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思想品德课中题参考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八年级思想品德课中题参考

资源简介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各课思考题参考答案
第一课
1、教材第4页插图“你知道整个国徽图案体现了什么吗?”
(国徽的涵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国徽是主权国家的标志和国家威严的象征。天安门象征民族精神,齿轮象征工人阶级,谷穗象征农民阶级,五颗五角星,大的一颗象征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象征人民大众。四颗小星各有一角对着大五星的中心,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大团结,象征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掌握了国家权利,成为国家的主人。)
整个国徽图案鲜明地体现了我国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第5页插图“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
上述情景表明: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形式是通过人民选举出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然后再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3、教材第6页插图“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能否享有公民权利?”
人民与公民不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别在于: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在押犯人(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只要具有中国国籍就都是中国公民。不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能享有公民权利,但不能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4、教材第6页“小寒的享有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尤其是法律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小寒的父母将她遗弃街头,致使她的权利失去了家庭的保障,丧失了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幸亏得到好心人的收养,才使她被抚养的权利得以继续(小寒的权利得到了来自他人的保障)。但她由于没有户口,却又导致她不能享受到就近入学的权利(小寒的权利没有得到学校、社会的保障)。由于失去了家庭、学校、社会的保障,所以,小寒的一部分权利没能实现。
5、教材第7页“法律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
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保障未成年人上学读书、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婚姻法: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刑法: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参与民事诉讼的权利不受违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
﹡你还知道哪些具体法律?说说他们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
如:教育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教师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
6、教材第7页
傅某把6 名学生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此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
6 名学生该如何维护白己的合法权利?
6名学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这种侵权行为,保障自己的权利。
6名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了柜台负责人非法搜身的侵害,她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7、教材第8页“田甜享有哪些权利?”
O上述材料中涉及主人公的哪些权利?
﹡主人公有自己的名字,叫田甜,体现她享有 姓名 权;
﹡父母的抚育,体现她享有 被抚养 权;
﹡在清新美丽的环境中成长,体现她享有 环境 权;
﹡按时入学,到校学习,体现她享有受教育权;
﹡画作出版,体现她享有 著作 权;
﹡获得荣誉称号,体现她享有荣誉权;
﹡向工商局提出建议,体现她享有建议权;
﹡获得劳动收入,体现她享有社会经济权;
﹡参加选举,体现她享有选举权。
田甜享有的这些权利说明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极为广泛。
O这些权利对她有什么益处?
这些权利使她的生存权、人身权、环境权、教育权、知识产权、政治权、经济权、社会权、文化权等都得到充分保障。
O你认为我们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提示:可参考教材第9页公民的基本权利作答。如(1)平等权;(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权利;(4) 取得赔偿权等。
8、教材第9页“冯某的不文明养狗行为”
O 在都市生活的冯某有养狗的权利吗?有养狗的权利,但要文明养狗。
O 冯某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的哪些权利?
侵犯了邻居和其它居民的休息权、安全权、环境权等
O 你认为文明养狗应注意什么?
文明养狗要注意:如养狗是不是影响邻居,狗是不是按时打防疫针,狗的居住条件,还有遛狗时是不是带了狗粪袋,是不是及时清理狗粪,是不是牵牢狗绳或把狗拴在固定的柱子上等。
9、蒋某的所作所为是在正确行使言论自由吗?其危害是什么?
不是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蒋某那样做的危害:很容易引起社会恐慌,不利于社会稳定,很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后果。
10、教材第11页“诬陷别人,属于言论自由吗?于人于己于社会有什么危害?”
诬陷别人不属于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如果滥用言论自由,就会侵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如造成泄密、造谣、人身攻击,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等,自己追求的权利也会落空。它说明行使公民权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
﹡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11、第11页“球迷上街游行受法律保护吗?”
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中国女排重登世界冠军宝座,球迷要进行庆贺,这是爱国的情感和表现。但是,球迷必须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得到批准方可使用游行的方式表示庆贺,得不到批准可以采用其它方式表示庆贺,而不得随意上街游行。否则,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12、教材第12页“老吴和小辛的父母实施的行为法律允许吗?”
老吴实施上述行为法律上不允许。因为张贴大字报是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
用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依据“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的有关规定去回答。
小辛的父母没有经营权。因为他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法定程序 :(1)提出申请 (2)办理手续 (3)取得经营权。
第二课
1、教材第14页“小明履行了哪些义务?”
付出的依据 付出的好处 不这样做的后果
A 家庭亲情
(道德义务) 具有孝敬父母传统的美德,有利于增进父子之间的感情。 导致亲人间关系冷淡、得不到亲人间的温暖和关怀。
B 对人承诺
(道德义务) 讲信用、讲诚信,能赢得别人的信任和尊敬。 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和帮助,害人害己。
C 值日劳动
(道德义务) 换来舒适、温馨、亮丽的生活学习、环境,增强了集体荣誉感、责任心。 使集体失去亲和力和凝聚力,使个人失去责任心。
D 爱护花草
(法定义务) 能给后来的其它人参观、欣赏,带来美的享受。 破坏环境的美观、自私自利,把自己的享受建立在别人的损失之上。
2、教材第15页“小珊到底该不该纳税?”
