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提升六 法律与生活(课件+学案)统编版2027届高中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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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提升六 法律与生活(课件+学案)统编版2027届高中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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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提升六 法律与生活
思维导图
题型特点 以某一案例为背景,该案例涉及多个不同主体,学生通过阅读材料,可以大致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若材料中没有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则可能在设问中要求学生从人民法院角度分析对该案件进行如何宣判并说明理由;若材料中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则可能在设问中要求学生分析这一宣判的依据或意义
解题技巧 考生要带着问题去审读材料,首先要明确整个事件的大概经过,其次要分析这一事件涉及哪些主体,这些主体是什么关系,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正确及原因
(2025·黑吉辽蒙卷,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答案 ①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②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③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
长效热点 主观题思维建模
热点 民法典保护财产权
[热点点睛]
民法典以物权编为核心构建财产权保护体系,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通过规定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等制度界定权利归属,赋予所有权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同时,设置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损害赔偿等多元保护方式,并规范征收征用补偿规则,为各类财产权利提供全链条、平等化的法律保障。
[法条链接]
1.材料:涉及破坏他人财产、造成财产损失
权利法条: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侵权法条:行为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意义: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2.材料:涉及所有权归属/转移/取得
权利法条: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实现所有权转移
动产: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实现所有权转移
3.材料: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
权利法条: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经营权可以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有宅基地使用权+长期占有使用
征收与补偿: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重要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4.材料:涉及知识产权
权利法条: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权利法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侵权法条: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容易导致混淆的近似商标,否则便构成侵权
意义: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运用提升]
1.(2025·山东德州期末)数字时代,人工智能已深度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赋能创新的同时也可能引发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陈某在抖音平台实名认证账号“摄影师某某”,发布其拍摄的女子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某公司开发抖音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某颜”上展示的短视频与陈某发布的短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视频场景、镜头、人物造型、动作则基本一致。“某颜”用户可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将小程序上展示的视频中的人脸换成用户自己的人脸并进行保存。陈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4.8万元和合理开支2 000元。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某拍摄的原始视频体现了独创性的选择安排。“某颜”小程序展示的涉案视频,系通过AI算法将原始视频进行局部替换合成。某公司以“AI换脸”为卖点谋取商业利益,侵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但某公司在诉讼中积极配合删除视频、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整改行为,并接受关于运用算法技术提供网络服务的司法建议,作出规范经营承诺。陈某表示谅解并撤回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的诉请。据此,判决某公司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 5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 ①陈某拍摄的原创视频是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陈某许可,某公司开发“某颜”小程序,所展示的涉案视频与陈某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以“AI换脸”为卖点,使用户能够以“换脸”方式使用该视频,侵犯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某公司以“AI换脸”为卖点,利用陈某的视频谋取商业利益,侵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③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于事实和法律保护,判决某公司赔偿陈某经济损失。鉴于某公司的积极配合和陈某的谅解,作出合理的处罚,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热点 婚姻家庭中的继承与财产关系
[热点点睛]
婚姻家庭贴近生活实际,继承是高考命题热点。核心是先厘清财产归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先析出配偶份额,剩余部分才属遗产。继承优先按遗嘱或遗赠办理,无则按法定顺序。分配时兼顾扶养义务、特殊困难等因素,保障继承权平等与财产权益公平。
[答题术语]
角度 术语速记
继承 术语1: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术语2:继承份额: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术语3: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术语4:遗嘱分类——遗嘱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六种。后四种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夫妻共同财产 术语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运用提升]
2.[2025·河北卷,18(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答案 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法律层面: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义务不能通过合同免除;继承权可以放弃,但不等于免除赡养义务。胡大爷的儿子以合同约定自己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承担胡大爷的赡养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道德层面: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在胡大爷重病且女儿无力独自承担赡养责任时,儿子却以合同约定推脱赡养责任,违背了“老有所养”的道德准则,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
热点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热点点睛]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聚焦工时制度改革、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等议题;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不缴社保约定”无效,竞业限制协议不得滥用,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等内容,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答题术语]
角度 术语速记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术语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术语2: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
术语3: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等
劳动合同 术语4: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术语5:劳动合同无效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术语6:解除劳动合同情形——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
维权 途径 术语7: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术语8: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原则:自愿、合法
术语9:仲裁——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其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申请劳动仲裁;②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提升]
3.(2025·江苏卷,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 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 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答案 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该公司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工龄补贴,且该消费券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无法使用和提现,该行为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侵害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①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甲跳过劳动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程序不当。②甲主张经济补偿的诉求不合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仅限于非劳动者过错导致的解除(如协商解除、经济性裁员等)。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共28张PPT)
阶段提升六 法律与生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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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突破6 案例分析题
