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数智作业37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选择性必修2) 2027版高考思想政治一轮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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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数智作业37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选择性必修2) 2027版高考思想政治一轮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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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数智作业(三十七)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说明:选择题每小题3分,总分39分
一、选择题
1.(2026·安徽合肥联考)10岁的小刘独自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时,与行人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及自行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小刘未遵守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王某送医治疗住院63天,产生医疗费8万余元。王某与小刘父母协商赔偿未果,故将小刘本人及其父母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刘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②小刘父母作为小刘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如果小刘有个人的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
④如果小刘父母承担责任,只需赔偿8万元医疗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山西晋城三模)毛某十岁时,父母离婚,其母亲改嫁并拒付毛某的抚养费。现今,毛某已成家立业,其母亲虽然经济条件良好,但年老、多病、孤独。对毛某应如何处理母子关系,你的认识是(  )
①毛某母亲对未成年的毛某不履行抚养义务,成年的毛某也可以不对母亲尽赡养义务 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其母亲做法不当,毛某也应履行赡养义务 ③毛某应尽可能在生活上照料母亲、精神上慰藉母亲,使母亲幸福安度晚年 ④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毛某母亲因拒付抚养费而失去要求毛某赡养自己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6·湖北武汉质检)高小某系高某甲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与父母发生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时他未予照顾,去世时未奔丧。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甚至做重大手术期间,高小某也未进行任何照护。高某甲晚年日常生活主要由其弟高某乙照顾。2012年高某甲去世。高小某以继承人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银行存款。高某乙遂将高小某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小某的行为涉嫌遗弃父母,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②高小某离家出走多年,已自动丧失法定继承权 ③高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人民法院可酌情减少其继承份额 ④高某乙长期照顾高某甲,可以直接继承高某甲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6·山东济南摸底)近年来,老年人权益受侵害事件频发,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老年人遭遇诈骗、虐待等现象时有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不断,老年人再婚受到阻挠等。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列选项有助于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是(  )
①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保障自身权益 ②选择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其承担扶养自己的义务
③选择信任的人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维护自身权益 ④通过遗赠方式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确定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5·湖南郴州二模)周某突发疾病去世,未立遗嘱,其妻赵某、前妻所生之子周甲(已成年)、再婚后共同生活的继子李某(13岁)及周某的妹妹周乙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周某所涉遗产包括再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存款60万元。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②需先将周某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所涉遗产中析出
③各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④周某的遗产应由赵某、周甲、李某共同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3·浙江卷6月,26)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5·安徽合肥三模)徐某自妻子去世后一直独居,儿子海外工作多年不回家。邻居张某为人热心,主动照顾徐某的生活起居。徐某很感动,立下遗嘱将自己过世后的房产赠与张某,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此后,张某一直尽心照顾徐某。几年后徐某病故,张某取得房产,但徐某儿子将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归还房产。该案例(  )
①张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依法获得徐某的房产 ②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遗嘱意愿,人民法院驳回徐某儿子诉求 ③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张某通过履行监护职责得到房产 ④张某按扶养协议承担徐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6·广东惠州一调)李大爷妻子早逝,与年迈且无经济来源的母亲生活,儿子李甲大学毕业后留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24年12月李大爷病重,侄子李乙尽心照料。李大爷在三位无利害关系的村干部现场见证下,设立口头遗嘱,明确表示死后将其名下的房产赠与李乙。此后李大爷没有立新的遗嘱。2025年4月李大爷过世,留一套房和20万元存款。此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乙获得李大爷的房产不属于遗嘱继承
②李大爷的母亲在继承其遗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
③李大爷的口头遗嘱因李甲并未在场见证而无效
④李甲因未对父亲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6·湖南益阳质检)赵某与李某于1988年登记结婚,李某为再婚,与前妻育有一子李甲,再婚时李甲已满16周岁,已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2020年,李某去世。赵某晚年长期由侄子赵小华照料日常起居,2025年3月,赵某亲笔书写遗嘱一份,载明“名下存款归侄子赵小华所有”,并签名注明日期,两个月后赵某病逝。关于存款的归属问题,李甲和赵小华产生争议。对此,下列分析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赵、李结婚时李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该遗嘱有效,赵小华有权继承存款 ③李甲可按其经济状况自主决定是否扶养赵某 ④双方可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0.(2026·河南周口质检)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母亲去世后,28岁的小李不愿意赡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王某。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李、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小李放弃继承权;李小妹负责王某的生活、医疗及死后安葬事宜,王某所有的2套旧房由李小妹继承;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达成调解协议后,王某与李小妹一家共同生活(由李小妹照料其生活),直至2023年9月去世。同年11月,由于附近初中扩建,区政府欲对王某所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李得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王某房产的1/2份额归其所有。最后,区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驳回了小李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王某将李小妹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的理由,并说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12分)
