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Ⅰ政治常识的知识体系和逻辑结构1、 政治常识的知识体系全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我国国家制度为核心,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讲述我国的政治制度、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和外交政策等知识。具体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关于国家、政府、民主、政党、民族、宗教、国际社会等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知识;二是我国的国家制度、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民族、宗教、外交等重大政策的基本内容。2、 政治常识的逻辑结构全书以我国国家制度为核心,以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各课的内容都是围绕着我国的国家制度问题进行论述的,各课的内容都阐述了有关国家问题的理论观点、基本知识以及与国家问题密切联系的相关知识。同时又强调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见识,包括人们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民主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些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Ⅱ阶级和阶级斗争㈠我国现阶段的阶级状况在我国,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农民阶级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㈡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剥削结局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阶级斗争已不是主要矛盾。但由于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在我国现阶段,阶级斗争主要是指广大人民同敌对势力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Ⅲ 民主与专政一、 民主与专政的含义:⒈民主的含义:民主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这里的民主指的是一种国家制度,不是指民主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⒉在理解民主的含义时需注意:⑴民主是一种与专制相对立的国家制度。⑵一定的阶级范围是指民主为一定阶级(统治阶级)所享有,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这是从国体意义上讲的民主。⑶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说民主的原则、程序和形式,民主原则是在一定阶级范围内适用,这是从政体上讲的民主,归根到底是为国体意义上的民主服务的。⑷统治阶级的民主是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因此,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是离不开专政的。⒊专政的含义: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统治。(任何国家都具有专政的职能,都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二、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1、民主制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民主和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的结合,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2、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1)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与被统治阶级。(2)民主与专政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前提,专政是民主的保障。三、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二)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1、 人民民主是新型的民主因为: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A、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和民主权利的广泛性。B、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也表现在人民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和公民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我国在有各种基层民主制度,如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这些基层组织行使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2、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专政。(1) 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和和社会基础1、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基础包括人民群众。2、 我国的国家的阶级基础:是工农联盟。(2) 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一方面: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另一方面:依法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贪污、贿赂等各项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3) 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我们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政治基石,已被载入我国宪法。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全民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二)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核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人民民主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创新,实践不断深化,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三)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意成果,但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体制模式。3、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的进行。4、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4、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服务性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等。五、民主本质和民主发展程度1、民主程度的发展对于维护民主阶级性质具有重大作用;2、民主的阶级性质是制约民主发展程度的重大因素。Ⅳ 国家一、 国家的含义: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注意:⒈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 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的表现。二、国家的属性㈠国家具有主权属性国家都是由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这些要素构成的,其中,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最重要的因素。㈡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国家不同于其他组织的特点是国家的主要目的是维持秩序和安全以及增进公民的福利。”㈢国家具有社会属性国家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三、国体㈠国体的含义: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的说,就是国家政权掌握在那个阶级手里,那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㈡国体的决定因素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着国家的阶级性质㈢判断国家阶级性质的根本标志国家政权掌握在那个阶级手中,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这是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㈣资本主义的国体(资本主义的国家性质)⒈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⒉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性质没有改变。(经济基础没变;统治阶级没变;无产阶级仍然处于被统治被剥削的地位没变。)㈤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⒈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国家的领导阶级)。⒉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四、国家职能㈠国家职能的含义:国家职能是指国家在阶级统治与社会管理中的职责和功能。(国家职能的活动主体是国家机关)㈡国家职能的分类⒈国家的对内职能⑴政治统治职能: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即国家维护阶级统治和政治稳定的职能。⑵社会管理职能:是国家对社会的经济和公共事物进行管理的职能。⒉国家的对外职能:⑴保卫职能:⑵交往职能⒊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的关系:对内职能是对外职能的基础,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延伸,二者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与国家性质的体现。国家职能的执行者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在一定范围内的一切活动都属于履行国家职能,判断某项活动是否是国家职能,一定要分清执行这一职能的主体是否是国家机关,如果是党的机构群众团体和人民政协的活动,则不属于国家职能问题。㈢我国的国家职能⒈对内职能:⑴政治统治职能:即国家维护政治统治和政治稳定的职能。一方面,国家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国家致力于民主政治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维护人民的权利。⑵经济职能:即国家组织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⑶文化职能:即国家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⑷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国家提供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的职能。表现:①国家必须维护社会安定和团结,搞好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物②建立健全社会保证制度③建立基本医疗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④完善各种公共设施⑤保护公共环境,优化生态环境。⒉我国的对外职能⑴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⑵发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⑶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㈣国家性质和国家职能的关系⒈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⒉我国的对内职能与对外职能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我国的国家职能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又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五、政体㈠政体的含义: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㈡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国体与政体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适当健全的政体,对于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实现其阶级利益和意志,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政体的不适当和不完善,则会妨碍统治阶级意志的实现。