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课标要求】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新成就。【知识梳理】一.选官制度1.★九品中正制时间 曹魏创立内容 中央委任中正官评定各地人才等级,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标准 由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演变为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作用 这种选官制度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九品中正制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拓展】九品中正制产生背景(1)东汉末年社会动荡,人口流动频繁,察举制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2)察举制下,权门势家逐渐操纵选官,干扰了人才选拔,不利于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3)汉代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的影响。2.★科举制(1)产生原因①士族没落,九品中正制不适应政治和社会的需要。②经济发展,庶族地主势力壮大,他们要求相应的政治地位。(2)发展历程---1905年废止①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②隋炀帝: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③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④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⑤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3)影响①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②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③加强了中央集权。④明清时期八股取士,文化专制加强,束缚人们的思想,阻碍社会进步。【拓展】唐代科举制的问题:①行卷、荐举之风盛行:允许达官贵族向主考官推荐优秀人才,考试与荐举结合,一方面克服了“以一试定去留”的局限,一定程度推动了唐代文学的繁荣。但也助长了政治腐败,徇私舞弊现象。②科举考试不是唯一的选官方式,通过赏赐、战功、门第等途径获得官位的占比仍然很大。③科举制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很多人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主要包括:囚犯、僧人、道士、商人、犯讳的人、女人;“娼、优(古代从事‘艺术表演’方面工作的人)、隶(衙门里的轿夫、马夫、伙夫、更夫)、皂(衙役)”这四类人的后代。★【归纳】中国古代选官制发展趋势①选官标准:由家世门第演变成学识才能,趋向科学和公平②选官范围:由贵族垄断演变成“怀碟自荐”,趋向公开;③选官方式:由世袭、推荐演变成考试选拔,趋向公平、公正④选官权力:选官权力逐渐集中到中央政府二.中央官职(三省六部制)1.沿革(1)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体制。(2)隋唐时期:①确立:隋文帝时,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②完善:唐太宗时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名号,(不再任命尚书令,不再常设中书令和门下侍中),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宰相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提高了工作效率。三省出现了一体化趋势。2.★影响(1)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2)三省分工明确,减少了决策失误,提高了行政效率。(3)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了深远影响。【概念】政事堂---唐初三省长官的办事机构。宰相们平时在政事堂讨论军国大事,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关。设立政事堂的最初目的是协调三省之间的关系,提高效率。唐初,政事堂设在门下省,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左右仆射)共行宰相之职,在此共同参议国政。其后,由皇帝指定入政事堂议事,并以本官加带“参知政事”“参豫朝政”“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后逐渐统一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亦为宰相。政事堂后迁至中书省。开元十一年(723),改名为“中书门下”,堂后设吏房、户房、兵房、枢机房、刑礼房。此时的“中书门下”不仅有决策权,还对尚书六部进行对口领导,掌握了一部分行政权力。三.赋税制度1.魏晋时期:租调制(1)魏晋时期,按户征收粮和绢帛。(2)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2.唐朝初期:租庸调制(1)含义: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纳帛或布代役称为庸。(2)作用: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了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以图解史】租庸调制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3.★唐朝中后期:两税法背景 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降。实行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内容及意义 ①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缴纳。---(固定了收税时间) ②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徭、杂税,但保留丁额;---(简化税收名目) ③不分主户、客户,一律以当时的居住地为准登入户籍,交纳赋税;---(扩大收税对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④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政府对人民的人身控制) ⑤行商也要纳税---(扩大收税对象)局限 ①最初提出“量出制入”原则,目的在于限制朝廷的开支,限制滥征,但后来政府无节制的榨取百姓财产,加重了民众的负担,激化了社会矛盾。 ②以货币计税,导致钱重货轻,加重百姓负担(30年后被迫折纳实物) ③大地主隐瞒财产,把税收转嫁到农民身上,农民负担加重。 ④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日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 ⑤长期不调整户等,不能贯彻贫富分等负担的原则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