未成年人该交税时也要交税,如果纳税人不交税,国家就没钱发展教育、国防和公益事业了。未成年人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履行应尽的义务,是光荣的。相反,如果违反税法不纳税,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3、教材第16页“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吗?
“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观点也是错误的。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具有一致性,这要求公民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具体可参考上述的第3题的有关内容)。
4、教材第16页“小龚的行为体现了什么美德?”
小龚尽心照料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的行为,体现了他身上的关爱老人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为什么社会对小龚的行为给予高度赞扬?
关爱老人、赡养老人不仅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公民的道德义务。小龚照料的是一位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亲属关系的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他对老人没有法定的赡养、照料的义务,但他像侍候自己的亲人一样奉养老人,这种行为是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鲜活体现。所以,他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赞扬。
5、教材第17页“单先生的行为为什么受到人们的称赞?”
道德义务的范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履行道德义务,每个人责无旁贷。单先生拾到巨额现金后设法归还失主,是一种拾金不昧的高尚道德;同时也教育我们要自觉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义务。这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这种行为必然会受到人们的赞扬。我们应学习单先生的高尚品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6、教材第18页“某中学师生援助灾民的行为,体现了宪法提倡的什么公德?”
体现了宪法提倡的“爱人民”的公德。
7、第19页,还有哪些行为是法律提倡和鼓励做的行为?
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义务献血;爱护公共财物;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等。
8、教材第19页“地理环保小组同学的行为给予我们什么启示?”
启示:其一,法律要求做的,应该像地理环保小组的同学那样积极去做,自觉去做,不要无可奈何勉强去做。其二,如果不作为,就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法律要求公民纳税,某公民不交纳应交的税款,甚至抗税,则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益处:避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利国利民。
9、请列举法律要求我们必须去做的行为:(参考教材P20)
10、教材第21页“我们从贾某、姜某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中得到什么启示?”
第一问:不是贾某、姜某的初衷。也许他们只是为了好奇。
第二问:他们实施了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所以会触犯法律。警示:⑴实施法律禁止做的行为必然会对他人、社会、国家造成危害;⑵凡是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我们要坚决不做;⑶实施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即触犯法律,对所造成的后果,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11、列举我国法律禁止公民实施的行为:不得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不得在铁路上放置危险物;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乘坐飞机、火车等;
第三课
1、教材第24页“以上行为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
插图分析:以上行为侵犯了人的生命健康权。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霸王合同”的图片中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反映了对工人健康权的侵害。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其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保护工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工人因工受伤应当得到用人单位的救治和保护,所以“工伤概不负责”,正是侵害了工人的健康维护权。恶作剧中,侵害了身体权,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对身体权的侵害并不当然侵害健康权,比如对身体组织的不痒痛破坏行为--非法剪人头发、指甲,非法撞击他人身体但未造成伤害等,这些行为未造成个人生理机能、功能的破坏,不构成侵害健康权,但却是侵害了身体权。需要说明的是,恶作剧极易引发对他人健康权的侵害。
2、教材第25页“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人身自由权
3、教材第25页“案例中师生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造成了什么后果?
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甚至危害到了人们的生命。
“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维护这项权利?”
生命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教材第26页“法律禁止使用童工的意义”
法律禁止使用童工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未成年人素质的提升,为未来的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做出贡献。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等。
5、教材第第28页“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利?”
插图中的人们在行使生命健康权。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健康维护权是健康权的基本内容,其含义中包含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即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干完好状态;有生理、心理疾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原来的健康状况。
人们锻炼身体的图片是通过积极的体育活动行使健康权的表现,而右侧图片中受伤的同学准备去医院医治,也是行使健康权来恢复原来的健康的表现。
6、教材第29页的“哪些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
(1)、小王和家人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因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小王和家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一定限度损害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的必要限度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而具体到书中案例,张某持铁棍入室抢劫,小王和家人打伤其手臂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
(2).小红患感冒久拖不治得了心肌炎是放弃权利的行为,我们有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环境,免受他人侵害的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因此小红患病不治是对保持自己健康权利的放弃。
(3) 小林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的行为是放弃权利的行为。我们有珍爱生命,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的权利,所以小林的行为不仅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且是放弃保护自己健康的权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
