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2009年政治二轮复习教案《哲学常识》专题二 唯物辩证法考情分析唯物辩证法是哲学思想的精华,其内容丰富,原理较多,因此是每年高考的“重头戏”,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结合时政热点,提高原理的应用能力。结合近几年高考情况,本专题重点考查的知识点有:高考资源网1.联系的普遍性: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2.运动和发展: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和发展的普遍性;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要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3.规律:规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认识和利用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4.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6.内因和外因: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7.量变和质变: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高考资源网8.事物发展的趋势:事物发展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9.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综上,唯物辩证法重点考查内容分为:一个核心――对立统一规律;两个总特征――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发展观的三要素――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四点分歧――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表现。知识整合一、联系的观点1、联系的含义:联系是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事物内部的联系叫内部联系,事物外部之间的联系是外部联系。注意,内、外联系是相对的。在不同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2.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原理内容:联系的普遍性是指联系是普遍存在的。它有两层含义:一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现象、过程这样或那样地联系着,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二是指任何事物、现象过程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又相互联系着、相互作用着。唯物辩证法的联系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确定界限为前提的,是相互区别的具体事物、现象之间的联系,否认了事物之间的界限,就不能区别事物。联系的普遍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第二、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着的统一整体。方法论要求: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就要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以及内部的联系,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去改变条件或创造条件,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反对:割裂事物之间的联系,用形而上学孤立的、片面的观点来认识和处理问题。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原理内容: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联系,它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用主观臆造的联系代替客观事物本身的联系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要把普遍联系的原理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方法论要求: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是说人们对事物的联系是无法改变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反对:主观臆造联系,把本来不存在的联系强加给事物。3.联系的多样性原理原因内容: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而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无限多样,因此,具体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有现象联系和本质联系,有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不同的联系对事物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相同的。方法论要求:必须从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联系去把握事物,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在分析具体事物时,既要注意一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的联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又要注意事物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分析该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同时还要注意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做到办事情着眼整体,寻求最优目标,同时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4. 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比较复杂,内容也非常丰富。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是互相依赖、相互作用的,也能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的情形,也有一果多因,同果异因的情形。原理内容原因 结果区别 含义不同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时间顺序不同 原因在先 结果在后地位和作用不同 处于主动地位,是引起者,具有“动因”作用 处于被动作用,是被引起起者,具有“后果”作用联系 第一、二者相互依存。原因离不开结果,只有相对于结果而言,原因才能成其为原因;结果也离不开原因,没有原因就没有结果,只有相对产生它的原因而言,结果才成其为结果。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有两种形式:互为因果(从相互作用的角度理解);处于因果链条中的转化方法论要求:认识和掌握客观事物的因果联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反对的错误倾向:认识事物时,反对只看到客观原因而看不到引起的后果;反对在总结经验教训时不去分析其产生的客观原因。关于对“因果联系”认识的几个误区(1)“在此之后”就是“因此之故”。(2)“毫无结果”就是“没有结果”。(3)“原因不明”就是“没有原因”。注意:正确理解因果联系(1)因果联系是提示客观世界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事物或现象间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是造成某种结果的条件。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是原因发展的必然结局。(2)因果联系具有先行后序的关系。一般来说,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总是原因出现在前,结果发生在后,两者是先行后续的关系。但并不是所有相继出现的现象都具有困果联系。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必须既是先行后续的关系,又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3)原因和结果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4)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世界上一切现象无不受因果联系的支配,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是不存在的。日常我们说某人做事毫无结果,这只是指未达到预期的结果,并非是没有任何结果,况且未达到结果本身就是一个结果,而这种结果也是有原因的。如客观条件不具备、方法泽等。有些现象的原因虽然一时还没被发现,但不等于没有原因,随着实践和认识的发展,它迟早会被提示出来。(5)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性。