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38讲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课标 要求 3.1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方式考情 精析 【命题分析】本讲侧重考查聚焦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效力、劳动纠纷解决及劳动者权责等核心考点,题型涵盖选择题与非选择题。依托社会生活中的真实劳动争议案例,以文本等多元情境,考查学生对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等知识的灵活运用及辨识判断与分析综合能力考点 精绘 【术语必备】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原则;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有效;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等权利;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考点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核心精研】核心突破一 法律保护劳动者1.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权原 因 ①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②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法 律 规 定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具 体 措 施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劳动者与劳动法劳 动 者 含义 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要求 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 动 法 调整 关系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基本 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含义: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意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含义: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要求: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含义: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意义: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 动 法 法律 作用 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核心突破二 劳动也要签合同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用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内容 必备 条款 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可备 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要求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 原则 合同 本身 ①合法: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公平: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双方 ①平等自愿: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②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③诚实信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效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③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效 或 部分 无效 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力[拓展]三种不合法的劳动合同1.主体资格不合法。例如劳动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2.内容不合法。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条款,均属于无效条款。3.程序不合法。只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方为有效。【易错精辨】1.(2025·浙江1月选考·T21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纠正: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该表述错误。2.(2024·江苏高考·T14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纠正: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所以该表述错误。3.(2023·广东高考·T15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纠正: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该表述错误。4.公司因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导致了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纠正: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中工作量及工作时间的约定,这部分变更因违反 “协商一致” 原则是无效的,但并非导致整个劳动合同全部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所以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非使劳动合同全部无效,所以该表述错误。 5.劳动法主要调整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纠正: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不是平等民事主体。劳动法属于社会法,而不是民法,所以该表述错误。【对点精训】1.(2025·江西高考·T12)2024 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本案中(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甲在公司实习时,公司与其约定在甲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题干中还可以推知,甲在2024年7月就已经告知公司其已取得毕业证书,并要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直到甲被辞退,公司也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两者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由此可知,甲与公司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故①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故②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中并不包括“末位淘汰”的情形。虽然甲的业绩排名末位,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将其辞退,故③错误。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或者履行了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后,用人单位须依法依约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故④正确。2.(新情境新命题)某校一个学习小组围绕“弹性退休制度”开展探究活动,收集到以下资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2024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强调,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①党的领导是推进弹性退休制度稳步实施的根本保证②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国家机关健全弹性退休制度③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④我国坚持对超龄劳动者实施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B。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劳动者多样化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三部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体现了党中央为办法出台指明方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①③符合题意。人大与其他各国家机关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其他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②错误。我国实施特殊的劳动保护原则的对象不是针对超龄劳动者,④错误。3.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下列社会关系中,不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 )①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②张某因邮件在运输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③谢某因加班未获得劳动报酬与公司产生的纠纷④刘某因是女性被公司拒绝录用与公司产生的纠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A。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税务机关为行政机关,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体现的是行政法调整的范围,不适用劳动法,①正确。