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为民权辩护》岳麓版选修2 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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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 为君权辩护
一、中世纪的神权政治论和“君权神授”思想
神权政治论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特征:第一,它改变了古代观察政治问题的立脚点,而以《圣经》为信仰的绝对权威、判断是非的惟一标准,上帝创造一切、高于一切的观念成为观察一切政治问题的依据。人和国家成为上帝的创造物,一切权力都被解释为来自上帝,并最终受上帝至高无上的权力的支配。第二,它改变了古代道德伦理观念,把基督教的“爱之德”作为自己的伦理基础。它强调人们现世的罪恶,认为古代所宣扬的正义、平等等观念是在来世才能实现的东西。为此,它将“爱上帝”作为人们首要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要求人们爱上帝并服从上帝的安排。第三,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的关系是神权政治论的中心内容。教权和王权斗争的相互消长贯穿于整个西欧中世纪。这个斗争的发展和变化是受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决定的。神权政治论将人的生活分为精神生活和肉欲生活两部分,说上帝将统治人的权力交给了教会,教会为了管理的方便,把统治人们精神的权力留给自己,而将统治人们肉体的权力转交给国家。国家权力来自教会,因此,教权高于王权。在王权和教权的斗争中,拥护王权的思想家也借用了上述理论并提出“君权神授”论,声称国王的权力直接来自上帝的授予,因此,王权不受教权支配。必须看到,这两种理论虽然斗争很尖锐,但在实质上是一致的,他们都在维护封建统治。21世纪教育网
二、托马斯?阿奎那及其政治思想
托马斯?阿奎那(约1225—1274)是西欧中世纪的神学家和经院主义哲学家,出生于意大利罗卡塞卡城堡的一个贵族家庭,自幼接受教会教育。1244年加入天主教多明我会,曾长期在巴黎、科伦等地从事哲学与神学的教学和研究。1256年获博士学位。1259年起,长期在教皇宫廷讲授神学。1268—1272年在巴黎讲授神学,参加反对阿威罗伊一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斗争。1272年重返意大利,主持那不勒斯的多明我会大修院。1274年在赴里昂参加宗教会议的途中病逝。1323年,被教皇约翰二十二世谥以“圣徒”称号。他的著作甚多,反映神学政治思想的有错中学大篓劣《论君主政积锄等。
12一13世纪,基督教神学在阿威罗伊一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冲击下,遇到严重危机。阿奎那为维护教会的神学统治,对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做了神学改造,极力调和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矛盾。他引证亚里士多德“奴役出于自然”的观点,为奴役制和等级制辩护,又将“自然禀赋”、“自然秩序”归结为神的安排,声称“天意要对一切事物贯彻一种秩序”,在人类事务中,地位较高的人必须依仗上帝所规定的权能命令地位较低的人,而低等的人必须按照自然法和神法所建立的秩序服从高等的人;否则就会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他继承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人天然是个社会的和政治的动物”,大自然没有把食物、皮毛、自卫的手段等供给人们,但人具有推理能力,能够为自己制作和领悟这些东西。然而,单个人不能为自己提供所有必需的东西,人类自然需要合群生活。他又认为,国家根源于人的自然本性,而上帝是人和人性的创造主。归根结底,国家是上帝创造的。国家的目的是谋求有德行的幸福生活。君主的职责是掌握世俗事务的最高权力,促进社会福利。国家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有德行的生活享受上帝的快乐,而这一目的只有神的统治才能达到。教皇的统治代表神和基督的统治,君主应受他的支配。 、
