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招考点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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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招考点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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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析
第一部分 品德教育
考点一、做自尊的人
㈠考点明晰
1`.做自尊的人
⑴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自己。自尊是促使人奋发进取的心理因素,它能使人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一个有着强烈自尊心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会勤奋努力,不断地充实发展自己,积极进取,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⑵自尊是一种美德,是促使一个人不断向上发展的动力。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但赢得他人尊重的前提,是自我尊重。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尊重,就谈不上尊重他人,更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自尊的人赢得他人的尊重。自尊的人懂得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的人不可能赢得他人的尊重。
2.善于尊重他人:⑴尊重他人最基本的表现:对人有礼貌,尊重他人的劳动,尊重他人的人格。⑵如何尊重他人:要善于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尊重他人,首先要善于欣赏、接纳他人;其次,不做有损他人人格的事情。
3.怎样才能做到自尊
⑴尊重他人是我的需要。
①同样的自尊,同样的快乐:我们的自尊经常受到他人的呵护与关爱,我们也有责任去关注他人的自尊,维护他人的尊严。尊重他人既是自尊的需要,也是自我完善的需要。
②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a自尊与尊重他人的关系:自尊的人懂得尊重他人。要想赢得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的人不可能赢得他人的尊重。b尊重他人的要求:关注他人的尊严,既要从欣赏、鼓励、期望等角度来善待对方,更要注意不做有损他人的事情。
⑵彼此尊重才能赢得尊重。
①维护人格最重要:自尊的人最看重自己的人格。自尊的人不图虚荣,拒绝沾染不良习气,为了维护自尊,可以舍弃许多东西,但决不可丧失人格,做有损人格的事。
②自尊者达观:a承认世界因为差异而精彩,不要太在意他人的议论和态度。b自尊要适度。适度的自尊有助于我们面对批评,改正错误;过度的自尊,则使我们过于敏感,作茧自缚,体验不到生活中的乐趣。对恶意的侮辱与诋毁,则要及时予以回击,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尊。
㈡考点预测
此知识点既是识记内容,更是理解内容。2007年在各地中考试题中较多的考查了“怎样才能做到自尊”这个重要的考点,所以此考点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尤其重要。考查方式可能会以选择题和情景题出现。
考点二、做自信的人
㈠考点明晰
1.自信的含义和作用
定义:自信是人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深信自己一定能做成某事,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作用:自信使人勇敢。自信使人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自强不息的力量。相信自己的能力,充满自信是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自信是潜藏在人心中的“巨人”,我们要成功,就要赶快唤醒它!
2.自负和自卑:自负的人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追求的目标是根本不可能达到;自负的人自以为了不起,往往高估自己,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自卑的人轻视自己,往往看不到自己的能力,即使做得很好,也不敢尝试。自负者因为其追求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虚假的,所以必然失败。自负可以带来一时的情绪高涨,但义气用事招致的挫折,会即刻使他沮丧、颓废和不知所措。自卑者会产生对自己的憎恨、憎恨自己的不完善,憎恨自己的无能为力,由此更强化了自卑感。因此,不管是自负者还是自卑者,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必然使他们远离成功。
3.树立起真正的自信
自信是人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深信自己一定能做成某事,实现所追求的目标。一个人找到自己的优势才能自信,而缺点和不足却恰恰影响自信心的建立,因此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要正视,并想办法加以弥补,使之变弱为强,才能树立起真正的自信。 要做到真正的自信还要注意克服自卑心理和自负心理。
4.克服自卑心理
有自卑心理的人,不相信自己,看不起自己,总觉得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好,久而久之,便形成恶性循环,越是自卑越容易失败,越失败越没信心。树立自信必须克服自卑。
㈡考点预测
“树立起真正的自信”是此考点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①自信的主要作用 ②自信和自负的区别 ③怎样树立真正的自信。考查方式会有选择题和情境假设题、辨析题、材料分析题等。
考点三、培养自立精神
㈠考点明晰
1.树立自立意识
自立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自立就意味着要独立地安排自己的生活;意味着要离开父母、老师的庇护,自主地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题;意味着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创造多彩的生活。培养自立能力,最基本的是要立足于自己当前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从小事做起;同时要学会独立思考,尝试自主作出决定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培养自己的自立能力。自立的意义是:第一、 自立的过程是我们锻炼和提高生活能力的过程,也是我们锻炼和提高心理和道德品质的过程。第二、自立才能走向自强。
2.培养自立的能力
(1)培养自己的自立能力,最基本的就是要立足于自己当前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从小事做起。
(2)学会独立思考,尝试自主作出决定。(当然,独立地作决定并不意味着不听取别人的意见,一意孤行,相反,他人的意见是我们自主决定的重要参考)
(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培养自己的自立能力。
㈡考点预测
培养自立的能力是本考点的主要知识,此考点往往会和我爱我家这个考点结合考查,题型可能会是情境假设题、辨析题、材料分析题。
考点四、走自强之路
㈠考点明晰
1.自强含义,自强的意义
自强就是对未来充满希望,永远向上,奋发进取。一个人需要自强的精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同样需要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熔铸成的民族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不衰,倍经磨难而更强,豪迈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2.正确对待挫折
①挫折:每个人都有许多美好的期待和希望,为了实现它,都要做出种种努力。当由于受到多种阻碍和干扰而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时,便是遇到了挫折。②挫折具有两面性: 从挫折本身来看,挫折给人带来痛苦、压力和打击,使人们的愿望难以实现,使人急躁、烦闷、不安。挫折会消磨人的斗志,使人一蹶不振,甚至会失去生活的信心。挫折对强者来说又是一件好事。挫折能磨炼意志,使人变得更坚强;激发斗志,使人迸发出巨大的力量。挫折是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③“挫而不折 积极进取”: 在挫折面前,如果胆怯、懦弱,经不起考验,向挫折屈服,其结果只能是被挫折所压倒,在生活中将会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失去了奋斗的激情。如果挫而不折,愈挫愈勇,勇敢地去战胜挫折,在生活中将会不断进取,在不断获得的成功中创造出有价值的人生。
3.走向自强之路。
(1)理想是自强的航标。①要自强,首先要树立坚定的理想。要成就——番事业,会遇到方方面面的困难和挫折。没有理想,就会被困难所压倒,就会在困难面前放弃努力。有了理想,就有了前进的目标,就会为实现理想而努力奋斗,从而也就有了进取的恒久动力。②为人生的理想执著追求,是所有自强者的共同特点。真正的强者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后,就会不屈不挠地坚持,矢志不移地奋斗,直到成功。
(2)战胜自我是自强的关键。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自强的人不是没有弱点的人,而是勇于并善于战胜自己弱点的人。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只有能够战胜自己的人,才能走向自强。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潜能和天赋,都能有所作为。许多人碌碌无为,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缺乏自强精神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只有自强不息的人,才能发挥自己的潜能和天赋,才能真正有所作为。
(3)扬长避短是自强的捷径。①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要自强,就一定要认识自己的长处、天赋和兴趣,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要根据自己的长处、天赋、兴趣以及社会需要来确定自己的努力方向。也就是说,要发扬自己的长处,避开自己的短处。②如果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确定努力方向,我们的主动性就会得到充分发挥。即使十分辛苦,也会兴致勃勃,心情愉快;即使困难重重,也绝不会灰心丧气。③扬长避短,能使人们较容易的走向成功。人的成功,又增强了他自强的信心。因此,扬长避短是人们走向自强的捷径。
㈡考点预测
此考点是这几年中考的重要考点之一,各地试题都大量的作了考查,2008年陕西省中考试题肯定会对此考点重点考查,我们在学习过程中除了对基本知识点要熟练掌握之外,还要注意能力应用题的考查。题型可能为情境假设题、材料分析题等。
考点五、培养坚强的意志
㈠考点明晰
1.坚强的意志是坚定人生目标的保障: 一个具有坚强意志的人,能自觉地为达到预定目标而行动,并能使人自觉制止违背目标的行动,抵制住各种不良诱惑,甚至不惜忍受巨大的痛苦和牺牲。我们每天都面临着正确与错误、应该与不应该、放弃与坚持等方面的选择。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就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保证自己人生目标的实现。
2.磨练意志的方法:①确立明确的目标人因为有了目标,才变得充实而富有意义。缺乏目标,人生就会迷失方向,缺乏前进的动力,并会很轻易地被打倒。同时,人生目标的实现过程,也是磨砺意志的过程。一个意志坚强的人,能够专注、执著于自己的目标,坚持数年、数十年甚至一辈子,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既定目标前进,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②做自己不感兴趣但有意义的事情.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有意义的事自己不感兴趣,但要强迫自己去做好,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正是是磨炼意志的好机会。③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 ④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
㈡考点预测
许多运动员优异成绩的取得都来自于坚强的意志品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此考点会成为今年中考的热点问题,同学们要注意这个考点。
考点六、相亲相爱一家人
㈠考点明晰
1.家庭的含义、特点、结构及关系确立。
(1) 家庭的含义:家庭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结合成的亲属生活组织。家庭最主要的特点:家里有亲人,家中有亲情。家庭结构的类型。家庭结构是不断演化的。过去的家庭常常是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大家族。现在一般为核心家庭。
