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八年级下册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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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版八年级下册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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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政治复习资料(参考)
1、生活中的不良诱惑有哪些危害?我们如何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答:(1)“黄、赌、毒”和邪教“法轮功”等不良诱惑,会伤害人的身体,毒害人的心灵,危害人的身心健康;会使人不思进取,放弃美好追求,影响个人进步和发展;会使人无视法律的尊严,损害他人和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必须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控制力;运用法律手段同不良诱惑作斗争,以保护自己,净化我们成长的环境。
2、法律有哪些特征(或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其中最主要的特征是什么?答:法律的基本特征,一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三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一般违法?什么是犯罪?答: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叫做一般违法;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4、一般违法和犯罪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从中可得出什么结论?答:一般违法和犯罪不同点是它们违反的法律不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应受到的惩罚不同。一般违法和犯罪共同点是它们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结论: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没有不可愈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5、如何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答: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有了一般违法行为,应该及时改正。我们一定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以使自己健康成长。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6、青少年(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答:由于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都还不够成熟,在辨别是非、区分良莠方面往往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不够强,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
7、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是什么?答: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8、未成年人如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答:认真学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守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机智灵活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正确对待学校和父母的教育,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学会寻求法律帮助。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杜绝不良行为。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9、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何?它对我们青少年有什么启示?答: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它表现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这种一致性要求我们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10、我们如何正确对待权利?答:我们要依法行使权利,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律许可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能在合法的权利之外谋取非法利益。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义务。
11、为什么要自觉履行义务?如何履行义务?答: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公民要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责任。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一个公民自觉履行义务。公民在履行义务时要做到,凡是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要积极去做;凡是法律对公民提出具体要求的,就必须去做;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坚决不做。
12、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是什么?答:法律规定了公民权利和义务,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3、我们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生命健康权?答:当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时,我们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要及时、如实地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能让侵害者逍遥法外;要采用合法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不能以牙还牙,以恶对恶。依法维护自己生命健康权,还要加强自我保护,学习一些自我保护方法。我们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健康,同样也要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
分析两种错误做法:第一种忍气吞声做法,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侵害者逍遥法外。第二种以牙还牙,以恶对恶,实质是报复行为,不仅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14、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答: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可以与侵害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起诉讼,请求法律帮助。同时我们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所有权,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15、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答: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积极寻求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权的保护,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16、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答: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依法通过正确的途径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与经营者直接协商,双方在自愿互谅基础上解决争议;当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无效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如何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国家、个人)答:消费活动中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都要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参与消费活动,依法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
国家要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规范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行为,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道德建设,实施以德治国,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
18、我们要树立哪些宪法观念?要树立宪法观念,我们青少年该怎么做?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首要地位,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的最高的行为准则,也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认真学习宪法,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把遵守宪法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同违宪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的尊严。
19、人们常常把宪法称为“母法”,而把其他法律称为“子法”。这主要说明宪法的哪一个重要特点?如何理解?答: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方面体现在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另一方面体现在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20、为什么说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答: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21、实行依法治国对国家机关和每个公民分别提出了什么要求?(对国家公职人员和公民的要求是什么?答:依法治国对国家机关的要求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国家立法机关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完备的法律,这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先决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必须做到严格、严肃、严明,切实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原则和程序办事,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对公民的要求是:每个公民要认真学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学会运用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公民。依法治国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要求是:依法行政。
