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哲学常识知识梳理之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哲学常识知识梳理之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资源简介

高三一轮复习——哲学常识知识梳理之
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一、基础知识归纳
1、矛盾及其特点
(1)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就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的“对立”,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分离的属性和趋势;矛盾的“统一”,是指矛盾双方互相吸引、互相联结的属性和趋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互为存在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同时存在、不可分割的。我们应该在矛盾双方的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双立。
(2)任何矛盾都自己的特点。这个特点不是外表的。而是内在的;它是一事物的内在本质,也是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不仅所有的矛盾都各具特点;就是同一矛盾,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特点。不了解矛盾的特点,就不能认识事物,就无法解决矛盾。
(3)矛盾具有特殊性,又具有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是辩证统一的。
2、一分为二
(1)事物内部的两个方面互相排斥、互相斗争,同时又互相依赖、互相统一的关系,哲学上称为矛盾。既看到事物内部对立的一面,又看到统一的一面,这种方法通俗地讲就是一分为二。
(2)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也就是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这种普遍性表现在: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任何事物无不包含矛盾;矛盾又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物发展的任何阶段无不贯穿着矛盾。简言之便是: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具体分析矛盾的特点,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这就叫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它的哲学依据是矛盾特殊性原理,因为不同的事物包含着不同的矛盾,同一事物在其发展不同阶段上的矛盾也有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点,寻找解决特殊矛盾的办法。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和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
4、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1)唯物辩证法关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理论,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哲学依据。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分析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分析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2)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密切联系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在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时,只有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才能做到既全面,又善于抓重点和主流。
二、重点知识分析
1.矛盾的含义
要理解抽象的矛盾概念,首先要从分析具体事物入手,弄明白“一切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两个方面”,这两行分析理解,这是把握矛盾概念的关键。最后,结合教材提到的关于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须注意的二个方面加深认识。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虽然它是从辩证法的角度侧重于讲在认识和解决问题时,要注重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但也必须注意,要真正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要的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离开对实际情况的正确认识这个前提,事物的本质牲就难以抓住。因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仍然是建立在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唯物论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它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1)要弄清普遍性(共性)、特殊性的含义。这里讲的特殊性即个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各自的特点、特性,或叫“特殊本质”。“既然是特点”、“个性”,就是各不相同的。而普遍性即共性,是指同类事物中许许多多不同的特殊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质和特点,是各个个方面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注意不能把“对立”说成矛盾的一方,把“统一”说成是矛盾的另一方。其次,“着重从对立”、“统一”各自的含义两个方面去理解不同事物都具有的共性。无论是普遍性,还是特殊性,指的都是事物的性质或本质。因此,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共同性质、本质与特殊性质、本质的关系。
(2)不能把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误解为多数与少数、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任何事物的矛盾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各种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则抛开了事物各自的个性和特点,只是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的本质。因此,共性不可能包含各种事物的个性和特点,恰恰相反,它只能是存在于特殊性、个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普遍性(共性)寓于特殊性(个性)之中。
4.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
(1)主次矛盾研究的是同一过程中同时存在的诸多矛盾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讲的是这些矛盾的不平衡问题,矛盾的主次方面研究的是任何一个矛盾中两个方面之间的关系,是讲矛盾的两个方面之间的不平衡问题。
(2)二者都是讲矛盾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是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3)在一个事物内部同时存在的许多矛盾当中,主要矛盾只有一个,而每一个矛盾都存在主次两个方面,主要矛盾也存在矛盾的主次方面。
三、难点知识指南
1.矛盾普遍性的理解
(1)是不能把“普遍性”理解为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各种事物之间都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是说每一事物同所有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未处于统一体中,就不构成现实的矛盾。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时,才能构成矛盾关系。
(2)人们尚未认识,还不能对其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并不等于矛盾就不存在了。
(3)人们不易觉察的矛盾,不等于就不存在了。一般说来,处于动态中的,较为激化的矛盾,人们往往易于觉察,而事物处于相对静止时的矛盾或处于缓和状态中的矛盾,需要通过思维才能认识和把握。
(4)正确对待矛盾问题的关键是弄清“人能不能有意识地制造矛盾”的问题
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矛盾,不是人们制造出来,人们在改造自然的斗争中,有意识地制造出自然界原来不存在的东西,而这些事物中也包含着矛盾,那是不是意味着人可以有意识的“制造”矛盾呢?不是,人们只能改变矛盾的具体形式,并不能制造出客观世界中不存在的新的矛盾。
(5)“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与“特殊性存在于普遍性之中”或“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可以理解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意思。
误区:(1)是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理解为“多数”与“少数”的关系;(2)是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理解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从而容易得出“普遍性包含特殊性”“特殊性存在于普遍性之中”的结论。
2、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一切从实际出发既有一致性,又有明显的区别:①二者都要求了解实际情况,认识符合客观实际。二者都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②二者有明显区别:A、从实际出发属于唯物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辩证法。B、从实际出发的原理依据是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理依据是矛盾特殊性原理。C、二者的具体内容不同。从实际出发强调主观符合客观,反对主观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强调矛盾各有其特点,反对一刀切。
3、区分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
(1)要是“行动”还是“心动”。因为主次矛盾原理,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复杂事物和问题时首先要抓住主要矛盾,倾向于解决问题,即“办事情”,即“行动”。矛盾的主次方面原理要求我们看认清形势,正确估计工作和个人,倾向于认识评价问题,即“看问题”,即“心动”。
(2)看关键词。主次矛盾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要善于抓住重点和统筹兼顾;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它们的这些特点往往通过题目中的重要词语表现出来。常见的体现主要矛盾的关键词语有:中心、重心、重点、关键、突破口、重中之重、主导、根本上、牵牛要牵牛鼻子、打蛇要打七寸等。体现矛盾主要方面有:主体、主流、性质、本质、方向、优势、总体上、大多数等。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