条具有合同的性质,王小某拒绝还款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
B.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老王应当帮扶经济上有困难的王小某
C. 王小某如果不尽赡养义务,将来在继承遗产时会丧失法定继承权
D. 若调解协议达成后王小某拒不履行,老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2024重庆卷]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地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2025南京、盐城一模]小丽与丈夫小周结婚后,一直与公婆同住并悉心照料公婆。后小周不幸去世,小丽考虑到小周的哥哥大周远在国外,不忍公婆年事已高无人照料,选择继续与公婆同住,一力承担起照顾公婆日常生活起居的重担。几年后,小丽再婚,后公婆相继去世,留下了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小周的哥哥大周以小丽不是法定继承人且已再婚为由,拒绝小丽参与遗产分配。对于该案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大周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无权继承该房产和存款
B. 小丽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公婆遗产的分配
C. 小丽虽已再婚,但仍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D. 小丽和大周可通过仲裁解决此次纠纷
4 [2025南通海安期初]李小姐年幼丧母,父亲老李在李小姐13岁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李小姐遂由生父老李与继母王女士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李小姐与贾先生结婚并生育儿子小贾。2018年,老李与王女士协议离婚。2022年6月18日,李小姐与父亲老李不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关于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女士对李小姐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
B. 小贾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部分遗产
C. 王女士由于与老李已离婚,无法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任何遗产
D. 贾先生不在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能获得老李的任何遗产
5 [2026淮安期中]2021年,贾某去世,亲人仅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该基于事实合理分配遗产 ②张某有权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部分遗产 ③贾某二无权要求获得更多的产权份额 ④张某只能在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2025南通如皋2.5模]张甲与妹妹张乙、张乙之子张丙三人一同参与某旅游景点的水上漂流项目。因船故障触礁后翻船,三人一同溺水。张乙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张甲于当晚死亡,张丙于次日死亡。张甲未婚无子女,父母早逝。张乙另有一子张丁,张丙育有一子张戊。关于张甲的遗产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甲的遗产无人继承,应收归国家所有
B. 张丁系张乙之子,有权继承张甲的遗产
C. 张甲的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张戊可以继承该遗产
D. 张丁可继承张甲遗产的三分之二,张戊可继承张甲遗产的三分之一
7 [2025浙江6月选考]1993年,叶某与赵某结婚,育有一子小叶,后双方离婚。2005年,叶某与孟某再婚。2018年,小叶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叶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2023年,叶某去世,小叶与孟某就涉案房屋发生争议,双方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一审前,孟某与小叶之间对涉案房屋的争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法定继承人小叶享有的继承权应优先于自书遗嘱中孟某享有的继承权 ③小叶需要对其有权继承涉案房屋的部分份额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④小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2025苏锡常镇一模]陈某、谢某夫妻二人在某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共同订立遗嘱,载明“夫妻二人名下的房产由儿子陈甲继承,另将存款50万元送给孙女小丽”。遗嘱由陈某书写,夫妻二人均签字捺印,服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签字见证并加盖公章。两年后,陈某去世。据此可以推断(  )
A. 陈甲如果继承房产,则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B. 小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仍可通过遗赠获得 50万元
C. 遗嘱因只有两名工作人员见证而缺乏相应的法律效力
D. 谢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自然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9 赵某(男)与李某(女,父母已亡)均已离异,且两人分别抚养着一名12岁的男孩赵甲与一名11岁的女孩李乙。赵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一家四口共同生活在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10万元)中。15年后,李某因突发心肌梗死不幸离世,留下自己与赵某的婚后积蓄60万元,并未留下任何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20万元 ②赵某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是三代旁系血亲 ④若赵某不幸离世,则李乙可以继承赵某房屋产权的一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2026连云港期中]周某年幼丧父,与母亲李某一起生活。周某与第一任前妻育有一女周甲,与第二任前妻育有一女周乙。周某在离世前,委托侄子对遗嘱过程进行录像:周某宣读了一份打印遗嘱,声明名下所有房产归周甲继承,后签名盖章。周某离世后,周乙不认可此份遗嘱,与周甲发生纠纷。以下分析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李某是周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 ②周某名下的所有房产应归周甲继承 ③录音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都因缺少生效条件而无效 ④周乙与周甲可以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2025淮安四模]张某未婚无子女,晚年与邻居王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王某负责其生养死葬,张某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张某去世后,其侄子以“法定继承人”身份主张继承房产,称王某非张某的亲属且未支付赡养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案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王某未支付过赡养费,无权继承张某的房产,应由张某的侄子法定继承
B.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有权依约获得房产
C. 王某虽非张某的亲属,但因长期照料张某,可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D. 侄子作为张某的血缘亲属,理应优先于王某继承张某的全部遗产
12 [2026安徽期中]孤寡独居的老人甲现年84岁,生活上长期受到孙某的照护,出于感激之情,2024年,甲带着孙某去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书和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房产送给了孙某。随后孙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甲的生活。2025年,甲去世,甲的弟弟乙提起诉讼,诉称甲因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其所签的协议无效,甲的财产应归乙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若甲与孙某所签的意定监护书有效,应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房产由孙某继承 ③乙虽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④乙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二、 非选择题(共14分)
13 [2025镇江期初]中学生张某(未满18周岁)路过一家网吧,见里边正在处理电脑,每台只要3 000元,便用自己的压岁钱将电脑买了下来。在回家的途中,张某不慎将电脑掉落在地,导致屏幕破损。
张某父母找到网吧,认为小孩子不懂事,购买电脑的行为无效,要求退回电脑并返还全款。而网吧老板却认为,买电脑是张某自愿的,而且电脑屏幕已被摔坏,不买就是违约。双方争执不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双方的观点。(6分)
14 [2026淮安期中]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小某,丈夫于1992年离世。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庞小某,庞小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的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
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蔡某处理完戴某的丧葬事宜,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庞小某以法定继承为由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蔡某遂将庞小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的房屋。
假如你是该案法官,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此案提出裁判意见并说明其社会意义。(8分)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
总分:50分 建议用时:30分钟 答案:P86
