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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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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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常考必记】
1.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内容和实质 P3
(1)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实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到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2.我国的国家性质 P3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宪法怎样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得以实现(贯彻)?P3-5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 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 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4.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P6
5.尊重和保障人权
(1)原因:P6 ①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②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已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③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要求(做法):P7-8
①国家要加强立法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②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③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④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⑤国家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6.我国宪法的两大原则
(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7.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P11-13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3)国家机构运行中要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8.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和工作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P13
(1)我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该原则主要体现为:
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②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③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9.为什么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2)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宪法严格规范国家权利的行使。
10. 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的运行(或为什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或为什么必须依法行使权力,或为什么有权不能任性 ) P13-14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2)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11. 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P13-16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易错易混】
1.认识我国的权力机关和国家机构
知识点 内容
我国权力的所有者 人民
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区分“权利”与“权力”
权利,指法律上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跟“义务”相对。如,我们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权力的含义有两种,一种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另一种是职责范围让你的支配力量,即职权,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
【综合提升】
我国人民是怎样当家作主的?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常考必记】
1. 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 P18-19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2.为什么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为什么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P20
(1)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集中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2)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3)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3.怎样维护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P20
(1)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的权威,捍卫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4.中国共产党怎样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P20
(1)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也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坚持依宪执政。
(3)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5.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原因和体现(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P23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2)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原则和精神相违背,违宪无效。
6.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P22-23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7.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监督权力行使/规范权力运行)P24
(1)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2)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8.人大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P24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9.怎样加强宪法监督?(或如何全面依法治国?)P25
(1)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地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类违宪行为,必须追究和纠正。
(4)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10.如何增强宪法意识?P25-29
(1)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都是增强宪法意识的重要举措。
(2)公民(或青少年)要增强宪法意识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学习宪法。②认同宪法。③践行宪法。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11.青少年应怎样增强宪法意识?P27-29
(1)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2)学习宪法。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
(3)认同宪法。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信服和尊崇宪法,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
(4)践行宪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
【综合提升】
1. 为什么国家公职人员就职时要向宪法宣誓?
(1)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3)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4)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6)设立宪法宣誓制度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权力。
2.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4)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6)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7)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8)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9)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3.为什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1)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4)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5)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权利
【常考必记】
1.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33-39
基本政治权利,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集会、结社、言论、出版、游行、示威
包括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非法拘禁、非法搜身)

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禁止 非法闯入搜查 、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对通信进行检查。

对合法私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质帮助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劳动权 二者都既是公民权利,也是公民义务
受教育权
文化权利 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其他权利 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特定人群受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和重要性 P33
(1)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3.政治自由的内容和作用 P33
(1)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内容(或公民享有哪些政治自由):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作用或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重要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4.公民的监督权表现在哪些方面?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性或意义是什么? P34
(1)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或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公民的人身自由含义、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 P34-35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6.我国公民应该如何行使基本权利?P41-42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要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7.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 P42-43
方式 适用范围、特点 基本程序
协商 适用于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 特点:快速、便捷 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权益争议是通过协商解决的。
调解 人民调解 适用于纠纷 特点:“便民性、主动性、亲和性、低耗性、和谐性” 调解人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
仲裁 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 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
诉讼 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权利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受教育权 P38
(1)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2)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3)保障措施:①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②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9.为什么公民行使权利要遵守正当的程序?P42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易错易混】
1.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人民 公民
含义 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性质 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 法律概念
范围 一国范围内,比公民的范围小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限制,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关系 在我国,公民即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2.误区:违法犯罪分子没有人格尊严
观点错误。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违法犯罪分子虽然因为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但他们依然享有人格尊严权,其人格尊严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综合提升】
1.监督权
(1)表现:①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1)公民行使监督权的积极意义:
①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提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③有利于依法追究渎职、失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④有利于加强宪法监督,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
⑤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等。
(3)公民行使监督权时要注意:
①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来监督权利的行使;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
②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③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④不得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的方式;等等。
(4)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方式:
①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②采用书香、电子邮件、电话、微博、微信、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
④通过互联网在线交流的方式反映问题。