我们身边的珍爱健康的例子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病及时医治的行为等,由学生自己扩展。
7、教材第30页“小君和小哲的故事”
(1)此事给小君、小哲及双方家庭造成的后果:因为这件事小君失去了生命,他的理想和抱负不可能实现了,而小哲也因为此事受到法律制裁,失去了人身自由,离开他的学校,更让他不可能从事理想的职业——律师。两个孩子的家人,一个家庭失去了孩子,在一定意义上说失去了这个家庭未来的希望,另一个家庭要为这个孩子的过错承担相当的民事赔偿责任。
(2)此桩惨案避免的方法。首先,同学们应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让学生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并要让大家认识到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即"非法侵害生命健康权者受制裁",根据我国现有的民事立法规定,已满10周岁到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他们能够理解,判断的一些侵权行为,他们自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刑事法津规定,14 周岁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抢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等8种严重刑事犯罪也是要承担责任的;而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对于所有的刑事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同学们应培养关爱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要让大家理解“爱人者人恒爱之”、“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润天空”的道理,多关心他人,培养宽广的胸怀。牢记:“利己就是利人,亏人跳是亏己,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让人为荣”。再次,同学们应注重疏导自己的情绪,尤其须制怒。
8、教材第31页“列举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如出售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护送盲人过马路等等。
“受过他人关爱”的体验由学生扩展。
特别要注意,青少年务必要做到:关爱生命,远离暴力,拒绝毒品。
9、教材第32 页“抢救落水同学的故事”
(1)对王明同学行为的评价
首先.王明勇敢地跳入水中抢救落水同学张刚是见义勇为、有高尚道德的行为.应受法津保护和道德褒奖。
其次,就本案而言,王明的行为无论从法律或道德方面都不宜提倡。理由有二。其一,我国法津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重点保护的对象。由于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对危险的充分预见能力和处理危机能力,他们的英勇行为往往只是出于本能,大多数在挺身而出之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会死亡。要求他们在危险情况中保护别人、救助别人,这已经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能力范围,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法律不提倡未成年人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功,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其二,从道德的角度讲,当前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中,大力提倡的是"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道德观,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孩子首先要学会的是自我保护,然后才是机智救人,理智救人。
再次,王明的行为不宜提倡,并非否定在未成年人中进行"见义勇为"的道德教育。我们应提倡中小学生"见义智为",从而将'见义勇为"的教育更人性化、合理化、适当化。提俱"见义智为",一方面是教育未成年人见义要有所为,不可冷漠、怯懦;另一方面则强调未成年人应以自护自救作为他们见义勇为的重要前提,且在救助他人的时候应发挥聪明才智,培养他们临危不乱、充分动脑筋的科学态度,以避免鲁莽行事,造成不必要的牺牲。
(2)对钟平、黄晓芳同学行为的评价
钟平、黄晓芳的行为既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又是道德教育提倡的行为。本案中钟平、黄晓芳勇于救人,机智救人。在自己的能力达不到的时候,他俩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根据当时的具体条件设法抢救,最终既保全了自己,又成功地抢教了他人。
(3)对徐文同学行为的评价
徐文的行为不违法但应受道德的谴责。徐文对落水同学没有法律上的特定救助义务,他没有救助落水的张刚是不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看到同学落水却袖手旁观、漠然置之,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由学生扩展、探究。
提示:(1)危难时刻要学会保护自我,也要尽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2)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复习资料
1、教材第34 页"小光的故事"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人格尊严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人平等享有。人格尊严不可辱,侮辱者应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气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改插图中郭老师因小光考试不及格就批评小光比猪还笨并罚小光面壁,这是对小光侮辱、体罚的行为,侵害了小光的人格尊严权,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而小光父亲认为12 岁的小孩没有人格且可以随意体罚,是一种人身依附的错误观点,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本案受害人小光有权要求侵害人郭老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教材第35页“信誉良好者能获得银行较高货款额”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每一个人都处在这种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谚语所谓“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正说明了名誉对于一个人正常的人际交往和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可举这方面的例子来说明:好的名誉对于公司、企业来说可以得到更多客户的信任,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3、教材第36页“大江的故事”
(1)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但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公正客观的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例如,有时一个诚实的人会被侮辱成骗子,以致蒙受奇耻大辱,社会评价降低。针对这种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法律赋予了被侵害人保护自己的名誉权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对名誉权的保护作了规定。
(2)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证明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对于诽谤、侮辱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教材第37页“小明污蔑大江作弊的故事”
对于小明诬蔑大江作弊一事,大伟看到小明有心理问题,希望小明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正确的。但大伟将小明的行为性质简单地归结为心理问题,认为只是情绪失控而已,这种认识无疑具有极大的片面性,既没有认识到小明行为的严重性,也不利于小明改进错误。嫉妒确实是一种心理现象,但小明因嫉妒而诽谤他人的行为则违反了道德和法律。
小辉的观点看到了小明行为的不道德性,但是认识不够全面,缺乏权利意识。
