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法制教育专题)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全册4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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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法制教育专题)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全册4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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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34张PPT。《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第一单元)主要内容:一、单元整体架构
二、第一课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
三、第二课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 本单元的主要教育目标是引导学生体认宪法价值,明确宪法地位,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至上理念。一、单元整体架构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公民权利
的保障书坚持
依宪治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加强
宪法监督体认宪法价值,领会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捍卫宪法尊严为什么怎么做 本课从宪法对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两个方面的作用来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感悟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第一课逻辑结构维护宪法权威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
的保障书组织
国家机构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范
权力运行国家尊重
和保障人权对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核心价值追求规范
国家权力保障
公民权利领会
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确认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实现的保障措施
宪法规定国家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
的保障书国家尊重

保障人权人权的基本内涵,人权入宪,成为我国宪法原则
我国的人权观,人权的主体和内容十分广泛
国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宣传活动中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我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第一框主要教学内容宪法原则阐明宪法是如何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的 。
青少年就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宪法确认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实现的保障措施
宪法规定国家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
的保障书国家尊重

保障人权人权的基本内涵,人权入宪,成为我国宪法原则
我国的人权观,人权的主体和内容十分广泛
国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宣传活动中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我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宪法原则公民与人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第一框“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第一课的重点
第一目“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既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本课的难点。 宪法确认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实现的保障措施
宪法规定国家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国家尊重

保障人权人权的基本内涵,人权入宪,成为我国宪法原则
我国的人权观,人权的主体和内容十分广泛
国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宣传活动中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我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什么是人权
我国的人权事业第一框重难点分析◎我国公民与人民第一框重难点分析现阶段我国人民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从概念外延来看,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人民的敌人。 人民是国家主权的归属主体,一般是用于表示整体的政治性概念
公民是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是一个可用于表示个体的法律概念 ◎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公民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
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规定的权利,是指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固有权利。
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而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权不仅包括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权、人身权等个体人权,也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等集体人权。 人权通过法律化逐步转化为权利,权利体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则通过宪法化表现为基本权利。 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公民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
国家权力是指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来实现其意志和巩固其统治的支配力量,通常被称为公权力 。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成为宪法关系的实质内容。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就是规范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 第一框重难点分析○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
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

国家权力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服务人民的利益;
国家权力的行使和运用,必须符合宪法。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人民国家宪法第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本依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确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基础
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方式 基本途径和方式: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大,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 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措施——实现原则的重要途径判断国家机关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的基本标准是,宪法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
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保障措施 宪法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和保障措施的规定,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典型事例◎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发布,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扩大了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处于主导地位
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职权,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
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国家机构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范权力运行权力需要制约,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对国家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国家权力而言,法定职责必须为
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第二框主要教学内容授予并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核心价值只有坚持依宪治国,建立完备而有效的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才能将书面的宪法规范转化为现实的宪法秩序,实现人民主权、保障人权的目的。
引导学生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并能够以实际行动来践行宪法,促进宪法实施。 第二课逻辑结构保障宪法实施根本的
活动准则坚持
依宪治国监督
权力行使加强
宪法监督增强
宪法意识最高的
法律效力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对一切组织和个人捍卫宪法尊严
树立宪法信仰法律地位
法律权威
法律效力坚持宪法至上最高的对一切法律和法规公职人员每个公民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依宪执政根本的
活动准则坚持依宪治国最高的
法律效力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宪法和其它法律的区别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一框主要教学内容第一框重难点分析及教学建议第一框“坚持依宪治国”是第二课的重点。
第一目“根本的活动准则”既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本课的难点。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依宪执政根本的
活动准则人民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性与根本性 第一框重难点分析从产生来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就是凝聚社会共识并转化为宪法内涵和规范的过程。宪法是社会共同体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
从内容和价值追求来看: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依宪执政根本的
活动准则宪法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 第一框重难点分析最高的
法律效力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宪法和其它法律的区别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是了解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理解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二是分析宪法与其他法律的联系,懂得各自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初步理解其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宪法实施的作用;三是概括并提升本目所学知识,懂得坚持依宪治国必须维护宪法的权威、地位和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一框重难点分析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
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核心是审查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权力行为是否合宪)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宪法监督工作(宪法解释、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实施检查)监督权力行使加强宪法监督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宪法监督需要增强人们的宪法意识
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要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第二框主要教学内容知情行公章表示:权力
笼子:制度或制约机制
漫画寓意:权力不能滥用,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基于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
利用教材教参、收集资料,创生课程资源
创设教学情境,分层设置问题,组织探究活动,生成相应观点教学方法建议: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对宪法宣誓呢?2017年7月3日上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首批367名员额法官宪法宣誓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周强领誓。 教学建议基于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基于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宪法草案为什么要公布并交付全国人民讨论?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的草案初稿先由全国各方面代表人物八千多人用两个多月的时间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五千九百余条。以这个初稿为基础修改后的宪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全国人民的讨论进行了两个多月,共有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提出了很多修改和补充意见。根据这些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对宪法草案作了修改,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宪法草案为什么要公布并交付全国人民讨论?
