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37讲 珍惜婚姻关系课标 要求 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考情 精析 【命题分析】本讲侧重考查结婚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约定财产制等考点,以选择题为主。依托婚姻家庭真实案例,重点检验对婚姻关系、财产分配规则的理解与应用,采用文本、漫画等多元情境,考查学生辨识判断与分析综合能力考点 精绘 【术语必备】婚姻自由、夫妻平等、一夫一妻、完全自愿、符合法定婚龄、反对轻率离婚、协议离婚、裁判离婚、夫妻地位平等、人格独立、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自愿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核心精研】核心突破一 珍惜婚姻基本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态度 和 要求 ①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②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自愿”是指双方完全、真正自愿。(结婚的首要条件)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登记 程序 ①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②结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核对、登记三个环节。③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提醒] 同居关系: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项目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条件 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胁迫;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产生认识错误,知道就不会结婚主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民政局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时间 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消除(年龄),法院不得依据此条宣告婚姻无效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一年)内(自胁迫行为终止、恢复自由、知道或应当知道疾病起)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相同 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可申请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核心突破二 离婚要慎重正确 态度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法定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离婚 限制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 方式 协议 离婚 ①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②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提醒] 可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离婚。【易错精辨】1.人民法院宣告离婚判决时,离婚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纠正: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从当事人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后自动生效,所以该表述错误。2.(2025·云南模拟·T5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应随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纠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随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所以该表述错误。3.张某在妻子分娩半年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人民法院不会受理。(√)4.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不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纠正: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所以该表述错误。5.去年年底,同村青年甲男和乙女,虽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但已在村里办了结婚喜宴,两人完全适用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纠正: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办结婚喜宴,并不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必备条件。甲乙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他们之间只是同居关系,并未形成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以该表述错误。【对点精训】1.(2025·云南高考·T14)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A。甲拥有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以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甲无权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④不选。2.(新情境新命题)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且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需要出具户口本。依据《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说明( )①男女双方申请结婚不需要达到法定婚龄②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必经法律程序③《条例》旨在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④《条例》赋予了居民更大的婚姻自主权,必加剧冲动结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C。《条例》修订后,男女双方申请结婚依然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①错误。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②正确。只出具身份证及相关证明,不需要出具户口本,赋予居民更大的婚姻自主权,旨在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有可能出现冲动结婚,但不必然“加剧冲动结婚”,③正确,④错误。3.小红与小强婚后育有两个女儿,逢年过节长辈都会给孩子们几百至上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由小红保管,两个女儿的压岁钱共计5万余元。2025年1月,因双方感情不和,小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确认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并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两个女儿的压岁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②人民法院宣告离婚判决时,离婚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③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权处分被监护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B。两个女儿共计5万余元的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其所有权属于两个女儿,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保管,但无权随意处分,③正确,④排除。小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①正确。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从当事人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后自动生效,②排除。