一、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 [2025宿迁考前模拟·改编]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新政明确,婚姻登记全面实现“全国通办”,取消了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的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的规定,男女双方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声明材料,即可在任意地区办理结婚登记。这意味着国家(  )
A. 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B. 放宽了结婚法定条件的限制
C. 加强了对婚姻家庭的管理
D. 让婚姻自由更加触手可及
2 [2024拉萨期末]林某与纪某于2024年3月举办婚礼,由于工作繁忙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林某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纪某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一直说要离婚。2024年 7月,林某与金某相识相爱,并领了结婚证。对此案例认识正确的有(  )
①林某与纪某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已经建立 ②纪某可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 ③林某与金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 ④林某与纪某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2025福建卷]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人民法院的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甲应以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须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人民法院的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2025巴彦淖尔第一中学期中]阿峰与阿玉于 2021年 10月1日结婚登记,婚后,阿峰染上赌博恶习,阿玉多次劝解无效。2022年 3月,阿玉怀孕,在这期间阿峰仍然恶习不改。阿玉忍无可忍于2022年6月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查明:2022年 1月15日,阿峰不顾阿玉反对向堂兄房某借了3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赌博并输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玉在怀孕期间,人民法院对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不予受理 ②欠房某的3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阿玉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④虽然阿玉在怀孕期间,但若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2026南京六校调研]小强和小丽系夫妻。婚后,小强将其婚前购买的商品房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2024年初,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小丽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小强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250万元。小强认为婚后家庭日常开销均由自己负担,只同意支付100万元补偿款,否则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还了解到,小强在与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炒股私下向赵某借款200万元,且未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丽有责任偿还部分债务
B. 小强承担家庭日常开销,因而能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C. 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的涉案房屋,仍属于小强的个人财产
D. 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6 [2025苏州期末]赵某和钱某婚后在市区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钱某名下。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钱某的母亲去世,钱某法定继承了 10万元遗产。2024年底,赵某和钱某协议离婚。李某获悉后要求双方共同归还债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钱某的个人财产
B. 钱某从母亲处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C. 借贷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5万元
D. 钱某如果对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
7 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其中一案显示:陈某婚后将其婚前房屋为妻子崔某“加名”登记为共同共有,双方共同生活十余年。后因家庭矛盾离婚,崔某要求分割房屋一半份额,陈某则认为房屋源于其个人财产且家庭开支多由其承担。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综合婚姻存续时间、家庭贡献等因素,判令陈某向崔某支付补偿款120万元。此案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启示在于(  )
①财产约定效力需结合婚姻本质综合判断 ②贡献评价应超越经济维度纳入家庭付出 ③个人财产转化不改变其原始所有权属性 ④离婚自由原则优先于财产公平分配原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2022浙江6月选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的轿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H市和N市的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 H市的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的房产归王某所有
C. 稿酬5万元和轿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 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轿车归王某所有
9 2022年,张铭与刘娟登记结婚,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张铭所有。2024年1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婚前,张铭用120万元购买了房产一套,与刘娟结婚后该房产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5万元。2023年6月,张铭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4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另外刘娟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刘娟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娟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的房产应该属于其个人财产 ②在2024年3月收到的稿费4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 ④张铭婚前所购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和租金5万元属于张铭的个人财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2025南京二模]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赵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30万元装修其婚前购买的婚房。两年后,小赵因故离世。30万元借款到期后,朋友向小王追讨,小王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偿还,朋友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小王偿还借款。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是(  )
A. 30万元为小赵婚后所借,故该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王应该还款
B. 虽然小赵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小王应该还款
C. 小王对于小赵的借款不知情,故该借款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王无须还款
D. 30万元用于装修小赵名下房产,故该借款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王无须还款
11 [2025泰州中学期初]小张经其妻子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无权要求小陈偿还
B. 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 40万元遗产的权利
C. 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D. 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12 王某夫妇与村民赵某签订《林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赵某承包的10亩林地用于家禽养殖,租期6年。后来,王某用自有农机设备作抵押向信用社贷款 15万元支付了租金。在租赁期间,二人却将该林地改建为砂石加工场。半年后,因环保问题该砂石加工场被查处。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赵某对承包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③信用社在王某违约时可直接取得农机设备的所有权 ④若贷款用于砂石场经营,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 非选择题(共14分)
13 曹某(女)与范某(男)系夫妻,结婚后两人购买房产一套,双方曾就房产签订《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的份额,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的份额。后二人将房屋以135万元售卖。买房人支付房款后,范某未告知曹某,且在未经曹某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将售房款用于炒股、投资,造成严重亏损和负债。曹某知晓该情形后,亦就投资事宜多次表达不满与反对,但与范某沟通无果,故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范某将婚内所得售房款按约定予以分割,给付曹某90万元。
