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历史一轮复习:必修一专题一、二、三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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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高中历史一轮复习:必修一专题一、二、三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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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一专题一、二、三名词解释
专题一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一、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三皇五帝:是中国在夏朝以前出现在传说中的“帝王”。从三皇时代到五帝时代,历年无确数,最少数千年。三皇五帝是中华上古杰出首领的代表。三皇五帝存在多种说法。基本上,无论是按照史书的记载,还是神话传说,都认为三皇所处的年代早于五帝的年代。大致上,三皇时代距今久远,或在四五千年至七八千年以前乃至更为久远,时间跨度亦可能很大;而五帝时代则距夏朝不远,在4000多年前。
2.禅让制:是传说中的部落联盟首领传袭制度。禅让制实际上是以传贤为宗旨的民主选举首领制度,后被禹的儿子夏启破坏,代之以家天下的世袭制。
3.世袭制:通常指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君主(国王或皇帝)职位,以父子相承,世代相传的制度。世袭的,必然是终身任职的。因此,世袭制与终身制联系在一起。但终身任职的,不一定都是世袭的。在一些君主立宪制的资本主义国家里,作为国家元首的君主和一部分上层议员仍然是世袭的。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秦始皇首创的帝位世袭制,还有西汉初期分封的同姓诸侯王,以及唐朝割据的藩镇都是世袭的。这种世袭制通常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继两种方式具有极强的封建性。
4.甲骨文,又称“契文”、“甲骨卜辞”或“龟甲兽骨文”,主要指中国商朝晚期王室用于占卜记事而在龟甲或兽骨上契刻的文字,是中国已知最早的成体系的文字形式,现代汉字即由甲骨文演变而来,右图是一版伪刻的甲骨,龟版未经凿灼,字形失真,文句不通,手法拙劣。
一般认为,晚清官员、金石学家王懿荣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从来自河南安阳的甲骨上发现了甲骨文。安阳城西北的小屯村,是商晚期国都遗址“殷墟”的所在地。百余年来,当地通过考古发掘及其他途径出土的甲骨已超过十万块。此外,在河南、陕西其他地区也有甲骨文出现,年代从商中期延续到春秋。
甲骨文的发现,促进了各国学者对中国上古史和古文字学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并开创了一门崭新的学科——“甲骨学”。
5.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已是一种奴隶制下的土地剥削制度。
二、走向“大一统”的秦汉政治
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应当分成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两个概念来理解,同时又要注意二者之间的联系。 (1)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概念,指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2)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 (3)二者之间的联系:①地方和中央都必须服从皇帝一人。②专制主席皇权加强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时,专制主义皇权削弱时,往往也是中央集权不力时。
2.郡县制:春秋时期已有县、郡的设置。春秋的县可分为两种类型:楚和秦的县都直属于君主;晋、吴的县多是卿大夫的封邑。两者都是直属于国君的别都,具有边防重镇的作用。楚武王灭掉权国,将其改建为县,是为设县之始。春秋后期,县制开始逐渐推行于内地。战国时期,县的设置已较广泛 ,并转变为作为地方政权而实行官僚制度的县制。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任免。县之下有乡、里等作为国家对居民进行控制的基层组织单位 。郡的设置要较县为晚 。秦穆公九年(前651),晋公子夷吾(即晋惠公)对秦国使者谈到“ 君实有郡县”,为秦国设郡的最早记载。而后,晋、赵、吴相继设置了郡。这一时期的郡地位比县为低,但县与郡之间并无相统属的关系。到了战国时期,有名可考的最早设置的郡当为魏文侯时的西河郡(吴起曾为西河守)、上郡和楚悼王时的宛郡。随着边防设郡之地逐渐繁盛,内地的县逐渐增多,需要建立起更高一级的管理机构,于是就形成了郡、县两级制的地方管理体系。郡守为郡之长,多由武官充任,有征兵领军之权。至战国末年,各国郡县的设立已很普遍。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
3.秦始皇陵兵马俑:位于今陕西省临潼县城东5公里处。据史书记载,秦始皇即位后便开
始在骊山营建陵墓。统一中国之后,建陵工程更加扩大,征调劳力达70余万人,前后延续30年,至秦亡国尚未完全峻工。兵马俑是以陶土烧制的兵马群塑,是秦始皇的随葬物品之一。大小共3000件,1974年初春在陕西省临潼县秦始皇陵园外城以东1225米处发掘出土。
