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10章 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生物多样性公约Distr.GENERALUNEP/CBD/WG-ABS/5/214 September 2007CHINESEORIGINAL: ENGLISH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 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第五次会议2007年10月8日至12日,蒙特利尔临时议程*项目3关于获取和惠益分享国际制度的第VIII/4 A号决定的附件执行秘书的说明缔约方大会在第VIII/4 A号决定的第2段中决定:“向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第五次会议转交本决定的附件,以便其继续根据第VII/19?D号决定制订和谈判国际制度,并特别向其转交以下投入供其制订和谈判国际制度:原产地/来源/合法出处证书问题技术专家组的成果;关于漏却分析的进度报告以及汇总表;以及各缔约方提供的关于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其他投入。附件反映了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第四次会议期间各缔约方所持的广泛的看法。”根据这一决定,秘书处特此散发第VIII/4 A号决定的附件。附件关于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国际制度 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性质 国际制度可包括一套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或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范和决策程序内的一个或多个文书。 [潜在]目标努力创造条件[便利][管理]其他缔约方为了无害环境用途获取遗传资源,而不是施加与《公约》的目标背道而驰的限制。在顾及《公约》的三项目标具有相互关联性的情况下,确保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利用[这种][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货币和非货币性惠益。[建立一种机制为遗传资源的[合法来源][原产地][来源]提供可靠性]。[[在遵守国家立法的情况下][保护][尊重、保护和维护][土著和地方社区[的传统知识]对于其[与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相关的][同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的权利],并[在依照人权义务][在遵守这些所在地的国家的国家立法的情况下][和适用的国际法的情况下][鼓励][确保]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利用其知识所产生的货币和非货币性惠益。][在原产国和土著和地方社区的共同商定的条件的范围内确保遵守事先知情同意。]对有效执行《公约》的第15、第8(j)[和第16至19]条及其三项目标做出贡献。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防止盗用和滥用遗传资源、其衍生物和相关的传统知识][确保公平和公正地分享的惠益流向遗传资源的原产国][[促进][确保]遵守提供的国家和土著和地方社区的事先同意和共同商定的条件;][确保和实施遗传资源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确保与现有的相关国际文书和进程能够相辅相成][其支持而不是违背《公约》的目标]。[有助于或促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和[确保]技术转让]范围[根据国家立法和其他国际义务],国际制度适用于:[在原产国的国家立法允许的情况下]获取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帮助获取和]越境[转移][利用]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或相关传统知识]的条件;在共同商定的条件的情况下,[依照事先知情同意][根据原产国的国家立法][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以及适当的情况下其衍生物和产品]所产生的货币和非货币性惠益;[[根据国家立法] [保护] [尊重、保护和维护土著和地方社区的[体现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生活方式的][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及其衍生物和产品];2. [国际适用于所有遗传资源及其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以及利用这种资源所产生的惠益。]3. 《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附件一]或[粮食和农业遗传资源委员会]所考虑的[植物物种的]植物遗传资源,[在这些资源用于该条件的目的时],国际制度对其将不适用。4. [国际制度不妨碍粮农组织《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同时会顾及知识产权组织/政府间委员会在保护传统知识和民俗使之不致盗用和滥用的特殊制度的知识产权方面所开展的工作]。5. [国际制度确保与现有相关国际文书和进程的相互支持和相辅相成][其支持而不是违背《公约》的目标]。6. [国际制度将不适用于人类遗传资源]。7. [在这些遗传资源的国际贸易和交流的范畴内],[本制度的范围将遵照与国家管辖内的遗传资源相关的国家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可] [供考虑列入国际制度]的组成部分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的获取[各国对自身的遗传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并有权决定获取归属于国家政府并接受国家的管辖。][[根据各国法律 ,]获取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的条件应[取决于][与]惠益分享安排[相关]。]