22、什么是法律监督?其主要内容包括哪一些?加强法律监督有什么重要意义?答:在我国,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有权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司法监督等。法律监督是整个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环节,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加强法律监督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形象;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八下期末测评
一、明辨是非(辨别下列观点的正误,正确的在相应括号内填“√”,错误的填“×”。)
1.在我国现阶段,只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才是国家和社会真正的主人。()
2.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重要体现之一。()
3.在公民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生命健康权。()
4.生命是我自己的,是否放弃也是我自己的事,与他人和社会无关。()
5.当我们受教育的权利被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唯一的选择是采用诉讼方式来维护。()
6.让不让孩子上学是家庭私事,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7.我国的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都是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武器。()
8.在我国现阶段,遗嘱继承是采用最多的继承方式。()
9.公平总是受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10.要实现社会的公平就必须要有正义的制度作支撑。()
二、最佳选择(把最符合题意的一个选项找出来,填在相应括号内。)
11.判断某人是不是中国公民的依据主要看其()
A.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B.是否具有中国血统 C.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 D.是否年满18周岁
12.春节期间,政府为了增加节日氛围,在市中心主要街道两旁挂起了许多大红灯笼。市民叶某看到后非常喜欢,趁夜色拿走了几盏,路人发现后,指出其错误,叶某振振有词地说:“这又不是你家的,我享有自由权,你管不着。”叶某的做法错在()
A.没有认识到公民权利的广泛性B.没有正确行使权利,损害了国家、集体的利益
C.没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D.没有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
13.“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保卫咱妈妈谁来保卫她……你不站岗我不站岗,谁保卫咱祖国谁来保卫家”。对这两句歌词的正确理解是()
①公民有依法服兵役的权利②只有去当兵才是公民真正爱国的表现③公民只有忠实履行服兵役的义务,才能维护国家安全,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④依法履行服兵役义务体现了公民对国家的责任
A. ①②B. ③④C. ①③D. ②④
14.中学生小王经常帮助一位残疾的孤身老人,有时还把自己的零花钱省下来买食品送给老人。对此,下列同学的认识正确的是()
A.甲认为小王很傻,救济老人不是我们的义务,白花钱B.乙很赞同小王的行为,认为这是履行公民的道德义务,责无旁贷C.丙认为小王多管闲事,这样会影响自己的学习,学生最重要的职责是学习D.丁肯定小王的做法,但认为赡养、扶助孤身老人是政府的事,我们没必要管
15.下列属于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行为的是()
①小陈路遇落水儿童,纵身跳入河中,奋力抢救②小张养的宠物狗咬伤邻居小孩③刘某大义灭亲,将在村里作恶多端的儿子打成残废④小李打伤手持铁棍的入室抢劫犯的手臂,并将其扭送到派出所
A. ①②B. ③④C. ①④D. ②③
16.“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如果从树立隐私意识的角度来理解这句话,你认为()
A.有道理,因为人心叵测,人与人之间本身是不可能做到相互信任的B.不赞成,因为严守自己和他人的隐私就会违背忠诚老实的做人原则C.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每个人都有隐私,要有自我保护意识D.不赞成,因为对好朋友任何事情都应该毫无保留
17.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A.学校把市科技制作比赛中获奖学生的照片张贴在宣传窗内B.公安机关将在逃罪犯的照片印在通缉令上向全国发布C.某保健品公司私自将学生小吴的照片印在其宣传广告上D.某报社登出该市市长参加社会活动的照片
某校女生王某因忌妒同寝室的李某,用手机偷拍了李某在寝室内的各种生活照片,并贴到互联网上,还配上一些诋毁性的文字,对李某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据此回答18~19题。
18.王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
①生命健康权②肖像权③隐私权④名誉权
A. ①②③B. ②③④ C. ①③④D. ①②④
19.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依法可以()
A.要求学校对王某处以警告和罚款处分B.对王某采取同样的报复性措施,让她也尝尝被侵害的滋味C.找几个同学狠狠教训一下王某,直至王某认错为止D.要求王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欣赏右边漫画,回答20~21题。
20.漫画中父亲的行为将侵犯孩子的()
A.人身自由权B.受教育权C.智力成果权D.财产继承权
21.作为漫画中的孩子,面对父亲的“家教”,正确的做法是()
①跟随父亲去赚钱,帮助父亲纠正做生意时的计算错误②认真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决不中途辍学③指出父亲的错误,告诉父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和接受教育的重要性④孝敬父亲,尊重父亲的意见,边做生意边自学
A. ①②B. ②③C. ①③D. ②④
22.下列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是()
A.张某在建筑施工中挖到的古代瓷器B.王某在出租车上拾到的手机C.李某赌博赢得的摩托车D.马某收藏的祖传名家字画
23.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下列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①配偶、子女②父亲、母亲③兄弟、姐妹④祖父母、外祖父母
A. ①②B. ②③C. ③④D. ①④
24.张三购买福利彩票获得特等奖500万元。为回报社会,张三捐款50万元给希望工程,他的行为是()
①行使了对自己财产的收益权②履行了凡法律鼓励做的,公民应积极去做的要求③行使了自己对财产的处分权④履行了凡法律要求做的,公民必须去做的要求
A. ①②B. ②③C. ①④D. ③④
赵某在一家商店购买了两袋汤圆回家食用,没想到吃完不久,一家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腹痛现象。赵某一看包装袋,发现汤圆竟然是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联系电话的三无食品。赵某找商家理论,商店工作人员以李某没有发票为由
拒绝承认汤圆是本店售出。据此,回答25~27题。
25.该商店主要侵犯了消费者赵某的()
A.自主选择权B.结社权C.人格尊严权D.安全权
26.商家拒不承认汤圆是他们商店售出,赵某一时又找不出凭据,此时赵某可考虑拨打电话求助。()
A. 110或120B. 96120或96121C. 96315或12315D. 12345或96520
27.赵某的消费经历告诉我们,作为消费者()
①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坚持先尝后买的原则②要学习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防止侵权行为发生③消费时要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④要善于判断、选择、比较、鉴别,炼就一双“慧眼”
A. ①②③B. ②③④C. ①③④D. ①②③
28.不同的人对公平的判断可能不尽相同。影响人们对公平与否的判断,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制约()
A.耐挫折能力和应变能力B.学习成绩和交往能力C.家庭背景和人际关系D.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
29.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个人所得税的减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 600元。强调要加强对高收入者纳税的监管,实行高收入者多纳税。国家这样做()
A.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B.对高收入者来说有点不公平C.可以完全消除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D.可能会助长懒惰之风,不利于社会稳定
30.公平是我们社会生活追求的一个重要主题。下列有关公平的观点不合理的是()
A.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每个人都要承担应分担的责任B.公平往往是在比较中产生的、是相对的C.当遇到自己认为不公平的事情时,要不惜代价采取一切手段去谋取公平D.良好的合作应该以公平为基础
三、辨别分析(辨别以下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31.在八年级(1)班中,很多同学都有绰号:小田因为跑步很快而被其他同学起了“飞毛腿”的绰号;小刚因为长得矮胖而被起了“武大郎”的绰号;小立因为数学特别优秀而被起了“计算机”的绰号……
对此,班级同学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给同学起绰号是侵犯公民名誉权和姓名权的行为;有人则认为,给同学起绰号是表示对同学的欣赏和敬重。你赞成哪一种观点?请说明理由。
?
四、阅读思考(仔细阅读,认真思考,运用所学知识回答相应的问题。)
32.青年朱某,喜欢唱歌,经常约朋友在家唱卡拉OK,一唱唱到深夜,吵得邻居刘某无法休息。刘某多次上门向朱某提出意见,朱某振振有词地说:“我在自己家唱歌是我的权利,我喜欢什么时候唱就什么时候唱,别人无权干涉。你管得着吗?”刘某的哥哥得知此事后,十分气愤,带着弟弟闯进朱家将朱某价值一万元的音响设备砸坏,刘家兄弟因此被警方拘捕,在派出所刘某反复强调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
结合公民权利的有关知识回答问题。
朱某说:“我在自己家唱歌是我的权利,我喜欢什么时候唱就什么时候唱,别人无权干涉……”对此说法你如何认识?请说明理由。
?
刘家兄弟砸坏音响设备的行为侵犯了朱某的什么权利?
?
刘家兄弟本想维护自己的权利,最终却受到法律制裁,你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
33.想一想:当你遇到以下情境时,你应采取怎样的处理方法并简单说明你这么做的法律依据。将答案填在下表中。
?
