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练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含解析)2027届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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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练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含解析)2027届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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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练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
(分值:37分)
选择题1~9题,每小题3分,共27分。
1.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李某诉至法庭,诉请判令王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去探望孩子一次。在本案中(  )
①李某对小王享有探望权,是基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人格权
②李某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小王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④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时就已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杨某与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一双儿女。因杨某在外地工作繁忙,收入较高,便要求妻子辞职,做家庭主妇,负责照顾子女和老人。后杨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妻子认为其放弃工作照料家庭,牺牲较多,要求杨某给予补偿。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元。在这一案例中(  )
①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杨某可以另行登记结婚
②杨某违反了婚姻中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原则
③因杨某妻子没工作,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④给予经济补偿维护了杨某妻子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6·江西模拟预测)赵某与丈夫竹某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诉讼过程中,赵某指出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借款15万元,并提供记录。竹某也提出其对外借款87万元,用于偿还购房贷款,但未提供相应证明,并认为其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的车辆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车辆为竹某父母所赠,人民法院应支持其为竹某个人财产
②竹某未证明87万元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故其诉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③对于归还房屋贷款所借款项15万元,双方应各负担7.5万元
④赵某与丈夫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该坚持对半分割的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5·长沙三模)王某与李某为再婚夫妇,婚后购置一套房产,王某以个人名义借的10万元购房款未还。王某去世前立自书遗嘱,将全部房产留给女儿小王。王某去世后,因该套房屋的分割问题,李某和王某的女儿小王发生争议,李某遂将王某的女儿小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②小王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属于王某部分的房产
③李某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中的50%份额
④该遗嘱因未公证而无效,李某、小王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5·盘锦三模)甲(男)父亲与乙(女)母亲是表兄妹,甲乙结婚当天,甲父亲赠送二人一套价值20万元的茶具。次日,甲父亲私下叮嘱甲茶具只归其一人所有。两月后,甲隐瞒乙与苏某在微信上约好价格、十天后取茶具等买卖事项并支付订金2万元。五天后,乙知情与甲发生争吵不小心将茶具打碎。对此,下列说正确的是(  )
①苏某支付订金2万元后合同成立,但未取得茶具所有权
②苏某与甲签订了有效合同,可以要求甲返还定金4万元
③夫妻的财产地位平等,乙可以以甲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④“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6.(2025·北海模拟)2021年3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某,2023年1月二人协议离婚,张小某跟随王某生活;2024年3月,张某突发重病,临终前在两名医生见证下口述遗嘱,将张某2019年所购房产一套留给现在的妻子李某。张某去世后,李某主张按遗嘱继承房产,王某起诉要求为张小某保留必要份额。本案中(  )
①张某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成立,不采用书面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②依据遗嘱继承相关规定,尊重张某真实意愿,李某可单独继承房产
③若该房产婚后一直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民宿,其收益应视为共同财产
④因张小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遗产由抚养他的王某代为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5·上饶一模)甲与乙婚后育有一子小丁,今年7岁。甲与乙在结婚时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甲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在婚后出版书籍而取得的报酬,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③甲在婚后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教育和保护小丁既是甲与乙的义务,也是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5·佛山二模)2012年,吴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前,吴某栽种有4 000棵杨树、6 950棵枣树,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这些苗木。2020年9月,这些苗木被当地团场依法征收,吴某收到补偿款170万余元。后因夫妻二人产生矛盾,王某于2023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苗木补偿款。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不能简单地将苗木等同于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苗木系吴某婚前种植,是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③王某参与了苗木的经营管理,有权分割补偿款
④苗木补偿款是苗木的自然增值,王某无权分割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5·南京二模)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赵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30万元装修其婚前购买的婚房。两年后,小赵因故离世。30万元借款到期后,朋友向小王追讨,被小王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偿还,朋友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小王偿还借款。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是(  )
A.30万元为小赵婚后所借,故该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王应该还款
B.小赵虽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借款被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小王应该还款
C.小王对于小赵的借款不知情,故该借款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王无需还款
D.30万元用于装修小赵名下房产,故该借款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王无需还款
10.(10分)(2025·晋中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先生与钱女士均有稳定工作,二人相恋一年多后于2020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较为平淡,2021年12月生育一对龙凤胎。2023年10月,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执,钱女士遂携子女返回娘家居住。此后,赵先生多次尝试劝其归家未果。现钱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在对钱女士、赵先生的感情基础、分居情况、夫妻关系现状等情况综合分析后,认为二人之间的感情基础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故对钱女士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及意义。
第59练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
(分值:37分)
选择题1~9题,每小题3分,共27分。
1.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李某诉至法庭,诉请判令王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去探望孩子一次。在本案中(  )
①李某对小王享有探望权,是基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人格权
②李某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小王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④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时就已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①说法错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李某对小王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符合题意。依照法律规定,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③符合题意。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④说法错误。
2.杨某与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一双儿女。因杨某在外地工作繁忙,收入较高,便要求妻子辞职,做家庭主妇,负责照顾子女和老人。后杨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妻子认为其放弃工作照料家庭,牺牲较多,要求杨某给予补偿。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元。在这一案例中(  )
①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杨某可以另行登记结婚
②杨某违反了婚姻中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原则
③因杨某妻子没工作,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④给予经济补偿维护了杨某妻子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离婚判决生效后,杨某才可以另行登记结婚,①错误。在婚姻中,夫妻都有参加工作的自由,要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②正确。若无特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因杨某妻子付出家务劳动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维护了其合法权益,④正确。
