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一专题第一框题《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一、教学目标(或三维目标)1、知识目标:了解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2、能力目标: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同学们初步的法律观念,引导他们的法律意识。二、教学重点认识法的本质和特点。教学难点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教学过程: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导入 在现今这样一个法治社会,我们对于法律这个词都不陌生。新闻中经常提到这个字眼,还有很多相关的节目,如大家熟悉的焦点访谈、法治在线、法律讲坛等等。下面我想请大家来回答我这样一个问题:你认为,法是什么? 看书,并讨论思考: 法到底是什么?学习法有什么作用? 让大家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依据自己的认知经验尝试去总结法的含义。引发共同探讨这个问题的兴趣。知识点一 法: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展示相关材料: 探究问题1: 法是永恒不变的么? 探究问题2:结合材料谈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的认识。 教师讲解补充:①影响法的因素②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不同类型的法。③对我国法的性质应该如何理解。 例题或练习 根据学生习题解答情况点拨。 预读课本,结合课本知识思考影响法的因素。 通过小组讨论探究初步掌握知识,载通过教师讲解化解难点,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知识点二 法:国家制定和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展示相关材料。 探究问题1:材料体现了法的哪些特征? 根据学生解答情况进行讲解。 教师点拨:①总结法的特征。②对我国法的特征的理解。 读课本,结合材料思考、展示问题答案 小组讨论并总结:法的特征 通过生生合作探究,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总结的能力。知识点三 法: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观看《全民守法》视频 探究问题:如何理解法的职能? 教师讲解: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与地位。 例题或练习 根据学生习题解答情况进行点拨 读课文,小组讨论后后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并举例。 充分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展开激烈的讨论,达到提高学生探究积极性的目的。总结 要求学生总结“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的相关知识。 学生总结,回答。 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小结,学生的概括过程也是检验学生对本节课理解程度的过程。本课小结 本节课我们学习的主要内容有: 2个本质:法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2个职能:法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5个特点:法的5个基本特征。板书设计 一、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1、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1)法的本质 (2)法的类型 (3)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2、法的特点——社会主义法的特点 3、法的职能 (1)政治职能 (2)社会职能教学反思 教学更重要的是通过“教”去引导学生学会关注这个社会,在一点一滴情感的调动中培养学生的善良之心,正义之心、守法之心。这节课主要是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把理论的知识结合在实际的日常生活中,鼓励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与学生的探讨中让学生了解法的本质,从而达到教学的目的。PAGE 4>> 1.1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情景导入你认为,法是什么? >> 要点学习目标展示:1、知识目标:了解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2、能力目标: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同学们初步的法律观念,引导他们的法律意识。 自主学习1、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 的体现。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 法、封建制法、 法和 法。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法。3、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规定了人们行为的 、标准和 ;规定 ;由 制定或者认可的;由 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的职能实际上就是法的 。法的基本职能包括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 的作用,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 的作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奴隶制 方向国家作用国家强制力一定社会公共事务模式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一定阶级统治法的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法的历史类型: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法。>> 要点学习全面认识法的本质和特点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首先,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社会全体成员的意志;其次,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一部分人的意志;最后,法所体现的意志即国家意志。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首先,所谓意志,是人们的愿望和要求,法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进行活动的结果,因此是一种意志,属于主观范畴。其次,法不是“个人意志”的反映,也不是“社会所有成员意志”的反映,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法的特点①从法的产生和发展来看,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和发展的。②从法的内容来看,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③从法的创制形式来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④从法的实施来看,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特别提醒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标准和方向。它与道德规范既相互联系,又有严格的区别。二者的联系表现在法律和道德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和互相渗透的,法律和统治阶级道德在社会阶级属性方面具有一致性。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和道德存在的时间不同、调整范围不同、实施手段不同、表现形式不同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各样的行为规范。从行为规范反映和调整的领域来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即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即规定人们如何作用于自然界、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团体规范、政策规范等。这是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联系和共同点。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法规定了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向。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人们通过法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态度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因为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从而成为评价人们行为合不合法的标准。法的职能:第一,法的职能:实际上就是法的作用。首先,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其次,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第二,法所执行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中。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我国法的作用非常广泛,可以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理解,即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及时巩固1.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观点来看,法的本质具体表现在( )①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②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③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④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A.①②③ B.①③④C.①②④ D.②③④>> 及时巩固2.马克思说:“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结合这句话我们应正确理解法的本质,即( )A.法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B.法是不可能永恒不变的C.法与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宗教、艺术相互影响D.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及时巩固3.在我国,要想有效地保证法的实施( )A.只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B.需要将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结合起来C.只需要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D.关键靠社会舆论监督 1、法是永恒不变的么?>> 问题探究 2、结合材料谈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的认识 >> 问题探究>> 问题探究材料体现了法的哪些特征?如何理解法的职能 ?答案: 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法所执行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中>> 问题探究>> 难点剖析 正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概念和作用>> 难点剖析我国社会主义法 具体表现制定和实施主体 我国的法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体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它是由我国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内容 我国的法用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方式,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作用 我国的法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 随堂巩固训练1、 2016年3月至5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珠海警方赴马来西亚开展打击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4天速破“飓风3号”专案,抓获11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大陆65名、台湾52名)。