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课件(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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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课件(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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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第二课时: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深入解析监察机关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理解其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与法治意义。
激趣导入:镜头一
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农村一线,与村民面对面交流,实地倾听民声,切实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让基层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监委梳理权力流程,常态化监督基层公权力运行
厘清权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
系统梳理基层公权力事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和责任,确保每一项权力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聚焦小微权力,强化日常监督
紧盯惠民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等关键环节,通过走访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实现对基层公权力运行的常态化、近距离监督。
激趣导入:镜头二
图为中山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仪式现场,标志着当地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迈出关键步伐。
监委对涉嫌严重违法的园林局原局长立案调查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本案中,园林局原局长作为公职人员,其涉嫌严重违法行为,已纳入监委的监察范围,彰显了监察全覆盖的力度。
立案调查是监委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犯法律法规,必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激趣导入:镜头三
图为监察委员会针对违规报销餐费问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体诫勉谈话会议现场,严肃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
行为定性:轻微违规,防微杜渐
不同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本次针对的是违规报销餐费这类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通过及时介入,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体现监督的“常态化”与“靠前化”。
处置方式:诫勉谈话,红脸出汗
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这种方式重在教育和挽救,让当事人认识错误、吸取教训,在思想上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
制度意义:抓早抓小,标本兼治
这一举措彰显了监察体制对公职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不仅纠正具体行为,更强化制度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
课堂总议题
同样是监察委员会工作,为何处理方式不同?这背后对应着怎样的法定职责和反腐败工作思路?
新知探究一
分镜头辨析:监察委员会三大核心法定职责
监督职责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
调查职责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
处置职责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
三大职责总述
监督职责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调查职责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职责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核心原则:国家监察机关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监察权规范运行。
镜头一研讨:监督职责
镜头核心情境:中监委梳理权力流程、全程监督村居公权力运行,这一实践行为,精准对应了监察机关的哪一项核心职责?
职责定位辨析
结合监察法相关条款,从“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中,分析该行为的归属与内涵,明确监督职责在基层治理中的具体体现。
核心目标探究
研讨该职责的核心目标是否在于规范公权力运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以及如何通过全程监督实现对公权力的制约与净化。
监督职责内涵
纪检监察干部下沉基层走访,与村民面对面交流,通过实地调研倾听民意,将监督工作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监督职责常态化落地。
监督对象:全覆盖、无死角
聚焦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全部行为,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确保监督触角延伸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做到监督无盲区。
监督方式:多维度、常态化
通过系统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常态化下沉基层走访调研、公开权力清单与运行轨迹等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监督体系。
监督目标:规范化、长效化
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保障公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
镜头二研讨:调查职责
某市园林局原局长涉嫌严重违法被监察立案调查,这一工作直接对应监察机关的核心职责之一。深入探讨该职责的内涵,以及其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的关键作用,是理解监察体制优势的重要一环。
核心对应:监察调查职责
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依法进行调查。通过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等法定措施,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锁定问题线索。
关键作用:斩断腐败蔓延链条
调查职责是反腐败的“攻坚利刃”:及时立案可迅速控制涉案人员,防止证据灭失和赃款转移;精准查明事实能形成有力震慑,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同时为后续移送审查起诉、作出政务处分等处置环节提供坚实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总结:调查职责是连接监督与处置的核心枢纽,是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维护公权力廉洁性的关键环节。
调查职责内涵
调查职责是惩治腐败的关键一环,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直面问题、精准执纪的核心步骤。
明确调查对象
聚焦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精准锁定违纪违法主体,确保调查工作有的放矢,不偏方向、不越边界。
规范实施方式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审查证据,形成完整、稳固的证据链条,以铁证还原事实真相,为后续处置提供坚实支撑。
彰显核心作用
通过严厉打击各类贪腐行为,形成强大的警示效应,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过严肃、精准的调查工作,让违纪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者悬崖勒马,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镜头三研讨:处置职责
对违规报销餐费的公职人员开展诫勉谈话,属于监察机关哪一项职责?除诫勉谈话外,监察机关针对不同情形还有哪些处置方式?