情境 正确的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高年级某同学以你和他同名同姓为由,要求你改名
妈妈偷看了你的日记和信件
你的照片被某照相馆擅自放在橱窗中作广告宣传
未征得你的同意,你创作的漫画被编入《青少年漫画作品选》一书
34.中学生王强看到某增高产品──“哈佛戴高乐”的广告宣传后,去某药店买了四盒服用。三个月后,感觉没任何增高效果。就在此时他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哈佛戴高乐’系列增高产品是2005年度全国十大科技骗局之一,其‘世界生命医学普林那尼紫心勋章奖’、‘世界生命科学医学会全球认证’的宣传广告完全是生产厂家──湖北新东科药业公司为牟取暴利而精心编造的虚假广告。该增高产品没有任何作用,500元一盒的药品出厂价才25元……”
(1)厂家的行为主要违背了我们当前大力倡导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哪一项内容?
?
(2)新东科药业公司及药店主要侵害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
(3)王强去药店要求退款,药店以他们也是受骗者为由拒绝。你认为此时王强该怎么办?
?
35.新闻会客厅:“共话维权”
(一位主持人四位嘉宾:郭律师、大江、小王、章师傅)
大江:“小明忌妒我的成绩,故意污蔑我考试作弊,同学们议论纷纷,我心里很难受,想想也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斜。”
小王:“上次我贪小便宜,同意了商家不开发票,结果买回来的MP3没用几天就坏了,因没有凭证无法找商家索赔,我真后悔。”
?章师傅:“煤矿经营者不为我们矿工着想,井下漏水、积水现象很严重,随时都可能发生事故,但大家慑于矿主的权势,不敢抗争。”
(1)大江和章师傅的_____、_____权利分别受到侵犯。商家不开发票是为了逃避履行_____义务。
?
(2)假如你是郭律师,请分别为三位当事人依法维权出出点子。
?
假如你是主持人,请为今天的话题作简单的总结发言。
?
36.欣赏漫画<谁来为我作证>,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注:画中人物分别为歹徒、被抢女士、制服歹徒的青年、围观人群。)
?(1)分别指出漫画中哪些行为是正义行为,哪些行为是非正义或缺乏正义感的行为。
?
(2)被劫女士及围观人群的行为态度可能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假如当时你也在现场,目睹此事,你会怎么做?
?
五、探究体验
?37.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有老师打学生的,有学生打老师的,有学生打学生的,也有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行凶闹事的,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人们不无忧虑地发现,原本应该用美好、纯真等词来形容的花季少年,却越来越与暴力、喋血、行凶、杀人等词联系在一起。据一项调查显示,近十分之一的学生曾面临校园暴力的威胁,近一半的孩子认为,在社会中自身安全不能得到完全的保障。
(1)你认为校园暴力事件主要侵害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
(2)某校学生会决定以“关爱他人生命与健康,远离校园暴力”为主题,发动一次宣传活动,请你为本次活动设计两条宣传标语。
38.“用我们青春的誓言,共同维护正义与良知。”2005年4月29日,在北京人大附中操场上,学生们围着长长的白色横幅,在“拒绝盗版,从我做起”八个大字旁写下自己的名字。他们用这样的方式,投入“中学生版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行列。与此同时,这一活动在上海、天津、安徽等地同时启动。
?
某校团委决定响应这一活动,在学生中开展“版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假如你是班级团支部书记,请完成以下几项任务。
?
(1)向班级同学讲清“版权”的涵义及保护版权的意义。
?
(2)列举几个生活中存在的常见的侵犯版权的现象。
?
(3)为班级同学如何做到“拒绝盗版,从我做起”提几点建议。
?
?
参考答案
一、 明辨是非1. ×2. √3. √4. ×5. ×6. ×7. √8. ×9. √10. √
二、最佳选择
11. A12. B13. B14. B15. D16. C17. C18. B19. D20. B21. B22. D23. A24. B25. D26. C27. B28. D29. A30. C
三、辨别分析
?31.两种观点均有一定道理,关键要看起绰号的性质。如果给同学起侮辱性的绰号就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和名誉权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小刚因为长得矮胖而被起了“武大郎”的绰号。如果是因为同学的特长或优点而给他起善意的、赞赏的绰号,用来表示对同学的欣赏和敬重,则不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如小田因为跑得快而被其他同学起了“飞毛腿”的绰号。
四、阅读思考
?
32.(1)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唱歌确实是朱某的权利,但朱某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朱某唱歌到深夜影响了他人休息,是损害他人休息权的表现。
(2)侵犯了朱某的财产所有权。
(3)启示:公民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侵害他人利益,容易构成违法犯罪,自己的合法权利也难以维护。
33.①拒绝,并向老师和家长反映情况。依据: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
②找妈妈谈谈,指出其行为是错误的,要求妈妈改正。依据: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和通信自由。
③要求照相馆改正其做法,并给予一定精神赔偿(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权。
④指出出版社的行为是侵权的违法行为,要求支付稿费;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公民依法享有智力成果权(著作权)。
34.(1)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也给分。)
(2)主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如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1)名誉权(或人格尊严权);劳动安全权(或生命健康权);依法纳税。
(2)大江同学维权意识淡薄,要向老师说明或找小明沟通;小王应索要发票,以便日后维权时作凭证,可以通过工商等部门依法维权;章师傅要敢于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与矿主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敢于维权,并善于维权。
?36.(1)正义行为:青年人见义勇为,制服歹徒。非正义行为:歹徒抢劫女士皮包。缺乏正义感的行为:围观人群面对他人危难不给予救助及不愿为正义行为作证;被抢女士不愿作证,偷偷溜走。
(2)他们面对非正义行为,选择消极的态度,这只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会危害整个社会。
?(3)应见义巧为。例如,拨打“110”电话报警;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力所能及的援助;匡扶正义,勇敢站出来为那位见义勇为的青年人作证。
五、探究体验
37.(1)生命健康权。
(2)略。
38.(1)版权又叫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保护版权的意义略。
(2)略。
(3)略。
初中《思想政治》总复习资料
初二部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见资料)
l、宪法的构成:①序言和总纲;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③国家机构;④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2、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其他根本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①普通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②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3)宪法比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加严格: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为了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②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③国家机关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并通过如下三种方式规范公民行为:①宪法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②宪法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③宪法要求公民必须做某些行为。
5、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宪法规定。
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很多,但只有通过国家法律所确认的权利,才是合法的权利,国家才予以保护,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是最基本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
6、列举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款,说明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1)宪法设专章规定公民享有二十多项自由和权利。
(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立法保障:司法保障。
7、青少年怎样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青少年要认真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从小树立宪法观念,自觉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尊严,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在宪法的指引下健康成长。
公民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一、公民的含义(识记)
1、含义: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
2、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列举实例表明,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理解)
1、公民人身权利内容:
①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公民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③住宅不受侵犯。
④通信自由和通往秘密受法律保护。
2、公民人身自由权利:
(1)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2)含义: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3)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包括的内容:
①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
A、组成:由生命权、健康权两个部分组成。
B、表现:见教材第4页第一段
C、重要性: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是国家法律主要任务之一。
1、公民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应怎么办?