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核心精研】核心突破一 夫妻关系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确立内容 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表现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提醒] 平等≠均等≠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核心突破二 平等的人身关系含 义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表 现 重要 体现 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重要 标志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意 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提醒] 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核心突破三 平等的财产关系1.法定财产制项目 内容 处理原则夫妻 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2.约定财产制含义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律 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 效力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3.债务清偿项目 内容 偿还共同 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③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共同偿还个人 债务 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提醒]1.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2.“离婚分一半”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产。3.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易错精辨】1.如果说爱情是婚姻关系的灵魂,那么法律便是婚姻关系的铠甲。夫妻在婚姻中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纠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所以该表述错误。2.女青年小杨喜欢户外骑行运动,而其丈夫并不喜欢骑行。婚后购买了一辆运动自行车,小杨夫妻对该自行车有平等的处分权。(×)纠正: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使用的一方享有处分权。该自行车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只有小杨对它有处分权,所以该表述错误。3.甲乙婚后生下一对龙凤胎,这一龙一凤可以分别随甲和乙姓。(√)4.夫妻关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一一对等。(×)纠正: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该表述错误。5.婚前的个人财产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纠正: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表述错误。【对点精训】1.(2025·山东高考·T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购买,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直击关键|信息解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属于共同债务,所以①中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但房屋用于共同生活,所以贷款为共同债务。【解析】选A。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须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须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何某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2.2020年,张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45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借款期限240个月,妻子孙某签署了《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025年,孙某与张某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约定涉案房屋归张某所有,房屋贷款也由张某负责偿还。后张某与孙某未按约定还款,银行遂将张某、孙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孙某提前归还借款本息。本案中( )①银行只能要求张某偿还借款,孙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②合同合法有效,张某、孙某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③张某、孙某若选择判决离婚,夫妻关系自判决作出之日起解除④调解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孙某签署《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涉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离婚调解书约定由张某偿还,但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仍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还款责任,①错误。《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张某、孙某未按约定还款,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②正确。判决离婚的,夫妻关系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而非“判决作出之日”(存在上诉期,判决未生效前婚姻关系仍存续),③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④正确。3.(新情境新命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解释(二)》重点解决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旨在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该《解释(二)》的制定和施行( )①通过科学立法确保了公正司法②赋予了夫妻双方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③符合实际,反映了社会发展客观需要④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家庭责任意识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D。司法解释确实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司法公正,但是司法解释属于法律适用层面的解释,而非立法行为,①错误。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由民法典直接规定的,司法解释是对法律适用的具体解释,而非创设新的权利或义务,②错误。《解释(二)》重点解决了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说明该解释符合实际,反映了社会发展客观需要,③正确。因为《解释(二)》旨在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正确的婚恋观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家庭责任意识,其施行有利于达成这一目标,④正确。(共40张PPT)第37讲 珍惜婚姻关系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课标 要求 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考情 精析【命题分析】本讲侧重考查结婚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约定财产制等考点,以选择题为主。依托婚姻家庭真实案例,重点检验对婚姻关系、财产分配规则的理解与应用,采用文本、漫画等多元情境,考查学生辨识判断与分析综合能力考点 精绘【术语必备】婚姻自由、夫妻平等、一夫一妻、完全自愿、符合法定婚龄、反对轻率离婚、协议离婚、裁判离婚、夫妻地位平等、人格独立、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自愿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核心精研】核心突破一 珍惜婚姻基本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态度 和 要求 ①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②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自愿”是指双方完全、真正自愿。(结婚的首要条件)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登记 程序 ①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②结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核对、登记三个环节。