属于“监督职责”范畴
诫勉谈话是监察机关对有轻微违纪违法行为但不需要给予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进行提醒、批评、教育的重要方式,是监察机关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具体体现。
多元化的处置方式体系
针对不同情节,还可采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对构成违法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实现精准执纪、分类处置。
核心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确保处置措施与违纪违法性质、情节相匹配。
处置职责分层手段
针对情节轻微的问题,通过集体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纠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纪律和规矩的第一道防线。
01. 情节轻微处置
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02. 一般违法处置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构成一般违法的行为作出精准的政务处分决定,明确纪律红线,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
03. 失职失责问责
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开展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强化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
04. 涉嫌犯罪移送
对核查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衔接司法程序,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彰显法治权威。
05. 单位漏洞整改
针对案件暴露的制度机制漏洞,向相关单位出具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以案促改”的治本效果。
新知探究二
悟逻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筑全方位反腐败体系
不敢腐 · 强化震慑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让腐败分子付出代价,形成强大的警示与威慑效果。
不能腐 · 扎紧笼子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通过制度创新和流程管控,从源头堵塞腐败漏洞,让权力无法任性。
不想腐 · 提升觉悟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抵制腐败,涵养清风正气。
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是割裂的三个阶段或三个环节,而是有机整体,要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
递进问题链
01 不敢腐
依靠哪项职责实现?核心手段是什么?请结合监督执纪问责的刚性约束来思考其威慑力的来源。
02 不能腐
对应哪项职责?核心目标是什么?从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与权力制衡的角度,分析如何扎紧制度的笼子。
03 不想腐
依靠什么方式筑牢思想防线?结合思想教育、理想信念塑造与廉洁文化建设,探讨如何实现从被动约束到主动自觉的转变。
思考提示:这三个问题层层递进,分别对应监督、执纪、问责的不同维度与最终价值追求。
三者内在联系
依托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等平台,将警示教育、制度约束与思想引导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拒腐防变体系。
不敢腐 · 强力震慑
紧紧依靠调查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
不能腐 · 制度约束
牢牢抓住监督职责,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规范流程和强化监督切断利益输送链条。
不想腐 · 思想铸魂
深化法治道德教育,弘扬廉洁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从思想根源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者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构筑起严密的反腐败法治体系与思想堤坝。
新知探究三
拓视野:《监察官法》出台的时代价值
夯实法治监督基石
以法律形式明确监察官的职责义务与权利保障,为监察权规范运行提供根本遵循,筑牢纪检监察工作的法治根基。
完善国家监察体系
构建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监察官制度,填补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空白,完善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
提升治理现代化效能
通过专业化、职业化的监察官队伍建设,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监察官法》核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是我国首部关于监察官队伍建设的专门法律,为监察官依法履职提供了根本遵循。
01. 表决通过:确立法律施行起点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监察官队伍建设迈入法治化轨道。
02. 核心内容:构建职业规范体系
系统规范监察官的职责、义务与权利,明确任职条件、选用考核、晋升奖惩等全流程管理制度,为监察官履职划定清晰边界与保障。
03. 立法意义:深化体制改革保障
切实保障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察官队伍提供坚实法律支撑,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立法价值脉络
01. 根本保障
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02. 改革支撑
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进一步明确监察官的职责、权限和履职规范,为改革持续深化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03. 队伍规范
严格规范监察官的条件、选拔、任免、考核和培训等制度,强化对监察官的监督制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监察队伍。
04. 宏观治理
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公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课堂总结:思维导图
核心职责体系
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大职责,这是对监察职能的科学定位,明确了权力运行的边界与方向。
一体推进“三不腐”
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推进,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内在联系,构建长效机制。
坚实法治保障
《监察官法》的颁布实施,为监察官依法履职提供了法律遵循,从制度上保障了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总结:监察机关的职责履行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首尾呼应:感悟升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常态化监督
将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公职人员感受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
严厉立案调查
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零容忍”,以严格的调查程序和有力的惩处手段,斩断腐败链条。
分级分层处置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监察委员会通过三项核心职责,全方位约束公权力运行,以完备的法治体系筑牢廉洁防线,不仅是对权力的规范,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坚定的守护。
分层课后实践:基础层
全体学生必做:夯实理论根基,筑牢知识框架,掌握核心要义
01. 梳理知识:构建完整体系
独立手绘本节课层级思维导图,系统串联知识点。重点梳理三大监察职责的内在逻辑、“三不腐”的深刻内涵,以及《监察官法》的立法背景与核心意义,形成完整的知识闭环。
02. 巩固基础:强化应用能力
完成两道精选材料分析简答题,在实战中深化理解。务必熟读并精准背诵三大监察职责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处置职责中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分层处理手段的适用场景。
学习提示:思维导图请保持逻辑清晰、层级分明;背诵内容需结合实际案例,切忌死记硬背,注重理解与运用的结合。
分层课后实践:提升层
适用对象:中等水平学生(选做任务)
核心任务:知识迁移与实践评析
自主搜集一则本地监察委员会开展廉政工作的新闻素材,结合本节课所学的监督、调查、处置三大监察职责,撰写150字左右的短评。短评需清晰说明该新闻事件具体对应监察机关的哪一项或多项职责,并深入分析该履职行为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中发挥的现实作用与积极影响,切实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对真实反腐实践的解读中。
实践提示:建议优先选择近期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例,评析时注重逻辑清晰,结合具体法条与职责定义展开。
分层课后实践:拓展层
图:北宋监察御史包拯画像,古代监察官典范
(学有余力学生挑战)
综合实践:历史故事中的监察职责探究
完成课本“启思导行”实践活动任务:查阅古代优秀监察官(如包拯、海瑞等)的历史故事,深度梳理故事中监察官员的履职行为,对应本节课所学的监察职责条目。下节课将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故事演绎与课堂分享,通过历史案例加深对监察制度内涵的理解。
感谢观看
每一次结束都是新探索的开始,愿我们在不断的学习与思考中
沉淀自我,收获成长,期待与您再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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