小敏的看法是比较全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1 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所谓名誉权就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小明因妒忌而诬蔑大江作弊,致使一些同学怀疑大江的人品,小明的行为不仅有悖道德而且是违法行为,这是一种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的诽谤方式、侵害大江名誉权的行为。小明的侵权行为轻则会伤害同学感情,重则会造成严重后果,要负法律责任。
大江的做法可取,根据我国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名誉权人有权自己要求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大江采取与小明协商的办法行使自己的名誉权,一来能够融洽同学关系.二来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可谓一举两得。
5、教材第38页“‘武大郎’外号的故事”
看法及理由:小立因为长得矮胖,因此被人起外号为"武大郎",有讽刺、嘲笑、挖苦小立身材矮小的意思。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插图中别人给小立起外号为"武大郎",正是对他的侮辱,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同学身边的类似现象(如侮辱、谩骂他人等)
6、教材第39页“小华被搜身的故事”
保安人员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小华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如果为了搜查犯罪证据,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人进行身体搜查,但必须出示搜查证。商店的保安人员既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又没有搜查证,因此,无权搜查他人的身体。而且保安人员的搜身行为既是不尊重小华和同学的行为,又贬低了他们的人格,使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本故事中,保安人员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小华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的行为;主观上明知没有权力搜查而实施搜查行为,因此有过错;保安人员的行为造成小华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受到损害且损害和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事实上是由于商场的商品消磁器出现故障,使小华在没拿任何商品从商场出来时,引起报警器的鸣叫。商场保安迫使小华脱下衣服证明自己的“清白”,商场的行为侵害了小华的名誉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 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 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我是法官,我会依据此规定,判定商场侵犯了小华的名誉权,判处商场在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以海报形式在商场门口对小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小华精神损失费2000元。
7、教材第41页“小红的故事”
小红行使了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具体包括对其肖像的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的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不构成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此处警方是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使用嫌疑人的照片,是一种合理使明,所以不构成对犯罪嫌疑人肖像权的侵害。
8、教材第42页“丽丽的故事”
该影楼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丽丽的肖像权。根据《民法通则》 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影楼未经丽丽本人同意便将其照片摆在橱窗中展出,作为影楼,这种行为显然是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以达到营利目的,因此构成对丽丽肖像权的侵犯。
丽丽应当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教材第43页“永明的故事”
朱永明以笔名发表文章,行使了姓名权中的使用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
10、教材第44页“王芳的故事”
张楠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王芳的姓名权。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三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和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9 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故事中张楠冒用王芳的姓名给王芳的母亲发电报,使王芳的母亲赶来北京,使其遭受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损害,因此,张楠的行为构成侵权。受害人可以采用诉讼等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教材第46页 “小红的故事”
小红的故事中,小红没有告诉同学自己家的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是正确的行为,是合法维护自己权利的行为,而不是所谓的不合群、不开朗。
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小红家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父母信息等都属于个人隐私,小红有权保密,所以小红的行为是正确的行为。
2、教材第47页“对‘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发表见解”
从隐私的概念和内容可以看出,“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是错误的,隐私简言之就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个人的很多方面,如电话号码、身高、收入等,不可将隐私等同于丑事。具体理由:
(1)隐私由“隐”和“私”两个要件组成,缺一不可。“隐”即隐藏,是不为人知、不愿公开、不愿让他人介入或不宜公开、他人不宜介入之意;“私”即个人之事,与“公”对应,强调的是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无关的纯私人之事。
(2)隐私中的“隐”含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意思,而“私”必须符合“私”的含义,否则就是“公”。“公”可以公开,如果要“隐公”很可能就是见不得人的丑事。
(3)隐私包括三方面内容:即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它具有①合法性,②私人性,③隐秘性和④主观性的特点。可见,隐私并非丑事。
3、教材第48页上“报社披露影视明星的隐私是否构成侵权”
报社刊登的内容,有关明星年收入部分合法,有关婚恋部分则侵害了该明星的隐私权。一般而言,个人收入、婚恋情况是他人的隐私,报纸不应该在个人的私生活上做文章,同时对他人的个人收入、婚恋情况等隐私有保密义务,只有权利人才能公开或允许他人公开自己的隐私。
但是公众人物的隐私范围与一般人相比要小得多,公众人物享有有限的隐私权,这是现代社会保护社会公众知情权所必需。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知名人士,其工作、生活等方面信息属于社会大众感兴趣、极欲了解的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公众人物占有更多的社会财富,理应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的监督。因此,明星的年收入涉及社会分配问题和纳税问题,这已不属于个人隐私,报社有权披露而不属于侵权行为。至于明星婚恋情况只要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纯属个人隐私,报刊未经明星同意就刊登其婚恋情况,是侵犯隐私权的表现。
4、教材第48页“派出所的行为是否合法”(可参考教材P49"相关链接。)
派出所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隐私权的内容包括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而该故事中,派出所虽然是有搜查权,但是只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搜查才是合法的,没有搜查证的搜查是违反法定程序的,所以是不合法的。
