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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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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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政权的组织形式
(一)教学目标:
政体的含义,政体与国体的关系,理解政体与国体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政体为国体服务,并且政体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政体的基本类型。
(二)教学重点:
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三)教学难点
当代政体的基本类型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
(五)课时安排:一课时
一、政权的组织形式
(一)整体及其与国体的关系
1、政体的含义:政体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政体反作用于国体。
3、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国体和政体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对上述结论要作具体分析一方面,由于国体决定政体,国体相同的国家,政体的阶级性质也相同,但由于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国体相同的国家也会采用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另一方面,由于政体反映国体,政体相同的国家,其国体有些是相同的,但不同国体的国家也可以采用相同的政体形式,如民主共和制.
(二)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君主立宪制与民主共和制)
君主立宪制 民主共和制
国家元首产生 世袭 选举
国家元首任期 终身 有一定期限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类型 君主立宪制 民主共和制
元首产生 世袭 选举
元首任期 终身 有一定期限
政府首脑称谓 首相 总理
历史背景 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 资产阶级革命彻底
相同点:1、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2、政府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3、国家元首拥有虚位,没有实权。
议会制共和制 总统制共和制
权力中心 议会 总统
政府产生办法 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 由总统任命产生,对总统负责
政党上台关键 取得议会中多数席位 取得总统竞选胜利
元首、议会、政府关系 政府对议会负责,而不对元首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政府对总统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投不信任票,使总统和政府辞职,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元首地位 虚位,没有实权 有实权,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
代表国家 意大利、德国、芬兰、印度、新加坡等 美国、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等
相同点: 1、议会和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2、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管理形式,都由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并都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3、都实行三权分立制 4、都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并为其服务。
议会君主制 议会共和制 总统共和制
国家元首称谓 国王、天皇、女王 总统 总统
国家元首产生 世袭 选举 选举
国家元首职权 职责多为礼仪性 只有虚位无实权 总揽行政能力,统率陆海空三军
政府的产生 由议会产生 由议会产生 当选总统组织
政府首脑称谓 首相 总理 总统
议会的权力 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 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 立法、监督
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 议会组织监督政府,政府向议会负责 议会组织监督政府,政府向议会负责 相互独立,议员不能兼任政府官员,政府官员不能兼任议员。
Q:凡有议会的国家就是议会制国家吗?
(1)议会制,就是由成年公民定期选举,产生一定数额的代表,组成议会以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制度。议会,通常指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
(2)议会制是一种政治制度,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凡是把议会作为政治活动中心的国家才是议会制国家。在议会制国家,议会被看作是政治活动的中心,有最高立法权、财政决定权、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
※区分议会共和与总统共和的关键就在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不同”
议会君主制与议会共和制相比较,除了他的国家元首是世袭产生的,并且世袭产生的君主还拥有很多名义上的巨大权力,而政府体制的其他方面与议会共和制没什么区别。
在议会共和制中,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政府由议会选举产生。政府总理通常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其他成员由国家元首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免。由此可以看出,政府与议会之间的联系是紧密的。而总统之下的政府成员不得兼任议会议员。相比则是松散的,制衡的。
如果议会对政府的主要施政方针不支持,或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或否决内阁提出的要求信任案时,自己内部政见不统一啦,两种解决办法,要么内阁总辞职——自己的政党都不支持啦;要么由内阁总理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提前举行议会大选,若新议会仍表示对内阁不信任,内阁必须辞职。
议会制下的政府成员通常必须是议会议员,而且议会的一切重要议案都由内阁准备(预算案甚至法案),相比较而言,议会共和的总理比总统之下的总统权限要大。因为议会共和下的立法和行政权力界限比较模糊。
总统共和:三权分立的表现,政府与议会的议员二者不可兼任,国会没有倒阁权,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1995年美国政府机构先后两次关闭。80多万联邦雇员回家待业,就是因为由共和党人控制的美国国会拒绝批准民主党人克林顿的联邦政府向国会提交的1996年的财政预案。预算案不通过,政府没钱运作,不能办公,只好关门。这就是制度,三权分立的制度。
一般来说,议会有三大职权: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监督其表现形式有四种:一是倒阁权;二是询问和质询权;三是调查权;四是弹劾权。美国先后十四次弹劾总统。1998年弹劾克林顿。
政府行使上也不能向国会提出法案草案或预算案,但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案行使否决权。但如果国会两次通过便有效。
总统还可以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后任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审判克林顿的恰恰是他自己任命的)
总统在做重大决策时,也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但政府成员的意见,哪怕是多数,对总统也无约束力。林肯有句名言,叫做“七票反对,一票赞成,赞成票获胜”这一张赞成票就是作为总统所投下的票。
没有法国和俄罗斯。因为二者属于半总统(议会)制。
他的总统处于比总统之下更强而有力的政治地位,甚至说成是超总统制都是可以的。例如,法国总统,由人民直接选举产产生,向人民负责,不受议会的弹劾,总统无须经过议会讨论即可任命总理和政府其他成员;无须接受总理和一张的意见约束即可直接解散议会,根据形势的需要直接采取必要措施和举行公民投票等重要权力;而且,殖民地、军事、外交等问题时总统亲自过问和决策的“三大特权领域”,他人不得染指。这些规定都带有总统制的色彩。
但是他的政府成员一般还必须从议会多数派中挑选,挑选部长和总理,(不过,也有例外);政府必须向议会负责,接受议会的监督;议会可以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或否决政府的信任案推翻政府。这些都是议会共和制的特征。
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学目标: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和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及任期、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二)教学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教学难点
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
(五)课时安排:一课时
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含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Q: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物质载体。
区别: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一个完整的政权体系,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提到国家权力机关,就的回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体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A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
B地位:在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利都不能超越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其他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它。
C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最高决定权。
区别于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最高立法权。包括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力。②最高任免权。即选举、决定和罢免最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罢免由它选举或决定的上述所有人员;接受这些人员的辞职。③最高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执行预算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④最高监督权。即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