我国现行宪法是新中国第四部宪法。在这部宪法制定过程中,宪法修改委员会多次广泛征询了各地区、各部门、各阶层的意见,并发动和组织亿万群众进行全民讨论。在历时4个月的全民讨论中,广大群众表现了高度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提出了大量意见。全国80%以上的成年公民参加了讨论,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也参加了讨论。这部凝聚全国人民意志和智慧的宪法草案,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基于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 ※宪法事例一:2003年4月,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非法收容殴打致死的事件被媒体曝光,引发了关于我国收容遣送制度的热烈讨论。5月14日,三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废除现行收容遣送制度。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布国务院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当年8月1日起施行,原《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宪法事例二:劳动教养制度是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属于由行政法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在特殊历史时期,这项制度的确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中国社会和法制的进步,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因与我国宪法的精神相冲突,缺乏明确的法理依据,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基于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理清脉络,建构体系,把握主旨
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
建构逻辑体系,整体把握内容
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体认宪法价值
把握好教学定位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
找到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
运用宪法知识、原则和精神来分析生活中的相关现象和事件,以实际行动来维护宪法权威 注重立德树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教育
◇树立制度自信,增强国家认同,培养爱国情感
◇强化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有意识地进行党的先进性的教育
◇培养亲近宪法、尊重宪法、热爱宪法的情感
寓抽象的概念、法理、法条于具体的宪法事例和情境材料中,通过“摆事实”来“讲道理”。
谢 谢课件42张PPT。《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第二单元) 一、第二单元总体介绍单元逻辑结构
主要教学目标
单元教学要点
单元内容解读
主要教学建议理解权利义务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
内容及其价值行使权利的界限、
方式及其程序公民义务公民基本义务的
内容及其意义履行义务的方式
违反义务的责任养成增强
权利意识养成增强
义务意识增强公民意识相统一相结合第二单元逻辑结构
帮助学生养成和增强公民意识,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是本单元的主要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的成员对作为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它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以及由此产生的平等意识、公共精神、自主理性等。主要教学目标主体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
主体意识即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主人身份的认同和感知,认识到自己是作为国家的主体和主权的保护者而存在的。公民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具有积极参与(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公权力运行的主人意识,实质上也是一种践行权利的意识,在参与中,公民才能切身体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逐渐形成理性的参与意识,正确地认识、积极而负责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以发展国家和社会为己任。
权利义务意识也是公民意识的核心。
权利义务意识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的民众意识,要求积极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既依据法律保护的自己合法权益,还要有一种社会担当责任。
知权利——用权利——限权利;
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及其涵义;
理解行使公民基本权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意义;
知晓行使权利的边界、方式及其程序;
理解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及其涵义;
理解履行公民义务的对个人与社会意义;
理解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
知晓履行义务的方式及违反义务应担的责任。单元教学要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本单元依据宪法,立足学生生活,讲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通过阐释其内容、内涵及价值,阐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明确行使权利的界限、方式和程序,明确履行义务的要求及违反义务的责任,帮助学生养成和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懂得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单元内容解读知晓权利的内容
理解其内涵及其价值增强权利意识知晓义务的内容
理解其内涵及其意义增强义务意识单元内容框架公民
权利内容及内涵“知权利”“限权利”方式及程序“用权利”价值及意义范围及界限权利意识第三课逻辑结构认知行动公民基本权利依法行使权利第三课内容解读第一框“公民基本权利”,对宪法列举的公民基本权利依据内容进行归类,重点介绍了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阐释了权利的内涵以及行使权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意义,帮助学生理解基本权利的内涵及其价值,养成和增强权利意识。