阿奎那接受亚里士多德政体分类的主张,认为最好的政体是君主政体。理由是:①凡本身是统一体的事物,总比多样体更容易产生统一。一人统治容易达到社会的团结一致和幸福繁荣。②接近自然过程的办法是最好的办法。正如整个宇宙有一个上帝支配一样,一人统治的政体是最好的政体。③上帝的本意是由一个君主来统治大众。阿奎那也赞成反暴君。他说,暴君专门追求个人目的而损害公共利益,暴君政治是最坏的政体。如果暴政并不过分,应在一个时期内有限度地加以容忍;如果暴虐过分厉害,有力量的公民就应起而杀死暴君;如果靠人力无法对付暴政,就须求助于万王之王的上帝。阿奎那以神学思想为基础,对法律的性质、目的、特征作了较详尽的论述。他指出,法是对公共幸福事项的合理安排,由管理社会的人予以公布。法的本质应是受理性节制的意志,而人的理性又被看做上帝理性的体现,法的本质必然是上帝的意志。法要以整个社会的福利为真正的目标,要具有强制力量。根据对法律的基本认识,他将法律分为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四种。永恒法是上帝的理性和智慧,是上帝治理整个宇宙的法律;自然法是理性动物(即人)赖以辨别善恶的自然理性之光,是神的荣光在人身上留下的痕迹;神法是上帝通过经经》赋予人们的法律,是对自然法的补充;人法是国家的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包括万民法和市民法。永恒法是最高的法,为其他一切法之源;自然法高于人法,人法须服从自然法;神法指导人法,人法也须服从神法。他关于法的分类思想的实质是为教会的神权统治服务。 ’
阿奎那建立的庞杂的神学体系,即托马斯主义,对挽救基督教神学信仰的危机、维护教会权威起了重大作用。他深得教会统治者的赞赏,但受到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的猛烈批判他关于自然法的理论曾为近代自然法学说提供过某些资料。19世纪以后,天主教会提出“复兴”托马斯主义,在西方形成一股新托马斯主义思潮。21世纪教育网
三、詹姆斯一世
詹姆斯一世在许多方面是个极为成功的君主,但这并不排除他在性格和判断力上存在着的严重缺陷。与伊丽莎白女王恰恰相反,他对君主制和王权的性质有着非常清晰、精辟、连贯的观点一旦他完全未能遵循这些看法。他知识渊博,写了有关国家的理论著作,并和天主教主要的能言善辩者就神学和政治问题进行了有力的辩论。他还把他的思想和笔锋转向古代的、但在当时盛行的巫术。他认为君权直接来自上帝,因此只对上帝负责,并且只有上帝才有权解除对君权的信任,但他又认为他要受到自己在加冕典礼上的庄严宣誓,即要按照“王国的法律和习俗”来统治国家的制约。具有绝对权力的国王往往只是抽象的,在实际情况下,他发现自己只能通过议会进行立法和提高税收;同时,作为国王,他的每一个行动都要合乎司法的规范,他的特权,虽然是上帝授予的,但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在这方面,詹姆斯是言行一致的。他和他的议会,或者说是和议会的一些议员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但是其中大部分是不重要的或是暂时性的。这样,当他在1621年向议会下院致词时说他们的特权是他赐予的时候,就导致一场关于特权来源的争吵。不过,他只是说他有权对他们如何使用他的恩赐进行评论,而不是说他有权收回他的恩赐,这和他宣布过的任何此类权力和自由没有联系。正是这种不懂策略和在错误的时刻提出正确论点的本领使他从法国的亨利四世那里得到“基督教王国中最聪明的傻瓜”的绰号。
他最大的弱点不是智力上的而是道德和私人生活上的。他的形象并不庄严,平时不修边幅,笨拙粗野,杂乱无章,大惊小怪。他掌管下的王室挪用内部资金,贪污的风气迅速地影响到政府的效能和声誉。王室的贫困使得某些官员不得不用不正当的财源进行补偿。但在詹姆斯统治下,这种现象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王室的公开形象由于一系列性犯罪和谋杀的丑闻而日趋恶化。21世纪教育网
四、马基雅弗利(1469--一1 527)的生平和时代背景
在推翻从前的、有关政治学的道德伦理基础的观点方面,或在倡导冷静地直接观察政治生活方面,无人可与马基雅弗利相媲美。马基雅弗利的著作反映了他那个时代意大利的悲惨状况。在15世纪末叶,意大利成为国际斗争的战场。法国和西班牙都曾侵入意大利半岛,为了支配意大利各邦的臣民而互相争斗。后者在许多情况下备受国内纠纷的折磨,轻易就成为外国征服者的猎物。1498年,马基雅弗利任职于新近成立的佛罗伦萨共和国政府,为第二首相和掌管军事、外交的“十人委员会”的秘书。他的职司在很大程度上与出使别国的外交使团相关。在出使罗马时,他对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之子切萨雷?博尔吉亚所取得的、把各个分散的力量凝聚成一个团结统一的国家的成就非常着迷。他不无赞许地注意到切萨雷把残酷无情
与精明狡黠结合在一起,并且使道德完全从属于政治目的。1512年,梅迪奇家族卷土重来,推翻了佛罗伦萨共和国,马基雅弗利则被革职。为此,他百般失望,郁闷不平,在流亡中度过了余生,其间主要从事写作。在《论李维》一书中,他称颂古罗马共和国为各个时代的楷模。他赞美宪政主义、平等、自由,出发点是免受外国干涉,使宗教利益从属于国家利益。不过马基雅弗利还撰写了((君主论》一书。在该书中,他不是按照什么高尚的理想,而是按照客观实际描述了政府的政策和措施。他公开宣称,统治者的最高职责是维护他所治理的国家的权力和安全。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统治者不必考虑正义、仁慈或条约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一位君主要想确保其统治就必须学会不义,并且根据需要对义与不义进行取舍。”马基雅弗利在人性问题上愤世嫉俗,坚持认为所有人都无一例外地受到自私动机,尤其是受到个人