获取程序应明晰、简捷和透明,并能够为遗传资源不同类型的使用者和提供者提供法律上的确定性,以期有效地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条[第2款]。根据《公约》第2和第15条,提供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的[缔约方][原产地国家],[可][应]制订措施,规定[为具体用途对]这些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的获取须遵照事先知情同意进行。[缔约方如果不是本国所持遗传资源或其衍生物的原产地国家,在其领土上发现这些遗传资源或其衍生物的缔约方应代表国际社会允许使用者获取有关资源或其衍生物。] [如果无法确定遗传资源或其衍生物的原产地国家,在其领土上发现这些遗传资源或其衍生物的缔约方应代表国际社会允许使用者获取有关资源或其衍生物。]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条第4款,共同商定的获取遗传资源[或其衍生物]的条件[可包括向第三方转让这些遗传资源[或其衍生物]的条件,但须遵守原产地国家的法律]。[承认和保护]与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有关的传统知识 应该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制订和实行国际制度的各项基本内容:(a) [各缔约方可酌情考虑制订、通过和/或承认保护与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有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的[国际、]国家和地方特殊[模式][制度];](b) 各缔约方应[以本国法律为准,]在遵守有关土著和地方社区所在国的法律[和适用的国际法]的情况下,][承认和保护][尊重、保存和维护]这些社区[的知识、创新和做法,]并[保证][鼓励]公平分享利用这些知识、创新和做法所带来的惠益 [与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有关的传统知识所产生惠益的权利];(c) [[作为使用国的]各缔约方应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 (j) 条为准绳,并在遵守有关土著和地方社区所在国的法律[和适用的国际法]的情况下,执行关于从掌握与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有关的传统知识的土著和地方社区征得事先知情同意的规定。(d) [应在国家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的框架内执行与传统知识有关的获取和惠益分享安排。]公平和公正的惠益分享[应在[关于获取问题的]国家有关法律中或[和]在国际制度下]规定公平和公正地分享通过利用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所产生惠益的最起码条件,所涉资源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以事先知情同意为基础达成的共同商定条件[应该][可以]将这些条件考虑在内。][共同商定条件可在条件中规定有关遗传资源衍生物和产品的惠益分享安排。][资源使用者与资源提供国主管部门之间的,并有所涉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积极参与的][土著社区或地方社区与使用者之间的,并在适当情况下有资源提供国参与的]共同商定条件,[应][可]规定分享与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有关的知识、创新或做法所产生惠益的条件。[共同商定条件可规定是否可以寻求和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寻求知识产权。]共同商定条件可规定使用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或产品]以及相关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的货币和/或非货币性条件。[国际制度应确定基本的惠益分享[义务][条件],包括通过财务机制分配惠益的义务,以便在获取协定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的情况下适用。][如果无法确定获取的遗传资源或其衍生物的原产地国家,应把其带来的货币惠益存入财务机制,并把非货币惠益提供给那些需要这些惠益的缔约方。][缔约方应参照《公约》第20条第4款制订措施,以保证公平和公正地分享研发成果产生的惠益,包括协助获得这样的研发成果和进行技术转让,并保证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对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以及相关传统知识的利用所产生的惠益,同时考虑到事先知情同意原则和共同商定条件,并尊重遗传资源提供国的国家法律。][那些利用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产品开发技术的缔约方应制订国家法律,以帮助作为这些资源的原产地的发展中国家根据共同商定的条件取得这些技术,并帮助向这些国家转让这些技术。][澄清惠益分享的实际性质,强调必须区分遗传资源的商业用途和非商业用途,由此产生不同的义务/要求。] [提供者和使用者商定的材料转让协定中列入实际可行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惠益分享条款。] [惠益的使用应该能够促进遗传资源原产地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惠益分享安排如果在事先知情同意方面提供支持,不应仅限于共同商定条件。][披露[合法来源][原产地][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知识产权申请的客体如果[涉及或使用了][是直接以]遗传资源[和/或其衍生物和产品]以及/或相关传统知识[为基础],应在申请中披露此种遗传资源[和/或其衍生物]以及/或相关传统知识的原产地国家或来源国[,并提供证据证明,已根据资源提供国的本国法律执行了关于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的规定]。