③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提醒] 同居关系: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项目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条件 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胁迫;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产生认识错误,知道就不会结婚主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民政局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项目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时间 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消除(年龄),法院不得依据此条宣告婚姻无效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一年)内(自胁迫行为终止、恢复自由、知道或应当知道疾病起)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相同 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可申请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核心突破二 离婚要慎重正确态度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离婚 限制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 方式 协议 离婚 ①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②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 方式 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提醒] 可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离婚。【易错精辨】1.人民法院宣告离婚判决时,离婚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纠正: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从当事人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后自动生效,所以该表述错误。2.(2025·云南模拟·T5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应随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 )纠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随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所以该表述错误。3.张某在妻子分娩半年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4.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不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纠正: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所以该表述错误。5.去年年底,同村青年甲男和乙女,虽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但已在村里办了结婚喜宴,两人完全适用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纠正: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办结婚喜宴,并不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必备条件。甲乙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他们之间只是同居关系,并未形成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以该表述错误。××【对点精训】1.(2025·云南高考·T14)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A。甲拥有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以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甲无权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④不选。2.(新情境新命题)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且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需要出具户口本。依据《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说明( )①男女双方申请结婚不需要达到法定婚龄②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必经法律程序③《条例》旨在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④《条例》赋予了居民更大的婚姻自主权,必加剧冲动结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C。《条例》修订后,男女双方申请结婚依然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①错误。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②正确。只出具身份证及相关证明,不需要出具户口本,赋予居民更大的婚姻自主权,旨在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有可能出现冲动结婚,但不必然“加剧冲动结婚”,③正确,④错误。3.小红与小强婚后育有两个女儿,逢年过节长辈都会给孩子们几百至上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由小红保管,两个女儿的压岁钱共计5万余元。2025年1月,因双方感情不和,小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确认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并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两个女儿的压岁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②人民法院宣告离婚判决时,离婚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③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权处分被监护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B。两个女儿共计5万余元的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其所有权属于两个女儿,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保管,但无权随意处分,③正确,④排除。小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①正确。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从当事人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后自动生效,②排除。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核心精研】核心突破一 夫妻关系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确立内容 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表现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提醒] 平等≠均等≠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核心突破二 平等的人身关系含 义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表 现 重要 体现 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重要 标志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意 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提醒] 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核心突破三 平等的财产关系1.法定财产制项目 内容 处理原则夫妻 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项目 内容 处理原则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2.约定财产制含义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律 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 效力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3.债务清偿项目 内容 偿还共同 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③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共同偿还项目 内容 偿还个人 债务 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提醒]1.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2.“离婚分一半”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产。3.