第四课 公民义务
【常考必记】
1.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46-50
①遵守宪法法律 ②维护国家利益 ③依法服兵役 ④依法纳税 ⑤劳动的义务 ⑥受教育的义务 ⑦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⑧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⑨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我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原因和对公民的要求 P46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对公民的要求:①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②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③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④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⑤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3.维护国家利益的表现 P47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①重要性: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②做法: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①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②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③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什么要依法服兵役?我国实行什么样的兵役制度?P48-49
(1)原因: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③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2)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5.依法纳税 P50
原因: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②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任何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坚持二者的统一?P52-53
(1)二者关系: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反过来,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更好的条件。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2)坚持二者统一做法: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8.怎样履行法定义务?
7.什么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我们应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P54-55
(1)含义: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2)要求或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如履行受教育义务、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保护野生动物、遵守交通规则、依法服兵役、爱护公共财产等。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8.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其后果是什么?P55-57
(1)含义: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后果: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易错易混】
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

法定义务 道德义务
区别 内涵不同 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形成不同 由国家法律规定 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
履行不同 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履行 靠舆论、习俗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联系 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又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五课 我国基本制度
【常考必记】
1.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含义: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P61
(2)决定因素:它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决定。
(3)坚持这一制度的意义、作用: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P63
2.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形式和作用 P61
(1)地位: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形式: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作用: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
3.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形式、国家政策 P62-63
(1)地位: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2)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
(4)国家政策: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4.国有经济 P61
(1)含义: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在我国,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4)国家政策: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5)具体表现形式:国有企业(如电信、国家电力电网、石油化工、国防工业、造币工业、航空航天工业等。
5.集体经济 P62
(1)含义: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2)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4)国家政策: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6.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或态度是怎样的?这两种经济的地位如何?P63
(1)公有制经济:①对于国有经济,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②对于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非公有制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3)地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7.为什么我国要坚持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P63
(1)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地位)(2)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现行经济制度的作用和地位)
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P64-66
(1)地位(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包括: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批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3)优越性: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4)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②必须保障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③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④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这一观点通过两类材料体现,其一,人大行使职权;其二,人大代表的选举(直接或间接)
9.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的作用)P65
(1)人大代表的义务(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2)人大代表的权利:人大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10.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的政党制度)P68-70
(1)地位(性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③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3)意义(优越性):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②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③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④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4)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5)我国的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我国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11.人民政协的地位、工作主题和职能 P70
(1)地位(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 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 。
(2)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12.民族区城自治制度 P71-73
(1)地位(性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一项基本民族政策。
(2)实行原因:①(必要性)实行这一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
②(意义、重要性)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3)如何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②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③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1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P74-75
(1)地位(性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内涵: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内容:
①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4)意义: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4.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P74-75
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居委会) 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村委会)
地位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民主 管理 形式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作用 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我国的政党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2)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3)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易错易混】
我国人大和人大代表各自的权利或职责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立法权 、 任免权 、 重大事项决定权 、 监督权 。
(2)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 表决各项决定 、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综合提升】
1.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都是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2.当前,我国为什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决定。

