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思想品德中考一轮复习知识体系和中考真题练习 七下第四单元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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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思想品德中考一轮复习知识体系和中考真题练习 七下第四单元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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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册)
第四单元 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人
考点全通关
一、考点解读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考点一】法律
[命题分析:2015年第7题单独对法律的特征等内容进行了考查。在2017年复习备考时,要重视对法律特征的理解。]
1.规则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1)内容:规则有法律、道德、纪律、章程、宗教戒律等。
(2)重要性:①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如果没有行为的规则,人们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②无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③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④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法律的含义、本质及特征
(1)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本质: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法律的一般本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法律的本质是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3)特征: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②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③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表现
(1)任何人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的存在。
(2)任何人一旦触犯了国家的法律,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凌架于法律之上。
4.法律的作用
(1)规范作用: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分。
(2)保护作用: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
5.公民应当如何正确对待法律?(公民应如何树立法律意识?)
①培养依法做事的观念,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②树立把法律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的观念;③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从点滴小事做起,增强法制观念,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考点二】违法与犯罪
[命题分析:近五年来,2015年第7题单独对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刑罚等内容进行了考查;2016年第2题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单独做了考查。在2017年复习备考时,要重视对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犯罪的特征等知识的掌握。]
1.人们行为的底线是什么?
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法不可违。
2.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分类
(1)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分类:根据其违反法律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一般违法行为的特点及分类
(1)特点: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触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
(2)分类: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
4.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1)含义: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2)基本特征:①严重危害性(犯罪最本质特征);②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法律标志);③刑罚当罚性(犯罪的必然后果)。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法律是什么?其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分别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该法强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2)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3)严重不良行为: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6.刑罚的含义及其种类
(1)含义: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2)种类:①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只能独立使用,不能附加并用。②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与主刑同时适用,也可独立适用。
7.犯罪行为有哪些危害?
(1)对自己:给自己身心带来伤害,影响自己的学习、生活及前程。
(2)对家庭:给家人精神带来伤害,财产上造成巨大的损失。
(3)对他人:危害他人的利益。
(4)对国家、社会: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8.青少年应该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1)认清犯罪的危害。
(2)加强自我防范。①作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②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风气,防患于未然;③要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9.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我们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我们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面对歹徒行凶,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考点三】特殊保护
[命题分析:2016年中考2题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单独考查。在2017年复习备考时,要重视对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的理解,学会运用本考点针对校园暴力等社会热点进行分析。]
1.为什么要给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
(1)国家民族层面: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国家特殊关爱。
(2)社会层面:社会是复杂的,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
(3)未成年人自身层面: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需要法律特殊保护等。
2.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武器是什么?其规定了哪四大保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地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武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2)家庭保护的主要内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订婚等。
(3)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4)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戏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营业性舞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等。
(5)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有别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等。
3.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该如何维权?
(1)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非诉讼途径: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4.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有哪些?
法律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最有力武器,主要包括诉讼途径和非诉讼途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
(1)诉讼(打官司):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2)非诉讼:维护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3)法律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打官司遇到困难时,还可以获得国家的法律援助。
5.诉讼的含义及种类
(1)诉讼的含义:诉讼就是打官司,是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
(2)诉讼的种类:通常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①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活动。刑事诉讼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类案件。②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③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
6.青少年为什么要敢于也要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敢于斗争: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侵权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检举揭发和实施正当防卫是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2)善于斗争: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狡猾的。我们在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
(3)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
二、易混分析
1.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
