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江苏宿迁市2025—2026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检测道德与法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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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江苏宿迁市2025—2026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检测道德与法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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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2025—2026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检测道德与法治试卷
1.2026年是宿迁建市三十周年,三十年来宿迁始终坚持民生优先,推进教育均衡、医疗提质、养老兜底等民生工程,切实保障群众各项权益。这践行的宪法的基本原则是(  )
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 B.尊重和保障人权
C.民主集中制 D.依法治国
2.2026年2月1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落地实施,条例紧盯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细化行政执法权限、规范执法流程、健全执法纠错机制,全方位约束行政权力,切实保护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一立法举措直接印证(  )
A.宪法规定国家所有大小事务,是行政执法唯一依据
B.我国不断扩大公民基本权利内容,实现权利无边界保障
C.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D.只要完善行政法规就能彻底杜绝权力腐败问题
3.泗阳县新袁镇、众兴镇细化选民登记、增设便民投票点,保障务工返乡人员、社区居民依法登记参选,顺畅行使选举权利。据此可知(  )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
②行使选举权利,夯实人民参与泗阳地方治理的基础
③公民可以直接行使管理泗阳地方事务的权力
④汇集群众民意,助推县域民生决策科学化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4.监督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公民行使监督权有利于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腐败,改进工作作风。以下体现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是(  )
①宿豫区村民王某,因房屋翻建6000元补助迟迟未发放,通过线上平台实名投诉相关村干部履职不到位
②宿迁个别村民编造谣言在短视频平台抹黑村干部、捏造贪腐谣言
③泗阳县新袁镇三万多名适龄选民走进投票站点,依法投票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
④泗洪市民发现城区路面破损出行危险,拨打政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A.②③ B.②④ C.①③ D.①④
5.泗阳县某水果店从供货商处采购水果,收货后发现大批水果腐烂变质,双方就货款赔偿产生纠纷。水果店首先和供货商友好协商达成赔偿方案;协商失败后请求市场监管所人民调解员居中调解;调解无果双方事前签有仲裁协议,准备申请仲裁;若仲裁仍无法解决,最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维权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维权只能选择诉讼,其他方式没有法律效力
B.没有仲裁协议也能直接申请仲裁
C.遇到纠纷必须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固定顺序维权
D.仲裁与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法定途径
6.江苏籍嫌疑人章某,为实现个人控制、报复他人的目的,组建网络水军团伙。线下非法安装窃听、定位设备,窃取受害人全部生活隐私;线上雇佣水军批量发帖、炒作虚假负面信息,恶意传播拼接视频、虚假黑料。长期网暴导致受害人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经法院审理认定:章某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水军团伙成员全部被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该案中(  )
A.人民法院判处章某及水军团伙成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履行处置职责
B.人民法院的工作受人民检察院领导,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C.人民检察院对章某及水军团伙成员提起公诉,追诉犯罪,行使检察权
D.人民法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行使审判权
7.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该法律的出台旨在(  )
A.促进各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实现各民族同步富裕
B.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C.彻底消除各民族间的差异,杜绝民族矛盾与分歧
D.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
8.2025年以来,全国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层面保障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国家持续落实减税降费、融资帮扶、简化审批等惠企政策,坚决破除歧视性壁垒,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这表明(  )
A.我国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B.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
C.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
D.我国已经全面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方面保障
9.《关于加强生育支持政策的建议》《关于推进城市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的建议》一份份来自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将基层真实声音传递上去。这体现人大代表履行的职权是(  )
A.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 B.任免权
C.提出议案和建议 D.立法权
10.2026年各地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围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教育提质等热点提交提案、建言献策。这说明(  )
A.人民政协依法行使管理地方行政事务的职权
B.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C.人民政协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D.人民政协有权决定地方重大事项
11.全面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B.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各级政府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C.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D.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12.宿迁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一方面出台市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依法处罚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开展美德标兵、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用道德引导市民自觉规范言行。该做法说明(  )
A.法治比德治更重要,可以取代德治
B.德治约束力最强,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法治与德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D.治理社会只需要依靠法律约束即可
1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6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为大,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1)请说明材料中涉及的国务院的性质。
(2)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谈谈国务院保障改善民生证实了哪些道理。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救助法是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救助分为基本生活救助(包括特困人员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包括临时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社会救助法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帮扶活动。
(1)从上述内容来看,该救助法的出台有哪些现实意义?