1/1课时数智作业(三十七)
1.C [小刘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承担的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小刘有个人财产,应先从其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不是部分由监护人赔偿,①错误,③正确。小刘父母作为小刘的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的小刘负事故全责,因此其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责任范围不仅包括医疗费,还有营养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本案中,王某的损失可能不止8万元医疗费,需根据实际损失计算,②正确,④错误。]
2.C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尽管其母亲做法不当,但子女对其的赡养义务仍存在,②正确。成年子女需在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③正确。即使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后子女仍需承担赡养责任;认为其母亲未履行抚养义务,毛某可不赡养的观点错误,①排除。赡养义务不因父母过错而自动免除,以毛某母亲拒付抚养费为由剥夺其被赡养的权利的观点错误,④排除。]
3.B [高小某虽未尽赡养义务,但题干未明确其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如造成父母重伤或死亡),因此不自动丧失继承权,②排除。高某乙作为高某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高小某作为独子(第一顺序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高某乙无法直接继承高某甲的遗产,④排除。高小某(时年20周岁)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时他未予照顾,去世时未奔丧。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高小某也未进行任何照护。高小某的行为涉嫌遗弃父母,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①正确。高小某对父母未尽赡养义务,人民法院可酌情减少其继承份额,③正确。]
4.C [自书遗嘱虽可依个人意愿分配财产,但不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如需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①错误。遗赠可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获得遗产,但受遗赠人并非“继承人”,且遗赠仅涉及遗产分配,未直接解决生前权益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纠纷,④错误。遗赠扶养协议允许老年人选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签订协议,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以此保障老人生前生活质量和身后事务处理,可直接针对养老服务质量等问题,②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提前指定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在自身丧失能力时维护权益(如防止虐待、诈骗),直接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③正确。]
5.D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周乙是周某的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周乙不享有继承权,①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仲裁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③错误。再婚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存款60万元属于周某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遗产时,需先将周某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所涉遗产中析出,即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周某的部分划分出来,才能进行后续继承,②正确。赵某是周某的配偶,周甲是周某的婚生子,李某是与周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他们都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周某的遗产应由赵某(配偶)、周甲(婚生子)、李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共同继承,④正确。]
6.C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是法律规定的,李某不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①错误。无论是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张甲残疾且失业,因此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错误。]
7.C [张某通过遗赠获得徐某的房产,遗赠不属于继承,①错误。法律尊重死者遗嘱意愿,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人民法院驳回徐某儿子诉求的直接依据是协议有效性,结果上也体现了对徐某意愿的尊重,②正确。张某是通过遗赠方式获得房产并履行相应义务,而不是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下履行监护职责获得房产,成年意定监护是履行监护职责,不涉及获得遗产,③错误。张某按协议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权利,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④正确。]
8.A [李大爷在三位无利害关系的村干部现场见证下设立口头遗嘱,符合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并不要求李甲在场见证,该口头遗嘱有效,③错误。虽然李甲很少回家,未对父亲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但题干中没有明确表明其行为达到了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所以不能认定李甲丧失继承权,④错误。李乙是李大爷的侄子,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李大爷将房产赠与李乙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①正确。李大爷的母亲年迈且无经济来源,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继承李大爷遗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②正确。]
9.D [赵某与李某1988年结婚时,李甲已满16周岁,且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排除。赵小华是赵某的侄子,非法定继承人,因此赵某的遗嘱属于遗赠而非继承,②排除。李甲是赵某的继子,但再婚时已满16周岁且未与赵某形成扶养关系,因此无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否扶养可自愿决定,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李甲和赵小华的存款归属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④正确。]
10.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其亲属李小妹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小李的诉求,是因为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小李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协议履行的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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