第二框“依法行使权利”,阐述了行使权利的边界——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介绍了维护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和程序思维,依法行使权利。区分“权利”的相关概念 1.公民权利、基本权利与人权
公民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
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规定的权利,是指人作为人 所应享有的固有权利。
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而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权不仅包括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权、人身权等个体人权,也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等集体人权。
宪法权利:经过宪法明示,主要对抗国家权力侵犯或者要求国家权力作为而保障其权利的实现,以宪法救济(如合宪性监督、审查)作为权利实现的最终保障。
法律权利:由法律加以规定,仅以法律救济(法律诉讼)为权利实现的最终保障。
2.宪法权利与法律权利第一框内容结构及知识要点 《民法通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框教学重难点1、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是指公民生活和居住的固定场所,也是公民个人财产的主要存放场所,是公民赖以生存的主要条件。其范围包括通常所说的私人住房,还包括固定的宿舍、旅馆、办公室等场所;不仅包括建筑结构内部的居住场所,还包括建筑结构外部的得以侵犯公民私生活的场所、器具等。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包括:
第一,对住宅的搜查和侵入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第二,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住宅,主要是对公共权力而言的。第三,禁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主要是禁止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未依据法律规定就擅自进入他人住宅,或者未经主人同意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2.住宅不受侵犯第一框教学重难点 所谓公共权力,是指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政府官员及其相关部门掌握并行使的,用以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利益的权力探究与分享
丁先生购买了一栋两层楼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件。丁先生自己居住在二楼,将一楼用来出租,又以该栋楼房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
○丁先生对该栋楼房行使了什么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上的财产权主要对抗国家权力侵犯,或者要求国家权力作为而保障其权利的实现,一方面国家不得随意侵犯个人财产自由,另一方面国家要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他人对个人财产自由的侵犯。教学中不能将宪法上的财产权与民法上的财产权混同,民法上的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由民事法律加以规定,以防范其他平等私主体的侵犯。
3.公民的财产权第一框教学重难点宪法上的财产权民法上的财产权第二框内容结构及知识要点第二框教学重难点就是在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形式,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范围和实现途径作出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是为了使各种个人自由彼此之间以及同公共利益 之间协调起来,从而实现权利之间的和谐,保障基本权利在实践中得以实现。本质上是为了维持宪法秩序而采取的必要手段,其目的在于维护公民最大限度的自由,不是出于限制而限制,不是通过限制剥夺这种自由。
简言之,限制权利是保障权利的手段,保障权利是限制权利的目的。1.公民基本权利限制  
   限制的方式
   内在制约:指基本权利相互之间的制约,即一种基本权利对另一种基本权利的制约,某一主体的基本权利对另一主体基本权利的制约。如言论自由权的行使,不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人格尊严等的侵犯,这是言论自由作为一种权利在本质上所必然伴随的制约。
  外在制约:指为实现秩序、福利及公序良俗而对基本权利所必需设定的且为宪法价值目标所容许的制约。此处的“秩序、福利及公序良俗”可统称为 “公共利益”。   限制的原则——合宪审查原则
   依据宪政一般原理,为恢复宪法秩序,在公共利益可能受到极大损害的情况下,可通过立法形式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限制,但该限制必须在宪法的严格约束下进行,而不得规避宪法规范、宪法原则或宪法精神;如若公民认为自身基本权利受到了来自国家立法权的非必要侵害,即有权申请宪法审判机关对该立法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维护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第二框教学重难点公民
义务基本义务的内容公民基本义务依法履行义务违反义务的责任履行义务的意义履行义务的要求义务意识第四课逻辑结构认知行动履行义务的原则增强第四课内容解读第一框“公民基本义务”,对宪法列举的公民基本义务依据内容进行归类,重点介绍了宪法规定的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公民基本义务的内涵,阐释了履行义务原因及其意义,引导学生养成和增强义务意识。
第二框“依法履行义务”,通过阐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阐述履行义务的原则及其要求,介绍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引导学生树立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履行义务。公民的义务依据存在形式划分依据效力形式划分宪法列举义务
宪法隐含义务强制性宪法义务
指导性宪法义务1.依据存在形式划分
宪法列举义务:宪法中以独立之条文、单独之名
称予以明确规定、指称的义务。 以“必须”“有……义务”的句式规定,以积极作为为特征。 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公民义务的分类 宪法隐含义务:宪法中有所规定但并未以单独明确名称予以指称,或虽没有明确规定但隐含在某些宪法条文之中的义务。 以“禁止”“不得”的句式规定,以消极不作为为特征。 如: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依据效力形式划分