4. 三公九卿制: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三公为:(1)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2)太尉,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吏; (3)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三公之下设九卿,作为中央行政机关分掌具体行政事务,如祭祀、礼仪、军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包括: (1)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2)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3)卫尉,掌管宫门警卫;(4)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5)廷尉,掌管司法审判;(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8)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9)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
三、君主专制政体的严谨与强化
1.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 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
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
最重要。汉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汉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时要求举孝廉,这都是察举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
2.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 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3. 内外朝:也叫做内廷、外廷。外廷指的是正式的国家政府机构,由丞相领导。内廷指的是皇宫里面皇帝的私人随从组成的机构。汉初,行政由外廷负责,到汉武帝,内廷开始起主导作用。内廷一开始是政府正式官署的下属机构;后来内廷的地位越来越高,内廷的首领是“大司马”,当大司马奉命领导尚书时,他在政府里的实际权力就超过了丞相。前汉的尚书由宦官担任,到了后汉中期,该机构已发展得大到可以控制六个“曹”。
外廷的官制主要由三公、九卿以及其所属的官署组成。而内廷大司马通过其下属的“尚书”施政。“尚书”本来是类似于现在的秘书的一个官职,属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后来权利逐渐从外廷转移到内廷,皇帝的私人秘书也就成了国家政府的正式官员。
4.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5. 刺史:刺史,官名。汉武帝废除了沿秦而置的监御史制度,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又称部),各州任免刺史一人。此时的刺史为监察官,受御史中丞管辖,以六条诏书监察本州郡县官,秩八百石,较太守的秩比二千石为低。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汉哀帝初,改归旧制,不久复称为
州牧。东汉初又复称刺史。汉灵帝时,改刺史为州牧,位居太守上,掌握一州军政大权,成为一级地方行政长官。魏晋南北朝,以刺史领州,多带使持节、持节、假节、都督诸军事衔。隋文帝废郡,以州领县,则刺史与前代太守无异。隋唐时期,炀帝、玄宗、武则天都曾经废州改郡,不久仍其旧。晚唐五代时,节度使、观察使所领诸州不得径自奏事上计,节度使甚至自署刺史,导致刺史职任渐轻。宋代以朝臣充知州,刺史成为专供武臣迁转的虚衔。
6. 世官制:根据爵位的高低授以不同的官职。各国重要的官职都由卿爵担任。由于爵位可以世袭,这样就形成世官。世官制”将官职限定在贵族范围内,由贵胄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我国在夏,商,周时期,主要实行的是世官制,也叫世卿世禄制。由国王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分封侯,卿,大夫等,而这些侯,卿,大夫等要么是父死子继,要么是兄终弟及,世袭其职,世受其禄。
7.行省制:行省制是蒙元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 。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近代影响至深。
四、专制时代晚期的政治形态
1. 明朝内阁制度:内阁制是在明朝永乐时期建立的。朱元璋统一中国后,为建立中央集权的体制,以胡惟庸案为借口废除了丞相,设殿阁大学士,作为皇帝的咨询机构,这就是内阁的雏形。
大明永乐帝虽有洪武帝一样独揽大权的雄才伟略,但一次又一次的御驾亲征让他不能真正意义上地总揽政事(想象一下从京师到漠北运送文书的荒谬),于是一个帮助皇帝的“助手”机构——内阁制就应运而生。
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三杨辅政),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但到了大明成化、弘治朝之际,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大明正德朝浪漫好战,却因为有杨廷和等阁老主撑内阁未成大乱,经过大明嘉靖、隆庆朝的发展,大明万历朝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他的实际上已经接近于现代首相的地位。
2. 军机处:军机处,清代官署名。亦称“军机房”、“总理处”。是清朝中后期的中枢权力机关。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漏泻机密,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以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十年(1732),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