[国家法律应规定补偿措施,以便对不遵守前一段所述]披露规定的行为实行惩处,这些措施除其他外,必须包括取消所涉知识产权以及对该知识产权及其转让权利的共同所有权。] [如果披露的情况不实或不完备,应规定在专利法领域以外采取有效、相称和有遏制所用的制裁措施。]][[起源地证书][关于[原产地/起源/合法来源]的国际证书]国际制度可实行由[资源提供国][原产地国家]颁发遗传资源[及其衍生物和/或产品]原产地/起源/合法来源国际证书的办法。国际制度可[应]建立一个证明[遗传资源的原产地/起源/合法来源][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与遗传资源有关的传统知识、创新或做法得到合法使用]的制度。这种原产地/起源/合法来源[或合法使用]证书可以成为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件安排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证据]。[提出这种原产地/起源/合法来源或合法使用证书,以及提供关于任何已有的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件安排的证据,应是申请专利和申请其他知识产权的前提条件。][国际原产地/起源/合法来源证书可以成为国际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应进一步探讨这样一个国际证书办法的潜在需要、目标、应有的特点/特性、执行办法、面临的挑战,包括费用和所涉法律问题。][可以利用原产地/起源/合法来源证书来遵守国家法律作出的披露规定。]执行、监测和报告1. [各缔约方应建立][可考虑] 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的机制及报告程序,以实施国际制度。2. [各缔约方[可][应][酌情]制订实施国际制度的国家立法。] [遵守和执法]1. 遗传材料 [、衍生物和产品]的获得者未经[提供国][原产国]的事先知情同意,不得申请与此种遗传材料 [、衍生物和产品]有关的专利。[若不遵守这一规定,除其他外,应驳回专利申请,并在必要时收回此种专利。]2. [缔约方[可][应][酌情]制订实施国际制度的国家法律。]3. [每个缔约方在获取和(或)使用遗传资源 [、衍生物和产品]和相关传统知识时,必须遵守[包括原产国在内的][提供遗传资源、衍生物和产品的国家][ 原产国]关于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国家立法。] 4. [国际制度[可][应]确保,根据共同商定的条件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和条件都得到遵守和实施。] 5. [国际制度[可][应]包括[可考虑在国际机制中列入][[促进]和 [确保]]遵约的合作程序和体制机制。] 6. [国际制度[应] [可]包括有关措施,以确保在获取涉及[缔约方][土著和地方社区与遗传资源[、衍生物和产品]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时,遵守须获得这些社区事先知情同意的原则。] 7. [国际制度[应] [可]包括有关措施,以[[促进]和[确保]] 遵守获得《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条第3款所界定的包括原产国在内的遗传资源提供国的事先知情同意的原则。] 8. [国际制度[应] [可]包括有关措施,以防止未经许可获取和使用遗传资源 [、其衍生物和产品]和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 9. [缔约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利用遗传资源时遵守《生物多样性公约》和遵守所规定的获取条件。] 10. [建立有关机制,以便利提供国和使用国的相关执行机构之间的协作。] 11. [在不妨碍关于知识产权申请的具体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国家立法应作出惩罚规定,以防止使用遗传资源、衍生物和相关传统知识而不遵守国际制度的规定,特别是不遵守与原产国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有关的规定。] 12. [以下各项被视为不当行为或不当情事:(a) 使用遗传资源、其衍生物和产品及(或)相关传统知识而不遵守国际制度的规定; (b) 通过不公正或非法手段获取、占有或使用遗传资源、其衍生物和产品及(或)相关传统知识的任何行为; (c) 从获取、占有或使用遗传资源、衍生物和产品及(或)相关传统知识获得商业利益,而使用遗传资源、衍生物和产品的人知道,或因疏忽而不知道,这些是通过不公正手段获取或占有的; (d) 违反获益于公平分享遗传资源、衍生物和产品及(或)相关传统知识惠益的诚实做法的其他商业活动。] [(e) 不按照获取的原目的使用遗传资源、衍生物和产品及(或)相关传统知识;以及] [(f) 未经许可获得可用来复原遗传资源、衍生物和产品及(或)相关传统知识的信息。] [诉诸司法1. 采取措施,[便利][确保]能够诉诸司法和采取补救措施。2. 采取措施,[保障和]便利诉诸司法和采取补救措施,包括行政和司法补救措施,以及[由提供者和使用者制订的]其他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1. [缔约方[可][应]建立国际制度的争端解决机制] 2. [在国际制度下解决争端时应适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27条的规定。][财务机制缔约方 [应] [可]为国际制度建立财务机制,包括惠益分享安排。]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1. 国际制度应包括有关条款,加强和增进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在国家、区域和国家各级实施国际制度的能力。2. [有效的技术转让与合作的措施,以便支持产生社会、经济和环境惠益。] 3. [在顾及《公约》第18、第19和第20.4条的情况下,建立人类、机制和科学能力,包括建立一种法律机制。][机制支助] [1. 查明并确认那些支助或促进切实执行第《公约》15条、第8 (j) 条以及《公约》的三项目标的现有非立法性国际措施。] 2. 促进利用遗传资源和相关的传统知识进行无害环境研究的条件,并区分商业和非商业科学研究,包括分类学研究。- - - - -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