a 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自卫,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
b.公民的身体受到轻微伤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医疗费,如果情节严重、危害性大,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A、 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
B、关而合法搜查: a、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b、必须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③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A、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B、非法逮捕和拘禁,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C、逮捕和拘禁都必须依法进行
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含义: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2)内容: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我国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做了相应的规定,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肖像权: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表现:
①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也就是说,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必须取得肖像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②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另:如果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非出于恶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虽未经本人同意,则不属侵犯肖像权行为。
三、列举实例表明法律严惩拐卖、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理解)(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我国有关教育的重要法律名称。(识记)
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一项重要法律,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是制定教育单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
二、我国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识记)
1、含义: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义务教育的特征: ①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 ②义务教育具有普通性;
③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费一学费—学杂费)
△ 3、义务教育法确认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权利:
①入学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②接受规定年限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同时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
③就近入学权利。
④免交学费权利。
⑤完成规定学业,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
三、列举实例表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理解)
1、国家的职责:①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②兴办学校,保证必备条件; ③筹集经费,帮助贫困学生; ④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
2、社会的责任:①捐资助学; ②尊师重教; ③拒招童工; ④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场地设施。
3、学校的责任: ①及时组织其入学 ; ③不得随意开除适龄学生或勒令退学; ⑧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和全面发展。
4、家庭的责任: ④使适龄子女按时入学; ②保证适龄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分析教材P37漫画:如此家长)
四、结合自己在学校受教育的状况,谈谈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活动)
l、什么是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①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3、当代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因为:
①学习机会来之不易。 ②在我们这个不发达国家发展教育、普及义务教育不容易。 ③父母辛勤劳动供子女读书也不容易。 ④为自己的发展,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一定要珍惜受教育权利,为民族腾飞刻苦学习。
4、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有哪些?
①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②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③应当履行遵守学校纪律,尊敬教师,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结合自我实际阐述)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重要权利
一、公民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识记)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各项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批评建议权(监督权的一种) 。
二、行使选举权的资格、法律程序及保障。
l、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①具有中国国籍;②年满18周岁;③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
2、行使选举权的法律程序:①选民登记;②提名候选人;③投票选举
3、行使选举权的保障:①物质保障:《选举法》规定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选民和候选人不因财产而受到限制;
②法律保障,如:我国刑法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举例见书P66)。
三、选择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理解)
l、选择权和被选举权:
①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选举人民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
②被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被选为人民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2、选举权是庄严神圣的:
①是公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统称选举的权利,居于我国公民政治权利的首位,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组织国家政权、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这项权利是由宪法、选举法确认和保护的。
3、选举的方式: 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 ②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是由下级人代会选举(间接选举)
四、公民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草拟一份对有关部门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书。(活动)
1、批评、建议权是人民监督权的一种,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
2、公民享有批评建议权的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只有加强人民的监督,保证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才能使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勤政、廉洁、才能使政府取信于民,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3、公民行使监督权或建议权的途径或办法:初二教材P73-76页 见初三教材:P101.P102
△4、在收集有关资料或调查的基础上,共同草拟一份对有关部门工作的批评或建议。
①面对行路难的建议:增加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人行横线等。
②面对就业难的建议:帮助公民发放小额贷款,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就业门路,减免税收等。
粤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期末总复习?
第五单元 我是中国公民
5.1我们都是公民
1、什么是公民?中国公民?P5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比较点
公民
人民
内涵
?公民是法律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外国人
?人民是政治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敌人
范围上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广泛,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指全体社会成员
?凡是人民都是公民,而公民不一定都是人民
2、公民身份的内涵是什么?P5
1)作为公民,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最重要的特征)
2)作为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
3、如何树立自己的公民意识?P6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国家的未来需要我们去建设。因此,树立自己的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至关重要。第一,要树立国家观念第二,要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和民主意识.第三,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良好的公民道德包括:仁爱守序的社会公德心、诚信宽容的道德品质、协商谦让的道德风尚、尊重差异的道德气度等。
名言: 一个国家的真正财富是它的全体公民。——英 奥尔丁顿
? “五小”行动的具体内容是:在家做“小帮手”;在社会做“小标兵”;在学校做“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小卫士”;在任何时候做“小主人”。
5.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谁规定的?(是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又是谁规定的?(宪法)
2.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几类?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几类?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以下5类:
(1)公民的平等权利。即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如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权利。
(4)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
如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儿童权利等。
(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财产和财产继承权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以下三类:
(1)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
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
(2)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
如遵守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等。
(3)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
如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等。
???????? 受教育、劳动、抚养和教育子女、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 休息日,游客在公园赏花——劳动者的休息权
2怎样理解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第一、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密不可分的。(对等性)
(1)在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上是对应而存在的。(2)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3)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4)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
第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制约性)
第三、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合一性)
如: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5: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依法享有权利——是指公民应当依照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依法制止各种侵权行为,使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依法行使权利?——是指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尊重他人的权利——是要求每个公民在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因为他人的权利和我们个人的权利具有同等的地位
5、怎样自觉履行义务?
