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课时教学课件+学案)2027届统编版高三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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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课时教学课件+学案)2027届统编版高三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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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标要求】理解婚姻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主干梳理】
夫妻关系
条件和程序
婚姻制度
结婚自由 
法律规定
登记程序 
离婚自由
轻率离婚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人格独立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背诵自测】
1.结婚的含义及要求是什么?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4.结婚的登记程序是什么?
5.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分别是什么?
6.如何理解夫妻平等?
7.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主要体现有哪些?
8.如何理解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核心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精讲 核心知识
1.结婚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基本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态度和
要求 ①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登记
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分为申请、核对、登记三个环节
拓展提升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
(1)无效婚姻:①重婚;②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③不到法定年龄。
(2)可撤销婚姻:①基于胁迫的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3)同居关系: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离婚
限制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
方式 协议
离婚 ①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
③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
方式 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
抚养 ①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提醒 
①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②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微点澄清
1.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纠正: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纠正: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纠正:
4.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探望小芙必须经过母亲同意。
纠正: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结婚
(3年2考:2025·广东卷;2024·浙江6月卷)
典例1 (2024·浙江6月卷)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编写小学教科书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小美无偿汇编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①错误。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②错误。③④正确。
考向二 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典例2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针对轻率离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增加了协议离婚时的冷静期制度。李某和齐某吵架后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申请后回到家中,李某收拾行李回了娘家。
在这一案例中(  )
①在离婚冷静期之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在取得离婚证之后,李某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 
③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④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民政局应当准予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在取得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即不存在,已无撤回离婚申请的说法,②错误。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处离婚,而不是由民政局准予离婚,民政局准予离婚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协议离婚,④错误。
核心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精讲 核心知识
1.夫妻关系
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内容 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表现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提醒 平等≠均等≠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平等的人身关系
含义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
表现 重要
体现 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重要
标志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
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3.平等的财产关系
(1)法定财产制
内容 处理原则
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
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2)约定财产制
含义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
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
效力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3)清偿债务
内容 偿还
共同
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③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共同偿还
个人
债务 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以夫或者妻
一方的个人
财产清偿
提醒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
(2)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
微点澄清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不再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束缚。
纠正: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纠正: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纠正:
4.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纠正: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 平等的财产关系
(3年6考:2025·山东卷、福建卷、云南卷;2024·山东卷、广西卷、浙江6月卷)
典例1 (2025·福建卷)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银行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①错误。本案中,甲向丙借款90万元用于赌博,该债务属于甲个人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甲、乙通过离婚协议将房屋归乙所有,意图规避甲对丙的债务,该财产转移行为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故法院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③正确。法院仅否定财产转移的效力,并未否定协议离婚的整体法律效力,④错误。
典例2 (2025·云南卷)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的说法错误,④不选。
典例3 (2024·山东卷)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元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丈夫打赏女主播,妻子是否可以讨回?
情境探究
情境 小花与小赵系夫妻关系。小美系某传媒公司的网络主播。
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①小赵在该公司网络平台注册会员,并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小美。截止到小花发现时,小赵已向小美打赏80万元,线下向小美转账5万元。
小花申请法院调取的小赵与小美的微信聊 天记录显示,②小美与小赵添加微信后,聊天内容逾越道德底线,还向小赵发送自己的私密照片、视频等,小赵也通过微信向小美转账“5 200”等带有特殊意义的金额。(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予行为无效)③小花认为小赵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小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返还合计85.5万元及利息。小美认为,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小赵为其充值消费,自己只是公司主播,获得的报酬系传媒公司按业绩发放,故该款不应由其返还。
④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对小花要求小美退还充值费用8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同时要求小美退还5万元以及价值5 200元的礼物款。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尚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结果的合理性,并简要阐述这一判决的意义。
提示:合理性:①小赵在传媒公司网络平台注册充值成为平台会员,即与平台所属公司产生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小赵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网络平台充值并向主播打赏的行为是自主行为,且意思表示真实,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公司是打赏的直接收款人,故打赏不直接产生向小美赠与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对小花要求小美退还充值费用8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②小赵向小美转账5万元以及赠与小美的价值5 200元的礼物款,该款产生在与小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既未征得小花同意,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有违公序良俗,不具正当性,应属无效,小花有权要求返还。
意义:维护了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不受侵害。维护了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尚,有助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警示主播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规范网络直播市场秩序,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崔某与高某(男)于2025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打赏与其有恋情关系的某网红主播叶某36万元。打赏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正常消费水平,崔某以高某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叶某返还。叶某辩称,高某转给其的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崔某遂起诉。该案例(  )
①高某赠与叶某的打赏,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 
②高某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打赏赠款行为无效 
③崔某若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④高某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同意。高某的打赏行为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私自处分,且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正常消费水平,因此,高某的赠与行为因侵害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而无效,而叶某辩称“部分款项已消费”不能成为拒绝返还的理由,①排除。高某在婚内与叶某存在恋情关系,并赠与巨额打赏,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和社会公序良俗,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叶某应返还打赏款项,②正确。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但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③排除。高某私自将36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叶某,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侵害了崔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崔某有权主张返还,④正确。
2.(模块内融通)陈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前,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结婚一年后,赵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费30万元。后来陈某沉迷于网络直播,为打赏某平台女主播欠下50万元债务,两人因此事经常争吵致感情不和,赵某于婚后第三年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此案例中(  )
①陈某父母所购婚房为陈某个人财产 
②陈某打赏主播所欠50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小说稿费3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赵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30天冷静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本案中,婚房虽然是陈某父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某为打赏主播欠下50万元,并非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赵某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在婚后获得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④错误。
3.(模块内融通)赵某(男)与孙某(女)婚后,赵某沉迷网络直播,为打赏女主播先后向朋友借款35万元,且未告知孙某,也未用于家庭生活。此外,赵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5年。孙某发现后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打赏女主播所欠3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赵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孙某无需承担赵某打赏女主播的债务 
④赵某婚后参与还贷的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赵某打赏女主播的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个人债务,①错误。赵某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②错误。该债务是赵某个人不合理开支,孙某无需承担,③正确。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新政明确,婚姻登记全面实现“全国通办”,取消了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的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的规定,男女双方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声明材料,即可在任意地区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国家(  )
A.简化了结婚和离婚登记程序
B.放宽了结婚法定条件的限制
C.加强了对婚姻家庭的管理
D.让婚姻自由更加触手可及
答案:D
解析:新政取消户口本要求、实现“全国通办”,虽减少了材料和地域限制,属于登记程序的优化,但“简化程序”更侧重流程步骤的压缩(如减少审批环节),A并不是最佳选项,排除。结婚法定条件(如年龄、自愿、禁止结婚情形等)由民法典规定,新政未调整实质条件,仅改变登记的形式要件(材料和地点),因此不涉及“放宽法定条件”,B排除。新政通过“全国通办”和材料简化,旨在便民利民、提升服务效率,而非通过增加监管措施“加强管理”,C排除。取消户口本限制、允许异地登记,消除了户籍制度对婚姻登记的物理阻隔,使男女双方无需受户籍地束缚,更自由地选择登记地点,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实际操作中更易实现,直接体现政策核心意义,D正确。
2.(2026·江苏常州月考)杨甲(女)的母亲与杨乙(男)的母亲是同胞姐妹,杨甲与杨乙于1995年隐瞒表兄妹关系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已成年)。后来二人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杨甲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于2021年5月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与杨乙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甲与杨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宣判离婚 
②杨甲、杨乙双方均可申请仲裁
③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杨甲与杨乙的婚姻无效 
④婚姻期间共同财产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杨甲、杨乙是表兄妹,二者的婚姻是无效婚姻,不需要宣判离婚,①错误。婚姻纠纷不适用仲裁,②错误。
3.(2026·全国专题练习)阿明与小芳通过微信认识并谈恋爱,多次接触之后,发现两人并不合适,小芳多次提出分手均遭拒绝。阿明多次威胁小芳的人身安全,没收她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并将小芳软禁在自己家里。小芳无奈之下,被迫与阿明登记结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 
②该婚姻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③小芳应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 
④小芳可以追究婚姻登记机关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材料中小芳是受阿明胁迫而结婚的,二者的婚姻不合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违反了小芳个人的自由意愿,故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①②正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小芳是受阿明胁迫而结婚的,属于不合法的婚姻,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而不是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③排除。阿明与小芳是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故婚姻登记机关没有过错,④排除。
4.小张与妻子都是火暴脾气,结婚后争吵不断。一次大吵过后,两人怒气冲冲地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工作人员告知两人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要求他们30天之后再来办手续。还不到30天,两人便怒气消散,又重归于好,便没有再去办离婚手续。下列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
②限制了离婚自由,可能导致离婚难现象的发生
③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
④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制度,引导夫妻珍惜感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限制了离婚自由”说法错误,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防止冲动离婚,但离婚主动权仍然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离婚冷静期内是否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是否申请离婚,仍然取决于夫妻双方,②错误。离婚冷静期是从法律的高度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所以,即使一方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③错误。
5.(2026·安徽鼎尖名校联考)李某(男)与张某(女)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二人未作财产约定。2023年,李某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对以下问题产生争议。下列说法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  )
A.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炒股所获收益10万元,张某无权分割
B.张某在一场车祸中获得的赔偿金20万元,属于张某个人财产
C.若法院将儿子判给张某直接抚养,则李某丧失对儿子的抚养权
D.张某婚后辞职照顾家庭,有违民法倡导的夫妻关系自由平等精神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炒股所获收益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有权分割,A排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张某在车祸中获得的赔偿金20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B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即使法院将儿子判给张某直接抚养,李某依然享有对儿子的抚养权,C排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张某婚后辞职照顾家庭是其个人选择,并未违反民法倡导的夫妻关系自由平等精神,D排除。
6.史某和周某系夫妻,婚后史某在某外资公司上班,周某在家料理家务。时间一长,周某提出想要出去工作,史某坚决反对,认为自己挣的钱已经足够家庭开销,周某只要照料好家庭即可。后周某曾先后找了好几份工作,但均被史某破坏,史某甚至还让自己的亲属监视周某。周某感到绝望,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史某的行为(  )
①符合“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观念,无可厚非 
②侵犯了法律赋予周某的工作自由权利,是违法行为 
③违背了公序良俗,侵害了周某在财产关系中的平等权 
④是性别歧视的表现,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传统家庭观念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史某阻止周某参加工作,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侵害了周某参加工作的自由权利,属于违法行为,①排除。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或干涉他方。史某破坏周某工作并限制其自由,侵犯了周某的合法权利,属于违法行为,②正确。史某的行为主要侵犯周某的人身自由权,未涉及侵犯周某在财产关系中的平等权,③排除。史某的行为基于性别刻板印象,认为女性应承担家务而非工作,构成性别歧视,违背了现代社会倡导的男女平等价值观,④正确。
7.朱某(男)与李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被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某某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女儿抚育费800元。后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将孩子的姓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即将“朱某某”变更为“赵某某”。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其女儿改姓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恢复为原姓,但遭到李某的拒绝。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婚生女朱某某随李某生活,所以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 
②因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以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 
③因为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李某不能私自更改孩子的姓 
④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我国坚持男女平等、夫妻平等的原则,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同时,依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①②错误。
8.(2026·河南商丘月考)某法治热线接到一则咨询,“老公用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打赏女主播们50万元,家里的财产被挥霍一空。他还经常和主播暧昧聊天,给主播买了3万多块的礼物。打赏几乎都是通过直播平台打赏,线下转账只有520这种红包,没有大额转账。我起诉主播,可以把属于我的部分财产拿回来吗?”对此咨询,可以答复(  )
①丈夫的打赏行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 
②妻子必须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 
③丈夫的直播打赏行为属于网络服务合同中的消费行为,无可厚非 
④丈夫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妻子有权要求女主播返还部分所得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本案中,丈夫擅自使用50万元大额共同财产打赏主播,侵害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①正确。诉讼管辖法院取决于案件性质和标的额。50万元财产纠纷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非中级人民法院,除非涉及重大影响或特殊情形,②排除。直播打赏虽属于网络服务消费行为,但丈夫大额打赏挥霍家庭财产,且涉及暧昧聊天,已超出正常消费范畴,侵害妻子的财产权益,并非“无可厚非”,③排除。丈夫的聊天和打赏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主播因此获得的利益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妻子有权起诉要求主播返还部分所得,④正确。
9.(2026·江苏苏州一模)王某与李某育有一3岁的女儿,后因矛盾申请协议离婚。婚姻期间,王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奢侈品,未告知李某;双方财产分割协商未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离婚财产分割协商未果不能仲裁,但可由法院判决
B.10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需要承担一半
C.未成年女儿抚养权归王某所有,因其经济条件更好
D.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可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属于婚姻家庭纠纷,通常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仲裁主要适用于合同等商事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A正确。王某借款用于购买奢侈品,且未告知李某,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排除。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并非仅根据经济条件来确定抚养权归属,且王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奢侈品不能说明经济条件更好,C排除。三十日届满后不会自动解除夫妻关系,仍需双方共同办理,D排除。
10.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人民法院。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会支持小刘,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无权单独作决定 
②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小刘,除非小刘能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证明合同无效 
③人民法院会支持小刘,因为该笔花销数额较大,不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合同无效 
④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小刘,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妻子享有家事代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包括一家人衣食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等,夫妻互为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这是婚姻的当然效力。在第三人无法确定一方是否具有代理权时,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本案中,虽然培训合同未经小刘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因此,小刘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①③错误。
二、非选择题(12分)
11.(12分)(2026·安徽合肥月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8周岁的大学生陈某(武汉籍)与女友张某约定毕业后结婚。2025年2月,陈某通过“汉正街汉服工坊”网店租赁一套价值8 000元的定制汉服用于黄鹤楼求婚仪式,支付定金1 600元。店铺页面载明:“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物损坏或交付延迟,可部分免责。”后因长江流域洪灾,汉服在运输途中浸毁,无法按时送达。陈某改用普通汉服完成求婚,但张某以“仪式简陋”为由解除婚约,并拒绝返还陈某此前赠送的2万元彩礼(附赠礼单注明“结婚彩礼”)。
陈某的朋友们评论此事。甲说:“洪灾属于不可抗力,汉服店无需退还定金,陈某只能自认损失。”乙说:“张某未登记结婚就悔婚,必须全额返还彩礼并赔偿精神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答案:①甲的观点部分错误。洪灾属于不可抗力,汉服店对汉服损毁可免除违约责任;但定金规则不适用: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汉服店应退还定金,陈某可要求返还1 600元。②乙的观点部分错误。张某应返还彩礼: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陈某可要求返还彩礼;但无需赔偿精神损失:解除婚约不构成侵权,法律不支持“青春损失费”;张某仅需返还彩礼2万元,无需额外赔偿。(共74张PPT)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课标要求】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等基本法律规定,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主干梳理】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法律规定
领取营业执照
公平竞争 
混淆行为
虚假宣传
消费者安全消费 
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多种途径 
国家财政
用之于民
企业所得税
【背诵自测】
1.经营主体的形态主要有哪些?
2.创办企业需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3.经营者要遵守哪些市场规则?
4.不正当竞争主要有哪些行为表现?
5.为什么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消费者合法权益基本内容有哪些?
7.如何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
8.为什么要依法纳税?
9.税收的种类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核心考点一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精讲 核心知识
1.自主创业
选择合适的
市场主体 ①形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②区别:它们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准备相应的文件 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机构等事项
办理企业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企业信息公示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法律和风险意识 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提醒 区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
①无限责任:如果企业或商户自身资产无法清偿对外所欠债务,创办人即出资者必须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企业债务的责任。
②有限责任:在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时,最坏的结果就是公司破产,股东无须以个人财产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2.市场竞争讲公平
(1)法律规定: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搭便车”
行为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虚假
宣传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
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提醒 区分仿冒和假冒
①仿冒: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
②假冒: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
微点澄清
1.创业者只要按法律办事,就不会有经营风险。
纠正:
2.办理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在执照有效期内不得变更。
纠正:
创业者按法律办事,学会风险管理,会一定程度降低经营风险,“不会有经营风险”说法过于绝对。
在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内,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3.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在通过虚假宣传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纠正:
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在利用B公司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即通过混淆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自主创业
(3年2考:2025·河北卷、江苏卷)
典例1 (2025·江苏卷)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
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考向二 市场竞争讲公平
(3年10考:2025·江苏卷、黑吉辽内蒙古卷、湖北卷、四川卷、河北卷;2024·山东卷、安徽卷、北京卷;2023·江苏卷、浙江6月卷)
典例2 (2025·湖北卷)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非姓名权,①排除。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符合题意。孙某作为消费者,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且因商家仿冒包装导致自己误购的商品,合法权益受损,而超市又未予理会其赔偿要求时,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说法错误。
典例3 (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本题广告内容为“同城最优,全场5~7折”,属于一般性促销宣传,未明确具体商品的价格、数量等细节,不构成要约,而是要约邀请,①错误。广告称“同城最优,全场5~7折”,但店员以最新款为由按九折出售篮球,且若“同城最优”缺乏事实依据,则可能构成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属于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构成欺诈须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他人陷入错误意思表示,材料未提及店员存在欺诈故意,默认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构成欺诈,③正确。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属于正常营销行为,未限制或强迫小郑购买,小郑最终自主决定交易,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错误。
核心考点二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精讲 核心知识
1.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为什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必要性 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重要性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的义务)(是什么)
安全
消费
的权利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知情权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自主选
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3)怎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 健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经营者 ①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 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2.依法纳税
(1)依法纳税的原因
国家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企业 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个人 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2)常见的几种税种
征税对象 作用
增值税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
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减少重复征税,
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
所得税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 调节企业的生产
和经营行为
个人
所得税 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 筹集财政收入、
调节收入分配
提醒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概念
①基本减除费用是每月5 000元(即每年6万元)。
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用;父母的赡养费用;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婴幼儿照护等。
③综合征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微点澄清
1.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纠正:
汽车设计生产存在缺陷,会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证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2.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起诉讼。
纠正: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纠正: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是个人所得税。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年9考: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安徽卷、重庆卷;2024·北京卷、湖北卷、新课标卷、黑吉辽卷;2023·河北卷、辽宁卷)
典例1 (2025·重庆卷)2022年实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驾驶自动化分为L0到L5六个等级。其中,L0、L1、L2为驾驶辅助,驾驶主体为驾驶人;L3、L4、L5为自动驾驶,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当前,国内量产汽车最高仅达L2。
关于汽车厂商的营销宣传,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贬低竞争对手夸大自家汽车的自动化水平,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②某款汽车的自动化水平接近L3,“L2.9”的宣传不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③“解放双手”开智驾可睡觉等宣传语会导致消费者盲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 
④厂商应避免夸大驾驶自动化水平,并提示风险,以免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贬低竞争对手侵害的是对手的公平竞争权,而非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错误。“L2.9”并非行业标准分级,“L2.9”的宣传模糊了L2与L3的界限,会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错误。“‘解放双手’开智驾可睡觉”等宣传夸大了驾驶自动化水平,导致消费者盲信,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③正确。厂商应避免夸大宣传并提示风险,以免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④正确。
典例2 (2024·新课标卷)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张某经常去某饭店就餐,该饭店的墙上张贴有“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某日,张某和朋友在该饭店聚餐,朋友提议品尝自带的红酒,张某找服务员帮忙,服务员表示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引起不少客人围观,张某遂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要求饭店改正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该告示张贴在墙上,不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张某作为经常去该饭店就餐的顾客对该告示及其内容应当知情,①错误。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侵害名誉权的后果是导致民事主体社会评价的降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侮辱、诽谤,而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不会侵害消费者的名誉权,②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饭店张贴的“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符合上述定义,属于格式条款,③正确。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④正确。
考向二 依法纳税
典例3 流量面前,法律不会打折;法律面前,流量不能放纵。某知名网络主播因偷税逃税被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解决网络主播偷税逃税问题,需要(  )
①网络主播提高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依法纳税,诚信带货 
②相关平台企业及时通过网络公布主播的个人信息及收入情况 
③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④国家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将追缴的税款用于促进社会公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法律面前,流量不能放纵,网络主播必须提高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依法纳税,诚信带货,①正确。个人信息属于公民的隐私权,平台企业不得侵犯其隐私权,②排除。“某知名网络主播因偷税逃税被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说明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③正确。材料强调的是如何解决偷税逃税问题,而非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④排除。
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虚假宣传隐患大
情境探究
情境 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至5级,L0级为应急辅助,全由驾驶员操控车辆;L1、L2级为驾驶辅助,驾驶员可使用辅助系统,但仍需掌控车辆;L3至L5级为在不同条件下的自动驾驶。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近几年,①各大车企纷纷将辅助驾驶往“智能驾驶”“自动驾驶”方面夸大宣传,诸如“从车位到车位”“高速智驾0接管”等营销话术频频出现在车企广告语中,②这让消费者高估现阶段的辅助驾驶技术,导致消费者对辅助驾驶、高阶智驾和自动驾驶的定义分不清楚。
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
针对车企夸大宣传问题,2025年2月,③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提到,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监管部门强调,企业须规范术语名称(如用“记忆泊车”替代“代客泊车”),并建立用户告知机制,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技术局限性与驾驶员职责。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指出,④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需实现“技术进步与责任落实并重”,通过制度保障与行业自律平衡创新与安全。
开展正当竞争,担负社会责任
探究: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有关“诚信经营”的知识,分析部分车企夸大辅助驾驶宣传的错误之处。
提示:①违背诚信经营原则,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知情权。②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③可能导致消费者滥用技术,引发安全风险,损害消费者权益。
融通命题
1.(跨模块融通)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搭载的“智驾”系统都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暂时还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车辆还是需要人来操控,所以驾驶人是最终的责任主体。为防止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出现“脱手脱眼”等行为造成的交通安全风险,需要(  )
①汽车制造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保障驾驶人合法权益 
②强化政府部门之间协同监管,建立动态风险评估机制 
③通过准确适用法律、裁判结果合理实现司法结果公正 
④完善智能驾驶立法体系,明确技术标准及其责任划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汽车制造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与材料明确“驾驶人是最终责任主体”直接矛盾,制造商只应承担产品责任而非事故责任,①主体错位,排除。“协同监管”“动态风险评估”直接对应材料中防止“脱手脱眼”的监管需求,体现政府严格执法职能,②正确。司法公正是事后救济手段,不能预防“脱手脱眼”的行为发生,与题干“防止”的要求不符,③不符合题意。完善立法、明确责任从源头解决责任认定问题,符合科学立法要求,④符合题意。
2.(跨模块融通)近年来,一些汽车厂商在广告和营销宣传中的问题引起公众质疑,如片面强调辅助驾驶功能,使人误解辅助驾驶就是自动驾驶;夸大自动驾驶功能,称可以在多种路况下实现自动变速,使用中却存在诸多限制。这些广告和营销宣传(  )
①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
②体现出市场调节有局限性,存在自发性的弊端
③表明我们必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④属于不正当竞争,会危害到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材料中这些广告和营销宣传体现出市场调节有局限性,存在自发性的弊端,属于不正当竞争,会让消费者产生认知偏差,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权等正当权益,②④正确。车企片面宣传辅助驾驶功能,属于不正当的营销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非“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①排除。题干讨论的是虚假广告问题,与价格机制无直接关联。完善价格机制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和虚假宣传问题,这需要市场监管和法律法规,③排除。
3.(跨模块融通)在新能源汽车日益智能化的今天,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作为提升驾驶便利性与安全性的重要技术,正逐渐成为消费者选购车辆时关注的焦点。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仅仅是安全驾驶行为的补充手段,绝非替代驾驶员注意力与判断力的万能钥匙。例如,在低速或特定光线条件下,自适应巡航控制可能无法精准识别前方路况,此时驾驶员仍需保持高度警惕,以确保行车安全。这说明(  )
①意识是大脑特有的机能,人工智能永远不能代替人的意识 
②人工智能是人脑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可以替代人的某些智能 
③意识活动具有自觉选择性和能动创造性,人工智能则不具有 
④人工智能是人类思维的产物,但很多方面可以超越人类思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不是大脑特有的机能,①错误。“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作为提升驾驶便利性与安全性的重要技术,正逐渐成为消费者选购车辆时关注的焦点”“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仅仅是安全驾驶行为的补充手段”,这说明人工智能是人脑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同时也说明人工智能能够代替人的某些智能,②正确。智能驾驶只能是对人的驾驶有辅助作用,面对复杂情况,智能驾驶就可能失去作用,还得靠驾驶员判断与操作,说明意识活动具有自觉选择性和能动创造性,人工智能则不具有,③正确。人工智能是实践的产物,④错误。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创业者只有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才能让企业长久发展下去。以下创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甲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②乙申领营业执照时,应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公开企业所有信息 
③丙为扩大产品影响力,将企业所在小镇名字申请为注册商标
④丁签订为期一年的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形式应为书面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甲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①错误。乙申领营业执照时,应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公开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而不是企业所有信息,②错误。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而镇名是可以注册的,③正确。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④正确。
2.(2026·河南郑州一模)2001年,椰树集团取得了“椰树”注册商标专用权。后来,公司发现一款名叫“椰脉”的椰子汁,其商标与本公司产品商标设计极为相似,而且两款产品的净含量、外包装大小、形状也几乎一样,很容易误导消费者,遂起诉“椰脉”生产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椰树集团可通过依法续展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
②“椰树”商标自注册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5年
③“椰脉”公司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椰脉”公司的行为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商标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获得法律保护。本案中椰树集团可通过依法续展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①正确。“椰树”商标自注册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0年,②错误。“椰脉”的商标与“椰树”商标设计极为相似,而且两款产品的净含量、外包装大小、形状也几乎一样,很容易误导消费者,“椰脉”公司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椰脉”公司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并未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④排除。
3.(2023·江苏卷)“温馨斋”糕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  )
A.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侵害了老字号的商标权
C.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D.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
答案:A
解析: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搭便车”,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温馨居”及“童年的味道”与“温馨斋”及特殊的风味容易混淆,故该店铺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A正确。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温馨斋”不一定具有注册商标专用权,B不选。该店铺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C错误。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D不选。
4.(2026·浙江名校联盟检测)我们正处于只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开启“全民直播”的时代,直播在丰富便利我们的生活的同时,各种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下列对由直播或直播带货引发的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某主播雇佣直播间“水军”刷虚假流量,提高其直播间人气,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购买某主播带货的“原切牛肉卷”,实则为合成肉,消费者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③某主播带货时将内地合法生产的月饼宣传为香港某高端月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某主播直播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他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雇佣直播间“水军”刷虚假流量,帮助主播实现虚假提升直播热度的目的,构成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①正确。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向平台投诉或向消费者协会举报,而“十五日内提起上诉”是诉讼程序中的上诉期限,消费者维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②错误。某主播带货时将内地合法生产的月饼宣传为香港某高端月饼,构成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③正确。某主播直播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他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承担违约责任,④错误。
5.(2026·福建厦门二模)种草、避坑、红黑榜……“买前看测评”是不少消费者的习惯。余某直播带货某类商品,在未购买、体验吴某的同类商品的情况下,在社交平台发布测评视频,声称“你知道他家商品害了多少人吗”,视频包含吴某肖像以及侮辱性语言。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余某发布商品测评,行使了消费者的批评监督权
②余某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③吴某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其人格权益 
④吴某若起诉余某,测评视频可作为重要的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余某在未购买、体验吴某同类商品的情况下发布包含侮辱性语言的测评视频,并非正常行使消费者的批评监督权,①错误。余某在未真实体验商品的情况下,发布带有侮辱性语言的测评视频,损害了吴某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②正确。仲裁通常适用于有仲裁协议的合同纠纷等,该情况主要涉及人格权益和不正当竞争,不适用仲裁,③错误。测评视频属于电子数据,若吴某起诉余某,该视频可作为重要的数据证据,④正确。
6.(2026·湖北云学联盟月考)多位民众反映称,某企业的多半袋面系列产品包装上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并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该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多半”确实只是一个商标。有网友戏称:“买的时候以为是‘多半袋’面,买回来后才发现是‘多半’袋面。”企业把注册的商标“多半”与“袋面”连用进行宣传(  )
①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涉嫌欺骗性,存在商标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③违背了平等、公平、诚信、绿色的民法原则
④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权,是虚假宣传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企业将注册商标“多半”与“袋面”连用,宣传时容易让消费者误解为“多半袋面”,但实际仅为商标名称。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企业的宣传方式涉嫌欺骗性,可能使公众对商品质量或特点产生误认。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②正确。该行为主要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③排除。安全消费权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材料没有涉及,④排除。
7.(2026·安徽皖南八校联考)胖东来是中国知名零售品牌,其注册商标涵盖零售、服装等领域。2025年5月1日,浙江“胖都来”商场开业。该商场老板姓“都”,因欣赏胖东来商业模式,故取名“胖都来”。在此,“胖都来”(  )
①实施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侵害了胖东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③应当停止侵害、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④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实施商业诋毁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胖都来”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属于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字号)造成市场混淆的情形,①正确。“胖东来”是注册商标,“胖都来”与“胖东来”近似,且使用在零售等相同领域,侵害了胖东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②正确。若法院认定侵权成立,“胖都来”需承担停止使用名称、赔偿经济损失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是违约行为承担的违约责任,本题涉及的是侵权责任,不是违约责任,③排除。事件中“胖都来”仅模仿名称,未涉及贬低、诋毁胖东来的行为,因此不构成商业诋毁,④排除。
8.(2026·湖北襄阳一模)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物流运输效率的提高,网购成为许多人的选择。然而,网购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下列关于网购的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王在直播间看中某产品并且提交了购买订单,若未付款,则合同不成立 
②某购物平台在商品详情页故意夸大其产品的功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某电商平台“德芙巧克力,99元3盒,活动仅限今日”的促销属于要约 
④某网购平台以秒杀方式低于市场价出售产品,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网购买卖合同提交订单成功后,意味着小王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①错误。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某购物平台在商品详情页故意夸大其产品的功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正确。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某电商平台“德芙巧克力,99元3盒,活动仅限今日”的促销属于要约,③正确。某网购平台以秒杀方式低于市场价出售产品,这是促销的一种方式,不一定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④错误。
9.(2026·安徽九师联盟检测)消费者姚女士入住一家民宿之后,认为服务与网页宣传不符,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了“该民宿服务不到位”的评论。商家在评论中指责姚女士是“恶意差评”“缺乏心智”,并打电话要求姚女士改成“好评”。姚女士不堪其扰,起诉商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5 000元,商家就反诉要求姚女士赔偿经济损失26万多元。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姚女士没有恶意诋毁商家,不构成侵权
②姚女士发布该评论,侵犯了商家的名誉权
③商家在评论中指责姚女士,侵犯了其名誉权
④姚女士和商家均有过错,故法院不会受理本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对经营者或者对服务者有评论权或者监督权。只有消费者恶意诋毁,或者恶意评论商家,才能认定为侵权,消费者姚女士认为服务与网页宣传不符,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了“该民宿服务不到位”的评论,不构成侵权,①正确,②错误。商家在评论中指责姚女士是“恶意差评”“缺乏心智”,侵犯了其名誉权,③正确。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即使双方存在过错,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应立案,且该案中姚女士并没有过错,④错误。
10.(2026·江苏镇江月考)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发现某网红主播在2020年至2022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207万元。该网红主播的账号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被禁言,该网红主播也被全网抵制。这给经营者的警示是(  )
①要增强纳税人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②依法纳税才能确保企业盈利,发展壮大
③合法、诚信是经营者行稳致远的内在要求
④任何不正当竞争行径都将面临法律制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该网红主播通过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税费,最终被禁言抵制,这警示经营者要增强纳税人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否则会面临法律后果,①正确。依法纳税与企业盈利、发展壮大之间没有必然的直接因果联系,企业盈利受多种因素影响,②错误。该网红主播不正当的税务行为导致不良后果,说明合法、诚信是经营者行稳致远的内在要求,③正确。偷税行为属于税收违法,而非“不正当竞争”(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且“任何”表述过于绝对,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9分)
11.(9分)(2024·湖北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
答案:①A餐馆不能多收这一元钱。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A餐馆老板多收这一元钱属于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A餐馆老板以以前的抹零行为为由多收一元钱侵害了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②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根据与餐馆老板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共82张PPT)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课标要求】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方式。
【主干梳理】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
平等竞争
劳动关系
协商一致
休息休假
提高职业技能 
和解 
劳动仲裁
【背诵自测】
1.国家是如何保障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
2.劳动法的作用是什么?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什么?如何理解?