张某因邮件在运输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不适用劳动法,②正确。谢某因加班未获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适用劳动法调整,③排除。刘某因是女性被公司拒绝录用与公司产生的纠纷,涉及就业性别歧视,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发生的问题,适用劳动法调整,④排除。考点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核心精研】核心突破一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 动 者 的 权 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其他 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劳动者 的义务 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关系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拓展] 劳动报酬:一般指工资。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模块融合] 联系必修2《经济与社会》中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理解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核心突破二 劳动者维权协商 和解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申请 调解 ①调解组织: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②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③效力: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 仲裁 ①含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 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③效力: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途径 ①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适用情形: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提醒]1.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纠纷,除此之外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2.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3.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这些途径不仅仅是劳动者的维权途径,也是用人单位的维权途径。【易错精辨】1.(2023·福建高考·T14③)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的。(√)2.(2023·重庆高考·T16C)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纠纷,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纠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纠纷,甲应该先仲裁,所以该表述错误。3.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违背合法、公平原则,侵害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纠正:加班费是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违背了劳动法规定,违背合法、公平原则,侵害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所以该表述错误。4.所有劳动争议均是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的。(×)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这些争议既可能是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的,也可能是劳动者未履行劳动义务而损害用人单位权益引起的,所以该表述错误。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所以它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纠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点精训】1.(2025·甘肃高考·T13)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以让小永随时加班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③④【直击关键|信息解读】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解析】选D。加班认定不取决于场所,小永节假日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随意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劳动者拥有休息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属于劳动者个人休息时间。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符合题意。2.(2024·浙江1月选考·T22)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选C。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符合题意。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说法错误。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说法错误。3.媒体报道广州一公司员工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被开除的事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员工行为并非重大过错,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判决公司向该员工支付工资差额217.2元、住房补贴3 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 572.24元。上述案件中未涉及的劳动者权利是( )A.休息休假权B.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C.取得劳动报酬权D.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解析】选B。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根据上述案例,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被开除,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A正确但不符合题意。题目中未体现劳动者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B符合题意。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工资差额217.2元,体现了劳动者的取得劳动报酬权,C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支付住房补贴3 000元,体现了劳动者的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度十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聚焦“劳动碰瓷”“全员竞业”等社会热点问题。孔某于2021年11月入职某企业管理公司,公司曾多次要求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孔某故意拖延拒绝。2022年8月孔某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提交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其二倍工资差额。仲裁中,公司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和录像视频等证据证明孔某的故意拖延行为。关于本案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第一款“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名词解释:“劳动碰瓷” 个别劳动者专门入职管理不规范的中小企业,他们取证意识较强,有意利用单位漏洞,工作较短时间后主动或者被动离职,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①孔某与该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存在劳动关系②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③仲裁应该支持孔某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④孔某因违背民法的诚信原则故仲裁应该驳回其不合理请求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唯一依据。本案中,孔某与某企业管理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①错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案中,孔某为索要二倍工资差额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②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二倍工资差额”的规定,主要针对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本案中,公司多次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是孔某故意拖延拒绝,其行为属于 “劳动碰瓷”,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仲裁不应支持其请求,③错误。孔某明知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却故意拖延以谋取不当利益,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及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基于此,仲裁应驳回其不合理请求,④正确。