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选修五第二专题第五框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33张PPT+2视频+1教案+1学案+1试题+1素材)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政治选修五第二专题第五框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33张PPT+2视频+1教案+1学案+1试题+1素材)

资源简介

第二专题第五框《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一、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列举日常生活中依法维护权利、承担责任的事例,说明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2、能力目标: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身边的一些简单争议,增强实践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明确当事人在实施民事行为时,应当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尊重社会公德、不滥用权利
二、学习重难点:
重点:懂得合理合法行使民事权利,理解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一些限制条件
难点:明确当事人在实施民事行为时,应当遵循民法基本原则
三、学习过程
自主学习:
1、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____、____、等价有偿、________的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________;民事活动应当尊重____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 财产权的界限:以“相邻关系”的原则为例: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到_____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否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正当利益。
3、人身权的界限:以名誉权为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对有关人身权的保护作出限制。这主要是为了解决人身权与________权、______________权等之间的冲突。
4、知识产权的界限: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________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____使用。对此,必须符合____规定的条件。
即时巩固:
1.某公安局的王局长,为了自己家的安全,利用职务之便在别墅的墙上私设电网。他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________原则。(  )
A.诚实信用       B.自愿、平等
C.尊重社会公德 D.不得滥用权利
2.自愿原则的核心是(  )
A.合同自由原则 B.社会公德原则
C.协商一致原则 D.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原则
3.市民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另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房屋的宋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_____原则。(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4.下列行为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是( )
A.小王把李某的一首诗配上音乐背景供自己和朋友欣赏
B.王老师把李某的诗作为范文在课堂讲授
C.某出版社把李某的诗汇编到一本现代诗集中
D.张某把李某的诗稍作修改署上自己的姓名发表在当地一家报纸上
要点理解:
一、应该怎样从事民事活动?
1.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3.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人们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滥用权利。
二、 “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
(1)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到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三、人身权保护受限
(1)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2)新闻单位正确行使新闻监督权,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
四、知识产权保护受限(著作权领域)
(1)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情况(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之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而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而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某一作品;
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2)著作权法中关于法定许可使用(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按规定付费)的情况: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等等。
难点探究:
探究活动一:
1、为什么要对民事权利进行规定?
2、山杠爷的行为合理合法么?如果不合法,他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
3、我们应该怎样合理合法的行使民事权利?
探究活动二:
1、王某的作品涉及的权利是财产权、人身权还是知识产权?
2.使用他人作品、发明创造等都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且必须付费吗?
探究活动三:
总结“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的相关知识。
点评答疑:
一、本课的框架结构
二、全面理解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1.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也就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关系的本质和规律以及立法者在民事领域所持政策的集中反映。它既是民事法律的立法准则,也是司法机关审判民事案件的审判准则。
2.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可概括为六项: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1)民事活动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信既是道德要求,也是一项法律原则。它要求人们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有时,当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又必须对某种行为作出调整时,法官可以依据诚信原则来处理。
(2)民事活动要合法、遵守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人们的行为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也要遵守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否则,即使出于善意而侵犯他人权利,也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3)民事活动不得滥用权利。人们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否则,就属于滥用权利。
三、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得到他人劳动服务,都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价款或酬金,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全面理解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1.合理合法行使权利
为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调节各方的利益关系,法律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行使权利有界限
(1)按权利的类别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人身权的界限、财产权的界限、知识产权的界限等。
(2)按限制的来源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法律法规的限制、国家政策的限制、社会公德的限制、他人合法权益的限制等。公民行使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实际上也是对公民行使权利的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训练提升:
1. 小明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音乐,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这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B.如果支付费用则不构成侵权
C.这是法定许可使用,应支付费用并经权利人许可
D.这是法定许可使用,不必支付费用也不必经权利人许可
2. 甲某家中失火,情急之下甲将乙家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附期限的买卖合同,在预购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开发商未经预购人同意,擅自将同一商品房与第三人签订销售合同(  )
A.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不构成侵权
B.违背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属于滥用权利
C.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责任
D.侵犯了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应当停止侵害
4. 消费者王某购买了某型号电脑,经使用出现质量问题,但经营者拒绝修理或退货。王某在某电视台公开发表评论,如实陈述自己购买使用该型号电脑的情况,经营者认为王某损害其名誉权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应该公开批评经营者
B.王某的言行构成侵权
C.王某的言行不应认定为侵权
D.电视台和王某构成共同侵权
5. 几年前,田某带家人去城市打工。2012年6月回到家中,田某发现自己的院子东南角大约5平方米面积的地方,已被村委会征用,建起了村民用来饮水的自来水水塔。田某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求拆塔还地,并赔偿相当于租金的损失2万元;如法院认为不能拆塔还地,就请村委会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这块地基。
(1)该村村委会侵犯了田某的什么权利?