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易错精辨】1.如果说爱情是婚姻关系的灵魂,那么法律便是婚姻关系的铠甲。夫妻在婚姻中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纠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所以该表述错误。2.女青年小杨喜欢户外骑行运动,而其丈夫并不喜欢骑行。婚后购买了一辆运动自行车,小杨夫妻对该自行车有平等的处分权。( )纠正: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使用的一方享有处分权。该自行车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只有小杨对它有处分权,所以该表述错误。××3.甲乙婚后生下一对龙凤胎,这一龙一凤可以分别随甲和乙姓。( )4.夫妻关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纠正: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该表述错误。5.婚前的个人财产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纠正: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表述错误。√××【对点精训】1.(2025·山东高考·T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购买,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直击关键|信息解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属于共同债务,所以①中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但房屋用于共同生活,所以贷款为共同债务。【解析】选A。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须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须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何某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2.2020年,张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45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借款期限240个月,妻子孙某签署了《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025年,孙某与张某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约定涉案房屋归张某所有,房屋贷款也由张某负责偿还。后张某与孙某未按约定还款,银行遂将张某、孙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孙某提前归还借款本息。本案中( )①银行只能要求张某偿还借款,孙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②合同合法有效,张某、孙某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③张某、孙某若选择判决离婚,夫妻关系自判决作出之日起解除④调解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孙某签署《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涉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离婚调解书约定由张某偿还,但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仍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还款责任,①错误。《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张某、孙某未按约定还款,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②正确。判决离婚的,夫妻关系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而非“判决作出之日”(存在上诉期,判决未生效前婚姻关系仍存续),③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④正确。3.(新情境新命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解释(二)》重点解决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旨在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该《解释(二)》的制定和施行( )①通过科学立法确保了公正司法②赋予了夫妻双方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③符合实际,反映了社会发展客观需要④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家庭责任意识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D。司法解释确实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司法公正,但是司法解释属于法律适用层面的解释,而非立法行为,①错误。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由民法典直接规定的,司法解释是对法律适用的具体解释,而非创设新的权利或义务,②错误。《解释(二)》重点解决了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说明该解释符合实际,反映了社会发展客观需要,③正确。因为《解释(二)》旨在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正确的婚恋观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家庭责任意识,其施行有利于达成这一目标,④正确。核心素养测评第二单元 第37讲 珍惜婚姻关系(20分钟 35分)一、选择题(共9小题,每小题3分,共27分)1.赵某向中介钱某支付了24万元,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钱某利用“假结婚”的方式为其办理北京户口。在钱某的安排下,赵某与持有北京户口的女子孙某登记结婚。后因户籍管理政策调整,赵某未能取得北京户口。赵某遂将中介钱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退还24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与钱某形成委托合同关系②赵某与孙某的婚姻为无效婚姻③该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④赵某可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A。赵某与中介钱某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钱某为其办理北京户口,赵某与钱某形成委托合同关系,①正确。假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无任何感情基础,仅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而办理的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赵某与孙某的婚姻虽是赵某为获得北京户口而进行的“假结婚”,但其婚姻关系是合法的,②错误。赵某与钱某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试图钻政策的漏洞,骗取北京户口,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合同,③正确。该协议是无效合同,协议的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赵某无法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④错误。2.法律,如同社会生活中的指南针,为我们指明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与我们息息相关。下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案例是( )序号 案情 判决结果① 杨某和李某订婚一年后因为双方了解不够,性格不合,要求离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杨某和李某的婚姻存在问题,可以离婚② 在某自发参加的羽毛球比赛中,甲打出的羽毛球击伤了乙的右眼 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其他参加者无须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③ 交通事故中,王某无偿搭乘周某的车,发生车祸并受伤 减轻驾驶人周某的赔偿责任,彰显人文关怀和社会正能量④ 已满12周岁的小杰在学校午休时偷偷将同学思思的椅子向后拉离,致使思思视神经挫伤,视力急剧下降,引发身体不适,不得不休学一年 该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小杰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如果能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可以不承担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C。杨某和李某订婚是一种民间习俗,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因为杨某和李某仅仅订婚,没有涉及登记程序,不存在结婚,无所谓离婚,①错误。乙应当认识和预见羽毛球运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其仍自愿参加比赛,应认定为自甘风险。