(共28张PPT)核心素养测评第三单元 第38讲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20分钟 40分)一、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李强总理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具身智能”一词。具身智能是一种强调智能体通过物理身体与真实环境交互来实现学习和进化的智能形式,涉及机器人、人工智能领域。下列关于具身智能应用案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序号 案例 法律分析① 某公司研发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因程序故障,在商场导购时撞倒一名老人致其受伤 机器人作为独立主体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序号 案例 法律分析② 王某使用具身智能机器人照料失能母亲,长期未亲自履行赡养义务 王某行为不合法,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③ 某画家使用购买的具身智能绘画机器人创作了一幅作品,机器人根据算法生成构图并完成绘制 机器人的开发者与画家共享著作权④ 某快递公司用具身智能机器人替代人工分拣员,未对下岗员工进行培训或补偿 该公司做法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C。机器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其行为责任应由研发该机器人的公司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王某对母亲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机器人代为履行,②正确。画家是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机器人只是辅助创作的工具,不享有著作权,③错误。使用机器人是技术进步的体现,并非基于对特定人群的歧视,因此公司并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④正确。2.小周应聘到某市A酒店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周每月工资为9 800元,工种为会计,办公地点为酒店顶楼财务室,期限3年。入职以来,小周工作干得非常出色,账目清晰,从来没有出过错误,但其年终奖等福利减半发放,获得的企业年金也比其他工作1年以上的老员工少。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内容看( )①合同期限、工种及办公地点属于必备条款内容②工资福利及企业年金属于可备条款内容③小周与酒店秉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劳动合同④该合同没有规定要依法对小周进行业务培训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B。劳动的合同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两类。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合同期限、工种及办公地点属于必备条款内容,①正确。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②错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诚实信用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小周应聘到某市A酒店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由此可知小周与酒店秉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劳动合同,③正确。材料没有涉及是否规定对小周进行业务培训,④不符合题意。3.2025年1月,姜某通过公开招聘到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从事白天场镇车辆秩序整理、清洁卫生管理、夜间巡逻等工作。双方约定按月领取报酬,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姜某白天要工作10小时以上进行车辆秩序整理,晚上还要加班,身体太累导致多次夜间巡逻迟到。3月,居民委员会以姜某多次没有按时执行夜间巡逻任务为由将姜某辞退。姜某不服,要求居民委员会对其进行相关赔偿。下列对该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①姜某没有履行相应义务,居民委员会有权将其辞退②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姜某与居民委员会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③针对赔偿纠纷,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提起劳动仲裁④居民委员会侵犯了姜某休息休假的权利,应该给予张某适当赔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C。姜某因身体太累导致夜间巡逻迟到,是身体客观原因所致,并非主观故意不履行义务,且其工作时间已经严重超出了法律规定的8小时,居民委员会不能仅以此为由随意将其辞退,①错误。 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姜某实际在居民委员会工作并按月领取报酬,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②正确。劳动仲裁无须双方协商一致,只要当事人一方提出申请即可,③错误。姜某白天工作10小时以上还需夜间加班,居民委员会侵犯了其休息休假的权利,应给予适当赔偿,④正确。4.以法治之力守护劳动者权益,才能源源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正确的是( )①小王在试用期内受工伤被辞退,因未正式入职,用人单位有权辞退②小刘与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签署“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声明,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③小张与某外卖平台签订了劳动合同,在送餐途中遇大风受伤,可以申请职业伤害认定或工伤认定④小陈被公司以违反考勤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小陈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C。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保护权。若小王因工受伤,用人单位不得以“未正式入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反而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①错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可通过协议放弃。即使员工“自愿放弃”,该条款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且违背公平原则,②正确。若小张与某外卖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则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即使外卖行业存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题肢明确“签订了劳动合同”,故直接适用工伤认定,③正确。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小陈未经过仲裁程序直接起诉不符合法定程序,④错误。5.老人王某系某超市附近居民,常到超市购物和乘凉。其间,王某多次义务收纳和整理超市内四处放置的购物篮。某天,王某在收纳、堆码、推行超市购物篮的过程中,不慎将正在收银台处弯腰装东西的张某撞倒致其九级伤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老人王某与超市之间构成劳动关系②老人王某致张某伤残,存在一定的过错③超市应当对张某的伤残承担赔偿责任④老人王某行为系自愿,应承担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C。老人王某与超市之间构成义务帮工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①错误。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得出,王某与该超市之间构成义务帮工关系。王某在帮工过程中撞伤张某,未尽足够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②正确。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多次义务收纳和整理超市的购物篮,超市方面并未拒绝王某的帮工,因此,超市应当对张某的伤残承担赔偿责任,老人并非故意,也无重大过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④错误。6.2025年1月30日,刘某因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离职,要求甲公司支付拖欠的3个月工资,多次索要未果后申请仲裁。但甲公司认为刘某绩效未达标,无须支付绩效部分工资,并且主张公司经营困难,工资可延期支付。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侵犯刘某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②刘某应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申请劳动仲裁③若申请劳动仲裁,双方需自愿签订仲裁协议④甲公司如果不服劳动仲裁结果,不可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B。刘某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被拖欠3个月工资,甲公司以绩效未达标等理由拒不支付,侵犯了刘某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①正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并非三年,②错误。劳动仲裁不同于一般民事仲裁,无须双方自愿签订仲裁协议,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③错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九条,追索劳动报酬的仲裁裁决如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本案为3个月工资,通常符合此条件),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的,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能在法定情形下(如裁决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④正确。7.2024年11月,孙某为N公司员工,以家中老人病重需要照顾为由,向公司申请休两个月事假,并提供了虚假的医院诊断证明。公司批准后,孙某却出国旅游。