(2)对于田某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予以支持?为什么?
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了解了要合理合法的行使民事权利,法律上在行使民事权利时要注意把握一些界限,希望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在行使权力时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参考答案
一、自主学习:
1、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国家政策、社会
2、相邻
3、公众知情、消费者批评监督
4、著作权人、合理、法律
二、即时巩固:
1、【解析】 人们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否则,就属于滥用权利。“公安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私设电网” 这些关键词语,很明显说明其违反了不得滥用权利的原则。
【答案】 D
2.【解析】 自愿原则的核心是合同自由原则。
【答案】 A
3.【解析】选D。宋某想购买一套能够眺望海景的房屋,王某明知自己的别墅将不能再眺望海景,却故意卖给宋某,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D
4.【解析】选D。A、B两项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C是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而D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是侵权行为。
【答案】D
三、训练提升:
1. 【解析】选A。小明的行为属合理使用,不必经权利人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因此选A。
【答案】A
2. 【解析】选C。乙的索赔行为本身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权,但索赔1万元,显然超过了被子的价值,是属于滥用权利的行为。甲的行为虽属紧急避险,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所以答案为C。
【答案】C
3. 【解析】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要尊重法律规定,本案中开发商的行为首先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也是违约行为;本题不涉及违背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也不涉及“相邻关系”。故选C。
【答案】 C
4.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题干中消费者王某如实对所购电脑进行评论,没有诽谤、诋毁,因此不构成侵权。故选C。
【答案】 C
5. 【答案】(1)该村村委会侵犯了周某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因水塔的建设影响周某及其家人的生命健康,村委会还侵犯了周某及家人的生命健康权。
(2)法院对周某的诉讼请求,不能完全支持。
因为:①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周某的诉讼请求,已严重违背这一原则,法院当然不予支持。
②公民维权应合法、遵守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而且不能滥用权利。周某的诉讼请求,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界限,是不合法的滥用权利,法院不能完全支持其诉讼请求。
③尽管周某维权行为偏激,但该村村委会确实侵犯了周某的合法权益,所以法院应支持周某维权,但不支持其滥用权利。
第二专题第五框《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一、教学目标(或三维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法律对特定情形下对形势民事权利的限制。
2、能力目标:培养从具体的案件材料中分析和概括法律争议点的能力并学会用法律思维观察和解析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纠纷。
3、情感态度价值观:在实际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二、教学重点
懂得合理合法行使民事权利,理解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一些限制条件
三、教学难点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身边的一些简单争议,增强实践能力。
四、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
播放视频《胎儿也可享受民事权利,可继承遗产》
引出民事权利的相关内容。
看书,并思考讨论探究问题。
由视频导入,能够迅速抓住学生的注意,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知识点一
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力。
播放视频《民法总则明确虚拟财产 属于民事权利保护范围》
探究问题:
为什么要对民事权利进行规定?
展示《被告山杠爷》相关材料。
1、山杠爷的行为合理合法么?如果不合法,他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
3、我们应该怎样合理合法的行使民事权利?