自觉履行义务应该做到:1)法律鼓励的积极做;2)法律要求的必须做;3)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5.3 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法规(如刑法,民法,立法法等)是子法。
1、?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其他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 如何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一、普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
第二、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被宣布无效。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不但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规定国家机关保护公民权利的任务,使公民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
国家权利来自于人民,使公民通过权利的享受赋予的。凡不是由公民政治权利授予的权利都不是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国家机关必须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保障与维护公民的权利。
国已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
①立法保障:立法机关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使公民在保护自身权益中有法可依。
②司法保障:完善律师制度、法官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2、作为一名公民,如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
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其次,要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总之,我们应自觉行使对公共权利的监督,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关心国家管理事务。
第六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6.1 维护人身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自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地位)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身体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
??????? 我国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具体规定的法律主要有: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
???????? 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1)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2) 公安司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 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1)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逮捕
(2)公民有犯罪和其他违法嫌疑,需要拘禁的,必须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执行进行
??????合法搜查:1)搜查对象范围: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2)搜查目的: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3).搜查性质: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4)执行搜查的人:执法机关5).法律程序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3、怎么自觉维护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P31
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旦受到伤害,要懂得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6.2 维护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权?P37
人格尊严权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侵犯肖像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以赢(营)利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侵权与否取决于是否取得本人同意;(2)虽未以盈(营)利为目的,但恶意使用公民肖像。如:丑化、故意损毁公民肖像和对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 注意: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以及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角度不能视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如某某同学翻越马路护栏行为被拍事件,不能视为侵犯他的肖像权。
名誉权——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
评价。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荣誉权——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称或称号(是一种组织行为)。如:“三好学生”、“劳动模范”等,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姓名权—这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2、为什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
这是因为未成年分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3、 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
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样,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文明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6.3 保护个人隐私
1、什么叫个人隐私权?
个人隐私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为什么要尊重别人的隐私?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
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3.怎样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1).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要到处宣扬。2).学会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权。
4.怎样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尊重他人的隐私包括:1)未经同意,不私自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2)不私自闯入他人住宅;3)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等。
5.保护隐私等于自我封闭吗?
不,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为了使自己健康成长,我们应该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分享快乐与苦恼,困惑的时候,应及时与老师、家长或者亲密的朋友沟通,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经验和支持。
第七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7.1 维护受教育权
1.所谓受教育权——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2、为什么说,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1)就从我们个人的角度看,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权利。
2)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所以,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3、 什么叫义务教育?包括哪两个阶段?共几年?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小学)和初级中等教育(初中)两阶段。时间跨越度九年,所以也叫“九年义务教育”
4、 义务教育有哪几个特征?
义务教育有三个特征:1)免费性;(免除的是我们的学费,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个人和家庭仍需要承担必要的书杂费)
2)普及性;(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及少年入学就学,剥夺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3)强制性;
5、? 我们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呢?
1)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2)我们要珍惜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①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②自觉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7.2、维护财产权
1、什么是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
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是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得的财富,包括: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
2、什么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P60
财产所有权即——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处分——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
3.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
①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
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防害、请求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
②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4、财产继承包括哪两种方式?法定继承的含义、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原则怎样?遗嘱继承?P61
1)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的。
2)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
3)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的原则
①一般均等原则(平均原则).: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均等;
②照顾原则: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③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④协商原则.:是指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5.遗嘱继承
1)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赠:——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我国继承法,遗嘱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任何形式的遗嘱都要保留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子女和无劳动能力人的财产.
第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相关概念:被继承人——是指遗留财产的死者。继承人——指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不包括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
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
继承
方式
?
?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
?由被继承人所立
的有效遗嘱获得
继承
顺序
?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分配
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平均分配遗产
?
遗嘱人可指定由法
定继承人中的一人
或数人继承,其他
继承人被排除在外
?
被继承人的行为能力
?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
行为能力,他的遗产
都可被继承;
?被继承人一定要
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5、什么叫智力成果权?包括哪些权?P61
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智力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7.3 维护消费权
1、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叫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我国消费者权益包括哪些权利?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有权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3.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哪些途径?P67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严重的、造成重大伤害的侵权行为,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法律诉讼
第八单元 对社会负责
8.1????????? 社会合作与公平
1.看完《逃命的野牛》和《合作的蚂蚁》后,回答:野牛为什么不能抵挡狮子的进攻?蚂蚁群凭借什么力量逃离火海?这两个故事给了我们怎样的启迪?
参考:因为野牛们不团结合作,冷眼旁观,看见自己的同伴遇险只会隔岸观火。而蚂蚁们抱成一团,靠着集体的通力合作和团结的力量逃离了火海。启示:社会生活需要合作,我们要树立合作意识,学会合作。 2.为什么社会生活需要合作?
社会合作是社会生活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我们生活中所需要的物品和服务需要社会合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社会合作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这就需要有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管理机构来管理,制定合理的制度来保障社会合作的顺利进行。总之,现代社会是一个合作的社会,需要人们开展真诚、广泛的合作。
3.为什么社会合作需要公平? 为了更好地在社会合作中保证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在社会合作中确立和遵循公平的原则。
4.在社会合作如何才算公平? (1)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就是公平; (2)良好的合作一定是公平互惠的,每个人都能在公平的合作中得到应得的利益;(3)公平不等于绝对的平均;享受社会利益较多的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负担; (4)维护公平还需扶持社会弱势阶层和弱势群体。
5.为什么要树立公平的合作意识? (1)有利于个人的提高和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繁荣、稳定 (2)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幸福 6.我们如何树立公平的合作意识?(课本P76) (1)保持公平合作的观念去和他人相处,去处理面临的问题,去承担自己的责任; (2)在家庭??????在学校中??????同学之间??????? (3)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有权要求得到公平的对待?,我们也要公平地对待他人。 (4)对社会上不公平的现象,我们也要给予关注、思考和批判。
8.2 社会规则与正义
1、 制度的正义表现在哪里?P82
制度的正义在于它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它的程序和规则是面向每一个社会成员的。
2、简述道德与法律、制度的区别。
法律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执行,其他的制度规则靠行业或单位的奖罚来实施的,而道德以善恶评价为标准,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起作用。
道德使我们能判断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善良的行为,应该做的行为,对社会、他人、个人都有好处,是公平和正义的;而丑恶的行为、不应该做的习惯行为,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尊严和利益,最终也损害自己的尊严和利益,是不正义的。
???? 依据一般的道德标准,任何不公平地去对待别人,侵害他人的权利和行为,都是不正义的行为。
?????无正当的理由向他国发动战争是不正义的行为;压迫和残害无辜的人民是不正义的行为;歧视和排斥他人是不正义的行为;伤害他人的自由和尊严是不正义的行为。
3、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1).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即通常所说的人权。
故意伤害他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最严重的不正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是正义的要求。
2).正义要求我们尊重规则。有正义感的具体表现: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和公共环境,尊重社会公德……
3). 正义要求我们尊重自由。
4.) 正义要求我们承担责任。
8.3 社会身份与社会责任
1、人在社会中拥有多重身份吗?有哪些?
