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上道法—第6.1课《树立法治观念》(课件24张PPT+逐字稿+教案+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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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道法—第6.1课《树立法治观念》(课件24张PPT+逐字稿+教案+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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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道法—第6.1课《树立法治观念》 · 逐字稿
适用年级:初二 | 总页数:24页 | 主讲人:授课教师
(第1页)
同学们好,请坐。今天我们一起进入第二单元《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课——第六课《提升法治素养》,这一课的第一框,叫“树立法治观念”。
先看眼前这张图:清晨的路口,一位和你们差不多大的同学站在斑马线前等红灯,身后是地铁口,远处是法院。她面前没有车,也没有人催她。请大家带着一个问题听这节课:在没有人的时候,我们凭什么还愿意守规矩?
(第2页)
这一节课我们走三步。第一步,法律是准绳,弄清楚法律怎样评价一个行为;第二步,心中有法,弄清楚法治观念到底是什么;第三步,知行合一,弄清楚我们该怎样学法、守法、用法。
学习方法很简单:先看情境,再追问题,然后辨析观点,最后落到一张能带走的行动清单。请把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标题写上“树立法治观念”。
(第3页)
我们先看一个真实发生过的情境。列车即将发车,两名乘客为了等还没赶到的同伴,用身体堵住了车门,阻止列车启动。乘务员多次劝阻,其他乘客纷纷谴责,两个人不以为意,态度还很蛮横,最后列车晚点。
我问一个问题:这只是“没素质”吗?请大家先不急着下结论,同桌之间说三十秒。(停顿)好,我听到几个词:自私、耽误别人、没有公德心。这些都成立,但都还停留在道德层面。
(第4页)
结果来了: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同样是“等人”,为什么从道德问题变成了法律问题?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不只是“不礼貌”,而是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侵害了整车人的时间、安全和公共利益。
再追问一句:如果当时没有人制止,会怎样?一个人堵三十秒,一百个人跟着堵,整条线路就瘫了。法律要管的,正是这种“我一个人无所谓、大家一起遭殃”的事。
(第5页)
所以进入第一部分:法律是准绳。
什么叫准绳?木匠弹一条墨线,砖才砌得直。社会也一样,要有一条人人看得见、量得出的线,这条线就是法律。这一部分我们要回答一个问题:法律怎样评价一个行为?答案很干脆:看它是否合法、是否有效。
(第6页)
再看一个更让人心里发紧的案例。消防员小谢在抢险灭火中壮烈牺牲,被批准为烈士。曾某在一百多人的网络聊天群里,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小谢英勇牺牲的事实。随后,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请注意三个词:一百多人的群、公然、歪曲事实。这不是“私下抱怨两句”,这是在公共空间里,对一个已经牺牲的人、对一群人的共同情感,动了手。接下来我们看两种说法。
(第7页)
屏幕上两种说法,你站哪一边?
甲说:群里说两句,又不犯法,这是我的自由。乙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说话也要负责任。
我不急着否定甲。我只追问一句:如果被侮辱的是你的家人,你还觉得“只是说说”吗?(停顿)自由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自由是有边界地说话。边界在哪里?就在法律划的那条线上。
(第8页)
所以我们要把这句话记牢:法律是评价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第一,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因为你是谁就网开一面。
第二,判断一个行为,法律给出的答案是“合法”还是“违法”,而不是“好”还是“坏”。“好”是道德的评价,“能不能”才是法律的判断。
第三,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权利不是无限的,行使权利的同时,就要担起对应的义务。
举个身边的例子:你有在班级群里说话的权利,但没有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的权利;你有在网上转发信息的自由,但没有编造、传播假消息的自由。权利和义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只想要一面,硬币就立不住。
(第9页)
回到案例。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的行为侵害了烈士小谢的名誉,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判决他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请大家注意判决之外的一个细节:判决之后,参与审理的人民陪审员主动走进校园、走进社区,以案释法,助推尊崇英烈、尊重英雄的社会风尚。
这说明法律的作用不止于“罚一个人”。它评价行为、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还要把一个案子的道理,变成一群人的共识。
(第10页)
这里要防止一个误解:是不是“只要不违法,就什么都行”?
