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一些热点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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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一些热点理论问题
通州市教研室 王作良
1、保护生态环境社会各主体的责任
一、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废气、废水、垃圾、噪音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必须有法可依,而法的制定是政府的责任,因此政府要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政府部门应依据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检查企业、公民等在这方面的守法情况,对违法者依法进行处理。三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应淘汰环境污染严重、经济效益低的产业,鼓励发展环境污染低、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在招商引资时,应将环境保护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能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对环境的保护;在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上,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将工业园区污水、垃圾的排放、处理和再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四是增加对公共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五是加强对企业和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以增强企业和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六是开展必要的保护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如我区开展的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活动,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应长期坚持。
  二、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
  一是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要在企业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教育,使员工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以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使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中,经济区的企业应加大环境保护的投入资金,购买先进的环保处理设备,特别是废气处理设备。因为不同的企业所排放的废气不完全一样,需要不同的处理技术和设备,相关部门无法集中统一处理。噪音也必须由企业自行处理,其排放不能超过国家标准,使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天更蓝、海更绿、空气更清新。三是建立健全保护生态环境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责任制度、监督制度、制约制度、处罚制度和奖励制度等,以确保企业遵守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排污标准。
  三、公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每位公民都应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其应尽的责任。像保护自己的家园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从身边的每件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予以坚决的抵制,做保护生态环境的模范。
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内容及措施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重大新进展,这一论断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意义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9%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但在获得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经济运行也显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如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城乡发展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失衡、国内与国外结构失衡等等。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一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不仅要表现为经济增长,更要体现为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包括经济增长,但比经济增长具有更广泛的含义,通常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收入分配的合理、资源环境的改善等等。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总结国际、国内发展的经验教训,深刻把握中国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所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真正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使经济发展朝着有利于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前进。坚持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更加深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内容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不仅仅指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的转变或从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的转变,还应该包括以下几项基本转变。
  向发展目标多元化转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用综合的目标体系来考察经济运行情况。这些指标应包括: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等)的优化程度;公平分配和消灭贫困程度;资源和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承载程度;减少失业的程度。除以上经济指标外,一些社会政治指标通常也被列入发展目标之中,如教育水平、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程度和水平,以及个人的发展程度等。
  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并举转变。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快速的经济发展,我国就总体而言已成为世界经济大国,但还远不是世界经济强国。从 世界500强企业与中国500强企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比较来看,2006年,中国500强资产总额只相当于世界500强资产规模的7.1%,营业收入相当于世界500强的9.32%,利润总额相当于世界500强的6.6%。中国500强的收入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是4.64%和9.44%,而世界500强则分别是6.42%和14.67%。从中国自主品牌在世界上的位置来看,尽管中国已有170多类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位,但以自主品牌参与国际市场的尚不足20%。由此可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正是我国迅速、平稳地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型的战略选择。
  向经济结构全面优化转变。以前有些人单纯地认为,只有推进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才能不断向城市转移,城市化才能得以实现,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的现代化。当然,工业化道路是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但要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不平衡的国家实现现代化,就不能简单地套用一些国家单纯地推进工业化的增长方式,而必须统筹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东部的率先发展与中部的崛起、西部的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相协调,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发展相适应,对外贸易全方位展开与国内需求的不断扩大相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经济结构、一二三次产业结构、区域发展结构全面优化,最终使经济增长的效率最大化。
  向知识经济条件下的发展方式转变。知识经济作为独立的经济形态的出现和发展,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将彻底改变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形成由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并存的三元经济结构。中国作为一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赶超发达国家,实现强国之梦,就必须从传统的工业化发展方式转向知识经济条件下的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方式。
  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措施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构筑完善、高效的实现机制。
  加强自主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从既有的约束条件来看,我国的自主创新应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跨越式创新。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技术水平严重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技术创新只能是有选择、有重点的自主研发,必须在关键领域掌握自主技术。二是集群式创新。这主要是指通过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实现同一类型企业的集体创新和技术外溢,从而突破单个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瓶颈制约。三是协作整合式创新。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在跨越式创新的条件下,单靠企业自身的创新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在政府的协调指导下,实现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力量的整合,以协作的方式推进自主创新。
  加快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全面的结构优化主要包括:通过农民市民化、 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优化城乡结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通过鼓励自主创新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工业化进程;通过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以及泛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形成多区域增长极的共同协调发展;运用财政和金融手段推进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的结构优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参与经济全球化下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合作,推进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结构优化。