4.签订劳动合同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5.劳动合同的有效及无效情形有哪些?
6.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7.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8.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核心考点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
精讲 核心知识
1.劳动者
含义 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要求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法
调整
对象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
原则 ①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基本
原则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劳动法还注重对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作用 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提醒 劳动关系(较长期稳定)≠劳务关系(多为临时性工作)。
3.劳动合同
(1)含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作用: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5)劳动合同的效力
条件 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有效劳动合同)才产生法律效力
生效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履行 ①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无效
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微点澄清
1.劳动法调整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
纠正:
2.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平等就业原则。
纠正: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即可。
纠正:
4.保守商业秘密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纠正: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依据,必须具备必备条款,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有效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可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条款。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 订立劳动合同
(3年9考:2025·陕晋宁青卷、河南卷、江苏卷;2024·黑吉辽卷、安徽卷、浙江1月卷;2023·广东卷、山东卷、福建卷)
典例1 (2024·浙江1月卷)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说法错误。“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说法错误。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正确。
典例2 (2024·黑吉辽卷)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此协议虽名为“合作经营合同”,但实为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处理。故小赵与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小赵应享受工伤待遇,①不选。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属于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不以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不选。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自愿订立的合同不代表合同内容就一定合法,即合同不一定有效,③正确。小赵与某公司虽签订的是《合作经营合同》,但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可见小赵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④正确。
核心考点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
精讲 核心知识
1.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
②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基本权利)
③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其他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者
关系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和解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
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申请
仲裁 ①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
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①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除此之外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②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③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裁后审)
④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这些途径并不仅仅是劳动者的维权途径,也是用人单位的维权途径。
微点澄清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纠正:
2.所有劳动争议均是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的。
纠正:
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这些争议既可能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也可能由劳动者未履行劳动义务损害用人单位权益引起。
3.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劳动者可以任意选择。
纠正: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所以它的裁决没有法律约束力。
纠正: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劳动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3年11考:2025·甘肃卷、江西卷、河南卷、江苏卷、贵州卷;2024·河北卷;2023·山东卷、福建卷、河北卷、重庆卷、广东卷)
典例1 (2025·甘肃卷)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小永节假日在家完成公司领导通过电话或微信布置的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劳动者拥有休息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属于劳动者个人休息时间。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正确。
考教衔接·溯源教材 要重视阅读理解教材辅文:选项②③源自教材第65页的“相关链接2”。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典例2 (2024·九省联考安徽卷)叶某担任一家咨询公司的总监,基于岗位特殊性,咨询公司与其签订《保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叶某在合同履行期间负有主动保守保密信息的义务。入职第二年,叶某将咨询公司员工及客户的信息“共享”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随后跳槽。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叶某侵犯咨询公司商业秘密,违反了劳动合同
②叶某行为虽不当,但没有背离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③咨询公司有权要求叶某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④咨询公司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叶某担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劳动者应该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叶某的行为违反了保密协议和基本的职业道德,侵犯咨询公司商业秘密,违反了劳动合同,咨询公司有权要求叶某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①③正确。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叶某将咨询公司员工及客户的信息“共享”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背离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②错误。咨询公司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而不是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叶某担责,④错误。
考向二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3年8考:2025·河南卷、江西卷、陕晋宁青卷、江苏卷、浙江1月卷;2024·安徽卷、浙江1月卷、广西卷)
典例3 (2025·江西卷)2024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本案中(  )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 
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 
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甲取得毕业证书后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未签订合同但实际用工,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①错误。公司以“业绩排名末位”为由辞退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如严重失职、试用期不合格等),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②正确,③错误。公司无故扣除甲一个月工资,违反劳动法规,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④正确。
典例4 (2023·山东卷)甲公司与彭某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每月为彭某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由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补偿,否则暂停发放下月工资”。后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每晚直播3小时,时段和考勤事宜由乙公司统一安排。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 
②甲公司只要发现彭某为乙公司直播,就有权直接解聘彭某 
③彭某应与乙公司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④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甲公司让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社保和公积金的行为违法,因此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①正确。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此兼职行为如果不影响彭某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甲公司无权直接解聘彭某,②排除。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③错误。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④正确。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如何落地?
情境探究
情境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这些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与平台或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也随之凸显。
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2025年初,①外卖骑手小林入职某外卖平台,②平台以“灵活用工”为由仅通过APP协议约定“按单计酬,每日最低接单量30单”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③并要求其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半年后,小林在送餐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平台以“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④小林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发现APP协议中存在“骑手自行承担工作期间人身损害风险”的免责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最终,⑤小林通过提交每日接单记录、工资转账凭证、平台派单系统截图等证据,仲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平台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树立证据意识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分析该外卖平台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提示:不合法。
理由: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平台以“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违反法律规定。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平台要求小林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的行为违法且无效。③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APP协议中“骑手自行承担人身损害风险”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益,这样的免责条款是违法的,会导致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近年来,“互联网+”的新型经济模式涌现出外卖送餐员等诸多新兴职业。新业态从业者呈现出用工关系灵活、工作地点不固定、工作时间弹性化、组织管理弱化等特点,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上具有模糊性,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愈加多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家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规范行业用工关系 
②从业者与用工单位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③如果需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双方同意 
④某餐饮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送餐员,不符合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在“互联网+”经济模式下,新兴职业的用工关系模糊性增加,国家需通过政策法规和司法实践规范行业用工,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①正确。劳动关系的确立从用工之日起建立,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唯一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其他协议或实际履行情况证明,②错误。劳动仲裁程序可由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申请启动,无需双方同意,③错误。依据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除外),送餐员工作涉及体力劳动和户外风险,不属于例外情形,④正确。
2.(模块内融通)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同时,维护劳动者权益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要解决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  )
A.劳动者要先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
B.国家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畅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
C.平台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反对不正当的竞争等违法行为
D.劳动者应当直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答案:B
解析: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并非“先后”关系,A排除。国家完善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是解决劳动者权益保障新问题的有效举措,B符合题意。“反对不正当的竞争”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无直接关联,偏离题干核心,C错误。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向人民法院起诉”并非劳动者维权的唯一途径,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D错误。
3.(跨模块融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25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产业工人改革方案》,把外卖骑手、直播运营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平台必须为其缴纳社保;同时发放70亿元培训补贴,一年帮助500万“灵活就业者”拿到技能证书,新业态就业满意度提升18个百分点,撬动平台企业增加岗位120万个。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就业新形态推动政策更新 
②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③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④改革能调整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随着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的规模扩大(社会存在),国务院印发《新产业工人改革方案》(社会意识),这体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就业新形态推动政策更新,①符合题意。政策调整(上层建筑)旨在规范新就业形态(经济基础),但材料没有直接体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且上层建筑为先进的经济基础服务时,才会促进社会发展,②不符合题意。把外卖骑手、直播运营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发放培训补贴,帮助“灵活就业者”拿到技能证书,这体现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③符合题意。改革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而非“调整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④说法错误。
典例引领
(2025·河南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雨入职一家服装公司,从事直播带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①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雨入职后,②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一年后,小雨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③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小雨认为结婚并不影响工作,希望公司继续留用自己,双方协商未果。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流程训练】 
第一步:解构设问(定方向)
知识定位:《法律与生活》知识中的      相关知识
命题指向: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答题方向:两个角度,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       . 
劳动者维权
小雨如何依法维权
第二步:捕捉信息(采分点)
信息点 关键词 知识点
① 合同期间不能结婚              .  
             .  
②              .    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权
③ 发现小雨结婚,将其辞退               .   
限制劳动者结婚自由,
相关条款无效 
擅自安排其加班
公司解除合同缺乏依据
第三步:规范书写(用术语)
不当之处:公司限制劳动者结婚自由,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相关条款无效;未经劳动者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且超出法定工作时长,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小雨行为未构成违约,也不存在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公司解除合同缺乏依据。
途径: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等。
术语积累
(1)国家:应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2)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3)劳动者:①自觉履行劳动义务。(维权的前提)
②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权的重要依据和重要保证)
③途径和方式: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2026·江苏云联盟联考)2025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吕国泉提出“明确双休制为基准,周均工时不超过44小时”的建议,他说,“我们既要解决‘996’‘隐形加班’等显性问题,也要防范算法歧视、年龄门槛等隐性风险,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侵犯休息休假权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②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 
③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要求员工加班是违法行为 
④国家可从劳动立法层面入手,提高隐形加班的违法成本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需要提起诉讼时,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直接提起诉讼,①说法错误。材料中提到要防范算法歧视、年龄门槛等隐性风险,这表明在就业过程中存在各种歧视现象。为了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就需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②正确。休息权确实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在法定的加班时间限制内安排加班,并依法支付加班费等,③说法错误。由于存在“隐形加班”等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从劳动立法层面入手,明确相关规定,提高隐形加班的违法成本,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④说法正确。
2.甲矿业集团准备建设新的矿井,招聘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新矿井的建设。李某夫妇应聘成功,公司让他们负责井下设备的管理。甲矿业集团的下列做法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有(  )
①对该批职工配备防护用具并收取费用
②安排李某夫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③聘用李某夫妇从事矿山井下作业的工作
④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劳动者具有获取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矿井里面本就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甲矿业集团应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收取费用的行为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①错误。劳动法明确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高强度劳动,③错误。
3.河南省郑州市刘某伪造北京大学博士学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以为真,与其协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照博士生待遇给了刘某4万元安家费与住房一套,后经核查发现刘某学历造假,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其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原则
②刘某因伪造应聘资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③该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④劳动合同可采取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刘某与该学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欺诈行为,该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③错误。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错误。
4.(2026·安徽耀正优联考)关某应聘到一家工厂担任木工,双方劳动合同约定了“职工违规操作发生伤残事故,工厂概不负责”的条款,且工厂没有为关某办理社会保险。关某在工作中手指被轧伤,他自行申报并被认定工伤后,工厂却以劳动合同有约定为由,只负担他住院期间的工资,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关某违规操作导致受伤,工厂可拒绝承担责任
②工厂没有为关某办理社会保险,应全额支付工伤待遇 
③工厂与关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内容无效 
④关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案中无论关某是否违规操作,工厂都不得拒绝承担责任,①排除。工厂未依法为关某办理社会保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需由工厂全额支付,②正确。劳动合同中“职工违规操作发生伤残事故,工厂概不负责”的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正确。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排除。
5.为激发员工的积极主动性,K投资公司发起了一份“军令状”:未完成保底业绩值,予以淘汰;完成晋升业绩值,予以晋升。员工陈先生未能完成其在“军令状”中载明承诺的保底业绩值,K投资公司遂与陈先生解除劳动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K投资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②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惩戒措施的“军令状”无效 
③法律不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军令状”
④劳动者签署“军令状”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订立“军令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认定有效,③错误。即便劳动者签署了该“军令状”,但仍不属于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④错误。
6.(2026·湖南长沙开学考试)小刘所在公司将其工龄补贴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至该公司所属集团购物平台账户,消费券仅限平台消费且不可提现。后小刘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平台账号被关停,账户中剩余两千元消费券无法使用、提现。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对此,你的看法是(  )
A.小刘因自身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故其无权主张剩余消费券的权益
B.该公司未与小刘协商,单方面解除与小刘的劳动合同是非法且无效的
C.消费券是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不属于劳动报酬,该公司有权处置
D.该公司“以券抵薪”发放工龄补贴,侵犯了小刘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
答案:D
解析:小刘被解除合同是因违纪,但已获得的劳动报酬(工龄补贴)仍属其合法财产,公司无权剥夺,A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协商,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B错误。工龄补贴属于工资性收入,并非额外福利。公司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限制使用,实为变相克扣工资,C排除。根据法律规定,劳动报酬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该公司“以券抵薪”且限制消费券使用范围,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小刘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D正确。
7.(2026·河南百师联盟检测)张某于1971年出生,2012年起在某医院工作(工人岗位,法定退休时间为2021年9月),2023年8月离职,期间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领取退休金。张某要求医院支付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的劳动待遇,医院认为此期间双方是劳务关系,拒绝按劳动关系支付。法院审理后,判决医院支付张某相关待遇9万余元。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在退休年龄前后持续在医院工作,应认定为劳动关系 
②张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医院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③若张某已领取退休金,其用工争议则按劳务关系处理 
④医院只需按劳务关系向张某支付2021年9月后的报酬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张某在2021年9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期间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领取退休金,且持续在医院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前已在用人单位工作,退休后继续工作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未领取退休金的,劳动关系持续存在。所以张某在退休年龄前后持续在医院工作,应认定为劳动关系,①正确,②错误。依据法律规定,若劳动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那么其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时,就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本题中,若张某已领取退休金,就符合这一条件,其用工争议则按劳务关系处理,③正确。因为张某在2021年9月后与医院的劳动关系仍然持续存在,医院应按照劳动关系支付相关待遇,而不是按劳务关系支付报酬,④错误。
8.(2026·山东济南阶段练习)刚满16周岁的小李应聘到当地一家电子厂从事电路板焊接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入职一个月后,小李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铅中毒,医生建议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小李向工厂申请调岗,但工厂以“合同已明确岗位职责”为由拒绝。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用人单位应就小李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特殊劳动保护 
②用人单位不得招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 
③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的高强度劳动 
④保护未成年工健康是用人单位的首要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进行特殊保护,确保其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①正确。法律允许用人单位招收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但需遵守相关保护规定,②排除。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高强度或危险性的劳动,③正确。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④排除。
9.(2026·浙江杭州月考)2025年全国两会上,“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4小时”的提案再次登上热搜,多位代表委员呼吁“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解决这一问题需要(  )
①规范劳动制度,加强劳动法执行力度
②劳动者增强权利意识,积极合法维权
③签订劳动合同,积极履行相应义务
④如果强制加班,可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4小时”的提案登上热搜,有多位代表委员呼吁“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劳动者增强权利意识,积极合法维权,需要国家规范劳动制度,加强劳动法执法力度,①②正确。材料强调要维护劳动者的休息权,未涉及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未涉及履行劳动者义务的问题,③排除。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除特定情形外,不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10.(2026·山东泰安二模)小李与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天工作8小时,因生产需要,要求加班加点,小李都要无条件服从,否则以旷工处理或者处以罚款”。今年春节期间,小李因生病拒绝加班,公司借此扣除其全勤奖,小李对此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争议处理必须遵循协商前置的规定
②公司排除小李合法权益,合同部分无效
③因生产需要,公司经与工会和小李协商后可以加班 
④公司必须向小李支付和正常工资一样的加班工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劳动争议处理并非必须协商前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和提起诉讼,①排除。劳动合同中无条件服从加班,否则处罚的条款排除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合法权益,属于免除用人单位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②正确。用人单位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不能强制要求劳动者无条件服从,③正确。加班工资应高于正常工资(如平时150%、休息日200%、法定节假日300%),而非“一样”,④排除。
二、非选择题(6分)
11.(6分)(2025·江苏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 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 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答案: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共92张PPT)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标要求】了解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主干梳理】
不动产
使用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物权 
发明创造
支配 
著作财产权
发明创造
规定期限
实用新型
商品或者服务
10年
续展
【背诵自测】
1.什么是财产权?为什么要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怎样保护?
2.什么是所有权?所有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3.什么是知识产权?它包括哪些内容?保护知识产权有什么意义?
4.什么是著作权?它有哪些类型?保护期限怎样划分?
5.什么是专利权?怎样才能获得专利权?
6.什么是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意义有哪些?
核心考点一 保障各类物权
精讲 核心知识
1.财产制度和财产权
财产制度 ①含义: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财产权 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②意义: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③法律保护: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物权——
最基本的
财产权 分类: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原则:①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提醒 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和放弃,人身权不能转让、继承和放弃。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知识产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2.定分止争——所有权
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依据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
方式 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共有
关系 ①共同共有: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如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②按份共有: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
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提醒 范围:财产权>物权>所有权。
3.物尽其用——他物权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目的 分类
用益
物权 物的使
用价值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
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②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担保
物权 物的交
换价值 ①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不动产)
②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质押动产)
提醒 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微点澄清
1.老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收取房租,行使了所有权中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纠正:
老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收取房租,行使了所有权中收益的权利,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是由承租人行使的。
2.用益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形式。
纠正:
3.村民对农村的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纠正:
用益物权是他物权的一种形式。
村民对自建房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对房子占用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
4.担保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纠正:
5.财产的权利人享有抵押权或质权。
纠正: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财产的权利人是抵押人或出质人,债权人享有抵押权或质权。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3年3考:2024·湖南卷、江苏卷、广东卷)
典例1 (2024·广东卷)罗某以2 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 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考向二 他物权
(3年6考:2025·河北卷、云南卷;2024·广东卷、江苏卷、浙江6月卷、海南卷)
典例2 (2024·湖南卷)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
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黄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故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②正确。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黄某购买房屋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且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
典例3 (2025·八省联考陕晋宁青卷)结合漫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王某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
②王某可以把土地经营权出租给李某或张某
③张某通过租赁合同将会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王某出租土地经营权应经过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中的一种用益物权,农户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①正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将土地经营权出租给他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②正确。张某通过租赁合同取得的是土地经营权,而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③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出租,不需要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④排除。
核心考点二 尊重知识产权
精讲 核心知识
1.知识产权
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种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著作权(又称版权)
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作品)
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
法律
保护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保护
期限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法律保护期不受限制,是永久的
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发表后50年(财产权),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发表权),但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模块融合 结合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理解对著作权的限制。
提醒 ①发表权≠发行权。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必须是著作权人行使,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不一定由著作权人行使。
②修改权≠改编权。修改权属于人身权,不得转让;改编权属于财产权,可以转让;修改权的行使并不产生新作品,对原作品修改后还是原作品;改编权的行使产生了新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小说改编成电视剧/电影)。
3.专利权
含义 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发明创造)
意义 保护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取得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申请→授予)
法律
保护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种类
及保
护期 发明(针对技术创新)为20年、实用新型(针对技术创新)为10年、外观设计(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为15年
提醒 区分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
①专利保护:主动申请,以公开的方式取得期限内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否则构成侵权。
②商业秘密保护:无需申请,不公开,无期限。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4.商标权
含义 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意义 体现着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
注册
商标 ①含义: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
②允许注册情形: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③不得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法律
保护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保护
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微点澄清
1.某人写的日记没有公开发表,所以不享有版权。
纠正:
版权即著作权,创作者创作完成了作品,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可以不发表。
2.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必须承担侵权责任;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超过3次。
纠正:
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不一定承担侵权责任,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这两种情形不构成侵权;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3.甲发现乙生产的商品的商标上使用了自己创作的美术图案,却未征得自己同意,乙侵犯了甲的商标权。
纠正:
甲对自己创作的美术图案享有著作权,乙未征得甲的同意擅自将该美术图案用于自己生产的商品的商标中,侵犯的是甲的著作权,而不是商标权。
4.小红发明的智能插座,只要保密得当就能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纠正:
5.商标只有注册才可以使用。
纠正: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著作权
(3年11考:2025·北京卷、河北卷、陕晋宁青卷、山东卷、安徽卷、江苏卷;2024·江西卷、甘肃卷;2023·湖北卷、湖南卷、北京卷)
典例1 (2025·安徽卷)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建筑作品(包括建筑设计图、建筑物)受著作权法保护,甲公司对A大厦的独特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著作权侵权纠纷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甲公司需证明乙公司侵权,乙公司无需自证不侵权;除非乙公司主张合理使用等例外,但本案未涉及,②错误。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权利受损时起算。甲公司2023年12月发现侵权,2024年2月起诉,未超时效,③正确。合理使用限于特定情形(如教学、研究),乙公司商业性使用相似设计用于酒瓶,未经许可,已构成侵权,不因产品类别不同而免责,④错误。
典例2 (2025·江苏卷)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答案:D
解析: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冯某的风景照已经发表,旅行社的行为没有侵犯其发表权,D正确。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A错误。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冯某2024年5月20日发现侵权行为,从此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到其起诉时未超过三年,B错误。该旅行社未经冯某许可,使用其照片,侵犯了冯某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相关权利,而非姓名权,C错误。
考向二 专利权
(3年4考:2025·浙江1月卷;2024·安徽卷、重庆卷、甘肃卷)
典例3 (2025·浙江1月卷)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该属于劳动合同,且即便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应该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①错误。自主创业时,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是否需要订立投资人协议取决于创业项目的具体情况、融资需求以及创业者与投资者之间的约定,②错误。李某的萃取技术获得发明专利,因此即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考向三 商标权
(3年3考:2025·广西卷;2024·安徽卷、山东卷)
典例4 (2025·广西卷)甲公司为其生产的甘蔗汁以“晰?淅”为商标申请注册,于2013年10月16日获得核准注册。同日,甲公司为该甘蔗汁制作方法提出专利申请,后经审查获得专利权。2023年10月12日,乙公司在其生产的甘蔗汁上使用了“淅?晰”商标。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可无限次申请续展“晰?淅”商标 
②乙公司的“淅?晰”商标因未注册而不能使用
③甲公司取得专利必须以公开其甘蔗汁制作方法为条件 
④乙公司2023年10月16日后可免费使用甲公司的甘蔗汁制作方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且续展次数无限制,①正确。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但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②错误。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授权必须以公开技术内容为条件,③正确。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从2013年10月16日起计算,2023年10月16日后专利仍在保护期内,乙公司不得免费使用,④错误。
典例5 (2024·安徽卷)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材料中指出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允许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且甲公司商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在本案中,甲公司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①④正确。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而题干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②不选。材料中指出当地监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如不服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③不选。
虚拟数字人的法律边界在哪儿
情境探究
情境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数字人作为一种新兴数字产物,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甲公司拥有该虚拟数字人的著作权
①某人工智能公司甲综合运用AI表演动画等多项人工智能技术打造了超写实虚拟数字人Ada,并公开发布。后又通过某网络平台发布两段视频,一段关于虚拟数字人Ada的场景应用,一段记录了真人演员与虚拟数字人Ada的动作捕捉画面。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某网络公司乙未经授权在短视频网络上发布使用Ada的两段视频,③上部和下部添加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片头和片尾替换甲的有关标识。 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侵犯甲的商标权
④一则视频片段中还添加甲的注册商标,并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写入视频标题。甲认为乙构成侵权,遂起诉至法院。⑤法院判决乙在其短视频账号上为甲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案例的判决理由及意义。
提示:判决理由:①我国民法典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虚拟数字人Ada由甲公司技术打造,对其享有著作权,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人的作品。其行为侵害其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被告对原有视频的信息内容进行删减并添加营销信息或替换甲的标识,误导消费者,直接损害甲公司的商业利益,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一则视频片段中还添加甲的注册商标,侵犯了甲的商标权。
意义: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利于促进创新的发展,遏制不正当竞争,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甲公司开发设计了虚拟数字人Ada,并对其进行了商业化使用。乙公司使用了甲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添加了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将视频中的有关标识替换为其自身的注册商标。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诉至法院。甲公司(  )
①若无法证明侵权损失,法院将驳回其诉求 
②可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③因虚拟数字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能起诉 
④所属的虚拟数字人Ada的人物形象构成美术作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甲公司开发设计了虚拟数字人Ada,并对其进行了商业化使用。所属的虚拟数字人Ada的人物形象构成美术作品。乙公司行为对其构成侵权,甲公司可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基层法院起诉,②④正确。即使甲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也可根据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或法定赔偿等方式确定赔偿数额,不一定驳回其诉讼请求,①错误。虚拟数字人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等创设的虚拟形象,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甲公司不能以虚拟数字人的名义起诉侵权,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③错误。
2.(模块内融通)甲公司综合应用多项人工智能技术,打造了超写实虚拟数字人Ada,并于某视频平台发布两段视频将Ada进行公开。乙网络公司后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视频的居中位置使用甲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替换有关标识,添加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且在整体视频中添加虚拟数字人Ada课程的营销信息。甲公司将其诉至法院。
本案中(  )
①短视频平台应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虚拟数字人的形象属于作品,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 
③乙公司使用甲公司视频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但需支付费用 
④乙公司的做法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乙公司通过该平台发布视频,视频的居中位置使用甲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替换有关标识,添加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及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因此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的做法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②④符合题意。该短视频平台应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过错侵权责任,因该平台对于乙公司上传的视频没有尽到事先审查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构成帮助侵权,①排除。作品的合理使用是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他人的作品,乙公司使用甲公司视频的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③排除。
3.(模块内融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首例“虚拟数字人”侵权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被告杭州某网络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其承担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含维权费用)12万元的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甲公司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虚拟数字人Ada,并公开发布。后又通过两段视频介绍Ada的场景应用及与真人演员徐某的动作捕捉画面。杭州某公司通过某平台发布视频,视频的居中位置使用甲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替换有关标识,一则视频片段中还添加甲的注册商标,并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写入视频标题。
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要对其所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②甲公司在法庭上所呈现的侵权视频属于物证
③若杭州某公司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④甲发布的相关视频可在50年后无偿转载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本案作为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甲公司要对其所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①正确。在法庭上所呈现的侵权视频属于视听资料,②排除。该案属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因此,若杭州某公司不服判决也不可再上诉。但是如果该案确有重大错误,杭州某公司可以申请再审,③排除。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品发表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因此,甲发布的相关视频可在50年后无偿转载使用,④正确。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2026·江苏南通开学考试)2025年3月1日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暨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的日子。2015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从无到有,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开创了新时代统一确权登记的新局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  )
①能让公民的物权受到更权威的保护
②是政府公开、公正执法的重要依据
③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④意味着不经登记就不能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不动产登记从无到有,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开创了新时代统一确权登记的新局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能让公民的物权受到更权威的保护,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①③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政府公开、公正执法,②不符合题意。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如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④错误。
2.(2026·安徽合肥开学考试)张某继承父母遗留的商铺(登记为父母各占50%),未办理继承登记即出国深造。其妹张甲伪造委托书将商铺以市场价售予不知情的李某并完成过户。3年后张某回国发现,李某已将商铺改建为餐厅。张某随即以继承权被侵害为由起诉张甲和李某。本案中(  )
①李某因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市价而取得商铺所有权 
②因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张某的维权诉求 
③张某对商铺的继承权无法对抗李某对商铺的所有权 
④张某可以向张甲主张赔偿商铺二分之一的售卖价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对于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李某因是善意取得且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过户)而取得了商铺的所有权,而不仅是“因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市价”,①错误。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算起,故应从“张某发现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张某随即以继承权被侵害为由起诉张甲和李某,未超过期限,法院会支持张某的维权诉求,②错误。张某未办理继承登记,故未取得物权,而李某作为善意第三人,支付合理市价并完成登记,依民法典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因此张某对商铺的继承权无法对抗已完成过户的李某对商铺的所有权,③正确。商铺原登记为张某父母各占50%,张某父母去世后份额由张某和其妹张甲二人均分,各得50%,故张某可以向张甲主张赔偿商铺二分之一的售卖价款,④正确。
3.(2026·河南百师联盟检测)B将其名下房屋通过C公司对外出售。A通过C公司与B达成一致,并支付了5万元购房定金,B授权C公司员工与A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签订数日后,B以房屋出售价格过低为由,通知C公司要求单方与A解除合同,并向C公司员工转账30 400元,附言“定金减中介费减保证金余款”。
A遂诉至法院。以下对该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该案买卖合同依法订立,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B的行为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③A可以要求B双倍返还5万元定金,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④若B将案涉房屋卖给他人,不影响A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根据题干,B授权C公司员工与A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A支付了5万元定金,表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已依法成立。该合同对A、B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B以“房屋出售价格过低”为由单方解除合同,但价格问题不属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如不可抗力、根本违约等),B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题干中B通知解除合同并转账行为进一步证实违约,A有权要求B赔偿损失(如定金损失、交易机会损失等),②正确。A支付了5万元定金,B违约时,A可依据定金罚则要求B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但题干未提及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因此“要求支付违约金”缺乏依据。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并用,除非合同明确约定,③错误。房屋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若B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并完成过户登记,第三人可能善意取得所有权。A可要求B承担违约责任,无法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④错误。
4.(2026·河南许昌二模)王某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番石榴,果园收入颇为理想。今年初,王某从李某手中买下一辆新能源汽车,以资金周转为由提出先付5万,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付清余款10万元。王某拿到李某交付的车后,开车前往城里,以自己的一套房子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来扩大果园的经营规模。对上述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
①王某对该片山地享有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 
②余款付清后王某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
③签订贷款合约后银行拥有王某房子的抵押权
④若王某无法还贷银行可以占有王某的该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王某承包山地种植番石榴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①正确。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李某已将新能源汽车交付王某,王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②错误。王某以自己的一套房子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银行拥有抵押权,③正确。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能直接占有。如果王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以楼房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④错误。
5.(2026·湖南长沙月考)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户资产权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创新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活畜抵押贷款等一系列融资新模式,切实满足农牧区经营主体多样化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
①发挥了担保物权的作用,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②有利于规范土地承包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财产权 
③发挥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价值,能促进农民增收 
④有利于保障承包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做到物尽其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将其作为抵押物,发挥了担保物权的融资担保作用,有助于盘活土地资源,优化配置,①正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主要解决融资问题,与“规范土地承包权流转行为”无直接关联,②排除。通过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价值得以实现,为农民提供了融资渠道,能间接促进农民增收,③正确。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人拥有的是承包经营权,而非所有权,④排除。
6.(2026·安徽六校联考)陈某在某音平台以实名认证账号发布了13段其精心拍摄的女子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上海某公司开发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用户可通过购买会员将视频中的人脸换成自己的脸并进行保存。“某颜”上展示的视频与陈某发布的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内容编排、景别选取、拍摄角度等方面高度一致。陈某提起诉讼。
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精心拍摄的原始视频具有独创性,属于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 
②公司允许用户以“换脸”方式使用原始视频,侵害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陈某可请求法院判令涉案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④法律应明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司法要兼顾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陈某拍摄的是短视频,属于视听作品,而非摄影作品,不能直接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①排除。公司允许用户以“换脸”方式使用原始视频,实质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修改后的作品,侵害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正确。陈某与涉案公司无合同关系,“支付违约金”属于合同责任, 本案是侵权纠纷,不适用违约金请求,③排除。AI换脸技术的应用需法律明确合法边界,司法应通过裁判明确合法边界,既保护原创者权利,又避免过度限制技术创新,④正确。
7.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和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节拍”。“无损音乐,随听随用”“经典热歌,一盘打尽”“5 000首劲爆金曲”……无锡的包女士怀疑自己从网上购买的车载音乐U盘是假货,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莫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下载盗版音乐形成自己的母盘歌曲库,通过微信、网店等对外销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莫某侵犯版权方的发表权 
②如果莫某依据法律支付了费用,就属于合理使用 
③莫某侵犯版权方的发行权 
④如果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发表权是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即决定作品是否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公开,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悉作品的内容,发表权只有一次。材料没涉及发表权,①错误。如果莫某依据法律支付了费用,就属于法定许可使用,而不是合理使用,②错误。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莫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下载盗版音乐,侵犯版权方的发行权,③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如果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④正确。
8.(2026·河南名校大联考)王某创作了一系列富含哲理的漫画作品,A 公司通过转让获得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经调查,A 公司发现 B公司未经授权在其运营的线上公众号中使用了上述系列漫画中的10多幅图片。
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B公司侵犯了A公司对作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B公司若注明作品和作者出处,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③该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B公司可以免费使用,但不可以修改 
④A公司与B公司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B公司的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A 公司通过转让获得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B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涉案美术作品,侵犯了 A 公司对作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①正确。B公司运营的线上公众号具有商业属性,其使用涉案美术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即使注明作品和作者出处,仍可能构成侵权,②排除。该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他人可免费使用,但不得侵犯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因此 B公司可以免费使用,但不可以修改,③正确。A 公司与B公司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涉案美术作品(智力成果),④排除。
9.(2026·全国专题练习)张某研发设计出一款外形独特、造型新颖的新笔,并于当年取得了该款笔的专利权。这款笔投放市场后热销,但好景不长,张某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与他的设计几乎一样的笔,并低价在市场上推销,影响其生意。于是,张某将生产“山寨”笔的竞争企业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②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③原告这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5年
④原告这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材料强调张某研发设计出一款外形独特、造型新颖的新笔,属于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期限为15年,①③正确。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技术性构造或功能改进,与题干中“外形”创新的描述无关,②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张某的专利属于外观设计,④错误。
10.(2026·山东青岛阶段练习)耐克公司的注册商标曾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郑某某明知耐克公司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仍然生产、销售侵权商品,耐克公司以郑某某为被告提起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请求判令郑某某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0万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耐克公司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②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商标权
③商标只有经过注册才可以公开使用
④耐克公司注册商标有效期是10年
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商标注册成功,商标注册人即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因此耐克公司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①说法正确。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②说法错误。在我国商标实行自愿注册原则,因此可以只使用而不注册,③说法错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④说法正确。
二、非选择题(12分)
11.(12分)(2026·江苏南京开学考试)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卫浴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甲建筑安装公司在为该市某办公楼进行室内装修时,故意采购了一批价格低廉的假冒“××”卫浴产品,并将其进行安装。“××”卫浴商标的调查人员发现后,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经该局调查后,认定甲公司在装修中使用的卫浴产品是假冒产品。该商标权利人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定甲公司赔偿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支出共计20 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
答案: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②甲建筑安装公司未经商标专用权人授权、许可,故意采购了一批价格低廉的假冒“××”卫浴产品,并将其进行安装,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③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极大的商业损失。应当停止侵害,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标要求】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背诵自测】
1.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是什么?如何处理?