强制性宪法义务:明确规定于宪法文本之中,具有依据宪法或部门法的国家强制执行力保障实施的义务。 以消极不作为为特征。 如: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义务的分类 指导性宪法义务:虽规定于宪法文本之中,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而仅具有指引、劝导意义的义务。 以积极作为为特征,可分为道义性义务、道德性义务和家庭性义务。 如: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义务的价值:一方面禁止人们为“恶”,另一方面引导人们从“善”,使人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第一框内容结构及知识要点第二框内容结构及知识要点第二框教学重难点从认知和行动两个方面把握
第一,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第二,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也是义务的主体。当公民享有或行使某项权利时,就附着着相应的义务,必须担负起相应的义务。
第三,权利与义务有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因此,公民要树立权利意识,依法行使公民权利,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1.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定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
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做。作为义务指法律要求义务人做出一定行为的义务。由命令性规则所规定,必须或者应当作出某种行为,义务人如果违背法律的命令性规定,没有完成某种特定的行为,就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禁止做的不能做。不作为义务是指法律禁止义务人做出一定行为的义务。由禁止性规则所规定,义务人如果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积极完成了某种特定的行为,就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因此,必须按照不同要求履行法定义务。2.法定义务须履行第二框教学重难点法律义务是法律主体在社会实践中所处于一种特定的被要求的状态,当负有义务的义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就要承担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有着密切联系。一方面,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二者为因果关系,当事人不履行或违反了法律义务,即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义务人能正确履行法律义务,就不产生法律责任。
可见,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3.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第二框教学重难点精选案例,创设情境;
解析案例,生成知识;
分项比较,升华认知;
回归情境,提升能力;
学会选择,提高觉悟主要教学建议基于问题情境,引导学生参与,开展自主探究,在体验、辨析与践行中生成知识,提升能力,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落到实处。国家意识是公民对国家的认同、认知意识,是社会个体基于对祖国的历史、文化、国情等的认识和理解,逐渐积淀而成的一种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在讲解基本义务时,要让学生明白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每个公民的命运与国家兴衰、民族兴亡紧密相联,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引导学生自觉履行义务,逐步形成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渗透国家意识教育教材采用归类的方式讲解宪法列举的公民权利,这些权利既相互区分,又相互关联。如住宅权实际是公民人身自由的延伸,同时,与公民的财产权、休息权、隐私权以及人格尊严具有密切联系。因此,教学中要基于具体情境,引导学生分析认知权利。
宪法权利有特定的含义,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权利。教学中要选择适合的材料,不能把涉及民事、刑事权利的事例当做宪法事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八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第十二条 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课件38张PPT。一、教材逻辑结构
二、教学重难点
三、教学建议
一、本单元逻辑结构二、第五课逻辑结构第五课 第一框逻辑结构第五课 第一框教学重难点第五课 第一框教学建议 完成一座火车站转场改造施工需要多久?福建龙岩火车站用事实作出回答——只需8.5小时。1月19日晚,福建龙岩火车站新老站房之间线路转场,1500多名铁路工人连夜奋战、同场作业,仅用不到9小时即完成施工。在这不到9小时的时间里,工人们完成了道岔拆铺、拢口拨接、信号灯换装、交通监控设备安装等所有作业。 也就是说,从晚上18:30开始施工,到凌晨两三点施工就已经完成。几乎是一夜之间,龙岩火车站旧貌换新颜。
有关消息及现场画面曝光后,再次刷新了人们对“中国速度”的认知,也引发了媒体和网友热议。与国内网友似乎见惯了这种“大世面”后的平静反映不同,这次倒是有不少国外媒体和网友被如此“逆天”高效的“中国速度”所震撼。英国《每日邮报》以“这才是高铁!1500名中国工人在短短9小时内为新火车站修建铁路”为题发布了一则消息,一时间,网友炸了锅一样纷纷开启吐槽模式,一边羡慕地赞叹中国的成就,一边吐槽自己国家龟速般低效率的工程。
第五课 第二框逻辑结构第五课 第二框教学重难点第五课 第二框教学建议第五课 第二框教学建议第五课 第三框逻辑结构第五课 第三框教学重难点第五课 第三框教学建议第五课 第三框教学建议第五课 第三框教学建议第五课 第三框教学建议第六课 逻辑结构第六课 第一框逻辑结构第六课 第一框教学重难点第六课 第一框教学建议第六课 第一框教学建议第六课 第二框逻辑结构第六课 第二框教学重难点第六课 第二框教学建议第六课 第二框教学建议第六课 第三框逻辑结构第六课 第三框教学重难点第六课 第三框教学建议谢 谢课件57张PPT。 灵石县2018年《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统编教材(法制教育专题)》教师培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第四单元)2017年7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教材委员会主任刘延东在北京出席国家教材委员会(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成立)第一次全体会议时强调,教材建设是事关未来的战略工程、基础工程,教材体现国家意志。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正确方向和价值导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民族精神教育,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 …使教材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申继亮司长:部编语文、政治、历史三科教材的编写不仅仅是业务问题,更是政治任务!