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㈢影响政体的因素政体虽由国体决定,但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一国的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政体,因此,在相同性质的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也会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㈣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⒈君主立宪制⑴含义:是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利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⑵产生:是系产阶级革命不彻底,与封建地主阶级互相妥协的结果。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征①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利;②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能多数是礼仪性的;③政府掌握行政大权,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⑷实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英国(历史上最早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日本、泰国、比利时、西班牙、瑞典、挪威等国家。⒉民主共和制⑴含义:国家的权利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采用的政体)。⑵分类和依据:根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可分为: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⑶议会制民主共和制:议会制民主共和制的特征:①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利;②政府由占议会席位的多数政党和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时,政府就得辞职或轻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③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伪。⑷实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的国家:意大利、德国、芬兰、奥地利、印度、新加坡等。⑸总统制共和制总统制共和制的特征:①总统即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统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②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相互独立,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③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⑹实行总统制共和制的国家有美国(历史上最早实行总统制共和制的典型国家)、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等国家。⑺资产阶级各政党能否上台执政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获得议会中的多数席位,而在于在总统选取中能够获胜。⒊议会君主制、议会共和制、总统制共和制的区别⑴国家元首产生的办法和任期不同;⑵国家元首的地位和权限不同;凡议会制国家(即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只拥有虚位,无实权;总统制共和制的国家元首,同时又是政府首脑三军统率,拥有实权。⑶政府产生的办法不同凡议会制国家,取决于议会选举的结果,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总统制共和制国家则取决于在总统选举中能否获胜。⑷议会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凡议会制国家,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处于主导地位,拥有组织监督政府、立法等权力;总统制共和制下的议会只是立法机关。⑸议会和政府的关系不同凡是议会制国家,政府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总统制共和制下二者互相独立。附:资本主义不同类型政体的区别内容类型 议会 国家元首 议会与政府的关系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国家的立法机关 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国民的代议机关 总统没有实权 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互相独立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政府与议会相互独立由当选总统组织政府比较议会制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相同点 建立的经济基础相同 资本主义私有制国家性质相同 资产阶级专政国家权力中心相同 议会国家元首地位相同 象征性、无实权不同点 定义不同 略类型不同 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产生的办法不同 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世袭、终身政府首脑 总理首相(总理大臣)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 资产阶级革命彻底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比较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异同相同点 建立的经济基础相同 资本主义私有制类型相同 民主共和制国家性质相同 资产阶级专政不同点 定义不同 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兼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类型不同 政府对议会负责政府与议会相互独立政府的产生办法不同 议会选举总统组阁政府首脑称谓不同 总理总统议会权力不同 议会可提出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只有违宪时可弹劾总统政党上台执政的关键不同 议会多数席位夺取总统选举胜利㈤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⒈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只能是而且应该是民主共和制这是由于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和无产阶级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只有在实施民主治理的共和政体形式下,人民才能真正实行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项事务的管理;才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⒉社会主义国家政体的具体形式具有多样性由于具体条件不同,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民主共和制的具体形式具有多样性。⒊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起来的。它是我国人民管理自己国家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一种体现我国国家性质的民主共和制。)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原因)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组成国家政权体系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这一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的直接体现。它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管家管理,能够逐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在我国,凡属国家管理范围的一切重要制度,都由人民代表大会直接或间接创建和决定的。这表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拥有立法权、,可以通过宪法和制定法律。建立一整套有关国家生活的制度,如国家行政制度、司法制度、财经制度、军事制度、教育制度、婚姻制度等。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权力的最好形式。①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②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③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⑷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表现见课本)⑸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①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②完善人大代表的结构,确保工人和农民的代表占有适当的比例;③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立法职能和监督职能;④进一步密切人大与群众的联系。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的区别与联系①联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从形式上看有某些相似之处,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属于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②二者有本质区别第一,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并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议会制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第二,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体是人民。西方议会制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的制度。议员由竞选产生,竞选以金钱为后盾。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第三,二者的权力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权力机关,有权组织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任外,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全权性地位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六、国家结构形式㈠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相互的关系的构成模式。㈡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根据国家权力集中程度的不同,当代国家结构形式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㈢单一制⒈单一制国家,就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⒉特点从法律体系看,全国只有一部宪法;从国家机构的组成看,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从公民的国籍看,公民只有一种国情;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看,全国按地域划分为若干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接受中央政权机关的统一领导;从对外关系看,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政府不能代表国家行使外交权。⒊行使单一制的国家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单一制国家。如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等。㈣复合制(当代主要采取联邦制形式)⒈联邦制含义联邦制国家是指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联盟国家。⒉联邦制主要特点从法律体系看,除有联邦宪法外,联邦各组成部分也有自己的宪法;从国家机构的组成看,除有联邦中央政府处,联邦各组成部分也有自己的中央政权机关;从公民的国籍看,联邦公民同时也是联邦成员国公民;从对外关系看,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但有的联邦制国家允许其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有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等国家。㈤单一制国家与联邦制国家的主要区别在于:联邦制国家的权力是由它的成员单位让予的;单一制国家地方的权力是中央授予的。