人在社会中拥有多重身份,在家里——父母的孩子;在学校——学生;在社区或村庄里——居民或村民。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首先是个公民,这是他的基本社会身份。
2、 人的社会身份会发生变化吗?为什么?
会。这是因为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或他参与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变化。
3、 家庭、学校、社会中要承担哪些不同的责任?
在家庭中,父母抚育我们成长,我们长大后就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在学校中,我们有做个好学生,努力学习的责任;将来我们走上工作岗位,我们有努力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在社会中,我们有遵纪守法的公民责任。
4、 道义上的责任是指什么?
当我们面对他人的请求或期待而做出了某种承诺时,我们就承担了信守承诺的责任。一些最强烈的责任来自于人们心中的道德良知。如看到他人处在危险中会不假思索地出手想救,看到不正义的事情能挺身而出。
5、负责任需要承担什么代价?
1)学习和工作需要我们付出时间和精力。2)负责任还需要我们承担某些精神上的代价。
3)负责任还需要我们放弃一些个人的兴趣和利益。
8.4 负起我们的社会责任
1、负责任有什么好处和意义?
1)负责任能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①?负责任能改善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②负责任能铸就我们高尚的民族精神。
2)负责任能促进个人自由和进步。
①?负责任能使人获得更多的信任和自由;②负责任使人赢得自尊自信;③?负责任使人增长才干;④? 负责任使人获得实际的利益。
2、 不负责任有什么严重后果?
①不负责任使社会和他人遭受损失。②不负责任使个人利益遭受损失。③不负责任使个人名誉遭受损失。
3、 为什么会发生责任冲突?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兼有多重社会身份,每种身份都负有特定的责任,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时间、精力和各种条件的限制,有些责任的事实可能会发生冲突
4、? 面对责任冲突如何进行正确的责任选择?
我们在进行责任选择时,有些因素是可以考虑的—
1)时间。2)相对重要性。3)可能性。4)创新的解决办法和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承担责任经常需要我们拿出勇气和担当道义。
5、学习做负责任的公民有什么重要意义?
从小培养责任意识,锻炼自己的责任能力,学习做负责任的公民,对于我们的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以及祖国的建设、人类的命运,都非常重要。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材料分析题训练
1.八年级学生小文因为偷窃,被学校开除了学籍。
(1) 以上行为侵犯了小文的什么权利?
答:以上行为侵犯了小文的受教育权。
(2) 你觉得他应该怎么办?请为小文出两个主意。
答:①向教育部门投诉,要求回校读书。
②上诉法院,追究学校的责任,要求回校读书。
2.小杨上学期间勤奋学习,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大学。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他又应征入伍。在部队,他刻苦训练, 积极钻研专业技术,多次荣立三等功.复员后,他积极投身地方的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在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他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在家里,他孝敬父母,他的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
(1)在这一案例中,小杨享受了哪些基本权利?履行了哪些基本义务?
答:小杨享受的基本权利有:受教育权、荣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劳动权。
小杨履行的基本义务有:受教育义务、服兵役义务、劳动义务、赡养父母义务。
(2)结合上述案例,说明公民应怎样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答:公民应这样维护权利: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比如小杨他做出了杰出贡献,被当选为人大代表。
公民应这样履行义务: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比如小杨上学期间,勤奋学习;在部队,他刻苦训练,积极钻研专业技术。
3.材料一: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材料二:我国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均特别写明“以宪法为根据制定本法”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材料三: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 以上三则材料分别说明了宪法的什么问题?
答:材料一说明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材料二说明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材料三说明我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 从材料所说明的问题,可以看出宪法的地位如何?
答:可以看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3)宪法的地位对我们青少年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答:作为公民,我们青少年要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其次,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我们虽然年纪尚小,但也要积极关心国家管理事务。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所了解到的社情民意,提出我们对社会管理的建议。
4.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党政高层领导贪污受贿犯罪的打击力度,陈希同、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张国光等一批腐败高官纷纷落马,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有的甚至被判处死刑。
(1) 上述案例体现了一个什么观点?
答: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2)上述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答:①每个中国公民,都享有中国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也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承担义务。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②作为公民,我们享有平等的权利,公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无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普遍百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③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并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公民。
5.中学生小旺到新转来的同学小松家串门,无意中听到小松父母的谈话,得知小松在上初一时曾因患肝炎休学一年。后来小旺在与同学聊天时,将小松的这一秘密告诉了大家,同学们得知后议论纷纷,不少人因此疏远小松。小松为此感到十分孤独、痛苦。小松要求小旺赔礼道歉,但小旺觉得小松生病休学是真事,并非他捏造出来的,自己没有错。小松则认为,小旺的行为泄露了自己的私人隐私,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1)是什么原因导致小松如此孤独、痛苦?
答:因为小松的隐私被泄露,同学们议论纷纷,不少人疏远小松。
(2)小旺的想法有道理吗?为什么?