5、教材第49 页“私拆他人信件是否合法”(可参考教材P50“相关链接”。)
拆看他人信件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老师拆看学生信件、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领导拆看下属的信件都是侵犯他人通信任密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
老师拆看未满10 周岁学生的信件也是违法的,因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1 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老师不是法定监护人或者其他监护人,所以拆看学生信件是不合法的。而家长拆看未满10 周岁的子女的信件是合法的,因为未满10周岁的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家长作为监护人可以代拆,但是应保护未满10 周岁儿童的隐私权。
6、教材第51页“父母能否擅自翻阅子女的日记”
父母翻阅子女的日记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子女并非父母的附属物,其人格独立。子女的日记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父母也应当尊重子女的隐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传统文化中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
如何避免?提示:可从互相加强沟通、互相尊重等方面来谈。
7、教材第52 页“荣荣和肖肖的故事”
肖肖公开好朋友荣荣的日记内容,其行为侵犯了荣荣的隐私权,同时也是没有责任和不讲信誉的表现。尊重他人隐私,要强化责任和信誉意识,亲人、朋友之间分享一些秘密是基于彼此的信任,所以应当为对方保守秘密。同时荣荣让肖肖看自己的日记,并不意味着肖肖因此有权披露日记内容,荣荣的日记内容仍然属于他的隐私。肖肖擅自扩散荣荣的隐私是一种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教材第52页辨析题
(1)在银行柜台前设l米线,进他人房间先敲门,这些行为是尊重他人隐私的行为。
(2)a我们的习惯用语你多大了?你多重?谈恋爱了吗?每月收入是多少?b网站将其注册会员的照片、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整理成册,卖给某信息公司。c因为有人曾将厂里的产品藏在厕所里,所以工厂在厕所安装监视器。以上行为是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行为。
(3)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住宅电话进行监听,是合法行为。
分析
(1)在银行柜台前设1米线是保护银行客户的账户安全的行为,防止由于办理存取款等业务的客户之间由于排队距离太近而造成客户银行密码被窃取等事件的发生,保护了客户的储蓄秘密的隐私安全。
(2)进入他人的房间要敲门,这是尊重他人生活安宁不受干扰的表现,这样不仅可以告知他人有人来访,而且也做到了非经他人允许不干扰他人的私人空间的要求。
(3)我们的习愉用语,网站出售客户信息,工厂在厕所安装监视器,这些行为都是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行为。
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大致有刺探、传播、侵扰、偷窥、监视他人隐私等。个人的年龄、收入、体重等个人信息是个人隐私内容,他人应当尊重这些隐私而不应当随意询问和传播;
客户的照片、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都是个人的信息材料,网站在得到注册客户的这些个人信息后负有保护客户信息秘密的责任,擅自出卖是侵害客户隐私权的行为;
厕所是一个私密性很强的地方,任何进入厕所的人都有权要求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而在工厂厕所里安装监视器是对他人隐私进行监视和公开的行为,所以是不尊重他人隐私的。
(4)警方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住宅电话进行监听是合法行为。虽然犯罪嫌疑人的隐私也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但是公安机关出于侦查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的监听是法律保护的行为。
9、教材第53 页“小松的故事”
(1)小旺的理由不合法。他的行为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因为小松的身世是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他人隐私权的义务.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传摇、扩散其隐私。小旺在班上传播小松隐私的行为尽管不是出于故意,但有过失,是侵害小孙隐私权的行为。
(2)如果你是老师,应当支持小松的请求。因为小旺传播小松被收养的身世,给小松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刺激,身心受到侵害,所以应当承担其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10、教材第54 页“对教室、银行、超市安装监视器现象怎么看?”
在教室安装监视器很难说对学生构成侵权。因为教室属于公众场所,不属于私人空间,在公众场所安装监视器不侵犯个人的隐私权。考生也很难以考试失常、心理有压力为由向有关部门提出索赔。因为考生应试水平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很难说是安装电子监视器的结果,其中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考场监视器只是教师监考的一种形式。这样做有其合理性。
当然,在教室安装监视器有其弊病,比如反映出对学生的不信任,易挫伤学生的自尊心,使学生无安全感,有压力等等。因此,在教室安装监视器应慎重,即使安装了,也必须依法使用监控系统中的信息。特别是对监控系统中所收集到的有关学生隐私的信息,如学生的日记内容、异性间的亲密行为等,学校不得擅自公开、披露,否则将构成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银行,超市属于公共活动空间,从行业特点出发安装监视器合理合法。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1、教材第59页“笛福的信和‘阿韦龙野人’的故事”
提示:
“阿韦龙野人”故事说的是:(1)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础。(2)青少年正处在接受教育的最佳时机,应该努力学习,不断充实自己。
扩展:
(1)假设笛福的孩子最终获得了受教育的机会,他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
(2)假设笛福的孩子最终没有获得受教育的机会,他们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
2、接受教育、掌握知识的益处:
*学习语文,能使我们 吸收和积累语言,习得和沉淀语感。
*学习数学.能使我们 学会分析,学会熟练的计算和逻辑推理。
*学习物理,能使我们 培养科学思维能力,运用物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习地理,能使我们 领略多姿多彩的地理风光,"获得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的愉悦,获得美的享受";能更好地适应环境、利用空间、选择位置、增强生活能力,对出差、旅游、出国等等都会带来益处。
* 学习思想品德,能使我们 明事理、辨是非、掌握做人的道理
3、教材第59页“学生交流,结合自己的认识谈谈对‘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的理解”
提示:用"教育的作用"来回答。
教育的作用: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度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4、教材第59页“谈谈自己身边学有所成的例子,分析教育对他们成长发展所起的作用”
提示:例子,学生自己搜集;作用,参考上题
5、教材第60页“你能体会小余当时的心情吗?”(提示:可用P60受教育权一段来回答)
小余因家庭贫困准备辍学,在学校和老师的帮助下,小余重新获得了继续学习的机会。对此,小余的内心十分激动,因为她也能像其它同龄人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保障了她的受教育的基本人权。
﹡“王老师倾其全力维护了小余的什么权利?”(维护了小余的受教育的权利)
6、教材第61页“孩子上不上学只是个人私事吗”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同时,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家长不让孩子上学的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如果自己不想上学就不去上学同样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可见,孩子上不上学并不只是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大事。
7、教材第61页“处罚小淘的家长有什么法律依据?”