  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知识经济成为一个不同于工业经济的独立经济形态,并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这是当今经济结构诸多变化中最根本性、最基础性的变化,它的发展方式已经完全不同于二元经济的发展方式。这具体表现在:一、劳动力的流动机制。在二元经济条件下农民向工业部门的转移并不需要经过较长时期的培训,而在三元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产业工人还是农民转向新经济部门都需要经过教育和培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被突出出来,人力资本和教育投资都需要给予重新认识,这正是需要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原因所在。二、资本的流动机制。在二元经济条件下,资本从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流动,待工业部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再流向农业,而在三元经济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由于面临着工业化和发展知识经济的双重任务,这就需要资本在两个部门间实施合理的配置。应选择的正确战略是: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工业经济与知识经济的互动。三、市场实现机制。在二元经济条件下,工业化的发展依赖于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的扩张,而在三元经济条件下,由于知识经济部门的产品主要是技术和知识,它的应用将主要取决于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的需求,这就需要在知识经济部门与传统经济部门之间构建共生共荣的关系。
3、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意义及措施
  收入分配制度与方式,历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十七大的这些理论创新,体现了我国经济改革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收入与生活水平为导向的战略方针。
  所谓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财产性收入,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在统计中常用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个部分构成,即工资性收入(如工资等)、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和财产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较大比重,大约占70%;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比较小,大约占2%左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财产收入占年总收入的比例数据表明,尽管现阶段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还比较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财产性收入也在不断提高。
  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一,它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经济欠发达国家,不断加快发展仍是首要任务。但是,我们追求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从根本上说,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要由人民共享,因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而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则是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第二,它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随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同时由于多种现实的原因,收入分配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安定。为了有效缩小收入差距,除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调节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外,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也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有效方式。第三,它是扩大内需的现实基础。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较快,但经济发展主要是靠投资拉动,而不是消费拉动,这也是国民经济不协调、不均衡的表现之一。所以,着力于不断扩大内需,是经济保持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则是扩大内需即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的前提条件。
  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完成这一任务,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经济发展,这是提高人民群众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突出的表现就是全国居民的银行储蓄快速增加。2000年后,每年居民的银行储蓄增加一万亿元,而2005年以来,每年增加两万亿,目前总额已达15万亿。二是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债券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等,为人民群众实现财产的聚集、保值和升值,创造更多的平台。三是强化法律法规手段,加强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与财产,为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增收创收,提供安全、可靠、公平的市场环境与社会环境。
4、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措施
  一、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的意义
  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虽然只是“好”与“快”两个字顺序的变化,但含义十分深刻。它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反映了经济建设指导思想的升华,使我们对新阶段发展规律的把握更加全面,指导发展的方针更加符合实际,破解发展难题的途径更加明确。
  从“快”字当头到“好”字当头,经历了一个实践深化、认识提高的历史过程。改革开放后,我们实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带领人民艰苦奋斗,推动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经济总量大幅跃升,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困扰我们多年的短缺局面已不复存在,社会商品实现了供求平衡或略有富余。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随着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如何以更好的质量、更多的品种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通过自主创新,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产品开拓市场,成为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资源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趋于突出。
  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好”与“快”的辩证关系
  “好”与 “快”互为条件,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
  又好又快,要求 “快”以“好”为前提,坚持 “好”字当头,好中求快,把握发展的节奏和步伐,使较快的增长速度长期保持下去。如果单纯追求快速增长,忽视质量、效益、结构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就有可能导致经济大起大落,结果欲速不达。因此,只有在好的前提下,才能实现长期持续的快速增长。同时, “快”也是 “好”的必要条件。较快增长本身就是较好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保持较快的增长,才能抓住机遇,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更好地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我们要把握好经济发展中“好”与 “快”的辩证关系,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又好又快发展的丰富内涵
  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总量平衡。要保持总供求基本平衡,防止通货膨胀,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二是结构优化。要促进需求结构趋于协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三是资源节约。要狠抓节能降耗,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四是生态良好。要控制并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护和治理城乡环境,促进生态修复和建设。五是民生改善。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做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此基础上,要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实现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二O二O年比二OOO年翻两番。”这个要求,在充分考虑经济总量增长的前提条件下,把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改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要求。
  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时机成熟
  一是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开始显现,产业结构在调整中优化升级。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等,“五个统筹”逐步落实,将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是体制条件基本具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活力日益增强,市场体系逐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这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是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扩大经济发展的回旋余地。
  四是我国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内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劳动力资源丰富,居民储蓄率高,能源交通等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完全可能的。
  最重要的是,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逐步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只要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抓紧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环境,就一定能够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措施
  (一)、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第一个转变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目前,我国需求结构中投资率偏高、消费率较低。2006年居民消费率降到36%,成为历史上的最低点。由于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衡,使得居民生活不能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而同步提高,导致国内市场规模受限,生产能力相对过剩。消费率的持续下降,还对扩大内需造成严重制约,使得经济增长对出口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而外贸顺差过大和国际收支盈余过多,还会造成国内资金流动性过剩,反过来又助长了投资的高增长。因此,无论是着眼于改善民生,还是着眼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收支平衡,都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鼓励合理消费,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开拓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局面,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首先要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调整和健全消费政策,通过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定居民消费预期;通过改善消费环境,增强居民的消费信心,促进居民扩大即期消费。要拓宽服务性消费领域,不断开拓城乡消费市场,继续拓展住房、汽车、通信、旅游、文化和健身等热点消费。同时,要适度控制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合理降低投资率。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调整进出口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使消费、投资、出口 “三驾马车”协调发挥拉动增长的作用。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既是扩大国内需求的迫切要求,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目前,农民仍然是我国人口的主体,农村是国内市场的潜力所在。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必须更加重视解决 “三农”问题,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特别是农村消费市场。要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同时,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这是提高农民收入和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