教师讲解补充:如何理解等偿原则?
例题或练习
根据学生习题解答情况点拨。
观看视频,预读课本,结合课本知识思考并回答问题。
鼓励学生提出有深度、开放性的问题,并且鼓励学生相互回答,培养学生选择能力、履行责任的能力。
知识点二
行使权力有界限。
探究问题:
1、王某的作品涉及的权利是财产权、人身权还是知识产权?
2.使用他人作品、发明创造等都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且必须付费吗?
例题或练习
根据学生解答情况进行讲解。
教师总结行使权力时有界限。
补充:①如何处理“相邻关系”。②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深入思考行使权力的界限,我们应该如何做?
根据背景材料,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学会分析问题,让学生自己提出其他探究问题,同学之间互相讨论问题解决方式、方法和结果。
总结
要求学生总结“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的相关知识。
学生总结,回答。
引导学生对本课形成一个整体认知,形成知识体系。
本课小结
本节课我们了解了要合理合法的行使民事权利,法律上在行使民事权利时要注意把握一些界限,希望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在行使权力时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板书设计
一、合理合法行使权力
1、为什么要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力
2、处理民事权利的一些基本原则
二、行使权力有界限
1、法律上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
2、对人身权的保护作出限制
3、法律上对知识产权做出的限制
教学反思
本框内容是对前几框内容的拓展和延伸,前几框具体分析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可以说是“是什么”,本框是分析如何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可以说是“怎么做”,尤其对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的行使做了具体分析。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当前的课堂中,新的学习方式的应用,学生自主意识比以前得到增强,合作愿望不断提高,探索热情持续高涨,热热闹闹的讨论场面已经不难见到,学生几人一组,七嘴八舌的开始了讨论研究,课堂上气氛非常活跃。然而,相当一部分讨论只要老师深入其中,就会发现这种流于形式的讨论,只是表面热闹,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各行其是,说的、做的很多都与老师要求的无关,出现了活动的形式化、浅层化倾向,并无实际功效。所以我们一定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注意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千万别让课堂变成一个没有秩序的课堂。
第二专题第五框《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文本素材
一、自建房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二、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三、俩兄弟因相邻关系矛盾“以错对错”伤人判赔
邻居旧房应当拆除却过期未拆,受到妨碍的近邻俩兄弟为翻建房屋只好在毗邻处垒墙,不料却被旧房主人之子发现并进行制止,双方因此发生矛盾纠纷,俩兄弟一气之下将不占理的邻家之子打伤住院,结果被诉至法院,在出气之后,也为自己的法盲做法付出了代价。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身体权纠纷案,依法判决二被告张木、张玉限期赔偿原告曲共医疗费、法医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1140.7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二被告系兄弟关系,原告曲共之父的旧房与二被告之父系前后邻居,双方因相邻关系产生矛盾。2013年4月,因村修街道需将原告父亲的旧房拆除,并给原告父亲新规划了宅基地,原告父亲与村委签订了旧房拆除协议,约定影响街道修筑的旧房于4月13日拆除,不影响修路的于新地基完工后三日内拆除。但此后原告家并未完全拆除旧房。今年4月30日18时许,二被告在原告父亲旧房墙西垒墙,原告发现后制止,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厮打,二被告将原告致伤。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2天,支出医疗费1407.4元。
经法医鉴定其前颈部、右前臂等部位有多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损伤系钝器作用形成,构成轻微伤。原告支出法医鉴定费300元。今年5月底,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经济损失5千元。
另原告曲共的损失可计算在赔偿范围的还有:误工费88.88元(44.44元/天×2天)、护理费88.88元(44.44元/天×2天)、住院伙食补助费16元(8元/天×2天)。各项损失总计1901.1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二被告在原告父亲旧房屋未拆除的情况下,在墙西垒墙势必给原告父亲的旧房排水、拆除带来不便,二被告的垒墙行为系本次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二被告对原告的损失负主要赔偿责任。原告在其父亲旧房应当拆除而未及时拆除导致与被告产生矛盾的情况下,在发现被告的垒墙行为后可及时通过向有权机关举报等方式予以自救,不应与被告吵闹并厮打,原告对纠纷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综上过错程度,原告与二被告以4:6承担责任为宜。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理直何必气壮,得理不妨饶人”,本案兄弟俩因为得理不饶人、未能理性处理相邻关系,在发生矛盾冲突时动手打伤了理亏人,出气的结果是给自己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此案告诫人们,当发生矛盾纠纷时,少些意气用事,多些理性思维,注重选择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正途。
四、因相邻关系产生矛盾 堂弟砍伐堂兄父母墓边树木