范某辩称,自己未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曹某掌握着范某的工资卡,且家庭生活开销通过范某的信用卡、银行贷款等形式支出,长期以来负债累累,因此范某想通过炒股、投资挣钱来缓解经济压力,投资失败则是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经营活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曹某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8分)
14 [2026承德九校期中]李某与孙某是夫妻关系,孙某无业,李某收入不高。2010—2019年,李某先后以购房、买车、装修等为由多次向王某借款,累计达 132万元。王某向李某数次讨要借款无果。经了解,李某与孙某已于2020年1月23日办理离婚手续,李某还将婚内大部分财产转移给孙某。王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孙某对李某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孙某虽然否认借款用于购房、买车,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并阐明理由。(6分)
第三十一课 家庭与婚姻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 A 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王小某因自主创业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王小某逾期没有归还,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A正确。王小某是自主创业有困难,而不是生活中的经济困难,不属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范围,B不选。王小某不尽赡养义务,其法定继承权也不会丧失,C错误。材料只提到老王申请人民调解,未涉及该协议是否经过了司法确认,因此老王不一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错误。
2. C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须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3. B 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小丽在小周去世后,一力承担起照顾公婆日常生活起居的重担,虽再婚,但仍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公婆遗产的分配,B正确。大周虽远在国外,但没有被剥夺继承权,仍有权继承该房产和存款,A错误。只有成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C错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D错误。
4. A 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不会因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解除,因此,继母仍然享有对继子女的法定继承权。王女士对李小姐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A正确。小贾是老李的外孙,不是老李的法定继承人,排除B。夫妻关系在离婚后终止,因此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再享有继承权。但王女士作为李小姐有扶养关系的继母,可以继承李小姐的部分遗产,排除C。如果老李在遗嘱中明确指定遗产有女婿的份额,贾先生可以依据遗嘱获得相应遗产(遗赠),排除D。
5. A 若贾某二对贾某尽了主要照顾责任,则其可以要求获得更多份额的产权,排除③。遗嘱继承纠纷应该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④。
6. B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张乙是张甲的妹妹,张乙先于张甲死亡,张乙之子张丙、张丁有权代位继承张甲的遗产,B正确,A错误。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继承,且张戊并非张甲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其遗产,C错误。张丁可继承张甲遗产的一半,张戊是张丙之子,其可以继承张丙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张甲的遗产,D错误。
7. D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叶某在自书遗嘱中指定他的所有房产及财产由妻子孟某继承,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因小叶作为叶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患病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应为小叶保留必要份额,排除②,④正确。在继承纠纷中,主张权利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叶主张遗嘱无效或要求为其保留部分份额,需提供证据,如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证明,③正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排除①。
8. B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陈甲因继承获得的房产不经登记也可取得房产所有权,A错误。该遗嘱由陈某书写,夫妻二人均签字捺印,可见,该遗嘱是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C错误。从法律效力来说,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遗嘱已明确将房产留给陈甲,谢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自然获得房产所有权,需按遗嘱执行,D错误。
9. D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李乙作为与赵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赵某的财产享有继承权,可继承赵某房屋产权的一半,④正确。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应当先析产,将其中30万元划分给赵某,剩下30万元再进行遗产分割,因此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10万元,而非20万元,①错误。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没有血缘关系,不是三代旁系血亲,③错误。
10. B 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因此材料中的遗嘱无效,周某的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处理,②错误,③正确。李某作为周某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①正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错误。
11. B 张某晚年与邻居王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约定有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依约负责张某的生养死葬,已完成义务,不必支付赡养费,有权依约获得房产;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进行法定继承,B正确,A、D错误。由于王某与张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王某履行了该协议,因此该约定中的房产应全部归王某,不存在“适当分得部分遗产”的说法,C错误。
12. B 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双方所签协议有效,则孙某能以遗赠的方式获得甲的房产,而不是继承甲的房产,排除②。法定继承指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本案中,乙作为甲的弟弟,虽然没有尽扶养义务,但他仍享有继承权,排除③。
13. ①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张某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电脑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是无效合同。(2分)张某父母要求退货的行为不构成违约。(1分)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分)张某将电脑屏幕摔坏,张某父母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1分)
14. 裁判意见: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1分)蔡某在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办理了丧葬等事宜,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的房屋。(2分)庞小某未履行赡养义务,在戴某去世后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其主张不能成立。(2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应当判决蔡某通过遗赠取得戴某名下的房屋。(1分)
社会意义:这一判决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行为准则和价值引导,有利于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分)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
1. D 取消户口本限制、允许异地登记,消除了户籍制度对婚姻登记的阻隔,使男女双方不受户籍地束缚,更自由地选择登记地点,让“婚姻自由”在实际操作中更易实现,直接体现政策核心意义,D正确。材料未涉及国家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排除A。新政策没有放宽结婚法定条件的限制,排除B。新政策旨在便民利民、提升服务效率,而非加强对婚姻家庭的管理,排除C。
2. D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林某与纪某未进行结婚登记,没有建立婚姻关系,①错误。林某与金某进行了结婚登记,是有效婚姻,纪某无权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②错误。