(2)有同学认为:“国家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能彻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了”。请运用建设法治中国的相关知识评析该观点。
15.某校初二(1)班开展“学法明礼 守法立身”主题探究活动,小组同学收集了以下资料,请你参与并完成任务。
(1)【学法明礼】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年11月,全国人大成立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专家委员会,赴全国30余省市实地调研,4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该法典依据宪法制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保障公众的生态权益纳入立法目的,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请你结合所学知识,阐释上述素材所蕴含的道理。
(2)【守法立身】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称新法)正式施行。新法细化校园欺凌处置规则,对辱骂殴打、恐吓勒索等欺凌行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惩戒,适度完善未成年人违法惩戒尺度,以法律刚性约束不良恶行;各地同步推进法治进校园、美德少年评选等德育活动,借助校园思政课堂、主题班会培育学生友善包容、尊重他人的道德品质,从思想层面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校园暴力,引导学生崇德向善、敬畏法律。
结合材料,运用法治与德治关系的知识,请你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的理论依据。
(3)【与法同行】
初二(1)班准备开展主题班会,为“崇德向善、敬畏法律”发起倡议,写一份倡议书。(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不少于100字)
答案解析部分
1.【答案】B
【知识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解析】 【分析】本题要求判断宿迁建市三十年来推进民生工程所践行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宿迁推进教育均衡、医疗提质、养老兜底等民生工程,切实保障群众各项权益,正是国家在人权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故B说法正确;
A错误,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非“公民”,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二者不能混用;
C错误,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与保障群众权益的民生工程无直接关联,偏离题意;
D错误,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题干强调的是民生保障的具体行动,而非法治层面的原则。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通过宿迁建市三十周年的民生实践,考查对宪法基本原则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解。民生工程是保障公民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教育权等基本人权的具体体现,也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题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宪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区分“人民”与“公民”的用词差异,以及人权保障与法治原则的不同指向。这启示我们要从国家政策中理解宪法精神,增强人权意识和制度自信。
2.【答案】C
【知识点】宪法规范权力运行
【解析】【分析】《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紧盯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细化权限、规范流程、健全纠错机制,全方位约束行政权力,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一举措直接体现了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来保障公民权利,这正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故C说法正确;
A错误,宪法规定国家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而非“所有大小事务”,同时宪法是行政执法的根本依据,但并非“唯一依据”;
B错误,公民基本权利由宪法规定,不能随意“扩大”,也不存在“无边界保障”,权利行使必须在法律框架内;
D错误,“只要……就”表述过于绝对,完善行政法规有助于减少权力腐败,但无法“彻底杜绝”。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立法背景,考查对“宪法核心价值追求”的理解。宪法核心价值追求不在于“管住人民”,而在于“管住权力”——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来保障公民权利。条例的落地正是这一理念在行政领域的细化,体现了从“管理型政府”向“法治型政府”的转变。解答此类题需警惕“绝对化表述”(如“所有”“唯一”“彻底”)和“权利扩大化”等常见干扰陷阱。
3.【答案】B
【知识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解析】【分析】 我们来逐一分析每个说法,得出正确答案:
①错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但并非“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该表述扩大了权利的作用范围;
②正确,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有助于夯实人民参与地方治理的基础,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③错误,我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间接行使国家权力,不能“直接行使管理地方事务的权力”;
④正确,细化选民登记、增设投票点,便于群众表达意愿,汇集民意有助于推进决策科学化。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通过基层选举服务保障的案例,考查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地位、人民行使权力方式以及民主决策的理解。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基础,但需注意其作用范围;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是间接的,不能直接行使。同时,保障选举权利也是汇集民意、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区分“直接”与“间接”行使权力的区别,以及选举权的基础性作用。这启示我们要正确理解我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实现形式。
4.【答案】D
【知识点】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
【解析】【分析】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①正确,村民王某通过线上平台实名投诉村干部履职不到位,是行使监督权的表现;
②错误,编造谣言抹黑村干部、捏造贪腐谣言,属于违法行为,不是依法行使监督权;
③错误,选民依法投票选举人大代表,行使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非监督权;
④正确,市民拨打政务便民热线提出整改建议,是行使建议权,属于监督权的范畴。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通过多个生活情境考查对公民监督权的识别。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区分“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与“选举权”(投票选举)的不同内涵,同时注意“依法行使”与“违法行使”的界限。监督权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助于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但必须实事求是、合法合规,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5.【答案】D
【知识点】维护权利守程序
【解析】【分析】题干中水果店依次尝试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维权方式,体现了多元纠纷解决途径的存在。
A错误,维权方式不限于诉讼,协商、调解、仲裁等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且是诉讼前的重要替代途径;
B错误,申请仲裁必须依据有效的仲裁协议,无协议则不能启动仲裁程序;
C错误,纠纷解决途径不一定按照“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固定顺序,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也可跳过某些环节;
D正确,仲裁和诉讼都是法定的纠纷解决途径,法律明确规定了这两种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效力。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通过水果店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过程,考查对维权途径的理解。公民维权有多种合法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纠纷性质、协议约定和自身情况灵活决定。仲裁与诉讼均具有法律强制力,但仲裁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为前提,诉讼则是司法救济的最后途径。这启示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遇到纠纷时理性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答案】C
【知识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解析】【分析】本案中,章某因组织网络暴力被追究刑事责任,水军团伙成员被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涉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不同职能。
A错误,人民法院在案件中行使的是审判权,而非“处置职责”(处置职责通常指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的处理);
B错误,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是并列的司法机关,各自独立行使职权,不存在领导关系;
C正确,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追诉犯罪,行使检察权,本案中章某被提起公诉并判处刑罚,体现了检察权的行使;