权力和物质财富欲望的驱使,因而国家的首脑不应认为自己理所当然获得了臣民的忠诚和爱戴。他在晚年时一直念念不忘的一个理想就是意大利的统一,但认为意大利的统一只有通过残酷无情的斗争或统治才能实现。21世纪教育网
五、《君主论》
《君主论》是马基雅弗利的政治学说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他对意大利几百年来的政治实践和激烈的改革的总结,也是他自己从政经验的理论概括。在这本书中,他系统地阐述了关于君主统治的种种方式和政治权术的理论,主张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一切手段,提出所谓“目的总是证明手段正确”的原则。在他看来,“君主应以夺取权力和保持权力为目的,而为此所采用的手段,总会被人认为是光明的,而且会受到人们的称颂”。换言之,他认为一个君主为了达到自己统治的目的,必须彻底摈弃道德,施展权术j甚至采取残暴狡诈、背信弃义以致玩弄阴谋诡计等种种卑劣手段都在所不惜。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马基雅弗利明确地认为“对于君主,作恶比行善有利”。
马基雅弗利主张“聪明”的君主应该运用软硬兼施的统治方法,即暴力和欺骗、高压和怀柔、刽子手和牧师相结合的手法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他用了狮子和狐狸这样一个形象作比喻来说明自己的思想。他说一个君主应当效法狮子和狐狸,“因为狮子不能防止自己落入陷阱,而狐狸不能够抵御豺狼,因此一个君主必须是一个狐狸,以便认出那些陷阱,同时又是狮子,以便使豺狼恐惧”。他认为凡是“聪明”的君主,不仅不必具备各种美德,而且如果真的具备了各种美德并永远遵行的话,那对君主来说也是极其有害的。但是,君主必须懂得在表面上装成具备这些美德的样子,“要做到在人们看来是仁慈、忠实、合乎人情、虔诚与正直的,甚至事实上也可以真这样做。但君主一定要有这样一种思想准备,即一旦局势需要,就毫不迟疑地抛弃一切美德”。他的这种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政治权术“理论”被称为“马基雅弗利主义”。
“马基雅弗利主义”这个词,后来带有贬义,逐渐变成了政治上尔虞我诈、背信弃义、不择手段的同义语了。但是我们要把这个概念和对马基雅弗利的评价严格区分开来。尽管他的政治思想打上了资产阶级局限性的烙印,有缺陷和弱点,但从他的主要著作来看,他的思想主流是爱国主义的、反封建的。马基雅弗利的政治权术“理论”几百年来,一直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对社会发生着特殊的作用。剥削阶级的一些代表人物,为了夺取和巩固权力,往往把马基雅弗利主义奉为金科玉律来顶礼膜拜,宣扬武力、不择手段、尔虞我诈、背信弃义则成了他们所实行的政治的典型特征;对劳动人民来说,“马基雅弗利主义”却成了最好的反面教材,因为马基雅弗利大胆而毫不掩饰地把一切君主为了争夺和维护权力所施展的各种卑鄙阴谋手段公之于世,这就从反面教育了人民。正如法国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深刻指出的那样:“马基雅弗利自称是在给君主讲课,其实他是在给人民讲课。”21世纪教育网
马基雅弗利的政治思想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他的政治学说以人文主义为基础。他在研究政治理论时摆脱了宗教信条、神学概念,冲破了传统的神权政治论的藩篱。马克思曾经指出,16世纪以来许多思想家“都已经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了,他们是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学中引申出国家的自然规律”。马基雅弗利正是这样一位思想家。他的政治学说为当时反神学、反教会、反封建的战斗提供了思想武器。
第二个特点是他研究政治理论不从道德出发,而是为了实现国家统一和强大。正如马克思所说,他的“政治的理论观念摆脱了道德”、“独立地研究政治的主张”,以权力作为法的基础。因此马基雅弗利颂明君、歌强者、崇暴力、弃道德,都是为了实现统一意大利这个最高目标的。但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则反映出剥削阶级统治者的本质。21世纪教育网
总而言之,马基雅弗利的政治思想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建立统一和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的进步要求,但他不是把统一祖国大业的希望寄托于人民,而是求之于霸主。
马基雅弗利关于共和国的思想
马基雅弗利认为共和制是最好的政体。他在《论李维》中,举出了共和制的许多优点,诸如共和制最符合平等和自由的要求,也就符合消灭封建特权的要求,在平等居于统治的地方,就不可能产生以土地贵族即封建主强大势力为基础的君主政体,共和制能保证“公共福利”的增进、保证公民“财富”的安全和增长等。这些优点,就其实质而论,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他根据多年从政经验认为,在意大利的具体历史条件下,靠共和制来实现国家的统一是根本办不到的,实行共和制只是一种长远理想。惟一可行的办法是建立君主政权,君主拥有无限权力。只有在强大的王权统治下,才能扼制封建贵族割据势力,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