世界上的事物都处于困果联系的链条之中,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认为因果联系是一种心理习惯,是思维的创造物,以及宗教宣扬的困果报应等,都是唯心主义的观点。(6)困果联系具有多样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事物运动和具体联系的复杂多变,往往会出现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的情况。我们应力求在多种原因中找出根本原因,在多种结果中看到主要结果,把握事物的发展方向。5. 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原理内容:整体 部分区别 内涵 由事物的各内在部分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及其发展的全过程 构成事物有机统一体的各个方面及发展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地位与功能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联系 不可分割 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功能的形成离不开部分原有的功能。部分是整体的部分,部分离开整体就不再具有部分原有的功能相互影响 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起决定作用相互转化 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方法论要求:(1)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从根本上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2)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反对:只考虑整体利益、忽视局部利益和只重视局部、部分利益而置整体利益于不顾,把整体和部分割裂开来的错误倾向。注意: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系统与要素的关系。这里讲的“一定意义”主要是指两对关系具有的共性方面,即两对关系都强调整体性原则,都是互相依赖的方面。至于系统论中讲的层次性原则等,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没有。所以,不能认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二、发展的观点1.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1)运动与静止的含义运动:哲学上讲的运动就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静止:哲学上讲的静止指的是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2)运动与静止的关系原理运动是绝对的。所谓运动的绝对性是指,一切物质都在运动中,一切物质都始终处在运动中。运动是由物质内部矛盾推动的,它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所以,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所谓静止的相对性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处于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哲学上讲的静止指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静止不是绝对的不运动,不是完全静止,而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处于暂时稳定和平衡状态。原理内容:在肯定物质是运动的同时,也承认静止的存在。运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方法论要求:要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又要看到事物相对静止的存在。反对的错误倾向:一是否认运动的绝对性,把世界说成是绝对静止不变的形而上学观点;一是否认相对静止,借口事物的运动变化,把事物说成是不可捉摸的不可知论。注意: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与客观实在性是物质惟一特性的关系。(1)“根本属性”和“惟一特性”有不同的内容。特性是指独有的性质,属性是相对于区别于实体而言的,属性是事物所具有的感性特性和思维抽象出来的一般特性和规定。(2)说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是说物质的本质。这个唯一特性是在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中规定的,是相对于人的意识、精神而言的。(3)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是指:物质存在的状态是怎样的,是怎样存在的,或者说“客观实在”本身有哪些属性。物质只有在运动中才能存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运动的基础在于物质。运动的原因也在于物质自身,在于物质自身内部存在的矛盾。事物自身的矛盾,是促使事特永远处于运动、变化和发展状态的内在根源,运动是物质自身所固有的,而不是从外面强加于物质的。所以,说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4)物质质除了运动这一属性外,还有可知性、永恒性、无限性等许多属性。这些属性都是与物质不可分的。在物质具有的一切属性中,运动属性是关于物质存在的属性,也是物质其他属性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是物质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属性,占有最重要的地位。(2)物质和运动的关系原理原理内容:物质和运动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方法论要求: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的原理,要求我们要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的错误倾向:离开运动谈物质是形而上学的观点;离开物质谈运动是唯心主义的观点。高考资源网2.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1)发展: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2)新、旧事物: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所谓旧事物,是指同客观规律相背而弛,正在日趋灭亡的东西。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就要看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具有远大的前途和强大的生命力。不能以事物出现时间的先后来判断新旧事物,不能以一事物一时力量的强弱、发展速度的快慢、是否成熟完善来判断新旧事物,也不能仅从事物的名称、旗号表面形式上判断新旧事物。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一成不变的事物是没有的。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方法论要求:要求我们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反对形而上学静止地看问题。培养创新意识创新的含义:是指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面对实践的新情况,敢于提出新观点和新方法。创新的哲学依据:第一,从唯物论的角度看,体现了意识的反作用,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表现,是坚持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统一。第二,从辩证法看,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只有创新,才能实现事物的发展。要坚持创新,破除思想僵化、墨守成规和安于现状的旧观念。第三、从认识论看,整个世界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因此,人们应当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地深化认识、扩展认识、把认识向前推移。培养创新意识的必要性:第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不紧跟科技进步的时代潮流,不结合本国发展的实际努力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就会陷入极为被动的境地。第二,要迎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迅速兴起的挑战,最重要的是坚持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注意:运动与变化和发展的关系联系:总体指向性相同。三者都属于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同一序列的概念和范畴,都表明事物不是绝对静止的。引起的原因相同:由于事物内部诸要素和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表达的科学观点相同: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唯物辩证法把运动、变化、发展结合在一起表达自己的发展观。