D错误,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而非“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通过网络暴力犯罪案例,考查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职能的区分。解题关键在于准确掌握“审判机关”(法院)与“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的不同定位: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包括公诉权)。同时需注意,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不存在领导关系。这启示我们要增强法治观念,准确理解不同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
7.【答案】D
【知识点】民族关系、民族原则、民族团结
【解析】【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旨在通过法治手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其根本目的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故D说法正确;
A错误,我国坚持共同富裕,而非“同步富裕”,该表述与我国政策不符;
B错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早已形成并不断巩固,并非“正在形成”,表述存在时间逻辑错误;
C错误,“彻底消除各民族间的差异”表述绝对化,民族差异客观存在,法律目的不是消除差异,而是促进各民族在平等基础上共同发展。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考查对民族团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该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系统性法治保障的法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法治举措。解题关键在于把握立法目的——不是消除差异,也不是创造新关系,而是通过法治巩固已有成果、增强共同体意识。同时要警惕“同步富裕”“彻底消除”等绝对化表述的干扰。
8.【答案】A
【知识点】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作用
【解析】【分析】题干中《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以及减税降费、融资帮扶、简化审批等政策的落实,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和保障,表明我国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故A说法正确;
B错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国有经济,而非民营经济;
C错误,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民营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但非主体;
D错误,“全面落实了各方面保障”表述过于绝对,国家仍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并非已“全面落实”。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和相关惠企政策的落实,考查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理解。国家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和支持,体现了“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既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区分“主导力量”(国有经济)和“主体作用”(公有制经济),避免将民营经济的作用错位拔高。这启示我们要准确掌握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概念,理解国家在法治轨道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
9.【答案】C
【知识点】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
【解析】【分析】题干中人大代表将基层真实声音转化为议案和建议,体现的是人大代表行使提案权(提出议案和建议),故C说法正确;
A错误,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是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行使审议权的表现,题干未涉及审议过程;
B错误,任免权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集体行使的职权,并非人大代表的个人职权;
D错误,立法权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集体行使的职权,人大代表个人不行使立法权。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通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实例,考查对人大代表职权的理解。人大代表依法享有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和质询权,其中提案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提出议案和建议。解题关键在于区分“人大代表个人职权”(提案权、审议权等)与“人大集体职权”(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的不同层次。这启示我们要准确理解人大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把握不同职权的主体归属。
10.【答案】B
【知识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解析】【分析】题干中各地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围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热点提交提案、建言献策,这体现了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故B说法正确;
A错误,管理地方行政事务是行政机关(政府)的职权,人民政协不是行政机关,不行使管理职权;
C错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属于国家权力机关;
D错误,决定地方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人民政协可以建言献策但无权作出决定。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通过政协委员的履职案例,考查对人民政协性质和职能的理解。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区分政协与人大、政府的职能边界——政协是协商平台,不是权力机关,也不行使行政管理权。这启示我们要准确把握我国政治制度中各主体的定位和功能。
11.【答案】D
【知识点】建设法治中国
【解析】【分析】本题通过全面依法治国的多个表述,考查对法治国家建设核心概念的准确掌握
A错误,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该选项将两者定位混淆;
B错误,“科学立法”是立法机关的职责(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是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严格执法”,该选项主体错位;
C错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非仅“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后者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但非总目标本身;
D正确,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教材中的标准表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关键在于区分不同主体的职能(如立法与执法的不同主体),准确把握法治总目标与具体任务的层级关系,以及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定位。全面依法治国的“三个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遵循,体现了党领导、人民主体地位和法治原则的内在统一。
12.【答案】C
【知识点】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解析】【分析】题干中,一方面出台市容管理规章制度并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体现了法治手段;另一方面开展美德标兵、文明市民评选活动,体现德治手段。二者结合说明法治与德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故C说法正确;
A错误,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不可相互取代,“法治比德治更重要”的表述不当;
B错误,德治依靠社会舆论、信念、习俗等发挥作用,而非“国家强制力”,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法律;
D错误,治理社会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仅靠法律约束无法全面有效治理。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通过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考查对法治与德治关系的理解。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宿迁的做法正是法治与德治“两手抓”的生动实践,也是基层治理中“法德共治”的有效探索。这启示我们,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
13.【答案】(1)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①我国政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的工作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②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③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致力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知识点】行政机关的性质、组成、地位;行政机关的职权
【解析】【分析】本题以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论述为素材,设置两问。第(1)问直接考查国务院的性质,属于基础识记内容;第(2)问要求从国务院保障改善民生的举措中提炼其背后所体现的政治道理。两个问题从“是什么”(国家机构性质)到“为什么”(民生保障的逻辑),体现了对政府职能和执政理念的系统考查。
第(1)问中,国务院性质的完整表述包含三个层次:中央人民政府(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与人大关系)、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定位)。三个层次缺一不可,学生容易出现只答“最高行政机关”而忽略“执行机关”或“中央人民政府”的表述,导致答案不完整。
第(2)问需要从材料中提取“坚持民生为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公平”“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精神文化需求”等信息,分别对应三个层面的道理:一是政府性质决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增进民生福祉”。三个要点逐层深入——从政府责任到执政理念到发展终极目标,构成了完整的民生保障逻辑链条。作答时需将“促进就业、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具体举措与这三个抽象道理对应,形成“现象—本质”的思维路径。