  (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第二个转变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巩固第一产业,做大第三产业,提升第二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首先,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其次,要不失时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再次,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依托重大项目,集中组织攻关,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培育产业集群,积极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现代能源、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环保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抓住结构调整的契机,加快淘汰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电力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工业由大变强。
区域结构是产业结构的空间分布。在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同时,必须优化国土开发格局。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以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为方向,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纽带的互利互惠、共同发展格局。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高度重视并逐步缓解区域发展差距问题,促进各地区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第三个转变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的主体。要继续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大力提高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实现这一转变,必须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抓手。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抓紧完善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健全节能、节水、节材机制。要大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加快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要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四)、抓好两个重点
  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转变发展方式和深化体制改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抓好这两个重点方面,也就抓住了全部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我们要按照《报告》的要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切实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取得重大进展。
  (五)、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这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平等保护物权,从根本上确认和保障了公平竞争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只有公有制经济始终居于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只有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才能永远保持并不断增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优势和活力。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为着眼点,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结构调整。对其他有关行业和城市公用事业等,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对竞争性业务要放宽准入,对垄断性业务要实行国有法人为主的多元化持股。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键是切实落实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重点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行业准入难、融资难等突出问题,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引导和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六)、形成现代市场体系
  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要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主要有:加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解决资本市场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矛盾。改革和完善政府管理土地市场的方式,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积极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市场化的用工机制和服务体系,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健全和完善技术市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资源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不能反映资源利用和要素使用的真实成本,不利于资源节约和保护,也不利于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深化价格改革,理顺资源价格体系,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当前的重点是理顺水、电、油、气、土地等价格,深化资金、外汇等要素价格改革,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要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通过道德建设、产权改革和法律约束,加快建设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健全并严格执行失信惩戒制度。市场中介组织发展和规范水平是市场体系发育成熟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标志。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市场认可的行业协会和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在行业内发挥应有作用。
  (八)、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财税改革不断推进,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的收入比重有了提高,但原有的支出结构尚未调整到位,还不能满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要。实践表明,现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财税体制,很难避免一些地方不顾资源和环境条件、盲目发展财政增收效应大的加工业尤其是重化工业。不深化现行财税体制改革,不进一步界定好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按主体功能区的要求采取有区别的经济政策,不消除行政力量干预经济发展的利益动因,国民经济就难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贯彻 《报告》精神,要按照履行职责与提供资源相对称的原则,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围绕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制定和实施差别化的财税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提高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深化税制改革,引导经济活动主体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促进了现代化建设。但在国内外金融市场联系和相互影响日益密切的新形势下,金融体制和结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日益显现,保障金融安全的任务相当繁重。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着力建设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要扩大资本市场规模,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深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改革,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金融企业经营效益,提升金融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要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国家计划对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协调作用,要抓紧改革和完善规划体制,健全编制程序,完善国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管理和实施机制,形成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有效衔接的规划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九)、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
  通过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水平,将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通过积极扩大就业,支持劳动者就业和创业,可以增强社会活力。通过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有利于调动勤劳致富的积极性。通过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通过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提高全体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素质。总之,通过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能够直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相关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发展,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而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条件。
  (十)、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
  目前,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吸收外资不断增加,对外开放进入了商品和要素全面双向流动的新阶段,国内外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影响不断加深,经济利益互相交织,我国对外经济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国际眼光,加强战略思维,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环境,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起来。要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立足以质取胜,调整进出口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扩大服务外包,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优化出口结构,重视发挥进口对国民经济的积极作用,合理进口国内短缺的技术、设备、资源等产品。