区别:含义不同:运动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变化是指事物在运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状态乃至性质的改变,包括量变和质变;发展是指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 物。侧重点不同: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是一般的变化,表示事物在活动着,它同静止的观点相对立;变化主要反映事物运动的多样性、程度和状态,表示事物由一种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状态,它与凝固的观点相对立;发展侧重指事物上升的、前进的运动和变化,反映着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不断更替和变化的过程;范围和深刻程度不同:发展是一种运动和变化,但不能说运动和变化就是发展,运动、变化比发展范围广泛,而发展则比运动、变化更深刻,它表明了事物运动变化的总方向和总趋势。3.内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事物发展的原因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在事物的发展中,内因和外因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它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条件。外因对于事物的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有时甚至还会起到非常重大(但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表现在对内因的影响上,即通过促使内部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而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外因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决不可能离开内因单独起作用。方法论要求:要坚持全面的观点,既要重视事物内部的矛盾又要重视外部矛盾;要克服在这个问题上的一点论。要充分重视内因。在国家建设、企业发展、个人的进步等方面都应该将发展的重点放在内部的改革、管理及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上;反对在这个问题上的均衡论。也要重视外因:充分利用对我们有利的外部条件和机遇(顺境等);尽量抵制和削弱对我们成长与发展不利的外部环境中的不利因素。反对的错误倾向:一是只看到外因的作用,而否认内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作用,认为事物的变化发展全靠外因推动的“外因论”。一是只看内因的作用,而根本否认外因作用,否认外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影响。这种观点看起来似乎很重视内因的作用,实际上它割断了内因与外因的辩证联系,否认了事物间的普遍联系。注意:(1)对外因要“一分为二”。首先,从性质上看,存在着两种外因:一种对事物发展起加速、促进作用;另一种起延缓、阻碍作用。其次,从量的方面看,在不同的情况下,外因作用的大小也不同。(3)内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不能等同。充分肯定内因的决定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根本原因、基础、根据、源泉。因为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内因决定事物性质,发展方向,并且外因也只有作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才能发挥其作用。不能忽视外因的必要作用:A、外因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要的,是必要条件。因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都和周围的其它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B、外因不可离开内因单独起作用。外因必须通过内因,即促使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而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C、尽管外因有时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仍是第二位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因为外因的作用必须以内因的存在为前提,并且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4.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事物发展的状态(1)量变与质变含义:量变:哲学上,把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叫做量变。量变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都是量变,在量变阶段,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仍然是这个事物。质变:哲学上,把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叫做质变。质变体现了事物连续过程的中断。超出了度的变化就是质变。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改变,是由一种性质的事物向另一种性质的事物的根本转变。可见,事物变化是否超出度,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2)原理内容: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的发生。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质变是量变的然结果。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是,又必然引起质变。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的结果,只有质变才能使量变得以完善,质变还引起、促进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发生新的量变。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样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方法论要求:要坚持适度原则。第一、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第二,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原则;第三,“过犹不及”,事情做过了头,就像做得不够不一样,都达不到预期的目的;第四、学会把握适度原则,在实际生活中有着广泛意义。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要重视量的积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重视量的积累。重视“优化结构”。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的变化,可以引起质变。注意:正确认识质、量、度的含义及其关系(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固有的内在规定性。它是由事物内部的矛盾特殊性决定的,是区别事物的客观基础。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规定性,量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度是保持事物质的量的限度,是质所规定的量的活动范围。(2)质和量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它们是有区别的,它们是事物的两种不同规定性。质发生了变化,事物就不再是原有的事物。而量则不同,在一定程度内,量的变化不会改变事物的质。另一方面,它们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质总是具有一定量的质,量也总是一定质的量。质制约着量,规定量的活动范围,量也制约着质,量的变化超过了一定限度,就破坏了质的稳定性,区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前提,而认识量是认识质的精确化。(3)质和量的统一就是事物的度,在度的范围内,量变不会引起质变,超过了度的范围,量变就要引起质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对立适度的观点,做到胸中有数。5.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1)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要战胜旧事物。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代表了事物的发展方向,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它的成长和壮大。