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法律保障生活 (教案+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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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法律保障生活 (教案+教学反思)

资源简介

9.2 法律保障生活 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2.了解法律的特征。
3.认识法律对我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和对权利的保护作用。
能力目标
体会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情感态度价值观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重点难点
重点
法律的特征和法律的作用
难点
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根据教材“探究与分享”的情境制作课件
学生准备:自主搜集生活中所了解的法律知识。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教师:请两位同学到黑板前,分别徒手和用尺子、圆规画个方、一个圆。其他同学认真观察,然后说一说这两位同学画得怎么样。
学生:第一位同学画得不是很好,因为他是徒手画的;第二位同学画得很好,因为他是用尺子和圆规画的。
教师:你们可以用一句古训说明吗?
学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教师:同学们说得很好!规,是画圆用的工具,如圆规、两脚规;矩,是画直角或长方形用的曲尺,如直角三角板或丁字曲尺。
画圆而无规,会因笔走龙蛇而画不出圆;制方而无矩,会因角不正、线不直而制不出方。
二、教学活动
活动一:寻找规则
教师:请同学们列举自己生活中所熟悉的各种规则。
学生:①乘车得遵守乘客须知;②看电影得遵守观众须知;③看病得遵守病人须知;④到商场购物得遵守顾客须知;⑤在餐厅就餐得讲究先后次序;⑥来学校读书得遵守班规校纪;⑦参运动会得遵守各项比赛规则;⑧日常生活中做事要遵守法律法规,一旦作出违法行为要受到制裁。
教师:如果要你对这些规则进行分类,你会将它们分成几种类型呢?
学生:在社会生活中,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有很多种,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类型:道德、规章和法律。
教师总结:我们的社会生活因为有了规则会越来越顺畅,越来越有秩序。因此,我们做事情的过程中,任何人都不得触碰“红线”;如果碰了,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教师: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90页“探究与分享”的内容,根据以上情境,从产生方式、实施手段、调整对象和范围方面,讨论法律与道德、校纪校规有什么不同。
学生讨论交流。
教师:它们虽然在产生方式、适用对象和实施手段三个方面各有不同,但它们也有相同的地方。你们知道它们的相同点是什么吗?
学生:它们都是人们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共同约束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活动二:探讨法律的特征
(多媒体展示药家鑫交通肇事案件报道)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药家鑫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后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审死刑判决。最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教师:你对这一事件有什么看法?(可以评价这一事件的性质,也可以说说你的心情)
学生各抒己见。
教师:从老师给出的信息中,同学们可以看出药家鑫交通肇事是一种什么行为吗?
学生:药家鑫交通肇事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教师:一旦有人敢于以身试法,挑战法律的权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学生:坐牢或枪毙。
教师:同学们说得很好。用比较书面的语言描述就是,法律会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如警察、监狱、法庭、军队等都是国家的暴力机关,以确保法律的实施。但是,国家运用强制力保证法律实施时,必须依法进行,且受法律规范的约束。否则,国家强制力就成为赤裸裸的暴力也就是说,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人们都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将招致国家强制力的干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由此可见,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也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如果没有这一点,法律将成为一纸空文。
过渡:无独有偶,作为一名在药家鑫一案中义愤填膺并倡议音乐界封杀药家鑫校友的公众人物,高晓松却撞到了新实施的“酒驾新政”的风口浪尖上,成为“醉驾被拘第一名人”。随后,高晓松酒驾事件立即成为一个全景观的公共事件,并持续发酵、放大,其戏剧性和耐读性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多媒体展示高晓松酒驾交通肇事案件报道)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金4000元,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教师:法律会不会因为高晓松是名人而让其逃脱法律的制裁?为什么?
学生:法律不会因为高晓松是名人而让其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触犯国家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说,法律并不是针对某些人,而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教师:那么,你们知道高晓松受到法律制裁的依据是什么吗?
学生:《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教师:刚才同学们提到了《刑法修正案(八)》,那么这个法律是由什么机关制定的呢?
学生: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我国每年三月都会召开“两会”,其中之一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常务委员会是其常设机构,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执行其部分职权。同时,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充分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教师: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并且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所谓制定,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订法律、修改或废止现有法律的活动。所谓认可,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些习惯、道德规范等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活动三:探讨法律的作用
教师:法律保护我们的生活,都体现在哪些方面,你能举例说明吗?
生1:我每天都到学校上课,享受义务教育,是对个人受教育权的保护。
生2:爸爸妈妈周末都不用上班,是对劳动者休息权利的保护。
活动四:拓展空间
有人认为,现代社会中的一切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对此观点,你的看法是什么?
三、课堂小结
法律强有力地保障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为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我相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将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板书设计
法律保障生活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约束行为 维护秩序
法律
规定权利和义务
惩恶扬善 伸张正义
教学反思
成功之处
本课主要以活动的形式将生活中的规则具体化、形象化,通过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突出学生的自身感受;同时通过引导学生合作探究,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让他们自己发现法律的特征和作用。另外,整节课结构清楚,精心设计过渡语言和设问,环环相扣,教学设计完整。同时,注重对学生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培养,注重从学生生活经验出发设问,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认同感。
不足之处
在“法律的作用”这一环节用时较少,应该让学生多交流发表他们的见解和看法,或让他们举其他案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在教师的语态方面,对学生的鼓励语言过多,在学生思考阅读时,启发语言也过多。这些启示教师在今后教学中要把握“快慢、动、静”的节奏,辨证处理好教学中“动”与“静”的关系。
再教设计
在今后的教学中,要多从学生身边的事例入手,让学生正确区分道德、校纪校规和法律的区别,体会法律的特征及法律的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同时,让学生明确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从而从小树立尊重法律的意识,积极学法、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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