答:小旺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传播他人的隐私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小松犯肝炎休学一年虽然是真事,但它却是小松不愿公开的私人信息,即个人隐私。小旺虽然没有捏造事实,但将别人的隐私泄露出来,给小松带来了不良影响,使他精神受损,理应承担责任。
(3)面对这种情况,小松应该怎么办?请你帮助小松出出主意?
答: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小松首先应该与小旺协商,要求小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或向老师反映,要求老师主持公道;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旺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6.北京某影业公司在拍摄《背起爸爸去上学》时,根据剧情需要一张遗像。剧组人员在拍摄当地相中一位农家妇女,称需要其一张标准像,并付给5元钱作为报酬。电影拍完放映时,这位妇女发现其照片是作为一幅遗像挂在主人公的家里,于是小镇哗然,给其一家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后来该妇女将影业公司告上法庭,获赔9000元。
(1) 该影业公司侵犯了这名妇女的什么权利?
答:该影业公司侵犯了这名妇女的肖像权。
(2)为什么该影业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该影业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照片作为遗像悬挂,并给这位妇女带来不良影响, 损害了她的名誉,使她精神受损,因此应该给予赔偿。
7.正在上初二的中学生小芳家庭出现了变故,妈妈因与爸爸赌气而离家,不知去向。爸爸又常常出去赌博而不做工养家,也不管小芳的生活。新学期要开学了,小芳向爸爸要书本费,爸爸不但不给,还训斥她:“义务教育不是不收费吗?怎么又要我给钱!上学要花钱,就别上了,你也不小了,就去打份工,挣钱养家吧。”
问:(1)小芳的爸爸这样说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小芳,为了争取读书的机会,应该怎样说服自己的爸爸?
答:(1)小芳的爸爸这样说不对。小芳正在上初二,属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阶段。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但免收的只是学费,目前我国还做不到免收学生的一切费用,所以小芳要交书本费,家长应当负担,小芳爸爸不给是不对的。
(2)小芳不能放弃受教育的机会,应该用法律与爸爸论理,批评爸爸的错误观点,说服爸爸出钱,保证自己继续上学;如果还有困难,应当请老师、亲友甚至法律工作者做爸爸的动员工作;实在无效还应诉诸法律,保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如果确实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爸爸拿不出钱,交不起书本费,可以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或者申请学校免收书本费。
8.2004年5月16日,刘某去某商场购照相机,发现一种照相机标明产地是日本,即花1900元购买了一台。当刘某拿回照相机后,见该照相机说明书记载原产地是台湾,于是找到商场要求退货。
问:(1)该商场侵犯了顾客的什么权利?
(2)刘某应该怎样办?
答:(1)侵犯了顾客的知悉真情权。
(2)刘某首先应用法律知识同商场讲道理,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则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向消委会投诉,请求消协出面调解;或者向工商机关投诉和举报。
9.周某在万中电器店买了一部价格为1350元的手机,刚用六天,手机的天线就脱落了,他拿着手机到店里商量退换。该店态度非常蛮横,称售出的货品一概不退,周某万般无奈中让该店保修,该店又说没有配件,当时在场的一名副经理还用侮辱性的语言说周买得起手机用不起。周某回家后和朋友吕某、张某说起此事,商量该怎么办。吕说:“这年头对这样的事找哪儿都白搭,谁也不会管,只有自己解决,出这口气。”于是,周、吕、张三人手持木棒到万中电器店一通乱砸。
问:(1)周某这种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2)他应当通过哪些途径解决这件事?
答:(1)周某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他不但不能保护自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会使自己走向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
(2)他应该运用正确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可以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协出面调解;也可以向工商机关投诉,请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电器店的法律责任。
典型练习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基本权利中,属于我国公民享有的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 ( C )
A.选举的权利  B.劳动权 C.人身自由权利   D.文化教育权
2.休息日游客在公园里赏花,这包含了公民的 ( A )
A.休息权  B.游览权 C.人身自由权   D.名誉权
3.下列属于“母法”和“子法”关系的两部法律是( B )
A.教育法、义务教育法B宪法、刑法 C.商标法、专利法 D.民法、民事诉讼法
4.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权,人民政府行使 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 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 权
A.立法,行政管理,审判,检察  B.审判,立法,检察 ,行政管理
C.审判,检察,行政管理,立法   D.审判,立法,行政管理,检察 
5、公然辱骂他人,捏造事实在背后中伤他人,诋毁他人,都是侵犯他人的行为 (C)
A.肖像权 B.姓名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6、一民工在施工过程中,挖出一个元代的金元宝 ( C  )
A.金元宝属于民工私有财产,理应具有财产所有权B.金元宝不属于民工私有财产,地是某市的,因此,金元宝应归该市所有C.金元宝应归国家所有D.金元宝是民工发现的,应该有一半的所有权
7、某些商店实行“商品售出,概不退换”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 (B   )
A.自主选择权   B 公平交易权   C.真情知悉权   D.依法求偿权
8、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责任有( B )
①按时入学 ②努力学习③就近入学 ④完成规定学业 ⑤遵守学校纪律 ⑥尊敬老师
A.①③  B。①②④⑤⑥   C.②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⑤⑥
9、某工厂招收了十几名未满16周岁的儿童、少年就业。当地政府知情后,责令其停止招用,并给予罚款5000元,这一事实表明,我国的义务教育具有 ( C ) A.普遍性 B. 免费性 C.强制性 D.平等性
10、.在为印度洋海啸募捐活动中,我国沈阳的一名小男孩将自己全部的22美元积蓄捐献给了受灾国。这名小男孩的募捐行为是行使自己对合法财产的 ( D )
A.占有权 B.收益权 C.使用权 D.处分权
11、我国继承法中规定:法定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的 ( B )
A.父母、兄弟姐妹 B.配偶、子女、父母
C.父母、兄弟姐妹、子女 D.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一个既光荣又神圣的称号。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中国公民,就是看他 ( B )
A.是否有中国人的血统 B.是否具有中国国籍
C.是否长期住在中国 D.是否在中国拥有财产
13、属于有正义感行为表现的是 ( A )
A 过马路时看指示灯进行 B 公共汽车上凭自己的实力抢坐座位
C 看电视里有残害人、压迫人的现象无动于衷 D 买东西排队时想办法插队在前面
二、辨析题?