5.继承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6.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是怎样的?
7.处理好法定继承的意义有哪些?
8.遗嘱的特点和种类是什么?为什么要立遗嘱?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精讲 核心知识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①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
②教育义务: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
③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代理未成年子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提醒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 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议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提醒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4.家庭侵权行为
(1)侵权行为: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侵权责任: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点澄清
1.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纠正:
2.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纠正:
3.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纠正:
4.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年2考:2025·广东卷;2024·湖南卷)
典例1 (2025·广东卷)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2 (2024·湖南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考向二 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年7考:2025·河北卷、山东卷、浙江1月卷;2024·浙江1月卷、重庆卷;2023·湖南卷、新课标卷)
典例3 (2024·重庆卷)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4 (2025·八省联考四川卷)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精讲 核心知识
1.继承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 关系
继承的 要求 ①析产: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平等: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继承与 债务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的 形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提醒 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有顺序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前提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范围和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例外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分 配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求和 意义 ①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意义: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条链接 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遗嘱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形式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实质 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形式 要件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须见证人)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公证遗嘱:如要变更,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提醒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为准。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4.通过遗嘱或协议等方式处分遗产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 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法条链接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微点澄清
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纠正: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纠正:
3.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纠正:
4.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3年5考:2025·河南卷、四川卷;2024·湖北卷、甘肃卷;2023·湖南卷)
典例1 (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遗嘱继承
(3年1考:2025·北京卷、四川卷、河南卷;2024·湖北卷、安徽卷;2023·江苏卷、浙江6月卷)
典例2 (2024·湖北卷)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三 遗赠扶养协议
(3年1考:2024·安徽卷)
典例3 (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以法为盾,向欺凌说不!
                情境探究
情境 近年来,校园欺凌者低龄化趋势日益明显,校园欺凌行为的恶性程度越来越高,不断挑战社会认知的底线,每每引爆社会舆论。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在2020年至2022年针对3 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53.5%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多数学生受到欺凌后,不敢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可能引发多次被欺凌,其所带来的身心伤害深远,甚至引发精神疾病。2024年,中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 526人,同比上升4.3%。
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监护人监护意识不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密云法院近五年判处的38名未成年罪犯中,67%的未成年被告人来自离异家庭。
父母应当担负起监护职责
需要全社会系统治理
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无论是相关法律法规,还是负有教育、管教职责的家长、学校,都需要密切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法里法外都真正硬起来。社会得到的教训已足够沉重,不能让“隐秘的角落”继续隐秘下去。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③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将“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纳入其中。
   以法为盾,向欺凌说不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国家、学校和家庭的角度说明应如何打消社会公众对校园欺凌现象的隐忧。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某初中生遭同校三名14岁学生掌掴,导致该初中生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受害学生和家长因此向法院起诉。针对该起校园欺凌事件,2025年8月16日,经法院审理,判决三被告及父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该案的认识正确的有(  )
①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②未成年人要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三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身份权、健康权 
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模块内融通)某中学开展了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定代理人、原告人、被告人等均由学生组成,使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审判过程。通过这次活动,学生可以学习到(  )
①校园欺凌行为若触犯刑法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②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③校园欺凌行为属一般侵权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 
④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裁判的,可立即申请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模块内融通)没有惩戒的教育,是残缺的。当前我国针对青少年保护的法律都未明确界定校园欺凌,由于缺乏教育惩戒权,学校欺凌治理权能有限,面对学校中的“熊孩子”,出现了不敢管、不能管、不会管的情况,这是校园欺凌频发的主要原因。为此(  )
①立法机关要及时科学立法,有效界定校园欺凌和治理权 
②教育主管部门要公正司法,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③公安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让欺凌者受到应有法律处罚 
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化法律对道德的支撑作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提示:完成课时精练43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①监护 ②合理惩戒 ③赡养 ④监护 ⑤遗弃 ⑥合法财产
⑦个人合法财产 ⑧遗产 ⑨法定 ⑩优先  最后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2.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的,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4.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7岁女孩甲虽无民事行为能力,但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能拥有财产所有权,①正确。乙作为叔叔,非法定监护人,无权对甲进行约束和引导;监护职责依法由甲的父母承担,乙未获委托或法定授权,②错误。父母应当必须履行而不是可以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③错误。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保护甲的财产利益;压岁钱归甲所有,乙无权占有,甲的父母有权要求返还,④正确。
答案:B
典例2 解析:图甲考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义务。父母之间因子女教育发生争执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场景,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图甲中父亲以工作忙为由而不履行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教育的义务,显然违背法律规定,应与母亲共同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图乙考查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7岁孩子为游戏账户充值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监护人应加强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返还其充值款项。图丙考查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情境中用人单位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属于非法行为,应责令改正。
答案:图甲: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情境中父亲以工作忙为由不尽对子女教育义务违背法律规定,应与母亲共同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图乙: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境中7岁孩子为游戏账户充值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监护人应加强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返还其充值款项。
图丙: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情境中用人单位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劳动法规定,应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典例3 解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错误。老李与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②正确。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成年子女对父母也要尽赡养义务,③正确。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答案:C
典例4 解析: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老人有自己的养老意愿。郑某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①正确。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免除。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基于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要求,不因任何约定而消失,②排除。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排除。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
答案:B
核心考点二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4.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①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③错误。李某作为王某丈夫的弟弟,即王某的公公的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④错误。
答案:A
典例2 解析: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答案:B
典例3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答案:D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情境探究
探究 提示:①国家角度:建立矫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项社会机制,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来遏制校园欺凌的高发势头。②学校角度:一方面要加大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厚植法律信仰。另一方面也要切实履行教育职责,重视校园欺凌现象,对可能的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③家庭角度: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当负起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孩子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与合理惩戒,培养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融通命题
1.解析: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该案属于人身伤害案件,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①正确。针对校园欺凌事件,未成年人要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②正确。身份权是指主体基于其身份而享有的权利,三被告并未侵犯原告的身份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三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③错误。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④错误。
答案:A
2.解析:通过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学生可以学习到校园欺凌行为属一般侵权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若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①③符合题意。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②说法错误。一审判决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不能立即申请再审,④说法错误。
答案:A
3.解析:立法机关要科学立法,健全和完善关于校园欺凌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校园欺凌,让被欺凌者维权时有法可依,①正确。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在审判相关欺凌事件时,要做到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教育主管部门不属于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法院和检察院,②排除。公安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对于校园欺凌事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欺凌者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绝不姑息纵容,③正确。要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④错误。
答案:B(共85张PPT)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标要求】简述合同的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和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主干梳理】
变更
赠与合同
订立合同
受要约人
诚信原则
合同内容
违约方
守约方
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背诵自测】
1.什么是合同?常见的合同有哪些类型?
2.合同的特点是什么?订立合同有哪些意义?
3.订立合同的过程有哪几个阶段?如何理解?
4.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如何区分?
5.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各自有什么优缺点?
6.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7.什么是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核心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精讲 核心知识
1.合同的基本知识
含义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订立原则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法律
保障 ①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深化拓展 格式条款
①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②作用: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③不足: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④要求:基于公平原则,法律要求格式条款提供者应提醒对方注意对其不利的地方。
2.合同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
要约 承诺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构成
要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①承诺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③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法律
约束力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如果内容变更或超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
提醒 要约≠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3.合同生效——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
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部分无效
或全部无
效合同 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提醒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无条件的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均构成有效合同。
②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因补正、变更而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不需要任何人主张,是不附任何条件的绝对无效。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适用
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违约责任
②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
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结论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微点澄清
1.合同是平等主体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所以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就不属于合同关系。
纠正:
市政府与商店也是平等的主体,因此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也构成了合同关系。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纠正:
3.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纠正: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4.法律鼓励交易,从宽认定无效合同。
纠正:
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合同及订立过程
(3年5考:2025·北京卷、河北卷、陕晋宁青卷;2024·江苏卷;2023·广东卷)
典例1 (2025·陕晋宁青卷)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
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小杨明确表示支付定金100元预订房间,内容明确具体,酒店回复“好的”构成承诺,合同成立。因此“我先支付定金100元”就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的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①正确。小杨和酒店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属于书面合同(书面合同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而非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②错误。
酒店的回复:已收到订金100元,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问题中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考向二 合同类型
(3年3考:2025·河北卷、陕晋宁青卷;2024·湖北卷)
典例2 2025年,甲需要为工厂定制一批专用零部件,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根据甲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材质要求专门生产该批零部件,原材料由乙公司自行采购,生产完成后,乙公司负责将零部件运送至甲工厂,甲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价款包含生产费用+运输费用。
关于本案合同类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既是买卖合同,又是运输合同
B.属于承揽合同,运输仅为附随义务
C.属于委托合同,乙受甲委托代为生产
D.属于行纪合同,乙以自己名义为甲从事贸易
答案:B
解析:合同性质以主要义务为准。本案核心是按特定要求定制生产,不是买卖现货;运输只是附带,不成立独立运输合同,A错误。按照定作人特定要求完成工作成果,交付成果,支付报酬。运输属于履行中的附随义务,不改变合同性质,B正确。委托合同是处理事务,不强调交付特定工作成果,也不包含“定制生产+验收付款”的核心特征,C错误。行纪合同是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如代购、代销),不是按图纸定制生产,D错误。
核心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精讲 核心知识
1.履行合同
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
变更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
含义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承担
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免责
情形 ①约定免责: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②法定免责: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提醒 ①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免责是指免除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合同义务,更不是解除合同。
②订金≠定金 定金具有担保功能,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给付方违约无权收回,收受方违约需双倍返还);订金仅为预付款,无担保性质,违约时需全额返还,不适用罚则。
归纳提升 定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的适用情况
①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②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偿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还定金+赔偿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微点澄清
1.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
纠正: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纠正: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纠正: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4.一旦遇到不可抗力,违约方就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纠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 违约及违约责任
(3年11考:2025·陕晋宁青卷、四川卷、甘肃卷;2024·湖北卷、江苏卷、湖南卷、江西卷、广西卷;2023·辽宁卷、广东卷、海南卷)
典例1 (2024·湖北卷)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请人喝酒属于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③排除。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④正确。
典例2 (2023·海南卷)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须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发生,小李与电脑商城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但因厂家产能不足,电脑商城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符合题意。订金不同于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因没有与电脑商城进行约定,不属于定金,③符合题意。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表述错误。
亏钱不能“亏”契约精神
情境探究
情境 “重合同,讲契约精神”是现代商业和社会交往中非常重要的原则。
李某是一位健身爱好者。2025年1月,李某在某健身中心申办健身卡,销售人员遂出示预先准备好的《健身合同书》,该合同载明该健身中心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开业,①李某未仔细阅读合同便在合同上签字,(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并缴纳1 200元会员费,销售人员也未对该合同做出具体说明。后来,②该健身中心于2025年10月1日才开始营业。
没能按合同约定开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存在免责事由
李某以该健身中心开业太晚为由向其提出全款退还会员费用的要求。销售人员告知,③开业推迟是由于健身中心附近一条主干道于2024年12月进行市政施工这一不可抗力所致,同时健身卡不退费是行业惯例,④并向李某展示合约条款小字部分“健身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等内容。
此格式条款,为无效条款
李某认为该健身中心的做法是欺诈行为,⑤在交涉中情绪激动,不慎将手中正在摄像的手机磕碰到大厅立柱,导致手机屏毁坏。李某要求健身中心赔偿手机损失未果,后提起诉讼。 手机损坏与健身中心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探究:李某将该健身中心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会员费,并赔偿手机相关损失。结合情境,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提示:①李某要求返还会员费的主张有法律依据,法院应予以支持;李某主张赔偿手机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②签订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健身中心没能按合同约定开业,没有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③市政施工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存在免责事由,健身中心应该依法履行合同;不退款等内容属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该健身中心未尽提醒责任,故为无效条款。④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李某手机损坏与健身中心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7岁的小林放学途中捡到一只钱包,打算第二天交给片区民警处理。当晚,小林看到电视台播出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钱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与失主取得联系后归还了钱包,获得了500元的酬金。以下对材料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林是无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 
②失主弘扬契约精神履行了合同义务 
③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 
④德治是法治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案例中,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而不是无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①错误。“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钱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归还钱包并获得酬金,这说明失主弘扬契约精神履行了合同义务,②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说明拾金不昧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义务,③正确。法治是德治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④错误。
2.(模块内融通)某电动汽车企业采用直营模式,实行全国统一售价。2025年新年伊始,该企业通过官网宣布全系车型降价,降幅最高达10%。这导致刚提车的车主手中车辆价值折损,引发不满,甚至有车主到直营店门口“维权”,要求厂家补偿差价。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厂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车主权益,应承担责任
B.厂家应以适当方式弥补车主,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C.车主应尊重契约精神,依据购销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D.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厂家违约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答案:C
解析:厂家降价是为了增加销量厂家降价是为了增加销量,不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车主权益,A错误。刚提车的车主已经签订购车合同,合同也已生效,所以厂家不需要弥补车主,B说法错误。车主和企业签订了购车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契约精神,车主应依据购销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能单方面要求补偿差价,C正确。材料厂家的行为并不是违约行为,D说法错误。
3.(跨模块融通)我国积极开展个人和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使守法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和组织实施联合惩戒,使公民和组织的失信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在全社会真正确立守法者受惠、违法者受罚的导向。这表明在推进全民守法过程中需要(  )
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②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③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 
④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诚实守信属于道德方面,我国积极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对严重失信个人和组织实施联合惩戒,这表明在推进全民守法过程中需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②④符合题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增强道德底蕴,但本题不是强调增强公民法治意识,①排除。材料强调确立守法者受惠、违法者受罚的导向,不是依法理性维权,③不符合题意。
典例引领
(2025·甘肃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甘味出陇出海”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民事纠纷。①“甘味”农产品种植户甲与客户乙签订了供货合同,乙预付定金5 000元,②后乙联系甲要求每公斤降价10元。甲给乙做了解释,乙考虑后同意甲按照原约定价格发货。③货物运输到某地时洪水冲断了道路,甲及时通知了乙,交货时间最终比合同约定时间晚了一天,但产品品质并未受到影响。乙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甲给乙又做了解释,乙决定免除甲的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出甲两次说服乙的法律依据。
【流程训练】 
第一步:解构设问(定方向)
知识定位:《法律与生活》知识中的    相关知识
命题指向:甲两次说服乙的法律依据
答题方向:两个角度,    、     .
订约履约
合同履行
违约责任
第二步:捕捉信息(采分点)
信息点 关键词 知识点
① 签订了供货合同                . 
②              .   乙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甲有权拒绝
③ 洪水冲断道路,及时通知                . 
合同订立有效
乙要求降价
不可抗力、免责
第三步:规范书写(用术语)
①第一次: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已就价格达成合意签订合同,乙要求降价属于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甲有权拒绝,乙最终同意按原价格发货,双方应按原合同履行。②第二次: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洪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甲及时通知乙,且产品品质未受损,乙应免除甲的违约责任。
术语积累
(1)订立程序:合同订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合同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4)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5)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6)法定免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2026·全国专题练习)下面是某景点的“游客须知”。
1、水上雅丹气候条件、自然地貌最适宜骑骆驼、坐骆驼车,体验古人的交通工具,照相、摄影。
2、骑骆驼、坐骆驼车进入雅丹群往返3.5千米需用时40分钟。
3、票价:骑骆驼100元/人,坐骆驼车50元/人。
4、12岁以下儿童骑骆驼必须在监护下乘骑。
5、携带好随身物品,系好丝巾等飘物。
6、骑好骆驼后请抓紧扶手,不允许打伞。
7、购票后不予退票。
根据材料,下列对“游客须知”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部分内容违背了自愿原则,属于霸王条款
②因未与游客协商,只起着提醒和警示作用
③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④格式条款的使用限制了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自由,应予以禁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购票后不予退票”这一内容,未充分考虑游客因合理原因需要退票的情况,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公平原则,属于霸王条款,①正确。该“游客须知”是景点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游客协商的格式条款,它属于格式条款合同,并非只起提醒警示作用,而是对游客和景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②排除,③正确。格式条款的使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自由,但并非要予以禁止。只要格式条款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就是合法有效的。只有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才会被认定无效,④排除。
2.(2026·安徽合肥检测)如图为某水果店的活动宣传单页。
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宣传单页为要约邀请,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此页是商家向消费者展示商品或服务价格的一种方式 
③商家期待消费者基于此宣传单页发出购买的要约 
④小刘在该店消费后希望商家打八折属于顾客作出的承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当对方根据要约邀请发出要约,经要约人承诺后才可能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该宣传单页作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错误。从图片中的宣传单页可以看到,上面清晰展示了各种水果的价格,这是商家向消费者展示商品价格的一种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商品,②正确。商家发布这样的宣传单页,目的就是吸引消费者看到宣传单页上的商品价格等信息后,向商家发出购买商品的要约,然后商家再根据情况作出承诺,从而达成交易,③正确。小刘希望商家打八折,这不是对商家要约的同意,而是小刘提出的一个新的条件,属于新的要约,而不是承诺,④错误。
3.如图是某社区团购商品的记录,据此四位同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分析正确的是(  )
甲:此次交易采用的合同形式是口头形式
乙:对话③是商家向消费者发出的要约
丙:对话④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新要约
丁:此次交易双方订立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A.甲、乙 B.甲、丙
C.丙、丁 D.乙、丁
答案:D
解析:从社区团购商品的记录可以看出,此次交易采用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形式,甲说法错误,A、B排除。对话④“我预定两斤”,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承诺,丙说法错误,C排除。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聊天记录中的对话③是商家向消费者发出的要约,乙说法正确。从社区团购商品的记录可以看出,该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在自愿基础上作出的,是有效合同,丁说法正确,D符合题意。
4.(2026·全国专题练习)孙某因国庆汇演需要,向A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我想订购K系列服装3套,请在2025年9月20日前寄到我家。”A公司回复:“K系列服装单价300元,3套共900元,按时寄给你,货到付款。”随后,孙某回复:“好的”。A公司及时发货,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多日,但并未通知孙某。后来,该批货物于2025年9月27日送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订购消息是要约,A公司回复是新要约
②孙某的回复属于承诺,可认定该合同已经订立
③A公司应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以减轻可能给孙某造成的损失 
④洪灾属于不可抗力,A公司可以据此主张不承担任何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孙某的订购消息是要约邀请,A公司回复是要约,孙某的回复“好的”,属于承诺,可认定该合同已经订立,①错误,②正确。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洪灾导致货物滞留,可能延迟交付,A公司作为卖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孙某,以减轻损失,③正确。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洪灾虽属于不可抗力,但A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要对可能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不能主张不承担任何责任,④错误。
5.漫画主要说明(  )
A.口头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B.签订书面合同就不会发生合同纠纷
C.口头合同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D.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答案:C
解析:口头合同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A错误。签订书面合同就不会发生合同纠纷的说法错误,B错误。漫画的对话启示我们:口头合同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C正确。D说法正确,但与漫画主旨不符,排除。
6.(2026·河南名校联盟检测)某大型综合商场节日期间搞促销活动时宣布:“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王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 000元的卫浴用品,拿到800元的购物券。等她持券再去买皮鞋时,售货员却告知,这个牌子的皮鞋早在两天前就退出了购物券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履行合同的关键是遵循诚信原则,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全面履行 
②权利行使有限制,王女士行使民事权利应遵守商场活动规定 
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能免除其责任,也不能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④“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不是遵循诚信原则,①排除。商场促销活动规定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王女士行使权利(使用购物券)应受合理限制,但商场活动规定中的“最终解释权”条款本身无效,且商场未事先告知“皮鞋退出活动”的例外情况,因此王女士的权利不应被该无效条款限制,②排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明确,格式条款若“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则该条款无效。商场通过“最终解释权”单方面决定购物券适用范围,实质是排除了王女士按原约定使用购物券的主要权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④符合题意。
7.小李向某家具公司求购一批沙发。双方书面合同约定,家具公司于2025年6月1日前交付沙发,小李先付定金10 000元。后因下雨(道路正常通行),家具公司6月4日才把沙发送给小李。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家具公司违约,小李可要求家具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②家具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 
③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家具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小李与某家具公司订立的是书面合同,不能更改内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定金罚则是指定金的惩罚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家具公司合同违约,依定金罚则,小李可要求家具公司双倍返还定金,①正确。材料中的下雨(道路正常通行)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家具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②正确。家具公司6月4日才把家具送给小李,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家具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③排除。小李与家具公司订立的是书面合同,但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④排除。
8.(2026·湖南长沙阶段练习)小王与某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装修具体要求、工期及装修费用支付方式。装修公司施工时未经小王同意擅自更换部分装修材料,施工进度缓慢导致工期延长一个月,且装修后存在墙面油漆涂抹不均、水电线路安全隐患等问题。
对该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装修公司擅自更换材料的行为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②小王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③因装修公司违约,依据法律规定,小王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订金 
④装修公司未按期交付是违约行为,但由于其工期延长则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材料中的装修公司未经小王同意擅自更换部分装修材料,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①正确。装修公司擅自更换装修材料、质量不达标,这些行为构成违约,小王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②正确。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③错误。装修公司未按期交付,虽工期延长,但这是其自身违约行为导致,仍需承担违约责任,④错误。
9.某国内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甲方)与某电池供应商(乙方)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约定乙方在2025年内按月供应特定型号动力电池。但因上游原材料短缺及生产线调试问题,乙方实际产能仅达合同约定的60%,甲方多款车型无法按期生产。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①甲方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商事仲裁 
②乙方单方面变更了供货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③乙方若没有遇到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协商解决产能不足问题,减少甲方的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商事仲裁的前提是有双方签订的商事仲裁协议,材料中甲乙双方没有签订商事仲裁协议,所以甲方不能提起商事仲裁,①不选。乙方没有单方面变更供货合同,②不选。由材料可知,乙方产能不足不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其应承担违约责任,③正确。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乙方应该提前告知甲方,协商解决产能不足问题,减少甲方的损失,④正确。
10.(2026·江苏南通月考)姚某到哈尔滨旅游,尤喜当地民间菜肴。走进一家餐厅就餐,在一盘菜肴中吃到一只硕大的蟑螂,吓得晕倒,经抢救,才得以脱险。餐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构成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只承担违约责任
B.构成侵权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只承担侵权责任
C.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先承担违约责任,后承担侵权责任
D.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根据姚某请求,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D
解析:姚某与餐厅形成合同关系,且姚某被吓晕,所以有违约责任,也有侵权责任,A、B错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没有先后,要选择一种承担,C错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时候,只能要求承担一种责任,因为一个行为一般只需要承担一种责任,D正确。
二、非选择题(12分)
11.(12分)(2026·江苏云联盟检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和“最后保障线”。若允许其自由交易,就会导致农民失去安身立命之本。
村民王某与拥有城市户口的李某,合作开设“农家乐”。双方约定:王某以农村自建住宅和宅基地所有权作价出资,李某以现金出资,双方按1∶1比例分配利润并承担风险。一年后,所有现金亏空,双方同意停业分资,王某提出将自建住宅和宅基地所有权转让给李某,以作补偿,李某表示同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李某是否能够按王某所提方案获得补偿,并说明理由。
答案:李某不能如约获得补偿。
①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但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王某无宅基地所有权,故无权处分。②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内容合法,根据中央“两个不允许”规定,李某非本村村民,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王某将自建住宅和宅基地所有权转让给李某的补偿约定无效。所以李某不能如约获得补偿,但可以要求王某以其他形式补偿损失。(共83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标要求】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主干梳理】
财产关系
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和义务
权利
义务
平等
守法和公序良俗
人身自由
人身权利
最基础
人身权利
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法律的要求
社会文明进步
【背诵自测】
1.什么是民法?