不履行接受义务教育义务的法律后果是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小淘的家长没有从家庭保障的角度保证小淘到校接受义务教育,属于不作为行为,所以镇政府对小淘的家长进行了罚款处罚。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强制小淘接受义务教育,对他本人及家庭、对国家的好处:
对小淘:有助于他提高对主动履行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将法律的强制要求转化为对自己的主动要求。
当今世界,竞争激烈,焦点在科技,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受教育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系到中华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所以小陶接受义务教育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都有好处。
8、教材第62页“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提示:
方式一: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请老师找小梅的父亲做工作,使其父同意小梅继续学习。
方式二:寻求亲朋好友的帮助,请他们找小梅的父亲做工作,使其父同意小梅继续学习。
方式三:寻求妇联、共青团组织的帮助,请组织找小梅的父亲做工作,使其父同意小梅继续学习。
方式四:寻求教育部门的帮助,请教育部门做小梅的父亲工作,使其父同意小梅继续学习。
方式五:寻求法律帮助,让法律判决其父同意小梅继续学习。(此法一般不宜使用。)
…………
9、教材第63页“假如你是该校的校长或一名学生,应该怎么办?”
提示:此情况是该校全体学生都被校外社会力量影响上课的秩序和教学质量。这种一个学校的学生整体的受教育权被侵犯,同样是一种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情况。对此,可采取向镇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办法来解决。
10、教材第63页“国家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家长创收供子女上学的材料中感悟到了什么?”
一方面说明,国家努力使每一个公民都能获得学习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是来之不易的,应该非常珍惜;另一方面说明,国家在经济并不发达的情况下的大力投入,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的权利,家长的努力保证了孩子的受教育机会。所以,作为学生和子女要对国家和家庭千方百计地保障我们的受教育权存有感恩之心;要为自己的发展,更为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11、教材第64页(1)“小刚拒绝辍学,对自己、家庭、社会有什么好处?”(2)“如果小刚中途辍学,是否合法?小刚及家长要承担什么责任?”
(1)小刚通过自己的维权行为重返了校园,主动地维护了自己的受教育权,所以能享受自己的受教育权利。
小刚不服从家长的安排,拒绝辍学,在家庭贫困的情况下还坚持学习,不为家里挣钱,牺牲了家里的暂时利益,但从长远利益来看,他学到知识后,将能更大程度的改变家里的贫穷状况,建设美好家园,这样做是很有远见的。
(2)受教育不仅是公民应该享受的一种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不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是违法的,不论是家长还是学生都应为此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小刚中途辍学,则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小刚及家长要承担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2、65页: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
提示:
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与老师同学探究问题;课后认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上课不迟到,保证学习时间;遵守课堂纪律;不旷课、 不早退;有疑难问题主动向老师同学请教;
13、65页:假如遇到下列问题,你打算怎么办?
上课走神儿,受到老师的批评:我就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自觉改正错误,集中精力听课。
做作业时,遇到疑难问题;主动向老师和同学请教,及时把问题解决。
上自己不大喜欢的课;加强对该学科的认识,增加与老师的沟通,提高自己对该学科的学习积极性。
考试成绩不理想:根据试卷找出自己考试不理想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努力改正,有助于学习成绩的提高,如果是学习方法不当,可以向老师请教如何学好该学科,也可以和成绩好的同学一起探讨怎样学习更有效,以少走弯路。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1、P68页:“你的家庭近年来新增了哪些财产”:如: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手机、摩托车、汽车、冰箱、彩电等。
“这些财产给家庭生活带来什么变化”:这些财产使家庭生活更丰富了,生活质量提高了。
“谈谈社会上还有哪些财产,它们属于谁”:矿藏、水流、海域和国家所有的土地、草原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而公民的合法收入、个人储蓄、自己家的牲畜等属于公民个人所有。
2、P69页:“上述财产哪些属于个人所有?哪些不应该属于个人所有?为什么?”: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小亮的照相机和小马父亲的35万元收入。不应该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阿强施工中发现的金元宝、小运捡到的820元钱和某副市长收受、索贿所得。因为采用抢劫、盗窃、贪污、洗钱等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将他人遗失物据为已有,也是违法行为。
3、P70页:“小王的父亲对属于自己的财产拥有什么权利?”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P71页:“设身处地为小涛想想,家中财产被盗是何心情?小涛家的财产为什么会失而复得?这说明了什么?