在此情况下,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其他参加者无须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②符合题意。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③符合题意。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侵权行为,④错误。3.高某与李某(女)系夫妻,双方于2018年9月生育一子小高。后高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9月分居,小高随李某生活,后高某、李某分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小高在上学途中被高某带走藏匿,李某只能通过微信视频与小高进行为数不多的沟通。该案例中( )①小高可自主决定是随李某生活,还是随高某生活②在离婚诉讼期间,高某、李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③高某、李某选择裁判离婚,因此还需要再申请补发离婚证④高某通过藏匿小高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监护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C。小高不满八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自主决定跟谁生活,①错误。在离婚诉讼期间,高某、李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否则就是重婚,②正确。高某、李某选择裁判离婚,无须再申请补发离婚证,③错误。李某作为小高的母亲,不因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影响抚养权和监护权,高某通过藏匿小高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监护权,④正确。4.2024年6月,四川某县16岁女孩小甜在父母的决定及安排下与本县男子阿某相亲,同年12月30日订婚后,男方将26万元彩礼钱交付小甜父母。2025年1月,小甜独自前往广东打工,阿某得知后,于2月14日组织3名家人前往广东强行将小甜带回,在途经广西时,小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报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②借婚姻收取彩礼,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③阿某及其家人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④若小甜在订婚后随即自愿登记结婚,该婚姻受法律保护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A。婚姻自由原则是指公民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材料中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正确。民法典旗帜鲜明地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彩礼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和善意风俗的背景下,在自愿和适度原则下收取一定彩礼,并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②错误。我国法律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故阿某及其家人前往广东强行将小甜带回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③正确。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小甜未满十八周岁,还是未成年人,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结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属于无效婚姻,④错误。5.(2025·黄冈模拟)杨狄与元芳登记结婚,两人一直住在杨狄父亲全款购买的婚房里,杨狄婚前购买了一辆汽车,后来经两人商量补签了一份婚后协议书:约定婚房和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任意一方提出离婚该协议无效。一年后,两人因工作调动分歧较大导致感情破裂,随后元芳提出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杨狄同意离婚,要求按照协议履行。两人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婚后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②婚房和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元芳有权分割③为减少轻率离婚,法院应当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判决④根据本案审理,法院可以依法宣判杨狄和元芳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婚后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中关于“任意一方提出离婚该协议无效”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离婚自由原则,因此该条款无效,所以本协议部分有效,①错误。婚房和汽车根据婚后协议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协议有效,元芳有权分割,②正确。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裁判离婚,③错误。根据本案事实,元芳提出离婚,杨狄同意离婚,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判离婚合理情形,产生争议的是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④正确。6.(2026·赣州模拟)赵某与丈夫竹某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诉讼过程中,赵某指出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借款15万元,并提供记录。竹某也提出其对外借款87万元,用于偿还购房贷款,但未提供相应证明,并认为其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的车辆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车辆为竹某父母所赠,法院应支持其为竹某个人财产②竹某未证明87万元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故其诉请法院不予支持③对于归还房屋贷款所借款项15万元,双方应各负担7.5万元④赵某与丈夫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该坚持对半分割的原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C。竹某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车辆时,并未明确指出受赠人,因此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①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竹某主张其曾为偿还贷款对外举债87万元,但竹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家庭生产、生活,故对于竹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借款15万元,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该由两人共同承担 ③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④ ×7.钱某与某建设公司系商业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钱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建设公司债务,公司遂将钱某诉至法院。在此期间,钱某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导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据此,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①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效力优于法定,法院应予以支持②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法院不予认可③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④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则法院不支持约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C。此案中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债权实现(执行)而转移财产,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不能予以支持,②③正确,①错误。法院不支持该约定的原因不在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而在于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为了逃避债权人债权实现(执行)而转移财产,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④错误。8.