  要进一步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和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 “走出去”,积极开展国际化经营,完善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财税、信贷、外汇、保险等政策。对外投资企业要遵守当地法律,参与公益事业,维护企业声誉和国家形象。
  要加强双边和多边经贸合作,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推进区域和次区域经济合作;完善公平贸易政策,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努力形成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互利互补的关系。
  对外开放越扩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贸利益的问题就越突出。必须始终牢牢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善于在国内国际形势的相互联系中把握发展方向,在国内国际条件的相互转化中用好发展机遇,在国内国际资源的优势互补中创造发展条件。要适应开放型经济的要求,建立统筹内外经济的调控和应对机制,更好地处理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把握好关键领域和敏感行业对外资开放的程度,防范国际经济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5、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的措施
首先,以人为本的发展,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前提。未来五年的发展,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目标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这个发展目标的变化,颇具以人为本的深意。当前中国的人均GDP在联合国成员国中列100位之后,还处于中下水平。因此,如果说GDP翻两番是又快又好发展的目标的话,那么,人均GDP翻两番就是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其中内含着国家实力和发展质量的显著提高。
  其次,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这个要求包含两个基本方面。第一,中等收入者占多数。这是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国际经验表明,任何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都与“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亦即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有关。而且,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是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阶段性特征,是现阶段收入分配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第二,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我们应当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贫困现象的长期存在是难以避免的,但是,绝对贫困现象必须消除,否则,就意味着一部分人民群众没有共享发展的成果,这不仅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而且,有悖于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做到了上述这些方面,绝对贫困现象就肯定能够得到基本消除。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除了“扩中”、“提低”这两个重点外,还要“限高”———限制由于垄断等原因造成的不合理的过高收入,“打非”———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收入。
  再次,以人为本的发展,要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而得以实现。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关键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从总量上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是一个长期存在且比较突出的问题。一般而言,发达国家这一比重较高,在80%左右,发展中国家较低,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需要一个过程,但是,目前我国这一比重在下降。专家估计,我国的这一比重从1990年代初的60%下降到现在的40%。而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占人均GDP更是不到25%。因此,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重点在农村、农业和农民。由此也说明,在GDP总量继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劳动报酬占比稳步提高,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有着较大的空间。与此同时,我们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即通过其动产和不动产而获得的收入。当人民富裕起来以后,财产性收入和他们的劳动收入一样,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收入,是他们收入水平不断增长的重要来源。我们还要通过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在当前,加大力度推进最低保障制度、基本医疗制度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改革与建设,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尤其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收入的重要配套措施。
  以人为本的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里的“全面”,一方面是指“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另一方面,是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里的“协调”,就是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中,兼顾劳动者的收入(劳动报酬)、资本的收入和国家的收入(税收);在国家收入用于再分配的结构中,较大幅度地增加转移支付的比重,并与增加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一起,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这里的“可持续”,首先是建立在全面、协调发展基础上的,同时,还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关系。
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要依靠统筹兼顾的方法。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我党就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思想。“五个统筹”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在近几年来的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建设性的成效。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发展的成果将更多地由全国人民共享,发展的实惠将更多地向农村、农民,落后地区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倾斜。
5、节能减排目标的根本途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把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一定意义上说,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就是以更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生产出更多的财富。因此,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根本途径。
  一、坚持增量优化与存量改造并举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在三次产业中提高服务业的比重;二是调整不同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提高新兴产业的比重;三是改造提升各行业的技术工艺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应全面推进这三个层次的产业结构调整。
  第一,抓住关键,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现在的投资增量就是未来的资产存量,优化现在的投资增量也就是调整未来的资产存量。“十一五”时期,由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将占到2010年工业固定资产的一半左右。因此,优化增量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减排的关键所在。从现在起,必须把好新上项目关,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符合新型工业化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需求,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在此基础上,优化新项目的生产力布局,使新项目的选址布局与环境容量、资源要素、基础设施等相匹配。
  第二,突破难点,压缩落后生产能力。实践证明,落后产能是造成资源过度消耗、环境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其中,技术和工艺最落后、处于本行业末端的那部分产能,消耗资源更甚,污染环境更重。据估计,在许多地区,这些落后设施和企业实现的增加值只占当地工业增加值的10%左右,但排污量却要占20%以上,能源资源消耗更是大大高于其增加值所占的比例。对污染最严重的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坚决压缩落后生产能力,是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需要,是节能减排的重中之重。
  第三,突出重点,提升传统产业水平。传统产业是我国经济的主体,也是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主体。目前,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油加工等传统行业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的近70%,而这些行业主要产品的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对传统行业进行改造提升,既是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过程,也是节能减排的过程。因此,加大对存量的改造力度,全面提升传统产业水平,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减排的重点。
  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多种手段
  第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切实运用好经济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减排,最根本的是利用经济政策和手段引导市场主体。一是税收政策。对鼓励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实施优惠税率;对限制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实施高税率。二是财政政策。比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给予贴息入股支持,在企业偿还贷款后,政府贴息入股的资金再退出并改投其他需要支持的企业,以提高政府支持资金的带动效应。三是信贷政策。主要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限制贷款发放;对鼓励发展的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四是价格政策。根据政府对不同项目鼓励或限制的不同目标,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价格政策。同时,加快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促进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引导产业结构升级。五是进出口政策。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进出口政策对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如果“两高一资”(高消耗、高污染、资源型)产品的出口控制不住,便很难遏制这些行业的快速扩张,节能减排的目标也就很难实现。因此,应充分运用进出口政策,尽快取消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和其他旨在鼓励其出口的政策;对一部分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差较大的“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以提高出口产品的成本;还可以设置出口配额,以控制产品出口的数量。在进口方面,应加强能源、资源和原材料进口的调控和管理,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谈判能力和定价影响能力;研究制定政策,鼓励引进节能减排的技术和设备,在扩大开放中促进我国的资源节约和污染防治。
