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道法第十二课第一框《人民法院》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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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道法第十二课第一框《人民法院》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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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道法第十二课第一框《人民法院》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本框是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进国家机构"第十二课的第一框,在第十一课学习"国家监察机关"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人民法院"这一重要的国家司法机关。教材从三个层面展开: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本框的核心逻辑为:从"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的性质定位,到"通过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职权内容,再到"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大负责、上下级监督"的运行原则,引导学生理解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宪法地位,理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理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兜底作用。
二、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在第十一课的学习中,已经了解了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知道了国家机构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但在"人民法院"层面仍存在明显认知短板:部分学生对"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一性质定位理解不深,不知道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其他国家机关不能分享;部分学生对"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区分不清,尤其对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感到陌生;部分学生对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内涵缺乏感知,不知道法院每天都在审什么案;部分学生对"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辩证关系感到困惑。教学中需要通过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权威数据、2026年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典型案例等最新素材,让学生感受到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三、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认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增强法治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法治观念: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和基本职权,明确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树立"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法治观念。
责任意识:认识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案件惩罚犯罪、解决纠纷、保护权益、监督行政机关,增强公民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尊重司法裁判,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四、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惩罚犯罪,解决纠纷,保护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教学难点:理解"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深刻内涵;理解"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辩证关系;理解人民法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治意义。
五、教学方法
议题式教学法:以总议题"人民法院怎样行使国家审判权"为统领,下设三个分议题,分别对应"人民法院是一个怎样的机关""人民法院审判什么案件""人民法院怎样依法行使审判权",引导学生完成认知建构。
问答导入法:以贴近学生认知的三个问题开启课堂,通过"发生纠纷谁来判断是非""打官司去哪里、找哪种法院""市长打招呼法官要不要听"等真实场景引发学生思考,自然过渡到本课主题。
案例分析法:选取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权威数据、2025—2026年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典型案例等最新素材。
小组合作法:通过"法院组织体系图""案件类型分类卡"等活动,让学生在合作中深化理解。
六、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问答对话
教师:同学们好!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国家监察机关。今天上课前,我先问大家三个问题。
教师:第一个问题——2026年,我们看到很多热点案件:缅北"四大家族"电诈案16名主犯被判死刑、白天辉被执行死刑、某网络主播诋毁企业被判赔偿260万元。大家想过没有,这些案件是谁来审判的?
学生:人民法院!/ 法官!
教师:对。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第二个问题——如果我们要打官司,是去同一个法院吗?比如,有人醉驾要判刑、有人欠钱不还被起诉、有人告政府乱罚款,是不是去同一个法院?
学生:不是!/ 刑事案件归刑事审判庭,民事案件归民事审判庭,告政府归行政审判庭!
教师:非常好!第三个问题——假如一个案的当事人是市长的亲戚,市长打电话给法官说"关照一下",法官该怎么办?
学生:不能听!/ 法官要依法独立审判!
教师:对!这正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十二课第一框《人民法院》。
总议题:人民法院怎样行使国家审判权?
分议题一:人民法院是一个怎样的机关
环节一:人民法院的性质
教师:阅读教材,找出人民法院的性质。
学生归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教师: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教师:中国人大网的权威阐释指出:"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明确了人民法院履行国家审判职能的性质。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其他国家机关不能分享。"这说明,审判权是人民法院的"专属权力",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都不能行使审判权。
环节二: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教师:阅读教材,找出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学生归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教师:我们用一张体系图来理清。
教师:《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教师:我们用2026年的实际情况来具体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高级人民法院;设区的市设有中级人民法院;区、县、县级市设有基层人民法院。此外,还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它们根据特定的组织系统或者特定案件的实际需要设置。
环节三:人民法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教师:阅读教材,找出人民法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学生归纳: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教师:《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教师:2026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正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生动体现。
环节四: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
教师:阅读教材,找出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
学生归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教师: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法院组织法》也有相同规定。
教师:这里要特别注意: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这意味着,上级法院不能直接"命令"下级法院如何判决,只能通过二审、再审、提级审理等法定程序进行监督。这不同于行政机关的"领导"关系,也不同于检察机关上下级的"领导"关系。
分议题二:人民法院审判什么案件
环节一: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
教师:阅读教材,找出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
学生归纳: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教师:这一长段表述信息量很大,我们可以把它拆解为"一个原则"和"八大职能"。
一个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八大职能:
1.惩罚犯罪
2.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解决民事纠纷
4.解决行政纠纷
5.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6.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7.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8.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环节二:审判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教师: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教师:我们用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权威数据来感受。
数据一:2025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审结执结3620万件。最高人民法院收案29154件,结案31958件。
数据二: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6万件5.3万人,同比下降7.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数据三: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万件8.5万人,对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16名主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域外侵害我公民犯罪依法必惩。
数据四: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万件4万人,同比增长22.4%。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白天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依法惩处唐仁健、罗保铭等57名原中管干部。
数据五:2025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294人无罪,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235人。这充分体现了"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司法原则。
教师提问:这些数据说明了什么?