㈥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⒈我国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⒉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从法律体系看,全国只有一部宪法;从国家机构的组成看,全国只有一个制定法律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只有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从公民的国情看,公民只有一种国籍;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所建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根据历史和现实的状况所建立的特别行政区,也都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之下,各地方行政区域设立的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其职权;从对外关系看,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中和国。⒊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决定因素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决定的。⒋一个国家 两种制度⑴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①我国面临着祖国统一的重任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重大原则问题。(由于香港、澳门的被占领,台湾被人为的分离,中华民族面临着实现祖国统一的任务。这是提出一国两制方针的历史背景。)②一国两制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基本方针它是党和政府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世界和中国历史、现实的基础上,在考虑和平解决台湾问题、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③一国两制方针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④随着香港、澳门《基本法》的制定,一国两制具有法律效力。⑵一国两制的含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国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⑶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①“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一个中国。实行“一国两制”是将香港、澳门、台湾统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旗帜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国家主权,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中央人民政府。②两种制度并存,国家主体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两种制度将长期并存互惠互利。③“一国两制”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但不是“完全自治”,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身权(台湾将享有更多的自治权)。此外,在国务院授权之下还可以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处理某些涉外事务。⑷“一国两制”的意义①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②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③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总之,“一国两制”是和平统一祖国的基本方针,它顺应历史潮流,有益于人民,有功于民族,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⒌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⑴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紧迫性⑵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和态度“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离出去。⑶“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佳方式实现祖国的统一,无非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武力方式。用和平的方式,可以避免战争带来的社会动荡,不损国力,不伤民心,是人民的共同心愿。“一国两制”明确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统一国家中的地位及其制度的特殊性,只顾及各方面利益的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佳方式。七、国家机构㈠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⒈国家机构的含义⑴含义:国家机关的总和,就是国家机构。⑵分类:从纵向看,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从横向看,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⑶国家性质和国家机构的关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国家机构反映国家性质,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⑷国家职能和国家机构的关系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机构是实施国家职能的载体。⒉国家机构组织体系近代现代国家,根据国家的职能,一般都设有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暴力机关等。⑴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⑵立法机构,是指有权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立法机关通常被称为议会或国会。⑶⑶国家行政机关又称国家管理机关,通常称为政府,是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按其管辖范围,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⑷司法机关,是国家行使审判、监督守法的机关,主要包括法院,广义上还包括检察院等机关。司法机关是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⑸暴力机关是国家机关中的特殊组成部分,包括国家的常备军、警察、监狱等暴力机关和设施。任何性质的国家都以暴力机关为后盾。㈡我国的国家机构⒈我国国家机关的设置⑴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我国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成。⑵我国国家机构的分类①按其类别可分为五部分: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②按国家机关的层级,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⒉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⑴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它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和作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它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⑶人大代表①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也就说,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②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和任期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有两种: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一届任期五年。③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保障人民代表完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我国宪法赋予他们特有的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的主要权利包括:发言、表决免责权;提案权;质询权等。人大代表的主要义务包括:模范地遵循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等等。⒊中央国家机关的职权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⑵国家主席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机关。①国家主席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职权上,不能超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且也不能与之平行或对立。②从表面上看,国家主席只是个人,但事实上它是一个国家机关,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所以个人出任国家主席,决不能意味着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可以独断专行。③我国的国家元首制不同于其他实行个体元首制的国家,它实行的是集体元首制,即国家主席并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而是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结合行使职权。④国家主席不参与国家的行政性工作,因此,国家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负行政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国务院。⑶国务院既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⑷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体系。⑸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⑹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力力量。附:比较我国中央国家机构的性质地位、职权和产生方式机关 性质和地位 职权或任务 产生方式 任期全国人大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由下级人大差额选举产生 每届五年国家主席 ⑴国家的最高代表⑵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颁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官员、荣誉授予、外交活动,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 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五年国务院 ⑴最高国家行政机关⑵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⑴执行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法律、决议⑵主要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由国家主席提名后,经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总理,然后由总理组阁 五年最高人民法院 ⑴最高国家审判机关⑵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⑴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⑵监督地方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 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年最高人民检察院 ⑴最高法律监督机关⑵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⑴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各种犯罪提出公诉⑵领导地方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 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最高检察长 五年中央军委 ⑴最高军事领导机关⑵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安全;防御国内外敌对势力的侵略和颠覆 由全国人大组织产生 五年㈢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和活动原则⒈民主集中制原则(树立民主意识)⑴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含义: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⑵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体现:①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是又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②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⒉对人民负责(树立公仆意识)⑴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⑵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要求①密切联系群众②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接受人民的监督。