以初中学生生活经验为依据,以青春生命在与他人、与集体、与社会、与国家以及全球关系中的自我发展为线索,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中心,遵循生活逻辑,整合道德、心理、法律及国情方面的知识领域,凝练三年六册教材各个单元的学习主题,统筹安排各年级教育。总体设计内容组织的逻辑同心圆关系轴人才现状: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8刀—10级—13奖状—1000元—2011.6.7高考—V手势
刘海洋(清华大学):探究意识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恩施来凤县一学校为考取清华的高考状元立塑像,悲哀!大学教授:我们北大每年都自杀的,清华每年有犯罪。人生是一场马拉松比赛,不是百米冲刺!
马加爵(云南大学):连杀四人!高考成绩南宁地区第二名,中学数学竞赛全国第三名,就是在他亡命天涯的过程中,还不忘自学英语。但是他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道德落空,价值缺失,法治观念淡薄。不知道当年中学阶段以他为自豪的老师们是何感想?
2010年,南京大学一刚入校不久的大学生偷东西被抓,一审才知是个惯偷,初高中就有这个恶习。但档案一查没有没有记载。于是,南京大学就责怪他的高中母校:为什么在档案里没有如实记载这一点?母校说冤枉,“记载了”,白纸黑字,“该生勤于实践,动手能力强”(天大的笑话,却是真事!)2017年11月12日,湖南省益阳市沅江三中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的事件。高三班主任鲍老师(市优秀教师)让学生看励志视频,然后要求学生写观后感。班级第一名的罗同学不想写,被叫到老师的办公室。交谈未果后,鲍老师有些生气,说:“不写就转班”,可这句话偏偏激怒了罗同学。他拿起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死了朝夕相处的鲍老师,整整26刀,刀刀毙命啊。成绩好就是好学生吗?我要说,杀死老师的,不是学生,而是畜生!
罗同学,不,罗罪犯在举起屠刀时,你是否想到就在前几天喜爱你的鲍老师还为你申请了最高级别的助学金?你是否想到同在一个班的同学——鲍老师的女儿面对惨状情何以堪?你是否想到鲍老师家中还有患癌多年的妻子需要丈夫的照料?你是否意识到自己变成了冷血残忍的动物而严重触犯了法律 … …
我要你好好学习,你让我家破人亡!呜呼哀哉,悲痛之至!我们的学生在学校里只要功课好便“一俊遮百丑”,便是好学生,不管其情感、态度、价值观如何,那么,今天你引以为自豪的学生,若干年后,就有可能成为第二个、第三个马加爵、药家鑫、刘海洋、罗同学。有的老师可能会说,我哪管这么多。急功近利,这正是我们教育的悲哀所在!
考试成绩再好也只代表一时,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治素养会陪伴一生。
社会现象:有的学生读初中每次考试前几名,考上重点高中,高考又考了很好,考上了国内或国外理想的大学,几年之后读研究生甚至博士。父母感到很荣耀,感觉我的孩子很优秀、有出息,不到45岁可能就是一个副处级干部了,不到50岁可能就是个正处级干部了。但是,没想到的是不到55岁他就进监狱了。年迈的父母亲这时老泪纵横:“我的孩子怎么会这样呢?”究其根本原因,无非两个,一个是“德”的丧失,利令智昏,失去了做人做事的原则,所以我们古人讲“尊德性而道问学”,把德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更是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二是“法”的抛弃,就是漠视法律,胆敢铤而走险,触犯法律、践踏法律。
“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精微!”
成功人生的“三部曲”:立德、立功、立言
“德是才之帅,才是德之资”“人可一生不仕,不可一日无德”
“以德服人”“小胜靠术,中胜靠智,大胜靠德!”