学生: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惩罚犯罪;同时依法宣告无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教师:对。正如教材所说: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环节三:审判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合法权益
教师: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教师: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
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6万件,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万人。审理某数控机床技术秘密侵权案,判令恶意侵权人及其公司连带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3.8亿元。
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破产案件3.2万件,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重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盘活存量资产1.1万亿元。
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7.4万件,审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5万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241.2亿元。
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金融案件270.7万件;审结涉证券、期货、基金等案件2.5万件,某上市公司虚增营收11亿元,法院依法判处实际控制人有期徒刑六年,判令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7.7亿元。
2025年,民法典施行五年来,审结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分别为175.2万件、96万件、556.6万件。
教师:我们再来看几个生动的典型案例。
某网络主播持续诋毁、严重侵害某知名企业商誉及经营者名誉,河南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60万元并公开道歉。
余某连续工作超8小时、公司未安排人员接替,因闭眼小憩3分钟被辞退,广东法院认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马某组织多名女子"闪婚闪离",骗取15个家庭2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拉架一般过失致人受伤不担责——人民法院判决拉架一般过失致人受伤不担责,保护善举、惩戒恶行。
教师提问:这些民事案件的审判,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什么职能?
学生:解决民事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教师:对。正如教材所说: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环节四:审判行政案件——解决行政纠纷,监督行政机关
教师: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行政案件,解决行政纠纷,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教师:2026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合力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13.9%。
教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表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始终践行'如在我诉'意识,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是一项"守心"的工作。
教师:2025年,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
纠正涉企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
认定69件已诉案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再审改判6家企业、12名企业经营者无罪
杭州青某公司起诉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中心违法设定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案,最高法二审认定该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排除限制竞争,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依法判决撤销。
教师提问:行政案件的审判,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什么职能?
学生:解决行政纠纷;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教师:对。正如教材所说: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行政案件,"解决行政纠纷,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阐释也指出:"行政审判重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坚持支持,对于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环节五:审判专门案件——知识产权、海事、军事、金融等
教师:除了普通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还审判知识产权、海事、军事、金融等领域的专门案件。
教师: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规定,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6万件,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万人。
教师:军事法院审判军事案件,海事法院审判海事案件,金融法院审判金融案件,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知识产权案件。这些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立,体现了"专门案件由专门法院审判"的科学配置。
分议题三:人民法院怎样依法行使审判权
环节一:独立行使审判权
教师:阅读教材,找出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基本原则。
学生归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教师: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也有相同规定。
教师:这一原则包含三层含义:
第一,依法独立——人民法院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审判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不受干涉——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法院的审判工作。即使市长打招呼,法官也要依法独立审判。
第三,独立不等于不受监督——人民法院要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环节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教师:阅读教材,找出人民法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学生归纳: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教师:2026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正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生动体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每年也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教师强调:这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原则——所有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民法院也不例外。
环节三:上下级监督
教师:阅读教材,找出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
学生归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教师:2025年,上级法院提级审理案件3200件,同比增长8.5%。最高人民法院制发司法解释15件、指导性案例20件、典型案例101批641件。人民法院案例库已入库案例5300余件,有力促进了裁判标准统一。
教师:这里要特别强调: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不是"领导"关系。上级法院不能直接命令下级法院如何判决,只能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监督。这保障了各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环节四:司法公正的实践追求
教师: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根本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教师:2026年上半年,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31.65万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3万件,民商事案件1362.69万件,行政案件40.55万件,执行案件617.67万件。反映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设有合理区间参考值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达到合理区间,整体审判质效持续向好。截至6月底,全国法院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3.99%,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成效明显。
教师:2025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294人无罪,向3.8万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5亿元。这正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生动体现。
课堂总结
教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从三个问题开始——发生纠纷谁来判断是非、打官司去哪里找哪种法院、市长打招呼法官要不要听——学习了人民法院。我们知道了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知道了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更知道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2025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审结执结3620万件;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6万件;对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16名主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万件,对白天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万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6万件;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依法宣告294人无罪——这些都在告诉我们: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惩罚犯罪、解决纠纷、保护权益、监督行政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大家从今天做起,增强法治意识,尊重司法裁判,自觉遵纪守法,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七、板书设计
第十二课 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一框 人民法院
总议题:人民法院怎样行使国家审判权?