这表明( )A.法律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C.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范D.法律具有强制性>> 随堂巩固训练2.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主要表现在( )①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 ②任何人都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③任何人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④不允许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上A.①②③ B.②③④C.①② D.①②③④>> 随堂巩固训练3. 马克思说:“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上述材料中对法的描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B.法的本质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C.法是对社会行为规范的概括和总结D.法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随堂巩固训练4、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主要有( )①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②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③组织社会化大生产④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随堂巩固训练5、材料一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的出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走上依法保护的阶段。材料二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2年3月1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8 756人,同比减少0.8%;提起公诉1 201 032人,同比增加4.6%,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法的职能的认识。 【答案】(1)法的职能实际上就是法的作用。法主要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法所执行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中。(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法的政治职能。>> 知识拓展我国社会主义法除具备法的基本特征外,还有自己的主要特征。它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国家强制力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知识小结概括一、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1、对公平正义的追求(1)法的本质(2)法的类型(3)社会主义法的本质2、法的特点——社会主义法的特点3、法的职能(1)政治职能(2)社会职能 >> 知识导图第一专题第一框题《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文本素材1、法律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法学家们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研究法律,包括从法制史和哲学,或从如经济学与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的方面来探讨。法律的研究来自于对何为平等、公正和正义等问题的讯问,这并不都总是简单的。法国作家阿纳托尔·法郎士于1894年说:"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时禁止富人和穷人睡在桥下、在街上乞讨和偷一块面包。"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而官僚、军事和警力则是执行法律,并且让法律为人民服务时相当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个法律系统的运作,同时带动法律的进步,则独立自主的法律专业人员和充满生气的公民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法的精神封建社会法律由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国王或者大臣制定;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由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议会制、首都北京各界群众庆祝中国第一部宪法出台?定;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由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人民议会制定。如:中国的法律是由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这就是法律的基本精神,即它所代表的利益阶层。革命和改革都是围绕着这一主题。封建社会的人治也是因为法律的基本精神不在于人民,而仅仅是为了维护封建地主的统治次序, 而弥补其不足。老百姓的得失主要取决于统治阶级的仁慈。所以封建社会人治和法治是互补的关系。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了国家性质,也反映了社会矛盾。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掌控了法律就等于掌握了人类的命运。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由人民来制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被人民所掌握。如此才可确保国家性质的纯粹性,调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性。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当成了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它违反了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要避免法律和人类社会主客体地位颠倒的情况发生。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和对法律制度的深刻反思。因此执法者执法过程中,不仅要熟记法律制度还要深谙法律的基本精神,如:"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所有权。""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3、法的本质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说明法的阶级性。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②、法只能属于统治阶级的。法只能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即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③、法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国家政权,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即不是统治阶级中个人意志的体现,也不应是统治阶级个别或部分(阶级、阶层)意志的体现。④、法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的体现。不是全部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要靠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去体现、去贯彻。法不可能包罗万象。它只规定和调整有关统治阶级基本利益的和社会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会关系。⑤、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的决定,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统治阶级所代表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①、法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但统治阶级意志本身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由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成为法。②、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之所以采取国家形态是为了取得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①、一切行为规则、社会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法所具有的强制性是最强的——即不执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不执行——轻者剥夺权利、重者剥夺生命。②、国家强制力的物质形态:即一些列的国家执法组织:法院、检察院、监狱、军队、警察等保证实施。法的社会性①、法的基本属性——阶级性。②、法的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中,法在实现统治阶级职能的同时,还"执行由一切社会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的职能。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进步,法所具有的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社会职能,在有关经济、科技、环境等法律部门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正日益取得发展。4、法的作用明示作用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矫正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预防作用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最终作用1、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4、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5、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6、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PAGE 5第一专题第一框题《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学习目标:1、知识目标:通过学习法律的基本知识,职能、形式等。2、能力目标: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让学生明确学习法律,崇尚法律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学习重难点:重点:认识法的本质和特点。 难点: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三、学习过程自主学习:1、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 的体现。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 法、封建制法、 法和 法。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法。3、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规定了人们行为的 、标准和 ;规定 ;由 制定或者认可的;由 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的职能实际上就是法的 。法的基本职能包括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 的作用,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 的作用。即时巩固:1.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观点来看,法的本质具体表现在( )①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②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③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④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A.