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工作方法。⒊依法治国原则(树立法制意识)⑴含义: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⑵本质: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⑶根本目的: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⑷基本要求:①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②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③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④增强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基础。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意识;要深入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⑸意义:只有走依法治国道路,才能保障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国家的长治久安。⑹全面理解依法治国要正确把握几种关系①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的法律是党领导人民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更好地保证了党对国家的领导。同时,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②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依法治国从根本上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③依法治国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④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是发展客观上要求用法律来引导、规范、制约和保障,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进行。八、我国公民和国家的关系(一)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⒈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⑴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⑵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⑶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②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③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民代表的监督和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公民可以通过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行使监督权。⒉国家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它可以捍卫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为自己的根本使命。主要表现在:⑴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⑵制裁和惩罚侵犯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㈡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⒈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⑴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国家的统一,全国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⑵公民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的要求①捍卫国家主权不被侵犯,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②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一切侵略、占领和割让、出卖国家领土的行为。③捍卫国家政权及其统一,与颠覆国家政权和 分裂国家政权的行为做坚决斗争。④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歧视、民族分裂行为。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⑴国家安全的含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要求国家安全,包括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机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应该做到:①严守国家机密。②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工作任务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③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⑵国家荣誉的含义及维护国家荣誉的要求国家荣誉,包括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公民维护国家荣誉主要应做到:①要增强民族自豪感。②要增强民族自尊心。③要增强民族自信心。⑶国家利益的内容及维护国家利益的要求国家利益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安全等各个方面。现阶段,公民维护国家利益,主要应做到:①努力维护国家安定、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②必须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㈢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与义务⒈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公民同违法侵权和腐败现象做斗争的法律武器。⑵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内涵和表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和平等地适用法律。(注意:不是指立法上平等,而是指法律实施上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③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⒉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⑴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国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更加自觉地履行公民的义务;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履行义务,必然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⑵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①公民要珍惜自己的权利.②公民要自觉履行义务.只有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只想享有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者想少尽义务而多享受权利的观念,都是错误的.⒊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⑴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的前提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为公民着想,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公民也应该为国家着想,自觉履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⑵公民如何贯彻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我们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时,必须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①必须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行使公民的权利。②要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以维护国家利益。Ⅴ 政党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的基础知识㈠政党的产生的条件政党是阶级的组织,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但它并不是与阶级一同产生,而是近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的产物。具体地说:⒈政党产生的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⒉政党产生的政治条件:资本主义民主制;⒊政党产生的思想条件: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平等观念。㈡无产阶级政党的产生和发展无产阶级政党是在无产阶级已经发展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马克思主义已经诞生并日益与工人运动相结合基础上产生的。㈢政党的含义与特征⒈政党的含义⑴政党的含义政党是指集中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并执掌或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为目标的政治组织。⑵理解这一定义须把握两点①政党是特定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着。由于社会阶级机构和阶级斗争是复杂的,因而,政党阶级性的表现形式也是复杂的,确定政党是特阶级利益的代表,并不排除它又可能是特定阶层或特定集团利益的代表者。②政党是以执掌或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为目标的政治组织,这是政党区别于一般政治组织的根本特征。⒉政党的特征⑴政党既有的阶级性阶级性是政党的本质属性,判断政党的阶级性质,主要看它在实践活动中所体现的阶级利益.⑵政党与政权紧密联系政党一般都有政治纲领,夺取政权、维护政权、或参与、支持某种政权是政党的政治目标。政党和国家政权的紧密联系是政党区别于一般政治性组织、社会团体的根本标志。⑶政党具有组织和纪律性㈣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⒈现代实行民主政体的国家一般由政党掌握国家政权(一个国家的性质通常是与其执政党的阶级属性相一致。)⒉政党掌握国家政权的原因⑴掌握国家政权是政党实现本阶级利益的根本途径。⑵政党具备掌握国家政权的条件。⑶必须是执政党。⒊政党、阶级、国家的关系⑴阶级、国家是政党产生存在的前提、基础,但政党又不是伴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政党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关系的产物。⑵国家、政党都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其本质属性都是阶级性,国家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为统治阶级利益而斗争,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利益并为之而斗争的。⑶在当代作为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一般由政党来领导。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性质同执政党的阶级属性相一致。㈤掌握政党的基本知识,要注意弄清它们的区别⒈产生: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关系的产物(经济政治条件和思想条件);⒉本质属性:阶级性;⒊判断其阶级性的标准:主要看它在实践活动中所体现的阶级利益;⒋分类:资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政党;⒌政党区别于一般政治组织、社会团体的根本标志:政党和国家政权的紧密联系;⒍实现本阶级利益的根本途径:掌握国家政权;⒎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当代世界各国通常由政党掌握国家政权;⒏政党的特征:阶级性、政党与政权紧密联系、有自己的组织和纪律性。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㈠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㈡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㈢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㈣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保持党的性质的决定因素。)