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如何理解其构成要素?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是什么?
5.为什么要维护人身权利?
6.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7.怎样维护人身权利?
8.怎样维护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精讲 核心知识
1.民事法律关系
(1)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知识拓展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细化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原则 细解
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
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微点澄清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纠正:
2.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纠正: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表演中侮辱、诋毁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的言论。
纠正:
4.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纠正:
李某某侵犯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3年9考: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广东卷、广西卷、安徽卷、江苏卷;2024·黑吉辽卷、江苏卷;2023·江苏卷、辽宁卷)
典例1 (2025·广东卷)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甲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受民法典合同编和物权编调整,①正确。乙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是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受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调整,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②错误。丙发布的悬赏广告(寻猫启事)构成单方允诺,在送还者完成行为时形成合同关系,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调整的财产关系,③正确。丁对同学的表示属于情感表达或意向声明,不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效果意思,不构成法律行为,不受民法典调整,④错误。
“三步定位法”解答民事法律关系
典例2 (2025·广西卷)2024年9月1日,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萌萌与吴某的小狗玩耍时,路人梁某将奶茶杯扔向小狗,小狗受到惊吓将萌萌咬伤,萌萌的治疗共花费3 500元。各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某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吴某与梁某应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
②刘某可向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梁某请求赔偿
③萌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人民调解不收取费用,无需按过错比例缴纳费用,①错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动物致害,受害人可向动物饲养人(吴某)或第三人(梁某)请求赔偿,②正确。萌萌生于2018年,2024年时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作为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③正确。调解协议需经司法确认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考向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
(3年6考:2025·安徽卷;2024·福建卷、浙江6月卷;2023·福建卷、湖北卷、重庆卷)
典例3 (2025·安徽卷)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
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甲购买假鞋涉及欺诈而非产品安全,安全消费权利通常指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受侵害,本案例未体现,①错误。乙公司出售假冒品牌产品,构成欺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原则,②正确。消费者协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同于法院判决书,无直接强制执行力,需双方自愿履行,③错误。甲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④正确。
典例4 (2023·福建卷)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①。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不符合题意。
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精讲 核心知识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常见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2.姓名权、肖像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含义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
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法律
保护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法律
禁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提醒 区分盗用和冒用
盗用姓名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冒用姓名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3.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
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
信息 ①原因与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微点澄清
1.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纠正: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纠正:
3.与他人同名就是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
纠正: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情形,若与他人同名纯属巧合,则没有侵害他人姓名权。
4.侵犯他人荣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纠正:
5.个人信息属于隐私,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纠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但不是侵犯荣誉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姓名权、肖像权
(3年4考:2025·湖北卷;2024·浙江6月卷;2023·新课标卷、浙江1月卷)
典例1 (2023·新课标卷)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正确回答本题需要明确三个问题:一是甲餐厅的行为是对夏某何种权利的侵害;二是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何种类型的诉讼;三是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何种类型的证据。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甲餐厅员工未经夏某同意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将照片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构成对夏某肖像权的侵害,②正确。甲餐厅的行为不涉及对夏某荣誉的诋毁、贬损,①错误。夏某与甲餐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解决二者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
在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为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物证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质量、损坏程度等标志和特征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例如,受到损坏的物品,受到伤害的身体等。本题中的照片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是通过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明夏某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事实,而不是通过外形等证明该事实,因此属于电子数据而不属于物证,③错误。
考向二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3年5考:2025·重庆卷;2024·河北卷、福建卷、浙江6月卷、浙江1月卷)
典例2 (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考向三 健康权、名誉权等其他人身权利
(3年7考:2025·浙江1月卷、北京卷、安徽卷;2024·山东卷、北京卷;2023·湖北卷、辽宁卷)
典例3 (2025·浙江1月卷)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错误。“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②符合题意。“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主要是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程某健康权等权益的侵害,③符合题意。“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错误。
AI换脸
情境探究
侵犯名誉权
情境 2024年国庆长假期间,雷军AI配音骂人的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些视频中,①“雷军”不仅对堵车、假期等热门话题发表犀利言论,甚至使用了不雅谩骂,让不少网友调侃称“国庆上网被雷军骂了整整7天”。②这些配音大多并非雷军本人“发声”,而是短视频平台用户使用AI工具模拟了雷军声音的音色及使用其照片,并根据设置文案内容生成了具有雷军音色的视频素材。 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
2025年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雷军发文,介绍自己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建议。其中,③他提出的“加强‘AI换脸拟声’违法侵权重灾区治理”建议很快登上网络热搜。
健全完善法制,加强对“AI换脸拟声”的立法
雷军认为,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AI换脸拟声”在影视、广告、社交等领域广泛兴起,成为社会喜闻乐见、传播力强、易成热点的技术应用。但同时也应看到,④“AI换脸拟声”不当滥用造成了违法侵权行为的重灾区。 树立法治意识,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注:民法典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有关规定。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AI换脸拟声”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并说明理由。
提示:①侵犯肖像权。AI换脸技术未经许可使用雷军的照片或形象合成视频,制作虚假内容传播,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该行为损害了雷军对其形象的控制权,可能误导公众对其形象的认知。②侵犯名誉权。合成视频中包含不雅谩骂、虚假捐款承诺等内容,例如“雷军”爆粗口或发表不当言论,可能降低雷军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侵权。依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此类虚假内容易引发公众误解,损害个人声誉。③侵犯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未经授权收集、处理雷军的肖像和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敏感个人信息需单独同意的要求;同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网络秩序,触犯网络安全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平台及用户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等责任。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随着AI视频生成技术不断成熟,在各大短视频上使用AI生成创作的各类短视频变得火热,部分画面可以做到以假乱真。特别是对于经典影视作品的二次创作开始爆发,通过AI技术对经典作品中的人物进行换脸,亵渎经典作品。更有甚者,知名传染病学专家张文宏的容貌和声音被商家通过AI换脸,移花接木在网络上带货,有不少老年人掉入陷阱。
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只要未用于商业用途,利用AI对他人进行换脸就不构成侵权 
②张文宏有权要求商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 
③商家利用AI换脸技术使用张文宏容貌和声音带货,侵犯了其荣誉权 
④利用AI对经典影视作品人物换脸,侵犯了原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是否用于商业用途不是判定侵犯肖像权的唯一标准,①排除。商家通过AI换脸,使用张文宏的容貌和声音在网络上带货,侵犯了张文宏的肖像权,张文宏有权要求商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②正确。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商家利用AI换脸技术使用张文宏容貌和声音带货,未侵犯其荣誉权,③排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改编权等一系列权利,利用AI对经典影视作品人物换脸,属于对原作品的改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原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④正确。
2.(模块内融通)AI即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随着AI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AI生成图文,利用AI“换脸”,网民利用AI造谣……针对此类乱象,我国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范开展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处置利用生成合成技术制造谣言、营销炒作的违规账号。
这说明(  )
①法规的出台是社会存在的客观需求 
②AI技术的发展与治理法规相互依赖 
③整治AI乱象需要先进社会意识指导 
④上层建筑的完善可以巩固经济基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随着AI技术的发展,社会出现种种乱象,要求出台各项法规治理规范,这体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表明AI技术健康发展需要先进社会意识的指导,①③正确。AI技术的发展与治理法规属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社会存在可以脱离社会意识而存在,二者不是相互依赖的关系,②错误。本题着重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且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它能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④排除。
3.(模块内融通)圆圆发现某公司运营的小程序“AI变身”未经允许,直接使用其个人视频,供用户上传照片实现“换脸”体验。用户付费后,小程序将用户提供的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部分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进行融合,进而将圆圆的原视频形象进行面部替换。“AI换脸”后,从视频的场景细节仍能识别出身体形象的主体为圆圆。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圆圆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责任 
②该公司并未利用圆圆的面部形象,没有侵犯其肖像权 
③该公司擅自使用圆圆的视频,侵犯了圆圆的著作权 
④该公司非法处理圆圆的生物识别信息,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案属于侵害他人肖像权、著作权、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案件,消除危险的责任承担方式不适用于本案,①排除。本案中,换脸后的新视频里,虽然人物面部形象发生改变,但从视频的场景细节仍能识别出身体形象的主体为圆圆,圆圆对该身体形象亦享有肖像权,某公司小程序将他人的面部形象嫁接在圆圆的身体形象上,构成对圆圆身体形象所对应的肖像权的侵害,②排除。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某公司运营的小程序“AI变身”未经圆圆允许,直接使用其个人视频,制作成“AI换脸”模板,侵犯了圆圆的著作权,③正确。“将用户提供的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部分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进行融合”,该过程属于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处理,该公司未经过圆圆同意擅自处理其个人信息,侵害了圆圆的个人信息权益,④正确。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2026·河南百师联盟检测)小李在自家大门外安装了一枚高清摄像头。邻居小黄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摄像头可以详细记录自家家中部分场景和家庭成员出入户情况。小黄在和小李沟通无果后,将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小李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失。经审理,法院判令小李一定期限内拆除设备,对于小黄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请则不予支持。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可能是(  )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行使权利时要兼顾相邻方的合法权益 
③公民只有在名誉权被侵犯时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④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诚信原则主要涉及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等方面,而本题核心是小李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邻居小黄的合法权益,与诚信原则关联不大,①不符合题意。小李和小黄是邻居,属于相邻关系。小李在行使自己安装摄像头的权利时,应兼顾小黄的合法权益。而小李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实际影响到小黄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判令小李拆除设备,体现了相邻关系中一方行使权利时要兼顾相邻方合法权益,②符合题意。公民并非只有名誉权被侵犯时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尊严受到侵害,也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③错误。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小李的行为可能侵犯了这些权利,所以法院判令拆除设备,④符合题意。
2.(2026·河南郑州阶段练习)2025年3月,刘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标价5 999元的手机,下单时勾选“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并全款支付。商家发货后,刘某因手机型号不符合需求,于签收次日申请退货。商家以“商品已激活”为由拒绝退款,并出示“店铺规则”称“激活后的电子产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刘某认为该条款不合理,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商家侵犯其合法权益。
下列对本案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判断正确的是(  )
①直接主体是刘某与电商平台
②内容包括刘某的退货权和商家的退款义务
③客体是刘某支付的5999元
④客体是商家交付手机刘某支付货款的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本案中,刘某在电商平台购买手机,但实际交易双方是刘某(买方)和商家(卖方),电商平台仅提供交易服务,并非买卖合同的直接当事人。因此,直接主体是刘某与商家,而非刘某与电商平台,①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刘某下单时勾选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这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刘某享有在签收后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商家则承担相应的退款义务。商家以“商品已激活”为由拒绝退款,违反了该义务。因此,内容包括刘某的退货权和商家的退款义务,②正确。5 999元是货款,而非客体本身,③排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商家交付手机和刘某支付货款。这些行为是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④正确。
3.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作用不仅在于解决纠纷,更在于通过规则引导人们向善守信,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下列案例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 
②小丁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堆放杂物,双方发生争执 
③“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④市场监管局对出售不符合国家质检标准产品的企业进行处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属于刑法调整范围,①不选。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小丁与邻居因在公共楼道里堆放杂物发生的争执;“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均是民法调整范围,②③入选。市场监管局对出售不符合国家质检标准产品的企业进行处罚,是行政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调整范围,④不选。
4.平安和谐校园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构建“法治和教育同行”的新格局,需要依法定性划分责任。下列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伤害案件分析正确的有(  )
①七名同学课间在操场玩,小明追逐小林时,小林不慎绊倒。如操场地面坑洼不平,学校应承担责任 
②小火在幼儿园下楼梯时遇到匆忙奔跑的同学小鱼,小火摔倒受伤。小鱼如有明显的推搡动作,其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吴某课间从座位起身与许某聊天,赵某将吴某的椅子往后拉出,吴某坐下时因悬空而摔倒。吴某如提起诉讼,应以学校为被告 
④高一学生小张在上体育课时,用力将篮球砸向同学小吕,导致其受伤,小张不用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同学们课间时在操场玩,如操场地面坑洼不平,则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不需承担责任,①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幼儿园,小鱼如有明显的推搡动作,导致小火摔倒受伤,小鱼的父母要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赵某将吴某的椅子往后拉出,导致吴某坐下时因悬空而摔倒,吴某如提起诉讼,应以赵某为被告,③错误。高一学生小张在上体育课时,用力将篮球砸向同学小吕,导致其受伤,小张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由于小张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小张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④排除。
5.(2026·河北石家庄阶段练习)202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消费乱象涉及多个行业。以下乱象与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翻新纸尿裤、卫生巾残次料,重新包装为“新品”销售——诚信原则 
②利用消费者对电器故障的认知盲区,虚报故障3倍收费——公平原则
③隐瞒必须充值才能领奖的附加条件,诱导用户参与抽奖——平等原则 
④销售易引发火灾的非标电线电缆,且未警示安全风险——绿色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翻新纸尿裤、卫生巾残次料,重新包装为“新品”销售,属于欺诈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①正确。利用消费者对电器故障的认知盲区,虚报故障3倍收费使价格与服务不对等,违背了公平原则,②正确。隐瞒必须充值才能领奖的附加条件,诱导用户参与抽奖,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背了自愿原则,而非平等原则,③错误。销售非标电线电缆威胁公共安全,违背了诚信原则,而非绿色原则,④错误。
6.赵某在公园散步,被7周岁的徐某骑自行车撞入湖中,路过的医生纪某见状迅速下水将赵某救出并为其进行心肺复苏,此时徐某母亲宋某赶到将赵某送至医院,经救治赵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发现其肋骨在心肺复苏的过程中被纪某按断,赵某得知后将丑化后的纪某照片发在朋友圈里,配文称其医术极差,没有医德,不配为一名医生。这次事件中(  )
A.徐某侵犯了赵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B.宋某对赵某应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C.赵某侵犯了纪某的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
D.纪某侵害了赵某的健康权,须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徐某(7周岁)骑自行车把赵某撞入湖中,导致赵某面临生命危险并受伤。徐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其行为客观上侵犯了赵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因落水造成伤害),但未实际剥夺生命权(赵某被救出),A排除。徐某的行为导致赵某落水受伤,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宋某作为徐某的监护人,应对赵某的损害(如医疗费用、因落水造成的伤害等)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B正确。赵某将丑化后的纪某照片发在朋友圈,并配文贬低其医术和医德,侵犯了纪某的肖像权、名誉权,但未涉及身份权,C排除。纪某实施心肺复苏是自愿紧急救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如肋骨骨折)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D排除。
7.(2026·全国专题练习)薛某在某网店购买某潮牌服装,收货试穿后认为没有达到网上宣传效果,自认为不是正品,向店主周某索赔遭拒。薛某在网店评价中写道:店主是骗子,这个服装是仿的!仿的!仿的!并附试穿图。周某气急,将薛某的试穿图发到自己微信朋友圈,并配文:薛某无理取闹,自己长得磕碜,怪服装。该案例中(  )
A.薛某未侵犯周某的名誉权,是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判断
B.薛某侵犯了周某的隐私权,处理信息没有遵循正当原则
C.周某侵犯了薛某的姓名权,在微信朋友圈中配文使用了薛某姓名
D.周某侵犯了薛某的名誉权,在微信朋友圈丑化、贬低薛某形象
答案:D
解析: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薛某购买服装试穿后自认为服装是仿品,向店主索赔遭拒后在网店评价中贬义评价,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A错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材料中薛某没有侵犯周某的隐私权,B不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材料中周某没有侵犯薛某的姓名权,C不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周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薛某照片并标有贬损的文字,侵犯了薛某的名誉权,D符合题意。
8.(2026·全国专题练习)某网文作者以“流离孤云”为笔名,在网上发布原创文章。该作者在各大搜索引擎搜索了关键字,并没有任何相同或类似的名字出现,遂决定使用此笔名。后来,“流离孤云”的名字渐为人熟知,该作者打算在某自媒体平台注册个人账号,但发现有人抢先用该笔名进行了注册并假冒“流离孤云”本人牟利。
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姓名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冒用他人笔名牟利构成侵权 
②该作者可要求抢先注册的人更换账号名并赔偿其损失 
③冒用笔名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④笔名“流离孤云”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可参照适用姓名权保护的规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错误。有人抢先用该笔名进行了注册并假冒“流离孤云”本人牟利,此种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的姓名权,“流离孤云”本人可以要求赔偿,②符合题意。冒用笔名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③错误。民法典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加以保护。笔名“流离孤云”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可参照适用姓名权保护的规定,④正确。
9.(2026·安徽九师联盟检测)刁某是在某平台拥有十几万粉丝的博主,具有一定的知名度。2023年,刁某发现A公司在电商平台经营的名为“某假发官方旗舰店”的店铺中,为宣传营销其店铺的某款假发产品,在该产品的销售页面使用了数张刁某的个人照片。经法院查明,截至刁某发现A公司侵权之日,A公司已销售该款假发1 664件。关于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刁某的肖像权和荣誉权
②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会构成侵权
③刁某可要求A公司停止侵害行为并赔礼道歉
④未经刁某同意,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刁某肖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荣誉权是公民、法人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A公司未涉及对刁某荣誉的侵犯,①不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以营利为目的(如本案中用于商品宣传、促进销售)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属于典型的肖像权侵权行为,②正确。肖像权被侵犯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刁某可要求A公司立即下架含其照片的商品页面(停止侵害),并通过公开或书面形式赔礼道歉,③正确。“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的表述绝对化。民法典规定了肖像权使用的“例外情形”,例如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无需经本人同意(如报道明星参加公益活动时使用其照片),④不选。
10.在法治社会中,民法作为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在日常生活中,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树立维权意识至关重要。下列情景与侵犯权利对应正确的是(  )
①某高中学生张某给同学王某取了一个侮辱性绰号——姓名权 
②李某饲养的宠物狗失控撞倒方某,致其身体骨折——生命权 
③甲擅自将乙的电话、住址等信息发布于相亲网站——隐私权 
④某自媒体恶意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博取流量——荣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给同学取侮辱性绰号,这侵犯的是王某的名誉权,而非姓名权。姓名权主要涉及对姓名的决定、使用和变更,禁止盗用、假冒等行为;而侮辱性绰号是对人格尊严的贬低,属于名誉权范畴,①排除。李某饲养的宠物狗失控撞倒方某,致其身体骨折,这侵犯的是方某的健康权或身体权,而非生命权。生命权是指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而身体骨折属于身体健康受损或身体组织完整性受损,应属健康权或身体权,②排除。甲擅自将乙的电话、住址等信息发布于相亲网站,这侵犯的是乙的隐私权。隐私权保护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秘密,未经同意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属于侵犯隐私权,③正确。荣誉权保护公民或法人享有的荣誉不被非法剥夺或侮辱。某自媒体恶意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博取流量。这侵犯的是叶挺烈士的荣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篡改烈士作品可能损害其荣誉,恶意篡改构成侵犯荣誉权,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8分)
11.(8分)(2025·北京卷,节选)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接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答案:脑机接口对人格权产生影响: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脑机接口技术涉及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尤其是植入式技术,在手术及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②隐私权。该技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人的脑电波信息包含个人的思维、想法等隐私内容,若技术实施方对这些信息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侵犯隐私权。
保护人格权益:①技术实施方作为责任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在实施脑机接口技术前,要进行严格的伦理审查,建立伦理审查机制,确保技术应用符合道德和法律要求。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保护使用者的生命、身体和健康安全,防止隐私信息泄露。②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人格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为脑机接口技术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课标要求】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方式。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背诵自测】
1.国家是如何保障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
2.劳动法的作用是什么?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什么?如何理解?
4.签订劳动合同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5.劳动合同的有效及无效情形有哪些?
6.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7.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8.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
精讲 核心知识
1.劳动者
含义 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要求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法
调整 对象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 原则 ①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基本 原则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劳动法还注重对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作用 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提醒 劳动关系(较长期稳定)≠劳务关系(多为临时性工作)。
3.劳动合同
(1)含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作用: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5)劳动合同的效力
条件 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有效劳动合同)才产生法律效力
生效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履行 ①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无效 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微点澄清
1.劳动法调整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
纠正:
2.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平等就业原则。
纠正:
3.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即可。
纠正:
4.保守商业秘密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 订立劳动合同
(3年9考:2025·陕晋宁青卷、河南卷、江苏卷;2024·黑吉辽卷、安徽卷、浙江1月卷;2023·广东卷、山东卷、福建卷)
典例1 (2024·浙江1月卷)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典例2 (2024·黑吉辽卷)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核心考点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
精讲 核心知识
1.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 ②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基本权利) ③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其他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者 关系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和解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 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申请 仲裁 ①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 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①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除此之外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②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③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裁后审)
④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这些途径并不仅仅是劳动者的维权途径,也是用人单位的维权途径。
微点澄清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纠正:
2.所有劳动争议均是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的。
纠正:
3.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劳动者可以任意选择。
纠正: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所以它的裁决没有法律约束力。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3年11考:2025·甘肃卷、江西卷、河南卷、江苏卷、贵州卷;2024·河北卷;2023·山东卷、福建卷、河北卷、重庆卷、广东卷)
典例1 (2025·甘肃卷)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教衔接·溯源教材 要重视阅读理解教材辅文:选项②③源自教材第65页的“相关链接2”。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典例2 (2024·九省联考安徽卷)叶某担任一家咨询公司的总监,基于岗位特殊性,咨询公司与其签订《保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叶某在合同履行期间负有主动保守保密信息的义务。入职第二年,叶某将咨询公司员工及客户的信息“共享”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随后跳槽。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叶某侵犯咨询公司商业秘密,违反了劳动合同
②叶某行为虽不当,但没有背离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③咨询公司有权要求叶某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④咨询公司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叶某担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3年8考:2025·河南卷、江西卷、陕晋宁青卷、江苏卷、浙江1月卷;2024·安徽卷、浙江1月卷、广西卷)
典例3 (2025·江西卷)2024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 
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 
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4 (2023·山东卷)甲公司与彭某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每月为彭某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由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补偿,否则暂停发放下月工资”。后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每晚直播3小时,时段和考勤事宜由乙公司统一安排。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 
②甲公司只要发现彭某为乙公司直播,就有权直接解聘彭某 
③彭某应与乙公司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④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如何落地?
情境探究
情境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这些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与平台或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也随之凸显。
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2025年初,①外卖骑手小林入职某外卖平台,②平台以“灵活用工”为由仅通过APP协议约定“按单计酬,每日最低接单量30单”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③并要求其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半年后,小林在送餐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平台以“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④小林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发现APP协议中存在“骑手自行承担工作期间人身损害风险”的免责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最终,⑤小林通过提交每日接单记录、工资转账凭证、平台派单系统截图等证据,仲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平台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树立证据意识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分析该外卖平台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近年来,“互联网+”的新型经济模式涌现出外卖送餐员等诸多新兴职业。新业态从业者呈现出用工关系灵活、工作地点不固定、工作时间弹性化、组织管理弱化等特点,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上具有模糊性,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愈加多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家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规范行业用工关系 
②从业者与用工单位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③如果需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双方同意 
④某餐饮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送餐员,不符合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模块内融通)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同时,维护劳动者权益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要解决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  )
A.劳动者要先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
B.国家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畅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
C.平台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反对不正当的竞争等违法行为
D.劳动者应当直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跨模块融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25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产业工人改革方案》,把外卖骑手、直播运营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平台必须为其缴纳社保;同时发放70亿元培训补贴,一年帮助500万“灵活就业者”拿到技能证书,新业态就业满意度提升18个百分点,撬动平台企业增加岗位120万个。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就业新形态推动政策更新 
②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③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④改革能调整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分培优·大题冲关19 主观题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考查
典例引领
(2025·河南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雨入职一家服装公司,从事直播带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①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雨入职后,②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一年后,小雨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③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小雨认为结婚并不影响工作,希望公司继续留用自己,双方协商未果。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流程训练】 
第一步:解构设问(定方向)
知识定位:《法律与生活》知识中的      相关知识
命题指向: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答题方向:两个角度,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        
第二步:捕捉信息(采分点)
信息点 关键词 知识点
① 合同期间不能结婚                                  
②                  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权
③ 发现小雨结婚,将其辞退                 
第三步:规范书写(用术语)
                                    
                                    
术语积累
(1)国家:应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2)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3)劳动者:①自觉履行劳动义务。(维权的前提)
②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权的重要依据和重要保证)
③途径和方式: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提示:完成课时精练45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①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②劳动关系 ③平等竞争 ④劳动关系
⑤协商一致 ⑥休息休假 ⑦提高职业技能 ⑧和解 ⑨劳动仲裁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2.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依据,必须具备必备条款,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有效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4.劳动合同可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条款。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说法错误。“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说法错误。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正确。
答案:C
典例2 解析: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此协议虽名为“合作经营合同”,但实为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处理。故小赵与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小赵应享受工伤待遇,①不选。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属于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不以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不选。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自愿订立的合同不代表合同内容就一定合法,即合同不一定有效,③正确。小赵与某公司虽签订的是《合作经营合同》,但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可见小赵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④正确。
答案:D
核心考点二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这些争议既可能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也可能由劳动者未履行劳动义务损害用人单位权益引起。
3.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劳动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小永节假日在家完成公司领导通过电话或微信布置的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劳动者拥有休息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属于劳动者个人休息时间。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正确。
答案:D
典例2 解析:劳动者应该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叶某的行为违反了保密协议和基本的职业道德,侵犯咨询公司商业秘密,违反了劳动合同,咨询公司有权要求叶某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①③正确。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叶某将咨询公司员工及客户的信息“共享”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背离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②错误。咨询公司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而不是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叶某担责,④错误。
答案:B
典例3 解析:甲取得毕业证书后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未签订合同但实际用工,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①错误。公司以“业绩排名末位”为由辞退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如严重失职、试用期不合格等),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②正确,③错误。公司无故扣除甲一个月工资,违反劳动法规,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④正确。
答案:D
典例4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甲公司让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社保和公积金的行为违法,因此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①正确。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此兼职行为如果不影响彭某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甲公司无权直接解聘彭某,②排除。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③错误。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④正确。
答案:B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情境探究
探究 提示:不合法。
理由: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平台以“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违反法律规定。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平台要求小林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的行为违法且无效。③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APP协议中“骑手自行承担人身损害风险”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益,这样的免责条款是违法的,会导致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
融通命题
1.解析:在“互联网+”经济模式下,新兴职业的用工关系模糊性增加,国家需通过政策法规和司法实践规范行业用工,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①正确。劳动关系的确立从用工之日起建立,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唯一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其他协议或实际履行情况证明,②错误。劳动仲裁程序可由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申请启动,无需双方同意,③错误。依据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除外),送餐员工作涉及体力劳动和户外风险,不属于例外情形,④正确。
答案:B
2.解析: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并非“先后”关系,A排除。国家完善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是解决劳动者权益保障新问题的有效举措,B符合题意。“反对不正当的竞争”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无直接关联,偏离题干核心,C错误。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向人民法院起诉”并非劳动者维权的唯一途径,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D错误。
答案:B
3.解析:随着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的规模扩大(社会存在),国务院印发《新产业工人改革方案》(社会意识),这体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就业新形态推动政策更新,①符合题意。政策调整(上层建筑)旨在规范新就业形态(经济基础),但材料没有直接体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且上层建筑为先进的经济基础服务时,才会促进社会发展,②不符合题意。把外卖骑手、直播运营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发放培训补贴,帮助“灵活就业者”拿到技能证书,这体现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③符合题意。改革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而非“调整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④说法错误。
答案:B
高分培优·大题冲关19
典例引领
答案:第一步 劳动者维权 小雨如何依法维权
第二步 限制劳动者结婚自由,相关条款无效 擅自安排其加班
公司解除合同缺乏依据
第三步 不当之处:公司限制劳动者结婚自由,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相关条款无效;未经劳动者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且超出法定工作时长,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小雨行为未构成违约,也不存在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公司解除合同缺乏依据。
途径: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等。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标要求】简述合同的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和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背诵自测】
1.什么是合同?常见的合同有哪些类型?