两个月后,公司发现真相,在征求工会意见后解除了与孙某的劳动合同。孙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N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中( )①劳动者有休息休假权利,N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②N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孙某的合法权益③孙某违背了职业道德,扰乱了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④孙某以欺诈手段获取假期,N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D。劳动者虽有休息休假权利,但权利行使需合法合规。本案中,孙某提供虚假证明获取假期,属于欺诈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公司在征求工会意见后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侵犯其合法权益,①②说法错误。孙某提供虚假证明获取假期,既违背了职业道德(诚实信用),也扰乱了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③符合题意。本案中,孙某提供虚假证明获取两个月假期,属于欺诈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合同,④符合题意。8.(选择性必修2教材P64探究与分享改编)陈某2019年入职某公司,2023年10月向公司申请休产假,公司只批准其2个月产假。而陈某了解到自己依法应享有的产假期为158天,未按公司要求返岗。公司从2024年1月起停发陈某工资,并于2024年3月以“在职人员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陈某将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陈某未履行劳动义务②公司侵犯了陈某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等权利③陈某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④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法院不会受理陈某的起诉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C。缩短法定产假的制度是违法的,陈某无须遵守该违法规定;其未返岗是因产假未结束,不属于 “未履行劳动义务”,①错误。公司从2024 年 1 月停发陈某工资,实质侵犯了陈某获得产假期间合法报酬的权利;在劳动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公司于 2024 年 3 月擅自停止缴纳社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中 “用人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保” 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陈某的社会保险权益,②正确。陈某未返岗是因法定产假未结束,不属于 “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在职人员主动解除”)与事实不符,且无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③错误。劳动争议处理实行 “仲裁前置” 原则,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未经过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④正确。9.(2025 宝鸡模拟)2023年,薛女士入职某公司成为主管。入职时,薛女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其工作岗位若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变更劳动合同。2024年12月22日,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未与薛女士协商,将其从“主管”调至“专员”岗位,薛女士不同意调岗,仍在原岗位打卡上班。2025年1月29日,公司以薛女士旷工为由未通知工会将其解雇。薛女士不服,要求公司赔偿违法解雇赔偿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只要公司内部决策通过,无须薛女士同意就能变更岗位②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提起诉讼③薛女士未到新岗位报到,系旷工,不应该得到解雇赔偿金④公司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该公司违反合同协商一致原则,忽视员工意愿,侵害员工权益,①错误。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提起诉讼,②正确。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对薛女士进行调岗,并未经其同意,故公司对薛女士的调岗不具有合理性,薛女士未到新岗位报到仍滞留原岗位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旷工;同时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薛女士支付赔偿金,③错误,④正确。10.2025年7月初,新疆、山东等地出现40℃以上的高温天气,不少地方出现“桑拿天”。为有效防范职业性中暑事件发生,有的地方建立弹性工作制度,明确因天气原因迟到缺勤不计入考核;有的单位主动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将风险消除于未萌状态……上述举措( )①体现了特殊劳动保护这一首要原则②尊重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③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④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关心和保护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D。特殊劳动保护通常指对特定群体如女职工、未成年工的保护,而非针对高温天气等一般性劳动保护。题干中的措施属于劳动安全卫生范畴,而非“特殊劳动保护”,且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①错误。材料主要体现了劳动安全卫生的举措,没有体现尊重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②不符合题意。建立弹性工作制度和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这些举措有助于保障劳动者健康,减少劳资纠纷,从而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体现了维护劳动者权益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性,③正确。有的地方建立弹性工作制度,明确因天气原因迟到缺勤不计入考核;有的单位主动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将风险消除于未萌状态,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关心和保护,④正确。二、非选择题(共10分)11.(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个人的生存与尊严。我国劳动法自颁布以来,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感。 严女士收到甲公司发来的入职通知,告知她应聘上了该公司财务主管的岗位,通知书除写明薪资、报到时间等信息外,还要求严女士提供用来诊断是否怀孕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HCG)报告。严女士同意入职并向原公司辞职,在按要求检测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于是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新公司。几天后,甲公司通知严女士“因规划调整岗位取消”,不再需要她入职。而严女士在其他招聘平台上看到,该公司仍在发布相同岗位的招聘信息。严女士因此陷入失业状态,利益受损,遂以甲公司恶意取消岗位,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支持严女士的诉求,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支持严女士的诉求的依据,并谈谈法院判决对你的启示。答案:依据:①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怀孕的严女士作为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甲公司将孕检作为入职体检的项目,并在得知严女士怀孕后取消录用,存在就业歧视行为,侵害了严女士的平等就业权。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严女士已经同意入职并向原公司辞职,甲公司恶意取消招聘岗位,导致严女士一段时间内处于失业状态且收入受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启示:用人单位应诚信待人,不得有就业歧视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劳动者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各项合法权益。【解析】分析设 问结构 题型 特点 题目要求①分析法院支持严女士诉求的依据,属于原因类;②谈谈法院判决的启示,属于措施类明确限 定条件 理论 范围 《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运用劳动者合法权益、侵权责任等知识分析材 料内容 提炼答 题要素 严女士入职前被要求做是否怀孕的体检,因怀孕被取消录用→从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分析说明甲公司侵犯了严女士平等就业的权利分析材 料内容 提炼答 题要素 严女士陷入失业状态,利益受损→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甲公司应承担赔偿严女士相关损失的责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个人的生存与尊严。我国劳动法自颁布以来,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感→从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分析说明用人单位应诚信待人,不得有就业歧视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核心素养测评第三单元 第38讲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20分钟 40分)一、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李强总理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具身智能”一词。