3. C 甲因经营需要向丙借款,但该款项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乙无须对该借款承担清偿债务,②正确。甲和乙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所有的房屋在离婚后归乙所有,这使得甲的财产发生减损,偿还债务能力降低,势必影响丙的债权实现,③正确。甲和乙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①错误。人民法院的判决只是撤销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不影响甲和乙协议离婚的效力,甲和乙自领取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婚姻关系,④错误。
4. D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受理该离婚诉讼,①错误。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③错误。
5. D 该笔债务为小强因炒股私下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小强的个人债务,小丽无需偿还,A错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小强不因承担家庭日常开销而享有全部所有权,B、C错误。
6. B 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钱某从母亲处法定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B正确。赵某和钱某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错误。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C错误。赵某向朋友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和钱某所购的房产,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D错误。
7. A 人民法院综合婚姻存续时间、家庭贡献等因素作出裁决,启示我们财产约定效力需结合婚姻本质判断,①正确。“贡献评价应纳入家庭付出”体现在非经济贡献(如家庭劳动)被考量,②正确。本案中陈某的婚前房屋在加名后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转化不改变其原始所有权属性”说法错误,排除③。离婚自由与财产公平需兼顾,无优先关系,④错误。
8. D H市的房产是张某婚前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的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B错误。按双方的约定,稿酬 5万元归张某所有,轿车归王某所有,C错误,D正确。
9. C 刘娟是其母亲的法定继承人,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而不是遗赠,①错误。张铭婚前所购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属于张铭的个人财产,租金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10. B 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小赵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借款用于装修婚房,属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所以小王应该还款,B正确,D错误。婚后借款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还需看借款用途等情况,仅以婚后所借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准确,A错误。是否知情并非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还要看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C错误。
11. D 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夫妻共同经营。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D正确。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元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A错误。材料没有指明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B错误。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且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C错误。
12. C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②正确。该林地承包租赁经营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改建砂石加工厂为双方共同行为,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④正确。承包方对承包地仅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排除①。信用社对农机设备享有抵押权,不能直接取得所有权,需通过司法程序处置抵押物,排除③。
13. 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1分)出售房屋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某在获取款项后,应与曹某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范某在隐瞒获取事实后擅自支配,该行为已侵犯了曹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知情权。(2分)范某在明知曹某反对炒股、投资行为的情况下,仍多次进行炒股、投资,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且该财产处理行为不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所产生的正常开支范畴,严重侵害了曹某作为范某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2分)②曹某与范某签订的《房产分配协议》,系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分)人民法院支持曹某的诉求有利于弘扬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2分)
14. 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分)本案中,案涉借款发生在李某与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孙某无业、李某收入不高的情况下,购房、买车等属于大额家庭支出,借款行为符合家庭共同利益,不排除李某将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能性。(2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孙某虽然否认借款用于购房、买车,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不利后果。(2分)第31课 家庭与婚姻
课标 要求 1. 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考情 分析 五年真题 考点 情境
2023江苏卷·6 遗嘱继承 赵某立两份遗嘱,去世后进行遗产分配
2023江苏卷·16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5岁的赵某租车致车损坏,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体系 构建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活动一 考点精讲
1.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抚养 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
教育 义务 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
监护 职责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 保护 权利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利益
教育 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 成年子女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 成年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效力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议 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4. 家庭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
(1) 侵权行为: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 侵权责任: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
2. 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
3. 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
4. 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  )
活动二 典例悟法
考向1 育小职责大
1 [2025广东卷]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考向2 敬老是义务
2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① ②
③ ④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易错 错误理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年近八旬的王老伯向某公证处申办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原来,老人至今未婚,膝下无儿无女,前段时间突然感觉身体不适,想提前确定意定监护人。王老伯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林女士,多年来一直在照顾王老伯,也愿意担任王老伯的意定监护人。于是,双方约定办理公证,把双方的意思表示、权利义务等内容固定下来。下列对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
A. 民政部门和居委会不能成为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人
B. 意定监护人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C. 监护协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
D. 该制度能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活动一 考点精讲