【点评】本题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生论述为素材,从“国家机构性质”和“民生保障道理”两个维度设问,体现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国家机构”与“人民至上”相衔接的命题逻辑。两个问题一“实”一“虚”——第(1)问考知识点的准确记忆,第(2)问考从现象中提炼本质的分析能力。
第(1)问的难点在于国务院性质的多层次表述,“中央人民政府”“执行机关”“行政机关”三者各有侧重,学生需完整写出才能得满分。第(2)问的作答需体现递进层次:从政府“怎样做”(为人民服务)到“为什么这样做”(以人民为中心)再到“达到什么目的”(增进民生福祉),构成从手段到目的、从当下到长远的完整逻辑。三个要点缺一不可,且需与材料中的具体措施形成呼应。
本题旨在引导学生理解民生保障不仅是政府的“工作任务”,更是“执政逻辑”的集中体现——政府保障改善民生,既是履行法定职责,也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更是实现发展终极目标的必然要求。作答时注意第(1)问要完整表述国务院的三种定位,第(2)问要从政府宗旨、发展思想、根本目的三个层次递进展开,避免停留在表面现象的描述上。
14.【答案】(1)法律完善:填补了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空白,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我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民生保障:覆盖基本生活、专项救助和急难救助等多个领域,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社会和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救助格局,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制度优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保障。
(2)该观点是错误的,建设法治中国要求坚持厉行法治,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国家制定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但就能彻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的说法过于绝对了,夸大了立法的作用。 厉行法治需要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除了完善立法,还需要政府严格执法,落实社会救助的各项要求;需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共同参与落实救助工作。
【知识点】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及其意义
【解析】【分析】本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的施行为素材,设置两问。第(1)问要求分析该法出台的现实意义,考查学生从法律完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制度优势等多维度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第(2)问要求评析“国家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就能彻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的观点,考查学生对法治建设系统性的理解与辩证分析能力。两问从“意义”到“辨析”,形成了对法治保障民生问题的完整认识。
第(1)问需从四个层面展开:一是“法律完善”——填补社会保障领域立法空白,为救助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体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二是“民生保障”——覆盖基本生活、专项救助、急难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社会和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救助格局,促进公平正义与稳定;四是“制度优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成部分,彰显制度优越性,为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四个要点从法治到民生到社会到制度,层层递进。
第(2)问评析需先判断观点错误,再指出科学立法是前提但非全部,解决困难群众保障问题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协同推进。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只谈立法重要性而忽略执法、司法、守法;或否认立法的价值,走向另一个极端;或未能使用“厉行法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规范表述。
【点评】本题以社会救助法的出台为背景,通过“意义分析”和“观点评析”两个设问,引导学生从法治建设、民生保障、社会协同、制度优势等多个维度理解立法背后的深层价值,以及法治建设的系统性。
第(1)问的难点在于答案的组织要有层次感——四个要点分别指向立法本身的价值(法律完善)、立法对象的价值(民生保障)、社会协同的价值(社会和谐)、制度定位的价值(制度优势),形成了一个从“法”到“人”到“社会”到“制度”的递进结构。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只谈“保护困难群众”而忽略法律完善和社会协同的维度;或将不同维度的内容混淆(如将“促进社会公平”与“制度优越性”混为一谈)。
第(2)问的亮点在于引导学生超越“立法万能论”的简单思维——法治不是“一立了之”,而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链条协同。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只批评“彻底解决”的绝对化表述而忽略肯定立法的必要性;或只谈“还需要执法”而遗漏司法和守法的维度。正确的逻辑应是从“立法的前提作用”到“法治全链条的协同”,再到“结论:立法是起点,而非终点”。
本题旨在引导学生理解法治中国建设是系统工程,社会救助法的出台只是第一步,还需要执法落实、司法保障、全民参与才能真正让法律从“纸上”落到“地上”,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制度的温度。作答时注意第(1)问四个层次要清晰,第(2)问要“肯定—指出片面—补充完整”的结构要完整。
15.【答案】(1)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立法权; ②立法过程征求民意,坚持民主立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④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建设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⑤我国法治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2)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治与德治共同发挥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法律发挥规范作用,道德发挥教化作用。 ②修订后的新法细化校园欺凌惩戒规则,以法律刚性约束不良恶行,能发挥法律的规范惩戒作用,威慑、减少校园欺凌,规范未成年人行为。 ③法治需要道德滋养,配套的德育活动能培育学生友善包容的道德品质,从思想层面提升学生的道德自觉,增强其尊法守法的意识,契合法治与德治结合的治理要求,因此需要修订完善法律。
(3)“崇德向善、敬畏法律”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为建设和谐校园,践行“学法明礼、守法立身”的要求,我们向全班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崇德修身,践行美德。我们要尊重他人、友善待人,宽容包容身边同学,自觉抵制校园暴力,主动培育良好道德品行,做到崇德向善。
第二,敬畏法律,依法行事。我们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认清校园欺凌等行为的违法后果,不做违法违规的事;遇到不法侵害,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学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崇德尊法,共同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初二(1)班全体同学
×年×月×日
【知识点】厉行法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发挥法治与德治的功能
【解析】【分析】本题以“学法明礼 守法立身”为主题,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过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两个素材,设置三个任务,分别考查学生从立法实践中提炼道理、运用法治与德治关系分析问题、撰写倡议书表达践行的能力。
第(1)问要求阐释立法素材所蕴含的道理。材料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编纂”体现党的领导;“赴30余省市调研、4次公开征求意见”体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十四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体现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体现国家主席公布法律;“依据宪法制定”体现宪法是根本法、立法基础和依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体现法治思想指导;“保障公众生态权益、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体现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作答时需将这些环节与对应知识点精准对接,避免遗漏或混同。
第(2)问要求运用法治与德治关系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的理论依据。材料呈现了两个层面:新法细化惩戒规则,以法律刚性约束不良恶行(法治层面);各地推进德育活动,培育学生友善包容的道德品质(德治层面)。作答需从三个层次展开:一是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治与德治共同发挥作用,二者相辅相成;二是法律发挥规范惩戒作用,威慑减少校园欺凌;三是道德发挥教化作用,从思想层面提升自觉守法意识。
第(3)问要求撰写“崇德向善、敬畏法律”倡议书,需包含“崇德修身”和“敬畏法律”两个核心维度,做到观点明确、逻辑清晰、格式规范。
【点评】本题以法律制定与修订为素材,通过“道理阐释—理论分析—实践倡议”三个任务,引导学生从法治认知到理论理解再到行动践行,体现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教育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育人导向。
第(1)问的难点在于从立法过程的多个环节中逐一提取对应的学科观点,学生容易出现只抓“全国人大立法”而忽略“党的领导”“宪法依据”等维度的片面问题,或将“国家主席签署公布”与“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混为一谈。正确作答应做到“材料事实—学科观点”一一对应,七个要点完整呈现。