六、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是17~18世纪流行的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他从抽象的人性原则出发,从人的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出发来解释国家的产生及其基础。
霍布斯认为,按人的本性来说,人就是利己的,趋利避害即自我保护是支配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善恶并无固定的标准,全以是否符合人的自我保护为转移。在霍布斯看来,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人类共同的第一“欲望”就是对“权力不断的、无休止的欲求,‘死而后已”’。很明显,霍布斯把处在激烈竞争中的资产阶级极端利已主义绝对化、抽象化了,把资产阶级的贪婪欲望绝对化了。这种极端利己主义就成为霍布斯全部政治思想的基础。
霍布斯认为,在国家成立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中。在此状态下,人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对同一事物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同时,人人又都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运用自己的权力以求保全自我的本性,即保全生命的自由”,这种自由就是人的自然权利。既然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而人人又只顾自我的保全,因此,当人们同时想占有某物而不能共有或分享时,则必然成为仇敌;每一个人都企图用伤害他人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霍布斯把引起人们相互争斗的原因归结为三种:利益上的竞争,对他人可能伤害自己的猜忌和名誉上的追求。这样,霍布斯便得出了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的结论。在那里,人人都生活在死亡的恐惧中,人的生命是“孤独、贫穷、龌龊、凶残和短促的”。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完全是一种反历史的虚构。他自己也承认这不过是一种想像,从来“也不存在这样的战争状态”。然而,霍布斯这种从人性本恶推演出来的自然状态说实际上是当时英国社会中激烈的阶级冲突和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角逐的真实写照,是把资产阶级之间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原则抽象化、一般化了。
由于在自然状态下,人们自由地运用自己的权力保全自我,霍布斯从而推论出这种状态的结果势必破坏“自我保存”。因此,他认为人们必须放弃自己的权力,摆脱自然状态。这里,自然法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方便的准则。霍布斯认为,自然法是“理性所发现的一种箴言或普遍规则”。自然法通过它的律令禁止人们做伤害自己生命的事情。他为自然法规定的主要原则是尽力去求和平,为了和平和自身的安全,每个人都应该放弃自己的力量和权力,应当履行契约等等,其中最根本的原则是寻求和平。霍布斯认为,人们按照自然法的原则去做,就可以实现和平、幸福的生活。
然而,在霍布斯看来,人类心灵中感情的作用大于理性的作用。由于人人都想攫取大于他人的权力以保存自我,从而使和平难以实现。因此,他主张必须有一个大于一切个人权力的公共权力做自然法的后盾,这样才能镇慑住人们无限的欲望,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这个公共权力就是国家。霍布斯将佟鳓中描绘的一种巨大的海兽“利维坦”作为他的书名,正表明他要求国家用强力来制止“内乱”、维护和平的寄望。
霍布斯把国家看做由契约产生的。霍布斯认为,人们为了摆脱“自然状态”便共同约定,大家都放弃自己的全部权力并把它们交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组织,使他(们)担当起他们的人格代表,并且承认他(们)在公共和平与安全的事务方面所做的一切都是大家同意的。在霍布斯看来,人们这样做了之后,公共权力或国家就建立起来了。霍布斯把被授予权力的人或会议组织称为主权者,主权者拥有主权,其他的一切人都是主权者的臣民。