2.合同的特点是什么?订立合同有哪些意义?
3.订立合同的过程有哪几个阶段?如何理解?
4.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如何区分?
5.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各自有什么优缺点?
6.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7.什么是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精讲 核心知识
1.合同的基本知识
含义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订立 原则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法律 保障 ①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深化拓展 格式条款
①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②作用: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③不足: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④要求:基于公平原则,法律要求格式条款提供者应提醒对方注意对其不利的地方。
2.合同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
要约 承诺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构成 要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①承诺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③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法律 约束力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如果内容变更或超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
提醒 要约≠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3.合同生效——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
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部分无效 或全部无 效合同 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提醒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无条件的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均构成有效合同。
②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因补正、变更而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不需要任何人主张,是不附任何条件的绝对无效。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适用 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违约责任 ②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结论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微点澄清
1.合同是平等主体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所以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就不属于合同关系。
纠正: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纠正:
3.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纠正:
4.法律鼓励交易,从宽认定无效合同。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合同及订立过程
(3年5考:2025·北京卷、河北卷、陕晋宁青卷;2024·江苏卷;2023·广东卷)
典例1 (2025·陕晋宁青卷)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合同类型
(3年3考:2025·河北卷、陕晋宁青卷;2024·湖北卷)
典例2 2025年,甲需要为工厂定制一批专用零部件,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根据甲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材质要求专门生产该批零部件,原材料由乙公司自行采购,生产完成后,乙公司负责将零部件运送至甲工厂,甲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价款包含生产费用+运输费用。关于本案合同类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既是买卖合同,又是运输合同
B.属于承揽合同,运输仅为附随义务
C.属于委托合同,乙受甲委托代为生产
D.属于行纪合同,乙以自己名义为甲从事贸易
核心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精讲 核心知识
1.履行合同
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 变更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
含义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承担 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免责 情形 ①约定免责: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②法定免责: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提醒 ①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免责是指免除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合同义务,更不是解除合同。
②订金≠定金 定金具有担保功能,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给付方违约无权收回,收受方违约需双倍返还);订金仅为预付款,无担保性质,违约时需全额返还,不适用罚则。
归纳提升 定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的适用情况
①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②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偿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还定金+赔偿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微点澄清
1.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
纠正:
2.当事人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纠正: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纠正:
4.一旦遇到不可抗力,违约方就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 违约及违约责任
(3年11考:2025·陕晋宁青卷、四川卷、甘肃卷;2024·湖北卷、江苏卷、湖南卷、江西卷、广西卷;2023·辽宁卷、广东卷、海南卷)
典例1 (2024·湖北卷)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2 (2023·海南卷)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亏钱不能“亏”契约精神
情境探究
情境 “重合同,讲契约精神”是现代商业和社会交往中非常重要的原则。
李某是一位健身爱好者。2025年1月,李某在某健身中心申办健身卡,销售人员遂出示预先准备好的《健身合同书》,该合同载明该健身中心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开业,①李某未仔细阅读合同便在合同上签字,(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并缴纳1 200元会员费,销售人员也未对该合同做出具体说明。后来,②该健身中心于2025年10月1日才开始营业。 没能按合同约定开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存在免责事由
李某以该健身中心开业太晚为由向其提出全款退还会员费用的要求。销售人员告知,③开业推迟是由于健身中心附近一条主干道于2024年12月进行市政施工这一不可抗力所致,同时健身卡不退费是行业惯例,④并向李某展示合约条款小字部分“健身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等内容。 此格式条款,为无效条款
李某认为该健身中心的做法是欺诈行为,⑤在交涉中情绪激动,不慎将手中正在摄像的手机磕碰到大厅立柱,导致手机屏毁坏。李某要求健身中心赔偿手机损失未果,后提起诉讼。
手机损坏与健身中心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探究:李某将该健身中心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会员费,并赔偿手机相关损失。结合情境,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7岁的小林放学途中捡到一只钱包,打算第二天交给片区民警处理。当晚,小林看到电视台播出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钱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与失主取得联系后归还了钱包,获得了500元的酬金。以下对材料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林是无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 
②失主弘扬契约精神履行了合同义务 
③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 
④德治是法治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模块内融通)某电动汽车企业采用直营模式,实行全国统一售价。2025年新年伊始,该企业通过官网宣布全系车型降价,降幅最高达10%。这导致刚提车的车主手中车辆价值折损,引发不满,甚至有车主到直营店门口“维权”,要求厂家补偿差价。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厂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车主权益,应承担责任
B.厂家应以适当方式弥补车主,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C.车主应尊重契约精神,依据购销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D.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厂家违约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3.(跨模块融通)我国积极开展个人和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使守法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和组织实施联合惩戒,使公民和组织的失信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在全社会真正确立守法者受惠、违法者受罚的导向。这表明在推进全民守法过程中需要(  )
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②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③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 
④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高分培优·大题冲关17 主观题对“合同订约履约”的考查
典例引领
(2025·甘肃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甘味出陇出海”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民事纠纷。①“甘味”农产品种植户甲与客户乙签订了供货合同,乙预付定金5 000元,②后乙联系甲要求每公斤降价10元。甲给乙做了解释,乙考虑后同意甲按照原约定价格发货。③货物运输到某地时洪水冲断了道路,甲及时通知了乙,交货时间最终比合同约定时间晚了一天,但产品品质并未受到影响。乙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甲给乙又做了解释,乙决定免除甲的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出甲两次说服乙的法律依据。
【流程训练】 
第一步:解构设问(定方向)
知识定位:《法律与生活》知识中的      相关知识
命题指向:甲两次说服乙的法律依据
答题方向:两个角度,    、    
第二步:捕捉信息(采分点)
信息点 关键词 知识点
① 签订了供货合同                 
②                 乙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甲有权拒绝
③ 洪水冲断道路,及时通知                 
第三步:规范书写(用术语)
                                    
                                    
术语积累
(1)订立程序:合同订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合同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4)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5)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6)法定免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提示:完成课时精练41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①变更 ②赠与合同 ③订立合同 ④受要约人 ⑤诚信原则
⑥合同内容 ⑦违约方 ⑧守约方 ⑨赔偿损失 ⑩不可抗力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市政府与商店也是平等的主体,因此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也构成了合同关系。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3.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4.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小杨明确表示支付定金100元预订房间,内容明确具体,酒店回复“好的”构成承诺,合同成立。因此“我先支付定金100元”就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的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①正确。小杨和酒店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属于书面合同(书面合同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而非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②错误。酒店的回复:已收到订金100元,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问题中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答案:B
典例2 解析:合同性质以主要义务为准。本案核心是按特定要求定制生产,不是买卖现货;运输只是附带,不成立独立运输合同,A错误。按照定作人特定要求完成工作成果,交付成果,支付报酬。运输属于履行中的附随义务,不改变合同性质,B正确。委托合同是处理事务,不强调交付特定工作成果,也不包含“定制生产+验收付款”的核心特征,C错误。行纪合同是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如代购、代销),不是按图纸定制生产,D错误。
答案:B
核心考点二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请人喝酒属于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③排除。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④正确。
答案:B
典例2 解析: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须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发生,小李与电脑商城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但因厂家产能不足,电脑商城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符合题意。订金不同于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因没有与电脑商城进行约定,不属于定金,③符合题意。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表述错误。
答案:C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情境探究
探究 提示:①李某要求返还会员费的主张有法律依据,法院应予以支持;李某主张赔偿手机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②签订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健身中心没能按合同约定开业,没有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③市政施工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存在免责事由,健身中心应该依法履行合同;不退款等内容属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该健身中心未尽提醒责任,故为无效条款。④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李某手机损坏与健身中心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融通命题
1.解析: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案例中,小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而不是无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①错误。“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钱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归还钱包并获得酬金,这说明失主弘扬契约精神履行了合同义务,②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说明拾金不昧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义务,③正确。法治是德治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④错误。
答案:C
2.解析:厂家降价是为了增加销量厂家降价是为了增加销量,不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车主权益,A错误。刚提车的车主已经签订购车合同,合同也已生效,所以厂家不需要弥补车主,B说法错误。车主和企业签订了购车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契约精神,车主应依据购销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能单方面要求补偿差价,C正确。材料厂家的行为并不是违约行为,D说法错误。
答案:C
3.解析:诚实守信属于道德方面,我国积极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对严重失信个人和组织实施联合惩戒,这表明在推进全民守法过程中需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②④符合题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增强道德底蕴,但本题不是强调增强公民法治意识,①排除。材料强调确立守法者受惠、违法者受罚的导向,不是依法理性维权,③不符合题意。
答案:D
高分培优·大题冲关17
典例引领
答案:第一步 订约履约 合同履行 违约责任
第二步 合同订立有效 乙要求降价 不可抗力、免责
第三步 ①第一次: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已就价格达成合意签订合同,乙要求降价属于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甲有权拒绝,乙最终同意按原价格发货,双方应按原合同履行。②第二次: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洪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甲及时通知乙,且产品品质未受损,乙应免除甲的违约责任。(共85张PPT)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标要求】
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主干梳理】
监护
合理惩戒
赡养 
监护
遗弃
合法财产
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
法定
优先
最后
【背诵自测】
1.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是什么?如何处理?
5.继承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6.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是怎样的?
7.处理好法定继承的意义有哪些?
8.遗嘱的特点和种类是什么?为什么要立遗嘱?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精讲 核心知识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①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
②教育义务: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
③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代理未成年子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提醒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提醒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 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议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4.家庭侵权行为
(1)侵权行为: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侵权责任: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点澄清
1.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纠正:
2.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纠正:
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的,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纠正:
4.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纠正: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年2考:2025·广东卷;2024·湖南卷)
典例1 (2025·广东卷)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
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7岁女孩甲虽无民事行为能力,但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能拥有财产所有权,①正确。乙作为叔叔,非法定监护人,无权对甲进行约束和引导;监护职责依法由甲的父母承担,乙未获委托或法定授权,②错误。父母应当必须履行而不是可以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③错误。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保护甲的财产利益;压岁钱归甲所有,乙无权占有,甲的父母有权要求返还,④正确。
典例2 (2024·湖南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答案:图甲: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情境中父亲以工作忙为由不尽对子女教育义务违背法律规定,应与母亲共同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图乙: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境中7岁孩子为游戏账户充值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监护人应加强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返还其充值款项。
图丙: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情境中用人单位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劳动法规定,应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解析:图甲考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义务。父母之间因子女教育发生争执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场景,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图甲中父亲以工作忙为由而不履行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教育的义务,显然违背法律规定,应与母亲共同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图乙考查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7岁孩子为游戏账户充值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监护人应加强约束和引导,游戏平台应返还其充值款项。图丙考查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情境中用人单位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快递工作,违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属于非法行为,应责令改正。
考向二 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年7考:2025·河北卷、山东卷、浙江1月卷;2024·浙江1月卷、重庆卷;2023·湖南卷、新课标卷)
典例3 (2024·重庆卷)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
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错误。老李与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②正确。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成年子女对父母也要尽赡养义务,③正确。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典例4 (2025·八省联考四川卷)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老人有自己的养老意愿。郑某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①正确。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免除。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基于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要求,不因任何约定而消失,②排除。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排除。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精讲 核心知识
1.继承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
关系
继承的
要求 ①析产: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平等: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继承与
债务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的
形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提醒 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有顺序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前提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范围和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例外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分
配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求和
意义 ①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意义: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条链接 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遗嘱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形式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实质
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形式
要件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须见证人)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公证遗嘱:如要变更,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提醒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为准。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4.通过遗嘱或协议等方式处分遗产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
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
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法条链接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微点澄清
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纠正: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纠正: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纠正:
4.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纠正: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3年5考:2025·河南卷、四川卷;2024·湖北卷、甘肃卷;2023·湖南卷)
典例1 (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①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③错误。李某作为王某丈夫的弟弟,即王某的公公的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④错误。
考向二 遗嘱继承
(3年1考:2025·北京卷、四川卷、河南卷;2024·湖北卷、安徽卷;2023·江苏卷、浙江6月卷)
典例2 (2024·湖北卷)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考向三 遗赠扶养协议
(3年1考:2024·安徽卷)
典例3 (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
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以法为盾,向欺凌说不!
情境探究
情境 近年来,校园欺凌者低龄化趋势日益明显,校园欺凌行为的恶性程度越来越高,不断挑战社会认知的底线,每每引爆社会舆论。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在2020年至2022年针对3 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53.5%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多数学生受到欺凌后,不敢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可能引发多次被欺凌,其所带来的身心伤害深远,甚至引发精神疾病。2024年,中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 526人,同比上升4.3%。
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监护人监护意识不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密云法院近五年判处的38名未成年罪犯中,67%的未成年被告人来自离异家庭。 父母应当担负起监护职责
需要全社会系统治理
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无论是相关法律法规,还是负有教育、管教职责的家长、学校,都需要密切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法里法外都真正硬起来。社会得到的教训已足够沉重,不能让“隐秘的角落”继续隐秘下去。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③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将“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纳入其中。
    以法为盾,向欺凌说不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国家、学校和家庭的角度说明应如何打消社会公众对校园欺凌现象的隐忧。
提示:①国家角度:建立矫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项社会机制,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来遏制校园欺凌的高发势头。②学校角度:一方面要加大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厚植法律信仰。另一方面也要切实履行教育职责,重视校园欺凌现象,对可能的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③家庭角度: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当负起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孩子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与合理惩戒,培养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某初中生遭同校三名14岁学生掌掴,导致该初中生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受害学生和家长因此向法院起诉。针对该起校园欺凌事件,2025年8月16日,经法院审理,判决三被告及父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该案的认识正确的有(  )
①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②未成年人要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三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身份权、健康权 
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该案属于人身伤害案件,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①正确。针对校园欺凌事件,未成年人要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②正确。身份权是指主体基于其身份而享有的权利,三被告并未侵犯原告的身份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三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③错误。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④错误。
2.(模块内融通)某中学开展了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定代理人、原告人、被告人等均由学生组成,使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审判过程。通过这次活动,学生可以学习到(  )
①校园欺凌行为若触犯刑法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②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③校园欺凌行为属一般侵权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 
④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裁判的,可立即申请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通过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学生可以学习到校园欺凌行为属一般侵权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若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①③符合题意。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②说法错误。一审判决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不能立即申请再审,④说法错误。
3.(模块内融通)没有惩戒的教育,是残缺的。当前我国针对青少年保护的法律都未明确界定校园欺凌,由于缺乏教育惩戒权,学校欺凌治理权能有限,面对学校中的“熊孩子”,出现了不敢管、不能管、不会管的情况,这是校园欺凌频发的主要原因。为此(  )
①立法机关要及时科学立法,有效界定校园欺凌和治理权 
②教育主管部门要公正司法,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③公安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让欺凌者受到应有法律处罚 
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化法律对道德的支撑作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立法机关要科学立法,健全和完善关于校园欺凌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校园欺凌,让被欺凌者维权时有法可依,①正确。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在审判相关欺凌事件时,要做到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教育主管部门不属于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法院和检察院,②排除。公安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对于校园欺凌事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欺凌者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绝不姑息纵容,③正确。要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④错误。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2026·河北石家庄月考)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父亲的高度决定孩子的格局,母亲的修养决定孩子的品质”。可见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十分重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B.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C.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D.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后,只能由近亲属承担监护责任
答案:C
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A错误。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可以”,B错误。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C正确。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D错误。
2.张女士生下女儿小米(化名)不到一年便离家,未对女儿尽过抚养义务。22年后,小米再听闻母亲的消息时,竟是被母亲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被索付赡养费,小米表示拒绝。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促进家庭关系和谐,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 
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张女士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③张女士有遗弃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法庭会判决其承担责任 
④若张女士体弱多病或生活困难,小米不能拒绝赡养张女士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张女士作为母亲,虽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在特定条件下(如生活困难、体弱多病)仍有要求赡养的权利,不能直接说她的要求不合理,②排除。题干反映张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小米给付赡养费,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案件不涉及小米提起遗弃未成年子女诉讼,因此张女士不会被判决承担责任,③排除。
3.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本案中哥哥和姐姐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①不选。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②错误。在本案中,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③入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董甲、董乙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④正确。
4.(2026·河南郑州二模)幼儿园5岁学生小光在学校门口的便利店购买了一把“萝卜刀”,并带入幼儿园。课堂上小光在一甩一扣玩闹中,伤到同桌小军面部,小军住院治疗15天,花费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军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作为其维权的法定代理人 
②小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③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依法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小光与便利店购买合同有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作为其维权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造成伤害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相应责任,①③正确。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5岁的小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当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上诉,④错误。
5.(2026·河南名校大联考)老张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一家店铺分给女儿小花和儿子大强,规定小花若30岁前结婚则丧失对店铺一半份额的继承权,大强若不将店铺继续经营下去则失去继承资格。老张去世3年后,小花在28岁时准备结婚,大强因经营不善打算关闭店铺。小花和大强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大强将小花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张有权按自己意愿分配个人财产,其遗嘱完全合法有效
B.大强的诉求合理,小花若30岁前结婚应丧失一半店铺继承权
C.老张遗嘱中对小花婚姻的限制条款损害了小花的婚姻自由权,该部分无效
D.老张所立遗嘱全部无效,小花和大强都无法继承店铺遗产
答案:C
解析:老张遗嘱中规定“小花若30岁前结婚则丧失对店铺一半份额的继承权”,该条款限制小花的婚姻自由权,其遗嘱并非完全合法有效,A错误,C正确。由于限制小花婚姻的条款无效,所以大强以此为由的诉求不合理,B错误。部分条款无效不代表整个遗嘱无效,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处理,D错误。
6.(2026·山西晋城一模)毛某十岁时,父母离婚,其母亲改嫁并拒付毛某的抚养费。现今,毛某已成家立业,其母亲虽然经济条件良好,但年老、多病、孤独。对毛某应如何处理母子关系,你的认识是(  )
①毛某母亲对未成年的毛某不履行抚养义务,成年的毛某也可以不对母亲尽赡养义务 
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其母亲做法不当,毛某也应履行赡养义务 
③毛某应尽可能在生活上照料母亲、精神上慰藉母亲,使母亲能够幸福安度晚年 
④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毛某母亲因拒付抚养费而失去要求毛某赡养自己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赡养义务独立于父母的抚养行为,即使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后子女仍需承担赡养责任,①排除。父母离婚不会消除亲子关系,尽管其母亲做法不当,但毛某的赡养义务仍存在,②正确。成年子女需在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使父母能够幸福安度晚年,③正确。赡养义务不因父母过错而自动免除,以毛某母亲拒付抚养费为由剥夺其被赡养的权利的观点错误,④排除。
7.(2026·湖南名校联合体联考)国大爷夫妇膝下无子,曾接6岁侄女国丽共同生活,未办收养手续,国丽11岁重返原生家庭。2023年初,国大爷老伴去世后,侄子国刚接其赡养,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国大爷病逝、国刚履约后,国丽将国刚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若国大爷去世前立下遗嘱,会导致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B.国丽幼时与国大爷共同生活,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C.国丽和国刚应当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好继承遗产问题
D.若协议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答案:D
解析: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即使被继承人在订立协议后立遗嘱,协议依然有效,遗嘱中与协议冲突的部分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遗嘱不会直接导致协议无效,A错误。国丽虽曾与国大爷共同生活,但因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法律上的收养关系不成立,且国丽11岁返回原生家庭,表明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故国丽无继承权,B错误。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国刚已履行扶养义务,有权获得协议约定的遗产。国丽既非法定继承人,又无协议约定权利,无权要求协商继承遗产,C错误。遗赠扶养协议执行后,若遗产仍有剩余:有遗嘱时,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时,剩余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本案中国大爷未立遗嘱,故剩余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等)继承,国丽、国刚均非法定继承人,D正确。
8.(2026·重庆开学考试)林某立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照顾其十年的保姆徐某,遗嘱全文由林某亲笔书写但未注明年、月、日。林某去世后,徐某持林某生前与其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要求获得林某的所有遗产;林某子女不同意,向法院主张遗嘱无效并要求法定继承。本案中,法院应认定(  )
①自书遗嘱因形式瑕疵整体无效,启动法定继承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③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可能继承部分遗产
④基于遗赠扶养协议,保姆获得林某的所有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林某的自书遗嘱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民法典关于自书遗嘱形式要件(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规定,因此该遗嘱因形式瑕疵无效。但“启动法定继承”错误,因为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时,法定继承并非必然启动,①排除。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林某与徐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在遗产分配时,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性,②正确。若遗赠扶养协议中没有涵盖林某的所有遗产,那么对于没有涵盖的部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③正确。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没涉及所有遗产,保姆不能获得林某的所有遗产,④排除。
9.(2026·山东济南模拟)晚年独居的钱先生与邻居张某协商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张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张某悉心照料直到钱先生病故,并按照协议约定取得钱先生的房产。钱先生唯一的儿子小钱回国后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房产。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③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赠协议,房产应该由小钱继承 
④小钱可向钱先生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钱先生与张某签订的协议若明确约定张某在履行监护职责后取得房产,张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监护人履行职责,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本题中钱先生通过意定监护协议让张某照料自己,保障了自己的生活,体现了该制度的意义,②正确。在遗产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本题中不是遗赠协议,而是意定监护协议,且意定监护协议约定了房产归属张某,并非法定继承优先,③错误。监护协议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小钱应向法院起诉,而不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协议,④错误。
10.(2026·湖南长沙开学考试)阮大爷终身未婚,膝下也无子女,只有一个妹妹和两个侄女,在村里的主持下,2011年和同村的刘某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刘某照顾阮大爷日常生活并负责丧葬事宜,老人将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2023年3月,阮大爷因拆迁获得安置房5套,同年10月因病去世。本案中(  )
①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②遗赠扶养协议属于遗嘱继承,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以保障 
③若刘某履行了对阮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会获得安置房所有权益 
④阮大爷的妹妹及侄女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体现了平等、有偿且互为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①说法正确。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遗嘱继承,②说法错误。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刘某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阮大爷的财产(包括安置房)应遗赠给刘某,所以刘某会获得安置房所有权益,③说法正确。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阮大爷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在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且刘某按照约定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其财产应按协议由刘某获得,且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④不符合题意。
二、非选择题(12分)
11.(12分)(2026·安徽九师联盟检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4年,蒋女士与张先生喜结连理,婚后育有一子。然而,幸福的日子在2023年3月戛然而止,蒋女士被诊断为“渐冻症”,病情逐渐严重到全身瘫痪,生活无法自理。患病后,蒋女士白天由母亲照顾,晚上由张先生照顾,平时蒋女士的哥哥也会过来帮忙。
2024年5月,张先生以生意经营失败为由开始疏远家庭,晚上经常不回家甚至不接电话。2025年5月,张先生除了支付房屋、水电燃气费外,其他生活费、医疗费、学费等一概不管。
2025年6月初,蒋女士母亲、哥哥找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希望张先生承担起丈夫、父亲的职责,在保障家庭必要支出的情况下,多给予妻儿关爱和慰藉。
假如你是本案的调解员,请你从情理法角度对张先生进行释法明理和劝导,化解这一起家庭纠纷。
答案:①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②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③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蒋女士身患重病且孩子年幼,作为丈夫和父亲,张先生不能以生意经营失败等为借口,推脱履行照顾妻儿、支付家庭生活费等责任和义务。张先生应该肩负起家庭责任,悉心照顾妻儿,让坎坷的小家重新扬帆起航。
解析:有效信息①:蒋女士患渐冻症全身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张先生疏远家庭且拒不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可运用“夫妻相互扶养义务”的法律知识,从法律义务角度分析: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有效信息②:蒋女士与张先生育有一子,张先生未支付孩子学费等必要支出→可运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的法律知识,从亲子法律责任角度分析: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有效信息③:张先生以生意经营失败为由推脱家庭责任,蒋女士需家人关爱慰藉,家庭面临纠纷→可运用“家庭和睦的重要性”的公序良俗与家庭伦理知识,从情理角度分析:张先生应该肩负起家庭责任,悉心照顾妻儿。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课标要求】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等基本法律规定,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背诵自测】
1.经营主体的形态主要有哪些?
2.创办企业需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3.经营者要遵守哪些市场规则?
4.不正当竞争主要有哪些行为表现?
5.为什么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消费者合法权益基本内容有哪些?
7.如何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
8.为什么要依法纳税?