(2)家庭关系确立: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结婚,组成新的家庭;因生育导致的血缘关系结合成家庭;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收养而组成家庭;随父(母)再婚组建新的家庭;非婚生子女不一定与生身父(母)同住一起,但父(母)与子女间法定权利与义务关系仍然存在,非婚生子妇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父母扶养教育子女,是法律和道德的要求。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亲情的自然流露,是传统美德的彰显和发扬,又是当今道德和法律的要求。父母如果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子女,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3.正确理解代沟、孝敬父母。
(1) 正确理解代沟:
①直接原因:产生代沟的直接原因是我们与父母的年龄差距。②实质:代沟的实质是反映在年龄背后的多重代际差异。③正确的对待代沟:代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代沟的存在是客观的,但不是无法消除的,这就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要理解、体谅父母的一片苦心,明确高期待、严要求更是一种爱,进一步密切亲子关系,把两代人的距离缩小到最小程度,这样,既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又可以使家庭气氛更加温馨。
4.孝敬父母是我们的天职。
(1)孝敬父母是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孝敬父母,就是子女对父母的尊敬、侍奉和赡养,其中最重要的是敬重和爱戴父母;这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法律义务。成年子女如果不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不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2)孝敬父母的具体要求:孝敬父母,从日常生活中的一件件小事做起,要正确区分孝敬在不同场合的具体要求,并按这些要求去做。爱父母,心里想着父母,理解、关心父母;行动上帮助父母,为父母分忧;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让父母高兴……这些都是孝敬父母的表现。
(3)孝敬父母需要付出,可能付出时间,付出感情,付出体力,甚至委屈自己,但孝敬父母收获的是甜蜜。
(4) 我们对父母的孝敬,不是古代的愚孝,也不是盲目地顺从。我们对父母的孝敬是在平等基础上对父母的尊敬和侍奉,是在当代道德和法律基础上对父母辛勤劳动和养育之恩的报答。
(5) 对父母的长辈也要尽孝心。
5.正确认识逆反心理,学会与父母沟通。
(1) 辩证看待逆反心理:逆反心理是我们对父母思想观念、管教方法、严格要求长长产生的反感。逆反心理不能一味说是错,有的反抗不无道理,父母不是圣人,他们的观念有时滞后,在家庭教育方面,他们难免有误区。在多数情况下,逆反心理导致对父母的反抗,其结果都是既惩罚了自己,也伤害了父母。
(2)正确看待和解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克服逆反心理。
对于与父母产生的矛盾的代沟,我们既不能否认和漠视,也不能夸大。积极的做法是从现实中架起沟通的桥梁。沟通是双方的事,我们做子女的,要走近父母,亲近父母,努力跨越代沟,与父母携手同行。
㈡考点预测
此知识点既是识记内容,更是理解内容。2006年和2007年,全国各地试题对此知识点的考查较多,在2008年我们备考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对于如何解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冲突,从而明确与父母交往要讲究策略,要掌握沟通的艺术。此知识点主要以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等形式出现,重在唤起学生在情感上的共鸣。学生和父母交往艺术的运用,一般会以选择题或者材料分析题等形式出现。
考点七、让友谊之树常青
㈠考点明晰
1.青春期闭锁心理的危害及克服。
⑴危害:在与同学交往中,如果封闭自己,只会使我们的“人际关系树“萎缩,使自己陷入孤立。
(2)克服:我们要获得真挚的友情,交到更多的知心朋友,就要消除闭锁心理,敞开自己的心扉,以积极开放的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交往,培养热情、开朗的性格。应注意慎交友,努力做到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
2. 让友谊之树常青,建立和发展真挚的友情
(1) 平等、尊重、真诚。平等待人是人际交往的重要原则,是建立和发展友情的前提。尊重朋友就是要懂得尊重朋友的自尊心,不要说伤害朋友自尊心的话,不做伤害朋友自尊心的事。真诚就是要用真心支交流和沟通,不能对人虚情假意,理不能口是心非;对朋友要言而有信,不能轻率地许诺,一定要“一诺千金”。
(2) 理解、宽容。理解就是对待朋友不能求全责备,对朋友的过失要持谅解和宽容的态度;要允许朋友有不同意见,对朋友的合理意见要虚心接受;要设身处地为 他人着想,推己及人。朋友之间的理解和宽容并不是可以不讲原则。建立真正的友谊必须分清正确和错误、正义与邪恶为前提。
(3) 关爱、帮助。关爱就是在朋友遇到困难和不幸的时候,我们应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尽自己所能给予热情的帮助。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幸灾乐祸。
3.男女同学之间交往的意义及异性交往的原则。
男女同学之间的交往,可以增进我们对异性的了解,学习对方的长处,完善自己的个性,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可以扩大交往范围,锻炼交入能力;还可以学习如何适应社会对不同性别的要求,增进自己的性别意识,使男生成长为男子汉,女生成长为好姑娘。男女同学之间的交往,既需要互相尊重,又需要自重自爱;既要开放自己又要掌握分寸;既要主动热情,又要注意交往的方式、场合、时间和频率。只要我们真诚待人,坦然大方地与异性交往,就一定能获得异性同学的尊重和友情。
4.正确对待男女同学之间的情感,同异性交往要学会保护自己。
⑴青春期异性之间容易产生好感和爱慕,这是正常、自然而又美丽的事。男女生之间的情感要理智对待、慎重处理。
⑵当在情感门前徘徊时,需要反思自己的情感选择。在反思中学会选择,学会承担责任,健康快乐地成长。
⑶同异性交往要注意保护自己。作为中学生,应该明白什么是性侵犯和受到性侵犯时应该怎么办,当受到侵犯时要尽快告诉家长或者报警,切不可害羞或者由于胆怯而延误时间,丧失证据,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同时,要提高警惕性,要机智,增强自身防护措施。
㈡考点预测
本知识点既是识记类问题,也是理解类问题。在中考考查中,可以针对目前中学生渴望交友,但在交友过程中有时又丧失原则的情况,从赞美友情、谨慎交友的角度切入。此知识点多以选择题、情境假设题、辨析题、材料分析题等形式出现,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对交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运用交友原则去解决交友过程中出现的困惑和冲突,做到尊重他人,宽容诚信,追求友谊,但不丧失原则。尤其是面对青春期情感波动问题,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运用和掌握程度,各种题型都有。
考点八、我爱我师
㈠考点明晰
1.热爱老师,了解师生关系的重要性。
师生关系是学校生活的重要内容,师生关系不仅影响我们的学习质量,而且影响我们的身心发展。在与老师的交往中,尊敬老师,是我们应有的道德品质;善于和老师沟通,是我们需要掌握的一项重要能力。老师的作用不可取代。知识可以通过各种方法获得,但是老师的工作不只是传授知识,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情感才能唤醒情感,老师的巨大力量在于作出榜样。教育是人与人之间心灵的沟通,是人的精神的生长和充盈。 老师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1) 主动与老师交流交往。老师是我们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是我们的良师,更是我们的朋友。如果我们能主动热情诚恳与老师进行思想感情上的交流,向老师倾诉烦恼,坦露心扉,寻求帮助,就能得到老师更多的和帮助,使自己快乐地学习,更快的进步。
(2) 正确处理与老师之间的矛盾。①当我们被老师误解或与老师发生矛盾时,要学会冷静思考,通过恰当的方式与老师坦诚交流,用正确的方法矛盾。②当发现老师在工作中出现差错时,可以而且应该给老师指出来,这也是爱老师的表现,但态度要诚恳,方式要恰当。
㈡考点预测
教师是学生最熟悉不过的了,在中考试题中,本考点除了考查学生的识记和理解能力外,还可以考查学生对教师作用的认识。在考查这部分内容时,常会将传统的师生关系与新型的师生关系进行对比,从而考查学生对新型师生关系的理解和把握,考题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本考点不仅需要识记和理解,更有可能进行拓展,因此,学生在学习中更要着重理解和掌握。如果考查识记,会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如果考查拓展,会以简答题、分析题的形式出现。
考点九、诚信做人,一诺千金
㈠考点明晰
1.诚信做人,一诺千金
诚信的含义:我们为人处事,与人交往,要讲究诚信,即诚实守信。“诚”就是诚实无欺、诚实做人;诚实做事、实事求是;“信”,即有信用、讲信誉、守信义、不虚假。不讲诚信的人可以欺人一时,但不能欺人一世,一旦被识破,他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足,其结果既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诚信的是意义:人在理智状态下一旦许下诺言,就要忠实地履行承诺,如果不兑现自己的承诺,失信于人,就会产生信任危机。不讲诚信的人可以欺人一时,但不能欺人一世,一旦被识破,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其结果是既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为人诚实,言而有信,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使自身道德升华。践约守信是诚实做人的核心。
2.对人守信,对事负责:①诚信的基本要求:对人守信、对事负责②做人无大、小事之分:诚信做事体现在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上,我们做大事同时也要“拘小节”,把做事和做人有机地统一起来。
3. 诚信的基本原则:①坚持实事求是,是诚信做人的守则之一。②在涉及利益冲突的时候,诚信守则要求我们站在多数人利益一边。③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诚信守则要求我们站在长远利益一边。④在情与法的冲突中,诚信守则要注我们站在法律的一边。
4.诚信与尊重个人隐私:一方面,“以诚待人,以信交友”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我们应当恪守诚实的品德;另一方面,尊重隐私又是待人诚实的前提,是维持良好关系、不效沟通的基础。在二者发生冲突时,我们要结合具体情境,坚持良好关系、有效沟通的基础。在二者发生冲突进,我们要结合具体情境,坚持原则,权衡利弊,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㈡考点预测
此知识点要求学生掌握诚信的含义,了解不讲诚信的危害,考试会从考试作弊、借物不还、言而无信等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实例切入考查,题型设置会灵活多样,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对所给信息的分析和整合。考试中容易以材料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形式出现,其他题型,例如选择、辨析题也容易出现,要求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注意问题的区分与拓展
考点十、宽容他人,悦纳自己
㈠考点明晰
1.宽容是指宽厚和容忍,原谅和不计较他人。宽容是解决冲突的良方,宽容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境界,宽容利人利己。宽容能带来心灵的安宁和满足。不善宽容的人会整天陷于烦恼之中,善于宽容的人能够使对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能够使自己远高烦恼、仇恨,体验到宽容带来的心灵的安宁和满足。宽容的原因是:①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需要相互宽容,尊重彼此的个性;②我们都不是“圣贤”,现实生活中有可能无意或者一时糊涂伤害到别人,这时需要宽容对方的过错,真诚地接纳和理解。宽容是有原则的。宽容并不意味着地我们是非不分,爱憎不明;也不是曲直不辨,麻木不仁。
2.宽容地对待自己。宽容自己就是悦纳自己,即实事求是地面对自己,既不挑剔和苛求自己,也不自惭形秽;既不妄自菲薄;全盘否定自己,也不妄自尊大。宽容意味着承认人无完人,给自己留个机会,留下信心和希望。
㈡考点预测
本知识点可能会从现实生活中的实例入手,通过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材料分析题等形式考查学生对本知识点,特别是“宽容是有原则的”的掌握。其中就本知识点来说,其中的每一个观点都可以独立考查学生,也可以联系在一起来考查。
考点十一、人生而平等,尊重从我做起
㈠考点明晰