“企业家身上要流着道德的血液!”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欲成大材,必修大德。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天地之间第一人品,唯有德行。
德为福根,幸福往往存在于美好的德行中。
德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一句顺口溜:“教政治很简单,对着书本画圈圈。”要正确、科学地看待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地位。坚定而自豪地站在讲台上,大声地对学生说:“道德与法治学科是其它学科不能替代的”。同时内心时刻提醒自己“我的责任重大”。道德与法治课是德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教育人的精神的生长和充盈,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是最大的学科,我是巨人。道德与法治课所承担比其他课程要多得多。一定意义上说,道德与法治课程承载的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都要加强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一是以宪法精神为主线(核心)。通过对公民与国家关系的探究,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本位)、国家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等内容有机地串联起来。宪法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权力规范” ),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权利宣言”),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
二是从学生生活出发( “学生立场” ) 。通过学生已有的经验出发,将法律规定生活化,引导学生对法治精神的理解和认同,从而形成法治信仰。
三是将法律知识和行为选择融为一体。通过引导学生自主参与活动,把法律知识的获得转化为实践能力的提升,促进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与法律态度的确立。
编写思路《道德与法治》,顾名思义,就是更强调德法兼修,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把法律的约束力量与道德的感化力量融合,注重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据统计,初中涉及50多部法律法规。为了突出宪法教育,初中八下是法治教育的专册教材(小学六上)。
初中法治专册主要通过讲授宪法的核心价值及其在国家生活中的崇高地位,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信念;通过详细讲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通过介绍我国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引导学生树立制度自信,增强国家认同;通过阐述自由平等的真谛、公平正义的价值,引导学生在生活中践行法治精神。
编写主要内容全书编写框架第四单元 教材分析及教学建议逻辑升华:体会法治原则与价值追求,崇尚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引领法治行为。单元内容框架内容结构八上35页平等对待他人(道德层面讲“人格平等”)法律层面讲单元内容解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人类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尊重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教材首先引领学生认知自由平等的真谛、理解公平正义的价值,然后基于宪法视角,使学生从内心深处深刻体认社会主义法治尊重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从而引导学生在生活实践中践行法治精神,树立尊重自由平等的理念,并力所能及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单元“崇尚法治精神”是法治教育专册的逻辑升华,也是法治教育的落脚点。
法治教育固然要向学生传授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具备法治思维,即在体认法治的崇高价值的基础上,能够将法治的原则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本单元尤其强调公民意识教育。公民意识(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是做人的基础,这恰恰是我们在法治精神当中所要传达的,自由、平等这样一种公民的基本素养(封建社会有的只是“臣民意识”:只尽义务,不讲权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小民、草民、刁民等“臣民”都是匍匐在皇帝脚下的奴才,没有独立人格和尊严。皇帝说什么话都得听,不听的话推出午门斩首。皇帝与奴才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君可以负臣,臣不可以负君)。中小学德育的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但培养应具有层次性:最基础的层次是培养爱国、诚信、敬业、友善的公民;第二个层次是培养学生具有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使学生成为具有较高思想觉悟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三个层次是使少数优秀分子成为共产主义者。
第七课逻辑结构及内容解读(一)第一框“自由平等的真谛”,主要阐述自由和平等的内涵,以及法治对自由和平等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通过教学,引导学生体会到无法治不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第二框“自由平等的追求”,主要探讨如何实现自由平等的追求。主要从“权利”的依法正确行使的角度进行立意和阐述,让学生初步形成尊重自由平等的意识。
第七课具体内容分析 第一框 自由平等的真谛
本框知识结构及内容解读“无法治不自由”这一目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由的内涵及与法治的关联。体悟自由都是有限制的,并非无限制的绝对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法治规范和保障自由,从而理解自由的真谛。
“法眼看平等”这一目引导学生从宪法的视角认识平等的话题。不是从道德的层面谈人与人之间人格上的平等,而是从宪法的角度思考这一主题。本目主要让学生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宪法的明确规定,理解这条规定真正包含的主要内容。 第二框 自由平等的追求