我们看这一页。堵门等人,违背公共道德,也触碰了法律底线;侮辱烈士,伤害公众情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法治社会里,法律划出不能越过的线,道德指引应该去的方向。
法律是底线,道德是更高要求。一个人只做到“不违法”,是合格;做到“不失德”,才是体面。
再举一个例子:雨天开车经过积水路段,不减速溅了路人一身水。违法吗?多数时候很难说违法。体面吗?不体面。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靠的是人心里的那把尺。
(第11页)
我们做三道判断题,请举手表示“越线”还是“没越线”。
第一题:在班级群里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并长期传播。越线了吗?越了。这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第二题:把捡到的手机据为己有,失主索要仍拒不归还。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还可能涉嫌侵占。
第三题:在网上编造“某地发生重大事故”的假消息并转发。这可能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而违法。
三题的共同点:都从“我以为没什么”开始,最后落在别人的权利和公共的秩序上。
(第12页)
第一部分我们解决了“法律是什么”。但还有一个问题没解决:既然法律写得清清楚楚,为什么还有人明知故犯?
进入第二部分——心中有法。法律写在纸上,还要立在人心里。接下来这一部分,我们看的是“人”。
(第13页)
先给概念。法治观念,体现为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
拆开看:认可,是明白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崇尚,是相信法律值得尊重、值得依靠;遵守和服从,是把法律当作行为准则,而不是外来的约束。
请注意“发自内心”这四个字。同样是守法,被逼着守和自己愿意守,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
(第14页)
看一个情境:有人不偷东西,只是因为“怕坐牢”。
讨论一:如果确定不会被发现,他还会守法吗?讨论二:因为害怕而守法,和因为认同而守法,有什么不同?
(停顿)答案其实很清楚:畏惧只能管住行为,认同才能管住人心。一个人只在有摄像头的时候守规矩,那法律对他而言不是准则,只是风险。
(第15页)
所以这句话要送给你们: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只有当法律真正铭刻在内心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会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回到开头那个问题:心中有法,才会在没人看见的时候,依然守规矩。那个站在红灯前的同学,等的不是摄像头,等的是自己心里那条线。
(第16页)
那这份“心里的法”是天生的吗?不是。
1986 年以来,我国已连续实施完成八个五年普法规划。从“一五”到“八五”,在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大创举。
大家看下面三张图:宪法宣传、民法典进社区、法治文化进校园。从宪法宣传到民法典进社区,法治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国家为什么要花四十年做这件事?因为法律不会自动长在人心里,它需要一代人一代人地学、讲、用。
四十年前,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有事找熟人”;今天,越来越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这事有没有规定、该找哪个部门”。这个变化听起来不起眼,却是法治真正落地的地方——法律从纸上的条文,变成了生活里的办法。
(第17页)
那么“敬畏和信仰法律”,具体怎么做?三步。
第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相信法律的力量。
第二,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红线不是用来试探的。
第三,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注意“习惯”两个字——它不靠一次宣誓,靠日复一日的选择。
(第18页)
到这里,我们知道了、也认同了。接下来是最难的一步:做到。
进入第三部分——知行合一。知道了,认同了,接下来要怎么做?我们不谈大道理,只谈你们能做到的事。
(第19页)
先看你们熟悉的场景。近年来,很多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辩论赛、法律情景剧展演、法治宣传进社区。
请参加过这类活动的同学说说:哪一次活动,让你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
(停顿)有同学说,演被告那次,才知道“说话要负责”;有同学说,做一次辩论,才知道法条背后有道理。为什么“演一遍”比“背一遍”记得更牢?因为法律不是一堆条文,它是一套处理事情的规则,你得用一次,才真的懂。