第(2)问的关键在于准确理解“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双向互动关系——法律的刚性惩戒为德育提供制度保障,德育的柔性引导为法治提供思想基础。学生容易只谈“法治”或只谈“德治”的单方面作用,未能体现二者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或只分析意义而忽略“修订的依据”这一设问指向,未能落脚到“因此需要修订法律”的结论。
第(3)问的倡议书需做到“德”“法”并重,既有“尊重他人、抵制暴力”的道德要求,也有“学习法律、依法维权”的法治要求,两者不可偏废。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只写道德要求而缺少法治内容;或将两者简单并列而非有机融合;或缺乏具体的行动指向,停留在抽象层面。
本题旨在引导学生认识到“崇德向善”与“敬畏法律”并非两件事,而是同一公民素养的两个侧面——道德是法律的内核,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作答时注意第(1)问要点齐全、对应精准;第(2)问要体现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第(3)问要格式规范、德法并重。
1 / 1江苏宿迁市2025—2026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检测道德与法治试卷
1.2026年是宿迁建市三十周年,三十年来宿迁始终坚持民生优先,推进教育均衡、医疗提质、养老兜底等民生工程,切实保障群众各项权益。这践行的宪法的基本原则是(  )
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 B.尊重和保障人权
C.民主集中制 D.依法治国
【答案】B
【知识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解析】 【分析】本题要求判断宿迁建市三十年来推进民生工程所践行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宿迁推进教育均衡、医疗提质、养老兜底等民生工程,切实保障群众各项权益,正是国家在人权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故B说法正确;
A错误,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非“公民”,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二者不能混用;
C错误,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与保障群众权益的民生工程无直接关联,偏离题意;
D错误,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题干强调的是民生保障的具体行动,而非法治层面的原则。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通过宿迁建市三十周年的民生实践,考查对宪法基本原则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解。民生工程是保障公民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教育权等基本人权的具体体现,也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题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宪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区分“人民”与“公民”的用词差异,以及人权保障与法治原则的不同指向。这启示我们要从国家政策中理解宪法精神,增强人权意识和制度自信。
2.2026年2月1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落地实施,条例紧盯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细化行政执法权限、规范执法流程、健全执法纠错机制,全方位约束行政权力,切实保护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一立法举措直接印证(  )
A.宪法规定国家所有大小事务,是行政执法唯一依据
B.我国不断扩大公民基本权利内容,实现权利无边界保障
C.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D.只要完善行政法规就能彻底杜绝权力腐败问题
【答案】C
【知识点】宪法规范权力运行
【解析】【分析】《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紧盯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细化权限、规范流程、健全纠错机制,全方位约束行政权力,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一举措直接体现了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来保障公民权利,这正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故C说法正确;
A错误,宪法规定国家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而非“所有大小事务”,同时宪法是行政执法的根本依据,但并非“唯一依据”;
B错误,公民基本权利由宪法规定,不能随意“扩大”,也不存在“无边界保障”,权利行使必须在法律框架内;
D错误,“只要……就”表述过于绝对,完善行政法规有助于减少权力腐败,但无法“彻底杜绝”。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立法背景,考查对“宪法核心价值追求”的理解。宪法核心价值追求不在于“管住人民”,而在于“管住权力”——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来保障公民权利。条例的落地正是这一理念在行政领域的细化,体现了从“管理型政府”向“法治型政府”的转变。解答此类题需警惕“绝对化表述”(如“所有”“唯一”“彻底”)和“权利扩大化”等常见干扰陷阱。
3.泗阳县新袁镇、众兴镇细化选民登记、增设便民投票点,保障务工返乡人员、社区居民依法登记参选,顺畅行使选举权利。据此可知(  )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
②行使选举权利,夯实人民参与泗阳地方治理的基础
③公民可以直接行使管理泗阳地方事务的权力
④汇集群众民意,助推县域民生决策科学化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B
【知识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解析】【分析】 我们来逐一分析每个说法,得出正确答案:
①错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但并非“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该表述扩大了权利的作用范围;
②正确,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有助于夯实人民参与地方治理的基础,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③错误,我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间接行使国家权力,不能“直接行使管理地方事务的权力”;
④正确,细化选民登记、增设投票点,便于群众表达意愿,汇集民意有助于推进决策科学化。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通过基层选举服务保障的案例,考查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地位、人民行使权力方式以及民主决策的理解。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基础,但需注意其作用范围;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是间接的,不能直接行使。同时,保障选举权利也是汇集民意、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区分“直接”与“间接”行使权力的区别,以及选举权的基础性作用。这启示我们要正确理解我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实现形式。
4.监督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公民行使监督权有利于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腐败,改进工作作风。以下体现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是(  )
①宿豫区村民王某,因房屋翻建6000元补助迟迟未发放,通过线上平台实名投诉相关村干部履职不到位
②宿迁个别村民编造谣言在短视频平台抹黑村干部、捏造贪腐谣言
③泗阳县新袁镇三万多名适龄选民走进投票站点,依法投票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
④泗洪市民发现城区路面破损出行危险,拨打政务便民热线向住建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A.②③ B.②④ C.①③ D.①④
【答案】D
【知识点】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
【解析】【分析】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①正确,村民王某通过线上平台实名投诉村干部履职不到位,是行使监督权的表现;
②错误,编造谣言抹黑村干部、捏造贪腐谣言,属于违法行为,不是依法行使监督权;
③错误,选民依法投票选举人大代表,行使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非监督权;
④正确,市民拨打政务便民热线提出整改建议,是行使建议权,属于监督权的范畴。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通过多个生活情境考查对公民监督权的识别。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区分“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与“选举权”(投票选举)的不同内涵,同时注意“依法行使”与“违法行使”的界限。监督权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助于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但必须实事求是、合法合规,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5.泗阳县某水果店从供货商处采购水果,收货后发现大批水果腐烂变质,双方就货款赔偿产生纠纷。水果店首先和供货商友好协商达成赔偿方案;协商失败后请求市场监管所人民调解员居中调解;调解无果双方事前签有仲裁协议,准备申请仲裁;若仲裁仍无法解决,最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维权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维权只能选择诉讼,其他方式没有法律效力
B.没有仲裁协议也能直接申请仲裁
C.遇到纠纷必须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固定顺序维权
D.仲裁与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法定途径
【答案】D
【知识点】维护权利守程序
【解析】【分析】题干中水果店依次尝试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维权方式,体现了多元纠纷解决途径的存在。
A错误,维权方式不限于诉讼,协商、调解、仲裁等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且是诉讼前的重要替代途径;
B错误,申请仲裁必须依据有效的仲裁协议,无协议则不能启动仲裁程序;
C错误,纠纷解决途径不一定按照“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固定顺序,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也可跳过某些环节;