1.受人尊重是人的基本权利,人们需要相互尊重。尽管我们每个人的境遇和条件不同,但人生来平等,这种平等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平等,集中表现在人格和法律地位的平等。在人格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具有独立意识的主体,都有做人的尊严,都不容轻视,在法律地位上,我们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法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尊重他人,要求我们做到礼貌待人、平等待人、诚心待人、友善待人,充分理解他人。
2.我们尊重社会,就表现在遵守规则、承担责任和维护权利等方面。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遵守公德和秩序,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社会的尊重。
3.尊重自然的核心是保护环境。尊重自然与尊重他人、尊重社会息息相关。人类只有一个地球,面临严峻的生态环境,人类有责任和义务尊重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地球。
㈡考点预测
“受人尊重是人的基本权利,人们需要相互尊重”。是这个考点的主要内容,要注意和时政材料,特别是感动中国的人物相结合。
考点十二、礼貌待人、共建和谐
㈠考点明晰
1. 礼貌的含义、作用、表现和要求
(1) 礼貌的含义: 礼貌,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规范,是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
(2) 礼貌的作用:①人与人之间需要尊重,礼貌是尊重的具体表现;②礼貌是文明的体现③讲文明懂礼貌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礼貌的表现:我们对人有礼貌,主要表现在语言、态度和行为等方面。语言文明、态度亲和、举止端庄是与人友好交往必备的素养。
(4) 具体要求:①语言文明②态度亲和③举止端庄
2. 礼仪的表现、作用和应注意的事项
(1) 个人礼仪的表现:就个人礼仪来说,表现在举止文明、动作优雅、姿态潇洒、手势得当、表情自然、行为检点、仪表端庄、着装得体、讲究卫生等许多方面。
(2) 礼仪的作用:①礼仪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而且是一个人、一个集体乃至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象征。我们必须具备良好的礼仪素养,使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礼仪的要求②在各种场合中,如果我们不讲礼仪,就可能伤害别人,也使自己难堪,甚至无法以适应现代社会;③讲究礼仪,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提升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会使我们变得优雅可亲,更容易被人接纳。
(3) 礼仪中应注意的事项:社交礼仪涉及方方面面,每个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
㈡考点预测
本考点要求学生掌握“礼貌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规范”这一知识点,明确“礼貌”与“不礼貌”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不同结果。本知识点在考查中会从现实生活中“礼貌”与“不礼貌”的实例切入,以选择题、简答题等形式出现,考查学生对此类问题的认识。还可以可设计一些生活场景, 考查学生对文明礼貌用语的运用,感受态度亲和的魅力,知道怎样的举止才算端庄。考题可以以选择题、简答题、实践探究题、辨析题、材料分析题等形式出现。
考点十三、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㈠考点明晰
1.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
⑴竞争,对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它能使某些获胜者滋长骄傲自大的情绪,使某些失败者丧失信心、产生自卑感;竞争的压力可能引起我们心情的过分紧张和焦虑;更严重的是,竞争可能导致怨恨别人的妒忌心理。良好的竞争意识表现在:相信自己能够发挥最佳水平;崇尚公平竞争;保持良好心态,胜不骄、败不馁;欢迎别人超越自己,更勇于超越别人;不良的竞争意识表现在:对竞争对手保持高度“戒备;对对手的不良处境“幸灾乐祸”;生怕别人超过自己;试图通过某种不正当的方式压倒对手。竞争与合作,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只有学会在合作中竞争,才能充分地合作和合理地竞争。竞争与合作的和谐交融,会使们的集体更强大,使我们每个人更快地进步,我们要正确对待合作中的竞争,敢于同他人竞争,不以成败论英雄。竞争中合作应体现“双赢“原则,竞争中合作,要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学会欣赏他人,在竞争中合作,要形成团队精神。
⑵我们要自觉树立公平合作意识①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②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他人不公平。只有做了我们该做的,才可能获取自己该得的。当我们在付出的时候,同时也在收获别人的付出。树立公平合作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贡献
2.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稳定持久的进行合作。否则,产生一些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导致彼此关系恶化,难以合作,影响经济发展,产生社会问题,影响社会长治久安。
(2)有利于推动社会持续发展。社会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通过诚实劳动,各尽所能,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3.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公平是社会合作不可或缺的条件,没有公平,合作就不能维持下去,就不会获得成功。因此,每个人在合作中都要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公平合作意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4.维护社会公平
维护社会公平不仅要靠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力量,而且要靠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努力。我们青少年要树立社会公平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又不侵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
㈡考点预测
此考点是各地中考的重要考点,虽然2007年陕西中考没有重点考查,但2008年考查的可能性较大。该考点要求学生理解竞争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在克服不良的竞争意识的基础上,树立良好好的竞争意识,并遵守竞争规则,敢于参与竞争。同时,本知识点的现实意义非常大,考试中可能会以现实生活中的实例为素材要求学生进行分析,也会以其他形式进行考查,要求学生对本知识点不仅达到识记的目的,还要达到理解的程度。
考点十四、为正义高歌
㈠考点明晰
1.判断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的标准。
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情,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凡是有利于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行为。 ·
正义制度: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和制度组成了正义制度。公平是正义的基础,正义是公平的重要保障。社会公平需要正义制度来支撑,如果没有正义制度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正义要求每个人必须遵守社会生活中的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不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就不符合正义的要求,就是非正义的。正义行为应该受到政府、社会及人们的赞扬和支持,非正义行为必然受到道德的谴责或法律的制裁。
2.社会发展需要正义: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正义,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和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能够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使人们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可以说,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那么社会必然土崩瓦解。正义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公平和正义的关系①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在我们遭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②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而正义则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
3.做有正义感的人:①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受悟,以升华道德境界,伸张正义。②做有正义感的人,我们应做到:如果非正义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取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③我们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㈡考点预测
此考点是中考的主要考点之一,从时政的角度看,此考点和时政的结合是重要的考查方向,因此对此考点的考查,要以理解和运用为主。题型上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可能,其中主要为开放性试题,综合开放性试题应该为命题的最主要趋势。
考点十五、在承担责任中成长
㈠考点明晰
1.在承担责任中成长
(1)责任就是应该做的事情和不应该做的事情,产生于社会关系中的承诺,来源于法律和道德上的命令,职业要求、传统习俗、分配的任务等。
(2)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第一,加强道德修养和文化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作出正确的判断;第二,增强责任意识,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认真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第三,如果自己的错误行为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了损失,就要敢于承担责任,并及时改正,不推卸、逃避责任。
(3)承担责任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不仅意味着要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而且还意味着要牺牲自己的兴趣和爱好,甚至个人利益;还意味着可能因做得不好而受到责备,甚至受到处罚,在危险和危急的时刻承担责任,还有可能危及自己的生命。但人们不能因此逃避责任,推卸责任。承担责任,是自尊自信的具体表现,是自立自强的必然选择,是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在社会生活中积极承担自己的各种责任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承担责任会获得回报,更重要的是无形的精神回报。承担责任就会承担压力,而压力会产生动力,能够激励自己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克服种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承担责任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才能获得自尊和自信,在承担责任中获得新的知识和技能,赢得社会的赞成。如能促进自己的成长和发展,赢得别人的信任;得到别人的帮助和支持,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赞誉,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更好地撑握知识,培养技能,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促进身心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生的奋斗目标。
2.正确选择自己承担的责任