(第20页)
所以学法有两条腿。
一方面,学习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正确理解法律。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跟你们直接相关的那几条。
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各种法治实践活动,理性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两条腿一起走,才能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只背常识,容易变成“法条复读机”;只凑热闹,也留不下东西。
(第21页)
三道情境题,请你给出做法。
第一,同学约你骑电动车闯红灯,说“这个路口没摄像头”。怎么办?先判断:这违法。再想:拒绝,并且劝他别去。
第二,群里弹出“转发领红包”的陌生链接,要求填身份证号。怎么办?不点、不填、截图举报。
第三,发现小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长期占用。怎么办?先劝阻,再向物业和消防部门反映。
记住这个顺序:先判断是否违法,再想“依法怎么办”——劝阻、举报、寻求帮助。
再补一句实在话:你们现在能用的“法”,不是去打官司,而是知道什么不能做、被侵害时找谁。比如买到过期的食品先留好小票,比如在网上被人冒充先截图存证。这些动作不复杂,但它们让你从“吃亏忍着”变成“依法主张”。
(第22页)
把这一节课收成三句话。
心中有尺:记住法律红线,不做“差不多就行”的事。
手上有法:遇到纠纷找法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行动有度:守法光荣、违法可耻,从等一次红灯、转发一条消息做起。
这三句不要求你们今天全部做到,但请挑一件,从今天开始做。
(第23页)
这是本课的知识结构,请对照记在笔记本上。
法律是准绳——评价行为、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
法治观念——认可、崇尚、遵守、服从,发自内心。
敬畏信仰法律——宪法法律至上、红线不碰、底线不越。
知行合一——学常识加参加实践,最终落到依法办事。
(第24页)
最后送大家八个字: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愿你我心中有法,行有所止。下课。
5(共24张PPT)
《树立法治观念》
第六课 提升法治素养 · 第1课时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第二单元 维护社会秩序。
本课学习路线
01
一、法律是准绳:
法律怎样评价行为
02
二、心中有法:
法治观念是什么
03
三、知行合一:
怎样学法、守法、用法
学习方式:
情境案例 → 问题链 → 观点辨析 → 行动清单
情境:列车即将发车
两名乘客为等还没赶到的同伴,
用身体堵住车门,阻止列车启动。
乘务员多次劝阻,其他乘客纷纷
谴责,两人不以为意、态度蛮横,
列车晚点。
想一想:这只是“没素质”吗?
结果:行政拘留十日
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同样是“等人”,为什么从
道德问题变成了法律问题?
追问:如果当时没人制止,
会怎样?
一、法律是准绳
法律怎样评价一个行为?
——看它是否合法、是否有效。
案例
案例:一百多人的群里,他侮辱了烈士;
消防员小谢在抢险灭火中壮烈牺牲,
被批准为烈士。
曾某在一百多人的网络聊天群里公然发表
侮辱性言论,歪曲小谢英勇牺牲的事实。
随后,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两种说法,你站哪一边?
说说而已
要负责
甲:群里说两句,又不犯法,这是我的自由。
乙: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说话也要负责任。
讨论:自由与法律的边界在哪里?
法律是评价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
的行为规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判断一个行为,法律给出的答案
是“合法”还是“违法”,而不
是“好”还是“坏”;
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法院判决:公开赔礼道歉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的行为侵害了烈士小谢的名誉,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侵害了什么
判决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
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承担什么责任
判决后,人民陪审员走进校园、社区
以案释法,助推尊崇英烈的社会风尚。
法律是底线,道德是更高要求
道德
堵门等人:违背公共道德,
也触碰了法律底线;
侮辱烈士:伤害公众情感,
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
法治社会里,法律划出
不能越过的线,道德指引
应该去的方向。
判断:这些行为越过红线了吗?