(2025·福建高考·T9)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两人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和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须承担清偿义务③离婚协议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和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C。房屋为甲和乙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以甲个人财产清偿,①排除。甲借款用于赌博,该债务系个人债务,乙无须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导致甲名下财产减少(房屋转移),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丙的债权无法实现)。法院判决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正是基于该约定损害了丙的债权,③正确。法院判决仅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未否定离婚协议的整体法律效力或离婚事实。甲和乙协议离婚本身仍有效,④排除。9.魏某与何某于2022年结婚。2022年,魏某将婚前申请的专利转让给甲公司,同年魏某婚前获得个人定期存款利息1.5万元;2023年,何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酬20万元;2024年1月,魏某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产给他们;2024年5月,两人起诉离婚,魏某在诉讼期间收到专利转让费40万元。在本案中,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①稿酬20万元属于何某的个人财产②魏某夫妻对该套房产享有平等处理权③专利转让费4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存款获得的利息1.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C。稿酬20万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何某的个人财产,①错误。魏某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产给他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魏某夫妻对该套房产享有平等处理权,②正确。魏某的专利虽申请于婚前,但转让给甲公司发生在2022年(婚后),且转让费40万元于2024年5月(离婚诉讼期间但婚姻关系仍存续)实际收到。该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魏某婚前获得的个人定期存款利息1.5万元属于魏某个人所有,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二、非选择题(共8分)10.(8分)(2026·南昌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案例一案例背景 争议焦点2023年,李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支付首付购买商品房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25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该房屋市值较婚前增值80万元。李某主张房屋为个人婚前财产,增值部分归己所有;张某认为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此外,李某婚前曾承诺将房屋一半产权赠与张某,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1.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未登记的房产赠与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案例二案例背景 争议焦点独居老人王某与邻居陈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陈某负责王某晚年生活照料,王某去世后名下商铺由陈某继承。王某去世前,又自书遗嘱将商铺赠与侄子王某某,并办理公证。王某去世后,陈某与王某某就商铺继承权产生纠纷。已知王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商铺为其个人合法财产,价值200万元 1.遗赠扶养协议与公证遗嘱冲突时,哪一效力优先 2.如何平衡扶养义务履行与遗嘱自由原则(1)结合案例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争议焦点的法律依据。(4分)答案:(1)争议焦点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若属“自然增值”归个人,若属“主动增值”则属共同财产。本案中房屋增值主要因市场因素,属自然增值,婚前首付及对应增值归李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可主张分割。争议焦点2:根据民法典,赠与房产的承诺若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除非公证或具有扶贫等公益性质。本案中赠与未登记,李某可撤销,张某无权主张产权。【解析】(1)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共同财产的划分和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等相关知识加以分析说明。关键信息①:争议焦点1: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理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若属“自然增值”归个人,若属“主动增值”则属共同财产。由此可说清楚本案的第一个争议,即该房屋增值主要因市场因素,属自然增值,婚前首付及对应增值归李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可主张分割。关键信息②:争议焦点2:未登记的房产赠与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理依据:根据民法典,赠与房产的承诺若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除非公证或具有扶贫等公益性质。由此可说明本案中赠与未登记,李某可撤销,张某无权主张产权。(2)结合案例一和案例二,从“法律与社会关系”角度,谈谈两起纠纷处理如何体现法治的价值导向。(4分)答案: (2)案例一体现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通过明确财产权属,既保护个人财产权,又兼顾婚姻中双方的付出,平衡自由与公平,引导理性处理家庭财产关系,维护婚姻稳定。案例二体现法律对继承关系的规范,通过确立“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原则,强调扶养义务的履行重于遗嘱自由,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法律效果与道德效果的统一。【解析】(2)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和继承的效力等相关知识加以分析说明。关键信息①:案例一背景→可从夫妻平等的财产权角度,说明本案例通过明确财产权属,既保护个人财产权,又兼顾婚姻中双方的付出,所体现法治的价值导向,有利于引导理性处理家庭财产关系,维护婚姻稳定。关键信息②:案例二背景→可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角度,说明所体现法治的价值导向,是通过确立“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原则,强调扶养义务的履行重于遗嘱自由,这有利于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法律效果与道德效果的统一。(共28张PPT)核心素养测评第二单元 第37讲 珍惜婚姻关系(20分钟 35分)一、选择题(共9小题,每小题3分,共27分)1.赵某向中介钱某支付了24万元,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钱某利用“假结婚”的方式为其办理北京户口。在钱某的安排下,赵某与持有北京户口的女子孙某登记结婚。后因户籍管理政策调整,赵某未能取得北京户口。赵某遂将中介钱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退还24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与钱某形成委托合同关系 ②赵某与孙某的婚姻为无效婚姻③该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④赵某可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A。赵某与中介钱某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钱某为其办理北京户口,赵某与钱某形成委托合同关系,①正确。假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无任何感情基础,仅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而办理的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赵某与孙某的婚姻虽是赵某为获得北京户口而进行的“假结婚”,但其婚姻关系是合法的,②错误。赵某与钱某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试图钻政策的漏洞,骗取北京户口,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合同,③正确。该协议是无效合同,协议的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赵某无法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④错误。2.