(1)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承担的责任。既然我们选择了自立自强的人生,就应该有这样的勇气和信念。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对承担责任的代价和回报进行正确的评估,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2)个人应承担对社会的责任:①作为公民,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胸怀天下,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共同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②维护国家的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当国家的尊严受到侵犯时,我们应挺身而出,坚决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表现出对祖国、对人民的高度责任感。③国家处在困难时刻,最能考验公民的责任意识,主动为国分忧、勇担责任与国爱共度难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3.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①信守承诺,勇担过错。a慎重许诺,坚决履行诺言,是我们负责任的表现。我们许下诺言,也就意味着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信守承诺,也就为自己赢得了信任。失信于人,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不尊重,甚至会给他人、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失。B当我们做错事时,承担责任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而承担错误所造成的后果更能考验我们的责任心。②自觉承担责任:a自觉承担责任就是“我要承担责任,我愿意承担责任”,而不是“要我承担责任”被迫被动地承担责任。做责任的主人,享受承担责任的快乐。B自觉承担责任,就要学会反思自己的责任。我们将会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责任,更好地履行责任,并在承担责任中不断成长。
㈡考点预测
在承担责任中成长,这一考点主要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要求,通过材料分析、探究的形式重在考查学生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
第二部分 法律教育
考点十六、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㈠考点明晰
1. 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
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活动的目的、动机各不相同。如果没有行为的规则,社会就会混乱不堪。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2.法律的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3.法律的显著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立法机关。
(2)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这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法律与其他行为规范的最根本区别。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指的是暴力,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3)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在我国,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主要表现在:第一,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的存在。第二,任何人一旦触犯了国家的法律,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上。
4.法津的作用及其表现
法律的作用之—是规范作用,具体表现在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理。法律的作用之二是保护作用,具体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㈡考点预测
法律的三个显著特征尤其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近年来中考的主要考查点,通常以选择题形式出现。法律的作用,易成为中考考查点,通常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考点十七、违法与犯罪
㈠考点明晰
1.违法行为的分类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一般包括:违宪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1)违宪行为。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3)行政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责任,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惩。
(4)犯罪行为。应受刑法处罚,刑罚,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2. 犯罪的定义及其特征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爱刑罚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必然后果。三个牲征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罪与非罪的标准。
3.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1)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的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而犯罪的情节较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触犯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3)处罚的方法不同。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制裁,而犯罪行为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刑罚是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
联系:一般违法和犯罪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我们应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4.刑事处罚的内容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㈡考点预测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同学有“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思想。在中考题中注意运用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来回答问题。同时要注意在不同案例中判断罪与非罪的标准。
考点十八、加强自我防范,抵制不良诱惑
㈠考点明晰
1.我们身边的不良诱惑
(1) 毒品的诱惑
(2) 赌博的诱惑
(3) 色情暴力信息的诱惑
(4) 邪教“法轮功”的诱惑
2.青少年应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1)我们应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自律,做个守法的人。
(2)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3.不良诱惑的危害。
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等是一种精神鸦片。未成年人在涉“黄”后,轻者会想入非非,精神萎靡,无心学习;重者极易诱发违法犯罪,造成更大的危害。 赌博是一种恶习。未成年人染上赌博恶习后,不仅影响身体健康、影响学习,扭曲人际关系,而且极易诱发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吸毒会严重摧残人的身心健康,传染和导致各种疾病,甚至死亡;消耗巨额财富;会破坏家庭幸福,诱发刑事犯罪;会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法轮功”是以李洪志为首的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组织。“法轮功”等邪教宣扬歪理邪说,蒙骗群众,敛财害命,挑动制造事端,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毒瘤。
4.我们应怎样抵制不良诱惑
我们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慎交朋友,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正确识别真假美丑,不为假象所迷惑,防止上当受骗。抵制不良诱惑,就要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自控力,在自己的心中筑起一道抵制不良诱惑的坚固长城。
抵制不良诱惑的方法:(1)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2)提高自制力,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3)慎交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4)提高判断能力,正确识别真假美丑;(5)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㈡考点预测
“黄”“赌”“毒”对我们的危害,抵制不良诱惑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怎样才能预防违法犯罪,易成为中考考查点。在这两年的中考中多以漫画题形式呈现。在解答中考题时注意根据题目设置情境,灵活选择具体方法。同时正确选择抵制不良诱惑的方法技巧。
考点十九、未成年人保护
㈠考点明晰
1.国家制定专门的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必要性。
一方面,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所以,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予了无限的关怀和特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来成年犯罪法》是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2.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青少年提供的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⑴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2)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
(3)社会保护:全社会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包括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
(4)司法保护:公、检、法及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如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等。
3.身边的保护与侵害。
(1)身边的侵害: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由于生活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2)身边的保护: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难和意外伤害时,我们必须加强自我保护。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如果这些保护不能及时到位,我们就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⑴提高警惕: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避免分割产前提。
