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第二专题第一框题认真对待权利与义务(教案 课件 学案 素材4份打包)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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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第二专题第一框题认真对待权利与义务(教案 课件 学案 素材4份打包)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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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专题第一框题《认真对待权利与义务》
一、教学目标(或三维目标)
1、知识目标: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2、能力目标:懂得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学会用比较的方法去分析事物。
3、情感态度价值观:列举日常生活中依法维护权利、承担责任的事例,说明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权利。感受积极维护权利的重要性和履行义务的必要性,树立维权意识。
二、教学重点
认识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三、教学难点
列举事例,说明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四、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 就教材中“小林捡到钱包一事”进行提问,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看书,并思考讨论探究问题。 步步导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明确学习目标。
知识点一 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展示《民法》与《刑法》的区别。 播放视频《官方证实!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已被刑事拘留》 探究问题: 1、分析本案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2、分析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谁?3、分析本案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教师讲解补充: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平等主体的含义与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例题或练习 根据学生习题解答情况点拨。 观看视频,预读课本,结合课本知识思考并回答问题。 深入讲解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化解重点难点,深化认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和认知能力。
知识点二 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探究问题: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例题或练习 根据学生解答情况进行讲解。 教师补充:违反义务必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读课本,学生看书自学,小组讨论该怎么做。 巩固知识,培养学生综合分析事物的能力,注重知识之间的前后联系。
知识点三 违反义务须承担法律责任。 展示“甲某偷偷合成乙某和自己的照片,被乙告侵权”的相关材料。 探究问题: 1、甲有没有侵犯乙的合法权益?2、如果甲侵权了乙的合法权益,应该以什么方式承担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3、上述材料给我们什么启示? 教师讲解:违反法律要负责任;要坚持权力与义务的统一。 展示教材上“吴林向小春的爸爸借钱”的事例。 探究问题:小春爸爸要求还款的权利是否过了诉讼期? 例题或练习 根据学生习题解答情况进行点拨。 教师讲解诉讼时效。 读课文,小组对照课本知识讨论后后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并对诉讼时效这一知识做好笔记。 引导学生进行新的学习探究活动,创设问题情景,引起悬念,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
总结 要求学生总结“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 学生总结,回答。 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小结,学生的概括过程也是检验学生对本节课理解程度的过程。
本课小结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也了解了民事权利的实现需要我们怎么去做,希望同学们增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在维护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板书设计 1.民事法律关系含义2.民事法律关系包含的三个要素3、民事权利的实现4、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增强5、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教学反思 本框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的实现以及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这一框是对本专题内容提纲挈领的阐述,从呈现形式上来说,主要不是在法学理论上的系统阐述,而是与实际生活事例以及可能面临的问题来展开讨论的。总的来说,这一框涉及民事主体的权利意识和权利实现问题,在讲授本专题时,既要突出民事权利的作用,也不可忽略对其民事义务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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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认真对待权利与义务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 情景导入
>> 要点学习
目标展示:
1、知识目标: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2、能力目标:通过分析美国利益集团的作用,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对美国利益集团内容的分析,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信心。
1.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由民法调整的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_______、_______和内容。
3.民事主体的分类:_____________、依法成立的_______或者其他组织。
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主体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5.民事权利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_________________,也有赖于公民依法维护权利意识的增强。
6.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民法规定的______________制度。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主体
客体
公民(自然人)
法人
享有的权利
承担的义务
自主学习
人们的实际行动
侵权行为
违法行为
诉讼时效
刑法,是规定什么是犯罪、犯什么罪、应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的法律。即规定何种行为构成了犯罪、犯罪的种类、形态以及对犯罪如何处以刑罚的法律规范。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体现了对人从“摇篮到坟墓”关怀!与我们息息相关!
