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考道德与法治时政热点专题十《学会自我保护 预防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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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考道德与法治时政热点专题十《学会自我保护 预防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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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考时政热点专题十《学会自我保护 预防违法犯罪》
专题概述
未成年人作为独特的生命个体,正处于人生成长的黄金时期。然而,未成年人在不断的社会化过程中,在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下往往容易出现错误社会化的倾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近年来,我国对防止青少年犯罪采取了许多强有力的措施,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率还是呈逐年递增趋势,并呈现出低龄化、残暴性、团伙性和智力化等诸多新情况和新特点。如何更好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为摆在社会各界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也成为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专题主要针对未成年人与网络、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校园欺凌、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和多元化保护处分制度等热点进行解读,涉及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学会自我保护、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预防犯罪、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承担责任、抵制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等知识。
热点点击
1.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2018年7月,首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显示目前,四年级、八年级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分别为36.5%和65.3%,我国初高中生和大学生的近视率均已超过七成,这些数据为近视防控敲响了警钟。?有研究表明,用电子产品玩游戏,很容易造造成视疲劳,尤其是手机,看手机15分钟差不多相当于看半小时iPad、看1小时电视。就危害性而言中小学生配备手机不仅成为近视的元凶,更会造成学习成绩的直线下降。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随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禁止手机进入中小学生课堂的规定文件相继出台。??????
2.罪错未成年人拟分级处分 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以下简称《改革规划》)。此次《改革规划)第十五条指出,未来五年,检察机关要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此外,检察机关还将促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进一步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效衔接。
3.规范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 2019年政协委员的提案,对“网红”这话题也很关注。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有一份集体提案,是“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的建议”。调研显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体现在:未成年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在网络使用方面疏于监管,没有防范意识,缺乏正确的引导。学校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教育机制没有建立,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相关的教育。政府部门监管缺失,缺乏法律法规的指导。网络犯罪的成本太低,对一些特别恶劣的网络行为,处罚力度仍然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互联网企业在主体责任履行上缺失,导致互联网企业开发的网络直播App很多都存在不健康内容。为此,有政协委员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大直播平台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直播网站,坚持快速打击、从严处理、持续跟踪,不给不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考点链接
1.能够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我国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的原因。
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还不够成熟,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比较弱,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未成年人更容易受外界的不良影响和侵害;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和民族的明天。
2.能够知道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专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能够结合实例区分四种外在的特殊保护。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工作, 既需要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也需要社会
保护和司法保护。对这四种外在的特殊保护,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依据材料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行为主体来加以辨别:如果行为主体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应的是“家庭保护”;如果行为主体是“学校”或“老师”,对应的是“学校保护”;如果行为主体是“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对应的是“社会保护”;如果行为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则对应的是“司法保护”,但此处必须是这些机关通过实施司法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如“热点点击2”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热点点击1”主要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4.未成年人如何学会自我保护? (1)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之心不可无,未成年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是避免受侵害的前提。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要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远离“受害源”,接受正能量;未成年人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还要积累生活经验,学习和掌握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技能。在面临险境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头脑冷静、沉着处置、随机应变、以智取胜。未成年人在遭遇违法犯罪侵害的时候,要以保护生命为第一原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自己人身安全最有利的措施和方法。既不能逞一时之勇,与违法犯罪分子做面对面的搏斗,也不能一味地忍气吞声,否则只会纵容犯罪分子。
(2)未成年人要依法进行自我保护: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未成年人应该勇于维权,可以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寻求帮助,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当我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可以向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援助机构求助: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保护自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诉讼途径具有高效、灵活和多样的特点,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和理性选择。当非诉讼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可以选择诉讼途径来维权。
5.未成年人为什么要矫治(避免)不良行为?如何矫治不良行为? (1)未成年人有了不良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
(2)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要用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中小学生守则来要求和管理自己,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和法治素养。未成年人在对不良行为进行自我矫正的过程中,要提高自身对不良行为的认识,明辨是非,主动避开诱因;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培养正当的兴趣爱好,陶冶高雅情趣;要磨炼坚强意志。
6.能够多角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并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建议。
(1)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家庭教育失当、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学校教育不力等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内部原因在于未成年人自身,如果法治意识淡薄,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控能力不足,就容易走向犯罪。
(2)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也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社会和学校应在教授未成年人法律知识的同时,帮助他们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看待和分析社会现象,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引导未成年人逐步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防线,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形式,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主动学习,不断增强监护人应具备的育人素质;未成年人自身素质的提升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广大未成年人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控能力,做一名守法的合格公民。
7.知道判断某个未成年人行为性质是否为犯罪的三个依据。
第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第二,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应受刑罚处罚。
8.多角度分析校园欺凌行为(校园暴力行为)。
①主要侵犯了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②危害:使学生身心健康受到伤害,不利于其健康发展;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家庭幸福,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和谐;等等。③事件频发的原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校园暴力监管不力,惩罚力度不够;社会、电视、网络中的暴力文化,误导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学校过度重视文化教育,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家庭教育缺失,父母管教方式不当;青少年自身道德修养较低,法律意识淡薄。身心发展不成熟,生活经验不足,自控能力不强;等等。④多部门联手治理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重要意义:有利于预防或减少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有利于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建设和谐校园;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等等。⑤频繁发生的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青少年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学会依法维权;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认识到个人言行必须遵守基本的法律和行为道德底线;要学会平等待人、换位思考、与人为善、宽容他人;等等。⑥为治理校园欺凌提建议: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学校开展法治教育;重视中小学生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家庭重视家庭教育,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和引导孩子;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9.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表明了什么?有哪些重要意义?