三、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立㈠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㈡这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然结果四、中国共产党的有关的基础知识㈠性质: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㈡最终奋斗目标和最高政治纲领:实现共产主义㈢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㈣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㈤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㈥对国家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㈦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㈧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原则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是俱进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为什么)㈠从根本上说,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㈡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㈢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㈣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㈠领导方式---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进行思想宣传、推荐重要干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㈡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⒈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含义⑴科学执政,就是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⑵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⑶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⒉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关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要通过依法执政体现出来,又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实现,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同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⒊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领导人民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党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共同遵守的规范。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七、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我们党要带领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关键是抓好党的自身建设。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是党的建设主线。党要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先进性是党的本质属性,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㈡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创新。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建设以造就高素质的党员和干部队伍为重点。建设一支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治本色的干部队伍。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风建设的重点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党的最大的政治优势。㈤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制度建设坚决反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的的重点是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㈠邓小平理论⒈邓小平理论创立的客观依据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⒉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邓小平理论,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在实践检验中,这一理论还会继续丰富、完善和发展。⒊邓小平理论的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⒋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邓小平理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⒌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形成的前提条件、贯穿这一理论的一条红线分别是什么⑴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①基本路线的内容: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②基本路线的正确性它是一条合乎国情、集中体现我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正确路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决定任何时候我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都决不能动摇。③基本路线的地位“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党和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党和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前提条件,也是贯穿这一理论的一条红线。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它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了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重大问题。⒉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贯彻“三个代表”,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地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㈢科学发展观⒈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⒉科学发展观的含义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⒊科学发展观的地位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⒋科学发展观的作用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九、政党制度㈠政党制度的含义⒈政党制度,是指政党执掌、参与国家政权或干预政治的制度。⒉理解⑴要把握政党制度的实质是一个国家关于政党执掌、参与国家政权或干预政治的方式。程序的制度性规定,是政党出现后,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方式。⑵政党制度区别于国家其他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它既可以是成文法规定的,也可以是长期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政党制度是93年3月写进宪法序言中的,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确认。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一般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确认。⑶一个国家可能有多个政党存在,但政党制度只有一个;政党不一定代表统治阶级意志,但政党制度只体现统治阶级意志。㈡政党制度的类型政党制度按其性质,划分为资本主义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两种类型。㈢资本主义政党制度⒈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含义资本主义政党制度是资产阶级政党代表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控制国家政治生活,实行资产阶级统治的一种政治制度。⒉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主要形式是两党制度和多党制。⒊两党制⑴两党制的含义两党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两个主要资产阶级政党,操纵议会选举或总统选举,轮流执政,互相对峙的政党制度。⑵实行两党制的国家英国(起源)、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其中,以英国和美国最为典型。⒋多党制⑴多党制的含义:多党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中多党并立,由两个以上的主要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操纵议会选举或总统选举,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⑵实行多党制的国家:(目前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制)法国(起源)、德国、意大利、日本、比利时、瑞典、西班牙、土耳其、印度、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其中以法国和德国最为典型。⒌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作用资本主义政党制度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工具,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和政治统治。⑵排斥和压制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矛盾。总之,资本主义国家无论两党制轮流执政,还是多党联合执政,都是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执掌政权,都没有改变政权的资产阶级的性质。十、我国的民主党派㈠我国的八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㈡我国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性质: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㈢现阶段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十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㈠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中国共产党 各民主党派区别 性质不同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基础不同 工人阶级是其坚实的阶级基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是其深厚的群众基础 现阶段,其成员以各界知识分子为主地位不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亲密友党联系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在政治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是在平等基础上互相监督的关系,而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组织上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隶属关系;不存在思想上的领导;在法律地位上,它们是平等的关系。㈡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或我国政党制度的主要特点)⒈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⑴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⑵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式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㈢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⒈人民政协的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或“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⑴政协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协不是“国家机构”。不能履行国家职能。政协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提供组织保证。