⑵求助有路:可以考虑通过非诉讼途径加以解决,它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⑶用法律保护自己:当通过非诉讼途径以及其他方式仍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权益时,就要勇敢地到人民法院状告侵权者,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它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途径,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保障。另外,如果打官司遇到了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还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⑷用智慧保护自己:①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②当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也要加以维护。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侵权行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③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狡猾的。我们在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不能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遇到意外伤害时要冷静,可大声呼救、机智周旋,不要蛮干,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记住歹徒相貌及其去向,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制服。
㈡考点预测
从青少年自身来看,因为自身特点要加强自我保护,面对一些突发事帮的侵害时我们应该具备的能力是考查的重点。近年来中考注重生活实践性考查,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是考查重点。
考点二十、未成年人与网络
㈠考点明晰
1.网络的两面性
(1)网络交往的正面作用:使大容量的信息得以快速传播,为我们了解时事、学习知识、与人沟通、休闲娱乐等提供了便利。
(2)网络交往的负面影响:未成年人容易沉迷网络游戏而荒废学业,容易被诱惑、欺诈或参与一些违背道德、违法违纪的事情。
2.怎样合理利用网络
(1)学会自我保护。①我们要正确认识网络的两面性,用其所长、避其所短。②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资料,不随便答应网友的要求。③网络信息良莠不齐,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和抵抗诱惑的能力。
(2)遵守网络规范。①网络是我们共有的生活空间,我们共同肩负着建设文明、健康网络环境的责任。在网络交往时,要遵守道德,语言文明;对求助者,要献出爱心,尽力相助;与人交流,要真诚友好;等等。②上网更要遵守法律。例如,不恶意制造、传播谣言,不侮辱他人人格,不进行诈骗活动;不泄露国家机密;不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利用网络破坏公共设施;等等。
㈡考点预测
网络交往使大容量的信息得以快速传播,为我们了解时事、学习知识、与人沟通、休闲娱乐等提供了便利。但是有很多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荒废学业,容易被诱惑、欺诈或参与一些违背道德、违法违纪的事情。这是近几年中考的重要考点之一,2008年仍然会对此知识点重点考查。
考点二十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㈠考点明晰
1.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的人,公民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2.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⑴含义不同。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民,在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⑵范围不同。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⑶性质不同。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3.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4.公民基本权利包括
(1)人身权利: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包括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不受侵犯的权利,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等。 (2)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 (3)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婚姻自由权,父母有被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的权利,未成年子女有被父母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等。 (4)作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5)受教育的权利。 (6)政治权利和自由。 (7)同违法犯罪作半争:控告、检举、起诉、正当防卫等。
5.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6.我国怎样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包括:(1)立法保障。(2)司法保障。
㈡考点预测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近年来中考对此处多以选择题考查。
考点二十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㈠考点明晰
1.我们既要享受权利又要履行义务;公民的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2.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1)受教育的义务。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遵守校纪、尊敬老师、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业等。
(2)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等。
(3)依法纳税。
(4)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
3.公民的道德义务。
(1)含义: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2)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3)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㈡考点预测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是中考的常考考点,复习时要注意它们的区别与联系。
考点二十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㈠考点明晰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的主要表现:
在我国,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我们在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的同时,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第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合一性。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权利和义务的合一性体现了二者的一致性。
第二,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公民所享受的权利,是通过公民为社会所尽的义务来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相伴相生,二者是对等的。公民所尽的义务越多,他所享受的权利也就越充分。
第三,公民权利的制约性,公民所享受的权利和自由,要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受义务的制约。二者密切相关,彼此制约。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的要求:既要求公民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公民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做有高度法制观念的好公民。
3.公民要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法律鼓励做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4.青少年应具有的公民意识
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要让法常驻心中,知法、懂法、依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以法作为行为选择的首要标准;守法、用法、护法,树立牢固的依法治国观念和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做有高度法制观念的好公民。
5.怎样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社会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㈡考点预测
知道什么是权利和义务,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重点也是难点。通过学习,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一个公民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中考题中已很少采用直接问答形式,而是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具体说明如何行使权利。
考点二十四、我们受教育的权利
㈠考点明晰
1.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3.义务教育的特征:①强制性,即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②普遍性,即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③免费性,即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但义务教育不等于免费教育,学校向学生收取少量的杂费(不是学费),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所允许的。但杂费的收取,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得在标准之外乱收费,目前国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
3.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在当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因此,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物质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因此,从国家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4.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1)维护受教育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侵犯我们受教育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2)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我们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树立远大志向,以勤奋和智慧去获得成功之果,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
㈡考点预测
联系个人具体实际及具体案例情境明确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是中考的考查重点。同时要注意此考点和时政热点相结合。
考点二十五、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㈠考点明晰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1)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对此作出严格的规定。