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抛弃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腐朽的东西,吸取和发展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根本没有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因而它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社会领域里,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必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2)新事物的成长壮大一般都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发展道路是曲折的。新事物的成长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旧事物不会自行消亡,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地位,它总是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阻止新事物的成长壮大。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原理内容: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方法论要求:正确对待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坚定信心,不畏艰难,勇往直前,支持新事物的成长,要坚信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注意: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是指事物发展全过程的总体方向和总趋势,而不是指事物发展的各个具体阶段的方向,更不是指每一步的方向。至于事物发展中各个具体阶段和每一步的方向,则既可能是前进的,也可能是停滞的,甚至是倒退的。但这只是暂时的,事物向前发展的总趋势是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的。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6.全理认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1、含义: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地变化发展之中,都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发展是指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2)实质:指指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和变化,即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不能把任何变化都看成发展。因为变化包括量变和质变,发展是事物的质变,不是量变。事物质变中有向上的、前进的、也有向下的,倒退的,为此要具体分析,不能把一切质变都看成是发展。(3)基本条件:联系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条件,事物失去了联系就不能发展,孤立的事物不仅是不存在的,也是不能发展的。(4)原因和动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原因和动力。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或叫根本动力,是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5)发展的状态: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量变必然引起质变是事物质量互变规律的重要内容。(6)发展的趋势、道路和途径: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新事物发展的途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7)发展并非杂乱无章、毫无秩序的,而是有规律的。三、矛盾的观点1.对立统一的原理原理内容: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两种情形:“对立”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统一”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是现实的、有条件的,而不是虚幻的、任意的。没有一定的条件,矛盾双方不可能转化。注意: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对立没统一,或者只有统一没有对立,这样的矛盾是没有的。哲学上讲的矛盾是反映矛盾双方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因此,不能把“对立”说成是矛盾的一方,把“统一”说成是矛盾的另一方。方法论要求: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我们要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2.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没有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普遍存在的矛盾,又是客观的。矛盾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既不会因为人们否认它、回避它而消失,也不会因为人们任意夸大或缩小它而改变。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所谓“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是指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无论是在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们的思维领域、矛盾都是普遍存在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事有矛盾。所谓“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是指每一事物从它产生到死亡,时时刻刻都存在着矛盾。事物在开始萌芽的时候有矛盾,在发展壮大的时候有矛盾,在将要消亡的时候也有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旧矛盾之间绝不存在哪怕是一刹那的无矛盾的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方法论要求: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首先正确对待矛盾,承认矛盾的客观性,这是正确认识矛盾的前提;其次,必须勇于承认矛盾,敢于揭露矛盾,反对回避矛盾和掩盖矛盾的不科学态度;第三,必须善于全面分析矛盾,解决矛盾。运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反对片面看问题的一点论。注意:两点论是全面看问题的观点,一点论是片面看问题的观点。因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所以,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必须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原理内容: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不同事物的矛盾都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特点;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自身的特殊的矛盾,从而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这正是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叫做根据。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的发展要经历若干个阶段,在各个阶段之间都存在着差别。区分这些不同阶段的依据,就是它们各自所包含的特殊矛盾。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这是在总体上,在相互联结上把握事物的依据。矛盾的特殊性是世界上诸种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构成这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注意:矛盾特殊性的三个表现形式与矛盾普遍性两层含义的关系(1)从空间上看,“矛盾的普遍性”是说事事有矛盾,每一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而每一事物矛盾的特点却不同,且每一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地位、作用也不相同,这分别是矛盾特殊性的第一、三个表现。(2)从时间上看,“矛盾普遍性”是说时时有矛盾;而每一个事物的矛盾自始自终的特点会不一样,即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特点不同,这是矛盾特殊性第二层表现。所以,矛盾特殊性表现形式与矛盾普遍性的两层含义是分别对立的。