具身智能是一种强调智能体通过物理身体与真实环境交互来实现学习和进化的智能形式,涉及机器人、人工智能领域。下列关于具身智能应用案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序号 案例 法律分析① 某公司研发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因程序故障,在商场导购时撞倒一名老人致其受伤 机器人作为独立主体应当承担全部责任② 王某使用具身智能机器人照料失能母亲,长期未亲自履行赡养义务 王某行为不合法,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③ 某画家使用购买的具身智能绘画机器人创作了一幅作品,机器人根据算法生成构图并完成绘制 机器人的开发者与画家共享著作权④ 某快递公司用具身智能机器人替代人工分拣员,未对下岗员工进行培训或补偿 该公司做法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C。机器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其行为责任应由研发该机器人的公司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王某对母亲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机器人代为履行,②正确。画家是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机器人只是辅助创作的工具,不享有著作权,③错误。使用机器人是技术进步的体现,并非基于对特定人群的歧视,因此公司并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④正确。2.小周应聘到某市A酒店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周每月工资为9 800元,工种为会计,办公地点为酒店顶楼财务室,期限3年。入职以来,小周工作干得非常出色,账目清晰,从来没有出过错误,但其年终奖等福利减半发放,获得的企业年金也比其他工作1年以上的老员工少。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内容看( )①合同期限、工种及办公地点属于必备条款内容②工资福利及企业年金属于可备条款内容③小周与酒店秉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劳动合同④该合同没有规定要依法对小周进行业务培训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B。劳动的合同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两类。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合同期限、工种及办公地点属于必备条款内容,①正确。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②错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诚实信用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小周应聘到某市A酒店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由此可知小周与酒店秉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劳动合同,③正确。材料没有涉及是否规定对小周进行业务培训,④不符合题意。3.2025年1月,姜某通过公开招聘到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从事白天场镇车辆秩序整理、清洁卫生管理、夜间巡逻等工作。双方约定按月领取报酬,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姜某白天要工作10小时以上进行车辆秩序整理,晚上还要加班,身体太累导致多次夜间巡逻迟到。3月,居民委员会以姜某多次没有按时执行夜间巡逻任务为由将姜某辞退。姜某不服,要求居民委员会对其进行相关赔偿。下列对该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①姜某没有履行相应义务,居民委员会有权将其辞退②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姜某与居民委员会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③针对赔偿纠纷,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提起劳动仲裁④居民委员会侵犯了姜某休息休假的权利,应该给予张某适当赔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C。姜某因身体太累导致夜间巡逻迟到,是身体客观原因所致,并非主观故意不履行义务,且其工作时间已经严重超出了法律规定的8小时,居民委员会不能仅以此为由随意将其辞退,①错误。 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姜某实际在居民委员会工作并按月领取报酬,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②正确。劳动仲裁无须双方协商一致,只要当事人一方提出申请即可,③错误。姜某白天工作10小时以上还需夜间加班,居民委员会侵犯了其休息休假的权利,应给予适当赔偿,④正确。4.以法治之力守护劳动者权益,才能源源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正确的是( )①小王在试用期内受工伤被辞退,因未正式入职,用人单位有权辞退②小刘与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签署“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声明,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③小张与某外卖平台签订了劳动合同,在送餐途中遇大风受伤,可以申请职业伤害认定或工伤认定④小陈被公司以违反考勤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小陈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C。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保护权。若小王因工受伤,用人单位不得以“未正式入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反而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①错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可通过协议放弃。即使员工“自愿放弃”,该条款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且违背公平原则,②正确。若小张与某外卖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则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即使外卖行业存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题肢明确“签订了劳动合同”,故直接适用工伤认定,③正确。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小陈未经过仲裁程序直接起诉不符合法定程序,④错误。5.老人王某系某超市附近居民,常到超市购物和乘凉。其间,王某多次义务收纳和整理超市内四处放置的购物篮。某天,王某在收纳、堆码、推行超市购物篮的过程中,不慎将正在收银台处弯腰装东西的张某撞倒致其九级伤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老人王某与超市之间构成劳动关系②老人王某致张某伤残,存在一定的过错③超市应当对张某的伤残承担赔偿责任④老人王某行为系自愿,应承担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C。老人王某与超市之间构成义务帮工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①错误。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得出,王某与该超市之间构成义务帮工关系。王某在帮工过程中撞伤张某,未尽足够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②正确。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多次义务收纳和整理超市的购物篮,超市方面并未拒绝王某的帮工,因此,超市应当对张某的伤残承担赔偿责任,老人并非故意,也无重大过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④错误。6.2025年1月30日,刘某因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离职,要求甲公司支付拖欠的3个月工资,多次索要未果后申请仲裁。但甲公司认为刘某绩效未达标,无须支付绩效部分工资,并且主张公司经营困难,工资可延期支付。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侵犯刘某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②刘某应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申请劳动仲裁③若申请劳动仲裁,双方需自愿签订仲裁协议④甲公司如果不服劳动仲裁结果,不可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B。刘某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被拖欠3个月工资,甲公司以绩效未达标等理由拒不支付,侵犯了刘某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①正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并非三年,②错误。劳动仲裁不同于一般民事仲裁,无须双方自愿签订仲裁协议,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③错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九条,追索劳动报酬的仲裁裁决如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本案为3个月工资,通常符合此条件),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的,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能在法定情形下(如裁决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④正确。7.2024年11月,孙某为N公司员工,以家中老人病重需要照顾为由,向公司申请休两个月事假,并提供了虚假的医院诊断证明。公司批准后,孙某却出国旅游。两个月后,公司发现真相,在征求工会意见后解除了与孙某的劳动合同。孙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N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中( )①劳动者有休息休假权利,N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②N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孙某的合法权益③孙某违背了职业道德,扰乱了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④孙某以欺诈手段获取假期,N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D。