D正确,仲裁和诉讼都是法定的纠纷解决途径,法律明确规定了这两种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效力。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通过水果店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过程,考查对维权途径的理解。公民维权有多种合法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纠纷性质、协议约定和自身情况灵活决定。仲裁与诉讼均具有法律强制力,但仲裁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为前提,诉讼则是司法救济的最后途径。这启示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遇到纠纷时理性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江苏籍嫌疑人章某,为实现个人控制、报复他人的目的,组建网络水军团伙。线下非法安装窃听、定位设备,窃取受害人全部生活隐私;线上雇佣水军批量发帖、炒作虚假负面信息,恶意传播拼接视频、虚假黑料。长期网暴导致受害人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经法院审理认定:章某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水军团伙成员全部被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该案中(  )
A.人民法院判处章某及水军团伙成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履行处置职责
B.人民法院的工作受人民检察院领导,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C.人民检察院对章某及水军团伙成员提起公诉,追诉犯罪,行使检察权
D.人民法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行使审判权
【答案】C
【知识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解析】【分析】本案中,章某因组织网络暴力被追究刑事责任,水军团伙成员被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涉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不同职能。
A错误,人民法院在案件中行使的是审判权,而非“处置职责”(处置职责通常指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的处理);
B错误,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是并列的司法机关,各自独立行使职权,不存在领导关系;
C正确,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追诉犯罪,行使检察权,本案中章某被提起公诉并判处刑罚,体现了检察权的行使;
D错误,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而非“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通过网络暴力犯罪案例,考查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职能的区分。解题关键在于准确掌握“审判机关”(法院)与“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的不同定位: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包括公诉权)。同时需注意,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不存在领导关系。这启示我们要增强法治观念,准确理解不同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
7.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该法律的出台旨在(  )
A.促进各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实现各民族同步富裕
B.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C.彻底消除各民族间的差异,杜绝民族矛盾与分歧
D.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
【答案】D
【知识点】民族关系、民族原则、民族团结
【解析】【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旨在通过法治手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其根本目的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故D说法正确;
A错误,我国坚持共同富裕,而非“同步富裕”,该表述与我国政策不符;
B错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早已形成并不断巩固,并非“正在形成”,表述存在时间逻辑错误;
C错误,“彻底消除各民族间的差异”表述绝对化,民族差异客观存在,法律目的不是消除差异,而是促进各民族在平等基础上共同发展。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考查对民族团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该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系统性法治保障的法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法治举措。解题关键在于把握立法目的——不是消除差异,也不是创造新关系,而是通过法治巩固已有成果、增强共同体意识。同时要警惕“同步富裕”“彻底消除”等绝对化表述的干扰。
8.2025年以来,全国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层面保障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国家持续落实减税降费、融资帮扶、简化审批等惠企政策,坚决破除歧视性壁垒,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这表明(  )
A.我国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B.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
C.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
D.我国已经全面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方面保障
【答案】A
【知识点】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作用
【解析】【分析】题干中《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以及减税降费、融资帮扶、简化审批等政策的落实,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和保障,表明我国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故A说法正确;
B错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国有经济,而非民营经济;
C错误,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民营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但非主体;
D错误,“全面落实了各方面保障”表述过于绝对,国家仍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并非已“全面落实”。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和相关惠企政策的落实,考查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理解。国家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和支持,体现了“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既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区分“主导力量”(国有经济)和“主体作用”(公有制经济),避免将民营经济的作用错位拔高。这启示我们要准确掌握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概念,理解国家在法治轨道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
9.《关于加强生育支持政策的建议》《关于推进城市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的建议》一份份来自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将基层真实声音传递上去。这体现人大代表履行的职权是(  )
A.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 B.任免权
C.提出议案和建议 D.立法权
【答案】C
【知识点】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
【解析】【分析】题干中人大代表将基层真实声音转化为议案和建议,体现的是人大代表行使提案权(提出议案和建议),故C说法正确;
A错误,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是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行使审议权的表现,题干未涉及审议过程;
B错误,任免权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集体行使的职权,并非人大代表的个人职权;
D错误,立法权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集体行使的职权,人大代表个人不行使立法权。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通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实例,考查对人大代表职权的理解。人大代表依法享有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和质询权,其中提案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提出议案和建议。解题关键在于区分“人大代表个人职权”(提案权、审议权等)与“人大集体职权”(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的不同层次。这启示我们要准确理解人大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把握不同职权的主体归属。
10.2026年各地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围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教育提质等热点提交提案、建言献策。这说明(  )
A.人民政协依法行使管理地方行政事务的职权
B.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C.人民政协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D.人民政协有权决定地方重大事项
【答案】B
【知识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解析】【分析】题干中各地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围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热点提交提案、建言献策,这体现了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故B说法正确;