小涛的心情应该是痛心、愤怒交织的一种心情,同时又期盼着公安机关尽早破案。最终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抓住罪犯,使小涛家的财产失而复得。这充分说明了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任何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5、P72页:“本案中审判机关依据何种法律、采用什么方式,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请结合法院判决,结法律是外在的强制性道德发表见解。”
本案中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采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了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禁止的行为,恰是道德所强烈谴责的行为。但对某些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恶劣行为仅仅谴责一番,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只有运用法律武器,对能打击施恶者,震慑效尤者。所以说,法律是外在的强制性道德。
6、P72页:“本案中,审判机关依据何种法律,采用什么手段,追究侵犯财产罪犯的法律责任”
依据刑事法律,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犯罪死刑、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方式,追究侵犯财产罪犯的法律责任。
7、P73页:“你认为DVD机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谁?”属于丙
“甲丙二人应通过什么途径确认和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乙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丙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和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8、P74页:“甲县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合法吗?”:不合法。赵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县工商局撤销裁决,返还被没收的粮食,或要求甲县工商局予以行政赔偿。
9、P75页:朱某可以到派出所报案、拨打110报警等既合法又解决问题的方式。当被人拦截索要钱财时,可以先把钱给他,但要记住他的相貌特征,待安全后马上报警。
10、P76页: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因此其财产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晓军家的共有财产,不能继承。因为被继承人与其家人共有的财产不能笼统地认定是他个人所有的财产。只有把其家人的财产分出来以后,其余的才属于他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遗产被继承。
11、P78页:假如我是法官,会支持姐姐的请求,按王教授所立遗嘱进行遗产继承。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12、P79页:因为宝柱所立遗嘱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可宝柱却将他70岁的母亲排除在继承之外,所以他所立的遗嘱是无效遗嘱。
13、P79页:“从金家兄弟姐妹通过协商圆满解决财产继承争议的事例中,你得到什么启示?”
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该相互关爱、相互尊重、相互宽容,而不要见利忘义、斤斤计较。对某些继承人来说,虽然会多少损失一点应该继承的财产,但获得的是继承人之间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稳定幸福,也有利于充分发挥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效益。
14、P80页:张倩应请律师帮助维护权益,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要及时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15、P81页:“想一想,智力成果有什么价值。”:智力成果不仅能影响个人的生存,解决我们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影响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推动社会科技的进步和经济增长。
16、P83页:假如我是丁丁,我会请父母出面,与出版社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将由父母采用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享有知识产权不受年龄限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不受侵犯。
17、P84页:在现实社会中,购买盗版光盘的现象十分普遍。对盗版光盘不但不应该买,反而应该坚决打击。因为盗版是侵犯他人智力成果权的行为,作为公民应树立良好的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但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还应该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对智力成果的保护。
打击盗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国家建立起严格的监控和管理体系,需要增强公民的知道产权意识,及时举报盗版,使其无处藏身,完善法律,加大制裁盗版的力度。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1、P87页:在现实生活中,顾客不但没有受到“上帝”的待遇,而且受到店家和厂家的戏弄,店家和厂家凭借商品生产规模扩大,品种齐全,有高度的组织和强大的实力,所以“店大欺客”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不公平地对待消费者。
消费者很难从直观上辨别商品的性能、用途、店家介绍商品的真实程度,所以往往势单力薄,处于不利地位,厂家和店家见利忘义,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所以采取如此方式对待“上帝”。
2、P89页:处于最后的购买和消费的地位。有利于生产的发展,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使人位过得更加幸福美好。
3、P89页:“这些商品给消费者带来什么危害?”:这些商品使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夺走人的生命。
如:注水猪肉导致人生病、毒大米使人丧命、劣质热水器使人死亡等。
应该享有安全权
4、P95页:医生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和知情权。患者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九课 我们崇尚公平
1、教材第100页"你认为怎样做才公平?"
公平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对公平的理解都是不同的。(究竟选谁去才公平,只要你能言之有理即可)
3、在人类历史上,对公平有各种各样的理解。(请你用一句简单的话概括你认为什么是公平?)
公平是天平上的平衡。
公平是一种美德,这种美德知道在特定环境中如何行动,知道在何种情况下如何做是最好的。
公平就是每个人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合其天性的职务,每个人在社会中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得其所。
公平体现在一种均衡的关系中,公平走"百德之总"。
公平是人们为生活得更好、快乐和谐而共同制定并遵宁的社会契约。
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观念化表现。
4、教材第101页"这样的表彰公平吗?"
李伟受到的表彰不公平,因为:一方面李伟作为本班的宣传委员并负责此次板报工作,他有责任和义务完成此项工作,可他却一走了之,没有分担自己应分担的,却得到了荣誉,所以不公平;另一方面,其他同学付出劳动,很好地完成任务,分担了责任却没有得到利益,这对其他同学也不公平。
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的,分担自己该做的,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一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个人承担着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得到他应该得的利益。
5、教材第101页"推销人员辞职的原因。"
提示:本题考察意图是(1)社会生活中处处需要公平。(2)不公平会影响合作。
(1)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公平意味着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如果一个人承担着少于应承担的责任,或者取得了多于应得的利益,人们就会认为这不公平。该公司推销人员最初跳槽的原因在于该公司个别推销能力强的人觉得多干不多拿吃了亏,所以要跳槽另谋高就。
(2)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能够使人们稳定持久地进行合作,而只有公平才能实现这一点。人们在社会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该公司推销人员后来仍然因为多干后公司不能兑现多拿的承诺,公司不讲诚信,所以纷纷提出辞职,导致公司后来乱了套。
6、教材第102页"怎么看社会公平?"
提示:本题主要考察"公平的社会为个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1)这两件事涉及他们的平等权、劳动权、选举权、建议权等。
(2)有了这些权利,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
(3)他们的公平感受给社会带来的影响: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8、教材第103页"你能从中寻找到有关公平观念发展的轨迹吗?"