(1)区别: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靠国家强制力作保障,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道德则是约定俗成、自然而然形成的,靠人们的信念、习惯和社会舆论的力量发挥作用,道德没有普遍约束力。
(2)联系:我国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的道德;社会主义道德补充着我国法律的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所以,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2.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1)区别:①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较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②触犯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犯罪触犯刑法。③处罚方法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由国家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犯罪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2)联系:二者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犯罪必然是违法行为,而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及时改正,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3.罚款与罚金的区别
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①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②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③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拘留和拘役的区别
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①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②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③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④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⑤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死刑与死缓的区别
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死缓不是刑罚的一种,与死刑一起适用。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三、辨析闯关
【命题点】特殊保护与自我保护
【参考答案】(1)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过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他们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关注、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2)为此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3)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生存所需要的重要能力,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本领,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必需的。
(4)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不良诱惑直接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不良诱惑,我们要用科学的观点、坚强的意志、正确的方法,摆脱其干扰,避免上当受害。社会上还存在不少欺骗、拐卖、残害少年儿童的不法分子,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善于识别骗子的骗术,避免受骗上当。
(5)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离不开国家的特殊保护,同时未成年人自身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自我保护本领。
河南五年真题
1. (2015·河南7题)邪教宣扬歪理邪说,蒙骗群众,敛财害命,制造事端,其本质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2014年5月28日,某邪教骨干分子张帆等5人在山东招远某“麦当劳”餐厅,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被害人吴某某活活打死。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罚,分别判处张帆等5人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这表明()
A.违法具有危害性,必受刑罚处罚
B.剥夺他人生命权,必受法律严惩
C.邪教是社会毒瘤,必须坚决铲除
D.法律具有强制性,必须严格遵守
2.(2016·河南2题)近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对12个省份的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下降,但低龄化、暴力化趋势却很明显,14-18周岁未成年人罪犯中,14周岁人群所占比重已达20.11%,而在2001年这一比例仅为12.3%,这警示我们( )
A.社会戾气在影响,消除犯罪无良方
B.少年犯罪危害大,全民执法重处罚
C.问题少年有问题,家校合力全解决
D.道德法律进课堂,防微杜渐助成长
【答案解析】
1.BCD【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学生对不良诱惑和法律的认识。材料的邪教属于不良诱惑,我们要学会辨别并自觉加以抵制,国家对邪教必须予以打击。材料中邪教组织的行为致人伤亡,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是违法的,要受到法律制裁;人民法院对邪教组织的处罚,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但是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犯罪会受到刑罚处罚,所以A错误,BCD正确。
2.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青少年怎样预防违法犯罪。A说法错误,消除犯罪要靠法律,而不是无能为力;B说法错误,公民没有执法权;C的全解决说法过于绝对,错误;D说法符合题意。 中考演练
名师预测
一、请你选择
▲单项选择
1.2016年8月12日,某电大女生遭多名女生抓光衣服殴打拍照上传网络,四名施暴女生以故意侮辱妇女罪分别领刑2年半至6年半不等,其中3名被告案发时还未成年,这一案例警示我们(  )
A.遏制校园暴力我们无能为力,只能依据法律
B.即便未成年,校园施暴若触犯刑法也会领刑
C.避免与他人争吵,学会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D.而对校园暴力,要学会规避,善于巧妙化解
1.B
【解析】本题考查学法守法,依法自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材料中的施暴女生虽然还是未成年人,但她们侵害某电大女生的人身权利,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罚处罚,只有B符合题意;遭遇校园暴力,我们除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还要学会自我保护,A的说法是错误的;CD在材料中均没有体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2015年12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是我国首部国家层面的反家庭暴力法。这说明法律的特征是(??? ?)
A.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特殊行为规范
B.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C.我国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D.我国法律具有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功能
2.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特征。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说明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A符合题意;BCD说法与材料无关,排除。
3. 近日,淮安市交警部门整治有轨电车沿线交通秩序,曝光并处罚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人当中,有很多是为了图省事、走“捷径”而翻阅护栏的,这一现象说明(  )
A.有轨电车方便了淮安市民日常出行
B.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翻越交通护栏
C.部分市民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的意识淡薄
D.维护交通秩序只是交警部门的责任
3.C
【解析】本题考查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社会生活中的规则,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是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守的行为规则.良好的社会秩序,能促进社会生活的和谐幸福 良好的秩序能保证公共生活顺利的实现.为了图省事、走“捷径”而翻阅护栏的行为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说明这些市民安全意识不强,规则意识淡薄。
4. 2016年3月28日是第二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 )
A. 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B. 能完全避免未成年人受到意外伤害
C. 能确保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
D. 有利于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D
【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题文中国家设立安全教育日,有利于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故D符合题意;A说法错误,因为实施保护的主体是国家,不是学校,所以这是社会保护,不是学校保护;BC说法都太绝对,与事实不符,是错误的,排除。
▲多项选择
5. 2016年3月30日,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一审宣判。冀文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23人获刑。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获刑说明( )
A.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D.法律是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5.B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特征。高官落马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C符合题意;这些人被处以刑罚,说明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B符合题意;AD说法材料中没有体现,排除。故选BC。
6. 2016年3月28日,是全国第21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市各中小学校围绕“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的主题,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讲和应急演练等活动.这些举措(  )
A.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B.有利于建设安全和谐校园
C.有利于未成年人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D.从根本上消除了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隐患.