方法论要求: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全面理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含义: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列宁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2)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重要性:首先在于它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就在于它们各有其特点,这种特殊矛盾规定了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只有从实际出发,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把不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是一切认识的起点。它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改造世界就是解决矛盾,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正确地解决矛盾。事物折矛盾各不相同,解决矛盾的方法也不可能千篇一律。不同性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的方法才能解决。只有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把握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3)怎样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这是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前提。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只有承认矛盾的普遍存在,才能进一步对矛盾具体分析;要注意研究事物的特点、本质以及该事物存在的具体条件。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在不同条件下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只有研究这些特点,才能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在运动中把握事物及其矛盾。一切事物都在变化发展,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只有在运动中把握事物,才能做到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4.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在哲学上,共性即矛盾的普遍性,是指同类事物共同具有的状态、属性和变化发展的规律;个性即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同类事物中各个事物所具有的,在状态、属性和变化发展规律方面的不同特点。原理内容: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这是说普遍与特殊的相对性,也是二者具有同一性的表现。对其中的“场合”可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别理解。从空间上看,在这个场合(范围)为普遍的东西,在别场合则为特殊;在这个场合为特殊的东西,在别一场合则为普遍。从时间上看,在此时为特殊的,到彼时可能为普遍;此时为普遍,到彼时则可能为特殊。不管是从时间还是从空间看,普遍和特殊的转化都是有条件的。强调二者的转化,即坚持了辩证法;强调转化的条件,即坚持了唯物论。方法论要求:(1)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我们掌握由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有助于我们掌握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科学工作方法。(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四、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原理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原理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主次矛盾表现为诸矛盾的地位、作用发展的不平衡性。地位不平衡: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作用不平衡:主要矛盾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原理内容:(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次矛盾相对应而存在,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为前提,失去其中一方,别一方也就不存在了。主要矛盾支配次要矛盾,次要矛盾又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2)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原来主要矛盾的解决或基本解决,会使原来处于次要地位的矛盾突出起来,成为新的主要矛盾。客观情况的变化发展,也会导致主次矛盾的相互转化。方法论要求:主次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的道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这是由主要矛盾的支配地位和决定作用所要求的。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因为次要矛盾对主要矛盾有一定的影响,并且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相互转化。走出关于主次矛盾的几个误区(1)首先解决的矛盾一定是主要矛盾首先解决的矛盾并非一定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指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区分主次矛盾,只能从性质、地位和作用来判断,而不能根据解决的先后顺序来决定。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往往首先解决好次要矛盾,才能最终解决好主要矛盾。因此,首先解决的矛盾不一定是主要矛盾。(2)任何事物内部都有主要矛盾事物有简单事物和复杂事物之分,简单事物内部只包含一个矛盾,矛盾双方有主次之分。复杂事物内部包含两个或两个以来的矛盾,有主次矛盾之分。可见,任何事物内部都有矛盾的主次方面,但不一定都有主要矛盾,但复杂事物一定有主要矛盾。(3)着重解决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在复杂事物中,主要矛盾起着领导和决定作用,在解决矛盾时,要着重解决主要矛盾,善于抓中心、抓关键、抓重点,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地解决其他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解决主要矛盾时,也不能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人们既要用主要力量抓住和解决主要矛盾,又要适当用力量去处理次要矛盾,做到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学会“弹钢琴”,既防止主次不分,又要防止单打一。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原理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事物内部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次矛盾的次要方面。原理内容: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二者相互排斥: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由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次要方面,在地位上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因此,事物的性质主要地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同,事物的性质也就不同。但要注意:矛盾的次要方面虽然居于被支配地位,在规定事物的性质中不能起主要作用,但次要方面对规定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作用。二者相互依赖:矛盾的主次方面是相互依存的,没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没有矛盾的次要方面;没有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就没有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主、次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转化,事物的性质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方法论要求:矛盾的主次方面相互关系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1)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主流,才能辨方向,识大局。