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教材结构对比】旧教材部编新教材第3课土地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第3课土地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实施土地改革的意义土地改革的意义【正文表述对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实施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3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全国土地改革前在农村占农户总数不到7%的地主、富农,占有总耕地的50%以上,而占全国农户57%以上的贫农、雇农,仅占有耕地总数的14%,处于无地少地状态。地主人均占有耕地为贫雇农的二三十倍,农村存在着大量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这种状况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增)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全国分批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到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约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每年需向地主缴纳的300多亿千克粮食的地租也被免除。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表述有小变动)【名师解读点拨】附:当时的农村阶级划分表二、土地改革的意义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这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表述有小变动)【名师解读点拨】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1950年6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在全国“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后,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地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到1953年春,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千百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此被彻底消灭。士地改革从根本上废除了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封建斗争的一个伟大胜利。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