1. 继承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析产 ①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超过继承的遗产范围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 权的 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①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②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
③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数字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包括图片、文件、信函、音频、视频、互联网虚拟服务等多种形式。怎么考→①考查数字财产属性、继承规则等。②必修3《政治与法治》与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模块融合考查数字遗产继承。(答题逻辑:党领导立法+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适用法律、继承遗产)
2. 法定继承有顺序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前提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
特点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继承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例外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分 配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求和 意义 ①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意义: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 遗嘱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形式 种类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有效 要件 在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的情形下: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需见证人)。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公证遗嘱:如要变更,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①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部分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4.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 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1. 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
2. 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
3. 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4. 遗嘱人先后订立的两份遗嘱相互冲突,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
5. 遗嘱继承就是遗赠。(  )
活动二 典例悟法
考向1 法定继承
1 [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2024湖北卷]父母双亡的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唯一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考向2 遗嘱继承
3 [2023江苏卷]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照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 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 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 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4 [2025河南卷]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张乙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在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考向3 遗赠扶养协议
5 [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的遗产。在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易错1 误认为可以就继承纠纷申请仲裁
1 [2023浙江6月选考]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作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易错2 混淆遗嘱继承与遗赠
2 [2025北京卷]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
B. 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 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 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与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
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活动一 考点精讲
1. 结婚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基本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要求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结婚登记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核对、登记三个环节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
(1) 无效婚姻: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2) 可撤销婚姻:①基于胁迫的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3) 同居关系: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③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意味着当事人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 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离婚 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 方式 协议 离婚 ①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③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 抚养 ①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①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在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②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在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之时(协议离婚);在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裁判离婚)。
1.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这就算结婚了。(  )
2.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3. 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双方即可解除夫妻关系。(  )
4.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之为协议离婚。(  )
5.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探望小芙必须经过其母亲的同意。(  )
活动二 典例悟法
考向1 结婚
1 [2024浙江6月选考·改编]生活处处可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考向2 离婚
2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针对轻率离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在协议离婚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李某和齐某吵架后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提交离婚申请后一起回到家中,随即李某收拾行李回了娘家。关于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在取得离婚证之后,李某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 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经民政局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易错 误认为登记婚姻不可撤销
尹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万某红。两人一见如故,双方家长也对这段感情十分满意,尹某向准岳父万某转款彩礼及结婚物件购置费用共18万元,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尹某无意间发现妻子患有重大精神疾病。尹某气愤不已,质问万某为何隐瞒万某红患病的事情,并要求返还彩礼,但遭到拒绝。尹某于是将万某红和万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婚姻、返还彩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当事人同居期间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③尹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④因为双方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故婚姻不可撤销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活动一 考点精讲
1. 夫妻关系