这是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2)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因为矛盾双方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支流也能促进或阻碍主流的发展。如果任其自流,不加控制,就有可能影响和改变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3.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关系关系 主次矛盾 矛盾的主次方面区别 存在前提 复杂事物中 同一矛盾中数量 主要矛盾只有一个,次要矛盾可能有多个 都只有一个关键词 “中心”、“重点”、“关键”、“重中之重”、“落脚点”、“根本”、“突破口”、“中心任务”等 性质、本质、主流、方向、主体、总体、优势、实质等方法论 看问题、办事情既要抓住重点,又要统筹兼顾 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抓住主流联系 都是矛盾特殊性的表现;主要矛盾中也存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复杂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决定的;二者共同构成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世界观依据。注意:主次矛盾侧重于从办事情的角度讲、矛盾主次方面侧重于从把握事物的性质角度讲重、难点突破:正确理解联系、矛盾、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关系。(1)联系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联系的本质内容是矛盾的联系。(2)联系构成运动、变化、发展,事物的联系,必然引起事物性质和状况的改变,从而构成事物的运动和发展。(3)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部联系,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在于事物的外部矛盾,即外部联系。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4)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包括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变化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性质的变化。量变、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5)运动、变化既有上升的、前进的,也有向下的、倒退的,而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和变化。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产生旧事物的灭亡。(6)联系、发展、矛盾是统一的。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1、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认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2、它们的分歧主要表现为联系的观点与孤立的观点的对立;发展的观点与静止的观点的对立;全面的观点与片面的观点的对立。而两者最根本的分歧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源泉。这是因为: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1)矛盾观点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辩证法承认矛盾,就必然承认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联系,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相反,形而上学否认矛盾,也就必然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主张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2)矛盾的观点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唯物辩证法承认矛盾,就必然承认事物的发展,主张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而形而上学否认矛盾,也就否认了事物的变化发展,必然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或者否认事物的内部矛盾,看不到事物发展的源泉,把事物发展的原因归结为外力的推动。3、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学会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切忌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把唯物辩证法同实践,同调查研究密切结合,加以灵活运用。学科内综合哲学常识内部的综合辩证法和唯物论是统一的。(1)区别:二者的内容和地位是不同的。唯物论所要说明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而辩证法所要进一步回答的则是世界的状态究竟“怎么样”的问题。“是什么”是首先的、第一位的问题;“怎么样”是其次的、第二位的问题。(2)联系:二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是坚持辩证法的唯物论,它在解释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时也贯穿着辩证法。例如,它把意识对物质的反映看做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它把物质世界看做量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和发展的过程;它充分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等。因此,唯物论离不开辩证法。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而不是唯心的辩证法。它在解释世界状况“怎么样”时,是从唯物论原则出发的,始终贯穿着唯物论。例如,它把辩证法的规律首先看做是客观世界所固有的规律,而把思维的规律看做是外部世界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等等。因此,辩证法离不开唯物论。与经济常识的综合:1.用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分析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的必要性、科技兴农的重要性;分析扩大内需与对外贸易的关系;正确处理对外开放与自力更生的关系。2..用量变质变辩证关系原理分析我国“先富”与“共富”的政策;三大产业结构调整;适度消费;资源的优化配置;经济结构调整等。3..用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分析如何搞好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解决“三农”问题。与政治常识的综合1.用联系的观点分析:国体与政体、民主与专政、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国家机构与国家职能之间的关系;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当代政党与政权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关系;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三大原则关系;宗教与邪教、封建迷信的关系;国际关系的制约因素;我国国家性质、国家利益与我国外交政策的关系。用整体联系的观点分析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公民与国家的关系。2.用矛盾的特殊性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理,分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一国两制”都具有中国特色。3.用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分析“一国两制”下我国的社会性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性质;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4.用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分析国家对内职能与对外职能的关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法和途径。5.用量变质变辩证关系原理分析新“三步走”战略;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逐渐发展的过程;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发展过程。6.用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分析反腐斗争的艰巨性;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艰巨性。21世纪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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