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课件(共2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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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课件(共2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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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张PPT)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 第七课第二课时:深入解析国家权力机关的核心职能
立法权
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是国家立法活动的核心。
决定权
审查批准国家重大事项,决定国家和社会发展规划。
任免权
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构最高领导人员的权力。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工作。
环节一:复习导入——回顾与思考
01 / 国家机关体系关系辨析
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地方层面的“一府一委两院”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存在着怎样的产生、负责与监督的法定关系?这一关系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何种核心原则?
02 / 人大核心职权深度思考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管理国家事务、监督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中,具体拥有哪些核心法定权力?这些权力的行使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落到实处?
引导:明晰国家权力机关的架构与职权,是理解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运行逻辑的关键前提。
生活观察:开门立法
图示为中国人大网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平台,公众可通过该渠道直接对法律修订提出建议,让每一条民意都有机会成为法治中国的基石。
全民参与,汇聚民意
人大官网常态化公布法律草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群众,都能通过网络渠道表达诉求,让立法过程真正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
深耕民生,覆盖多域
从关乎文化传承的《文物保护法》,到惠及万千家庭的《学前教育法》,再到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法典》,每一部法律的修订与制定都征集了数万条群众意见,让法律更贴近民心、更符合国情。
承上启下,导入新课
面向全社会征集法律修改意见,是人大在行使哪一项权力?除此之外,人大还有哪些管理国家重大事务、选举官员、监督执法的权力?这些问题,指引我们深入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核心职能。
本课主题: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环节二:新知探究——四层闯关任务
01 立法权
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或解释法律法规,为国家发展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与法律遵循。
02 决定权
审议并决定国家或地方的重大事项,如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审查预算决算,关乎国家发展的核心方向与部署。
03 任免权
选举、决定、任免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确保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信赖的人手中。
04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保障国家权力依法运行,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闯关一:立法权——抛出探究问题
结合人大向全社会征集法律修改意见的实践案例,深入思考以下核心问题:
核心职权的体现
人大向全社会征集法律修改意见,是立法过程中民主参与的重要环节。这一行为具体体现了人大的哪一项核心职权?背后的法治意义是什么?
立法主体的层级区分
是不是所有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都拥有立法权?不同层级的人大(全国、省、市等)在立法权限上存在怎样的分工与差异?
立法权核心知识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立法权的行使充分体现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石。
行使主体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制定地方性法规。
权力细分
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定基本法律;其常委会制定修改其他法律;市级以上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主特点
立法过程坚持公开征求全社会意见,广泛凝聚共识,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
立法权即时小辨析
01 / 核心判断
某市人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垃圾分类的标准、投放要求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请问,该市人大的这一行为,是否属于行使立法权?
02 / 结论与解析
答案:√ 属于行使立法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是这一权限范围内的典型立法实践。
关键点:立法权并非全国人大独有,设区的市人大在特定事项上拥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闯关二:决定权——递进过渡
过渡设问
除制定法律外,经济发展规划、重大民生工程、财政预算等关乎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大事,最终都必须经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这一过程,体现了人大行使的哪一项核心职权?
思考方向:从“审议表决”的决策行为出发,结合人大职权的分类进行判断。
决定权核心知识点
01 行使主体与核心内涵
行使主体为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核心是代表人民审议、表决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收支等重大事项,体现人民意志。
02 权力行使的典型场景
包括审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审批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表决重大工程项目(如交通基建、民生设施)的立项与落地,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规。
关键判断标准:事前决策属性
凡是对本地区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财政预算等事前进行审议、表决并作出决定的行为,均属于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畴,是决策环节的核心权力。
决定权小组举例分享
图为某城市新建公园规划效果图。地方人大通过审议此类城市重要规划方案,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城市建设符合公共利益与长远发展需求。
审议城市新建公园规划
针对城市生态空间布局、公共休闲场所建设等重大事项,人大依法审议规划草案,确保项目选址、功能设计、资金使用符合市民意愿与城市整体发展战略。
表决年度民生实事清单
将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项目纳入清单,人大依法表决立项,把民生“关键小事”作为履职“头等大事”,保障民生投入落到实处。
闯关三:任免权——衔接过渡
上节课我们学习到“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那么人大具体是如何完成市长、法院院长、监察委主任等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决定任命和罢免更换工作的呢?