堂兄弟之间因相邻关系产生矛盾,堂弟一怒之下将堂兄父母坟头所栽植树木砍光,堂兄要求赔偿未果一纸诉状将堂弟告上法庭。2013年12月30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弥陀人民法庭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家住太湖县北中镇吴俊村的吴某华与吴某群系堂兄弟。双方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因相邻关系产生矛盾,彼此互不相让而积怨渐深。2013年4月16日早晨,吴某群将吴某华于2003年栽植于其父母坟墓周围内的17棵金钟柏树(树高约1米)及桂花树1棵(分为3株,树高约2米)砍掉。事发后,吴某华多次向该村村委会、镇政府及被告所在学校反映,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此事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2013年9月4日,吴某华与其兄妹共四人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群赔偿柏树、桂花树经济损失3450元。
该案标的虽不大,但涉及公序良俗,同时双方当事人系亲戚又为邻里,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不但不能化解矛盾,相反会加深双方的怨气,甚至变亲为仇,不利于当地社会的稳定和谐。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多次前往北中镇吴俊村与原、被告沟通,并向当地村组、吴某群所在单位详细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耐心做双方的工作,希望原、被告能从亲情出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平协商解决。在与被告吴某群的多次交流中,吴某群均不否认其砍树的事实,同时也表明其曾按村委会主持调解的意见在原告父母坟头燃放鞭炮表示歉意,但对于经济赔偿他始终无法接受。开庭日期将至,庭前,法院再次邀请当地村干部及司法所相关负责同志一并耐心细致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因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案最终开庭审理。
与庭前和被告吴某群交流时不同,庭上吴某群否认其砍树的事实,并不同意法庭调解。休庭后,法庭干警再次前往吴俊村,将原、被告一并带往原告父母坟地,采取现场勘查、拍照的方式,确定了吴某群砍掉原告父母坟头17棵金钟柏树及桂花树1棵的事实。同时向原告当年购买树苗的花卉有限责任公司核实了被砍树木的市场价格。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群在与吴某华因相邻关系产生矛盾后,未使用正确方法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故意毁坏原告种植的树木,不仅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而且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给原告所造成经济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吴某群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四原告树木损失合计1050元。
第二专题第五框《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基础夯实
单项选择题:
1、某啤酒厂因使用啤酒瓶不当,造成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消费者所在地的某报社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该啤酒厂的销售额大幅减少。该报社的行为(  )
A.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名誉权
B.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财产权
C.不是侵权行为,该报社实事求是,而不是侮辱、诽谤,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D.不是侵权行为,报刊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解析】 新闻单位正确行使新闻监督权,内容报道基本属实的,没有侮辱性内容的,不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因此本题中的报社没有侵犯啤酒厂的财产权,也没有侵犯其名誉权。
【答案】 C
2、下列行为中,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  )
①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②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
③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④丁在自己承包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拒绝接受别人的遗赠,没有侵犯他人权利,不属于权利滥用;①③④都是权利滥用的体现,故答案选C。
【答案】 C
3、甲村和乙村相邻,一条小河流经甲乙两村,一年天旱,上游的甲村便在小河上筑起水坝,将水截住,乙村对此不满,两村发生纠纷。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村位于河道的上游,有权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
B.甲村将水截住违反了民法通则关于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C.甲村用水须经乙村许可
D.乙村用水须经甲村许可
【解析】选B。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因此本题选B,A、C、D说法都错误。
【答案】B
4、某记者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夸大其词地宣称:有关研究表明,某品牌矿泉水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人的身体健康,提醒消费者要“慎用”、“当心”。该记者的上述做法
A.正确,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B.错误,夸大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C.正确,行使了消费者的批评监督权
D.错误,报道失实,侵害了该矿泉水生产企业的名誉权
【解析】选D。新闻单位正确行使的新闻监督权,内容报道基本属实的,没有侮辱性内容的,不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但夸大其词、报道内容失实的,则构成侵权,因此本题选D。
【答案】D
5、民法通则之所以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是因为(  )
A.主要是为了保护私人利益
B.重点是为了保护集体利益
C.为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调节各方的利益关系
D.关键是为了协调公共利益
【解析】选C。社会生活中,既有私人利益,也有集体利益、公共利益。为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调节各方的利益关系,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因此选C。