  第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手段的作用。运用法律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目前的关键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法律责任,提高处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比如,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应按其排污量,实施累进的排污费征收政策,使这类企业形成“超标排污不如自己治污合算”的心理预期。又如,对个别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而置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于不顾、强行批准建设高污染项目或者故意纵容未经批准建设违法项目的行为,环境保护法规应当作出明确制裁规定。
  推进职能部门联动,实现行政手段效果最大化。相关职能部门应统一思想、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形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的强大合力。对于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要通过税收、价格、信贷、土地等手段予以全力支持。对于产能过剩、能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要切实把好信贷和土地两个“闸门”。当然,采取行政手段要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不能随意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应用,提高产业技术准入标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节能减排,有赖于大力推进技术进步。一是加大节能环保技术的开发应用力度。加快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化发展;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二是提升产业及其项目准入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尽快制订实施各行业节能环保准入标准,所有新上项目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都要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都必须采用先进的资源节约技术、污染防治技术和循环经济理念。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积极推进以节能环保为主要目标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三是引导各类生产者、消费者采用有利于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
  三、加强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关键在落实。这就要求加强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监测评价考核体系和制度,引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
  第一,建立和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建立能够综合反映产业结构调整进展情况和节能减排要求的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必须既能反映产业结构和节能减排的现状,又能反映产业结构和节能减排的变化情况,同时还能反映各地主观的努力程度。
  第二,建立统计监测和实地实时监测制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作出统计和监测制度安排,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实地监测,对重点污染源实施监督性监测和自动实时在线监测。
第三,加强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评价。实行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问责制,把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成效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进行必要的处罚。同时,定期公布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监测评价结。
6、社会公平与国民收入三次分配
  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经济高增长和社会矛盾高凸显两个鲜明的特征,社会分配不公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重要问题。出现分配不公的状况是多年历史综合原因形成的,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三次分配格局中公平价值取向问题。第一次分配注重在效率优先中维护公平竞争,第二次分配注重在财税改革中实现相对公平,第三次分配注重在捐赠回报中助推社会公平。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即社会的富人运用捐赠。资助慈善事业等行为回报社会,实现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的收入分配调整。它是通过制度安排和公众自觉行动,体现社会的一种慈善文化和捐赠文化。三次分配互动互补,互相促进,形成“三点式”社会分配新格局。
  一、第一次分配注重在效率优先中维护公平竞争
  国民收入(v+m)第一次分配是在企业中进行的初始分配,也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过程。当前要着重解决以下三个方面问题,才能更好地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
  1.要在追求效率优先的前提下,维护企业内分配的公平,注重绩效考核和公平分配,既要拉开差距,又不失公允,充分贯彻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企业员工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先把
蛋糕做大,才能研究更好地分蛋糕,第二次。第三次分配才有更大的调节空间。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告诉我们,生产决定交换和分配,分配的调节功能最终受制于经济的发达程度。因此,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在生产效率的基础上才能调节分配公平,只有科学发展才能谋求社会和谐。
  2.要注重解决行业之间的分配不公问题。我国行业和产业之间差距很大,行业之间分配不公是最大的不公,例如,电业部门的一个抄表员年薪10万元,是森工等危困行业员工平均工资的15倍,明显有失公允和正义,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
  3.要大张旗鼓地反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影响,目前垄断行业很多,包括民航。电力。铁路。金融等等都是官办官营,国有国营。这些垄断行业多年来受既得利益的驱动,实行垄断价格,垄断市场,排斥竞争,垄断必然带来高价格。高成本,低服务,引起了国内民众的一片哗然。前两年发改委庇护中石化等国有垄断企业,打着油价与世界接轨的幌子,多次提高汽油价格,而且升多降少,群众意见很大。今年七大垄断行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强权保护下,运用权力画地为牢,打着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旗号,实际上排斥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有悖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实践证明,哪里有审批,哪里就易发腐败;哪里有垄断,哪里就保护落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36条,打破垄断,降低国有经济比重,放开空间发展民营经济,解决所有制结构调整问题。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无论是全民的。集体的还是个体私营的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受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护,才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推动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第二次分配注重在财税改革中实现相对公平
  按照马克思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原理,二次分配是对原始初分配的补充和校正,因而崇尚“公平至上”的原则,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手段来完成的,旨在通过税收实现“抽肥”,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实现“补瘦”,用以暗补穷人,形成富人纳税养国家,国家财政支出暗补穷人的稳定三角结构,从而实现富人和穷人在分配上的相对公平。这在西方发达国家是早已被证实的分配格局。我国受计划经济影响,税收制度改革和财政制度改革不到位,障碍了二次分配中抽肥补瘦的功能,影响了再分配中的社会公平问题。
  1.要加快税收制度的改革。我国受计划经济影响,过去的主税种是以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为主,今后税制改革要以市场为导向,转变到以所得税为主的调节税上来,更多地利用税制的改革。税种的调整来调减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比如说征收利息税,对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者,要征收累进制的个人所得税,对购买高档手表。高档游艇的人提高消费税比率等等。这都是调节再分配的过程,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改革刚刚开始,力度不够,没有达到抽肥补瘦的作用。特别是由于社会收入透明度不高,法制不健全等原因,大量高收入人群偷税漏税,社会税基不宽,管理不当,以费挤税,税收难度很大。出现了富人太富纳税少,穷人太多补不起的窘况。加剧了社会分配两极分化的态势,更突显了加快税制改革。搞好二次分配的紧迫性。
  2.加大财政体制改革,使我国的财政体制从“吃饭财政”和“建设性财政”中走出来,通过政府机关的瘦身减肥,精简机构和人员,转变职能,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大幅度减少“吃皇粮”人数,解决我们面临多年的“吃饭财政”的困境,跳出财政投资搞建设的误区,腾出更多的财政资金,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出,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民众对公共产品需求越来越多,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公共财政投入少,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现已成为社会上新的供需矛盾。这也突显了政府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3.要加大财政转移支出力度,向边远贫困地区。三农产业和社会保障加大投入,这样才能在财政职能上济世助贫,暗补穷人,通过公共财政的支出,来调节分配,实现相对公平。比如说国务院决定免除农村义务教育的全部学杂费,对农民实行“两免三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出力度,加大城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切实解决民众反应强烈的“上学贵上学难”。“看病贵看病难”和“买房贵买房难”等问题。通过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实行社会救助工程,使大量中低收入人群受益,通过二次分配来保持居民收入上的相对公平,消除社会不公,确保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第三次分配注重在捐赠回报中助推社会公平
  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即社会的富人运用捐赠。资助慈善事业等行为回报社会,实现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的收入分配调整。从发达国家来看,慈善事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慈善事业发达情况下,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的捐助活动,使得富人的财富,被直接或间接地回报社会,转移到穷人的身上实施共享,客观上起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因而被学者称为第三次分配。由于第三次分配是人们自觉自愿的一种捐赠,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定层次的表现,它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经济的,还有社会和政治的多重效应,因而发挥了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第三次分配启动较晚。个人捐赠2005年人均为2元人民币,而美国则人均为522美元。我国社会捐赠总额只占GDP的1%,而美国高达10%,捐赠总额达6 000亿美元。第三次分配是通过社会捐助慈善活动,进一步扶贫助困,最终实现社会公平,它是通过制度安排和公众自觉行动,体现社会的一种慈善文化和捐赠文化。我国倡导和营造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的格局才刚刚破题,尚有许多文章要做:
  1.要培养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提倡“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慈善文化。要引导企业家认识到自己的财富最初来源于社会,最终也要回报社会,是既合情又合理的仁德之举。中国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企业家的家庭责任感很重,财富积累留给子女,讲究家庭的腾达荫及子孙。今后要站在社会大文化的背景下,弱化家庭责任,强化社会责任,让企业家有更高的道德追求,不仅要当富豪,而且要当富豪慈善家,这样才能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构筑社会第三次分配格局。
  2.要形成一种捐赠光荣的社会文化理念,动员社会各界的舆论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既要营造纳税光荣的理念,培养税源和扩大税收,支持国民收入的第二次分配;更要营造“捐赠光荣”的新理念,企业家要培养积淀这种新文化理念,政府。媒体和社会各界都要为捐赠行为提供政策上。道义上。舆论上的多方支持,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我们的慈善事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我国过去的革命是号召穷人斗富人,杀富济贫闹革命。今后的革命(改革也是第二次革命)是号召穷人变富人,由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为此我们要倡导全社会更新观念,尽快从“越穷越革命。越富越反动”的极左误区中走出来,摈弃“仇富”情结,树立学富。帮富的新观念,大幅度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大力培育壮大中产阶层。富人多了,第二次分配才能有更多的税源和财源;第三次分配才能有更多的资金捐赠回报社会,才能更深层次解决社会公平问题。
  3.需要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以政策倾斜。目前,我国的慈善捐赠制度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特别是通过税收的调节,支持鼓励企业家回报社会。投身慈善事业,在减免税收上支持不够。西方发达国家曾经规定,富商捐赠慈善事业的投入,生前免抵个人所得税,死后可以免抵遗产税,鼓励企业家用捐赠投入回报社会,为自己买名树碑。避免单纯地把财富留给子女,误导他们不劳而获,坐吃山空,而变成纨绔子弟。从而在更高层次上为自己铸就辉煌,实现自我价值。我国这方面的鼓励政策既不到位,也不配套,难以激励富人自觉自愿地投入慈善事业,为此,必须加快推出优惠政策和配套的法律法规。尽快研究制定慈善事业法,颁布《慈善事业条例》,从法制上统一规范慈善事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支撑第三次分配格局的尽快形成。
  4.培育健全慈善机构和运行机制。我国的慈善机构太少,而且发育的不健全,各种慈善组织在慈善捐赠事业的政策上,制定和执行的不尽一致。国家要用财政资金支持扶持优秀的慈善组织,使其做大做强,按照市场机制,把慈善募捐的资金更多以基金形式进行资本化运作,加强监督,提高透明度,真正把其用好用足,用出效益来,放大回报社会的效应,实现更大范围的相对公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西方发达国家,通过捐赠来扶贫助困,已经成为企业家的普遍社会责任。例如,比尔?盖茨将自己财产的600亿美元和沃伦?巴菲特将自己财产的85%(即370亿美元)捐赠给慈善事业,两人并肩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捐赠最多的富豪。比尔?盖茨说,慈善事业是一种选择,是给那些幸运的人回报社会的机会,于是,他将自己日后的道路定位为完全回报社会。
  由此可见,第三次分配是通过社会捐助慈善活动,扶贫助困,最终实现社会公平,是通过制度安排和公众直接行动来营造的一种社会慈善文化和市场运营机制。
  在2006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写进了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内容,而在2007年的“两会”上,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在其中第9条里规定:企业发出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可见,我们国家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现在也正在探索和起步之中。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理论,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国民收入第一次分配是在企业之间进行的,是依据市场法则的原始分配。第二次分配是政府用财税政策调节来弥补市场分配的不足。第三次分配是对第二次分配的补充,以民间捐赠来弥补政府调节的不足。三次分配互动互补,互相促进,形成“三点式”社会分配新格局。这是最终解决分配不公的战略之举,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佳选择。
7、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的意义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民提供信息、技术、销售、供应、加工等方面的服务,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制度创新,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经营体制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有必要深入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和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对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逐步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和国家根据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作出的重大政策调整,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确立,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在“长期稳定”基础上“不断完善”的产物。
  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更加紧密,农民对生产资料、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市场机制对农民的资金实力、文化素质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家庭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因此,扩大农业生产和经营规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户与市场的连接,就成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当务之急。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增加土地面积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二是通过广大农户的联合与合作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使增加土地面积十分困难,更现实、更有效的办法就是走合作生产经营的道路。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开展生产经营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农户的独立经营地位,有利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现阶段,绝大多数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在生产环节仍然以户为单位,在流通、加工等环节进行合作,将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和所需要的服务集聚起来,以规模化的方式进入市场,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农民群众总结的“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形象地说明了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很好地解决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的衔接问题,有效地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是对农村经营体制的丰富、发展、完善和创新。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是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市场主体。它以农民自愿加入、自由退出为基础,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为运行机制,是农民群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伟大创造。依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搞过去的合作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与上世纪50年代合作化运动中的高级社、改革前的人民公社有着根本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独立市场地位的农民在有联合需求的情况下,自发组建的经济组织。“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凡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的农民,都可以申请加入。同时,按照章程规定,农民也可以退出合作社。农民加入或退出合作社,都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既不能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手段强行要求农民加入某个合作社,也不能限制农民加入某个合作社,更不能剥夺农民退出合作社的自由。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维护成员的财产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依法经营,入社农民的财产权利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承认成员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共同使用成员的出资,既保障成员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又保障组织的占有使用权。成员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始终为成员所有。每个成员对自己的财产份额及由此产生的收益都很清楚,退社时可以撤出自己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合作社有亏损时,退社农民也要按照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财产受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强迫其接受有偿服务;造成合作社及其成员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严密的运行制度,按照章程开展各项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合作社的成员可以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参与对合作社的控制、决策和管理。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向成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个成员都享有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合作社的重大事务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确保成员参与决策的民主权利。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产品的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目的是通过农业生产各参与方的合作,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业产业的一体化经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引导和组织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在带动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能够有效地解决“龙头企业+农户”、“协会+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产业化模式所存在的分散农户缺少发言权、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等问题。农民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龙头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在这种方式中,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合作社规范和约束农户的行为,获得更加稳定的原料来源,降低交易成本;农户则可以通过合作社提高自己在与龙头企业交易时的谈判地位,在价格形成、利润分配等问题上获得更多的发言权。这种方式,既可以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又可以较好地反映农民的利益要求,实现企业发展和农民致富的双赢。另一种是“合作社+企业+农户”。在这种方式中,合作社成为兴办农产品加工等企业的主体,合作社自己兴办的企业与农户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民通过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开展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从许多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历程看,农民合作社在逐步壮大后,直接兴办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贮藏、运输等活动的企业,是一个必然趋势。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间合作的基础是劳动而不是资本,这一基本特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决定了其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基础。