D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近年我国颁布实施的法律,约有90%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设立了各种专门委员会作为它的辅助性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拟订有关议案。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注意,职权取交集,而不是并集。全国人大和常委也是一样
从1979年到2004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323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38件,法律解释10件;国务院制定了970多件行政法规;有立法权力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上万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Q:我国宪法是由全国人大起草制定的吗?
(1)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但没有制定宪法的权力。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制定具有特殊程序.我国的宪法由专门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制定,最后由全国人大通过。
(3)只耍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不变,那么其宪法规定的国体、政体和根本制度就不变。其通过的宪法就不会再单独制定,但可以修改。故我国的宪法不是由全国人大起草制定的。
注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认为我国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草制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修改宪法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还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Q: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错误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监督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全国人大还监督宪法的实施。 但不能是互为监督的关系。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Q:在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立法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据此有人认为.凡是行使立法权的机关都是立法机关,对吗?为什么?
生:不对。在我国,立法机关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是,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不能称它们为立法机关。
Q: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有何区别?
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Q: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生:(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我国社气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2)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自己的历史任务。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土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最重要特征,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组织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在我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主要表现在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通过法定程序使之变为国家意志,以确定社会发展的总方向和每个历史阶段的总目标,推荐优秀党员担任各级国家机关的主要领导职务,这些都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其职权来保证
Q: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的关系是怎样的?
生:(1)形式上相似
都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由定期选举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属于间接民主即代议制民主。
(2)本质不同:
①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议会制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②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体是人民.西方议会制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的场所。议员由竞选产生,竞选则以金钱为后盾。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员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
③二者的权力和组织、活动的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又有权组织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全权性的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集团的利益,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3)人大的组织与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⑴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集中必须以民主为基础,才能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民主必须以集中为保障,才能集中统一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离开民主的集中和离开集中的民主会导致专制独裁和无政府主义。
⑵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
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这表明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广泛的民主基础,既充分说明了我国的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又体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统一。
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国家的行政机关,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样不仅便于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通过各个国家机关在职责上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工作,避免了权力过分集中。这也体现着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统一。
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因为中央国家机构制定的法律和法规及中央国家机构制定的方针、政策和作出的各项决定,确保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在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必须照顾地方的特点,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一方面,中央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合理的利益和要求;另一方面,地方要自觉服从和顾全大局,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必要权力。所以,这也是坚持民主和集中统一的原因。
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1)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之中,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他们密切联系群众,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事。各级人大代表都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随时换掉自己选出的代表。
从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可以看出,我国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一方面,我国的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是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即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另一方面,人大代表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是人大代表的义务之一。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即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自人民。
(2)选举方式: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有两种: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按照直接选举原则进行的直接普选被认为是最公正的。不足是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无法使用此种选举,这种选举受到经济发展水平、交通运输条件和公民自身文化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有其局限性。直接选举在我国适用于县及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城市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
间接选举一般分两个过程:先是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直接选举),然后再由这些代表来代表选民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这种选举正好弥补了直接选举的局限性,我国的选举制度还不成熟,加上经济、文化等因素的限制,直接选举还不可能普遍采用。因此,间接选举是适应我国国情的选举方式。不足在于无法保障每个公民都能按照自已的意愿选的也自己认可的代表。间接选举在我国适用于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乡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的选举。