(2)生命健康权受侵害时的法律救济。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自卫,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公民的身体受到轻微伤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医疗费等。如果非法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情节严重,危害性大,构成犯罪的,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3. 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在行使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自觉履行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关爱生命,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4.我们怎样积极行使生命健康要权
⑴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用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2)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4)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㈡考点预测
要懂得生命权是公民第一重要的人身权利,知道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受法律特殊保护,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刑法以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有关具体规定,进而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犯。要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及现象,懂得并学会掌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和健康的本领。在实际生活中要珍爱生命,并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考点二十六、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
㈠考点明晰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公民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及其内容: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2.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保护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防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4.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主要表现及后果是什么
公然谩骂他人等侮辱行为,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诽谤行为,都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表现。这些行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的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㈡考点预测
此考点通常以选择题、漫画题的形式呈现,但切记万变不离其宗,重点掌握侵犯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具体表现。
考点二十七、公民的肖像权、姓名权
㈠考点明晰
1.肖像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侵犯公民肖像权的主要行为有: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的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2.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及后果: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㈡考点预测
肖像权、姓名权是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最容易忽视的权利,也是中考重点考查的内容之一,通常会以选择题和漫画题的形式出现。
考点二十八、公民的隐私权
㈠考点明晰
1.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2.侵害隐私权的表现及怎样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2)运用法律武器维护隐私权的具体方法: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具体方法:如认真选择倾诉对象、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等。 (4)正确处理保护隐私和沟通交流的关系: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3.青少年在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做到: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听对象;在上互联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平时保管好自己的日记、信件等含有个人隐私的物品;当发现有人披露自己隐私、损害自己名誉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维权。
㈡考点预测
侵害隐私权的表现及怎样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是近几年常考的考点,主要会以漫画的形式出现,考生要注意此考点的基本知识点和漫画人物的联系。
考点二十九、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㈠考点明晰
1.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2.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我国采取多种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但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二是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这是最有力、最严厉的保护方法。
4.公民维护自己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手段:
(1)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
(2)当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侵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
㈡考点预测
了解什么是财产所有权,并知道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规定,要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知道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考点三十、公民的继承权
㈠考点明晰
1.(1)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遗产应具备的条件: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2)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继承的两种方式:
(1)法定继承。①定义: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②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③遗产分配原则: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
(2)遗嘱继承。①定义: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②程序和条件: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必须真实、合法、有效。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即死者如果生前立有合法的遗嘱,其遗产的继承,就先按遗嘱处理。
(3)遗赠: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称为遗赠。
3.依法维护继承权: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要以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精神,协调解决继承问题。当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4.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怎样做?我们在遗产继承中,应该相互关爱、相互尊重相互宽容,不要斤斤计较,见利忘义。当我们的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㈡考点预测
了解什么是、财产继承权、并知道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规定,知道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条件,要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未成年人的继承权不容侵犯。增强学生这方面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考点三十一、公民的智力成果权
㈠考点明晰
1.智力成果权
(1)含义: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作用:知识和智慧是无形财产,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人类智力成果的作用愈发重要。
(3)内容:智力成果权也叫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2.依法维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
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权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权的事情。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受到非法侵害后,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㈡考点预测
智力成果权在中考的考查以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出现,起到试题的教育功能,考查学生是否了解智力成果权包括的内容是否有智力成果意识。
考点三十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㈠考点明晰
1.消费者的九大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在人民心目中地位极高,作用很大,它保护着我国消费者享有下列权利: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九项权利。
2.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炼就一双“慧眼”:①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对商品信息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的消费行为。②主动学习和掌握的知识:有关商品、服务、市场以及消费心理等方面的知识。获取这方面的知识有助于我们做出正确的消费选择。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消费者维权途径等。具备这方面的知识,我们就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
(2)消费者维权的方式和途径:①增强维权意识:在交易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有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②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㈡考点预测
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法律不健全的条件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学生有切身的情感体验。在中考命题中以漫画题、案例分析的题型考查该知识点。只要我们将自身体会与法律要求结合起来,做到情理交融即可。
考点三十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㈠考点明晰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