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内容 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平等≠均等≠一一对等)
表现 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 平等的人身关系
强调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重要 体现 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重要 标志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要求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3. 平等的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 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 ①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②原则:个人财产的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约定财产 ①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债务 ①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②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
4.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现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
应对 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
1.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
2. 甲、乙婚后生下一对龙凤胎,其儿女必须跟甲姓。(  )
3. 宋某结婚后,其父赠与了30万元,她用这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全都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
4. 钱某因母亲去世继承了10万元遗产,该遗产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
5. 夫妻共有财产,也应当共同承担对外的债务。(  )
活动二 典例悟法
考向1 平等的人身关系
1 张某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江某对此时有不满。后江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在频繁的争吵后,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对此,以下分析合理的是(  )
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江某不应该要求张某辞职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某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 ④根据“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张某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考向2 平等的财产关系
2 [2025云南卷]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 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2025山东卷]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在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购买,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的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的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①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③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易错1 混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1 [2024广西卷]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得奖金 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的同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易错2 混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2 [2024浙江6月选考]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人民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议题1 成年子女向父母借款是否需要偿还
[2023新课标卷]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议题2 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
李某玲工作后嫁给张某某,现在自己的孙子已牙牙学语。多年前,李某玲的父亲过世,母亲忧伤过度加上年迈体弱,卧床不起,常年需要专人服侍。因父母生育的四个子女中李某玲是唯一的女儿,所以李某玲主动照顾生活不便的母亲,直至母亲去世。后来,李某玲偶然得知母亲有数十万元遗产被三个哥哥平分了,但三个哥哥既没有通知她遗产处理的结果,也没有给她留任何份额。为此她提出异议,但哥哥说她是嫁出去的女儿,无权分得母亲的遗产。李某玲认为,多年来,母亲基本上只靠自己一个人照顾,虽然母亲没有留下任何关于财产处理的遗言,但是自己应该继承母亲的部分遗产。
运用继承的有关知识,评判李某玲和三个哥哥的做法。
议题3 合同约定5年内不得结婚,是否侵犯婚姻自由
[2023浙江1月选考·节选]王某与刘某准备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取名“普罗旺斯”(法国地名音译),拟以宅基地使用权、两套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100万元现金和一部漫画作品出资。公司成立后,与童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年薪30万元人民币,赠送140平方米房屋一套,但 5年内不得结婚,否则解聘,并收回房屋。童某入职一个月后,公司为其办理了赠送房屋的产权登记。半年后,童某登记结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童某是否应当退还房屋。
第三十一课 家庭与婚姻
体系构建
①抚养 ②保护 ③供养 ④慰藉 ⑤和睦 ⑥一夫一妻 ⑦男女平等 ⑧法定婚龄 ⑨轻率离婚 ⑩裁判  地位平等  约定财产  相互坦荡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微点明辨
1. ×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 ×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 × 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 × 虐待强调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材料表明杨某实施了家庭暴力。
典例悟法
1. B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正确。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错误。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2. B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正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错误。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儿子依然有义务赡养父亲,③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听劝阻,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内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易错清查
D 只要双方自愿同意签订协议,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如朋友、邻居等)或者组织(如民政部门、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残疾人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提供监护业务的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被选为意定监护人,A错误。意定监护人不等于遗产继承人,如无特殊约定或特殊身份,意定监护人不能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B错误。监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不能以口头形式订立,C错误。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微点明辨
1. × 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 × 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 ×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4. × 遗嘱人先后订立的两份遗嘱相互冲突,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5. ×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遗赠是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典例悟法
1. A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公的遗产,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2. B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动物和植物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剩余的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3. D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赵某于2018年5月所立的遗嘱有效,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正确,B、C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A错误。