① 在班级群里给同学起
侮辱性绰号,并长期传播;
01
② 把捡到的手机据为己有,
失主索要仍拒不归还;
02
③在网上编造“某地发生
重大事故”的假消息并转发;
03
①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
参考答案
②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数额较大拒不归还可能涉嫌侵占,
③可能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而违法。
二、心中有法
知道了法律是准绳,
为什么还有人明知故犯?
法治观念是什么?
法治观念体现为人们对法律发自
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
认可:明白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
崇尚:相信法律值得尊重、值得依靠
遵守和服从:把法律当作行为准则,
而不是外来的约束。
认可
崇尚
法治
观念
遵守
服从
情境:他不偷东西,只是因为“怕坐牢”
讨论一:
如果确定不会被发现,他还会守法吗?
讨论二:
因为害怕而守法,和因为认同而守法,
有什么不同?
提示:畏惧只能管住行为,认同才能管住人心。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
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只有当法律真正铭刻在内心时,尊法学法
守法用法才会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心中有法,才会在没人看见的时候,依然守规矩。
国家为什么要坚持普法四十年?
1986年以来,我国已连续实施完成八个五年普法规划。
在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大创举。
宪法宣传
民法典进社区
法治文化进校园
从宪法宣传到民法典进社区,法治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一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六五
七五
八五
敬畏和信仰法律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相信法律的力量;
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
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
3
2
1
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
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三、知行合一
知道了,认同了,接下来要怎么做?
你参加过哪些法治教育活动?
模拟法庭
法律知识竞赛
法律辩论赛
法律情景剧展演
法治宣传进社区
说一说:
哪一次活动,让你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
想一想:
为什么“演一遍”比“背一遍”记得更牢?
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
学常识
一方面,学习个人成长和参与
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
正确理解法律;
参加实践
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各种法治
实践活动,理性分析社会生活
中的法律问题;
由此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情境辨析:你会怎么做?
同学约你骑电动车闯红灯,
说“这个路口没摄像头”。
群里弹出“转发领红包”的
陌生链接,要求填身份证号。
发现小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
长期占用。
提示:先判断是否违法,再想“依法怎么办”——劝阻、举报、寻求帮助。
从今天起,做守法护法的行动者
心中有尺
记住法律红线,
不做“差不多就行”
的事;
手上有法
遇到纠纷找法律,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
靠法;
行动有度
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从等一次红灯、转发
一条消息做起。
本课知识结构
法律是准绳
评价行为、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
法治观念
认可、崇尚、遵守、服从,发自内心
敬畏信仰法律
宪法法律至上、红线不碰、底线不越
从
知
到
行
知行合一
学常识 + 参加实践 → 依法办事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愿你我心中有法,行有所止。
谢谢观看。八上道法—第6.1课《树立法治观念》 · 作业
适用年级:初二
基础巩固(必做)
1. 填空。
(1)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________,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________的准绳。
(2)法治观念体现为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____、____、____和____。
(3)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________和________。
2. 选择。下列关于“法律是准绳”的理解,正确的是(  )
A. 只要不违法,做什么都可以
B. 法律判断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道德判断是“好”还是“坏”
C. 法律只管大人的事,与中学生无关
D. 违法只要道个歉就不算违法
3. 简答。为什么说“畏惧惩罚”不等于“有法治观念”?请结合一个例子说明。
能力提升(必做)
4.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消防员小谢在抢险灭火中壮烈牺牲,被批准为烈士。曾某在一百多人的网络聊天群里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小谢英勇牺牲的事实。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的行为侵害了烈士小谢的名誉,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判决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1)曾某的行为给你什么警示?
(2)人民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哪些作用?
(3)判决后人民陪审员走进校园、社区以案释法,有什么意义?