【答案】C
6、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
B.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
C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摄影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
【解析】选D。解答本题应注意区分好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是合理使用,A、B、C属于法定许可使用,D是合理使用,故选D。
【答案】D
7、在“相邻关系”中,如果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益,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
①说明原因 ②停止侵害 ③排除妨碍 ④赔偿损失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选D。在“相邻关系”中,如果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益,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答案】D
8、近日、央视报道了某国际知名连锁快餐企业使用“速成鸡”的黑幕,该企业明知“速成鸡”的危害,而任其自由发展,欺骗广大消费者,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  ) 原则。
A.公平 B.诚实信用 C.竞争 D.平等
【解析】选B。明知“速成鸡”的危害,而任其自由发展,欺骗广大消费者,属于市场交易中缺乏诚实信用的体现,因此选B。
【答案】B
9、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有关人身权的保护作出了限制。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权利的是(  )
A.消费者对销售者的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
B.新闻单位对经营者的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
C.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
D.消费者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
【解析】选C。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因此选C;消费者对销售者的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新闻单位对经营者的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均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答案】C
能力提升
非选择题(共5道)
10、章老太家位于上海市东安新村,2013年7月,邻居潘先生自家门前及楼道经常出现污物,遂在房门外上方及南阳台上方外墙处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以查清污物来源。没想到摄像头才安装了两天,章老太便提出异议,居委会和街道多次出面调解均没有结果。最后章老太将潘先生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安装的摄像头。
运用民事活动原则的知识谈谈你对潘先生行为的认识。
【解析】 本题考查对合理合法行使权利的理解。首先阐述民法通则对民事活动原则的规定,然后结合材料指出潘先生行为的不当之处。材料中潘先生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他人的利益,属于侵权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 (1)公民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保障私人生活的安宁,这也是社会公德的要求。潘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安装摄像头,却侵犯了章老太家的隐私权,所以应受到法律制裁。
(2)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不得滥用权利。潘先生维护自身权益是正当的,但他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超过了正当的界限,因此是滥用权利的行为,摄像设备必须拆除。
11、小红家的一棵大树的树枝伸到了小明家的房顶上,致使房顶上的盖草比其他地方烂得快,每几年就要换一次。为此,小明家要求小红家将树枝砍去,但小红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
请结合所学的法律常识分析应当如何处理两家的纠纷。
【解析】 首先应阐述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然后结合材料指出两家应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答案】 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小红家应砍去树枝,如小明家确有损失,还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12、赵某不慎将某商场提货单丢失,按照商场挂失的要求,赵某交纳了挂失费200元。但同时,商场要求与赵某签订这样一份协议:“提货单报失期间,万一货物被他人冒领,提货处仅向报失人提供冒领者的情况,而由报失人自行向冒领者追回货物。提货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所学法律知识,你认为赵某应该在该协议上签字吗?为什么?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商场收取了赵某的挂失费,就有责任保证货物不被冒领者提走,要求赵某签订该协议,显然是逃避责任,违背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答案】不应该签字。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既享有民事权利,也应该履行民事义务,坚持平等、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本案中商场有权利收取赵某的挂失费,但也应同时承担货物不被冒领的义务。要求赵某签订该协议,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因此赵某不应该签字。
13、某电视总公司未经本人许可,擅自出版发行含有两位著名演员在历届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的8个小品在内的VCD光盘。
(1)该电视总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两位著名演员哪些民事权利?