4. C 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选。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正确。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中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的分配仍可能有效,③不选。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李某的遗产,则要承担1万元债务,④正确。
5. D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不选。
易错清查
1. C 李某不能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作出安排,①错误。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错误。
2. C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清偿责任,B错误。丁立遗嘱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如美术馆)或个人,属于遗赠,D错误。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
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微点明辨
1. × 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 ×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3. ×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裁判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4. ×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5.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典例悟法
1. D 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侵犯了小潘的著作权,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①错误。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②错误。
2. B 在取得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已不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②错误。应经人民法院判决,④错误。
易错清查
B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结婚登记前,万某红并未如实告知尹某自己患有重大精神疾病,所以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①符合题意,排除④。同居关系的当事人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②错误。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③符合题意。
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微点明辨
1. ×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2. ×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其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 ×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了30万元,但并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 如无特别说明,该笔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钱某母亲立有遗嘱载明该笔遗产归钱某个人所有,则属于钱某个人财产。
5. ×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典例悟法
1. A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④错误。
2. A 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通过与债务人协商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甲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也就不能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④不选。
3. A 房屋A是郭某与何某结婚后购买并共同居住的,虽然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何某外祖母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定郭某为监护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正确。专利保护有期限,不能一直受法律保护,且专利的取得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②错误。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房屋B归何某所有,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错误。
易错清查
1. A 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出版,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排除②。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④错误。
2. D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排除①,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排除③。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④正确。
【议学活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议题1:不当之处:①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②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③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料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
建议:①双方应在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②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
议题2:①我国法律强调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李某玲与三个哥哥一样,平等享有继承母亲遗产的权利。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未立正式遗嘱或遗嘱无效时,实行法定继承。②本案中,李某玲的母亲没有留下遗嘱,四个子女对遗产的分配适用法定继承,又因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某玲的三个哥哥既没有通知她遗产处理的结果,也没有给她留任何的份额,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遗产继承问题关系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议题3:劳动合同中“5年内不得结婚”的约定因排除当事人结婚权利(自由)而无效,童某结婚不构成违约,房屋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无须返还房屋。(共52张PPT)
选择性必修2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三十一课 家庭与婚姻
法律与生活
课标 要求 1.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考情 分析 五年真题 考点 情境
2023江苏卷·6 遗嘱继承 赵某立两份遗嘱,去世后进行遗产分配
2023江苏卷·16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5岁的赵某租车致车损坏,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体系 构建
抚养
保护
供养
慰藉
和睦
一夫一妻
男女平等
法定婚龄
轻率离婚
裁判
地位平等
约定财产
相互坦荡
内容索引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抚养 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
教育 义务 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
监护 职责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活动一  考点精讲
权利 保护 权利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利益
教育 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 成年子女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 成年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效力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议 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4.家庭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
(1) 侵权行为: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 侵权责任: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
【解析】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2.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  )
【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  )
【解析】 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4.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 (  )
【解析】 虐待强调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材料表明杨某实施了家庭暴力。
×
活动二  典例悟法
考向1 育小职责大
1 [2025广东卷]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正确。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错误。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答案】B
考向2 敬老是义务