这一过程,正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任免权”的集中体现,是连接人大与国家行政、监察、司法机关的关键制度环节。
核心思考:任免权是人大组织国家政权、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任免权核心知识点
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现场,代表们依法对国家机构领导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这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
行使主体:法定的权力机关
行使主体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民依法掌握人事任免的核心权力。
权力内容:完整的人事管理闭环
涵盖选举、决定任命、罢免、撤销职务等关键环节,对象包括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人员,确保国家机构有序运转。
典型实践:层级分明的选举案例
如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地方层面,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均是任免权的具体实践。
任免权抢答辨析
图:人大代表依法进行投票表决,这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任免权的重要实践形式,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核心判断】
全国人大投票选举国家副主席,是否属于行使任免权的范畴?
答案:正确 (√)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享有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构最高领导人员的权力。选举国家副主席,正是人大行使任免权中“选举”职权的重要体现,是人民意志的集中表达。
闯关四:监督权——案例研讨
图: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实地核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环保政策落实情况,以“法律巡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真实案例直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核查地方政府环保政策落实情况,督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小组深度研讨
结合案例思考: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属于哪一项职权?行使这项职权对推进法治建设、保障民生权益有什么重要作用?
监督权核心知识点
每年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是人大行使监督权最集中、最全面的体现。
行使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两大监督方向
一是监督宪法、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实施(执法检查);二是监督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全年工作(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核心判断标准
凡是“事后检查、核查政策法律落实情况”的行为,均属于监督权范畴。
重难点辨析:决定权 VS 监督权
重大事项决定权
场景示例:市人大表决通过五年生态发展规划。这是对未来事项的审议与决议,属于事前环节的决策定调,旨在确定方向、明确目标。
法律实施监督权
场景示例: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环保规划落地成效。这是对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督促,属于事后环节的成效核验,旨在纠正偏差、确保落实。
核心区别:二者的关键分野在于时间维度——“事前决策”侧重于定方向、做决定,是权力的起点;“事后监督”侧重于查落实、看效果,是权力的保障。
综合场景闯关小游戏
01. 行使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构筑法律基石,体现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和完善法律的核心职权。
02. 行使决定权
地方人大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城市地铁建设规划方案,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是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国家重大事务的体现。
03. 行使任免权
人大代表依法投票罢免失职的副市长,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选举、决定和罢免的重要职权,确保权力为民所用。
04. 行使监督权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检查《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及“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
环节三:课堂总结——思维导图复盘
通过思维导图的结构化梳理,我们可以清晰辨析人大各项职权的适用场景与边界,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
01 立法权
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制定、修改、废止或解释法律法规的权力,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石,为社会运行提供根本遵循。
02 决定权
针对国家重大事项、规划、政策等进行讨论、审议并表决,属于“事前”决策范畴,决定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方向。
03 任免权
依法选举、决定、任免、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确保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信赖的人手中。
04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属于“事后”监督与制约,保障国家权力规范运行。
核心升华:四项职权完整运行,形成闭环,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从制度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核心价值升华
社区立法意见征集现场,市民们围坐讨论,积极为城市发展建言献策,让“民声”直达立法环节,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四项职权,环环相扣
从吸纳民意的开门立法,到规划发展、选举公职、监督执法,人大职权形成完整闭环,确保国家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
权力属民,彰显优势
将老百姓的诉求转化为法律与政策,从制度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不仅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体现,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命力与优越性的根源。
环节四:分层课后实践
基础层(全体学生必做)
完善课堂思维导图,熟记人大四大职权及决定权与监督权的判断标准;书面梳理课本4个核心案例,精准对应其体现的具体人大职权,夯实理论基础。
提升层(中等学生选做)
自主制作双向对比表格,从“内涵界定、判断关键词、典型应用场景”三个核心维度,系统梳理并深度辨析“决定权”与“监督权”的本质差异,构建清晰认知框架。
拓展层(学有余力学生挑战)
分组调研本地人大履职新闻并撰写180字职权分析;结合生活场景列举实例,精准辨析决定权与监督权的行使逻辑,深化对人大制度实践应用的理解。
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通过调研实践与情境辨析,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转化为观察社会、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感悟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逻辑与现实意义。
感谢观看
深入理解人大职权,感悟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实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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