霍布斯的契约论是有其特点的。在他的观点中,人民订立契约时,交出的是他们的全部权力和权利,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因而不受契约的约束且其权力和权利是绝对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的。但是,霍布斯又认为,人们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命而抵抗他人侵害的权利和权力是不能放弃的。他把契约看做是“权利的相互转让”,并认为人们转让或放弃他们的权利的目的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这是人们立约的宗旨。因此,主权者虽然不受契约内容的限制,但要受契约宗旨的限制。可以看出,霍布斯要求人们交出的实际上是人们运用一切手段伤害他人的权利和权力,其目的是实现个人的自我保存。[来源:21世纪教育网]
霍布斯将按照上述契约而“联合在一个人格里的人群”叫做国家,国家的本质就是主权者。他把主权者看做“是一个人格,一大群人通过相互约定使他们自己每一个人都成为这个人格一切行动的授权者,为的是当主权者认为适当的时候,可以使用他们大家的力量和手段来谋求他们的和平和公共的防卫”。
霍布斯将主权者看做国家的本质,实际上是强调主权是国家的本质。在他看来,主权才是给予国家“整个机体以生命和运动的灵魂”。他关于主权者的看法表明,“主权者”、“人格”不过是公共权力的抽象体现,这一公共权力是人们和平和安全的保障;这样,霍布斯在前人提出主权是国家的本质特征的观点后,进一步指明了国家是一个纯粹权力的组织,即拥有主权的权力组织的国家是保护人们安全的工具。这是霍布斯对资产阶级国家观念形成的一个重要贡献。然而,霍布斯之所以将主权者看做国家的本质和抽象的人格,在于说明主权者的意志就是每个人的意志的体现,个人意志必须服从主权者的意志,其目的是强调国家的统一和整体性,强调人民对统治者的绝对服从。
七、对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的评价
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的初衷是为绝对王权辩护。他所规定的社会契约对被统治者是极其苛刻的:被统治者除了自己的生命权之外,转让其他一切权利。为了保障他们的安全,统治者要强大到足以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的地步。《圣经?启示录》中有一个可畏的巨大海兽“利维坦”,霍布斯说,国家就是伟大的“利维坦”,具有绝对的权力和至高无上的权威。国家元首的权力是不可分割、不可剥夺的。因为他不是契约的一方,不受契约人的制约,推翻他是毁约的不合法行为,是违反自然理性的叛乱。但是,霍布斯也承认,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即在国家元首不能保护契约人生命的情况下,才能替换他。21世纪教育网
社会契约论第一次用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理性来说明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它取代了中世纪流行的“君权神授”的信仰。后来的自由主义的理论家抛弃了其中包含的“绝对王权”的内容,把它改造成民主国家的理论基础。
八、《利维坦》
“利维坦”一词源出于希伯来文,是《圣经》中描绘的威力巨大的怪兽的名字,霍布斯以此象征国家权力。该书最初用英文写成,1651年发表于克伦威尔政权统治下的伦敦。1668年,《利维坦》的拉丁文译本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发行。霍布斯在译本中删除了原版中为克伦威尔的政策辩护的内容,但增加了一个附录,力图表白他的学说与尼西亚信条的一致。
《利维坦》系统地阐述了霍布斯以资产阶级人性论为基础的君主专制主义的社会政治学说,表达了他的哲学观点。全书分为4篇:第一篇《论人》,论述了人的认识、人的本性和道德学说;第二篇《论国家》,论述了社会契约论和专制主义学说;第三篇《论基督教国家》和第四篇《论黑暗王国》,批判了基督教的社会政治学说。书中认为,无休止地追求个人利益和权力是人的本性,如果单凭这种本性生活,人们便会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之中。为了自我保存,人的理性便提出人人应当遵守的共同的生活规则或公约即“自然法”,其基本精神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由于“自然法”只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人们便相互订立契约,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把一切权力交付给统治者。书中强调指出,统治者的
权力是不受契约限制的,国家权力不可分割,不可转让。这种君主专制主义学说具有反民主的性质,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霍布斯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的问题,具有反封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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