平等主体
(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4)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在进行签订租赁合同、采购办公用品等一般民事活动时,是与自然人、普通法人处于平等地位的,因此,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也可以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2、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构成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公民(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格利益
内容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法律根据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将公民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智力 民事活动 代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已满18周岁的智力健全者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智力健全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智力健全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行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甲年过30,未婚,暗恋同事乙。一日,甲在乙门外拾得一本相册,发现正是乙的影集,如获至宝。甲将乙的照片悬挂于室内欣赏,并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自己的照片与乙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画册,题名为“爱的宣言”,向朋友炫耀。后来乙知道了此事,要求甲承担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在生活中,社会不同主体有着各自的权利和利益,人们之间可能产生冲突。人们必须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这些冲突。所以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 及时巩固
1. 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里的公民、法人应该是(  )
A.特殊主体 B.一般主体
C.平等主体 B.财产主体
>> 及时巩固
2.法律上的民事主体是指
A.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B.除公民(自然人)外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智力成果、商业标记和人格利益
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及时巩固
3.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  )
A.民事行为能力 B.民事主体的内容
C.民事客体的对象 D.人们的实际行动
1、分析本案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
2、分析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谁?
3、分析本案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 问题探究
答案提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王宝强和宋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王宝强的公司财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王与宋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 问题探究
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案: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各项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公民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正在不断增强。
1、甲有没有侵犯乙的合法权益?2、如果甲侵权了乙的合法权益,应该以什么方式承担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3、上述材料给我们什么启示?
答案:
1、甲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名誉权。2、如果甲侵权了乙的合法权益,应该以什甲必须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乙一定的精神损失费。3、材料给我们的启示,一是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要自觉履行义务,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也有赖于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
>> 问题探究
答案:
小春爸爸要求还款的权利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所以应从借条的还款日期起计算。本案中,小春爸爸手中的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所以诉讼时效应以小春爸爸要求还款的日期为准。因此,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
小春爸爸要求还款的权利是否过了诉讼期 ?
>> 问题探究
>> 难点剖析
全面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1.基本内涵:是由民法调整而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定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2.构成要素
3.如何正确处理民事法律关系
(1)增强权利意识:公民应增强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增强义务意识: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又称为民事主体,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格利益等
内容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所确认的民事主体享有某种民事利益的可能性;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使相对的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的必要性
>> 随堂巩固训练
1、张某借了李某5 000元钱,并按双方约定在借据上写明了次年年底还清。但直到6年后,李某才催讨,张某未偿还。于是李某将张某告到了法院。法院没有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这是因为
A.张某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B.李某没有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权
C.张某没有能力履行还款的义务
D.李某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 随堂巩固训练
2.下列属于维护民事权利的有(  )
①于某丈夫隐瞒彩票中巨奖欺骗其离婚,于某起诉到法院
②音乐创作人张怀季指责新版《西游记》侵权③赵某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自己合法权益要求赔偿
④李某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 随堂巩固训练
3.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②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
③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
④甲赠给其18岁侄女乙一台电脑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 随堂巩固训练
4、下列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  )
①自然人
②法人
③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
④国家
A.① B.①②
C.①③ D.①②③④
>> 随堂巩固训练
5、宏强周末去某商厦购物。在购物时,商厦发现商品失窃,遂要求在商厦内购物的消费者配合进行检查。商厦保安在检查到宏强时要求搜身,被宏强拒绝,但商厦保安强行搜身,并把宏强打伤。宏强住院治疗,共花费3 800元。宏强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商厦及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运用所学法律常识的知识,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 ①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①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②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③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知识拓展
>> 知识小结概括
1.民事法律关系含义
2.民事法律关系包含的三个要素
3、民事权利的实现
4、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增强
5、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 知识导图
课题名称:第二专题第一框题《认真对待权利与义务》
文本素材
1、民告官
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或行政官司的俗称。行政诉讼是“官”民矛盾的化解机制。全国排查进京上访民告官案,最高法称错案必纠。凡列入“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中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评查、清理工作。进京赴省申诉上访案件也要比照活动的要求进行评查和清理。要在全面甄别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对属于错案和有瑕疵的案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纠正或补正。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且有协调余地的,要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尽量予以照顾性解决。确实无法通过法院自身解决的,在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并按照政法委的统一协调和部署,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帮助落实协调方案。对于申诉理由不成立的,也要耐心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总结造成申诉上访的原因和教训,对于违法办案或者失职渎职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责任人员必要的处分。
受理范围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被拒绝的
四,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停止执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
(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停止执行。