⑴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⑵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⑶根本任务: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首要地位。首先,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根本的问题。如国家性质(我国宪法第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根本制度(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其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或宣布无效。再次,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以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3.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首先,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各种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原则是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其次,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各政党,包括执政的共产党,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再次,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依照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成克杰触犯法律被处以极刑,就是很好的例证。
4.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首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由宪法确认。其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给予维护,这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5.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其后,又进行了四次必要的修正。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6.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宪法,热情宣传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按宪法的规定办事,对宪法提倡的行为要努力去做,对宪法禁止的行为坚决不做,对宪法要求公民必须做出的某些行为一定要做,并且做好;对违反宪法的言论和行为,要勇于揭露和斗争,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顺利实施。
㈡考点预测
近年一般围绕宪法修改及法制宣传日出题,以活动探究题多见。
考点三十四、我们是依法治国的国家
㈠考点明晰
1.依法治国的意义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应该遵循的基本方略。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所要达到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是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无数事实证明,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有效、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法治。因此,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2.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3.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条件是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4.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最大的权威,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基,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5.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是实行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前提。有法必依,是实行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是实行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违法必究,是实行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有力保障。
所谓违法必究,是指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例外。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属我国公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一旦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密切联系,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相互作用,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们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是否健全的标准和尺度。
6.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那种认为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有了法律就有了一切的观点是错误的。国家的治理,除了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外,还必须运用诸如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道德的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形式。法律也只有在和其它手段配合运用时,其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7.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是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
法律监督是整个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环节,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有权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等。
立法监督主要是对国家、地方和行政立法活动的监督,防止违宪立法,从而保证宪法的尊严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执法监督是为了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使执法权而进行的监督。司法监督是对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㈡考点预测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属于识记的考点,通常以选择题的形式呈现。
考点三十五、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㈠考点明晰
1.学会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力。在我国,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监督权,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法律保障。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制度保障:①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可以保证把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及时地传递到国家权力机关,以利于国家决策。②信访举报制度。③新闻监督制度。④其他监督制度。
2.公民可以通过提出批评建议、新闻报刊、来信来访等形式来行使这项权利。公民依法行使批评、建议权,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办事效率。
我们青少年学生要学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利,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㈡考点预测
行使建议监督权,是青少年参政议政,学做国家小主人的重要途径。要会判断与选择怎样正确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
考点三十六、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的政治义务
㈠考点明晰
1.国家安全的含义、意义
①含义: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机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②意义:国家的安全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没有国家的安全,公民个人的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③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的政治义务。
2.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①泄露国家机密,要承担法律责任。②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公民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公务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
㈡考点预测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此考点可能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结合考查,考查方式选择题居多。
第三部分 国情教育
考点三十七、明确基本国情
㈠考点明晰
1.基本国情: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国情。含义:就社会性质而言,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就发展程度而言,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表现: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了初步显示。但我们还应清楚地认识到,从总体上看,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 较低;科学技术水平、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还不完善,我国社会主义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定义:所谓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这种不发达不只表现在一两个方面,而是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时间: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到本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着种种矛盾,阶级矛盾由于国际国内因素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甚至可能激化,但已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3.国家的根本任务:立足基本国情,面对主要矛盾,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㈡考点预测
正确认识和把握基本国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党和国家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据。考题多以选择题、简答题出现,考查学生对这一考点的认识。
考点三十八、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㈠考点明晰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人民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国富民之路。