  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明晰的产权制度和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民可以集聚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做许多单家独户不能做的事。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可以联合起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经营,也可以联合起来从事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还可以联合起来从事农用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业机械的租赁、农产品的贮藏和销售以及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会促进第一产业的发展,还会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促进农民素质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就是更加强调人与人的合作与互助。合作社的宗旨是为其成员服务,成员相互之间合作经营、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平等诚信。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不仅在经济上受益,而且有一种归属感,其民主意识、合作意识、学习意识、监督意识、守法意识得到增强。由于具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组织功能和凝聚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乡风民俗、建立和睦邻里关系、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许多生产经营方面的服务,对于推动基层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也具有很大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当今世界,合作社发展已经从农业到工业、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地深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国外的实践看,发展最快、覆盖最广的合作社是农民合作社,已占全球各类合作社总数的36%。在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合作社的立法也受到高度重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规范合作社发展的法律。合作社不同于公司等企业法人,是特殊的市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公司法等多部市场主体法,但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践出发,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立足于适度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创立了一套有别于其他市场主体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填补了我国市场主体立法的一项空白。
  我国各地农业发展水平不一,农民对合作的需求多种多样,现实中存在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必然的,决不能因为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就要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整齐划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一种形式,主要针对那些成员联结比较紧密、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赋予它们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和对农民的带动能力。而对于尚处于发展初期、联结比较松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仍然要一如既往地给予鼓励和支持,充分发挥其组织农民参与生产经营的作用,绝不能进行强行规范。
8、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的对策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途径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主要途径,就是调整经济结构。经济结构决定资源消耗结构、收入结构、人口结构,影响着城市功能、环境质量、生活品质。抓住经济结构问题,就抓住了经济发展的主线,调整经济结构就真正推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结构调整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在向工业化中后期转型的阶段,科学发展需要各部门、各个产业的协调发展,产生整体效益。经济发展从整体上不仅需要调整要素投入比例,还需要农业、工业与第三产业之间协调发展;工业内部的冶金、石化、机械、电子等行业的协调发展;制造业中传统加工业与精细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的协调发展,以便推动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多年来,我国为经济结构调整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低技术、粗加工型产业结构向高技术、精细加工型产业结构的转型远没有完成。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第三产业的竞争力。我们要坚持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主线,立足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发展,促使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第三产业协同带动和结构优化升级带动转变。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推进城镇化。
  二是用新的思路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如交通运输、金融、商贸、信息、会展、社区服务以及文化教育医疗等现代服务业,尤其是把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突破口,扩大短缺服务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尽快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三是广泛应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时期,已初步具备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诸多条件。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这些条件,促使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资金和物质要素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带动转变,注重投入向技术创新和产业优化方向发展,注重传统制造业的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大力开发和使用经济上合理、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生态环境友好的先进技术,使技术创新成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强大力量。四是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实施教育优先和人才强国战略,为我国加快高技术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和人才支撑,从而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是促进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互关联、互相促进,一方面只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才能把过高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降下来。另一方面,抓好节能减排,又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现实有效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突出,按照国际上判断发展可持续性的标准,我国的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速率,还大于可再生资源的开发速率;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速率,还大于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速率;对环境的污染排放速率,还大于环境对污染的吸收速率。这些直接导致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的后果。推进节能减排,是解决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必经之路,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推进节能减排,要立足现有产业和企业,制定和采取针对性强的对策措施,挖掘潜力,降低单位能耗水平,减少污染排放。
  一是要突出“一个重点、两个关键”。一个重点:即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是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占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两个关键:即加快以节能减排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量大,重要原因是产业结构水平不高,技术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少。因此要加快技术改造,提高现有产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能力。落后生产能力是资源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源头,必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的手段,引导和促进企业下决心关停并转落后产能。、
  二是增强招商引资的选择性,从源头上推进节能减排。招商引资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方式、能耗和污染排放产生重大影响。要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把节能减排的要求贯穿于招商引资的全过程,努力做到选择性招商,努力引进技术水平高、消耗低、污染少的先进加工制造业,积极承接农业和旅游、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项目。
  三是增强经济发展的循环性,着力拓展节能减排的新空间。与传统线性发展方式相比,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不断循环的发展模式,它把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可以大大减少污染。因此,推进节能减排,必须把发展循环经济摆在突出位置。要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运用财税、金融、价格、投资等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循环经济发展的道路。
  四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的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以及安全、质量、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项目、规划和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能源、资源消耗审核制度,从建设、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个环节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的惩处力度。