5. 辨析。有同学说:“我转发一条消息而已,又不是我编的,出事跟我没关系。”请运用本课知识,写出你的看法(不少于 100 字)。
实践拓展(选做,二选一)
6. 家庭任务:和父母一起找出家里一份合同、票据或说明书(如购物小票、保修单、租房合同),说说它保护了你的哪些权利。
7. 社会观察:在你家附近找一处“法治宣传栏”或“普法标语”,拍下来或抄下来,写 150 字说明它想让大家知道什么。
参考答案
1. (1)行为规范;合法有效 (2)认可;崇尚;遵守;服从 (3)内心拥护;真诚信仰
2. B
3. 示例:畏惧惩罚只是怕承担后果,一旦确定不会被发现就可能不守;有法治观念是发自内心认同法律,没人看见也会守规矩。比如有人只有在摄像头下才系安全带,这就是畏惧而不是认同。
4. (1)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有边界;英雄烈士的名誉受法律保护,侮辱、诋毁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2)评价行为、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正气。
(3)让判决走出法庭,把一个个案子的道理变成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尊崇英烈的良好风尚。
5. 示例:转发也是传播。明知或应知是假消息仍然转发,可能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而违法;即便是无心之失,也应对自己传播的内容负责。看到来源不明的消息,先核实、不转发,必要时举报,这才是依法办事。
6、7. 言之有物即可,重点看能否说清“这项规定/这份凭证保护了什么权利、约束了什么行为”。
5八上道法—第6.1课《树立法治观念》 · 教学设计
适用年级:初二
课标与教材分析
本课是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维护社会秩序》第六课《提升法治素养》的第一框“树立法治观念”,对应课本第 46—48 页。本框承接第四课“遵守社会规则”、第五课“社会生活讲道德”,把视角从“规则”“道德”推进到“法律”,为第二框“学会依法办事”打认知基础。
课标要求:理解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知道法律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理解法治观念的内涵,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教材逻辑:以“生活观察·侮辱烈士案”为切口,先说明“法律是准绳”,再解释“法治观念是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最后以“敬畏和信仰法律”“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落到行动。三条线索是“判断标准—内在认同—外在行动”。
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已有初步的规则意识与是非判断,能区分“对与错”,但常常把“道德上不该”与“法律上不许”混为一谈;对“网络言论”“公共场所行为”的边界认识模糊,容易产生“说说而已”“大家都这样”的心理。同时,这一年龄段学生对“被管束”有抵触,简单说教效果差,需要用真实案例与追问推动其自我说服。
教学难点在于“从畏惧到认同”的转变:学生容易停留在“怕被抓才守法”,需要通过“有没有人看见”这一变量,让其体会“内心信仰”与“被动服从”的差别。
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解法治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利的重要意义。
法治观念:理解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评价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理解法治观念是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
责任意识:能够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法治宣传。
健全人格:培养理性平和的心态,学会依法解决生活中的矛盾与问题。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法律是评价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法治观念的内涵。
难点:把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被动守法”转向“自觉护法”。
教学准备
教师:本课课件(24 页)、侮辱烈士案材料、《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三个判断情境与参考答案。
学生:预习课本第 46—48 页,圈出“法律”“法治观念”“普法”三处关键表述,准备一个自己见过的“守规矩”或“不守规矩”的小事例。
教学过程
环节一 情境导入:列车要开了,他们堵住了车门(6 分钟)
教师讲述:列车即将发车,两名乘客为等还没赶到的同伴,用身体堵住车门阻止列车启动;乘务员多次劝阻,其他乘客纷纷谴责,两人态度蛮横,列车晚点。
提问:这只是“没素质”吗?学生自由发言,教师把“自私”“耽误别人”“没有公德心”等词写在黑板上,暂不给结论。
呈现结果: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追问:同样是“等人”,为什么从道德问题变成了法律问题?如果当时没人制止,会怎样?