注意我国的基层政权:
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县人民政府
答案是D
(3)任期:5年
(4 )人大代表的权利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宪法赋予他们特有的权利,以保障他们完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所谓提案权,是指人民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所谓质询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广东到湖南两省之间的长途客运路段,车匪路霸的问题一度非常猖獗。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装扮成民工,在车上进行暗访,并将调查到的情况书面汇报给广东、湖南两省领导,建议开展打击跨省车匪路霸专项斗争。广东、湖南两省警方随后成立专案组,将这个车匪路霸团伙一网打尽。
结合上述材料,说明人大代表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
参考答案:①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履行代表职责。②人大代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陈建教采用暗访的方式,了解并反映民意,体现了这一点。③人大代表有提案权、建议权等,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的问题可以向有关的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陈建教的书面汇报及建议体现了这一观点。
Q:人民代表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是我国的特殊公民吗?
生:(1)在我国,人民代表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宪法赋予他们特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他们完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
(2)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而笼统地说:“人民代表是特殊公民”是不科学的。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这一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Q:如何认识政治制度与根本政治制度的关系?
生:(1)政治制度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党方面的,也有国家方面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属于国家的政治制度.
(2)根本政治制度是指在政治制度之中起决定作用的政治制度,是其他政治制度本质的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我国的国家制度、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的区别。
①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这是从广义上来说的。狭义的国家制度是指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
②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它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的总称。
③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④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⑤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Q:我国的国家制度是如何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
生:(1)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国家制度。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大多数人的统治”。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这就从国家制度上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
(2)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根本准则的直接体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才能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转化为国家的意志,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就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上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Q: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要区分的几个问题是什么?
生:(1)要正确区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两个概念。前者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后者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正确区分“最高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两个概念。前者在我国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整个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3)正确区分“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概念。前者是指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体系,后者则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
(4)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6)人民和人民代表的关系。人民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
(6)人民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代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
(7)各级人大和相应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各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各级人大闭会期间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其行使.
5、人大制度的优越性
(1)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
(2)有利于保证中央与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
(3)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
总之,人大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因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
Q: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
生:(1)我国的人民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是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即人民代表来自人民
(2)人民代表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是人民代表的义务之一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亦即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
Q:2006年某县人大会议期间,上级市委指示县委,建议该县人大依法罢免由其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因睹博被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这一问题。大家对该人大代表参与赌博的行为给予了谴责,表示既要贯彻落实党委意图,又要依法办事;要把市委和县委的精神传达到县人大代表中去,做好宣传和引导,但是否罢免,最终还要由代表说了算。
如果你是该县人大代表,并要对那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罢免案,你会怎样做?你会从哪些方面提出罢免理由?
联名本县其他人大代表进行调查、讨论、研究;查阅法律依据,依照法律程序提出罢免案。罢免理由:①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人民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该人大代表参与赌博,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扰乱了社会秩序,败坏了代表形象。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原选区和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程序罢免不称职的代表。
三、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一)教学目标:
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二)教学重点: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三)教学难点
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区别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
(五)课时安排:一课时
三、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Q: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有何区别?
生: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属于国家形式的范畴,与国体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但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讲的是政体本身如何组织的问题,而国家结构形式则是指国家整体与局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实质是中央与地方国家权力的划分问题
Q:“邦联”与“联邦”有什么区别?
生:邦联和联邦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其区别表现在:
(1)含义不同。邦联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达到某些共同的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合休。如现在的欧盟。联邦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联盟国家。如现在的美国、瑞士、德国等。
(2)范围大小不同。邦联范围大,联邦范围小,邦联中有联邦,但联邦中无邦联.
