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A版必修5不等式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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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A版必修5不等式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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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式(一)--考点梳理
一、考试内容
不等式,不等式的性质,不等式的证明,不等式的解法,含有绝对值的不等式。
二、考试要求
1.掌握不等式的性质及其证明,掌握证明不等式的几种常用方法,掌握两个和三个(不要求四个和四个以上)“正数的算术平均数不小于它们的几何平均数”这两个定理,并能运用上述性质、定理和方法解决一些问题。
2.在熟练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组)、一元二次不等式(组)的解法的基础上初步掌握其他的一些简单的不等式的解法。
3.会用不等式||a|-|b||≤|a+b|≤|a|+|b|。
三、考点简析
1.不等式知识相互关系表
2.不等式的性质
(1)作用地位
不等式性质是不等式理论的基本内容,在证明不等式、解不等式中都有广泛的应用。高考中,有时直接考查不等式的性质,有时间接考查性质(如在证明不等式、解不等式中就间接考查了掌握不等式性质的程度)。准确地认识、运用基本性质,并能举出适当反例,能辨别真假命题是学好不等式的要点。
(2)基本性质
实数大小比较的原理与实数乘法的符号法则是不等式性质的依据。在不等式性质中,最基本的是:
①a>bb②a>b,b>ca>c(传递性)
③a>ba+c>b+c(数加)

(a>b,c=0a·c=b·c)
与等式相比,主要区别在数乘这一性质上,对于等式a=bac=bc,不论c是正数、负数还是零,都成立,而对于不等式a>b,两边同乘以c之后,ac与bc的大小关系就需对c加以讨论确定。这关系即使记得很清楚,但在解题时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错用这一性质,尤其是需讨论参数时。
(3)基本性质的推论
由基本性质可得出如下推论:
推论1:a>b>0,c>d>0ac>bd
推论2:a>b>0,c>d>0
推论3:a>b>0an>bn(n∈N)
推论4:a>b>0(n∈N)
对于上述推论可记住两点:一是以上推论中a,b,c,d均为正数,即在{x|x是正实数}中对不等式实施运算;二是直接由实数比较大小的原理出发。
3.不等式的证明
(1)作用地位
证明不等式是数学的重要课题,也是分析、解决其他数学问题的基础,特别是在微积分中,不等式是建立极限论的理论基础。
高考中,主要涉及“a,b>0时,a+b≥2”这类不等式,以及运用不等式性质所能完成的简单的不等式的证明。用数学归纳法证明的与自然数有关命题的不等式难度较大。
(2)基本不等式
定理1:如果a,b∈{x|x是正实数},那么≥(当且仅当a=b时取“=”号)
定理2:如果a,b,c∈{x|x是正实数},那么≥(当且仅当a=b=c时取“=”号)
定理3:如果a、b∈{x|x是正实数},那么
≤≤≤
(当且仅当a=b时取“=”号)
推论4:如果a,b,c∈{x|x是正实数},那么
≤≤≤
(当且仅当a=b=c时取“=”号)
由上述公式还可衍生出一些公式
①4ab≤(a+b)2≤2(a2+b2),a、b∈R(当且仅当a=b时等号成立)
②a2+b2+c2≥ab+bc+ca,a,b,c∈R(当且仅当a=b=c时等号成立)
③a2+b2+c2≥(a+b+c)2≥ab+bc+ca,a,b,c∈R(当且仅当a=b=c时等号成立)
④|+|≥2(当且仅当|a|=|b|时取“=”号)
⑤a>0,b>0,a+b=1,则ab≤等。
(4)不等式证明的三种基本方法
①比较法:作差比较,根据a-b>0a>b,欲证a>b只需证a-b>0;作商比较,当b>0时,a>b>1。比较法是证明不等式的基本方法,也是最重要的方法,有时根据题设可转化为等价问题的比较(如幂、方根等)。