设计意图:用真实公共事件制造认知落差,让学生自己发现“道德评价”与“法律判断”不是一回事,为“法律是准绳”作铺垫。
环节二 以案为鉴:法律是准绳(14 分钟)
1. 案例研读。呈现“生活观察”:消防员小谢在抢险灭火中壮烈牺牲,被批准为烈士;曾某在一百多人的网络聊天群里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事实;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引导学生圈出三个关键词:一百多人的群、公然、歪曲事实。
2. 观点辨析。甲说“群里说两句,又不犯法,这是我的自由”;乙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说话也要负责任”。追问:如果被侮辱的是你的家人,你还觉得“只是说说”吗?自由与法律的边界在哪里?
3. 知识生成。法律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判断一个行为,法律给出的是“合法”或“违法”,而不是“好”或“坏”;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结合实例说明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有在班级群说话的权利,没有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的权利;有转发信息的自由,没有编造传播假消息的自由。
4. 判决与延伸。人民法院认定曾某侵害烈士名誉、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判令其七日内登报公开赔礼道歉;判决后人民陪审员走进校园、社区以案释法。
归纳法律的作用:评价行为、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弘扬正气。
5. 法律与道德。堵门等人违背公共道德,也触碰法律底线;侮辱烈士伤害公众情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划底线,道德引方向。补充“雨天溅水”一类“不违法但不体面”的例子,防止学生形成“合法就行”的片面理解。
6. 课堂检测。三道判断题(起侮辱性绰号并传播、捡到手机拒不归还、编造并转发假消息),学生举手表决后揭示参考答案,重点讲“为什么可能违法”。
设计意图:一个案例走完“事实—争议—依据—判断—延伸”,把抽象的“准绳”变成可操作的三条标准。
环节三 内化于心:法治观念是什么(13 分钟)
1. 概念解析。法治观念体现为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拆解为:认可(明白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崇尚(相信法律值得尊重和依靠)、遵守和服从(把法律当作行为准则)。
2. 认知冲突。情境:有人不偷东西,只是因为“怕坐牢”。讨论一:如果确定不会被发现,他还会守法吗?讨论二:因为害怕而守法,和因为认同而守法,有什么不同?
归纳:畏惧只能管住行为,认同才能管住人心。
3. 深化。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当法律真正铭刻在内心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会成为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回扣导入:心中有法,才会在没人看见的时候依然守规矩。
4. 普法历程。1986 年以来,我国已连续实施完成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在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是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大创举。结合“宪法宣传”“民法典进社区”“法治文化进校园”三幅图,讨论:国家为什么要坚持普法四十年?
点拨:法律不会自动长在人心里,需要一代人一代人地学、讲、用;从“有事找熟人”到“遇事找法”,正是法治落地的标志。
5. 行动要求。敬畏和信仰法律: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相信法律的力量;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自愿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生活习惯。
设计意图:用“有没有人看见”这一变量撬动思维难点,避免把“法治观念”讲成背诵条目。
环节四 外化于行:学法与用法(9 分钟)
1. 活动分享。呈现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辩论赛、法律情景剧展演、法治宣传进社区等场景。请参加过的学生说说收获,讨论:为什么“演一遍”比“背一遍”记得更牢?