提示:本题主要考察学生对"人类社会对公平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不同历史暑期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公平观都受到当时社会的制约"的理解。
虽然公平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但用理性的目光审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总之,公平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所谓的绝对公平的存在。理解公平,我们要善于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对待公平,我们更要有宽广的胸怀和理智的行为。为追求理想的公平,我们更需要进行不懈的努力。
9、教材第103页"如何面对不公平?"
提示:本题主要考察学生"面对生活中的不公平,要有平等意识,懂得用合法手段去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1)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不能任其发生,否则,会损害自己的权益。要知道,我们的每一次积极行动,都将推动社会向更加公平合理的境界迈进一步。
(2)解决不公平问题的方法多种多样,重要的是要自觉增强法制观念,通过合法手段去寻求公平。
面对生活中的不公平,①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②我们要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③我们要敢干同破坏公平的行为做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同时,还要认识到:自己遇到一些不公平现象,并不意味着整个社会不公平。
10、教材第104页"形形色色的'不公平'。"
提示:本题主要考察学生理解"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制约。"
(1)他们的想法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看待"公平"。
(2)是他们的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影响着他们对公平与否的判断。
(3)他们应该承认无可改变的事实,以平和的心态对待不公,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换个角度思考问题,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例如,因收费高而不参加夏令营,对家长来说是公平的;老师的批评是对自己的爱护和帮助,并不是坏事;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变挫折为动力,把不公当成垫脚石,激励自己更加努力。
11、教材第105页"你见到下列不公平现象时有何感受?(学生自己扩展)你遇到这些事应当怎么做?"
当有人恃强凌弱时: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当有人弄权渎职侵吞公款时: 检举揭发
当有人排斥异已、处事不公时: 仗义执言、主持公道 ,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14、教材第106页"排演历史剧后的打分。"
提示:本题主要考察学生对"社会需要公平互惠的合作"的理解。
(1)小张的分数最高,大家为什么并没有觉得不公平,反而为他高兴?
因为小张做了他应该做的,所以他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
(2)为什么以后的活动大家不愿意找小王?
因为小王没有很好地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只想多享受利益而不愿多承担负担。
(3)为什么老师没给小亮分数?
因为小亮没有付出。
启示:在社会合作中,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他人不公平,而不公平和合作是无法长期延续下去的。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在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着别人的付出。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只有公平互惠的合作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个人发展。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人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十课 我们维护正义
1、P108页:提到正义,你会联想到哪些词汇:天理、公正、天良、良知、良心、公平、正气等
你认为什么是正义:一个人在挨打,另一个人制止打人的行为;做了坏事要受惩罚;触犯法律,应受制裁;勇斗歹徒;见义勇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法官公正无私为民做主;为民请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2、P109页:“他们受到的对待是正义的吗?为什么”是正义的。因为:张俊的爸爸和小江作为我国公民在享有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科技要进步,教育要振兴,国防要巩固,社会公共事业要发展,自然灾害要救助,都需要税收,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小江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应受制裁,因此他们受到的对待是正义的。
3、P110页:“老金的工友为什么要帮助他?这种帮助起了什么作用?究竟是谁帮助老金一家渡地了难关?这体现了什么精神?”:老金的工友出于同情帮助老金,渡过了暂时困难,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通过法律援助,替老金伸张正义;体现了维护公平和正义的精神,保障了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促进经济增长,使社会趋于稳定和平衡。
4、P111页:“国家为什么要制定这些政策?”:没有正义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有了正义和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能够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制定这些政策体现了什么追求”:体现了维护社会正义,确保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5、P112页:“保送为什么时候要通过综合考评的方式来确定人选?”: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规则和程序反对歧视,不允许特权。综合考评作为一项规则,我们必须遵守规则和程序,以此维护正义。
“吴敏得到保送名额会带来什么影响?”:吴敏得到保送名额是不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的非正义行为,是可耻的,使自己今后在群体中的威信大大降低,损害了别人的权利和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使公正的制度遭到拷问。
6、P112页:“小赵的态度会带来什么影响?”: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损害别人的权利和机会,危害整个社会,损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
“如果小孙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他的行为还有意义吗?”有,因为这会扼制非正义行为的扩散,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7、P113页:“分析上述情景中的正义和非正义行为”:在公交车上,小偷的手伸向一个乘客的钱包,旁边有人高喊“抓小偷”;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这两情形是正义行为,其余两个是非正义行为。正义的行为维护了他人的合法权利,惩治了犯罪,扼制了非正义行为的扩散,非正义行为损害了他人的权利,助长了非正义行为的扩散。
“如果你看到上述情景,会有什么感受?”
情形一:会对喊抓小偷的人产生赞赏和崇敬之情,并把这种崇敬之情转化为行动,共同制止小偷的行为。
情形二:面以这种非正义行为,会产生对施暴者的不满、愤怒,对瘦小同学的同情,采取行动维护正义。
情形三:面对这种非正义的行为,会替作弊者感到不安和耻辱进而劝说制止这种行为。
情形四:面对正义之举会感到法律的公正、正义和威严。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