分议题一:人民法院是一个怎样的机关
1.性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其他国家机关不能分享
2.组织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审判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3.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4.上下级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注意:是"监督"而非"领导")
分议题二:人民法院审判什么案件
1.司法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审判案件类型: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3.八大职能:
①惩罚犯罪 ②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③解决民事纠纷 ④解决行政纠纷 ⑤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⑧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4.实践案例(2025—2026年):
刑事: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6万件;对缅北"四大家族"16名主犯判处死刑;审结贪污贿赂案件3.6万件,对白天辉执行死刑;审结电诈案件4.1万件;依法宣告294人无罪
民事: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6万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7.4万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241.2亿元;审结破产案件3.2万件;民法典施行五年审结物权、人格权、侵权责任纠纷827.8万件
行政:2025年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纠正涉企过罚失当问题367个;杭州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案依法撤销
分议题三:人民法院怎样依法行使审判权
1.基本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2.对人大负责: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受人大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3.上下级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
4.根本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6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131.65万件;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3.99%
贯穿全框的核心立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八、课后练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 )
A.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B. 国家的审判机关
C.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D.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人民法院的性质。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教材也明确指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A项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C项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D项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下列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是( )
①军事法院 ②海事法院 ③知识产权法院 ④金融法院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专门人民法院的种类。教材明确指出: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因此①②③④都正确。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 )
A.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
B. 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C. 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层级。教材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A项中的最高人民法院不属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C项、D项混淆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的划分。
4.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基本原则是( )
A.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 服从行政机关的领导
C. 服从上级人民法院的领导
D. 服从社会团体的意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基本原则。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B项、C项、D项都与"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相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非"领导"关系。
5.2025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294人无罪。这一数据最能体现人民法院的哪项职能( )
A. 惩罚犯罪
B.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C. 解决民事纠纷
D.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人民法院的职权。教材指出: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25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294人无罪,正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生动体现。A项惩罚犯罪侧重于对犯罪分子的惩处;C项是民事审判的职能;D项是行政审判的职能。
材料分析题
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材料二: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材料三:2026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审结执结3620万件。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6万件5.3万人;对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16名主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万件4万人,对白天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万件8.5万人;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6万件;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13.9%;依法宣告294人无罪。
材料四:2025年,杭州青某公司起诉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中心,称两部门违法设定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并授予特定公司,排除竞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该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排除限制竞争,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依法判决撤销。
材料五: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问题:
(1)材料一中"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一性质定位说明了什么?
(2)材料一中人民法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是什么?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什么关系?
(3)材料二中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分别履行了哪些职能?
(4)材料三中2025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依法宣告294人无罪,分别说明了什么?
(5)材料四中最高人民法院撤销某市政府部门的违法行政行为,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什么职能?