⑵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人民政协的参加者,主要包括中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由此可见,政协不是各民主党派的组织。⒉人民政协的职能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了它与国家机关的职能是不同的。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⑴政治协商⑵民主监督⑶参政议政⒊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的关系⑴不同点①性质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②职能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③产生方式不同。人大代表是选举产生的;人民政协是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产生的。⑵相同点①两者体现的经济基础相同。②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③两者都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⒋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的不同⑴性质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其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其监督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民主监督.⑵对象不同.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它监督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全国人大还监督宪法的实施。这种监督本身带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含义。政协作为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和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中共与国家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情况等。这种监督不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含义,不能把它与人大监督等同起来。⑶方式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其他国家机关向其报告工作的方式进行监督的。近几年还探索出了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形式。人民政协监督的基本方式是建议和批评。⑷结果不同。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既保证了它是“议行合一”的机关,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保证了国家机关之间能够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利于协助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㈣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共产党执政、多党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具有显著的优越性。⒈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多党合作有利于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⒉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的发展。⒊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⒋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㈤中国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西方多党制从根本上不适合中国国情,我们绝不能搬用它。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⒉我国国家性质决定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⒊主张在我国实行多党制,实质上是要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这样,人民政权就要丧失,社会主义制度就要被颠覆,必将造成社会倒退,全国各族人民绝不允许出现这种局面。㈥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一致的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依靠国家政权。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也决定了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直接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集中人民的意志,形成自己的主张和政策,然后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的法律,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权利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㈦我国作出重大决策的一般程序我国的大政方针,如经济、治体制改革的的重大决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总是先由中共中央提出建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政治领导.在这一过程中,要与各民主党派等充分协商,以保证法律赋予他们的参政权.然后再交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审议,将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通常要在全国政协广泛征求意见,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便在全国实施.㈧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与政党制度类别国家 内容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管理形式 国家元首 政党制度美国 联邦制 总统制共和制 总统 两党制法国 单一制 半总统制议会制 总统 多党制意大利 单一制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总统 多党制加拿大 联邦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总督 两党制英国 单一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女王 两党制日本 单一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天皇 多党制德国 联邦制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总统 多党制澳大利亚 联邦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总督 两党制Ⅵ 民族一、民族含义及其基本特征㈠民族的含义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注意:民族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民族产生与原始社会末期,一般是经由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逐步发展而形成的。㈡民族的基本特征⒈民族的基本特征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的基本特征。⑴共同语言这是每一个民族成员进行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活动和交往的工具。⑵共同地域这是一个民族生存、生活的自然环境。⑶共同经济生活:是指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⑷共同心理素质共同心理素质是指民族的共同爱好、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民族尊严等,主要表现在共同的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方面。共同心理素质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是区别民族的最显著特征。⒉民族的四个特征之间的关系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在民族形成过程中,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是首要前提条件,为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提供了地理空间和物质基础;而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又促进了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的发展。⒊识别民族的基本依据----民族的基本特征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民族同时具备这四个特征,具备的四个特征也不一定是均衡显现的。有的民族可能缺少某个特征,有的民族可能突出这个或哪个特征。但是,大多数民族的四个特征是齐全的,识别和划分必须以四个特征为基本依据。二、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㈠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我国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这种分布特点是我国制定民族政策的客观依据,也是我国的国情。㈡各民族共同缔造了伟大的祖国⒈祖国统一大业是各族人民共同完成的;⒉祖国的辽阔疆域和多种经济是各族人民共同开拓的;⒊祖国灿烂的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⒋各族人民奋勇抵御殖民主义侵略,共同保卫了祖国的边疆;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共同创立的。三、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㈠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在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我国的民族关系已经转变为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㈡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⒈民族平等原则⑴民族平等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各个民族之间只有大小、强弱、发展程度上的区别,而绝无优劣之分。无论哪个民族都对人类历史发展作出过贡献。⑵民族平等的含义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具有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⑶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表现①各民族在政治权利、社会地位上实现了平等;②各民族在发展经济、文化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③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平等权利,都有保持或改变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在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均在实际中得到贯彻和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真正实现了民族平等。当然,由于历史的、地理的、社会的诸多因素,还不可能很快消除民族之间的差距,这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⒉民族团结原则⑴民族团结的含义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和交往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⑵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的团结和民族的凝聚力的强弱,与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前途有密切关系,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各民族的大团结是我国统一、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民族的共同愿望。⑶妨碍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因素①在国际敌对势力的影响和挑动下,国内还有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活动。②在一些干部和群众中,还存在这一些民族偏见,存在着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影响。(为了维护民族团结,必须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要与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进行斗争,要依法惩处煽动民族歧视的行为。)⒊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⑴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含义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指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都得到发展,民族素质得到提高。