上诉方式
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果原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或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责令再审。
2、民告官典型案例
(1)行政执法需诚信
2016年6月3日,肥东县环境保护局向合肥某家具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在2016年11月30日前针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整治。该公司随后购买相关环保设备,并进行安装。10月12日,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工厂时,认为无污染防治设施,产生打磨粉尘、喷漆废气通过风机经排气筒直接排放,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不服处罚,将环保局告上法庭。肥东县法院审理认为,环保局下发的通知限定完成环境整治任务的最后期限是2016年11月30日,同时告知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作为行政管理关系中被管理方,该公司基于对行政管理权威的信赖,完全有理由认为该厂的环保整治最后期限是2016年11月30日。环保局在其指定的整治期限尚未届满前,于2016年10月12日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一审判决撤销肥东县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双方均未上诉。
点评: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本案环保局在承诺行政相对人整改期内对其实施处罚,明显有违诚信,其处罚明显失当,被法院依法撤销。在当前大力构建政府诚信的大背景下,该案的判决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诚信执法具有典型意义。
(2)越俎代庖不可行
姚某某系芜湖市左岸生活小区的业主。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系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设立,行使原由街道、社区承担的行政服务职能和市、区职能部门的部分行政职能。 2015年8月,镜湖区张家山社居委因左岸生活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而代行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同年11月25日,张家山社居委发布通告,通知小区业主报名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至报名截止日,共有包括姚某某在内的24名业主报名参选。经审核报名参选人名单,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认为姚某某未缴纳2013年至2015年度的物业费,遂通知镜湖区张家山社居委取消了原告候选人资格。姚某某不服,诉请撤销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取消其参选资格的行政行为并重新进行选举。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具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法定职责,但不具有直接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作出决定的法定职责。因此,被告作出取消姚某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的行政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属超越职权的行为,依法应予撤销。但鉴于左岸生活小区业主委员会已经选举成立,撤销已无实际意义,故确认被告取消原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的行政行为违法。
点评: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民间自治组织,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有关行政机关对此项事务存在越俎代庖的情形。这一判决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3、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主要分类
特别诉讼时效
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特殊时效可分为三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
《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主要特征
诉讼时效的特征:(1) 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 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3) 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4)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5) 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首先,《民法通则》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依《诉讼时效若干规定》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消等。其次,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请求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再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从何时起中断时效,依据《诉讼时效若干规定》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第14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第15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其中断。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
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能在中止事由发生时,就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1.人身权的请求权
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5..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
6.认购人是基于对国家和对金融机构的信赖购买债权的,他的投资具有类似于储蓄的性质,所以由国债和金融债产生的支付体系请求权不应该适用诉讼时效。
7.基于投资产生的缴付出资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的保障,也是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足额出资也是公司法定义务,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的原则。
8.如果对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那么,超过诉讼时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财产就会成为无主物。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根据侵权行为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由于是债权,所以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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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专题第一框题《认真对待权利与义务》
一、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要求学生认识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列举事例,说明既要维护自己 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懂得积极维护权利的重要性和履行义务的必要性;
2、能力目标:懂得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学会用比较的方法去分析事物。
3、情感态度价值观:列举日常生活中依法维护权利、承担责任的事例,说明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权利。感受积极维护权利的重要性和履行义务的必要性,树立维权意识。
二、学习重难点:
重点:认识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难点:列举事例,说明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学习过程
自主学习:
1.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由民法调整的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_______、_______和内容。
3.民事主体的分类:_____________、依法成立的_______或者其他组织。
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主体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5.民事权利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_________________,也有赖于公民依法维护权利意识的增强。
6.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民法规定的______________制度。
即时巩固:
1.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里的公民、法人应该是(  )
A.特殊主体 B.一般主体
C.平等主体 B.财产主体
2.法律上的民事主体是指 (  )
A.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B.除公民(自然人)外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智力成果、商业标记和人格利益
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  )
A.民事行为能力 B.民事主体的内容
C.民事客体的对象 D.人们的实际行动
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  )
①主体 ②法律事实 ③内容 ④客体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要点理解:
1.民事法律关系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包含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3、民事权利的实现: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
4、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各项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公民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正在不断增强。
5、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6、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难点探究:
探究活动一:
1、分析本案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
2、分析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谁?