2.中国共产党依据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从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具体内容是:领导和团结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核心内容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含义:就是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就是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意义: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能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4.四项基本原则
内容: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意义: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政治基础,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保证。如果动摇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化事业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
5.改革。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各方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的比较成熟、比较定型的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生机和活力。
6.对外开放——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对外开放是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总结历史经验,旧中国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闭关自守。封闭只能导致落后,落后就要挨打。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我国现代化建设面临着资金不足、技术和管理经验落后等困难。只有通过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吸收利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来发展自己,我们才会强大。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需要我们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人世界经济发展当中,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政策,实现全方位的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7.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就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实际工作中就要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其中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实践证明,只有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才能总揽全局,保证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党的基本路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㈡考点预测
作为一名肩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重任的青年学生来说,有必要对我国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部分内容的考查重点。中考通常以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资料为载体命题考查学生对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考题多以选择题和简答题出现。
考点三十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
㈠考点明晰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三个代表的具体内容:(1)“三个代表“的含义;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意义:“三个代表”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
5.“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地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和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是我们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回顾历史,我们所以能够经受住一次又一次严峻考验,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成就,靠的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面对更多的急流险滩,应对更多的风险挑战,要让“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高歌向前,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
6.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我国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人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我国社会长期保持安定团结、政通人和,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扩大、民族凝聚力极大增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结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共产党是三个代表的实践者。原因:坚持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国共产党实践三个代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正确处理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等。
㈡考点预测
该考点让学生了解建设中国特社会义的指导思想,理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巨大成就离不开这一正确的思想。掌握此考点,一定要注意联系时政热点及社会生活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典型事例,如关心群众生活,扶贫济困,大力发展生产力等,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该考点多以选择题出现。
考点四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
㈠考点明晰
1.“三步走”战略目标: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2.“两个100年”的目标:即到建党100年时,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建国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㈡考点预测
考点四十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㈠考点明晰
1.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在我国,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份。
国有经济。含义:国有经济就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地位:国有经济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积聚着我国最先进的生产力,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担负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重要任务。因此,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作用: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
集体经济。含义: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地位:它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共同致富的原则。作用:集体经济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2.非公有制经济。内容: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满足人民生活的多样化需要,增加就业,增加国家税收,繁荣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3.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依据: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同时,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4.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式各样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㈡考点预测
本考点多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基础,考查学生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考题多以事例为背景,以选择题、简答题出现,考查学生对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解。复习时注意:发展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复习时应以教材为本,夯实基础,融会贯通,以不变应万变。
考点四十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
㈠考点明晰
1. 内容: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
2.制定的依据:这一分配制度是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它的基本内容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社会以劳动为尺度,向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4.其他分配方式:主要包括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按生产要素(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分配、福利性分配等。
5.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目标。
共同富裕的含义:共同富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富裕,即消灭贫穷;二是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6.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根本途径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途径是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形成示范效应,并通过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富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7.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①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形成示范效应,并通过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富者,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②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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