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历史沿革课件(23张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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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历史沿革课件(23张幻灯片)

资源简介

两个历史阶段:
1904-1949年


1950年迄今
1904-1949
19世纪80年代传到我国台湾
1894年7月,中日甲午海战后,开始在中国大陆传播
孙实甫——“中国倡导红十字会第一人”
红十字运动的创始人 亨利·杜南先生
1904-1949
1904年2月,成立“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我国最早的与红十字会有关联的组织)
1904年3月10日,成立“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 (这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前身)
1904年2月6日,日军向俄国驻扎在旅顺口的舰队发动突然袭击,日俄战争在东北地区爆发。
沈敦和(右)盛宣怀(中)吕海寰(左)
1904-1949
1907年,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
1911年,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
1912年1月,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式承认,名誉会长袁世凯
1919年7月,加入红十字会协会
1933年,改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蒋中正
1908年沈敦和等人在上海徐家汇花银1.64万两,购得地皮11亩多,请人设计图样,开始施工建筑红十字会的总医院、学堂和会所。
1950年迄今
1950年8月2日,改组后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定性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

1952年,获红十字会国际组织承认,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

1950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从上海迁至北京
1954年10月30日,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李德全为团长的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乘飞机到达东京羽田机场,开始访问日本。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派大型代表团访日。从此,中日民间关系从经济交往扩大到政治交往。
1950年迄今
1966-1977年,国内工作被迫停顿
1978年,国内工作恢复
1985年5月,定性为“人民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团体,是政府的助手”。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公布施行。定性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1950年迄今
1994年4月,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当选为会长,国家主席江泽民受聘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1997年7月1日,香港红十字会成为中国红十字会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分会
1999年12月20日,澳门红十字会成为中国红十字会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分会
1994年4月,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当选为会长
1994年4月,国家主席江泽民受聘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1950年迄今
1999年12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由“国务院领导联系”
200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专门下文红十字会特殊机构不需在民政部门登记,红会专职干部参照公务员管理。红十字会是特殊的社团,主要是外交上和国际援助方面的需要。红十字会不需登记不是非法,而是更有官方背景。
2004年后,广东省红十字会从广东省卫生厅分出。现任会长雷于蓝副省长。
1950年迄今
现任会长——华建敏
名誉会长——胡锦涛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有
省级分会31个
地级分会333个
县级分会2860个
新疆建设兵团分会
国家主席、名誉会长胡锦涛为第42届南丁格尔奖章6位中国获奖者颁奖 。
200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当选会长。
1950年迄今
铁路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
基层组织7万个
团体会员单位12万个
志愿者113.2万人
会员总数2398万人(其中青少年会员1549万人)
中国红十字会的定位
“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是我国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说: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中国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备灾救灾
卫生救护
卫生关怀及人道救助
红十字宣传和筹资
红十字青少年
国际合作
台港澳事务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致力于战争中的人道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IFRC) 致力于自然灾害中的人道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原则
人道: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公正:
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中立:
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原则(续)
独立:
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志愿服务:
本运动是个志愿救济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利益。
统一:
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原则(续)
普遍:
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再次提出:本运动所信奉的箴言“战时行善”和“通过人道获得和平”,共同表达了运动的理想。
广东省红十字会
企业家会员服务总队
2010年9月16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发文批复准予筹组;2010年10月28日,向广东省各地级红会发文《关于成立广东省企业家会员服务总队的决定》(粤红【2010】136号)。
通过服务,以便更好地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广东省红十字会企业家会员服务总队的会员都是志愿者
志愿者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志愿者是不受私人利益的驱使、不受法律或政府的强制,是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或人群
会员价值
从助人中得到极大的心灵满足,获得认可、信任、尊重
帮助有需要的人们,改善他们的生活
学习各种人道救助的技能,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
强化沟通技巧及发表能力
收获友谊,扩大个人生活和职业发展的圈子
学习、成长,发展领导技巧及获得领导机会
运用计划和组织能力以达成目标的成就感
亲自参与服务后的乐趣及荣誉
借助师友力量达成个人的服务愿景
请加入我们的行列,
为更多有需要的人
提供更多的人道救助!
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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