(3)国际交往主体不同。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而联邦则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制国家也允许其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4)机构不同。邦联无统一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等,主要机构是邦联会议或成员国的首脑会议。而联邦有自己的最高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等‘
(6)职权不同。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利。联邦有自已的宪法,联邦各组成部分也有自己的宪法,联邦法律为最高法律,各组成部分的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制国家的地位高于其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
(一)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构成模式。
(二)国家结构形式类型:单一制与复合制。
(三)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四、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一)教学目标:
掌握“一国两制”内容和意义、“一国两制”构想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一国两制”的含义
(二)教学重点:
“一国两制”的主要内容
(三)教学难点
“一国两制”的意义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
(五)课时安排:一课时
四、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Q:实行“一国两制”为什么不会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这体现了什么哲学道理?
生:(1)①“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②两种制度并存,但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
(2)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看问题要分清主流和支流。
Q:特别行政区与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是怎样的?
生:(1)“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直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管辖,二者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
(2)“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在内的高度自治权。
Q: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是什么?其内容如何?
生:基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内容: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士完整不容分割。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与实施。
1、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重大原则性问题。
2、“一国两制”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
3、在香港、澳门已经得到贯彻实施。
(二)“一国两制”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1、含义:在一个中国前提下,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
注意不能是有的地区
2、基本内容:
(1)前提与基础是“一个中国”
(2)两种制度并存,国家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
哲学:主要方面
(3)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3、意义:
(1)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
(2)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据统计,2006年,两岸间接贸易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台湾居民来大陆预计突破440万人次,大陆居民赴台预计突破20万人次。
(3)有利于港、澳、台地区的稳定、繁荣、发展。
总之,“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它顺应历史潮流,有益于人民,有功于民族,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4、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
Q:怎样区分香港、澳门问题与台湾问题?
生:(1)性质区分:前者是收回主权,回归祖国的问题,回归前由中英、中葡协商解决。后者则是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完全是中国内政,任何外国势力不准干涉.
(2)我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以“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作为促进统一的方针。
(3)在台湾问题上,我国主张用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①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祖国的和平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国人民包括台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愿望。
②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即图谋的。
Q:外事权和外交权有何不同?
生:(1)联系:外交权与外事权都是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参与对外交往和合作的一种对外关系。
(2)区别:
①二者的含义不同:外交权是指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和使馆拥有的外交职权的总称;而外事权是指中央政府依法授予本国某地区所拥有的与外国某地区进行经济、科技、文化、外资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的权力.
②二者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外交权的全体是国家;而外事权的主体是地方
③二者的内容性质不同:外交权属于政治性事务;而外事权属于非政治性事务。
④二者代表的利益不同:外交权代表的是国家利益,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而外事权代表的是地方利益,具有局部性和地方性。
⑤,者行使的时效不同:外交权具有经常性、连续性;而外事权是临时性、偶然性的。
⑥二者的地位关系不同:外交权在对外活动中处于领导、支配、主导地位;而外事权则在对外括动中处于被领导、服务、被支配地位。因此,二者不是一回事。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
(2)“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
(3)中国政府和人民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台湾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在北京大学演讲时说:我们两岸一定要坚持和平,一定要走向双赢。有人会问我,你的勇气不小,你的基础在哪?我说:“在于历史的潮流,在于民意的驱动。”这番话表明
A.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B.“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统一的唯一方式
C.实现两岸和平发展是人心所向
D.实现祖国统一是事关民族尊严的重大问题
不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图谋的。实现祖国统一,维护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我们国家的职能,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与台湾人民一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同时,也必须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职能。加强国防建设和人民军队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坚强的决心和足够的实力,保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祖国统一。所以,对台湾不会坐视不管。
2007年是反对“台独”、维护台海和平的关键时期。台湾当局通过所谓“宪改”谋求“台湾法理独立”的活动将进入实质阶段,两岸关系将面临严峻挑战。
他说,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和平,仍然是两岸同胞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我们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是绝不容忍“台独”,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杨毅表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广泛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努力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我们将继续扩大两岸人员往来,拓展两岸各项交流与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希望早日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在两岸直接“三通”方面取得新突破。我们将继续与反对“台独”、认同“九二共识”、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台湾各党派团体广泛开展交流与对话。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两岸对话与谈判即可恢复,而且什么问题都可以谈。我们对未来两岸关系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他在回顾2006年两岸关系时将其概括为“一个主题、三个特点”。“一个主题”就是和平发展,在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进一步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三个特点”是:第一,“台独”分裂势力挑起两岸关系紧张的行径遭到两岸同胞的强烈反对和谴责,两岸同胞对“台独”活动危害性的认识日益加深;第二,两岸同胞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光明前景有了更深切的认识,相互间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共同利益更为紧密;第三,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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