3.(2026·江西模拟预测)赵某与丈夫竹某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诉讼过程中,赵某指出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借款15万元,并提供记录。竹某也提出其对外借款87万元,用于偿还购房贷款,但未提供相应证明,并认为其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的车辆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车辆为竹某父母所赠,人民法院应支持其为竹某个人财产
②竹某未证明87万元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故其诉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③对于归还房屋贷款所借款项15万元,双方应各负担7.5万元
④赵某与丈夫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该坚持对半分割的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竹某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车辆时,并未明确指出受赠人,因此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①不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判决,④不选。
4.(2025·长沙三模)王某与李某为再婚夫妇,婚后购置一套房产,王某以个人名义借的10万元购房款未还。王某去世前立自书遗嘱,将全部房产留给女儿小王。王某去世后,因该套房屋的分割问题,李某和王某的女儿小王发生争议,李某遂将王某的女儿小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②小王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属于王某部分的房产
③李某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中的50%份额
④该遗嘱因未公证而无效,李某、小王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王某以个人名义借的10万元购房款,因该房产是婚后购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购房),根据法律规定,即便以一方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错误。本题中王某去世前自书遗嘱,将全部房产留给女儿小王,小王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属于王某部分的房产,②正确。该房产为婚后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作为配偶,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中的50%份额,③正确。公证并非自书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自书遗嘱未公证也有效,④错误。
5.(2025·盘锦三模)甲(男)父亲与乙(女)母亲是表兄妹,甲乙结婚当天,甲父亲赠送二人一套价值20万元的茶具。次日,甲父亲私下叮嘱甲茶具只归其一人所有。两月后,甲隐瞒乙与苏某在微信上约好价格、十天后取茶具等买卖事项并支付订金2万元。五天后,乙知情与甲发生争吵不小心将茶具打碎。对此,下列说正确的是(  )
①苏某支付订金2万元后合同成立,但未取得茶具所有权
②苏某与甲签订了有效合同,可以要求甲返还定金4万元
③夫妻的财产地位平等,乙可以以甲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④“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所有权转移需完成交付,本题中茶具未交付,苏某确实未取得所有权,但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达成合意协议合同即成立,并非支付订金后合同才成立,①错误。题干中苏某与甲达成合意,签订了有效合同,但交付的是订金,不具有定金性质,苏某不可以要求甲返还定金4万元,②错误。
6.(2025·北海模拟)2021年3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某,2023年1月二人协议离婚,张小某跟随王某生活;2024年3月,张某突发重病,临终前在两名医生见证下口述遗嘱,将张某2019年所购房产一套留给现在的妻子李某。张某去世后,李某主张按遗嘱继承房产,王某起诉要求为张小某保留必要份额。本案中(  )
①张某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成立,不采用书面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②依据遗嘱继承相关规定,尊重张某真实意愿,李某可单独继承房产
③若该房产婚后一直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民宿,其收益应视为共同财产
④因张小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遗产由抚养他的王某代为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①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张小某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②排除。若该房产婚后一直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民宿,收益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王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而不是代为继承,④排除。
7.(2025·上饶一模)甲与乙婚后育有一子小丁,今年7岁。甲与乙在结婚时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甲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在婚后出版书籍而取得的报酬,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③甲在婚后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教育和保护小丁既是甲与乙的义务,也是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应采用书面形式。甲与乙在结婚时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甲个人所有,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甲在婚后出版书籍而取得的报酬,是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小丁今年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②错误。甲在婚后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其个人财产,③错误。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小丁属于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小丁既是甲与乙的义务,也是权利,④正确。
8.(2025·佛山二模)2012年,吴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前,吴某栽种有4 000棵杨树、6 950棵枣树,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这些苗木。2020年9月,这些苗木被当地团场依法征收,吴某收到补偿款170万余元。后因夫妻二人产生矛盾,王某于2023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苗木补偿款。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不能简单地将苗木等同于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苗木系吴某婚前种植,是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③王某参与了苗木的经营管理,有权分割补偿款
④苗木补偿款是苗木的自然增值,王某无权分割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苗木的生长过程需要人工管理,而这些管理活动是在吴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进行的,因此苗木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不属于自然增值部分。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苗木等同于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①符合题意,②错误。由于苗木的生长过程需要人工管理,而这些管理活动是在吴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进行的,所以要结合吴某、王某对管理苗木生长的贡献大小分割补偿款,补偿款中婚后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④错误。
9.(2025·南京二模)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赵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30万元装修其婚前购买的婚房。两年后,小赵因故离世。30万元借款到期后,朋友向小王追讨,被小王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偿还,朋友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小王偿还借款。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是(  )
A.30万元为小赵婚后所借,故该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王应该还款
B.小赵虽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借款被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小王应该还款
C.小王对于小赵的借款不知情,故该借款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王无需还款
D.30万元用于装修小赵名下房产,故该借款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王无需还款
答案 B
解析 婚后借款不一定就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还需看借款用途等情况,仅以婚后所借就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准确,A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赵虽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于装修婚房,属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所以小王应该还款,B正确,D错误。不知情并非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标准,关键看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C错误。
10.(10分)(2025·晋中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先生与钱女士均有稳定工作,二人相恋一年多后于2020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较为平淡,2021年12月生育一对龙凤胎。2023年10月,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执,钱女士遂携子女返回娘家居住。此后,赵先生多次尝试劝其归家未果。现钱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在对钱女士、赵先生的感情基础、分居情况、夫妻关系现状等情况综合分析后,认为二人之间的感情基础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故对钱女士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及意义。
答案 (1)理由: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人民法院综合分析了二人感情基础等情况,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可能;夫妻二人育有一对龙凤胎,维持婚姻关系有利于为子女提供稳定的家庭环境,保障其身心健康和成长权益。综上,人民法院作出不予支持离婚诉求的判决。
(2)意义: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婚姻问题,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为子女保留完整家庭环境,减少父母矛盾对其成长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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