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⑵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要性我国各民族发展很不平衡,有的民族比较先进,民族素质提高较快,有的民族则和先进民族还有一定的差距,只有坚持共同繁荣原则才能最终达到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现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民族地区坚决文虎的发展,逐步消除东西部差距,是增进民族团结,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由之路。⑶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途径为了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首先要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国家要在投资项目、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同时需要民族地区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发挥自己的创造性、积极性,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优势;还需要发达地区在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援,先富帮后富,达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⒋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关系三原则是相互关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又是民族平、民族团结的物质保障。在现阶段,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㈠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⒈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⒉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㈡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有着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⒈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就为建立统一的、民族平等的新中国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社会基础。⒉我国民族状况有自己的特点。⒊我国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政治认同。从而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合乎国情,顺乎民意,具有很大的优越性。⒈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⒉有助于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特点结合起来;⒊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⒋有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㈣民族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 民族自治区设区的原因 为了解决港澳台问题,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设立 为了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而设立设区的根据不同 根据港澳台的历史和现实,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基本法设立的 根据我国的历史特点和民族状况及有关法律而设立实行的社会制度不同 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 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自治权限不同 享有高度自治权 享有自治权体现的方针不同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相同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与中央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它们的设立对于国家统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重要意义。Ⅶ 宗教一、宗教的本质㈠宗教的本质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㈡宗教的产生宗教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袄一定阶段、人类思维发展到一定水平而产生的。宗教产生与原始社会末期。宗教是自然压迫的产物;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是阶级的压迫和剥削。㈢当代世界的三大宗教在当代世界上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宗教主要是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称为世界三大宗教。㈣宗教的作用宗教的社会作用 ,宗教有两重作用,即具有消极的作用和一定条件下具有积极的作用。消极作用为主消极作用为主。这是由宗教的本质所决定,因为宗教是对客观世界的虚幻的歪曲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世界观,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主要起积极的作用。⒈·消极作用:⑴对社会发展有着阻碍作用。⑵对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有着阻碍作用。⑶对科学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⒉积极作用:⑴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当时下层群众的某些政治经济要求,以社会发展产生过进步的影响。⑵对文化艺术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⑶宗教的一些教义,教规,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调整人际关系的作用。(宗教将长期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根源已经基本消失,但为什么宗教还会长期存在?⑴传统的宗教思想、宗教观念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消除。⑵宗教存在的社会基础不可能很快消失;⑶国际影响的存在。)二、我国宗教概况㈠我国的五大宗教我国有五大宗教并行流传: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 其中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是道教。另外,在一些少数民族中还流传着其他宗教。㈡我国宗教状况发生了变化⒈原因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深刻社会改造和宗教制度的改革,我国的宗教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⒉表现⑴宗教存在和发展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在我国,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和发展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⑵宗教的办教方针在我国,宗教已成为教徒独立自主自办的事业。新中国成立后,消除了教会中的帝国势力,推行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的方针,是天主教、基督教由帝国势力的侵蚀工具变为中国教徒独立自主的宗教事业。⑶宗教组织的性质在我国宗教组织已成为联系各自信教群众的爱国组织。⑷教徒的政治思想状况在我国,广大信教群众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他们能够把爱教同爱国、爱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⑸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宗教问题上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状况已发生根本变化。但是,对于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利用宗教进行民族分裂活动和不法分子利用宗教活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坚决依法制裁。(但要注意,我国宗教状况发生根本变化,而不是宗教本质发生根本变化,宗教本质并为改变。)三、我国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㈠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含义是:公民有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公民有信仰不同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公民有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⒉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包括既保护人们信教自由,又保护人们不信教的自由两个方面。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宗教信仰自由充分显示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全面保护和尊重。⒊为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必须在规定场所从事法律、政策许可的活动。⒋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损害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㈡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政策,必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即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使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不要求教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教徒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要求宗教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维护法律尊严、人民利益、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广大教徒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同全国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是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㈣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是国家主权在宗教事务上的具体体现。国家支持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展开对外交往。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在此基础上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㈤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依据和意义⒈符合宗教自身规律;(宗教不是行政力量所能消灭的;在我国,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一个人的精神生活的一部分)⒉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我国民族和宗教的联系是:①在我国,宗教在一些少数民主中仍然有广泛和深刻的影响。②在一些少数民族中,宗教意识和某些礼仪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些已经变成民族的风俗习惯。③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也是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⒊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把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这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㈥树立科学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活动。⒈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区别宗教信仰活动:有整套的宗教经典、教义和教规;有一定的制度,教徒受教规戒律的约束;有正式组织、神职人员,有教徒和活动场所;在一定范围内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封建迷信活动:没有教义、教规。