劳动者虽有休息休假权利,但权利行使需合法合规。本案中,孙某提供虚假证明获取假期,属于欺诈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公司在征求工会意见后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侵犯其合法权益,①②说法错误。孙某提供虚假证明获取假期,既违背了职业道德(诚实信用),也扰乱了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③符合题意。本案中,孙某提供虚假证明获取两个月假期,属于欺诈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合同,④符合题意。8.(选择性必修2教材P64探究与分享改编)陈某2019年入职某公司,2023年10月向公司申请休产假,公司只批准其2个月产假。而陈某了解到自己依法应享有的产假期为158天,未按公司要求返岗。公司从2024年1月起停发陈某工资,并于2024年3月以“在职人员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陈某将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陈某未履行劳动义务②公司侵犯了陈某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等权利③陈某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④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法院不会受理陈某的起诉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C。缩短法定产假的制度是违法的,陈某无须遵守该违法规定;其未返岗是因产假未结束,不属于 “未履行劳动义务”,①错误。公司从2024 年 1 月停发陈某工资,实质侵犯了陈某获得产假期间合法报酬的权利;在劳动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公司于 2024 年 3 月擅自停止缴纳社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中 “用人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保” 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陈某的社会保险权益,②正确。陈某未返岗是因法定产假未结束,不属于 “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在职人员主动解除”)与事实不符,且无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③错误。劳动争议处理实行 “仲裁前置” 原则,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未经过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④正确。9.(2025 宝鸡模拟)2023年,薛女士入职某公司成为主管。入职时,薛女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其工作岗位若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变更劳动合同。2024年12月22日,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未与薛女士协商,将其从“主管”调至“专员”岗位,薛女士不同意调岗,仍在原岗位打卡上班。2025年1月29日,公司以薛女士旷工为由未通知工会将其解雇。薛女士不服,要求公司赔偿违法解雇赔偿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只要公司内部决策通过,无须薛女士同意就能变更岗位②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提起诉讼③薛女士未到新岗位报到,系旷工,不应该得到解雇赔偿金④公司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该公司违反合同协商一致原则,忽视员工意愿,侵害员工权益,①错误。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提起诉讼,②正确。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对薛女士进行调岗,并未经其同意,故公司对薛女士的调岗不具有合理性,薛女士未到新岗位报到仍滞留原岗位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旷工;同时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薛女士支付赔偿金,③错误,④正确。10.2025年7月初,新疆、山东等地出现40℃以上的高温天气,不少地方出现“桑拿天”。为有效防范职业性中暑事件发生,有的地方建立弹性工作制度,明确因天气原因迟到缺勤不计入考核;有的单位主动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将风险消除于未萌状态……上述举措( )①体现了特殊劳动保护这一首要原则②尊重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③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④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关心和保护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选D。特殊劳动保护通常指对特定群体如女职工、未成年工的保护,而非针对高温天气等一般性劳动保护。题干中的措施属于劳动安全卫生范畴,而非“特殊劳动保护”,且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①错误。材料主要体现了劳动安全卫生的举措,没有体现尊重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②不符合题意。建立弹性工作制度和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这些举措有助于保障劳动者健康,减少劳资纠纷,从而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体现了维护劳动者权益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性,③正确。有的地方建立弹性工作制度,明确因天气原因迟到缺勤不计入考核;有的单位主动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将风险消除于未萌状态,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关心和保护,④正确。二、非选择题(共10分)11.(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个人的生存与尊严。我国劳动法自颁布以来,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感。 严女士收到甲公司发来的入职通知,告知她应聘上了该公司财务主管的岗位,通知书除写明薪资、报到时间等信息外,还要求严女士提供用来诊断是否怀孕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HCG)报告。严女士同意入职并向原公司辞职,在按要求检测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于是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新公司。几天后,甲公司通知严女士“因规划调整岗位取消”,不再需要她入职。而严女士在其他招聘平台上看到,该公司仍在发布相同岗位的招聘信息。严女士因此陷入失业状态,利益受损,遂以甲公司恶意取消岗位,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支持严女士的诉求,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支持严女士的诉求的依据,并谈谈法院判决对你的启示。答案:依据:①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怀孕的严女士作为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甲公司将孕检作为入职体检的项目,并在得知严女士怀孕后取消录用,存在就业歧视行为,侵害了严女士的平等就业权。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严女士已经同意入职并向原公司辞职,甲公司恶意取消招聘岗位,导致严女士一段时间内处于失业状态且收入受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启示:用人单位应诚信待人,不得有就业歧视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劳动者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各项合法权益。【解析】分析设 问结构 题型 特点 题目要求①分析法院支持严女士诉求的依据,属于原因类;②谈谈法院判决的启示,属于措施类明确限 定条件 理论 范围 《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运用劳动者合法权益、侵权责任等知识分析材 料内容 提炼答 题要素 严女士入职前被要求做是否怀孕的体检,因怀孕被取消录用→从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分析说明甲公司侵犯了严女士平等就业的权利严女士陷入失业状态,利益受损→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甲公司应承担赔偿严女士相关损失的责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个人的生存与尊严。我国劳动法自颁布以来,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感→从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分析说明用人单位应诚信待人,不得有就业歧视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 (共46张PPT)第38讲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考点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考点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课标 要求 3.1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方式考情 精析【命题分析】本讲侧重考查聚焦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效力、劳动纠纷解决及劳动者权责等核心考点,题型涵盖选择题与非选择题。