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高考历史一轮复习教案: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一、中华人民国和国的成立1、背景:(1)1949年,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推翻了国民党反动统治。(2)1949年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为新中国的成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2、成立: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国家领导人就职。会后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开国大典,新中国诞生。3、意义:(1)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华民族发展的新纪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国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期。(2)新中国的成立,是继俄国十月革命后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后世界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二、新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1)一届人大的召开: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2)内容: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根本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3)意义: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标志,为新中国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初步奠定了基础。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配政治制度,符合中国的实际,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与西方议会制的区别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资产阶级议会制虽都属于代议制的范畴,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一,阶级本质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于人民民主专政;资产阶级议会制服务于资产阶级专政。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资产阶级议会制的根本区别。第二,组织活动的原则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行合一原则组织活动;资产阶级按照三权分立原则组织活动。第三,政党在政权组织中的活动方式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即中国共产党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资产阶级议会制采取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1)1949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常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1954年全国人大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结束,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组织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3)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依据这一方针,中国共产党组成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一方针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提出的原因及意义:原因:①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与中共合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作出贡献。②在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民主党派表现出与中共合作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强烈愿望。③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逐步变成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民主党派也成为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④为了更好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需要团结民主党派共同奋斗。意义:“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它对于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对于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团结各党派、各民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有着重大意义。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建立:①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原则。②依据:1949年,“共同纲领”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就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别建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当地民族自己做主和管理,行使自治权利。1954年宪法也规定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样,民族区域自治就成为中国一项基本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各民族平等联合,团结在祖国大家庭内,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最恰当的制度。它对于实现民族平等,保证祖国和民族团结,调动各民族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产生了深远影响。(3)概况:内蒙古自治区4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5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58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58年10月,西藏自治区65年。(4)a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①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历史传统。②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③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国家的繁荣昌盛和各民族的发展。④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和长期革命斗争中结成休戚与共的关系,这就是建立一个统一的新中国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①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领导。②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三、“文化大革命”——“文革”对民主法制的破坏1、冲击党政机关,批斗各界名人:“文革”期间,江青等人煽动群众冲击党政机关、学校、工厂和农村基层组织,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文化科学教育界知名人士,惨遭批斗、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2、非法夺权,党政机关瘫痪:1967年1月,上海的一批选择派组织,非法夺取上海党政各级领导权,之后全国各造反派之间为夺权展开激烈争斗。宪法遭到严重践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续10年没有召开,人大代表已无法正常行使其权力,公检法各部门已无法正常工作。四、新时期的民主政治建设1、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1)原因——文革的教训:经过“文革”,党和人民得到了深刻的教训,认识到必须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进行民主法制教育。(2)重大举措:①提出法制建设方式: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为刘少奇平反昭雪并在全国范围内平反冤假错案。②加紧全面立法工作:1979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82年,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此后又先后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的局面,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2、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完善(1)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国家领导体制:1982年新通过的宪法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和国家领导体制,从而促进了国家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2)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1998年,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3)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凋制度:1982年中共“十二大”,确立了中共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使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4)健全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4年颁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管理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力,体现了国家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5)确定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①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成为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②2002年“十六大”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思路。