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军机处成立于雍正七年(1729年) ,初名“军机房”,不久改称“办理军机处”,乾隆以后省去“办理”二字,
遂简称为“军机处”了。军机处本为办理军机事务而设,但因它便于发挥君主专制独裁,所以一旦出现之后,便被皇帝抓往不放,不但常设不废,而且其职权愈来愈扩大。军机处的职官有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有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
3. 理藩院:理藩院是清朝统治蒙古、回部及西藏等少数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1631年,漠南东部以科尔沁为首的蒙古诸部,先后归顺了清朝。同年七月,皇太极设立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各部里设蒙古承政一员,负责处理有关蒙古事务。1636年,漠南蒙古诸部均归顺清朝。清太宗设立了蒙古承政(俗称蒙古衙门) ,以负责处理蒙古事务。由于需要处理的有关蒙古事务日益增多,因此,1638年六月,将蒙古承政改为理藩院。博洛任理藩院承政(相当于尚书) ,塞冷为左参政,尼堪为右参政。
专题二 近代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的斗争
一、列强入侵与民族危机
1. 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领事裁判权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是一种治外法权。它的存在,形成对国家属地优越权的例外或侵犯。一般认为,领事裁判权的产生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开辟东方市场,掠夺生产资料的过程中,在利用武力击败清政府后,强加给中国的一项严重侵害中国司法主权的制度。
2. 片面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时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此种待遇称为“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取得必须有条约和根据。最惠国待遇一般是相互的,缔约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但清朝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往往只片面规定该缔约外国得享受最惠国待遇,而中国则无对等权利,是片面的。
3. 租界和租借地的区别:租界是列强强迫半殖民地国家在其口岸或城市划出的作为外侨居留和经商的一区域,是列强侵略的据点,即“国中之国”。租借地是列强先用武力强占,然后通过
不平等条约,用定期租界的方式,将他国领土的一部分借去使用的地区。租界期限长短不一,最长不能超过100年,期满归还。
4. 租借地和今天外商租用中国土地的异同:19世纪末,帝国主义强行租界中国沿海重要港口。租借地完全脱离中国的行政管理系统。在租借地上,列强享有管理、驻军的特权,对当地居民实行殖民统治,从军事、经济、文化乃至婚丧嫁娶日常生活细节,均加以管制。列强还把租借地作为向中国扩张的侵略基地。
今天外商租用中国土地,中国拥有全部行政管理权。外商的合法经营活动受中国政府保护。其合法经营的内涵是:外商必须遵守中国的法规,其经营业务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决不允许从事危害中国安全的非法活动,其目的是繁荣中国经济。这与19世纪末列强强占租借地有本质的区别。
二、中国军民维护国家主权的斗争(略)
三、伟大的抗日战争
1. 日本731部队:
731部队是旧日本军(关东军)防疫给水本部的别名。该单位由石井四郎所领导,因此也称之为“石井部队”。731部队也是在抗日战争(1937-1945)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华日军从事生物战细菌战研究和人体试验相关研究的秘密军事医疗部队的代称。731部队伪装成一个水净化部队。731部队把基地建在中国东北哈尔滨附近的平房区,这一区域当时是傀儡政权满洲国的一部分。一些研究者认为超过10,000名中国人,朝鲜人,以及联军战俘在731部队的试验中被害。
2. 蒋介石不抵抗政策,即日本在九一八事变后对中国发动全面侵略时,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采取的消极不抵抗政策。
3. “攘外必先安内”: 蒋介石说,古人所谓“攘外必先安内”,意思就是先要平定内乱,然后可以抵御外侮,这话有至当不移、颠扑不破的至理。日本人侵略是外来的,好像是从皮肤上渐渐溃烂的疮毒,土匪捣乱是内发的,如同内脏有了毛病,这实在是心腹之患;因为这个内疾不除,外来的毛病就不能医好,而且即算医好,也还是无济于事,到了最后,病人还是要断送在这个心腹内疾。
4.百团大战:百团大战是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八路军与日军在中国华北地区发生的一次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战役。八路军的晋察冀军区、第129、第120师在总部统一指挥下,
发动了以破袭正太铁路(石家庄至太原) 为重点的战役。战役发起第3天,八路军参战部队已达105个团,故中方称此为“百团大战”。
专题三 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
一、太平天国运动