9.税收的种类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精讲 核心知识
1.自主创业
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 ①形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②区别:它们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准备相应的文件 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机构等事项
办理企业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企业信息公示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法律和风险意识 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提醒 区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
①无限责任:如果企业或商户自身资产无法清偿对外所欠债务,创办人即出资者必须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企业债务的责任。
②有限责任:在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时,最坏的结果就是公司破产,股东无须以个人财产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2.市场竞争讲公平
(1)法律规定: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搭便车” 行为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虚假 宣传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 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提醒 区分仿冒和假冒
①仿冒: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
②假冒: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
微点澄清
1.创业者只要按法律办事,就不会有经营风险。
纠正:
2.办理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在执照有效期内不得变更。
纠正:
3.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在通过虚假宣传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自主创业
(3年2考:2025·河北卷、江苏卷)
典例1 (2025·江苏卷)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考向二 市场竞争讲公平
(3年10考:2025·江苏卷、黑吉辽内蒙古卷、湖北卷、四川卷、河北卷;2024·山东卷、安徽卷、北京卷;2023·江苏卷、浙江6月卷)
典例2 (2025·湖北卷)王某生产的“小王牌”代餐粉广受市场好评。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某日,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随即扫码支付离开。孙某食用后严重腹泻,这才发现代餐粉为“小玉牌”,遂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 
②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 
③孙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3 (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核心考点二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精讲 核心知识
1.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为什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必要性 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重要性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的义务)(是什么)
安全 消费 的权利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知情权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自主选 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3)怎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 健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经营者 ①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 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2.依法纳税
(1)依法纳税的原因
国家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企业 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个人 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2)常见的几种税种
征税对象 作用
增值税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 所得税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 调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个人 所得税 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 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
提醒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概念
①基本减除费用是每月5 000元(即每年6万元)。
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用;父母的赡养费用;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婴幼儿照护等。
③综合征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微点澄清
1.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纠正:
2.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起诉讼。
纠正: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年9考: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安徽卷、重庆卷;2024·北京卷、湖北卷、新课标卷、黑吉辽卷;2023·河北卷、辽宁卷)
典例1 (2025·重庆卷)2022年实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驾驶自动化分为L0到L5六个等级。其中,L0、L1、L2为驾驶辅助,驾驶主体为驾驶人;L3、L4、L5为自动驾驶,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当前,国内量产汽车最高仅达L2。关于汽车厂商的营销宣传,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贬低竞争对手夸大自家汽车的自动化水平,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②某款汽车的自动化水平接近L3,“L2.9”的宣传不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③“解放双手”开智驾可睡觉等宣传语会导致消费者盲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 
④厂商应避免夸大驾驶自动化水平,并提示风险,以免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典例2 (2024·新课标卷)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张某经常去某饭店就餐,该饭店的墙上张贴有“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某日,张某和朋友在该饭店聚餐,朋友提议品尝自带的红酒,张某找服务员帮忙,服务员表示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引起不少客人围观,张某遂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要求饭店改正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二 依法纳税
典例3 流量面前,法律不会打折;法律面前,流量不能放纵。某知名网络主播因偷税逃税被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解决网络主播偷税逃税问题,需要(  )
①网络主播提高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依法纳税,诚信带货 
②相关平台企业及时通过网络公布主播的个人信息及收入情况 
③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④国家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将追缴的税款用于促进社会公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虚假宣传隐患大
情境探究
情境 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至5级,L0级为应急辅助,全由驾驶员操控车辆;L1、L2级为驾驶辅助,驾驶员可使用辅助系统,但仍需掌控车辆;L3至L5级为在不同条件下的自动驾驶。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近几年,①各大车企纷纷将辅助驾驶往“智能驾驶”“自动驾驶”方面夸大宣传,诸如“从车位到车位”“高速智驾0接管”等营销话术频频出现在车企广告语中,②这让消费者高估现阶段的辅助驾驶技术,导致消费者对辅助驾驶、高阶智驾和自动驾驶的定义分不清楚。
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
针对车企夸大宣传问题,2025年2月,③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提到,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监管部门强调,企业须规范术语名称(如用“记忆泊车”替代“代客泊车”),并建立用户告知机制,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技术局限性与驾驶员职责。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指出,④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需实现“技术进步与责任落实并重”,通过制度保障与行业自律平衡创新与安全。
开展正当竞争,担负社会责任
探究: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有关“诚信经营”的知识,分析部分车企夸大辅助驾驶宣传的错误之处。
                                    
                                    
融通命题
1.(跨模块融通)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搭载的“智驾”系统都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暂时还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车辆还是需要人来操控,所以驾驶人是最终的责任主体。为防止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出现“脱手脱眼”等行为造成的交通安全风险,需要(  )
①汽车制造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保障驾驶人合法权益 
②强化政府部门之间协同监管,建立动态风险评估机制 
③通过准确适用法律、裁判结果合理实现司法结果公正 
④完善智能驾驶立法体系,明确技术标准及其责任划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跨模块融通)近年来,一些汽车厂商在广告和营销宣传中的问题引起公众质疑,如片面强调辅助驾驶功能,使人误解辅助驾驶就是自动驾驶;夸大自动驾驶功能,称可以在多种路况下实现自动变速,使用中却存在诸多限制。这些广告和营销宣传(  )
①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
②体现出市场调节有局限性,存在自发性的弊端
③表明我们必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④属于不正当竞争,会危害到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跨模块融通)在新能源汽车日益智能化的今天,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作为提升驾驶便利性与安全性的重要技术,正逐渐成为消费者选购车辆时关注的焦点。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仅仅是安全驾驶行为的补充手段,绝非替代驾驶员注意力与判断力的万能钥匙。例如,在低速或特定光线条件下,自适应巡航控制可能无法精准识别前方路况,此时驾驶员仍需保持高度警惕,以确保行车安全。这说明(  )
①意识是大脑特有的机能,人工智能永远不能代替人的意识 
②人工智能是人脑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可以替代人的某些智能 
③意识活动具有自觉选择性和能动创造性,人工智能则不具有 
④人工智能是人类思维的产物,但很多方面可以超越人类思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提示:完成课时精练46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①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②法律规定 ③领取营业执照 ④公平竞争 ⑤混淆行为 ⑥虚假宣传 ⑦消费者安全消费 ⑧消费者的知情权 ⑨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⑩多种途径  国家财政  用之于民  企业所得税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创业者按法律办事,学会风险管理,会一定程度降低经营风险,“不会有经营风险”说法过于绝对。
2.在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内,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3.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在利用B公司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即通过混淆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答案:B
典例2 解析:姓名权是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小王牌”是商品名称或品牌标识,不属于姓名权范畴,李某仿冒“小王牌”包装的行为,侵害的是王某的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非姓名权,①排除。李某仿冒“小王牌”代餐粉包装,生产“小玉牌”代餐粉,孙某在超市挑选了一盒代餐粉,误以为是“小王牌”,这种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符合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的特征,属于不正当竞争,②符合题意。孙某作为消费者,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且因商家仿冒包装导致自己误购的商品,合法权益受损,而超市又未予理会其赔偿要求时,孙某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仲裁需双方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④说法错误。
答案:C
典例3 解析:本题广告内容为“同城最优,全场5~7折”,属于一般性促销宣传,未明确具体商品的价格、数量等细节,不构成要约,而是要约邀请,①错误。广告称“同城最优,全场5~7折”,但店员以最新款为由按九折出售篮球,且若“同城最优”缺乏事实依据,则可能构成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属于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构成欺诈须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他人陷入错误意思表示,材料未提及店员存在欺诈故意,默认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构成欺诈,③正确。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属于正常营销行为,未限制或强迫小郑购买,小郑最终自主决定交易,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错误。
答案:C
核心考点二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汽车设计生产存在缺陷,会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证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2.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是个人所得税。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贬低竞争对手侵害的是对手的公平竞争权,而非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错误。“L2.9”并非行业标准分级,“L2.9”的宣传模糊了L2与L3的界限,会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错误。“‘解放双手’开智驾可睡觉”等宣传夸大了驾驶自动化水平,导致消费者盲信,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③正确。厂商应避免夸大宣传并提示风险,以免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④正确。
答案:D
典例2 解析:该告示张贴在墙上,不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张某作为经常去该饭店就餐的顾客对该告示及其内容应当知情,①错误。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侵害名誉权的后果是导致民事主体社会评价的降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侮辱、诽谤,而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不会侵害消费者的名誉权,②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饭店张贴的“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符合上述定义,属于格式条款,③正确。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④正确。
答案:D
典例3 解析:法律面前,流量不能放纵,网络主播必须提高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依法纳税,诚信带货,①正确。个人信息属于公民的隐私权,平台企业不得侵犯其隐私权,②排除。“某知名网络主播因偷税逃税被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说明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③正确。材料强调的是如何解决偷税逃税问题,而非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④排除。
答案:B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情境探究
探究 提示:①违背诚信经营原则,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知情权。②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③可能导致消费者滥用技术,引发安全风险,损害消费者权益。
融通命题
1.解析:汽车制造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与材料明确“驾驶人是最终责任主体”直接矛盾,制造商只应承担产品责任而非事故责任,①主体错位,排除。“协同监管”“动态风险评估”直接对应材料中防止“脱手脱眼”的监管需求,体现政府严格执法职能,②正确。司法公正是事后救济手段,不能预防“脱手脱眼”的行为发生,与题干“防止”的要求不符,③不符合题意。完善立法、明确责任从源头解决责任认定问题,符合科学立法要求,④符合题意。
答案:C
2.解析:材料中这些广告和营销宣传体现出市场调节有局限性,存在自发性的弊端,属于不正当竞争,会让消费者产生认知偏差,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权等正当权益,②④正确。车企片面宣传辅助驾驶功能,属于不正当的营销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非“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①排除。题干讨论的是虚假广告问题,与价格机制无直接关联。完善价格机制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和虚假宣传问题,这需要市场监管和法律法规,③排除。
答案:D
3.解析: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不是大脑特有的机能,①错误。“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作为提升驾驶便利性与安全性的重要技术,正逐渐成为消费者选购车辆时关注的焦点”“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仅仅是安全驾驶行为的补充手段”,这说明人工智能是人脑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同时也说明人工智能能够代替人的某些智能,②正确。智能驾驶只能是对人的驾驶有辅助作用,面对复杂情况,智能驾驶就可能失去作用,还得靠驾驶员判断与操作,说明意识活动具有自觉选择性和能动创造性,人工智能则不具有,③正确。人工智能是实践的产物,④错误。
答案:C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解构大单元 聚焦大概念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标要求】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背诵自测】
1.什么是民法?
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如何理解其构成要素?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是什么?
5.为什么要维护人身权利?
6.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7.怎样维护人身权利?
8.怎样维护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精讲 核心知识
1.民事法律关系
(1)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知识拓展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细化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原则 细解
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微点澄清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纠正:
2.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纠正:
3.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表演中侮辱、诋毁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的言论。
纠正:
4.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3年9考: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广东卷、广西卷、安徽卷、江苏卷;2024·黑吉辽卷、江苏卷;2023·江苏卷、辽宁卷)
典例1 (2025·广东卷)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三步定位法”解答民事法律关系
典例2 (2025·广西卷)2024年9月1日,刘某及儿子萌萌(2018年生)遇到遛狗的吴某。萌萌与吴某的小狗玩耍时,路人梁某将奶茶杯扔向小狗,小狗受到惊吓将萌萌咬伤,萌萌的治疗共花费3 500元。各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某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吴某与梁某应按过错比例缴纳人民调解费用
②刘某可向吴某请求赔偿,也可向梁某请求赔偿
③萌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
(3年6考:2025·安徽卷;2024·福建卷、浙江6月卷;2023·福建卷、湖北卷、重庆卷)
典例3 (2025·安徽卷)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典例4 (2023·福建卷)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精讲 核心知识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常见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犯他人生命权、 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2.姓名权、肖像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含义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 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法律 保护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法律 禁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提醒 区分盗用和冒用
盗用姓名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冒用姓名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3.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
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信息 ①原因与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微点澄清
1.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纠正: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纠正:
3.与他人同名就是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
纠正:
4.侵犯他人荣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纠正:
5.个人信息属于隐私,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姓名权、肖像权
(3年4考:2025·湖北卷;2024·浙江6月卷;2023·新课标卷、浙江1月卷)
典例1 (2023·新课标卷)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二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3年5考:2025·重庆卷;2024·河北卷、福建卷、浙江6月卷、浙江1月卷)
典例2 (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三 健康权、名誉权等其他人身权利
(3年7考:2025·浙江1月卷、北京卷、安徽卷;2024·山东卷、北京卷;2023·湖北卷、辽宁卷)
典例3 (2025·浙江1月卷)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AI换脸
情境探究
侵犯名誉权
情境 2024年国庆长假期间,雷军AI配音骂人的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些视频中,①“雷军”不仅对堵车、假期等热门话题发表犀利言论,甚至使用了不雅谩骂,让不少网友调侃称“国庆上网被雷军骂了整整7天”。②这些配音大多并非雷军本人“发声”,而是短视频平台用户使用AI工具模拟了雷军声音的音色及使用其照片,并根据设置文案内容生成了具有雷军音色的视频素材。 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
2025年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雷军发文,介绍自己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建议。其中,③他提出的“加强‘AI换脸拟声’违法侵权重灾区治理”建议很快登上网络热搜。
健全完善法制,加强对“AI换脸拟声”的立法
雷军认为,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AI换脸拟声”在影视、广告、社交等领域广泛兴起,成为社会喜闻乐见、传播力强、易成热点的技术应用。但同时也应看到,④“AI换脸拟声”不当滥用造成了违法侵权行为的重灾区。
树立法治意识,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注:民法典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有关规定。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AI换脸拟声”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并说明理由。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随着AI视频生成技术不断成熟,在各大短视频上使用AI生成创作的各类短视频变得火热,部分画面可以做到以假乱真。特别是对于经典影视作品的二次创作开始爆发,通过AI技术对经典作品中的人物进行换脸,亵渎经典作品。更有甚者,知名传染病学专家张文宏的容貌和声音被商家通过AI换脸,移花接木在网络上带货,有不少老年人掉入陷阱。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只要未用于商业用途,利用AI对他人进行换脸就不构成侵权 
②张文宏有权要求商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 
③商家利用AI换脸技术使用张文宏容貌和声音带货,侵犯了其荣誉权 
④利用AI对经典影视作品人物换脸,侵犯了原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模块内融通)AI即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随着AI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AI生成图文,利用AI“换脸”,网民利用AI造谣……针对此类乱象,我国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范开展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处置利用生成合成技术制造谣言、营销炒作的违规账号。这说明(  )
①法规的出台是社会存在的客观需求 
②AI技术的发展与治理法规相互依赖 
③整治AI乱象需要先进社会意识指导 
④上层建筑的完善可以巩固经济基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模块内融通)圆圆发现某公司运营的小程序“AI变身”未经允许,直接使用其个人视频,供用户上传照片实现“换脸”体验。用户付费后,小程序将用户提供的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部分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进行融合,进而将圆圆的原视频形象进行面部替换。“AI换脸”后,从视频的场景细节仍能识别出身体形象的主体为圆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圆圆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责任 ②该公司并未利用圆圆的面部形象,没有侵犯其肖像权 ③该公司擅自使用圆圆的视频,侵犯了圆圆的著作权 ④该公司非法处理圆圆的生物识别信息,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提示:完成课时精练39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①财产关系 ②非法人组织 ③民事权利和义务 ④权利 ⑤义务 ⑥平等 ⑦守法和公序良俗 ⑧人身自由 ⑨人身权利 ⑩最基础  人身权利  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法律的要求  社会文明进步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李某某侵犯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甲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受民法典合同编和物权编调整,①正确。乙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是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受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调整,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②错误。丙发布的悬赏广告(寻猫启事)构成单方允诺,在送还者完成行为时形成合同关系,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调整的财产关系,③正确。丁对同学的表示属于情感表达或意向声明,不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效果意思,不构成法律行为,不受民法典调整,④错误。
答案:B
典例2 解析:人民调解不收取费用,无需按过错比例缴纳费用,①错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动物致害,受害人可向动物饲养人(吴某)或第三人(梁某)请求赔偿,②正确。萌萌生于2018年,2024年时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作为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③正确。调解协议需经司法确认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答案:C
典例3 解析:甲购买假鞋涉及欺诈而非产品安全,安全消费权利通常指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受侵害,本案例未体现,①错误。乙公司出售假冒品牌产品,构成欺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原则,②正确。消费者协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同于法院判决书,无直接强制执行力,需双方自愿履行,③错误。甲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④正确。
答案:C
典例4 解析: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①。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不符合题意。
答案:C
核心考点二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情形,若与他人同名纯属巧合,则没有侵害他人姓名权。
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但不是侵犯荣誉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5.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正确回答本题需要明确三个问题:一是甲餐厅的行为是对夏某何种权利的侵害;二是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何种类型的诉讼;三是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何种类型的证据。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甲餐厅员工未经夏某同意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将照片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构成对夏某肖像权的侵害,②正确。甲餐厅的行为不涉及对夏某荣誉的诋毁、贬损,①错误。夏某与甲餐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解决二者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在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为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物证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质量、损坏程度等标志和特征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例如,受到损坏的物品,受到伤害的身体等。本题中的照片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是通过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明夏某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事实,而不是通过外形等证明该事实,因此属于电子数据而不属于物证,③错误。
答案:D
典例2 解析: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答案:B
典例3 解析: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错误。“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②符合题意。“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这主要是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对程某健康权等权益的侵害,③符合题意。“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错误。
答案:C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情境探究
探究 提示:①侵犯肖像权。AI换脸技术未经许可使用雷军的照片或形象合成视频,制作虚假内容传播,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该行为损害了雷军对其形象的控制权,可能误导公众对其形象的认知。②侵犯名誉权。合成视频中包含不雅谩骂、虚假捐款承诺等内容,例如“雷军”爆粗口或发表不当言论,可能降低雷军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侵权。依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此类虚假内容易引发公众误解,损害个人声誉。③侵犯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未经授权收集、处理雷军的肖像和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敏感个人信息需单独同意的要求;同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网络秩序,触犯网络安全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平台及用户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等责任。
融通命题
1.解析: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是否用于商业用途不是判定侵犯肖像权的唯一标准,①排除。商家通过AI换脸,使用张文宏的容貌和声音在网络上带货,侵犯了张文宏的肖像权,张文宏有权要求商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②正确。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商家利用AI换脸技术使用张文宏容貌和声音带货,未侵犯其荣誉权,③排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改编权等一系列权利,利用AI对经典影视作品人物换脸,属于对原作品的改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原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④正确。
答案:C
2.解析:随着AI技术的发展,社会出现种种乱象,要求出台各项法规治理规范,这体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表明AI技术健康发展需要先进社会意识的指导,①③正确。AI技术的发展与治理法规属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社会存在可以脱离社会意识而存在,二者不是相互依赖的关系,②错误。本题着重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且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它能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④排除。
答案:B
3.解析:本案属于侵害他人肖像权、著作权、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案件,消除危险的责任承担方式不适用于本案,①排除。本案中,换脸后的新视频里,虽然人物面部形象发生改变,但从视频的场景细节仍能识别出身体形象的主体为圆圆,圆圆对该身体形象亦享有肖像权,某公司小程序将他人的面部形象嫁接在圆圆的身体形象上,构成对圆圆身体形象所对应的肖像权的侵害,②排除。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某公司运营的小程序“AI变身”未经圆圆允许,直接使用其个人视频,制作成“AI换脸”模板,侵犯了圆圆的著作权,③正确。“将用户提供的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部分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进行融合”,该过程属于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处理,该公司未经过圆圆同意擅自处理其个人信息,侵害了圆圆的个人信息权益,④正确。
答案:D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标要求】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背诵自测】
1.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及方式有哪些?
2.民法对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3.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4.如何理解特殊侵权行为?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是什么?
6.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的界限有哪些?
7.作品的合理使用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8.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9.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0.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精讲 核心知识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提醒 ①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民事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其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 要件 ①有损害事实: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有主观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有因果关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过错 推定 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无过 错侵 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需要举证——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 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 角度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微点澄清
1.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纠正:
2.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人必须有主观故意,被侵害事实存在,且与侵害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纠正:
3.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
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一般侵权责任
(3年11考:2025·湖南卷、湖北卷;2024·浙江6月卷、江苏卷、广东卷、山东卷;2023·湖南卷、北京卷、海南卷、河北卷、江苏卷)
典例1 (2025·湖南卷)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侵权责任类”选择题技法
考向二 特殊侵权责任
(3年15考:2025·湖南卷、安徽卷、山东卷、广东卷、黑吉辽内蒙古卷、江西卷、重庆卷;2024·江苏卷、广东卷、山东卷;2023·湖南卷、北京卷、河北卷、江苏卷、山东卷)
典例2 (2025·山东卷)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精讲 核心知识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3)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非营利性)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营利性)
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原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微点澄清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纠正:
2.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纠正: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纠正: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民事权利的限制
(3年13考:2025·北京卷、河北卷、陕晋宁青卷、山东卷、河南卷、安徽卷、江苏卷、广东卷;2024·江西卷、甘肃卷;2023·湖北卷、湖南卷、北京卷)
典例1 (2025·河北卷)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法理判断类”选择题技法
典例2 (2025·河南卷)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3年6考:2024·湖南卷、新课标卷、重庆卷、浙江1月卷、山东卷;2023·山东卷)
典例3 (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哪吒之魔童闹海》知识产权保护布局
情境探究
情境 回顾近年来国产动画电影的发展,早期爆款作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暴露了不少问题。《大圣归来》因未及时注册商标,导致核心名称“大圣归来”被他人抢先注册,衍生品市场陷入混乱,官方因此错失了数亿元的潜在收益。
相比之下,《哪吒之魔童闹海》显然吸取了前作的经验教训,在项目启动初期便提前布局,堪称一场漂亮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先手仗”。
保障原创性,保护著作权
①从英姿飒爽的哪吒到温润如玉的敖丙,从玉虚宫、东海龙宫等美轮美奂的场景到石矶娘娘的魔镜、可爱的土拨鼠群像等,《哪吒之魔童闹海》的出品方都进行了法定登记,让作品的原创性得到了法律的坚实保障;为给周边产品的开发保驾护航,出品方对玉虚宫捕妖队成员、小道士、攻城虾等角色玩偶,②从造型到细节都申请了保护,让周边产品在市场上独具特色,(保护专利权)保障了自己的商业利益;③出品方成功注册哪吒系列文字、图形2千多件,有效防止他人在不同行业使用与该品牌相关的标识,全方位维护了品牌的纯洁性和唯一性。  保护商标权
《哪吒之魔童闹海》这种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④不仅守护了票房收益,更通过衍生品、技术授权、文旅合作等长尾收益,将IP生命周期从电影延伸至全产业链,为中国动画IP商业化提供了标杆案例。有利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品牌价值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哪吒之魔童闹海》出品方的举措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并分析上述举措产生的积极影响。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2025年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热播备受好评。有些商家嗅到“商机”,推出印有哪吒角色形象的相关产品进行售卖。教师课堂上纷纷引用该影片片段。由此推断(  )
①该动画影片著作权人对于动画角色形象等享有著作权,未经允许不得商用 
②该动画影片著作权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任何时候都能追究当事人责任 
③某校教师在课堂上用该动画影片分析中华传统文化,侵犯了其著作权 
④著作权人有权要求相关商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模块内融通)2025年春节最火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很多高中生涌进电影院观影,但是一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也在学生中讨论,对偷录、传播是否涉嫌违法产生一些争论。下列网友的表述正确的是(  )
甲同学 某校老师命制仅用于本校月考试题,引用《哪吒之魔童闹海》宣传片的图片是合理使用
乙同学 一些观影者由于喜欢哪吒形象,对正在公映的《哪吒之魔童闹海》进行录音录像,这是违法的
丙同学 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发表权、财产权、修改权的保护期是50年
丁同学 未进行营利,录制长视频向不特定群体传播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A.甲和乙 B.乙和丙
C.丙和丁 D.甲和丁
3.(模块内融通)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自大年初一上映以来打破多项电影影史纪录,成为中国影史首部突破票房100亿元的电影。某校高三学生围绕其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展开了讨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影评人在微博发布影评,并附上部分精彩片段截图,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某商场员工装扮成电影中的哪吒等卡通形象招揽顾客,这是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 
③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这是对权利人发表权的侵犯 
④制作公司已将“哪吒之魔童闹海”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还可续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分培优·大题冲关18 主观题对“侵权责任”的考查
典例引领
(2025·江西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①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
一年后,②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③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打斗,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流程训练】 
第一步:解构设问(定方向)
知识定位:《法律与生活》知识中的    相关知识
命题指向: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答题方向:两个角度,向      请求赔偿、    
第二步:捕捉信息(采分点)
信息点 关键词 知识点
① 甲救助了……并为狗注射了疫苗                                  
②                  狗的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 丙(10周岁),与狗一起玩闹打斗                                  
第三步:规范书写(用术语)
                                    
                                    
                                    
术语积累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②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⑤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⑥邻里之间的矛盾首先应当积极沟通,妥善解决,也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同时,兼顾相邻权利人的利益。
提示:完成课时精练42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①财产权 ②停止侵害 ③过错推定 ④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
⑤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⑥不同的民事权利 ⑦不动产权利 ⑧团结互助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2.侵权要件不仅包括主观故意,过失也可能导致侵权。
3.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
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种植在土地上的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对自己家的石墙疏于管理,致使其因连日暴雨倒塌,对李某的不动产权益构成侵害,应担责,①正确。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赵某可以预见石墙因暴雨倒塌的可能性,应当对其给予适当管理和维护,②错误。双方经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生动体现,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④正确。
答案:B
典例2 解析: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狗为李某饲养,因受惊致张某车辆受损,因此无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案件中,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的车前,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②正确。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但无法必然得出侵害了名誉权,③错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例为民事诉讼,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④错误。
答案:A
核心考点二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依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④错误。
答案:C
典例2 解析:甲公司改编丁某小说拍摄微短剧,应注明作者姓名,这是对作者署名权的尊重,①正确。丁某于1973年逝世,至2025年已超过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作品进入公共领域,甲公司改编无需继承人同意,②错误。电视台为报道新闻引用剧中画面,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无需向甲公司支付费用,③正确。乙公司未经许可免费播放该剧,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如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自创作完成即自动产生,不以登记为要件,④错误。
答案:B
典例3 解析: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答案:C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情境探究
探究 提示:知识产权:①出品方通过法定登记保障作品的原创性,保护了著作权。②出品方为周边产品的开发保驾护航,保护了专利权。③出品方防止他人在不同行业使用与该品牌相关的标识,保护了商标权。
积极影响:①提前布局、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有效预防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有利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激励创作创新,提升品牌价值,保障自身的正当利益。②企业主动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行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融通命题
1.解析:动画片著作权人对于动画角色形象等享有著作权,未经允许不得商用,①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所以动画片著作权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特定时期内可以进行维权,②错误。某校教师引用该动画片授课,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侵犯其著作权,③错误。如侵权事实成立,著作权人有权要求相关商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④正确。
答案:B
2.解析:甲同学:根据知识产权法中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引用《哪吒之魔童闹海》宣传片的图片用于命制本校月考试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甲同学正确。乙同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属于侵权行为,法律明确禁止此类行为,乙同学正确。丙同学: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作者的修改权一直受法律保护,丙同学错误。丁同学:向不特定群体传播录制内容,即使未营利,也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丁同学错误。
答案:A
3.解析:影评人在微博发布影评并附上电影截图,属于合理使用(为评论适当引用已发表作品),而非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是指特定情形下不经许可但需付费的使用(如教科书编写),①错误。商场未经许可利用电影角色形象进行商业活动,侵犯了著作权中的表演权或复制权,②正确。盗摄并传播已上映电影,侵犯的是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而非发表权(因电影已公映),③错误。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符合商标法规定,④正确。
答案:C
高分培优·大题冲关18
典例引领
答案:第一步 侵权责任 哪些民事主体 说明理由
第二步 狗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让乙帮忙照顾狗 其监护人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第三步 ①丁可以向甲请求赔偿。甲长期饲养这条狗,成为狗的饲养人,虽然没有直接喂养,但其对狗仍然具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丁可以向乙请求赔偿。乙作为狗的管理人,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丁可以向丙的监护人请求赔偿。丙作为侵权的第三人,丙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且其行为与丁的损害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丙属于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标要求】理解婚姻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背诵自测】
1.结婚的含义及要求是什么?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4.结婚的登记程序是什么?
5.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分别是什么?
6.如何理解夫妻平等?
7.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主要体现有哪些?
8.如何理解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精讲 核心知识
1.结婚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基本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态度和 要求 ①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登记 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分为申请、核对、登记三个环节
拓展提升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
(1)无效婚姻:①重婚;②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③不到法定年龄。
(2)可撤销婚姻:①基于胁迫的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3)同居关系: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离婚 限制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 方式 协议 离婚 ①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 ③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 抚养 ①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提醒 ①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②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微点澄清
1.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纠正:
2.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纠正: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纠正:
4.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探望小芙必须经过母亲同意。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结婚
(3年2考:2025·广东卷;2024·浙江6月卷)
典例1 (2024·浙江6月卷)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二 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典例2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针对轻率离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增加了协议离婚时的冷静期制度。李某和齐某吵架后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申请后回到家中,李某收拾行李回了娘家。在这一案例中(  )
①在离婚冷静期之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在取得离婚证之后,李某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 
③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④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民政局应当准予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核心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精讲 核心知识
1.夫妻关系
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内容 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表现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提醒 平等≠均等≠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平等的人身关系
含义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
表现 重要 体现 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重要 标志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3.平等的财产关系
(1)法定财产制
内容 处理原则
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2)约定财产制
含义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 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 效力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3)清偿债务
内容 偿还
共同 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③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共同偿还
个人 债务 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
(2)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
微点澄清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不再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束缚。
纠正:
2.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纠正:
3.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纠正:
4.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 平等的财产关系
(3年6考:2025·山东卷、福建卷、云南卷;2024·山东卷、广西卷、浙江6月卷)
典例1 (2025·福建卷)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典例2 (2025·云南卷)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典例3 (2024·山东卷)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丈夫打赏女主播,妻子是否可以讨回?