3、分析本案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探究活动二:
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探究活动三:
1、甲有没有侵犯乙的合法权益?
2、如果甲侵权了乙的合法权益,应该以什么方式承担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3、上述材料给我们什么启示?
探究活动四:
小春爸爸要求还款的权利是否过了诉讼期?
探究活动五:
总结“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
点评答疑:
1、本课的框架结构



2、全面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1).基本内涵:是由民法调整而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定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2).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又称为民事主体,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格利益等
内容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所确认的民事主体享有某种民事利益的可能性;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使相对的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的必要性
(3).如何正确处理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要增强权利意识:公民应增强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增强义务意识: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全面理解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1).含义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义务与民事权利相对应,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积极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
(2).积极维护权利
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3).违反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训练提升:
1. 张某借了李某5 000元钱,并按双方约定在借据上写明了次年年底还清。但直到6年后,李某才催讨,张某未偿还。于是李某将张某告到了法院。法院没有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这是因为 (  )
A.张某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B.李某没有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权
C.张某没有能力履行还款的义务
D.李某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2. 下列属于维护民事权利的有(  )
①于某丈夫隐瞒彩票中巨奖欺骗其离婚,于某起诉到法院
②音乐创作人张怀季指责新版《西游记》侵权
③赵某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自己合法权益要求赔偿
④李某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3.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②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
③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
④甲赠给其18岁侄女乙一台电脑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4. 下列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①自然人
②法人
③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
④国家
A.① B.①② C.①③ D.①②③④
5. 宏强周末去某商厦购物。在购物时,商厦发现商品失窃,遂要求在商厦内购物的消费者配合进行检查。商厦保安在检查到宏强时要求搜身,被宏强拒绝,但商厦保安强行搜身,并把宏强打伤。宏强住院治疗,共花费3 800元。宏强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商厦及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运用所学法律常识的知识,谈谈你的看法。
课堂小结:
本框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的实现以及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这一框是对本专题内容提纲挈领的阐述,从呈现形式上来说,主要不是在法学理论上的系统阐述,而是与实际生活事例以及可能面临的问题来展开讨论的。总的来说,这一框涉及民事主体的权利意识和权利实现问题,在讲授本专题时,既要突出民事权利的作用,也不可忽略对其民事义务的讲解。



参考答案
一、自主学习:
1、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2、主体、客体
3、公民(自然人)、法人
4、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5、人们的实际行动
6、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诉讼时效
二、即时巩固:
1.【解析】  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关系,故答案选C项。
【答案】 C
2.【解析】民事主体既可以指公民(自然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B错误;智力成果、商业标记和人格利益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C错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对象,D错误;法律上的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A符合题意。
【答案】 A
3.【解析】加强民事立法,为公民维护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公民要真正实现自身权利,关键还是要有依法维权的意识,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答案选D项。
【答案】 D
4.【解析】选D。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因此选D。
【答案】D
三、训练提升:
1.【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两年。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再来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题中案例已经超过诉讼期间,正确选项为D。
【答案】 D
2. 【解析】选A。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①②属于维护民事权利;③是由国家赔偿法调整的,④是由婚姻法调整的。故选A。
【答案】A
3. 【解析】选D。民法调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是在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①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排除含①的选项,故选D。
【答案】D
4. 【解析】选D。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内容。民事主体既可以是公民(自然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以民事主体身份参与,因此①②③④都符合题意。
【答案】D
5.【解析】 本题考查了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教材知识回答即可。
【答案】 ①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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