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八年级道法下期期末复习要点班级: 姓名: 第一部分:简答题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3.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的体现:①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②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③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什么?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答:(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③监督权。(2)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①社会经济权:有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②文化教育权:有受教育权、文化权利。6.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答:基本义务有:①遵守宪法法律。②维护国家利益。③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④依法纳税。⑤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7.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9.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有哪些?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10.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1.中国人民政协的地位(性质)、工作主题和职能分别是什么?(1)地位(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2)工作主题:团结和民主。(3)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12.我国的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什么?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13.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是怎样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居于最高地位。1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怎样的?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1)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2)关系: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16.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①立法权②决定权③任免权④监督权。国家主席的性质和职权分别是什么?答:(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2)职权:①公布法律、发布命令②任免权③外事权④荣典权.行政机关的性质、组成、职责分别是什么?答:(1)性质: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3)职责:①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②)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9.我国监察机关的性质、组成、产生、职权分别是什么?答:(1)性质: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监察权的机关。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组成: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产生: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职权:①监督职责②调查职责③处置职责。20.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哪些?它们的性质、构成、职权、要求分别是什么?答:我国司法机关包括:①人民法院(国家的审判机关); ②人民检察院(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们的性质、构成、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要求见下表: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性质 国家的审判机关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分 类 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基 本 职 权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行使 职权 的 要求/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1.自由的含义及其在法律上的体现分别是什么?(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2)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22.从法律意义上理解平等的含义是什么?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23.什么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什么?反对特权的要求是什么(或者怎样反对特权)?(1)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特权是平等的大敌。)(2)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3)要求: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任何践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制裁和惩罚。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受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24.公平的内涵及要求是什么?(1)内涵: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2)具体要求:①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②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③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第二部分 分析 理解 应用1、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3)监察机关依照宪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4)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5)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2.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②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③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3.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3)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4.如何增强宪法意识?(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学习宪法。②认同宪法。③践行宪法。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5.我国公民应该如何行使基本权利?(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权利要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6.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坚持二者的统一?(1)二者关系: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和受教育。(2)坚持二者统一做法: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7.什么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我们应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1)含义: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刺性。(2)要求或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如履行受教育义务、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保护野生动物、遵守交通规则、依法服兵役,爱护公共财产等。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8.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做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特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3)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9.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10.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1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是什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12.我国的民族区城自治制度是如何实施的?(1)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13.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4.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15.如何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2)从外部来讲,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16.自由的意义有哪些?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17.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18.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19.平等的意义是什么?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20.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1.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22.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1)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2)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3)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4)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23.公平的意义或作用是什么?(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24.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有怎样的价值或力量?①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③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它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25.国家或政府应该怎样维护正义?国家或政府维护正义要做到: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③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④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⑤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26.如何把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1)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2)个人维护公平。①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②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3)制度保障公平。①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②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27.如何守护正义?(1)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2)个人守护正义。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3)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为了实现司法重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4)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