情境探究
情境 小花与小赵系夫妻关系。小美系某传媒公司的网络主播。
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①小赵在该公司网络平台注册会员,并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小美。截止到小花发现时,小赵已向小美打赏80万元,线下向小美转账5万元。小花申请法院调取的小赵与小美的微信聊 天记录显示,②小美与小赵添加微信后,聊天内容逾越道德底线,还向小赵发送自己的私密照片、视频等,小赵也通过微信向小美转账“5 200”等带有特殊意义的金额。(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予行为无效)③小花认为小赵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小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返还合计85.5万元及利息。小美认为,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小赵为其充值消费,自己只是公司主播,获得的报酬系传媒公司按业绩发放,故该款不应由其返还。
④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对小花要求小美退还充值费用8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同时要求小美退还5万元以及价值5 200元的礼物款。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尚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结果的合理性,并简要阐述这一判决的意义。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崔某与高某(男)于2025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打赏与其有恋情关系的某网红主播叶某36万元。打赏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正常消费水平,崔某以高某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叶某返还。叶某辩称,高某转给其的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崔某遂起诉。该案例(  )
①高某赠与叶某的打赏,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 
②高某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打赏赠款行为无效 
③崔某若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④高某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模块内融通)陈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前,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结婚一年后,赵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费30万元。后来陈某沉迷于网络直播,为打赏某平台女主播欠下50万元债务,两人因此事经常争吵致感情不和,赵某于婚后第三年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此案例中(  )
①陈某父母所购婚房为陈某个人财产 
②陈某打赏主播所欠50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小说稿费3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赵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30天冷静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模块内融通)赵某(男)与孙某(女)婚后,赵某沉迷网络直播,为打赏女主播先后向朋友借款35万元,且未告知孙某,也未用于家庭生活。此外,赵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5年。孙某发现后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打赏女主播所欠3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赵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孙某无需承担赵某打赏女主播的债务 
④赵某婚后参与还贷的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提示:完成课时精练44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①夫妻关系 ②条件和程序 ③婚姻制度 ④结婚自由 ⑤法律规定 ⑥登记程序 ⑦离婚自由 ⑧轻率离婚 ⑨协议离婚
⑩裁判离婚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人格独立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3.在裁判离婚中,人民法院应先进行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编写小学教科书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小美无偿汇编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①错误。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②错误。③④正确。
答案:D
典例2 解析:在取得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即不存在,已无撤回离婚申请的说法,②错误。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处离婚,而不是由民政局准予离婚,民政局准予离婚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协议离婚,④错误。
答案:B
核心考点二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银行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①错误。本案中,甲向丙借款90万元用于赌博,该债务属于甲个人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甲、乙通过离婚协议将房屋归乙所有,意图规避甲对丙的债务,该财产转移行为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故法院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③正确。法院仅否定财产转移的效力,并未否定协议离婚的整体法律效力,④错误。
答案:C
典例2 解析: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的说法错误,④不选。
答案:A
典例3 解析: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元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答案:B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情境探究
探究 提示:合理性:①小赵在传媒公司网络平台注册充值成为平台会员,即与平台所属公司产生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小赵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网络平台充值并向主播打赏的行为是自主行为,且意思表示真实,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公司是打赏的直接收款人,故打赏不直接产生向小美赠与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对小花要求小美退还充值费用8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②小赵向小美转账5万元以及赠与小美的价值5 200元的礼物款,该款产生在与小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既未征得小花同意,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有违公序良俗,不具正当性,应属无效,小花有权要求返还。
意义:维护了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不受侵害。维护了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尚,有助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警示主播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规范网络直播市场秩序,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融通命题
1.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同意。高某的打赏行为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私自处分,且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正常消费水平,因此,高某的赠与行为因侵害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而无效,而叶某辩称“部分款项已消费”不能成为拒绝返还的理由,①排除。高某在婚内与叶某存在恋情关系,并赠与巨额打赏,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和社会公序良俗,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叶某应返还打赏款项,②正确。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但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③排除。高某私自将36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叶某,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侵害了崔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崔某有权主张返还,④正确。
答案:C
2.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本案中,婚房虽然是陈某父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某为打赏主播欠下50万元,并非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赵某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在婚后获得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④错误。
答案:C
3.解析:赵某打赏女主播的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个人债务,①错误。赵某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②错误。该债务是赵某个人不合理开支,孙某无需承担,③正确。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答案:D(共117张PPT)
第九、十课整合 社会争议解决
【课标要求】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2.列举劳动争议仲裁、商事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3.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主干梳理】
第三方
当事人
自愿订立
自愿订立
诉讼代理人
申请回避
两审终审
管辖权
规定
开庭审理
案件真实
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机关 
人民检察院
【背诵自测】
1.生活中有哪些纠纷解决方式?
2.什么是调解?调解有哪些类型?什么是人民调解?
3.仲裁有哪些类型?什么是商事仲裁?仲裁有什么特点?
4.什么是诉讼?诉讼的特点有哪些?三类诉讼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5.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6.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哪些情况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7.一审的诉讼程序有哪些?各有哪些规定?
8.什么是二审?什么是再审?
9.什么是证据?为什么要重视证据?证据有哪些种类?
10.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哪些情形?
11.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核心考点一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精讲 核心知识
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
方式 人们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特点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提醒 
①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因为省时、省力、省钱,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但不等于最佳选择。
2.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1)含义和类型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类型 诉讼调解 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
诉讼外调解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它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2)人民调解
含义 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
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原则 当事人自愿、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原则;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
效力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作用 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提醒 诉讼外调解协议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仲裁——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2)商事仲裁
适用
范围 ①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②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商事仲裁
基本
制度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灵活保密: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商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特点 ①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诉讼——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1)诉讼及其特点
含义 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要求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诉讼法
(2)诉讼的主要类型
案件性质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诉讼
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
主体 双方当事人
均可提起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提醒 ①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②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微点澄清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坚持公平,由当事人双方共担调解费用。
纠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任何纠纷都可以选择仲裁。
纠正:
3.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纠正: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4.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纠正: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种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一定是最好的。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调解
(3年12考: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安徽卷、湖南卷、湖北卷、甘肃卷、浙江1月卷;2024·北京卷、浙江1月卷、河北卷;2023·山东卷、浙江6月卷、新课标卷)
典例1 (2024·北京卷)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李某和张某的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考向二 仲裁
(3年7考:2025·云南卷、河北卷、山东卷;2024·江西卷;2023·广东卷、山东卷、北京卷)
典例2 (2025·云南卷)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
商家(  )
①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 
②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 
③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④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消费者以虚假理由退回非本店商品并申请退款,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商家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追索货款,法律支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①正确。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②排除。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台介入非强制,③排除。平台根据商家授权和规则操作退款,若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即使存在失误),商家一般需直接向消费者追偿,而非要求平台返还货款。平台的责任限于规则执行,而非承担消费者欺诈的后果,④正确。
考向三 三大诉讼
(3年4考:2025·贵州卷;2024·广东卷;2023·新课标卷、湖南卷)
典例3 (2023·湖南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
核心考点二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精讲 核心知识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
代理人或
辩护人的
权利 ①原因:当事人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
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的
权利 ①原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
②上诉自由: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上诉期限: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提醒 ①上诉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上诉≠再审。
②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援助制度
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用
范围
民事
和行
政纠纷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
②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

刑事
诉讼 ①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②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可能判无期、死刑等
程序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要求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提醒 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区别
司法救助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范围是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①地位: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②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刑事诉讼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③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诉状送达: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
审理
(一审) ①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②阶段: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
上诉与
二审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再审 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
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提醒 起诉、上诉、申诉、抗诉的区别
①起诉:是指当事人作为原告到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②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在判决生效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审理。
③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不服,申请法院再审,但提出申诉并不影响判决的生效和执行。
④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微点澄清
1.在我国民事和行政纠纷中,所有经济困难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都可以获得法律咨询或者代理服务。
纠正: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对已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二审。
纠正:
3.起诉是诉讼程序的开始。
纠正:
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若一审判决已生效,则当事人不能申请二审。
立案是诉讼的开始,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4.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纠正: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3年5考:2025·甘肃卷;2024·福建卷、湖南卷、浙江6月卷;2023·福建卷)
典例1 (2025·甘肃卷)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根据回避制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法官不得审理该案,否则可能影响司法公正,①错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属于法律援助范围,若小兰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②正确。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而不是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尽快起诉,③错误。人民调解是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达成调解协议省时省力,且具有法律约束力,④正确。
考向二 寻求法律援助
(3年3考:2025·甘肃卷;2024·浙江6月卷、安徽卷)
典例2 (2024·浙江6月卷)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但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②正确。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才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更何况,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考向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3年4考:2025·云南卷;2024·广东卷、江苏卷;2023·江苏卷)
典例3 (2024·江苏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
答案:①明确被告,被告是侵权人,要求平台提供侵权人信息,平台不提供则列为共同被告。②明确诉求,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③收集证据,可用截屏的方式收集。
核心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精讲 核心知识
1.证据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种类 民事诉讼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种类 刑事诉讼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作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收集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但要依法收集证据
2.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
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
诉讼 ①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3.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微点澄清
1.对于过错推定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来免责。
纠正:
对于过错推定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来免责;对于无过错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来免责。
2.环境污染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受害方不需提供证据,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
纠正:
环境污染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受害方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
3.污染环境,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
纠正:
4.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原告举证。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被告举证。
纠正:
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不等于原告举证,抗辩(主张新的事实)需举证。举证责任倒置时,原告对损害事实等负有举证责任。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主张权利靠举证
(3年9考:2025·江西卷、河北卷;2024·安徽卷、河北卷、湖北卷、广东卷、甘肃卷、浙江6月卷;2023·新课标卷)
典例1 (2025·江西卷)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写并签名:“借条 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
下列正确的是(  )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乙作为保管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借条遗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因举证困难可能造成的损失),而非直接赔偿3万元借款本身,①错误。借条以其记载的文字内容证明借款事实,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书证,②正确。借条仅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凭证,其物理上的遗失并不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甲仍有权通过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请求丙清偿债务,③正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借条仅明确了借款发生的时间,未明确具体的还款日期。甲未向丙主张还款时,其权利并未受到损害。只有在甲向丙主张清偿债务而丙未履行时,甲的民事权利才被视为受到损害,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由此可知,本案中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并未届满,④错误。
典例2 (2024·广东卷)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U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U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该案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考向二 举证责任
(3年8考:2025·湖南卷、湖北卷、贵州卷、重庆卷;2023·北京卷、辽宁卷、浙江1月卷、浙江6月卷)
典例3 (2025·湖北卷)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须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④错误。
典例4 (2025·湖南卷)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15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公益诉讼,以法为盾护英烈荣光
情境探究
情境 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罗某在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在网上发布帖文,①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诋毁、贬损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该帖文在网络上广泛传播,②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族情感
检察机关提请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追究罗某的刑事责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英烈条款”
法院审理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④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亵渎、诋毁。
尊重英雄、尊重历史、严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被告人罗某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探究:用一份力透纸背的司法判决为英烈正名。结合情境,说一说该判决的依据及其意义。
提示:依据:民法典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意义:①名誉隐私不可侵,该判决有利于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②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的历史记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判决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有利于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③通过判决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保护有利于引导每一个公民尊重英雄、尊重历史、严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2023年5—6月,张某在已知晓陈尔晋、王曼霞系烈士的前提下,为博取关注,在短视频平台先后发布侮辱、贬损二人的短视频2条。截至2023年9月,上述视频被浏览次数分别达1万余次、9 000余次,恶意跟评累计上百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案可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②法院可判决张某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③张某应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原状
④烈士近亲属不起诉,法院就无权予以追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张某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贬损烈士的视频,严重侵害了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可判决张某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①②正确。恢复原状通常适用于财产损害的情形,名誉权不能恢复原状,因为名誉权的损害是无形的,无法通过物理手段恢复到原来的状态,③错误。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2.(模块内融通)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会员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其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提供服务的平台称为“雷锋社群”,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雷锋书架”“雷锋资源”文字的宣传海报和文章,根据级别收取不同年费。该公司(  )
①未诋毁雷锋同志名誉,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途径,违背“英烈条款”
③侵犯了英雄烈士的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
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向公众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违背“英烈条款”,曲解了社会公众所广泛认知的雷锋精神,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向公众赔礼道歉,②④正确。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须承担侵权责任,①排除。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人格权,③排除。
3.(跨模块融通)近五年来,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从民法典设置保护英雄烈士专门条款,到刑法修正案增加侵害英烈权益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从《烈士褒扬条例》将英雄烈士保护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出台,保护英烈名誉、荣誉有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这说明(  )
①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②英烈名誉、荣誉得到法律确认和司法保障
③崇尚英烈日益成为全民共识和社会风尚
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近五年来,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这说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也说明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①④符合题意。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是法律的确认,②说法错误。材料中只涉及相应的法律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而没有涉及崇尚英烈日益成为全民共识和社会风尚,③不符合题意。
典例引领
(2024·甘肃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①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②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流程训练】 
第一步:解构设问(定方向)
知识定位:《法律与生活》知识中的        相关知识
命题指向: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答题方向:结合案件事实,说明民事诉讼中          .    
举证原则、证据
举证原则及证据的重要性
第二步:捕捉信息(采分点)
信息点 关键词 知识点
①               .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② 未提供证据 .              . 
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
承担没有证据导致的不利后果
第三步:规范书写(用术语)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要承担没有证据导致的不利后果。最后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术语积累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诉讼的基本程序是起诉与应诉、审理与判决,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社会成员在交往过程中难免因权利受侵害、义务未履行而产生争议,引发纠纷。经过长期努力,我国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下列纠纷与解决方式对应合理的是(  )
①张某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导致邻里间发生争执——人民调解 
②刘某因与丈夫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向法院起诉离婚——仲裁调解 
③杨某与其弟弟因父亲遗留存款的继承份额产生争议——商事仲裁 
④某商场因有重大消防隐患被责令停业,经营者不服——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邻里纠纷属于民间琐事、非对抗性矛盾,通常通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符合人民调解适用范围,①正确。刘某因与丈夫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运用诉讼调解;仲裁调解是仲裁程序的一部分,不适用于离婚案件,②排除。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用仲裁方式解决,③排除。本项中经营者对行政机关(如消防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停业)不服,属于行政争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④正确。
2.(2026·福建泉州预测)某小区业主李某兴因楼顶积水沿着排水沟进入管道发出的声响难以休息,便擅自用水泥将管道口封住,使得积水渗入楼下业主李某灵房屋,导致墙体发霉、家具受损。双方协商无果,李某灵将李某兴诉至法院。法官援引当地家训“收敛约束,和顺谦卑”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关于该纠纷处理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在纠纷解决中调解具有优先性,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②诉讼外调解是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方式 
③调解符合了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④援引当地家训调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导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调解并非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诉讼,①错误。题干中是法官援引当地家训进行调解,属于诉讼调解(法院调解),而非诉讼外调解,②错误。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既解决了纠纷,又维护了邻里关系,符合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③正确。当地家训“收敛约束,和顺谦卑”体现了和谐、友善等理念,法官援引家训调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导向,④正确。
3.(2024·北京卷)“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
4.(2026·山东潍坊开学考试)陈某与曾某婚后共同出资购得一处房屋,房屋登记于曾某名下,双方约定因房屋首付款为陈某父母所出,陈某享有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额,曾某享有房屋三分之一的份额。2020年,曾某将房屋以228万元的价格出售,房款为分期支付,曾某收到尾款后未告知陈某而将其大多用于炒股并产生大量亏损。现陈某因婚内夫妻财产分割与曾某产生纠纷。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出售房屋所得款项应视为曾某个人财产
②曾某侵害了陈某在夫妻共同财产上的平等支配权 
③陈某可在仲裁或诉讼之间任选其一维护合法权益 
④若陈某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则可能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出售房屋所得款项不应视为曾某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房屋为婚后购买,虽登记于曾某名下,但双方明确约定陈某占三分之二份额、曾某占三分之一份额,该约定有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允许夫妻对财产进行书面或事实约定)。因此,出售房屋所得228万元款项属于按份共有财产,陈某和曾某按比例(2/3和1/3)享有权益,而非曾某个人财产,①排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曾某擅自出售房屋后,未告知陈某就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并亏损,属于单方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违反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支配原则,侵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②正确。仲裁不适用于处理婚姻纠纷,因此“可在仲裁或诉讼之间任选其一”的说法错误,③排除。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陈某需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按份共有、曾某擅自处分财产等事实。若陈某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支持其主张,导致陈某承担败诉风险,④正确。
5.(2026·安徽阜阳月考)沈某及家人在火锅店聚餐,当时下着雨,火锅店大厅地面较为湿滑,沈某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入院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出院后,沈某要求火锅店赔偿。但火锅店表示,沈某聚餐当天因穿高跟鞋走路不稳才摔倒,对受伤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只同意给付2 000元的消费代金券作为补偿。沈某对该解决方案不满意,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
以下关于此案涉及的诉讼权利、举证方式及诉讼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
①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起诉权利 
②此案中火锅店地面湿滑的监控视频,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 
③民事诉讼程序通常依次包括起诉、应诉、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 
④此案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沈某作为原告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有权通过起诉启动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①正确。视听资料是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的证据形式,此案中火锅店地面湿滑的监控视频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②正确。“立案”应在法院受理起诉后进行,之后才到被告“应诉”,③排除。此案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沈某作为原告须证明火锅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④排除。
6.(2026·河南百师联盟检测)2025年8月,严某父亲突发脑梗住院,严某向公司申请9天事假。公司人事要求总经理签字,严某递交假条时总经理让其放桌上,人事却以无书面批复为由按旷工处理。因父亲病情危急,严某先行返家。返岗后,严某提交病历、车票等证明材料,公司仍以“连续旷工10天”解除劳动合同。严某申请仲裁获胜,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万余元。
该案告诉我们(  )
①严某提交的病历属于物证,车票属于书证,均可作为维权证据 
②用人单位应在合理限度内理解劳动者特殊情况,保障其休假权利 
③劳动者遇紧急情况虽可灵活处理,但仍应尽量履行必要请假手续 
④用人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只能采取谈话警告,无权解除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病历和车票均属于书证,①排除。根据法院判决,用人单位应在善意可行的限度内理解劳动者特殊情况,合理保障其休假权利,不能机械执行制度,②正确。劳动者在工作中应遵守管理规定,即便遇到紧急情况,也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履行请假手续,减少纠纷,③正确。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合理程序,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④排除。
7.(2026·江苏泰州月考)2025年2月28日,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该案在2024年10月经贵阳中院重审一审判处死刑,余华英提出上诉,同年12月贵州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该案认识正确的有(  )
①贵州省高院的二审就是审判的监督程序
②受害人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③该案件中余华英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
④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生效后10日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贵州省高院的二审属于第二审程序,而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进行再审的程序,二者性质不同,①排除。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②正确。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属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③正确。刑事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判决送达后10日以内(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而非“生效后”,一审判决生效后会丧失上诉的权利,④排除。
8.居住在甲县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乙县行驶,突遇丙县居民刘某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受惊倒地受伤。若刘某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乙县人民法院和甲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享有管辖权 
②王某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可作为证据 
③刘某因横穿马路造成事故,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④若王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将承担败诉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诉讼法规定了管辖制度,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侵权地为乙县,被告住所地为甲县,因此乙县人民法院和甲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享有管辖权,丙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①正确。王某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属于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②正确。过错推定责任强调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刘某因横穿马路造成事故,属于因果关系,不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若王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不一定败诉,④错误。
9.(2026·河南百师联盟检测)2025年5月,骑行回家的王某,不慎被电线杆上垂落下来的废弃通信线缆绊倒摔伤。当地派出所到达现场并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结合现场群众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等,最终确认线缆归属某通信公司。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侵权原则
②询问笔录可作为事实认定的证据
③王某可委托辩护人帮助进行诉讼
④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废弃通信线缆属于悬挂物,通信公司作为管理人需自证无过错,否则推定其有过错,①正确。在民事诉讼中,询问笔录属于证人证言或现场笔录,是法定证据形式之一,派出所通过现场群众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等核实事故,笔录能证明线缆归属和事故过程,具有证据效力,②正确。辩护人仅存在于刑事诉讼中,本案属于民事诉讼,王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进行诉讼,而不是辩护人,③不选。本案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④不选。
10.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下列有关举证责任情形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①甲违章驾驶被行政处罚,因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朋友告知“你要拿出充足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违章” 
②乙在骑行一款新上市的电动滑板车时摔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制造商予以赔偿。制造商要求乙提供本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证据 
③丙家院中毛竹严重影响邻居采光,两家因此多次发生纠纷。邻居将丙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求邻居提供相关证据 
④丁向同事借款10万元,约定两年内归还,两年后同事要求丁还款,丁称已还清,同事将丁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求双方各自提供相应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甲和行政机关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①排除。乙和制造商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是如果消费者因使用产品而受到损害,并主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那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排除。
二、非选择题(10分)
11.(10分)(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答案:依据:①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存在重大过失,触发“好意同乘”例外条款(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减轻其赔偿责任),依法须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②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张某自愿“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原则。③协议在法定责任框架内灵活调整,既尊重“好意同乘”的善意(鼓励互助),又落实过错责任(保障权益),彰显公平原则。
意义: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好意同乘”规则,明确“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边界,维护法律确定性;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体现法律灵活性。清晰阐释“侵权责任”构成与承担,引导公众理解法律规则,增强法治意识。②法院调解促成和解,避免“好意同乘”纠纷激化邻里、同事矛盾,维护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践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弘扬“和为贵”传统,传递公序良俗。③为类似“好意同乘”侵权纠纷提供示范。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鼓励善意,平衡“权益保护”与“善意鼓励”,促进社会良性互动。(共84张PPT)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标要求】
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主干梳理】
财产权
停止侵害
过错推定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
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同的民事权利 
不动产权利 
团结互助
【背诵自测】
1.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及方式有哪些?
2.民法对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3.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4.如何理解特殊侵权行为?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是什么?
6.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的界限有哪些?
7.作品的合理使用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8.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9.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0.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精讲 核心知识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提醒 ①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民事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其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
要件 ①有损害事实: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有主观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有因果关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过错推
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无过错
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需要举证——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
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
角度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微点澄清
1.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纠正: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2.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人必须有主观故意,被侵害事实存在,且与侵害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纠正:
侵权要件不仅包括主观故意,过失也可能导致侵权。
3.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
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纠正: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一般侵权责任
(3年11考:2025·湖南卷、湖北卷;2024·浙江6月卷、江苏卷、广东卷、山东卷;2023·湖南卷、北京卷、海南卷、河北卷、江苏卷)
典例1 (2025·湖南卷)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
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种植在土地上的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对自己家的石墙疏于管理,致使其因连日暴雨倒塌,对李某的不动产权益构成侵害,应担责,①正确。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赵某可以预见石墙因暴雨倒塌的可能性,应当对其给予适当管理和维护,②错误。双方经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生动体现,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④正确。
“侵权责任类”选择题技法
考向二 特殊侵权责任
(3年15考:2025·湖南卷、安徽卷、山东卷、广东卷、黑吉辽内蒙古卷、江西卷、重庆卷;2024·江苏卷、广东卷、山东卷;2023·湖南卷、北京卷、河北卷、江苏卷、山东卷)
典例2 (2025·山东卷)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狗为李某饲养,因受惊致张某车辆受损,因此无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案件中,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的车前,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②正确。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但无法必然得出侵害了名誉权,③错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例为民事诉讼,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④错误。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精讲 核心知识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3)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非营利性)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营利性)
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原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
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
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微点澄清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纠正:
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纠正: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纠正: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纠正: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依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民事权利的限制
(3年13考:2025·北京卷、河北卷、陕晋宁青卷、山东卷、河南卷、安徽卷、江苏卷、广东卷;2024·江西卷、甘肃卷;2023·湖北卷、湖南卷、北京卷)
典例1 (2025·河北卷)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
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④错误。
“法理判断类”选择题技法
典例2 (2025·河南卷)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甲公司改编丁某小说拍摄微短剧,应注明作者姓名,这是对作者署名权的尊重,①正确。丁某于1973年逝世,至2025年已超过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作品进入公共领域,甲公司改编无需继承人同意,②错误。电视台为报道新闻引用剧中画面,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无需向甲公司支付费用,③正确。乙公司未经许可免费播放该剧,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如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自创作完成即自动产生,不以登记为要件,④错误。
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3年6考:2024·湖南卷、新课标卷、重庆卷、浙江1月卷、山东卷;2023·山东卷)
典例3 (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哪吒之魔童闹海》知识产权保护布局
情境探究
情境 回顾近年来国产动画电影的发展,早期爆款作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暴露了不少问题。《大圣归来》因未及时注册商标,导致核心名称“大圣归来”被他人抢先注册,衍生品市场陷入混乱,官方因此错失了数亿元的潜在收益。
相比之下,《哪吒之魔童闹海》显然吸取了前作的经验教训,在项目启动初期便提前布局,堪称一场漂亮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先手仗”。
保障原创性,保护著作权
①从英姿飒爽的哪吒到温润如玉的敖丙,从玉虚宫、东海龙宫等美轮美奂的场景到石矶娘娘的魔镜、可爱的土拨鼠群像等,《哪吒之魔童闹海》的出品方都进行了法定登记,让作品的原创性得到了法律的坚实保障;为给周边产品的开发保驾护航,出品方对玉虚宫捕妖队成员、小道士、攻城虾等角色玩偶,②从造型到细节都申请了保护,让周边产品在市场上独具特色,(保护专利权)保障了自己的商业利益;③出品方成功注册哪吒系列文字、图形2千多件,有效防止他人在不同行业使用与该品牌相关的标识,全方位维护了品牌的纯洁性和唯一性。   保护商标权
《哪吒之魔童闹海》这种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④不仅守护了票房收益,更通过衍生品、技术授权、文旅合作等长尾收益,将IP生命周期从电影延伸至全产业链,为中国动画IP商业化提供了标杆案例。 有利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品牌价值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哪吒之魔童闹海》出品方的举措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并分析上述举措产生的积极影响。
提示:知识产权:①出品方通过法定登记保障作品的原创性,保护了著作权。②出品方为周边产品的开发保驾护航,保护了专利权。③出品方防止他人在不同行业使用与该品牌相关的标识,保护了商标权。
积极影响:①提前布局、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有效预防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有利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激励创作创新,提升品牌价值,保障自身的正当利益。②企业主动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行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2025年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热播备受好评。有些商家嗅到“商机”,推出印有哪吒角色形象的相关产品进行售卖。教师课堂上纷纷引用该影片片段。由此推断(  )
①该动画影片著作权人对于动画角色形象等享有著作权,未经允许不得商用 
②该动画影片著作权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任何时候都能追究当事人责任 
③某校教师在课堂上用该动画影片分析中华传统文化,侵犯了其著作权 
④著作权人有权要求相关商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动画片著作权人对于动画角色形象等享有著作权,未经允许不得商用,①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所以动画片著作权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特定时期内可以进行维权,②错误。某校教师引用该动画片授课,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侵犯其著作权,③错误。如侵权事实成立,著作权人有权要求相关商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④正确。
2.(模块内融通)2025年春节最火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很多高中生涌进电影院观影,但是一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也在学生中讨论,对偷录、传播是否涉嫌违法产生一些争论。
甲同学 某校老师命制仅用于本校月考试题,引用《哪吒之魔童闹海》宣传片的图片是合理使用
乙同学 一些观影者由于喜欢哪吒形象,对正在公映的《哪吒之魔童闹海》进行录音录像,这是违法的
丙同学 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发表权、财产权、修改权的保护期是50年
丁同学 未进行营利,录制长视频向不特定群体传播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下列网友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和乙 B.乙和丙
C.丙和丁 D.甲和丁
答案:A
解析:甲同学:根据知识产权法中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引用《哪吒之魔童闹海》宣传片的图片用于命制本校月考试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甲同学正确。乙同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属于侵权行为,法律明确禁止此类行为,乙同学正确。丙同学: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作者的修改权一直受法律保护,丙同学错误。丁同学:向不特定群体传播录制内容,即使未营利,也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丁同学错误。
3.(模块内融通)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自大年初一上映以来打破多项电影影史纪录,成为中国影史首部突破票房100亿元的电影。某校高三学生围绕其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展开了讨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影评人在微博发布影评,并附上部分精彩片段截图,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某商场员工装扮成电影中的哪吒等卡通形象招揽顾客,这是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 
③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这是对权利人发表权的侵犯 
④制作公司已将“哪吒之魔童闹海”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还可续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影评人在微博发布影评并附上电影截图,属于合理使用(为评论适当引用已发表作品),而非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是指特定情形下不经许可但需付费的使用(如教科书编写),①错误。商场未经许可利用电影角色形象进行商业活动,侵犯了著作权中的表演权或复制权,②正确。盗摄并传播已上映电影,侵犯的是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而非发表权(因电影已公映),③错误。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符合商标法规定,④正确。
典例引领
(2025·江西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①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
一年后,②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③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打斗,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流程训练】 
第一步:解构设问(定方向)
知识定位:《法律与生活》知识中的    相关知识
命题指向: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答题方向:两个角度,向      请求赔偿、     .
侵权责任
哪些民事主体
说明理由
第二步:捕捉信息(采分点)
信息点 关键词 知识点
① 甲救助了……并为狗注射了疫苗                 .  
②               .   狗的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 丙(10周岁),与狗一起玩闹打斗                .. 