没有制度和戒律;没有正式组织,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固定的信仰者;对社会起破坏作用,要坚决制止和取缔;可见,宗教信仰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对社会有直接的危害性,因此,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适用于封建迷信活动,对封建迷信活动必须坚决制止和取缔。⒉反对邪教,抵制邪教活动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必须反对邪教,坚决打击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是一切邪教的共同本质。为维护社会稳定、公众利益和法律尊严,必须依法严惩邪教犯罪。⒊努力树立科学世界观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⑵是科教兴国的需要⑶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Ⅷ 国际社会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一、国际社会㈠国际社会的形成国家与国家之间,由于相互联系形成了国际社会。㈡国际社会的构成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包括:一主权国家,这是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二是国际组织。㈢国际关系⒈国际关系含义国际关系主要是指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家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⒉国际关系的内容国际关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有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军事关系等。⒊国际关系的形式国际关系的形式是多样的。其中,竞争、合作和冲突是其基本形式。⒋国家间之所以出现分离聚合、亲疏冷热的复杂关系,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缘等。(这是新版课本修改后的内容)⒌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权益,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等。国家利益是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而,它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相悖则是引起国家间摩擦或冲突的根源。㈣主权国家⒈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享有的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⑴独立权。指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独立权包括政治上的独立和经济上的独立两重意义。⑵平等权。指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的权利。⑶自卫权。指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它包括防御和自卫两方面内容。⑷管辖权。指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⒉主权国家应履行的国际义务:主权国应履行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家内政、外交,和平解决国家争端等国际义务。⒊国际法的含义及其作用(1)国际法的含义:是各国公认的调整国家关系的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简单的说,国际法就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2)国际法的特点:国际法不是由一国单独制定的,而是各国在相互交往中通过协议方式制定的。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具有国内法的强制力。(3)国际法对国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它对国家关系的正常发展有重要作用:第一,确立辨明国际问题是非曲直的标准和法律依据;第二,规定国际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减少国际纠纷;第三,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建立各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便明确国际责任。㈤国际组织⒈国际组织含义国际组织是指若干国家或社会团体为特定目的,通过条约或协议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国际组织的活动都以正式条约或协议为依据。⒉国际组织分类国际组织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类型。⑴有政治性的、专业性的。政治性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专业性的国际组织,如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学生联合会等。⑵有世界性的、区域性的。世界性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如欧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等。⑶有政府间的和非政府间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石油输出国组织;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如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联合会等。⒊国际组织的作用⑴国际组织的作用是复杂的,对各个组织的作用是要进行具体、辩证、历史的分析。⑵绝大多数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它们是发展国与国之间各方面交往合作的纽带;是调节国家争端的主要力量;是争取世界和平和促进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⒋联合国⑴联合国的主要机构联合国设立了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6个主要机构。⑵联合国的宗旨是:①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②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的友好关系;③促进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④作为协调各国活动的中心。联合国的宗旨概括起来就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⑶为了实现联合国的四项宗旨,宪间的第二条规定了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的七项原则,即:①各会员国主权平等;②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③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④禁止对其它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⑤集体协作;⑥确保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⑦不干涉它国内政。同时指出:其中各国主权平等原则是其它各项原则的基础。⑷联合国的作用联合国在当代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①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②联合国在协调国际关系、促进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也取得一定的成就。⑸中国与联合国中国是联合国创始国之一,也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㈥当今时代的主题⒈和平问题⑴和平问题的含义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⑵和平成为当今时代主题的含义和平具有了现实可能性,新的世界大战有可能打不起来,战后世界和平是主流。⑶战后世界维持总体和平局面的原因⑷世界人民还面临着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大战的艰巨的任务。⒉发展问题⑴发展问题的含义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⑵发展成为当今时代主题的含义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是指发展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战后世界发展是主线。⑶世界经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任务更显得迫切和艰巨。(全球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问题,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的艰巨任务。)⒊和平与发展的相互关系⑴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发展需要和平,和平离不开发展。在和平中求发展,以发展促进和平。这是人类社会走向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⑵和平是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和平的国家环境中,世界各国才能保持正常的经济交往,顺利实现本国的发展计划。⑶发展经济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⒋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⑴在当代,某些大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对世界和平的严重威胁,也是绝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在经济上处于极端困境的最主要原因。⑵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的含义①霸权主义指大国不尊重弱小国家的主权和独立,蛮横地对别国进行干涉、控制和统治,推行侵略扩张政策,谋求一个地区或世界的霸主地位的行经。②强权政治指超级大国以强凌弱,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任意宰割别国人民,侵害他国利益的政策和活动。③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原因“强权就是真理”,这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核心思想,最大限度地攫取利润,追逐利益是某些大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根本原因。④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⒌建立国际新秩序-----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⑴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必要性它是抑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是维护每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外部条件。⑵国际新秩序的内容(新版课本有变化)中国主张,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此,各国应当做到如下几点:①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②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③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④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⑤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⒍界多极化发展的趋势。(1)多极化出现的原因:①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国际社会处于新旧格局交替之际。②东欧巨变、苏联解体,两极格局被彻底打破;③由于国际矛盾复杂多变,世界各种力量在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中重新组合,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和大国实力的均衡化使国家格局向多极化转化,世界出现了若干个政治经济力量中心。(2)多极化的表现:呈现美国、日本、欧洲联盟、俄罗斯、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中国等若干个政治经济力量中心。(3)多极化的作用(意义):由于多极化是建立在多种力量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因此有助于遏制美国搞单极世界由它来“领导”国际社会的图谋,同时也有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和国际关系的民主化。⒎际竞争的实质⑴国际的竞争是多方面的,有经济竞争、文化竞争、军备竞争、商业竞争、金融竞争和体育竞争等。⑵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⑶综合国力是指一个主权国家生存和发展所拥有的全部实力(即物质力和精神力)及国际影响力的合力。它包括政治力、经济力、科技力、国防力、文教力、外交力、资源力等七个方面。其中,经济和科技已经成为决定性因素。⑷在当今世界,经济是基础,科技是龙头。发展经济和科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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