本框知识结构及内容解读“珍视自由”这一目引导学生如何实现自由的追求。要实现自由的追求,就要珍爱自由。要珍爱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必须依法行使权利。因为。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践行平等”这一目引导学生如何实现平等的追求。要实现平等的追求,就要践行平等。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第八课逻辑结构及内容解读(一)第一框“公平正义的价值”,主要阐述公平和正义的内涵,以及公平正义的意义和价值。通过教学,引导学生体会到公平正义是一个美好社会应有的价值。
(二)第二框“公平正义的守护”,主要探讨如何实现公平正义。主要从个人和法律制度两个层面进行立意和阐述,让学生初步形成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
第八课具体内容分析 第一框 公平正义的价值
本框知识结构及内容解读“认识公平”这一目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公平的含义、丰富内涵及重要价值。公平通常指人们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公平具有丰富的内涵: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正义的力量”这一目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正义的含义及重要价值。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第二框 公平正义的守护
本框知识结构及内容解读“坚守公平”这一目引导学生如何实现公平的坚守。要实现公平的坚守,就需要个人维护公平,以公平之心待人处事,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公平;同时需要制度保障公平,无论对于立法还是司法,都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守护正义”这一目引导学生如何实现正义的守护。要实现正义的守护,就需要个人守护正义,要敢于斗争,要讲究策略;就需要司法维护正义,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1.讲述有趣幽默的法治故事(用嘴说) 我们不少道德与法治教师在课堂教学时照本宣科,面无表情,语言干巴巴,不爱提问,更不善于发问,导致老师上得辛苦,学生听得没趣。《学记》曰:“君子之教,喻也。”这个“喻”就是启发诱导。我们应学会启发诱导,来点“推波助澜”,必要时“煽风点火” 。在课堂中我们不妨多讲述一些有趣幽默的法治故事,让学生在知识的大海采撷美丽的珍珠,实现从“有意义”到“有意思”的转变。第四单元教学建议 如,有位教师在讲解我们青少年要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这个难点时,没有空洞地说教和理论灌输,而是饶有兴致地讲了一个小幽默:一天,一个小偷潜入一户居民家中,见桌上有一碗肉,便将它吃了。刚吃完,主人就回来了。小偷匆忙躲到床底下。主人一看家中有些乱,桌上的肉也被吃光,使大声说:“嘿,我这碗拌有老鼠药的肉是准备晚上给老鼠吃的,没想到大白天就被老鼠吃光了。”“天哪,我中毒了!”小偷从床下爬了出来。
在同学们开心地笑声中,老师发问:“故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同违法犯罪等非正义行为作斗争,不能鲁莽行事,要机智灵活,讲究策略。“智斗”的结论呼之欲出,而且已潜移默化融入到学生的心灵深处。这种教学效果,源于教师的善问,更源于教师的言之有“趣”、引人入胜。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我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依法服兵役是公民履行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神圣职责的具体表现,是爱国主义的实际行动。因为,依法履行服兵役的义务是无上光荣的。每一个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都应积极地依法服兵役,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作出自己的贡献。2.播放震撼人心的法治视频(用眼看)
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位学生在下午最后一节课,硬要提前回家,班主任万般无奈之下,给他的建议是:“你实在听不下去,就睡觉!”谁知这位学生回答说:“我今天已经睡了5节课,再睡晚上回家就睡不着了,我对课堂教学内容一点也不感兴趣。”
啼笑皆非的故事揭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现象:我们有些老师上课确实具有催眠作用,不少学生睡觉,几个学生经常“长睡不醒”,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课是否连自己都感到面目可憎、味同嚼蜡?自己是否一直在做“赵先生——照(赵)本宣科”,要求学生一直充当“贝多芬(背多分)”的角色?自己是否一直沿用传统的“一支粉笔一张嘴,从头讲到尾”的旧的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可以利用投影、录像、图片等媒体,集声、光、电于一体,营造身临其境的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获得心驰神往的体验。
播放震撼人心的法治视频,使原本较为枯燥、深奥、晦涩的法治内容变得生动、直观、形象,能惟妙惟肖地呈现事物发展的过程,再结合教师的讲授引导,使枯燥的问题趣味化、抽象的问题具体化、静止的问题动态化、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在法治视频的铺垫下,教师的法治讲授就显得顺势天成,起到启思明理、情景交融的作用。执教第八课“正义的力量”主题时,可以适时播放 “有错必纠、疑罪从无”等相关视频。案例诠释了正义有什么价值? 思考:执教第七课“践行平等”目题时,可以播放视频启示?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3.培育理性严谨的法治素养(用脑思) 上世纪九十年代风靡全国的电视连续剧《还珠格格》中多次出现了主人公紫薇与尔康之间生死不渝的爱情誓言:“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恰巧在《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总决赛中,有一道考题:找出“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里的错别字。答案是“棱”字错了,应作“陵”。点评嘉宾河南大学文学院王立群教授在现场透露,《还珠格格》的编剧琼瑶女士写错了,把出自汉乐府《上邪》的这首民歌中的“山无陵”误用为“山无棱”,不由让人贻笑大方了。此言一出,令人唏嘘不已,原来我们被电视剧误导了这么多年! 对于“自由”的理解,教材并非先入为主地盖棺论定,而是让学生先民主讨论,从已有经验出发,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体现了对学生的尊重,遵循了由感性到理性的认知规律。学生只有在体验中生发出感悟,才会对特定的价值观有认同并心悦诚服。