狗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让乙帮忙照顾狗
其监护人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第三步:规范书写(用术语)
①丁可以向甲请求赔偿。甲长期饲养这条狗,成为狗的饲养人,虽然没有直接喂养,但其对狗仍然具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丁可以向乙请求赔偿。乙作为狗的管理人,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丁可以向丙的监护人请求赔偿。丙作为侵权的第三人,丙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且其行为与丁的损害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丙属于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术语积累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②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⑤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⑥邻里之间的矛盾首先应当积极沟通,妥善解决,也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同时,兼顾相邻权利人的利益。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2026·江苏南通开学考试)李某奎于2014年11月14日申请了“玻璃压框”外观专利,于2015年6月10日获得专利授权。2025年,辽宁鼎丰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公司”)在“爱采购”平台开设店铺,销售与涉案专利相同的玻璃压框产品,经对比已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最终被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奎的专利权是从获得授权公告日2015年6月10日起开始受法律保护 
②若鼎丰公司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获得授权,对于之前行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李某奎作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鼎丰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恢复名誉 
④李某奎作为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与该专利相同的产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专利权的保护是从申请之日起计算,而不是授权公告日,①错误。若鼎丰公司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获得专利授权,对于授权前的侵权行为仍需承担责任,但授权后继续实施行为则不构成侵权,②正确。李某奎可要求鼎丰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专利侵权主要是财产侵权,一般不适用恢复名誉,③错误。专利权人拥有制造权、销售权等,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与专利相同的产品,④正确。
2.(2026·江西赣州二模)张某看到邻居王某家门口拴着一条狗,张某用鞭炮去吓这条狗,想看看狗的反应,结果狗受到鞭炮声的惊吓挣脱了链子,咬伤了在附近玩耍的赵某。赵某找到张某要求其赔偿因治疗支出的相关费用,遭到拒绝,无奈将狗的主人夏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治疗支出的相关费用。本案中(  )
①夏某在依法赔偿赵某后,有权向张某追偿
②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赵某向法院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④依照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夏某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题中,张某用鞭炮吓狗导致狗咬伤赵某,张某存在过错,是第三人,夏某作为狗的主人,在依法赔偿赵某后,有权向张某追偿,①正确。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因为是张某故意用鞭炮吓狗才导致狗伤人,并非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的情形,②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赵某向法院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③正确。本题中,并非依照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让夏某承担赔偿责任,而是因为赵某选择向狗的主人夏某主张权利,夏某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张某追偿。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是指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无过错,而本题不符合这种情况,④错误。
3.(2026·全国专题练习)小彬(13岁)与其父亲在某市滨江路共骑自行车,在此期间,小彬因逆行意外撞击了正向骑行的宋先生,造成宋先生受伤、宋先生自行车损坏。事故发生后,由于双方意见存在分歧,宋先生遂将小彬及其父母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宋先生如未能有效避让,应当减轻小彬一方的责任 
②被告如要求减轻其责任,须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③小彬父母作为监护人,对该事故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④小彬的行为已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宋先生正向骑行,没有过错(或者宋先生正向行使,如果其未能有效避让小彬,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①错误。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被告(小彬及父母)要求减轻自身责任,需对此承担举证责任,②正确。小彬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小彬的逆行行为直接侵害宋先生权益,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因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由监护人(父母)实际承担,④正确。
4.(2026·河南百师联盟检测)小丽在某美妆店购买粉底液一瓶。此后,小丽认为粉底液货不对板,经与某美妆店协商无果,未有直接证据证明其购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情况下,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包含“贴标”“粉质粗糙”“看着都是假货”等贬损性内容的视频。某美妆店部分顾客以看到短视频为由进行退货退款。此后,某美妆店与小丽沟通删除相关视频未果,诉至法院。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丽的行为侵犯店铺的名誉权,损害了店铺的合法权益 
②小丽对经营者的服务有作出评价的权利,评价行为合法 
③小丽应依法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④店家应先申请调解或仲裁,以上途径不能解决才能起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未有直接证据证明其购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情况下,小丽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包含“贴标”“粉质粗糙”“看着都是假货”等贬损性内容的视频,小丽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店铺的名誉权,①正确。小丽对经营者的服务有作出评价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要遵循真实、合法、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小丽的行为既不道德也不合法,②错误。小丽在未有直接证据证明其购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发布贬损性内容的视频,没有遵循真实、合法、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损害了店铺的名誉权,小丽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③正确。调解或仲裁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店家可直接起诉,④错误。
5.(2026·河南名校大联考)原告宋某作为摄影师,为赵某拍摄的穿着汉服在油菜花地中奔跑的短视频,被赵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变装达人”小程序的运营者,其在“变装达人”小程序中上传该视频作为素材模板,用户使用该素材模板只需上传面部照片即可制作换脸视频。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原告作为摄影师,对其拍摄的短视频作品享有修改权 
②被告行为侵犯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被告对从网上平台获得的短视频作品有权进行自主处理 
④原告视听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长期受法律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专属于作者。原告宋某作为创作者,依法享有修改权,①正确。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将涉案视频上传至“变装达人”小程序作为素材模板,使公众可通过该小程序获取、使用该作品,直接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正确。短视频作为视听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不得被任意使用,③错误。著作人身权中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长期受法律保护,其他权利是有保护期限的,④错误。
6.家住重庆市某小区的业主林某回到家中发现客厅、阳台、厕所等出现潮湿及积水的情况,便找来物业公司进行排查,竟是楼上邻居往下水道丢垃圾造成管道堵塞反水所致。由于出现大量积水,致使地板、墙皮翘起,窗帘、家具等毁损。于是林某将居住在本栋楼上17户同户型的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楼上17户业主共同承担损失。本案中(  )
①17户业主因侵害林某房屋的用益物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17户业主在林某财产损失案中应该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③17户业主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④林某与17户业主要么按法律法规,要么按当地习惯处理相邻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材料未涉及用益物权,楼上用户侵犯了其财产权,①不选。本案中,物业公司经过排查,发现是楼上邻居往下水道丢垃圾造成管道堵塞反水,该案符合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③正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④不选。
7.(2026·安徽合肥阶段练习)某大学文学系研究生小周在研究20世纪中国乡土文学时,在其发表的论文中引用了某当代作家(1945—)作品中的一段原文,共计200字,并注明了作者和作品出处,用于分析小说中自然意象与人性主题的关联。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周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应赔礼道歉 
②小周的行为属于对该作品的合理使用 
③小周在引用该作品时无须征得作者同意 
④小周对该作品的引用属于法定许可使用,无须担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小周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行为,①排除。小周在论文中引用作品原文用于学术研究分析,符合为个人学习、研究目的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情形,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②符合题意。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小周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使用他人作品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③符合题意。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而小周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并非法定许可使用,④不符合题意。
8.(2026·湖南长沙月考)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下列行为中,已明显超过正当界限的是(  )
A.某电视节目根据调查证据公开批评生产销售伪劣婴幼儿食品的厂商
B.电视节目主持人公开敦促某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的厂商主动承担责任
C.消费者对在某网站购买的商品不满,于是留言评论该商品为“三无”产品
D.消费者在某网站购买商品后,在商品详情页面如实反馈使用不佳的感受
答案:C
解析: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消费者在某网站购买商品后,在商品详情页面如实反馈使用不佳的感受”“某电视节目根据调查证据公开批评生产销售伪劣婴幼儿食品的厂商”“电视节目主持人公开敦促某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的厂商主动承担责任”并没有明显超过正当界限,A、B、D不符合设问要求。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生产经营者利益的,构成侵权,因对商品不满,擅自评论该商品为“三无”产品,构成了对对方的诋毁,超过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正当界限,C符合题意。
9.(2026·山东济南月考)甲和乙承包了村集体土地,分别种植水稻和有机蔬菜(采用天然肥料,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甲种植的水稻位于乙种植的有机蔬菜的西侧。某天,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甲用无人机为水稻喷洒农药时发生药液飘移,造成乙的有机蔬菜农药超标难以销售。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乙逐起诉至法院。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甲因过错侵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甲喷洒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C.因风向等不可抗力造成乙的损失,甲无需承担责任
D.甲和乙享有其承包地的交换价值,获得相应的收益
答案:A
解析:甲在通过无人机为水稻喷洒农药过程中的过错与乙的农作物受损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A符合题意。环境污染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B不符合题意。风向不属于不可抗力,甲因过错侵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责任,C不符合题意。担保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承包地属于用益物权,D不符合题意。
10.(2026·江苏南京期末)小陆家西侧是甲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甲公司为加强展厅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个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最近处离小陆家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小陆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该公司拒绝。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陆虽享有采光权,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 
②甲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采取补救措施等侵权责任 
③若双方申请人民调解,调解协议经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和延伸,甲公司应照顾到小陆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题干中甲公司的照明行为影响小陆生活,属于权利行使不当,而小陆本身并未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采光权的行使与本案无直接关联,①排除。采取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属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②排除。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③正确。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和延伸。在相邻关系中,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权益。甲公司和小陆家相邻,甲公司安装照明灯的行为影响到了小陆的正常生活,所以甲公司应照顾到小陆的合法权益,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10分)
11.(10分)(2024·新课标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答案: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支持;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甲、乙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甲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损害乙的合法权益。甲未预留合理滴水空间的行为侵害了乙的所有权,造成乙的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九、十课整合 社会争议解决
【课标要求】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2.列举劳动争议仲裁、商事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3.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背诵自测】
1.生活中有哪些纠纷解决方式?
2.什么是调解?调解有哪些类型?什么是人民调解?
3.仲裁有哪些类型?什么是商事仲裁?仲裁有什么特点?
4.什么是诉讼?诉讼的特点有哪些?三类诉讼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5.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6.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哪些情况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7.一审的诉讼程序有哪些?各有哪些规定?
8.什么是二审?什么是再审?
9.什么是证据?为什么要重视证据?证据有哪些种类?
10.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哪些情形?
11.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精讲 核心知识
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
方式 人们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特点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提醒 ①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因为省时、省力、省钱,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但不等于最佳选择。
2.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1)含义和类型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类型 诉讼调解 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
诉讼外调解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它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2)人民调解
含义 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原则 当事人自愿、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原则;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
效力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作用 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提醒 诉讼外调解协议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仲裁——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2)商事仲裁
适用 范围 ①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②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商事仲裁
基本 制度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灵活保密: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商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特点 ①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诉讼——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1)诉讼及其特点
含义 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要求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诉讼法
(2)诉讼的主要类型
案件性质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诉讼 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 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提醒 ①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②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微点澄清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坚持公平,由当事人双方共担调解费用。
纠正:
2.任何纠纷都可以选择仲裁。
纠正:
3.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纠正:
4.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调解
(3年12考: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安徽卷、湖南卷、湖北卷、甘肃卷、浙江1月卷;2024·北京卷、浙江1月卷、河北卷;2023·山东卷、浙江6月卷、新课标卷)
典例1 (2024·北京卷)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二 仲裁
(3年7考:2025·云南卷、河北卷、山东卷;2024·江西卷;2023·广东卷、山东卷、北京卷)
典例2 (2025·云南卷)某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无人机,授权平台在收到消费者已退货信息后即可退款,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  )
①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解决  ②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 
③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④不能要求平台返还已划扣的货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三 三大诉讼
(3年4考:2025·贵州卷;2024·广东卷;2023·新课标卷、湖南卷)
典例3 (2023·湖南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核心考点二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精讲 核心知识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 代理人或 辩护人的 权利 ①原因:当事人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 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的 权利 ①原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 ②上诉自由: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上诉期限: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提醒 ①上诉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上诉≠再审。
②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援助制度
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用 范围 民事和 行政纠纷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 ②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
刑事诉讼 ①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②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可能判无期、死刑等
程序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要求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提醒 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区别
司法救助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范围是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①地位: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②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刑事诉讼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③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诉状送达: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 审理 (一审) ①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②阶段: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
上诉与 二审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再审 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提醒 起诉、上诉、申诉、抗诉的区别
①起诉:是指当事人作为原告到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②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在判决生效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审理。
③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不服,申请法院再审,但提出申诉并不影响判决的生效和执行。
④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微点澄清
1.在我国民事和行政纠纷中,所有经济困难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都可以获得法律咨询或者代理服务。
纠正:
2.对已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二审。
纠正:
3.起诉是诉讼程序的开始。
纠正:
4.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3年5考:2025·甘肃卷;2024·福建卷、湖南卷、浙江6月卷;2023·福建卷)
典例1 (2025·甘肃卷)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寻求法律援助
(3年3考:2025·甘肃卷;2024·浙江6月卷、安徽卷)
典例2 (2024·浙江6月卷)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3年4考:2025·云南卷;2024·广东卷、江苏卷;2023·江苏卷)
典例3 (2024·江苏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
核心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精讲 核心知识
1.证据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种类 民事诉讼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作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收集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但要依法收集证据
2.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 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 诉讼 ①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3.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微点澄清
1.对于过错推定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来免责。
纠正:
2.环境污染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受害方不需提供证据,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
纠正:
3.污染环境,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
纠正:
4.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原告举证。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被告举证。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主张权利靠举证
(3年9考:2025·江西卷、河北卷;2024·安徽卷、河北卷、湖北卷、广东卷、甘肃卷、浙江6月卷;2023·新课标卷)
典例1 (2025·江西卷)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写并签名:“借条 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2 (2024·广东卷)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U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二 举证责任
(3年8考:2025·湖南卷、湖北卷、贵州卷、重庆卷;2023·北京卷、辽宁卷、浙江1月卷、浙江6月卷)
典例3 (2025·湖北卷)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4 (2025·湖南卷)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公益诉讼,以法为盾护英烈荣光
情境探究
情境 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罗某在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在网上发布帖文,①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诋毁、贬损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该帖文在网络上广泛传播,②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族情感
检察机关提请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追究罗某的刑事责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英烈条款”
法院审理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④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亵渎、诋毁。
尊重英雄、尊重历史、严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被告人罗某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探究:用一份力透纸背的司法判决为英烈正名。结合情境,说一说该判决的依据及其意义。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2023年5—6月,张某在已知晓陈尔晋、王曼霞系烈士的前提下,为博取关注,在短视频平台先后发布侮辱、贬损二人的短视频2条。截至2023年9月,上述视频被浏览次数分别达1万余次、9 000余次,恶意跟评累计上百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案可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②法院可判决张某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③张某应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原状
④烈士近亲属不起诉,法院就无权予以追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模块内融通)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会员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其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提供服务的平台称为“雷锋社群”,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雷锋书架”“雷锋资源”文字的宣传海报和文章,根据级别收取不同年费。该公司(  )
①未诋毁雷锋同志名誉,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途径,违背“英烈条款”
③侵犯了英雄烈士的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
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向公众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跨模块融通)近五年来,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从民法典设置保护英雄烈士专门条款,到刑法修正案增加侵害英烈权益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从《烈士褒扬条例》将英雄烈士保护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出台,保护英烈名誉、荣誉有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这说明(  )
①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②英烈名誉、荣誉得到法律确认和司法保障
③崇尚英烈日益成为全民共识和社会风尚
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高分培优·大题冲关20 主观题对“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考查
典例引领
(2024·甘肃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①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②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流程训练】 
第一步:解构设问(定方向)
知识定位:《法律与生活》知识中的        相关知识
命题指向: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答题方向:结合案件事实,说明民事诉讼中             
第二步:捕捉信息(采分点)
信息点 关键词 知识点
①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② 未提供证据                                
第三步:规范书写(用术语)
                                    
                                    
术语积累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诉讼的基本程序是起诉与应诉、审理与判决,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提示:完成课时精练47
第九、十课整合 社会争议解决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①第三方 ②当事人 ③自愿订立 ④一裁终局 ⑤诉讼代理人 ⑥申请回避 ⑦两审终审 ⑧管辖权 ⑨规定 ⑩开庭审理  案件真实  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机关  人民检察院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4.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种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一定是最好的。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李某和张某的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答案:C
典例2 解析:消费者以虚假理由退回非本店商品并申请退款,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商家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追索货款,法律支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①正确。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②排除。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台介入非强制,③排除。平台根据商家授权和规则操作退款,若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即使存在失误),商家一般需直接向消费者追偿,而非要求平台返还货款。平台的责任限于规则执行,而非承担消费者欺诈的后果,④正确。
答案:B
典例3 解析: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
答案:C
核心考点二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若一审判决已生效,则当事人不能申请二审。
3.立案是诉讼的开始,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4.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根据回避制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法官不得审理该案,否则可能影响司法公正,①错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属于法律援助范围,若小兰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②正确。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而不是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尽快起诉,③错误。人民调解是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达成调解协议省时省力,且具有法律约束力,④正确。
答案:C
典例2 解析:“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但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②正确。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才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更何况,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答案:A
典例3 答案:①明确被告,被告是侵权人,要求平台提供侵权人信息,平台不提供则列为共同被告。②明确诉求,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③收集证据,可用截屏的方式收集。
核心考点三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对于过错推定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来免责;对于无过错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来免责。
2.环境污染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受害方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
3.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谁主张,谁举证”不等于原告举证,抗辩(主张新的事实)需举证。举证责任倒置时,原告对损害事实等负有举证责任。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乙作为保管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借条遗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因举证困难可能造成的损失),而非直接赔偿3万元借款本身,①错误。借条以其记载的文字内容证明借款事实,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书证,②正确。借条仅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凭证,其物理上的遗失并不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甲仍有权通过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请求丙清偿债务,③正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借条仅明确了借款发生的时间,未明确具体的还款日期。甲未向丙主张还款时,其权利并未受到损害。只有在甲向丙主张清偿债务而丙未履行时,甲的民事权利才被视为受到损害,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由此可知,本案中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并未届满,④错误。
答案:C
典例2 解析: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U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该案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答案:A
典例3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须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④错误。
答案:C
典例4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15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答案:A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情境探究
探究 提示:依据:民法典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意义:①名誉隐私不可侵,该判决有利于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②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的历史记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判决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有利于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③通过判决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保护有利于引导每一个公民尊重英雄、尊重历史、严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融通命题
1.解析:张某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贬损烈士的视频,严重侵害了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可判决张某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①②正确。恢复原状通常适用于财产损害的情形,名誉权不能恢复原状,因为名誉权的损害是无形的,无法通过物理手段恢复到原来的状态,③错误。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答案:A
2.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违背“英烈条款”,曲解了社会公众所广泛认知的雷锋精神,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向公众赔礼道歉,②④正确。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须承担侵权责任,①排除。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人格权,③排除。
答案:C
3.解析:“近五年来,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这说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也说明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①④符合题意。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是法律的确认,②说法错误。材料中只涉及相应的法律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而没有涉及崇尚英烈日益成为全民共识和社会风尚,③不符合题意。
答案:B
高分培优·大题冲关20
典例引领
答案:第一步 举证原则、证据 举证原则及证据的重要性
第二步 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 承担没有证据导致的不利后果
第三步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要承担没有证据导致的不利后果。最后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标要求】了解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背诵自测】
1.什么是财产权?为什么要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怎样保护?
2.什么是所有权?所有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3.什么是知识产权?它包括哪些内容?保护知识产权有什么意义?
4.什么是著作权?它有哪些类型?保护期限怎样划分?
5.什么是专利权?怎样才能获得专利权?
6.什么是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意义有哪些?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保障各类物权
精讲 核心知识
1.财产制度和财产权
财产制度 ①含义: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财产权 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②意义: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③法律保护: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物权——最基本的财产权 分类: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原则:①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提醒 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和放弃,人身权不能转让、继承和放弃。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知识产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2.定分止争——所有权
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依据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 方式 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共有 关系 ①共同共有: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②按份共有: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提醒 范围:财产权>物权>所有权。
3.物尽其用——他物权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目的 分类
用益物权 物的使 用价值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②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担保物权 物的交 换价值 ①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不动产) ②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质押动产)
提醒 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微点澄清
1.老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收取房租,行使了所有权中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纠正:
2.用益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形式。
纠正:
3.村民对农村的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纠正:
4.担保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纠正:
5.财产的权利人享有抵押权或质权。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3年3考:2024·湖南卷、江苏卷、广东卷)
典例1 (2024·广东卷)罗某以2 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 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二 他物权
(3年6考:2025·河北卷、云南卷;2024·广东卷、江苏卷、浙江6月卷、海南卷)
典例2 (2024·湖南卷)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典例3 (2025·八省联考陕晋宁青卷)结合漫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王某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
②王某可以把土地经营权出租给李某或张某
③张某通过租赁合同将会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王某出租土地经营权应经过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核心考点二 尊重知识产权
精讲 核心知识
1.知识产权
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种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著作权(又称版权)
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作品)
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
法律 保护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保护 期限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法律保护期不受限制,是永久的
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发表后50年(财产权),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发表权),但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模块融合 结合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理解对著作权的限制。
提醒 ①发表权≠发行权。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必须是著作权人行使,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不一定由著作权人行使。
②修改权≠改编权。修改权属于人身权,不得转让;改编权属于财产权,可以转让;修改权的行使并不产生新作品,对原作品修改后还是原作品;改编权的行使产生了新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小说改编成电视剧/电影)。
3.专利权
含义 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发明创造)
意义 保护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取得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申请→授予)
法律 保护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种类 及保 护期 发明(针对技术创新)为20年、实用新型(针对技术创新)为10年、外观设计(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为15年
提醒 区分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
①专利保护:主动申请,以公开的方式取得期限内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否则构成侵权。
②商业秘密保护:无需申请,不公开,无期限。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4.商标权
含义 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意义 体现着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
注册 商标 ①含义: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 ②允许注册情形: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③不得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法律 保护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保护 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微点澄清
1.某人写的日记没有公开发表,所以不享有版权。
纠正:
2.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必须承担侵权责任;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超过3次。
纠正:
3.甲发现乙生产的商品的商标上使用了自己创作的美术图案,却未征得自己同意,乙侵犯了甲的商标权。
纠正:
4.小红发明的智能插座,只要保密得当就能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纠正:
5.商标只有注册才可以使用。
纠正:
探究 命题方向
考向一 著作权
(3年11考:2025·北京卷、河北卷、陕晋宁青卷、山东卷、安徽卷、江苏卷;2024·江西卷、甘肃卷;2023·湖北卷、湖南卷、北京卷)
典例1 (2025·安徽卷)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2 (2025·江苏卷)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考向二 专利权
(3年4考:2025·浙江1月卷;2024·安徽卷、重庆卷、甘肃卷)
典例3 (2025·浙江1月卷)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三 商标权
(3年3考:2025·广西卷;2024·安徽卷、山东卷)
典例4 (2025·广西卷)甲公司为其生产的甘蔗汁以“晰?淅”为商标申请注册,于2013年10月16日获得核准注册。同日,甲公司为该甘蔗汁制作方法提出专利申请,后经审查获得专利权。2023年10月12日,乙公司在其生产的甘蔗汁上使用了“淅?晰”商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可无限次申请续展“晰?淅”商标 
②乙公司的“淅?晰”商标因未注册而不能使用
③甲公司取得专利必须以公开其甘蔗汁制作方法为条件 
④乙公司2023年10月16日后可免费使用甲公司的甘蔗汁制作方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5 (2024·安徽卷)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虚拟数字人的法律边界在哪儿
情境探究
情境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数字人作为一种新兴数字产物,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甲公司拥有该虚拟数字人的著作权
①某人工智能公司甲综合运用AI表演动画等多项人工智能技术打造了超写实虚拟数字人Ada,并公开发布。后又通过某网络平台发布两段视频,一段关于虚拟数字人Ada的场景应用,一段记录了真人演员与虚拟数字人Ada的动作捕捉画面。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某网络公司乙未经授权在短视频网络上发布使用Ada的两段视频,③上部和下部添加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片头和片尾替换甲的有关标识。
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侵犯甲的商标权
④一则视频片段中还添加甲的注册商标,并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写入视频标题。甲认为乙构成侵权,遂起诉至法院。⑤法院判决乙在其短视频账号上为甲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探究: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案例的判决理由及意义。
                                    
                                    
                                    
                                    
                                    
                                    
融通命题
1.(模块内融通)甲公司开发设计了虚拟数字人Ada,并对其进行了商业化使用。乙公司使用了甲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添加了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将视频中的有关标识替换为其自身的注册商标。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诉至法院。甲公司(  )
①若无法证明侵权损失,法院将驳回其诉求 
②可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③因虚拟数字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能起诉 
④所属的虚拟数字人Ada的人物形象构成美术作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模块内融通)甲公司综合应用多项人工智能技术,打造了超写实虚拟数字人Ada,并于某视频平台发布两段视频将Ada进行公开。乙网络公司后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视频的居中位置使用甲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替换有关标识,添加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且在整体视频中添加虚拟数字人Ada课程的营销信息。甲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短视频平台应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虚拟数字人的形象属于作品,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 
③乙公司使用甲公司视频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但需支付费用 
④乙公司的做法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模块内融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首例“虚拟数字人”侵权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被告杭州某网络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其承担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含维权费用)12万元的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甲公司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虚拟数字人Ada,并公开发布。后又通过两段视频介绍Ada的场景应用及与真人演员徐某的动作捕捉画面。杭州某公司通过某平台发布视频,视频的居中位置使用甲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替换有关标识,一则视频片段中还添加甲的注册商标,并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写入视频标题。
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要对其所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②甲公司在法庭上所呈现的侵权视频属于物证
③若杭州某公司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④甲发布的相关视频可在50年后无偿转载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提示:完成课时精练40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梳理排查·夯实基础
主干梳理
①不动产 ②使用 ③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④建设用地使用权 ⑤抵押权 ⑥物权 ⑦发明创造 ⑧支配 ⑨著作财产权 ⑩发明创造  规定期限  实用新型  商品或者服务  10年  续展
精讲精练·提升能力
核心考点一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老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收取房租,行使了所有权中收益的权利,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是由承租人行使的。
2.用益物权是他物权的一种形式。
3.村民对自建房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对房子占用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
4.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5.财产的权利人是抵押人或出质人,债权人享有抵押权或质权。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答案:B
典例2 解析: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黄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故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②正确。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黄某购买房屋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且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
答案:C
典例3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中的一种用益物权,农户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①正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将土地经营权出租给他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②正确。张某通过租赁合同取得的是土地经营权,而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③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出租,不需要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④排除。
答案:A
核心考点二
精讲·核心知识
微点澄清
1.版权即著作权,创作者创作完成了作品,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可以不发表。
2.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不一定承担侵权责任,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这两种情形不构成侵权;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3.甲对自己创作的美术图案享有著作权,乙未征得甲的同意擅自将该美术图案用于自己生产的商品的商标中,侵犯的是甲的著作权,而不是商标权。
4.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5.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探究·命题方向
典例1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建筑作品(包括建筑设计图、建筑物)受著作权法保护,甲公司对A大厦的独特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著作权侵权纠纷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甲公司需证明乙公司侵权,乙公司无需自证不侵权;除非乙公司主张合理使用等例外,但本案未涉及,②错误。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权利受损时起算。甲公司2023年12月发现侵权,2024年2月起诉,未超时效,③正确。合理使用限于特定情形(如教学、研究),乙公司商业性使用相似设计用于酒瓶,未经许可,已构成侵权,不因产品类别不同而免责,④错误。
答案:A
典例2 解析: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冯某的风景照已经发表,旅行社的行为没有侵犯其发表权,D正确。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A错误。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冯某2024年5月20日发现侵权行为,从此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到其起诉时未超过三年,B错误。该旅行社未经冯某许可,使用其照片,侵犯了冯某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相关权利,而非姓名权,C错误。
答案:D
典例3 解析: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该属于劳动合同,且即便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应该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①错误。自主创业时,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是否需要订立投资人协议取决于创业项目的具体情况、融资需求以及创业者与投资者之间的约定,②错误。李某的萃取技术获得发明专利,因此即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答案:D
典例4 解析: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且续展次数无限制,①正确。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但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②错误。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授权必须以公开技术内容为条件,③正确。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从2013年10月16日起计算,2023年10月16日后专利仍在保护期内,乙公司不得免费使用,④错误。
答案:A
典例5 解析:材料中指出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允许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且甲公司商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在本案中,甲公司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①④正确。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而题干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②不选。材料中指出当地监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如不服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③不选。
答案:B
深度学习·高阶思维
情境探究
探究 提示:判决理由:①我国民法典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虚拟数字人Ada由甲公司技术打造,对其享有著作权,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人的作品。其行为侵害其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被告对原有视频的信息内容进行删减并添加营销信息或替换甲的标识,误导消费者,直接损害甲公司的商业利益,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一则视频片段中还添加甲的注册商标,侵犯了甲的商标权。
意义: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利于促进创新的发展,遏制不正当竞争,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融通命题
1.解析:甲公司开发设计了虚拟数字人Ada,并对其进行了商业化使用。所属的虚拟数字人Ada的人物形象构成美术作品。乙公司行为对其构成侵权,甲公司可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基层法院起诉,②④正确。即使甲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也可根据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或法定赔偿等方式确定赔偿数额,不一定驳回其诉讼请求,①错误。虚拟数字人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等创设的虚拟形象,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甲公司不能以虚拟数字人的名义起诉侵权,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③错误。
答案:C
2.解析:乙公司通过该平台发布视频,视频的居中位置使用甲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替换有关标识,添加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及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因此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的做法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②④符合题意。该短视频平台应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过错侵权责任,因该平台对于乙公司上传的视频没有尽到事先审查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构成帮助侵权,①排除。作品的合理使用是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他人的作品,乙公司使用甲公司视频的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③排除。
答案:D
3.解析:本案作为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甲公司要对其所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①正确。在法庭上所呈现的侵权视频属于视听资料,②排除。该案属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因此,若杭州某公司不服判决也不可再上诉。但是如果该案确有重大错误,杭州某公司可以申请再审,③排除。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品发表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因此,甲发布的相关视频可在50年后无偿转载使用,④正确。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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