依托社会生活中的真实劳动争议案例,以文本等多元情境,考查学生对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等知识的灵活运用及辨识判断与分析综合能力考点 精绘【术语必备】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原则;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有效;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等权利;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考点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核心精研】核心突破一 法律保护劳动者1.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权原 因 ①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②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法 律 规 定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具 体 措 施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劳动者与劳动法劳 动 者 含义 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要求 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 动 法 调整 关系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劳 动 法 基本 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含义: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意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含义: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要求: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劳 动 法 基本 原则 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含义: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意义: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 动 法 法律 作用 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核心突破二 劳动也要签合同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用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内容 必备 条款 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可备 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要求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 原则 合同 本身 ①合法: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②公平: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双方 ①平等自愿: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②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③诚实信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效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③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效 或 部分 无效 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力[拓展]三种不合法的劳动合同1.主体资格不合法。例如劳动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2.内容不合法。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条款,均属于无效条款。3.程序不合法。只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方为有效。【易错精辨】1.(2025·浙江1月选考·T21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纠正: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该表述错误。2.(2024·江苏高考·T14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纠正: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所以该表述错误。××3.(2023·广东高考·T15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纠正: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该表述错误。4.公司因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导致了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纠正: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中工作量及工作时间的约定,这部分变更因违反 “协商一致” 原则是无效的,但并非导致整个劳动合同全部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所以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非使劳动合同全部无效,所以该表述错误。 ××5.劳动法主要调整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纠正: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不是平等民事主体。劳动法属于社会法,而不是民法,所以该表述错误。×【对点精训】1.(2025·江西高考·T12)2024 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本案中(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甲在公司实习时,公司与其约定在甲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题干中还可以推知,甲在2024年7月就已经告知公司其已取得毕业证书,并要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直到甲被辞退,公司也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两者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由此可知,甲与公司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故①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故②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中并不包括“末位淘汰”的情形。虽然甲的业绩排名末位,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将其辞退,故③错误。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或者履行了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后,用人单位须依法依约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故④正确。2.(新情境新命题)某校一个学习小组围绕“弹性退休制度”开展探究活动,收集到以下资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2024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强调,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①党的领导是推进弹性退休制度稳步实施的根本保证②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国家机关健全弹性退休制度③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④我国坚持对超龄劳动者实施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B。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劳动者多样化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三部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体现了党中央为办法出台指明方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①③符合题意。人大与其他各国家机关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其他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②错误。我国实施特殊的劳动保护原则的对象不是针对超龄劳动者,④错误。3.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下列社会关系中,不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 )①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②张某因邮件在运输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③谢某因加班未获得劳动报酬与公司产生的纠纷④刘某因是女性被公司拒绝录用与公司产生的纠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选A。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税务机关为行政机关,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体现的是行政法调整的范围,不适用劳动法,①正确。张某因邮件在运输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不适用劳动法,②正确。谢某因加班未获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适用劳动法调整,③排除。刘某因是女性被公司拒绝录用与公司产生的纠纷,涉及就业性别歧视,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发生的问题,适用劳动法调整,④排除。