1.八年级学生李某中途辍学经商。老师劝他上学,他说:“上学受教育是我的权利、我的自由,我可以放弃,任何人无权干涉。”
(1)李某的说法是错误的。(2)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作为八年级的学生,李某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3)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上不上学不是他个人的自由,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义务。
三、材料分析
1.材料一 我国现行宪法对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材料二 我国已颁布的《刑法》、《民法通则》和其他一些法律都写明本法“以宪法为依据”。五届全国人大在通过宪法的同时,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其他法律进行了修改,使得这些法律符合宪法规定。
材料三 《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只需按一般程序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即可。
阅读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三则材料分别说明了什么?(6分)
答:上述材料分别说明: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三则材料共同说明了什么?(6分)
答:共同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3)问题(2)的答案对我们青少年提出了怎样的要求?(10分)
答:努力学习宪法知识是每一个公民培养法治意识、学会依法办事的基础,等等
2.材料一 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材料二 2004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律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有利于宪法发挥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颁布,全国再一次掀起了学习宪法的热潮。
为落实宪法精神,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你所在的学校计划开展宣传宪法的活动,请你完成以下任务:
(1)制定同学们法制观念特别是宪法观念状况的调查计划。(6分)
答:同学们法制观念特别是宪法观念状况的调查计划,如:
活动时间,如:“2月26日至3月4日活动周”
活动准备,如:对学生进行分组、明确各自任务、确定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等。 活动方式,如:问卷调查、走访等
(2)如何开展校园法制建设?请提出合理化建议(8分)
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如:校园广播站、黑板报等。
⑶谈你将以怎样的实际行动参加校园法制建设活动。(8分)
答:思想政治课上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宪法知识,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法制宣传活动。
(4)说一说开展校园法制宣传特别是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意义。(4分)
答: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是学习法律知识的有效手段之一,学好法律知识是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学好法律知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3.材料一 某歌星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立案查处。在调查证实后,依据我国税法,税务机关分别向歌星及其扣缴义务人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罚款告知书,追缴其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共计5.51万元。
材料二 据报道,只有4岁的江苏省江阴市暨阳山庄的灯娃,连续两次横渡长江,轰动整个江阴市。由此,小灯娃获得一笔奖金。灯娃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动到江阴市地税局澄江直属分局缴纳个人所得税240元,成为我国建国以来最小的纳税人。
请运用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观点,分析说明上述两则材料。(12分)
答:(1)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权利和义务密不可分、互相依存,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种一致性表现于二者的对等性、制约性和合一性。因此,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该歌星的行为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因不履行义务依法受到处罚。她的偷税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都不利,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而灯娃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都是有利的,是有法律意识的表现。
(3)上述两则材料告诉我们,公民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这既是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也是公民应当具有的法律意识。那种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只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观点和行为都是错误的,也是缺乏公民意识的表现。
4.曾某、黄某夫妇在某摄影中心拍摄了一套婚纱照。因其中一幅合照有细微质量问题,被留在摄影中心。春节期间,该摄影中心举办有奖活动,擅自将该夫妇留在摄影中心的合照剪成多块,供人们做有奖拼图游戏用。曾、黄二人发现后,非常气愤。
请问:该摄影中心的这一做法属于什么行为?(2分)为什么?(5分)曾、黄两人该怎么办?(3分)
答:(1)该摄影中心的做法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中的肖像权行为
(2)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另外,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该案例中的该摄影中心,未经曾、黄夫妇同意而私自损毁其照片,已构成对他们肖像权的侵害。
(3)曾、黄夫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摄影中心对其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5.某中学八年级(1)班的五名女学生,为了参加学校的文艺汇演,到一家商店购买化妆品,后来又嫌太贵准备离开。不料柜台负责人张某、李某强行将五名学生带到商场保安室,逐个进行搜身检查。张某还威胁说,“不交出化妆品,就饿死你们。”经过大约一小时的搜查、威吓,张某、李某一无所获。他们连一句道歉的话也不说就赶学生走,同学们被迫流泪而去。事后,学生家长到商场交涉,但商场态度蛮横,拒不认错。
(1)张某、李某侵犯了五名学生哪些权利?(4分)请你结合案例,列举两条法律依据。(4分)
答:张、李二入侵犯了五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①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个人、组织对公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搜查。②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
(2)请你按侵权前、侵权中、侵权后为五名女中学生维护自身权利设计三项合法、有效的措施。(9分)?
答:侵权前,向侵权人说明人身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侵权中,可以联系“110”,依靠公安机关维护自己的自由权利。侵权后,可到公安、司法机关控告、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四:请你判决
1.李某生前有5栋房子,1993年李某在死亡之前立下遗嘱:把四栋房子分给4个儿子,每个儿子一栋,把另外一栋房子赠送给张某。张某生前依法收养有一个女儿,并同养女住在李某赠送的房子里。2001年张某死后,李某的四个儿子要张某的养女把房子归还他们,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如果你是法院的法官,你将对此做出怎样的判决?(2分)为什么?(10分)
答:如果我是法院的法官,我将做如下判决:李某赠送给张某的房子归张某的养女所有。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死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其遗产的继承应按照遗嘱处理。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将其所有的一栋房子赠送给张某,合法有效。李某死后,这栋房子应归张某所有。张某的养女作为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这栋房子享有继承权,任何人不得干涉。李某的4个儿子要求张某的养女归还房子,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
八年级下册知识补充
第一课
1、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含义: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3、公民权利的含义: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5、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
  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我们在社会生活国,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这些规定,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
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4、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5、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凡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对于法律所要求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
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
6、什么是违法行为:
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第三课
1、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非法搜身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案例分析)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5、根据所给材料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权,并能写出有关的法律依据,懂得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权。
第四课
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含义、内容。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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