(2)为确保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公民和法人应该怎样合理合法从事民事活动?
【解析】本题考查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如何合理合法行使民事权利。第(1)问,电视总公司未经著作人许可,擅自发行含两演员小品的光盘,侵害了其知识产权,即著作权;第(2)问比较简单,但要全面分析,切忌只回答原则,遵守法律、社会公德以及不滥用权利也是必须要做到的。
【答案】(1)该电视总公司的行为既不是合理使用,也不是法定许可使用,侵害了两位著名演员的知识产权、著作权。
(2)①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③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④民事活动不得滥用权利,把握好行使权利的度。
14、陈平在电子市场遇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按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陈平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陈平不同意。
试分析材料中的陈平为什么付了钱却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解析】 本题以买卖赃物为材料,考查对财产所有权的理解。首先,要断定电脑属于动产,不需要办理登记就可以转移所有权;其次,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陈平以过分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陈平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答案】 (1)电脑属于动产,且法律并没有规定须办理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因此,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
(2)根据法律,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对价,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3)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陈平以过分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陈平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三、个性创新
选答题
15、家住二楼的李大姐出于安全考虑,把自家阳台的窗户全部安装了护栏,而且为养花方便,护栏距离窗户大约20厘米。她的这一行为却引起了住在三楼的孙大爷的不满,因为他担心小偷会顺着护栏侵入他家,甚至都不敢开窗通气了。在与李大姐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孙大爷一纸诉状将李大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李大姐拆除或重新安装护栏。
请运用所学知识,谈谈法院作出以上判决的法律依据。
【解析】  本题以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纠纷为背景,考查民事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等知识。
【答案】 (1)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的基本原则,尊重社会公德。李大姐在自家阳台安装护栏,却给邻居带来了安全隐患,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2)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不能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李大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精神,因此被法院判决拆除或重新安装护栏。
课件33张PPT。>> 2.5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 情景导入>> 要点学习目标展示:
1、知识目标:了解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法律对特定情形下对形势民事权利的限制。
2、能力目标:培养从具体的案件材料中分析和概括法律争议点的能力并学会用法律思维观察和解析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纠纷。
3、情感态度价值观:在实际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1、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____、____、等价有偿、________的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________;民事活动应当尊重____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 财产权的界限:以“相邻关系”的原则为例: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到_____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否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正当利益。
3、人身权的界限:以名誉权为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对有关人身权的保护作出限制。这主要是为了解决人身权与________权、______________权等之间的冲突。
4、知识产权的界限: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________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____使用。对此,必须符合____规定的条件。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国家政策社会公众知情消费者批评监督相邻著作权人合理法律自主学习①社会各成员之间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主体之间就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②积极行使和维护民事权利,既可以保证社会主体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也有助于促进法制的完备,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合法地行使权利为什么:山杠爷的行为合理合法么?如果不合法,他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怎么办:合法地行使权利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都应当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去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诚信原则还要求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容有:
(1)任何民事主体要对他人讲究信誉,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依照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任何人应当充分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加害于他人。也就是说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如何看待侵权问题?按权利的类别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人身权的界限、财产权的界限、知识产权的界限等。