(1)我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积极维护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我国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有利于引导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科学用眼,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有利于保护儿童青少年的视力,降低近视发病率,提升全民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关注,动员全社会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
典例精析
【例1】(2018·江苏盐城)2018年3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学生对未成年人四种特殊保护的识别能力。根据所学知识,社会保护是指国家、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材料中教育部下发通知,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答案】C
【例2】(2018·内象古巴彦淖尔)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为防止学生欺凌行为,2017年11月,教育部、公安机关、民政部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防止学生欺凌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为此( )
①各级人大要依法行使立法权,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②政府要强化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履行职能 ③学校要加强教育和监管,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④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形成四道防线,保护未成年人。面对校园欺凌,教育部、公安机关、民政部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体现政府要强化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履行职能;学生也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④说法符合题意;①中人大行使立法权,材料中未体现,排除;学校不是执法部门,不能严格执法,③说法错误。
【答案】D
【例3】(2018·云南昆明)【远离犯罪健康成长】阅读下面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写出图1反映的最突出问题。
(2)综合图1、图2信息,请你从个人、家庭和社会的角度,谈谈如何使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预防违法犯罪。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第(1)问,从图表数据中可以看出,沉迷网络暴力游戏或浏览不良信息的现象在不良行为中占38%,这是最突出的问题;第(2)问考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结合题意,个人角度可从提高明辫是非能力、抵制不良诱惑、树立法治观念等方面组织答案,家庭角度可从加强教育、正确引导等方面组织答案,社会角度可从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等方面组织答案。
【答案】 (1)沉迷网络暴力游戏或浏览不良信息现象严重。
(2)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往往有一个演变的过程。首先,要提高自身明辨是非的能力,正确对待社会影响,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其次,要增强法治观念和道德观念,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社会应加强对网吧的监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押题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 2018年12月31日晚,某地一名13岁少年嫌疑人在杀害父母后逃离。下列对此事件评论
正确的是( )
A.嫌疑人不会受到刑罚处罚 B.嫌疑人无须承担相应责任
C.应当取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D.嫌疑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8年12月4日,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某校开展了主题为“教育有法治,校园无欺凌”的讲座。据此回答2~ 3题。
2.学校这一活动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社会保护 B.学校保护 C.家庭保护 D.司法保护
3.开展这样的活动( )
①能完全避免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的发生 ②说明保护学生生命是学校教育的唯一工作
③能有效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④能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安全意识、明辨是非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
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
定监护人。这体现出对未成年人的( )
A.家庭保护 B.社会保护 C.司法保护 D.学校保护
5.为了遏制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的蔓延,学校应该( )
A.重视德育教育,制定反校园欺凌法
B.从严治校,及时拘留欺凌者
C.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
D.以暴制暴,坚决打击欺凌者的嚣张气焰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被执行人为未成年
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条规定( )
A.增强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B.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C.增强了未成年人的诚实守信意识 D.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7. 2017年11月6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犯罪时未满十八岁
的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
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对此,下列
理解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要学法、懂法、守法 ②受害者要学会自我保护 ③欺凌者的行为是一种违法
行为 ④校园欺凌现象是正常的
A.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8.教育部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明确规定,严禁体罚学生;确保小学生每天10小
时睡眠,每天锻炼1小时等。教育部的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学校保护 B.家庭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9.下表是对部分犯罪少年过往行为的调查数据。这告诉我们( )
①不良行为必然发展为违法行为 ②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可能导致违法犯罪
③犯罪少年都有打架和旷课行为 ④青少年要避免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未成年人经验少,自我保护少不了,遇到侵害莫惊慌,灵活机智巧周旋。”这句话告诉
我们,在遭遇不法侵害时要( )
①增强防范意识 ②保持沉着冷静 ③设法保护自己 ④寻求法律帮助
A.①④ B.②③ C.③④ D.①②
二、非选择题
11.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
心健康,也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
材料一 图说身边的校园欺凌现象。
材料二 在我国,校园欺凌现象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味地
漠视和忍让,让校园欺凌愈演愈烈。校园欺凌在其他国家也时有发生,在处理校园暴力
事件时,英国制定了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德国则特别重视从根源上寻找问题
的解决之道,从小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培养他们做人的基本公德。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图中反映的校园欺凌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哪些权利?(列出两个即可)“注”
中的教材观点是不严谨的,请结合所学知识进行简要论证说明。
(2)材料二中的信息对当前我国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有哪些启示?
12.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
法治观念,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
材料一 2018年11月,因为多次在酒吧、KTV等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李某
等5名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人的刑期
从10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据了解,此案是该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当地人
民法院审结、宣判的首起未成年人涉恶案件。
材料二 图说一名未成年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材料三 记者在全国多地采访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正频频示警,不断挑动公众
脆弱的神经。受害人家长的安全忧思不断、受害人的心灵之痛抚慰缺失,不断拷问着国
家少年司法体系的建立,而修改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随之再起。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李某等5人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你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2)材料二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哪些启示?
(3)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低龄化的问题,某班围绕“是否应该降低承担刑事责任
的年龄”展开了辩论,你支持哪种观点?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10 ABDCC DCCCB
11. (1)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隐私权、财产所有权;殴打他人若具有严重的社会危
害性,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罚处罚,则是犯罪行为。
(2)未成年学生要提升法治素养(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自我保护能
力”);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科学立法;重视德治,坚持以德治国。
12. (1)属于犯罪行为,因为他们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罚处
罚。
(2)未成年人有了不良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
到违法犯罪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二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走向犯罪。 因此,每个公民都要加
强自身修养,注意防微杜渐;都要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学法懂法,严格守法,坚守
法律底线。
(3)支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理由: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公民在法
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等等。(或:不支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理由: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还不成熟,是非辨别能力还不强,应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
护;如果小小年纪接受利罚处罚,会影响到未成年人未来的健康成长;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
人,应当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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