法律,如同社会生活中的指南针,为我们指明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与我们息息相关。下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案例是( )序号 案情 判决结果① 杨某和李某订婚一年后因为双方了解不够,性格不合,要求离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杨某和李某的婚姻存在问题,可以离婚② 在某自发参加的羽毛球比赛中,甲打出的羽毛球击伤了乙的右眼 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其他参加者无须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序号 案情 判决结果③ 交通事故中,王某无偿搭乘周某的车,发生车祸并受伤 减轻驾驶人周某的赔偿责任,彰显人文关怀和社会正能量④ 已满12周岁的小杰在学校午休时偷偷将同学思思的椅子向后拉离,致使思思视神经挫伤,视力急剧下降,引发身体不适,不得不休学一年 该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小杰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如果能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可以不承担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C。杨某和李某订婚是一种民间习俗,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因为杨某和李某仅仅订婚,没有涉及登记程序,不存在结婚,无所谓离婚,①错误。乙应当认识和预见羽毛球运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其仍自愿参加比赛,应认定为自甘风险。在此情况下,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其他参加者无须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②符合题意。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③符合题意。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侵权行为,④错误。3.高某与李某(女)系夫妻,双方于2018年9月生育一子小高。后高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9月分居,小高随李某生活,后高某、李某分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小高在上学途中被高某带走藏匿,李某只能通过微信视频与小高进行为数不多的沟通。该案例中( )①小高可自主决定是随李某生活,还是随高某生活②在离婚诉讼期间,高某、李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③高某、李某选择裁判离婚,因此还需要再申请补发离婚证④高某通过藏匿小高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监护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C。小高不满八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自主决定跟谁生活,①错误。在离婚诉讼期间,高某、李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否则就是重婚,②正确。高某、李某选择裁判离婚,无须再申请补发离婚证,③错误。李某作为小高的母亲,不因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影响抚养权和监护权,高某通过藏匿小高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监护权,④正确。4.2024年6月,四川某县16岁女孩小甜在父母的决定及安排下与本县男子阿某相亲,同年12月30日订婚后,男方将26万元彩礼钱交付小甜父母。2025年1月,小甜独自前往广东打工,阿某得知后,于2月14日组织3名家人前往广东强行将小甜带回,在途经广西时,小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报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②借婚姻收取彩礼,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③阿某及其家人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④若小甜在订婚后随即自愿登记结婚,该婚姻受法律保护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A。婚姻自由原则是指公民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材料中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正确。民法典旗帜鲜明地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彩礼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和善意风俗的背景下,在自愿和适度原则下收取一定彩礼,并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②错误。我国法律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故阿某及其家人前往广东强行将小甜带回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③正确。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小甜未满十八周岁,还是未成年人,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结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属于无效婚姻,④错误。5.(2025·黄冈模拟)杨狄与元芳登记结婚,两人一直住在杨狄父亲全款购买的婚房里,杨狄婚前购买了一辆汽车,后来经两人商量补签了一份婚后协议书:约定婚房和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任意一方提出离婚该协议无效。一年后,两人因工作调动分歧较大导致感情破裂,随后元芳提出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杨狄同意离婚,要求按照协议履行。两人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婚后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②婚房和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元芳有权分割③为减少轻率离婚,法院应当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判决④根据本案审理,法院可以依法宣判杨狄和元芳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婚后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中关于“任意一方提出离婚该协议无效”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离婚自由原则,因此该条款无效,所以本协议部分有效,①错误。婚房和汽车根据婚后协议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协议有效,元芳有权分割,②正确。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裁判离婚,③错误。根据本案事实,元芳提出离婚,杨狄同意离婚,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判离婚合理情形,产生争议的是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④正确。6.(2026·赣州模拟)赵某与丈夫竹某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诉讼过程中,赵某指出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借款15万元,并提供记录。竹某也提出其对外借款87万元,用于偿还购房贷款,但未提供相应证明,并认为其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的车辆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车辆为竹某父母所赠,法院应支持其为竹某个人财产②竹某未证明87万元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故其诉请法院不予支持③对于归还房屋贷款所借款项15万元,双方应各负担7.5万元④赵某与丈夫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该坚持对半分割的原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C。竹某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车辆时,并未明确指出受赠人,因此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竹某主张其曾为偿还贷款对外举债87万元,但竹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家庭生产、生活,故对于竹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借款15万元,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该由两人共同承担 ③√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④×7.钱某与某建设公司系商业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钱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建设公司债务,公司遂将钱某诉至法院。