②分析法:从求证的不等式出发寻找使该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条件。对于思路不明显,感到无从下手的问题宜用分析法探究证明途径。
③综合法:从已知的不等式及题设条件出发,运用不等式性质及适当变形(恒等变形或不等变形)推导出要求证明的不等式。
4.不等式的解法
(1)作用与地位
解不等式是求定义域、值域、参数的取值范围时的重要手段,与“等式变形”并列的“不等式的变形”,是研究数学的基本手段之一。
高考试题中,对解不等式有较高的要求,近两年不等式知识占相当大的比例。
(2)一元一次不等式(组)及一元二次不等式(组)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组)及一元二次不等式(组)是解其他各类不等式的基础,必须熟练掌握,灵活应用。
(3)高次不等式
解高次不等式常用“数轴标根法”。一般地,设多项式
F(x)=a(x-a1)(x-a2)…(x-an) (a≠0)
它的n个实根的大小顺序为a1(-∞,a1),(a1,a2),…,(an-1,an),(an,+∞)
自右至左给这些区间编上顺序号,则当a>0时有:
①在奇数区间内,F(x)>0。
②在偶数区间内,F(x)<0
(4)分式不等式
分式不等式的等价变形:
>0f(x)·g(x)>0
≥0
(5)无理不等式
两类常见的无理不等式等价变形:
≥g(x) 或
(6)指数不等式与对数不等式
①当0a(fx)>ag(x)f(x)②当a>1时
a(fx)>ag(x)f(x)>g(x)
logaf(x)>logag(x)f(x)>g(x)>0
(7)含参数不等式
对于解含参数不等式,要充分利用不等式的性质。对参数的讨论,要不“重复”不“遗漏”。
5.含有绝对值的不等式
(1)作用与地位
绝对值不等式适用范围较广,向量、复数的模、距离、极限的定义等都涉及到绝对值不等式。
高考试题中,对绝对值不等式从多方面考查。
(2)两个基本定理
定理1:||a|-|b||≤|a+b|≤|a|+|b| (a、b∈R)
定理2:||a|-|b||≤|a-b|≤|a|+|b| (a、b∈R)
应理解其含义,掌握证明思路以及“=”号成立的条件。
(3)解绝对值不等式的常用方法
①讨论法:讨论绝对值中的式于大于零还是小于零,然后去掉绝对值符号,转化为一般不等式。
②等价变形:解绝对值不等式常用以下等价变形
|x|0)
|x|>ax2>a2x>a或x<-a(a>0)
一般地有:
|f(x)||f(x)|>g(x)f(x)>g (x)或f(x)四、思想方法
1.不等式中常见的基本思想方法
(1)等价转化。具体地说,就是无理化为有理,分式化为整式,高次化为低次,绝对值化为非绝对值,指数、对数化为代数式等。
(2)分类讨论。分类讨论的目的是处理解决问题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在无障碍时不要提前进行分类讨论。
(3)数形结合。有些不等式的解决可化为两个函数图像间的位置关系的讨论等几何问题。
(4)函数方程思想。解不等式可化为解方程或求函数图像与x轴交点的问题,根据题意判断所求解的区间。如“标根法”实际上就是一种函数方程思想。
2.证明不等式的常用方法
除了课本上介绍的证明不等式的三种基本方法外,还有如下常用方法:
(1)放缩法
若证明“A≥B”,我们先证明“A≥C”,然后再证明“C≥B”,则“A≥B”。
(2)反证法
反证法是通过否定结论导致矛盾,从而肯定原结论的一种方法。
(3)数学归纳法
证明与自然数n有关的不等式时,常用数学归纳法。此法高考中已多次考查。
(4)变量代换法
变量代换是数学中的一种常用的解题方法,对于一些结构比较复杂,变化较多而关系不太清楚的不等式,可适当地引进一些新的变量进行代换,以简化其结构。其代换技巧有局部代换、整体代换、三角代换、增量代换等。
(5)函数方法
通过利用函数的性质,如单调性、凹凸性、有界性、实根存在的条件等证明不等式的方法称为函数方法。
(6)构造方法
不等式证明中的构造方法,主要是指通过引进合适的恒等式、数列、函数、图形及变量等辅助手段,促使命题转化,从而使不等式得证。此法技巧要求较高,高考试题中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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