①②③ B.①③④C.①②④ D.②③④2.马克思说:“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结合这句话我们应正确理解法的本质,即( )A.法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B.法是不可能永恒不变的C.法与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宗教、艺术相互影响D.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3.在我国,要想有效地保证法的实施( )A.只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B.需要将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结合起来C.只需要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D.关键靠社会舆论监督4.中国公安机关将坚决支持并履行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决议,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主义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这说明( )A.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B.法反映社会各阶级的共同意志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D.法随着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要点理解:1、全面认识法的产生、本质、特点和作用法 具体表现产生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和发展的本质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特点 从法的对象来看,法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标准和方向;从法的内容来看,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从法的创制形式来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从法的实施来看,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作用 法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2、正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概念和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 具体表现制定和实施主体 我国社会主义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它是由我国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法用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方式,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工具3、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规定了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向。它与道德规范既相互联系,又有严格的区别。二者的联系表现在法律和道德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和互相渗透的,法律和统治阶级道德在社会阶级属性方面具有一致性。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和道德存在的时间不同、调整范围不同、实施手段不同、表现形式不同等。4、法与国家有直接的联系,这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之一。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然演化而形成的关于善恶、美丑、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及行为准则,国家可以提倡、推行某种道德规范,但是不能制定道德规范。其他社会规范虽然也要通过一定的力量来保证实施,但通常不具有国家强制力。难点探究:探究活动一:1: 法是永恒不变的么?2:结合材料谈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的认识。探究活动二:材料体现了法的哪些特征?探究活动三:如何理解法的职能?探究活动四:总结“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的相关知识。点评答疑:1、本课的框架结构2、误区1:法维护全体公民的利益,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提示:从法的本质来看,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并掌握了国家权力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任何国家的法,都不是全民意志的体现。误区2:法只有政治统治职能,只体现在政治领域。提示:法的基本职能包括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法所执行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我国法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训练提升:1. 2016年3月至5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珠海警方赴马来西亚开展打击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4天速破“飓风3号”专案,抓获11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大陆65名、台湾52名)。这表明( )A.法律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C.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范D.法律具有强制性2.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主要表现在( )①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 ②任何人都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③任何人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④不允许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上A.①②③ B.②③④C.①② D.①②③④3. 马克思说:“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上述材料中对法的描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B.法的本质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C.法是对社会行为规范的概括和总结D.法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4.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主要有( )①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②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③组织社会化大生产④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5. 材料一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的出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走上依法保护的阶段。材料二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2年3月1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8 756人,同比减少0.8%;提起公诉1 201 032人,同比增加4.6%,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法的职能的认识。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学习的主要内容有:2个本质:法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2个职能:法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5个特点:法的5个基本特征。参考答案自主学习:1、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2、奴隶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3、模式、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国家强制力、作用、一定阶级统治、一定社会公共事务二、即时巩固:1、【解析】 ①是对法的产生的认识,不符合题意,题干要求从法的本质角度进行分析,排除;②③④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法的本质,故选D项。【答案】 D2.、【解析】 A、B、C三项都没有说明法的本质,不符合题意;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应选D项。【答案】 D3.【解析】 要想有效地保证法的实施,需要将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结合起来,所以B正确。【答案】 B4.【解析】 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所以B错误;C、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答案】 A三、训练提升:1、【解析】 国家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体现了法律具有强制力,靠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制实施,故选D项。【答案】 D2. 【解析】 ①②③④都体现了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答案】 D3. 【解析】分析:本题考查学生对法的本质的认识。A尽管说法正确,但不能反映题干材料,故不能选;B说法错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是法的本质;法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但社会行为规范还包括道德等其他方面,故C说法不准确;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故答案为D。【答案】D4.【解析】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属于政治职能,①不符合题干“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要求,排除;②③④均属于法的社会职能,故选D。【答案】D5. 【解析】 首先回答法的职能的含义及其类型,然后结合材料分析法的职能在材料中的具体体现。【答案】 (1)法的职能实际上就是法的作用。法主要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法所执行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中。(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法的政治职能。PAGE 8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高中政治第一专题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框题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学案新人教版选修5.doc 高中政治第一专题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框题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教案新人教版选修5.doc 高中政治第一专题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框题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素材新人教版选修5.doc 高中政治第一专题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框题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课件新人教版选修5.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