A错误,管理地方行政事务是行政机关(政府)的职权,人民政协不是行政机关,不行使管理职权;
C错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属于国家权力机关;
D错误,决定地方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人民政协可以建言献策但无权作出决定。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通过政协委员的履职案例,考查对人民政协性质和职能的理解。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区分政协与人大、政府的职能边界——政协是协商平台,不是权力机关,也不行使行政管理权。这启示我们要准确把握我国政治制度中各主体的定位和功能。
11.全面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B.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各级政府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C.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D.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答案】D
【知识点】建设法治中国
【解析】【分析】本题通过全面依法治国的多个表述,考查对法治国家建设核心概念的准确掌握
A错误,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该选项将两者定位混淆;
B错误,“科学立法”是立法机关的职责(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是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严格执法”,该选项主体错位;
C错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非仅“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后者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但非总目标本身;
D正确,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教材中的标准表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关键在于区分不同主体的职能(如立法与执法的不同主体),准确把握法治总目标与具体任务的层级关系,以及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定位。全面依法治国的“三个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遵循,体现了党领导、人民主体地位和法治原则的内在统一。
12.宿迁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一方面出台市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依法处罚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开展美德标兵、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用道德引导市民自觉规范言行。该做法说明(  )
A.法治比德治更重要,可以取代德治
B.德治约束力最强,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法治与德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D.治理社会只需要依靠法律约束即可
【答案】C
【知识点】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解析】【分析】题干中,一方面出台市容管理规章制度并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体现了法治手段;另一方面开展美德标兵、文明市民评选活动,体现德治手段。二者结合说明法治与德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故C说法正确;
A错误,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不可相互取代,“法治比德治更重要”的表述不当;
B错误,德治依靠社会舆论、信念、习俗等发挥作用,而非“国家强制力”,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法律;
D错误,治理社会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仅靠法律约束无法全面有效治理。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通过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考查对法治与德治关系的理解。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宿迁的做法正是法治与德治“两手抓”的生动实践,也是基层治理中“法德共治”的有效探索。这启示我们,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
1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6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为大,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1)请说明材料中涉及的国务院的性质。
(2)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谈谈国务院保障改善民生证实了哪些道理。
【答案】(1)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①我国政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的工作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②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③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致力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知识点】行政机关的性质、组成、地位;行政机关的职权
【解析】【分析】本题以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论述为素材,设置两问。第(1)问直接考查国务院的性质,属于基础识记内容;第(2)问要求从国务院保障改善民生的举措中提炼其背后所体现的政治道理。两个问题从“是什么”(国家机构性质)到“为什么”(民生保障的逻辑),体现了对政府职能和执政理念的系统考查。
第(1)问中,国务院性质的完整表述包含三个层次:中央人民政府(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与人大关系)、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定位)。三个层次缺一不可,学生容易出现只答“最高行政机关”而忽略“执行机关”或“中央人民政府”的表述,导致答案不完整。
第(2)问需要从材料中提取“坚持民生为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公平”“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精神文化需求”等信息,分别对应三个层面的道理:一是政府性质决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增进民生福祉”。三个要点逐层深入——从政府责任到执政理念到发展终极目标,构成了完整的民生保障逻辑链条。作答时需将“促进就业、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具体举措与这三个抽象道理对应,形成“现象—本质”的思维路径。
【点评】本题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生论述为素材,从“国家机构性质”和“民生保障道理”两个维度设问,体现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国家机构”与“人民至上”相衔接的命题逻辑。两个问题一“实”一“虚”——第(1)问考知识点的准确记忆,第(2)问考从现象中提炼本质的分析能力。
第(1)问的难点在于国务院性质的多层次表述,“中央人民政府”“执行机关”“行政机关”三者各有侧重,学生需完整写出才能得满分。第(2)问的作答需体现递进层次:从政府“怎样做”(为人民服务)到“为什么这样做”(以人民为中心)再到“达到什么目的”(增进民生福祉),构成从手段到目的、从当下到长远的完整逻辑。三个要点缺一不可,且需与材料中的具体措施形成呼应。
本题旨在引导学生理解民生保障不仅是政府的“工作任务”,更是“执政逻辑”的集中体现——政府保障改善民生,既是履行法定职责,也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更是实现发展终极目标的必然要求。作答时注意第(1)问要完整表述国务院的三种定位,第(2)问要从政府宗旨、发展思想、根本目的三个层次递进展开,避免停留在表面现象的描述上。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救助法是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救助分为基本生活救助(包括特困人员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包括临时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社会救助法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帮扶活动。
(1)从上述内容来看,该救助法的出台有哪些现实意义?
(2)有同学认为:“国家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能彻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了”。请运用建设法治中国的相关知识评析该观点。
【答案】(1)法律完善:填补了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空白,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我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民生保障:覆盖基本生活、专项救助和急难救助等多个领域,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社会和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救助格局,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制度优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保障。
(2)该观点是错误的,建设法治中国要求坚持厉行法治,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国家制定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但就能彻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的说法过于绝对了,夸大了立法的作用。 厉行法治需要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除了完善立法,还需要政府严格执法,落实社会救助的各项要求;需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共同参与落实救助工作。
【知识点】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及其意义