(6)综合五则材料,谈谈你对"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理解。
【参考答案】
(1)"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一性质定位说明了:第一,人民法院是国家机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国家审判权。第二,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其他国家机关不能分享。第三,这充分体现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地位。
(2)人民法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是: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这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其他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根本原则。2026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正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这里要特别注意: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上级法院不能直接命令下级法院如何判决,只能通过二审、再审、提级审理等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3)材料二中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不同类型案件履行的职能分别为:第一,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第二,通过审判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三,通过审判行政案件——解决行政纠纷,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此外,人民法院还通过审判案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4)材料三中2025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说明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繁重的审判任务,通过审判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惩罚犯罪、解决纠纷、保护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依法宣告294人无罪,说明了人民法院"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司法原则得到切实贯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刑事司法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5)材料四中最高人民法院撤销某市政府部门的违法行政行为,体现了人民法院的"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职能。行政审判重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坚持支持,对于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2025年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13.9%,通过行政审判营造严格执法、公正诚信的政务环境,使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产生合理预期、合理信赖。
(6)对"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理解:第一,从宪法依据看,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根本原则。第二,从"独立"的内涵看,人民法院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审判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法院的审判工作。即使行政机关负责人打招呼,法官也要依法独立审判。第三,从"不受干涉"的边界看,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意味着不受任何监督。人民法院要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人民法院还要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第四,从实践意义看,独立行使审判权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只有独立行使审判权,才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依法公正审理,才能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第五,从实践成效看,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依法宣告294人无罪、纠正涉企过罚失当问题367个、再审改判6家企业12名企业经营者无罪——这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为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解决纠纷、监督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九、教学总结
本节课以"人民法院怎样行使国家审判权"为总议题,通过三个分议题逐一展开,引导学生掌握了人民法院的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组织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基本职权(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履行八大职能)、行使审判权的原则(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大负责、上下级监督)四方面内容。导入环节以三个贴近学生认知的问题开场——发生纠纷谁来判断是非、打官司去哪里找哪种法院、市长打招呼法官要不要听——学生可以从新闻中对人民法院的感性认识入手,再由老师点出"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大负责"等核心概念,自然过渡到本课主题。案例选取上,全部使用了2025—2026年的最新真实素材:202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权威数据(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6万件、对缅北"四大家族"16名主犯判处死刑、审结贪污贿赂案件3.6万件并对白天辉执行死刑、审结电诈案件4.1万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6万件、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依法宣告294人无罪等);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合力推进依法行政"新闻发布会数据;2026年上半年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31.65万件的最新数据;杭州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案、某网络主播诋毁企业案、余某闭眼小憩3分钟被辞退案、马某"闪婚闪离"诈骗案等典型案例;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的权威条文。这些案例时效性强、权威度高、覆盖面广。板书设计采用总议题加分议题的结构,将导入问题与对应知识点一一对照,每个分议题下方标注核心要点和对应宪法、组织法条文及案例数据,层次分明、一目了然。
十、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议题式教学取得了较好效果。导入环节的三个问题经过精心设计,全部基于学生对人民法院的感性认识——学生从新闻中看到缅北电诈案审判、白天辉被执行死刑、网络主播诋毁企业被判赔偿等热点案件,知道有"人民法院"的存在,但对它的宪法性质、组织体系、与人大关系、上下级关系并不清楚。三个分议题的逻辑递进清晰:从"人民法院是一个怎样的机关"(性质定位与组织体系)到"人民法院审判什么案件"(职权内容与实践案例)再到"人民法院怎样依法行使审判权"(独立行使与受监督的辩证关系),由性质到职权、由制度到实践,层层深入。案例选取注重"宪法条文"与"实践数据"相结合: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条文解读奠定了法治基础;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权威数据(3748.6万件审判执行案件、294人依法宣告无罪等)让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变得具体可感;缅北电诈案、白天辉案、杭州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案等典型案例让"惩罚犯罪、解决纠纷、监督行政机关"的抽象表述变得鲜活有力。特别是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一核心原则贯穿课堂始终——在分议题一讲清人民法院的宪法性质和"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的专属地位,在分议题二通过2025年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权威数据讲清八大职能,在分议题三通过"市长打招呼法官要不要听"的情景设问讲清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辩证统一,在课堂总结中通过五则材料的综合分析深化理解——形成了前后呼应的教学闭环。本框的一个核心教学目标是澄清学生的认知误区:很多学生把"人民法院"简单理解为"打官司的地方",不知道它是宪法确立的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很多学生认为"独立行使审判权"就是"不受任何约束",不知道人民法院要对本级人大负责、受本级人大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是"监督"而非"领导";很多学生不知道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职能。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应该理解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宪法地位,理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理解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受人大监督的辩证统一。不足之处在于:部分学生对"人民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而非领导关系"可能理解不深;对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的具体管辖范围了解有限;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与"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可能混淆。今后可制作"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图"和"审判权运行关系图",帮助学生系统掌握;也可将"我身边的法院故事"作为课后延伸活动,让学生搜集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典型案例进行分类整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框作为第十二课"我国的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为后续学习"人民检察院"等内容奠定了坚实基础,建议在后续教学中持续关注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通过"模拟法庭""走进法院"等活动巩固教育成果。
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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