我国国家机构

【常考必记】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P77-78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 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P78-80
立法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决定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监督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批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3.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P81-85
(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①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②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职权: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必须依法行政(要求):(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从外部来讲,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4. 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P86-88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性质 国家审判机关 国家检察机关(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组成 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③专门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 军事检察院(属于专门人民检察院)
海事法院
基本 职权 (1)职权范围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职权范围 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2)行使职权的要求(怎样行使)①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2)行使检察权的要求(怎样行使) ①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联系 ①都属于国家司法机关。 ②都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5.补充新增加的章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每届5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有哪些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任免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外事权。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荣典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国家监察机关
1.我国的国家监察机关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
2.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职权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或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
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4.国家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最高监察机关)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5.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监督权
(1)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2)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4)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6.检察机关的职责
(1)监督职责。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作用)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调查职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作用)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3)处置职责。①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②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③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⑤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5)国家监察委员会由谁监管
①人大监督;②社会监督;③民主监督;④舆论监督。
【易错易混】
1.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区别。
人大代表 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
2.公民为国家立法工作建言献策,表明公民享有立法权。
观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公民为国家立法工作提出建议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建议权的体现,而不是立法权。
【综合提升】
1.辨析题: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通过适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国家管理。
这种观点是正确的。
①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参与国家管理;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③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必须通过适当方式,选民可以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而不是每个公民都能直接参与国家管理。
2.认识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
(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3)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属于司法机关,它们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
(4)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常考必记】
1.自由 P91-92
(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 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 自己意志 活动的权利。
(2)体现: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3)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都是有限制的,相对的。
(4)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①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②法治规范自由。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 ,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③法治保障自由。法治是自由的保障 ,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
(5)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 P96
①(思想上)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②(行为上)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③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平等 P93-95
(1)含义: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扶持小微企业 。
(2)意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3)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①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 权利 。
②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 义务 。
③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④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应该如何践行平等? P97-99
①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②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
③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④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
⑤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易错易混】
1.自由就是不受任何限制,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观点错误。①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②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都是有限制的,相对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2.人与人之间在金钱、社会地位、能力等方面是有差异的,所以,人与人是不平等的。
观点错误。人生来平等,集中表现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与人之间在金钱、社会地位、能力等方虽然是有差异的,但并不能超越人格尊严,更不能超越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综合提升】
1.公民在网上可以发表任何言论或评论
观点错误。①自由都是有限制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的自由。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时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行使,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民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
2.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不平等现象?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危害是什么?
(1)列举:就业歧视、性别歧视、健康歧视、颜值歧视、农村歧视、院校歧视……
(2)危害: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八课 维护公平正义


【常考必记】
公平 P101-102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3)具体要求:
①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②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
③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4)意义(作用):
①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②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长治久安。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5)怎样维护公平? P107-108
①个人维护公平。
面对利益冲突,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②制度保障公平。
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2.正义 P103-105
(1)含义: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 的行为。
(2)正义的价值(意义):
①正义是社会文明的尺度,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期待和追求。
②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
③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④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3)如何守护正义? P108-111
①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②个人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要敢于斗争,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③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④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易错易混】
1. 公平就是平均主义。
观点错误。公平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公平是相对的,是一定范围内的公平,没有绝对的公平;公平满足人们的合理期望,并非所有的期望。公平表现为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2.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是正义的体现。
观点错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不分是非,不讲原则,往往采取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报复方式,以为朋友出气为目的,而且往往会伤害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属于非正义行为,极易导致违法犯罪,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合提升】
1.国家(政府)应该怎样维护正义?
(1)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
(2)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
(4)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
(5)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
(6)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2. 评析校园欺凌者的行为并为被欺凌者支招。
(1)评析欺凌行为:①欺凌者的行为属于非正义的假恶丑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② 他们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给被欺凌的同学、同伴造成不同程度的身心伤害,危害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给正在成长的未成年人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③他们不懂得珍爱友谊,不能理解、宽容他人,不能谨慎交友;不能明辨是非善恶,不懂得以道德和法律为准绳来约束自己;没有正确把握自己的青春,合理调节自己的不良情绪和心理矛盾;他们这是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的表现,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2)为被欺凌者支招:①当自己受到侵害程度较轻时,可以向父母、老师求助,或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协商和调解等方法来解决,还可以申明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借助法律的威力,制止侵害。 ② 当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我们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的作出判断,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 ③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 受欺凌者要明辨是非善恶,不能对自己受欺凌之事沉默不言、忍气吞声,更不能采取报复行为,以牙还牙;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然,便是对欺凌行为的纵容。







人民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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