【解析】【分析】本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的施行为素材,设置两问。第(1)问要求分析该法出台的现实意义,考查学生从法律完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制度优势等多维度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第(2)问要求评析“国家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就能彻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的观点,考查学生对法治建设系统性的理解与辩证分析能力。两问从“意义”到“辨析”,形成了对法治保障民生问题的完整认识。
第(1)问需从四个层面展开:一是“法律完善”——填补社会保障领域立法空白,为救助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体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二是“民生保障”——覆盖基本生活、专项救助、急难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社会和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救助格局,促进公平正义与稳定;四是“制度优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成部分,彰显制度优越性,为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四个要点从法治到民生到社会到制度,层层递进。
第(2)问评析需先判断观点错误,再指出科学立法是前提但非全部,解决困难群众保障问题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协同推进。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只谈立法重要性而忽略执法、司法、守法;或否认立法的价值,走向另一个极端;或未能使用“厉行法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规范表述。
【点评】本题以社会救助法的出台为背景,通过“意义分析”和“观点评析”两个设问,引导学生从法治建设、民生保障、社会协同、制度优势等多个维度理解立法背后的深层价值,以及法治建设的系统性。
第(1)问的难点在于答案的组织要有层次感——四个要点分别指向立法本身的价值(法律完善)、立法对象的价值(民生保障)、社会协同的价值(社会和谐)、制度定位的价值(制度优势),形成了一个从“法”到“人”到“社会”到“制度”的递进结构。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只谈“保护困难群众”而忽略法律完善和社会协同的维度;或将不同维度的内容混淆(如将“促进社会公平”与“制度优越性”混为一谈)。
第(2)问的亮点在于引导学生超越“立法万能论”的简单思维——法治不是“一立了之”,而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链条协同。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只批评“彻底解决”的绝对化表述而忽略肯定立法的必要性;或只谈“还需要执法”而遗漏司法和守法的维度。正确的逻辑应是从“立法的前提作用”到“法治全链条的协同”,再到“结论:立法是起点,而非终点”。
本题旨在引导学生理解法治中国建设是系统工程,社会救助法的出台只是第一步,还需要执法落实、司法保障、全民参与才能真正让法律从“纸上”落到“地上”,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制度的温度。作答时注意第(1)问四个层次要清晰,第(2)问要“肯定—指出片面—补充完整”的结构要完整。
15.某校初二(1)班开展“学法明礼 守法立身”主题探究活动,小组同学收集了以下资料,请你参与并完成任务。
(1)【学法明礼】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年11月,全国人大成立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专家委员会,赴全国30余省市实地调研,4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该法典依据宪法制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保障公众的生态权益纳入立法目的,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请你结合所学知识,阐释上述素材所蕴含的道理。
(2)【守法立身】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称新法)正式施行。新法细化校园欺凌处置规则,对辱骂殴打、恐吓勒索等欺凌行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惩戒,适度完善未成年人违法惩戒尺度,以法律刚性约束不良恶行;各地同步推进法治进校园、美德少年评选等德育活动,借助校园思政课堂、主题班会培育学生友善包容、尊重他人的道德品质,从思想层面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校园暴力,引导学生崇德向善、敬畏法律。
结合材料,运用法治与德治关系的知识,请你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的理论依据。
(3)【与法同行】
初二(1)班准备开展主题班会,为“崇德向善、敬畏法律”发起倡议,写一份倡议书。(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不少于100字)
【答案】(1)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立法权; ②立法过程征求民意,坚持民主立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④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建设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⑤我国法治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2)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治与德治共同发挥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法律发挥规范作用,道德发挥教化作用。 ②修订后的新法细化校园欺凌惩戒规则,以法律刚性约束不良恶行,能发挥法律的规范惩戒作用,威慑、减少校园欺凌,规范未成年人行为。 ③法治需要道德滋养,配套的德育活动能培育学生友善包容的道德品质,从思想层面提升学生的道德自觉,增强其尊法守法的意识,契合法治与德治结合的治理要求,因此需要修订完善法律。
(3)“崇德向善、敬畏法律”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为建设和谐校园,践行“学法明礼、守法立身”的要求,我们向全班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崇德修身,践行美德。我们要尊重他人、友善待人,宽容包容身边同学,自觉抵制校园暴力,主动培育良好道德品行,做到崇德向善。
第二,敬畏法律,依法行事。我们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认清校园欺凌等行为的违法后果,不做违法违规的事;遇到不法侵害,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学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崇德尊法,共同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初二(1)班全体同学
×年×月×日
【知识点】厉行法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发挥法治与德治的功能
【解析】【分析】本题以“学法明礼 守法立身”为主题,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过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两个素材,设置三个任务,分别考查学生从立法实践中提炼道理、运用法治与德治关系分析问题、撰写倡议书表达践行的能力。
第(1)问要求阐释立法素材所蕴含的道理。材料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编纂”体现党的领导;“赴30余省市调研、4次公开征求意见”体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十四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体现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体现国家主席公布法律;“依据宪法制定”体现宪法是根本法、立法基础和依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体现法治思想指导;“保障公众生态权益、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体现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作答时需将这些环节与对应知识点精准对接,避免遗漏或混同。
第(2)问要求运用法治与德治关系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的理论依据。材料呈现了两个层面:新法细化惩戒规则,以法律刚性约束不良恶行(法治层面);各地推进德育活动,培育学生友善包容的道德品质(德治层面)。作答需从三个层次展开:一是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治与德治共同发挥作用,二者相辅相成;二是法律发挥规范惩戒作用,威慑减少校园欺凌;三是道德发挥教化作用,从思想层面提升自觉守法意识。
第(3)问要求撰写“崇德向善、敬畏法律”倡议书,需包含“崇德修身”和“敬畏法律”两个核心维度,做到观点明确、逻辑清晰、格式规范。
【点评】本题以法律制定与修订为素材,通过“道理阐释—理论分析—实践倡议”三个任务,引导学生从法治认知到理论理解再到行动践行,体现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教育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育人导向。
第(1)问的难点在于从立法过程的多个环节中逐一提取对应的学科观点,学生容易出现只抓“全国人大立法”而忽略“党的领导”“宪法依据”等维度的片面问题,或将“国家主席签署公布”与“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混为一谈。正确作答应做到“材料事实—学科观点”一一对应,七个要点完整呈现。
第(2)问的关键在于准确理解“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双向互动关系——法律的刚性惩戒为德育提供制度保障,德育的柔性引导为法治提供思想基础。学生容易只谈“法治”或只谈“德治”的单方面作用,未能体现二者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或只分析意义而忽略“修订的依据”这一设问指向,未能落脚到“因此需要修订法律”的结论。
第(3)问的倡议书需做到“德”“法”并重,既有“尊重他人、抵制暴力”的道德要求,也有“学习法律、依法维权”的法治要求,两者不可偏废。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只写道德要求而缺少法治内容;或将两者简单并列而非有机融合;或缺乏具体的行动指向,停留在抽象层面。
本题旨在引导学生认识到“崇德向善”与“敬畏法律”并非两件事,而是同一公民素养的两个侧面——道德是法律的内核,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作答时注意第(1)问要点齐全、对应精准;第(2)问要体现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第(3)问要格式规范、德法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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