  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是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解决经济发展中带来的环境、资源、社会方面的不协调问题,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方式。但从率先实现工业化的国家的经验来看,解决向后工业化过渡时期“增长极限”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采取的是“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对引进国外技术形成了依赖,用于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的资金比例严重不协调,加上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致使发展在过度依赖出口的同时,出口产品附加值很低,在国际市场上不仅没有竞争力,还加大了贸易摩擦和市场风险。在能源资源环境约束强化和低成本弱化的情况下,只有把发展建立在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发展才是有后劲的、可持续的。
  一要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品牌集聚要素、整合资源、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重要作用,培育更多的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二要高度重视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强化产业共性技术的供给,加强重点领域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力争在特色优势产业中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
  三要注重突破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瓶颈,开发针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等的综合整治技术,开发资源高效勘查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支持高效节能产品推广、重大节能建设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
  四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以科技人员为主力军、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要通过完善的体制推进技术与经济紧密结合,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应用。对科技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的评价要更加全面地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促进清洁生产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充分估计和有效预防新技术应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保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因此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改革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有助于实现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经过近30年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已初步建立,但并不完善。从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角度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践表明,经济发展方式方面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从制度的角度来分析,与政府自身管理方面缺位、越位和错位有关。因此,要把“经济管制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做到“一不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二不包办企业决策,三不代替企业招商引资”。
  二是建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机制。市场具有强大的调节功能,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是转变发展方式最重要的驱动力。必须理顺资源价格体系,健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环境成本内部化进程,把资源环境压力转化为企业转变发展模式的强大经济驱动力。
  三是抓紧建立现代资源产权制度和现代环境产权制度。这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制度支撑。要在资源领域建立一整套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流转、产权保护的现代产权制度。另外,与产权制度相适应,要建立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制环境和信用体系。
  四是深化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完善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优化税种结构和税率标准,尽快形成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减轻各地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压力,引导各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快金融改革和创新,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
  五是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指标体系。要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建立全面评价干部政绩的指标体系。应形成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绩考核体系。改进政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建立健全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六是建立有利于“改善民生”的制度机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离不开“改善民生”这个主题。因此要逐步建立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的制度和机制,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在改善民生上,尤其要在优先发展教育、统筹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提高健康素质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让人民充分享受发展成果。
9、如何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这几年,有一个经济学名词,叫基尼系数,成为干部群众经常谈论的话题。特别是近年来常听到人们说,我国的基尼系数如何超过了警戒线,收入差距如何越来越大,如何已经引起了两极分化,等等。那么,基尼系数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应该怎么看?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是否在扩大?是否已到了两极分化的地步?怎样来进行调控?这些问题,既涉及老百姓的生活,又涉及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不妨先从基尼系数的分析谈起。
  一、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
  基尼系数,是一个用来描述收入整体差距程度的重要指标。国际上通常认为,当它处于0.3—0.4时表示收入分配比较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过大,超过0.5则意味着出现两极分化。
  最近有专家称,2004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了0.465,并将在2005年逼近0.47。这些数据是如何得出的?到底有多大的科学性?该信还是不该信呢?
  从现实来看,世界各国对基尼系数的运用并不完全一致。很多国家都是把它与其他因素结合起来,综合判断收入差距。在不少国家,基尼系数都有不同的标准和界线。
  总的来说,基尼系数只可参考,不能绝对化。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城乡差距大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不能简单地套用基尼系数的一般标准来衡量我国的收入差距。
  应该说,近几年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等等,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那么,在政府加强调控后,为什么收入差距仍呈进一步拉大的趋势?这里除了人们经常讲到的体制不健全、行业垄断、历史问题、地域差异、再分配手段不完善、管理疏漏造成的非法收入等一些因素外,从目前来看还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是政策调整的“延迟效应”。从政策的出台到发挥实际效应,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尤其是长期政策的调整,在短期内可能会“立竿不见影”,其预期成效往往会“延迟”到来。我们不能奢望政策一出台,贫富差距就立即缩小,基尼系数就立即降低。
  二是收入提速和起点过低的反差。近年来,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的推动下,许多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超过了全国的平均增速。但即使这样,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由于起点低、基数低,从长期来看差距将缩小,但短期内绝对数的差距还会扩大。
  城乡之间差距的扩大也是这个原因。200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增长6.8%,结束了连续7年低速徘徊的局面,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更快,达到9422元,增长7.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三是体制改革的相对缓慢和滞后。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越来越涉及一些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这就加大了解决收入差距问题有关政策的“磨擦成本”,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将一些政策措施“推、拖、磨”掉了好多,难以达到应有的政策效果。
  必须看到,收入差距的扩大,会使经济上比较困难的社会群体产生失落感和心理失衡,容易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影响社会的稳定。同时,收入差距的扩大,也会制约社会有效需求的增长,最终妨碍经济持续发展。对此必须高度重视。
  面对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有人担心,也有人疑虑,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是不是说明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
  应当说,虽然收入差距扩大是客观存在,但这是在居民总体收入水平提高的基础上产生的,也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收入提高的速度和程度不同,有的快,有的慢,但毕竟都是向着 “共同富裕”的目标努力。而且还应看到,东中西部发展的速度差距正在缩小,农村也正在结束低增长甚至徘徊的局面。因此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收入差距虽然呈现扩大趋势,但不能作出已出现两极分化的结论。
  二、如何认识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针对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有人认为,“罪魁祸首”就是我们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事实果真这样吗?
  一般而言,效率是指资源投入和产出的比率,公平是指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及其调整利益关系的原则、制度、做法、行为等是否合乎社会发展的需要。
  效率与公平密不可分,它们的理想状态就像社会这架天平上“两个平衡的砝码”,但在现实中往往是你上我下,你下我上,常常是“摁下葫芦浮起瓢”。一定的收入差距是效率的必要代价,有时甚至不得不牺牲一点公平,因为有了效率,经济才能持续稳定增长,也才能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但反过来,不公平也会影响效率的提高,过分不公平还会损害效率,甚至引起社会的动荡。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针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弊端提出来的。那时由于过分强调公平,结果出现了“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现象,导致效率十分低下。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对分配制度逐步进行了改革。
  1997年,十五大在总结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效率优先,就是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时,把劳动报酬与劳动效率挂钩:不仅要看投入劳动的量,还要看劳动的质和劳动绩效;在其他分配方式中,则要把按生产要素分配获得的收益同各种生产要素的经济效率联系起来。兼顾公平,就是允许根据收益的多少、贡献的大小,在成果分配上拉开合理的差距,但要注意到应有的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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