考点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核心精研】核心突破一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 动 者 的 权 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其他 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劳动者 的义务 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关系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拓展] 劳动报酬:一般指工资。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模块融合] 联系必修2《经济与社会》中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理解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核心突破二 劳动者维权协商 和解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申请 调解 ①调解组织: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②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③效力: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 仲裁 ①含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③效力: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途径 ①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②适用情形: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提醒]1.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纠纷,除此之外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2.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3.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这些途径不仅仅是劳动者的维权途径,也是用人单位的维权途径。【易错精辨】1.(2023·福建高考·T14③)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的。( )2.(2023·重庆高考·T16C)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纠纷,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纠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纠纷,甲应该先仲裁,所以该表述错误。√×3.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违背合法、公平原则,侵害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 )纠正:加班费是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违背了劳动法规定,违背合法、公平原则,侵害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所以该表述错误。4.所有劳动争议均是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的。( )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这些争议既可能是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的,也可能是劳动者未履行劳动义务而损害用人单位权益引起的,所以该表述错误。××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所以它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纠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点精训】1.(2025·甘肃高考·T13)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以让小永随时加班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③④√【直击关键|信息解读】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解析】选D。加班认定不取决于场所,小永节假日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随意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劳动者拥有休息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属于劳动者个人休息时间。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符合题意。2.(2024·浙江1月选考·T22)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选C。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符合题意。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说法错误。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说法错误。3.媒体报道广州一公司员工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被开除的事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员工行为并非重大过错,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判决公司向该员工支付工资差额217.2元、住房补贴3 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 572.24元。上述案件中未涉及的劳动者权利是( )A.休息休假权B.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C.取得劳动报酬权D.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解析】选B。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根据上述案例,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被开除,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A正确但不符合题意。题目中未体现劳动者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B符合题意。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工资差额217.2元,体现了劳动者的取得劳动报酬权,C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支付住房补贴3 000元,体现了劳动者的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度十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聚焦“劳动碰瓷”“全员竞业”等社会热点问题。孔某于2021年11月入职某企业管理公司,公司曾多次要求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孔某故意拖延拒绝。2022年8月孔某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提交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其二倍工资差额。仲裁中,公司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和录像视频等证据证明孔某的故意拖延行为。关于本案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第一款“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名词解释:“劳动碰瓷”个别劳动者专门入职管理不规范的中小企业,他们取证意识较强,有意利用单位漏洞,工作较短时间后主动或者被动离职,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①孔某与该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存在劳动关系②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③仲裁应该支持孔某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④孔某因违背民法的诚信原则故仲裁应该驳回其不合理请求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选D。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唯一依据。本案中,孔某与某企业管理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①错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案中,孔某为索要二倍工资差额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②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二倍工资差额”的规定,主要针对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本案中,公司多次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是孔某故意拖延拒绝,其行为属于 “劳动碰瓷”,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仲裁不应支持其请求,③错误。孔某明知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却故意拖延以谋取不当利益,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及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基于此,仲裁应驳回其不合理请求,④正确。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核心素养测评 第三单元 第38讲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docx 核心素养测评 第三单元 第38讲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pptx 第三单元 第38讲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docx 第三单元 第38讲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