在此期间,钱某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导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据此,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①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效力优于法定,法院应予以支持②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法院不予认可③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④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则法院不支持约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C。此案中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债权实现(执行)而转移财产,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不能予以支持,②③正确,①错误。法院不支持该约定的原因不在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而在于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为了逃避债权人债权实现(执行)而转移财产,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④错误。8.(2025·福建高考·T9)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两人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和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须承担清偿义务③离婚协议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和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C。房屋为甲和乙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以甲个人财产清偿,①排除。甲借款用于赌博,该债务系个人债务,乙无须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导致甲名下财产减少(房屋转移),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丙的债权无法实现)。法院判决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正是基于该约定损害了丙的债权,③正确。法院判决仅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未否定离婚协议的整体法律效力或离婚事实。甲和乙协议离婚本身仍有效,④排除。9.魏某与何某于2022年结婚。2022年,魏某将婚前申请的专利转让给甲公司,同年魏某婚前获得个人定期存款利息1.5万元;2023年,何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酬20万元;2024年1月,魏某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产给他们;2024年5月,两人起诉离婚,魏某在诉讼期间收到专利转让费40万元。在本案中,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①稿酬20万元属于何某的个人财产②魏某夫妻对该套房产享有平等处理权③专利转让费4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存款获得的利息1.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C。稿酬20万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何某的个人财产,①错误。魏某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产给他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魏某夫妻对该套房产享有平等处理权,②正确。魏某的专利虽申请于婚前,但转让给甲公司发生在2022年(婚后),且转让费40万元于2024年5月(离婚诉讼期间但婚姻关系仍存续)实际收到。该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魏某婚前获得的个人定期存款利息1.5万元属于魏某个人所有,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二、非选择题(共8分)10.(8分)(2026·南昌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案例一案例背景 争议焦点2023年,李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支付首付购买商品房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25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该房屋市值较婚前增值80万 元。李某主张房屋为个人婚前财产,增值部分归己所有;张某认为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此外,李某婚前曾承诺将房屋一半产权赠与张某,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1.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未登记的房产赠与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案例二案例背景 争议焦点独居老人王某与邻居陈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陈某负责王某晚年生活照料,王某去世后名下商铺由陈某继承。王某去世前,又自书遗嘱将商铺赠与侄子王某某,并办理公证。王某去世后,陈某与王某某就商铺继承权产生纠纷。已知王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商铺为其个人合法财产,价值200万元 1.遗赠扶养协议与公证遗嘱冲突时,哪一效力优先 2.如何平衡扶养义务履行与遗嘱自由原则(1)结合案例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争议焦点的法律依据。(4分)答案:(1)争议焦点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若属“自然增值”归个人,若属“主动增值”则属共同财产。本案中房屋增值主要因市场因素,属自然增值,婚前首付及对应增值归李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可主张分割。争议焦点2:根据民法典,赠与房产的承诺若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除非公证或具有扶贫等公益性质。本案中赠与未登记,李某可撤销,张某无权主张产权。【解析】(1)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共同财产的划分和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等相关知识加以分析说明。关键信息①:争议焦点1: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理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若属“自然增值”归个人,若属“主动增值”则属共同财产。由此可说清楚本案的第一个争议,即该房屋增值主要因市场因素,属自然增值,婚前首付及对应增值归李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可主张分割。关键信息②:争议焦点2:未登记的房产赠与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理依据:根据民法典,赠与房产的承诺若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除非公证或具有扶贫等公益性质。由此可说明本案中赠与未登记,李某可撤销,张某无权主张产权。(2)结合案例一和案例二,从“法律与社会关系”角度,谈谈两起纠纷处理如何体现法治的价值导向。(4分)答案: (2)案例一体现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通过明确财产权属,既保护个人财产权,又兼顾婚姻中双方的付出,平衡自由与公平,引导理性处理家庭财产关系,维护婚姻稳定。案例二体现法律对继承关系的规范,通过确立“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原则,强调扶养义务的履行重于遗嘱自由,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法律效果与道德效果的统一。【解析】(2)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和继承的效力等相关知识加以分析说明。关键信息①:案例一背景→可从夫妻平等的财产权角度,说明本案例通过明确财产权属,既保护个人财产权,又兼顾婚姻中双方的付出,所体现法治的价值导向,有利于引导理性处理家庭财产关系,维护婚姻稳定。关键信息②:案例二背景→可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角度,说明所体现法治的价值导向,是通过确立“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原则,强调扶养义务的履行重于遗嘱自由,这有利于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法律效果与道德效果的统一。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核心素养测评 第二单元 第37讲 珍惜婚姻关系.docx 核心素养测评 第二单元 第37讲 珍惜婚姻关系.pptx 第二单元 第37讲 珍惜婚姻关系.docx 第二单元 第37讲 珍惜婚姻关系.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