2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正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错误。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儿子依然有义务赡养父亲,③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听劝阻,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内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答案】B
易错 错误理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年近八旬的王老伯向某公证处申办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原来,老人至今未婚,膝下无儿无女,前段时间突然感觉身体不适,想提前确定意定监护人。王老伯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林女士,多年来一直在照顾王老伯,也愿意担任王老伯的意定监护人。于是,双方约定办理公证,把双方的意思表示、权利义务等内容固定下来。下列对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  )
A.民政部门和居委会不能成为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人
B.意定监护人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C.监护协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
D.该制度能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解析】 只要双方自愿同意签订协议,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如朋友、邻居等)或者组织(如民政部门、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残疾人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提供监护业务的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被选为意定监护人,A错误。意定监护人不等于遗产继承人,如无特殊约定或特殊身份,意定监护人不能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B错误。监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不能以口头形式订立,C错误。
【答案】D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活动一  考点精讲
析产 ①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超过继承的遗产范围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 权的 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①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②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
③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数字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包括图片、文件、信函、音频、视频、互联网虚拟服务等多种形式。怎么考→①考查数字财产属性、继承规则等。②必修3《政治与法治》与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模块融合考查数字遗产继承。(答题逻辑:党领导立法+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适用法律、继承遗产)
2.法定继承有顺序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前提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
特点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继承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例外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分配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求和 意义 ①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意义: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遗嘱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形式 种类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有效 要件 在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的情形下: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需见证人)。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公证遗嘱:如要变更,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①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部分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4.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  )
【解析】 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
2.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  )
【解析】 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
3.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
【解析】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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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遗嘱人先后订立的两份遗嘱相互冲突,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  )
【解析】 遗嘱人先后订立的两份遗嘱相互冲突,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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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遗嘱继承就是遗赠。 (  )
【解析】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遗赠是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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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二  典例悟法
考向1 法定继承
1 [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公的遗产,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答案】A
2 [2024湖北卷]父母双亡的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唯一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动物和植物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 10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剩余的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答案】B
考向2 遗嘱继承
3 [2023江苏卷]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照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解析】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赵某于2018年5月所立的遗嘱有效,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正确,B、C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A错误。
【答案】D
4 [2025河南卷]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李某赠与张乙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在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选。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正确。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中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的分配仍可能有效,③不选。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李某的遗产,则要承担 1万元债务,④正确。
【答案】C
考向3 遗赠扶养协议
5 [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的遗产。在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不选。
【答案】D
易错1 误认为可以就继承纠纷申请仲裁
1 [2023浙江6月选考]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作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李某不能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作出安排,①错误。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错误。
【答案】C
易错2 混淆遗嘱继承与遗赠
2 [2025北京卷]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与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解析】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清偿责任,B错误。丁立遗嘱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如美术馆)或个人,属于遗赠,D错误。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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