五、“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1、(1)含义:“一国两制”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2)提出:它是针对台湾问题而提出的。它是在中国国际地位日渐提高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中国在1979年的《告台湾同胞书》中,已明确提出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80年代初,邓小平明确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1984年,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阐述了这一伟大构想,获得了大会的通过。(3)评价:“一国两制”构想,是根据我国国情,实事求是地科学地以和平方式解决一个国家统一问题的成功尝试,在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方面毫不含糊,同时在具体政策和措施上又充分照顾实际情况和各方面的利益,完全符合台湾、港、澳地区和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与发展。同时,这一构想也提供了解决国际争端的新思路,对人类历史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贡献。2、香港、澳门的回归(1)香港的回归 ①过程:1982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问中国,邓小平就香港问题与她进行了会谈。1984年12月,中央经过谈判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国将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1997年1月1日,中国正式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解放军进驻香港。②意义:香港的回归,标志着中国人民洗雪了香港被侵占的百年国耻,开创了香港和祖国内地共同发展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在完成中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进一步;标志着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香港问题的解决,为澳门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成功的范例。(2)澳门的回归:中葡两国政府就澳门问题进行谈判,并于1987年4月,在北京正式签署了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实现了回归。3、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1)两岸隔绝状态的打破:新中国成立后,台湾与祖国大陆处于长期隔绝状态。1979年元旦,徐向前宣布停止炮击金门,两岸实现真正停火。中央人民政府倡议直接实行通邮、通航、通商。1987年,台湾当局迫于形势采取一些开放措施,两岸长期隔绝的状态被打破。(2)九二共识和“汪辜会谈”①两会成立:1990年,海峡交流基金会成立,1991年,中国大陆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这两上民间团体开始进行对话。②九二共识:1992年,两会达成“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③汪辜会议:1993年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和海基会辜振甫会长在新加坡举行会谈,史称“汪辜会谈”,这是两岸关系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突破。为两岸交流建立了正常化的联系渠道。(3)江泽民的八项主张:1995年,汪泽民提出进一步发展两岸关系、推进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4)新世纪以来的反台独斗争:2000年3月以来,台湾政局发生变化。中国共产党重申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共产党坚决阻止任何制造分裂的图谋。(5)2005年,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访问大陆,并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进行会谈。双方重申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主张台海和平稳定。国共两党最高领导人的会见,促进了两岸关系的新发展。4、台湾问题和祖国统一的历史与现实联系(1)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依据:①公元230年,三国时吴王孙权派遣将军卫温率水军到达台湾。②隋朝时,隋炀帝曾三次派人前往台湾。③元朝时曾设澎湖巡检司,管理台湾和澎湖岛,从此,台湾正式归属于中央政权的管辖。④1661年,郑成功打败荷兰殖民者,1662年,台湾回到祖国怀抱。⑤1683年,清政府进军台湾,1684年设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⑥1885年,清政府正式将台湾设为行省,刘铭传为第一任巡抚。法律依据:在法律意义上,中国对台湾拥有不容争辩的主权,台湾属于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a从国内法来讲: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明确指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②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决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完成统一祖国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b从国际法来说:①二战时期,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共同签署《开罗宣言》指出:“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②在二战即将结束前,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共同签署了波茨坦公告,它进一步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③《日本投降条款》规定:“兹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的条款”。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多年来,已有160多个国家先后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在这些国家同中国建交的同时,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如1972年中美《上海公报》、1978年《中美建交公报》,都承认台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侵害的一部分。⑤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证明世界上最权威的国际组织承认了“一个中国”的原则。5、正确理解“一国两制”构想提出的条件与特定涵义①条件:“一国两制”构想是根据实事求是原则,在尊重世界和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来的。②特定内涵:第一,“一国两制”的前提是祖国统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第二,“一国两制”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第三,实行“一国两制”,是指在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实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在各方面有着根本、重大的区别。第四,实行“一国两制”有宪法和法律保证,在一些地区实行不同的制度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性。6、“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区的关系(1)二者的联系:都享有自治权,都是中央政府管辖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不具有任何独立主权实体的性质。(2)二者的区别:①设立的区域不同:特别行政区是在港澳台设立的,而民族自治区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的;②自治程度不同: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区有“一定的自治权”;③社会制度不同:特别行政区坚持资本主义制度,民族自治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④解决的问题不同:特别行政区是为实现中国和平统一而设立的,民族自治区是为了解决民族问题、实现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愿望设立的。7、战时共产主义和新经济政策的比较对我国的经验和教训:(1)前者是苏俄在特定环境下采取的军事性非常措施,适应了战时需要,具有必要性。同时,它又是苏俄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设想和实践,但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2)后者是利用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来促进生产发展的,是一条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途径。(3)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走适合自己国情的道路;认识到任何改革不是一撮而就的,它们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每一次改革都有其积极性,学会一分为二的观点分析问题,特别是新经济政策的一些原则和经验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指导意义。21世纪教育网21世纪教育网21世纪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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