1. 洪秀全(1814年-1864年),广东花县(今花都区)人,太平天国农民运动领袖。创立拜上帝会组织,发动金田起义,建立太平天国,自称天王,又封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南王冯云山、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1853年,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制定了人口平分土地的办法。力图实现“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他的法律思想,是以平均主义思想为理论基础,掺杂封建主义和宗教迷信的内容,集中反映在《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等著作中。太平天国运动历时14年,曾国藩带领湘军听命于清廷,镇压了这场农民运动。对于太平天国运动及其领导人洪秀全的评价,至今史学界仍褒贬不一,存在广泛争议。
2. 永安建制:1851年9月太平军攻克广西永安(今蒙山) 后,相继建立各项制度。确定官制,封杨秀清为东王、萧朝贵为西王、冯云山为南王、韦昌辉为北王、石达开为翼王;颁行天历,废除清朝纪年;严禁私藏金银财物;令人民蓄发;刊行官方文书。太平天国初具建国规模。
3. 天京变乱:天京变乱也称天京事变,当时,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南京)后,东王杨秀清总理朝政,居功骄傲,上欺天王洪秀全,下压有功诸将。甚至借代天父立言的身份,杖责天王,并威逼天王封他为“万岁”。洪秀全忍无可忍,急召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等回京共商良策。韦昌辉回京后,率亲信部队包围东王府,后又刺杀杨秀清,残杀其眷属和东王府大批人员,进行大屠杀。事后,洪秀全处死了韦昌辉,并对朝政的石达开无端猜忌,因此石达开率10万精兵出走四川。“天京变乱”使太平天国元气大伤,由盛转衰,进入了斗争的后期。
4. 洪仁玕:洪仁玕(1822年-1864年),广东花县人,是太平天囯天王洪秀全的族弟,曾在香港居住多年,1859年到天京(即南京),获封为军师、干王,一度总理朝政,1864年在江西被清朝捕杀。洪仁玕是太平天囯领导层中对西方见识较广的一位,提出的《资政新篇》是具有发展资本主义主张的政治纲领,在当时的中国算是相当先进的思想。
二、辛亥革命
1. 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 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基本内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指出封建的社会政治制度剥夺了人权,必须经由“国民革命”的途径推翻封建帝制,代之以
“民主立宪”的共和制度。
三民主义 - 要点
三民主义民族主义:反对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民权主义: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 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 以治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二为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
民主义 - 影响
三民主义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概括了民主革命的任务﹐体现了人民的愿望﹐顺应了近现代的历史趋向。其实质是自觉的资本主义化的纲领﹐对于中国摆脱中世纪的状态﹐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但它也带有历史的局限性﹐主要是缺乏明确的﹑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发展资本主义的民生主义又涂上了主观社会主义的色彩。它的不彻底性影响了它的科学性和革命性﹐限制了它的作用。
三民主义 - 评价
正面:三民主义一经发表,便广为各界所称许,拥有有广大支持者,并称赞为集成孔子思想之基础,是以中为本西学为用之大成,名列中华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也是中国国民党矢力鼓吹宣扬之思想。
2. 政党:政党即社会中一定阶级或阶层的活动分子,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有计划地组织起来的一种政治组织,社会承认它具有组织于扩张其主张的合法权力,它也积极接入到政治生活中,为取得或维护政权,或影响政治权力的行使而发挥自己的作用。简单地概括,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旨在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以实现其政纲的政治组织。
3. 团体:团体是为一个共同的目的、利益或娱乐而联合或正式组织起来的一群人为达成特定目标、任务,而结合在一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所组成,其彼此间具有相互依赖的互动关系。
4. 中国同盟会:中国同盟会,简称同盟会,是由孙中山领导和组织的海外中国人为主的一个全国性的革命政党。中国同盟会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其前身是华兴会和兴中会,除此之外还有复兴会、科学补习所等多个组织参加。中国同盟会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其机关刊物是《民报》。孙中山为其总理,黄兴为副总理。
5. 兴中会:兴中会是近代中国第一个革命团体,由孙中山领导。1894年11月24日成立于美国檀香山。宗旨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刘祥、何宽为首任正副主席,然不久,刘祥便退出兴中会。1895年2月21日,与杨衢云的香港辅仁文社合并,并在香港成立兴中会总会。10月10日总会决定在广州举行起义,同时选举杨衢云为会长及合众政府大总统。1895年发动广州起义失败,陆皓东被清廷杀害。1900年1月,杨衢云辞去兴中会会长职务。到1905年与华兴会、光复会合并为同盟会之前已经多次发动起义,均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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