2. 方法归纳。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一方面学习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正确理解法律;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理性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3. 情境辨析。三题:同学约你骑电动车闯红灯说“这个路口没摄像头”;群里“转发领红包”的陌生链接要求填身份证号;小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长期占用。要求学生按“先判断是否违法,再想依法怎么办(劝阻、举报、寻求帮助)”作答。
设计意图:把“学法”拆成常识与实践两条腿,并用三个贴近生活的情境训练“依法办事”的动作。
环节五 总结与行动(3 分钟)
行动清单:心中有尺——记住法律红线,不做“差不多就行”的事;手上有法——遇到纠纷找法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行动有度——守法光荣、违法可耻,从等一次红灯、转发一条消息做起。
知识结构:法律是准绳(评价行为、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 法治观念(认可、崇尚、遵守、服从)→ 敬畏信仰法律(宪法法律至上、红线不碰、底线不越)→ 知行合一(学常识 + 参加实践 → 依法办事)。
教师寄语: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愿同学们心中有法,行有所止。
板书设计
第六课 提升法治素养(第一框 树立法治观念)
一、法律是准绳
1. 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2. 判断“合法 / 违法”,不是“好 / 坏”
3. 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法治观念
1. 认可 · 崇尚 · 遵守 · 服从
2. 权威源自内心拥护与真诚信仰
3. 敬畏法律:宪法法律至上、红线不碰、底线不越
三、知行合一
学常识 + 参加实践 → 依法办事
作业与评价
基础题:整理本课三条核心观点,各配一个生活中的例子。
提升题:搜集一个身边“依法办事”或“违法受罚”的小案例,写 200 字点评,下节课课前分享。
拓展题:以“假如我是法官”为题,针对本课“侮辱烈士案”写一段 300 字左右的微评论。
评价方式:课堂检测看判断准确率;作业看能否用“法律是准绳”解释具体行为,而非复述条文。
教学反思(课后填写)
1. 学生对“道德评价”与“法律判断”的区分是否真正建立?
2. “怕被抓才守法”的讨论是否触动了学生,还是停留在表面附和?
3. 三个情境辨析中,学生给出的“依法怎么办”是否具体可执行?
5八上道法—第6.1课《树立法治观念》 · 学案
适用年级:初二
学习目标
1. 能说出法律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并能用它判断具体行为。
2. 能解释法治观念的内涵:认可、崇尚、遵守、服从,发自内心。
3. 能说出至少两条“依法办事”的具体做法。
课前预习
阅读课本第 46—48 页,完成下列填空与简答。
1. 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________,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________的准绳。
2. 法治观念体现为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____、____、____和____。
3.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________和________。
4. 我国自 1986 年以来,已连续实施完成___个五年普法规划。
5. 简答:课本中“生活观察”里的曾某做了什么?人民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课中任务
任务一 情境判断(对应课件第 3—4 页)
情境:列车即将发车,两名乘客为等同伴用身体堵住车门,阻止列车启动,经劝阻仍态度蛮横,列车晚点。
问题:这只是“没素质”吗?他们最终受到了什么处罚?为什么“等人”会变成法律问题?
我的思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务二 案例研读(对应课件第 6—9 页)
案例:消防员小谢在抢险灭火中壮烈牺牲,被批准为烈士;曾某在一百多人的网络聊天群里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事实。
1. 圈出材料中的三个关键词:______、______、______。
2. 人民法院认定曾某侵害了烈士的名誉,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判决:________________。
3. 判决后人民陪审员“以案释法”,有什么意义?
任务三 观点辨析(对应课件第 7、14 页)
甲:群里说两句,又不犯法,这是我的自由。
乙: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说话也要负责任。
我的立场:______;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追问:有人不偷东西,只是因为“怕坐牢”。如果确定不会被发现,他还会守法吗?这说明“畏惧”和“信仰”有什么不同?
任务四 归纳填写(对应课件第 8、13、17 页)
知识块 关键内容
法律是准绳 ① ________ ② 判断“合法/违法” ③ ________
法治观念 认可 · 崇尚 · 遵守 · 服从,______
敬畏信仰法律 ① 宪法法律至上 ② ________ ③ 把依法办事当成生活习惯
课堂检测
(一)判断:下列行为是否越过法律红线?说明理由。
1. 在班级群里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并长期传播。
判断:____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
2. 把捡到的手机据为己有,失主索要仍拒不归还。
判断:____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
3. 在网上编造“某地发生重大事故”的假消息并转发。
判断:____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情境辨析:你会怎么做?
1. 同学约你骑电动车闯红灯,说“这个路口没摄像头”。
我的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群里弹出“转发领红包”的陌生链接,要求填身份证号。
我的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发现小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长期占用。
我的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先判断是否违法,再想“依法怎么办”——劝阻、举报、寻求帮助。
课后小结
用一句话写下本课最大的收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再补充一个我能做到的具体行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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