八下90页自由就是做法律不禁止的一切事情的权利√李克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私权利)’,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公权力)’”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法不禁止皆自由。”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民法总则》首次采纳了国际普遍使用的“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概念,将“公序良俗”原则写进《民法总则》。公序良俗原则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我国《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序良俗”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被世界各法治国家普遍接受并适用的一项重要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也能有效地起到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和善良道德观念的重要作用。
平等首先意味着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形式平等,法律和制度平等地适用于社会的各个阶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反对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这一点被形象地成为“司法女神的眼睛总是蒙着的”。其次,平等意味着不同情况差别对待,实质平等,注重结果上真正的平等,反对不合理的同等对待。如对失业人员、残疾人、女性等的特别照顾或进行救济,给贫困学生提供助学金、贷款等方式帮助其实现受教育权,如,民法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刑法中对孕妇的保护(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婚姻法中对老人、儿童的保护等等。差别对待还表现在对特定人的优待,如,给智力超常的儿童以特殊教育,给专家以特殊政策,给领导人以特殊待遇等。“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有限度的。 “不同情况差别对待”的任务一般由普通法律予以完成。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优先考虑和尊重的是人类的共性,保障的应该是基本人权和普遍的人权,是每一个公民平等享有的,作为人都具有人的基本资格、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论其教育程度、体力、年龄、性别、职业、地位等方面有多么大的差别。宪法确认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现实”面前人人平等。“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是平等权的真正含义,平等更多的是一视同仁,“没有例外”是平等权的基本特征。“不同情况差别对待”只是平等权的补充。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的前提和基础,一个社会只有基本实现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才可能实现“不同情况差别对待”,因此“平等对待”是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差别对待”是需要法律处理的特殊情况。
查询官方网站:2017年的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应出席2205人,其中妇女应出席399人,女委员人数占比18%;全国人大代表应出席2924人,其中妇女应出席699人,女代表人数占比24%。据数据统计,全国两会上,女代表、女委员占比约两成。质疑:男女还平等?男女平等的原则,体现的是相对的性别公平和公正,而不是绝对的“男女都一样”。男女平等不必追求女性参政的比例。男女平等指的是男女在权利上、人格和尊严上的平等,而不是功能上的混同。一味地追求女性和男 性在各个社会分工方面的数量平等,其实是走进了误区。我们的宪法已经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说,男女平等在法律上早已实现。只要我们能够做到选拔机制公平,女性能够拥有平等的机会,就没有必要在意女性参政的比例。如果硬性规定女性必须占多大比例,反倒是破坏了男女平等。

如,在军队,女性军人的数量就远远少于男性。如果哪个国家女性的军人也非得占到一半,那显然是荒唐的。男女平等必须要考虑不同性别之间的自然属性差异。一些行业或者职业上男性和女性的比例失衡,也有其合理的一面。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女性的政治家要远少于男性,女性的国家领导人更是凤毛麟角,美国迄今也未出现过一届女性总统。如果女性有本事,官员大部分是女性并无不可,如果男性的竞争力更大些,女性人数少一点也无妨。只要官员能代表选民的利益,性别并不重要。
4.领会教材编写的主旨方向(用心悟) 八下95页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八下96页5.指引学生践行的法治行为(用手做) 八下101页故事本身就没有标准的正确答案,关键是分配要合情合理。如果按照现在的继承法来分,平均分配的概率更大。再如,既然大儿子为赚取黄金出力最多,按照获得与付出对等的原则,可以分得更多,何况他精明能干,可能会把这些黄金用作投资成本,“钱生钱”,赚取更多的黄金资助兄弟两个。还如,既然三儿子生计困难,身材体弱,理应多分,而且这也符合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友爱相助的传统美德。
教师在指导学生情境模拟时,可以选择一种公平的“分黄金”的做法,设计成剧情表演出来,效果可能更好。附情境模拟剧本示例:古时候,有一位父亲临终前,把3个儿子叫到跟前,说:“老大啊,你精明能干,我不用太担心。老二啊,你虽能力一般,却很有孝心。老三啊,你身残体弱,心地善良,叫我如何安心。”说完,老大回话:“父亲,作为兄长的我会照顾好他们的。”老二也应声道。老三也宽慰父亲不必为自己担心。父亲接着说:“既然如此,现在你们每人拿一锭金,至于这剩下一锭就给老三,你们还有何异议,没有就都回吧!”三人一口同声应道:“必当谨记为父教导。”退出。
教材不是只教给学生干巴巴的知识和概念,不仅让学生进行道德体验,而且注重引导学生的进行道德实践,提高他们道德践行的能力。 教材突破了课堂的局限,将教育延伸到课外,体现了以知导行、知行结合的目的。
八下109页1.人手一本现行《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2.宁可不生动不能不准确。
3.不是教材里的就一定要讲,教材里没有的就一定不讲。
关于宪法讲清八个问题:
1.什么是宪法?①根本法②治国安邦的总章程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④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宪法的历程(《共同纲领》、1954年、1975年、1978年、)
3.现行宪法的五次修改
4.宪法的内容
5.宪法的基本原则及核心价值追求
6.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
7.修订宪法的程序
8.如何培养宪法意识(国家公职人员: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规范自己的行为。公民:学习、认同、践行谢 谢 聆 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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