长效热点 主观题思维建模
题型突破6 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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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特点 以某一案例为背景,该案例涉及多个不同主体,学生通过阅读材料,可以大致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若材料中没有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则可能在设问中要求学生从人民法院角度分析对该案件进行如何宣判并说明理由;若材料中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则可能在设问中要求学生分析这一宣判的依据或意义
解题技巧 考生要带着问题去审读材料,首先要明确整个事件的大概经过,其次要分析这一事件涉及哪些主体,这些主体是什么关系,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正确及原因
(2025·黑吉辽蒙卷,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规则]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答案 ①李某因过错造成张某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②李某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但存在重大过失,不满足法定的减轻赔偿责任条件,张某同意减少李某赔偿数额的行为符合自愿原则。③诉讼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有利于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提醒公众在乐善好施的同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在鼓励互帮互助与承担法律责任之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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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民法典保护财产权
[热点点睛]
民法典以物权编为核心构建财产权保护体系,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通过规定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等制度界定权利归属,赋予所有权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同时,设置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损害赔偿等多元保护方式,并规范征收征用补偿规则,为各类财产权利提供全链条、平等化的法律保障。
[法条链接]
1.材料:涉及破坏他人财产、造成财产损失
权利法条: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侵权法条:行为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意义: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2.材料:涉及所有权归属/转移/取得
权利法条: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实现所有权转移
动产: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实现所有权转移
3.材料: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
权利法条: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经营权可以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有宅基地使用权+长期占有使用
征收与补偿: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重要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4.材料:涉及知识产权
权利法条: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权利法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侵权法条: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容易导致混淆的近似商标,否则便构成侵权
意义: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运用提升]
1.(2025·山东德州期末)数字时代,人工智能已深度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赋能创新的同时也可能引发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陈某在抖音平台实名认证账号“摄影师某某”,发布其拍摄的女子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某公司开发抖音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某颜”上展示的短视频与陈某发布的短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视频场景、镜头、人物造型、动作则基本一致。“某颜”用户可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将小程序上展示的视频中的人脸换成用户自己的人脸并进行保存。陈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4.8万元和合理开支2 000元。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某拍摄的原始视频体现了独创性的选择安排。“某颜”小程序展示的涉案视频,系通过AI算法将原始视频进行局部替换合成。某公司以“AI换脸”为卖点谋取商业利益,侵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但某公司在诉讼中积极配合删除视频、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整改行为,并接受关于运用算法技术提供网络服务的司法建议,作出规范经营承诺。陈某表示谅解并撤回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的诉请。据此,判决某公司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 5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 ①陈某拍摄的原创视频是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陈某许可,某公司开发“某颜”小程序,所展示的涉案视频与陈某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以“AI换脸”为卖点,使用户能够以“换脸”方式使用该视频,侵犯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某公司以“AI换脸”为卖点,利用陈某的视频谋取商业利益,侵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③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于事实和法律保护,判决某公司赔偿陈某经济损失。鉴于某公司的积极配合和陈某的谅解,作出合理的处罚,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热点点睛]
婚姻家庭贴近生活实际,继承是高考命题热点。核心是先厘清财产归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先析出配偶份额,剩余部分才属遗产。继承优先按遗嘱或遗赠办理,无则按法定顺序。分配时兼顾扶养义务、特殊困难等因素,保障继承权平等与财产权益公平。
热点  婚姻家庭中的继承与财产关系
[答题术语]
角度 术语速记
继承 术语1: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术语2:继承份额: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术语3: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术语4:遗嘱分类——遗嘱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六种。后四种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角度 术语速记
夫妻共同财产 术语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运用提升]
2.[2025·河北卷,18(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答案 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法律层面: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义务不能通过合同免除;继承权可以放弃,但不等于免除赡养义务。胡大爷的儿子以合同约定自己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承担胡大爷的赡养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道德层面: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在胡大爷重病且女儿无力独自承担赡养责任时,儿子却以合同约定推脱赡养责任,违背了“老有所养”的道德准则,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
[热点点睛]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聚焦工时制度改革、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等议题;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不缴社保约定”无效,竞业限制协议不得滥用,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等内容,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热点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答题术语]
角度 术语速记
劳动法的 基本原则 术语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劳动者的 权利与义务 术语2: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
术语3: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等
角度 术语速记
劳动 合同 术语4: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术语5:劳动合同无效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术语6:解除劳动合同情形——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
角度 术语速记
维权 途径 术语7: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术语8: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原则:自愿、合法
术语9:仲裁——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其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申请劳动仲裁;②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提升]
3.(2025·江苏卷,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 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 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答案 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该公司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工龄补贴,且该消费券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无法使用和提现,该行为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侵害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①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甲跳过劳动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程序不当。②甲主张经济补偿的诉求不合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仅限于非劳动者过错导致的解除(如协商解除、经济性裁员等)。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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