6.ABC
【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保护。材料中开展安全教育的主体是学校,因此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A正确;此举有利于构建安全的学校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BC正确;“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的说法夸大了安全教育的作用,D错误。
7. 下面对新中学生守则中删除”见义勇为”的看法中,你认为正确的是( )
A. “学校也应该加强对于相关问题恰当处理方式的教育,实现自护与勇为相结合。”
B. “见义勇为还是应该保留,如果不从小培养,这样的思想意识以后很难形成;毕竟道德取向比生命更重要。”
C. “由于现代社会趋于复杂,见义勇为条款的删除意味着教育部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希望他们懂得自救,不盲目牺牲,可以理解。”
D. “中小学生心智等各方面还不成熟,遇到险境容易做出冲动的判断,关健在于外部的四个保护要及时到位。”
7.AC
【解析】本题考查生命最宝贵,未成年人关键要做好自我保护,不能盲目牺牲,BD错误;AC符合题意。
8. 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其中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募捐,承诺捐款不兑现或被起诉。《慈善法》的颁布和实施(  )
A.避免了骗捐行为的发生
B.对于捐赠,企业和个人要量力而行、谨慎表态
C.限制了个人向社会求助的自由
D.只要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都属于违法行为
8.BD
【解析】本题考查慈善法颁布的意义。《慈善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依法行善和依法监管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BD观点正确,A观点过于绝对;C观点错误,是规范而不是限制。
二、请你辨析
9.
9. (1)每个人的成长过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难免有一些弯路,犯一些错误,但我们不能对自己的错误听之任之。
(2)无数事实证明,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一般不良行为开始的。而且,很多不良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3)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底线。在生活中,如果我们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就可能违反纪律、规章等社会规则;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发展下去就可能触犯法律,甚至触犯刑法,从而掉入犯罪的深渊。
(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远离违法犯罪,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生活。我们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防范意识,远离不良诱惑,自觉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请你进行观察与思考
10. 材料一:某中学附近一家电子游戏室门口的显眼处,虽挂着“非节假日,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的标志牌,但实际上是来者不拒,甚至允许学生欠账玩游戏。年仅13岁的七年级学生刘楠,经常逃学来这里玩游戏,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刘楠的父母遂让其辍学,并把他送到附近的水泥厂打工。
? 材料二:下午,蓉蓉听了一场法制讲座。法制校长讲述了某中学学生小张受校外“大哥”的影响,经常旷课、抽烟、上网吧,父母对此不闻不问。后小张与“大哥”一起持刀抢劫时被抓,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请阅读上述材料后,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游戏室老板、刘楠的父母、水泥厂违反了哪些方面的保护?(2分)
10.(1)游戏室老板、水泥厂违反了社会保护,刘楠的父母违反了家庭保护。
(2)结合材料二,分析小张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8分)
(2)①个人原因:身心不成熟,道德水平低,是非不分,法制观念淡薄,自制力差,交损友。
②家庭原因:家庭监管不到位,家庭生活不和睦,家庭成员不良行为的影响等。
③学校原因:只重视知识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效果不佳等。
④社会原因: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如黑网吧、色情歌舞厅、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图书等。
四.请你参加活动与探索
11. 某校初二(1)班学生小凡,今年14岁,因父母离异,疏于管教,渐渐地同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混在一起,经常旷课,打游戏,以致出现偷盗等严重不良行为。一次为了筹钱打游戏,竟然盗窃电线等一些施工工地上的物资去卖,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为教育他,公安机关公开审理了此案,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判处有期徒刑5年。
(1)上述案例中有四处法律知识方面的错误内容,请一一找出来并改正。(4分)
11.(1)答:四处错误为:①小凡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盗窃罪不属于严重的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所以不能适用刑罚;②如果他满16周岁,那么审理也不是“公安机关”而应改为“人民法院”;③对于未成年人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应改为“不公开审理”;④对于未成年人不能“判 处有期徒刑5年”应改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2)读完经过自己纠错的这则案例,你的体会有哪些?(2分)
(2)答: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勿以恶小而为之,要防微杜渐,有不良行为不改正有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要自觉 抵制不良诱惑,拒绝犯罪,保护自我,健康成长。(言之有理即可得分)。
(3)为了防微杜渐,避免悲剧的发生,作为青少年学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4分)
(3)答:①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②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③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言之有理即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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