按限制的来源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法律法规的限制、有国家政策的限制、有社会公德的限制、有他人合法权益的限制等。行使权利有界限行使权利有界限1、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到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否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相邻关系”的规则)2、对有关人身权的保护作出限制。
目的:解决人身权与公众知情权、消费者批评监督权等之间的冲突。3、对知识产权也规定了一定的限制。
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使用作品、发明创造等都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都必须付费。作品的合理使用主要是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及时巩固1. 某公安局的王局长,为了自己家的安全,利用职务之便在别墅的墙上私设电网。他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________原则。(  )
A.诚实信用       B.自愿、平等
C.尊重社会公德 D.不得滥用权利
D>> 及时巩固2.自愿原则的核心是(  )
A.合同自由原则 B.社会公德原则
C.协商一致原则 D.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原则A>> 及时巩固3.市民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另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房屋的宋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_____原则。(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D1、为什么要对民事权利进行规定? >> 问题探究探究活动一:答案提示: ①社会各成员之间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主体之间就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②积极行使和维护民事权利,既可以保证社会主体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也有助于促进法制的完备,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 问题探究2、山杠爷的行为合理合法么?如果不合法,他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答案:山杠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山杠爷私拆他人信件,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派民兵捆绑关押拒交公粮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抓人游街致人自尽死亡,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并触犯了法律。山杠爷的行为,虽然是出于维护集体利益但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惩罚。探究活动一: 3、我们应该怎样合理合法的行使民事权利? 答案: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问题探究探究活动一:答案:1.知识产权。2.(1)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2)著作权法还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可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其作品中,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见使用他人作品、发明创造等并非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且必须付费。
1、王某的作品涉及的权利是财产权、人身权还是知识产权?
2.使用他人作品、发明创造等都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且必须付费吗?>> 问题探究探究活动二:>> 难点剖析对知识产权合理使用的情况>> 随堂巩固训练1、小明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音乐,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这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B.如果支付费用则不构成侵权
C.这是法定许可使用,应支付费用并经权利人许可
D.这是法定许可使用,不必支付费用也不必经权利人许可A>> 随堂巩固训练2.甲某家中失火,情急之下甲将乙家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C>> 随堂巩固训练3.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附期限的买卖合同,在预购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开发商未经预购人同意,擅自将同一商品房与第三人签订销售合同
A.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不构成侵权
B.违背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属于滥用权利
C.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责任
D.侵犯了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应当停止侵害C>> 随堂巩固训练4、消费者王某购买了某型号电脑,经使用出现质量问题,但经营者拒绝修理或退货。王某在某电视台公开发表评论,如实陈述自己购买使用该型号电脑的情况,经营者认为王某损害其名誉权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应该公开批评经营者
B.王某的言行构成侵权
C.王某的言行不应认定为侵权
D.电视台和王某构成共同侵权C>> 随堂巩固训练5、几年前,田某带家人去城市打工。2012年6月回到家中,田某发现自己的院子东南角大约5平方米面积的地方,已被村委会征用,建起了村民用来饮水的自来水水塔。田某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求拆塔还地,并赔偿相当于租金的损失2万元;如法院认为不能拆塔还地,就请村委会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这块地基。
(1)该村村委会侵犯了田某的什么权利?
(2)对于田某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予以支持?为什么?【答案】 (1)该村村委会侵犯了周某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因水塔的建设影响周某及其家人的生命健康,村委会还侵犯了周某及家人的生命健康权。
(2)法院对周某的诉讼请求,不能完全支持。
因为:①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周某的诉讼请求,已严重违背这一原则,法院当然不予支持。
②公民维权应合法、遵守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而且不能滥用权利。周某的诉讼请求,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界限,是不合法的滥用权利,法院不能完全支持其诉讼请求。
③尽管周某维权行为偏激,但该村村委会确实侵犯了周某的合法权益,所以法院应支持周某维权,但不支持其滥用权利。 >> 知识拓展
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经常发生的,种类繁多,如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 知识小结概括一、合理合法行使权力
1、为什么要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力
2、处理民事权利的一些基本原则
二、行使权力有界限
1、法律上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
2、对人身权的保护作出限制
3、法律上对知识产权做出的限制 >> 知识导图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