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学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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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学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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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宪法是什么?或为什么要维护宪法权威?(或从宪法的法律地位、在公民生活和国家治理的作用看宪法的重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地位)②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③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公民和国家生活的作用)
2宪法的原则: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基本原则---主权在民原则是逻辑起点);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基本人权原则是终极目的)
权力制约原则(是基本手段) 法治原则(是根本保障)
3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注:人民≠公民              权力≠权利)
人民是政治概念、集体概念,其反义词是敌人,在不同性质的国家,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人民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同的。政治的核心问题是政权问题,在政治上判断一个人是人民还是敌人,主要看其对实现国家根本任务所起的作用和对现政权的态度。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在我国,人民的范围非常广泛。
公民作为法律概念、个体概念,其外延所包含的对象范围要比人民广泛,除去外国公民和无国籍的人,就相当于该国的全体社会成员。公民就意味着可以享有权利,也必须履行义务,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也是义务的主体,公民意识就是权利意识加义务意识,所以近代的公民与古代的臣民是相对立的。  
权力和权利的主体不同:权力一般指国家权力,是国家及其工作人员依靠国家机器行使的支配力量,通常称为公权力。不同国家机关行使不同的国家权力,一般可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等,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在不同国家是不同的,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由宪法确定的。与权力对应的是责任,亦称职权与职责。权力是把双刃剑,必须对权力的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权力制约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要求: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权利一般指公民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法律上的资格,即公民或法人自已作为或不作为及要求对方
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通常称为私权利。与权利相对应的是义务。
4.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与其他法律的不同点在哪里)
(1)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
(2)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4)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注:法制≠法治,法制可以理解为法律和制度的简称,它是静态的,只相当于法治的立法这一环节的结果;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善法不徒以自行”,法治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进行治理的意思,它是动态的,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个环节,从范围看,法治包括法制。)
5.如何理解“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宪法基本原则?或我国宪法是如何确保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
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注: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非常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平等权;2)人身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政治权利和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2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的权利。)
6.人权的实质和目标 :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7.在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8.我国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或尊重和保障人权对各级国家机关的要求=总要求+具体要求)
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作为宪法的原则,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总要求)
(1)立法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司法方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普法方面: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
(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这一提法本身就表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应是各级国家机关,而享有人权的主体则是人,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还包括由个体组成的群体,比如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
二.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组织国家机构+规范权力运行)
1.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2.我国各级国家机关如何产生?(或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如何运行的)
(1)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它监督。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我国的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主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3)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也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注:民主集中制: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的结合,如果离开民主谈集中,就容易导致专制,如果离开集中谈民主,就容易导致无政府主义。
国家机构:是各类国家机关的总称。 )
4. 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或为什么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规范国家权力运行可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5 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如何行使权力?或如理解权力行使不能任性?
(1)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越权,也不能滥用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法定职责必须为)
(3)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总之,如何正确行使权力,三句话: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注:①国家权力与法律的关系:1)权力是宪法和法律授予的,2)权力要依法行使;(所以法>权)
②公民权利与法律的关系:1)权利是宪法和法律授予的2)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3)要依法维权
③权力与人民的关系: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是人民授予的。
④国家权力与人民、法律的关系: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
⑤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力与责任是统一的)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
一.坚持依宪治国(根本活动准则+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为什么说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或为什么要坚持依宪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在所有的法律法规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对织织和个人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组织和个人: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把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和个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其他法律法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理解下面三图:我国法律体系两张形象的示意图和我国宪法的目录)
(注: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一般指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所有的法律法规;狭义的法律一般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普通法律。不同层级的法律其地位和法律效力是不同的,上位法的地位和效力要高于下位法,下位法不能同上位法相抵触,排序是宪法>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所有的法律法规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从法制统一的角度,这就需要加强宪法的监督,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4我国宪法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我国宪法的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
注:我国宪法对我国国家根本问题的一些规定: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我国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5)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6)我国的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
7)我国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8)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5我国宪法的本质: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6宪法权威的重要性: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7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注:中国共产党的地位:是我国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二. 加强宪法监督(加强宪法监督+增强宪意识)
1. 权力的行使为什么需要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2从制度层面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3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即宪法监督的对象):主要通过合宪审查活动来进行,主要审查以下两方面:一是对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二是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
4我国宪法监督的主体: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5国家如何加强宪法监督工作,健全我国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6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
(1)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2)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3)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7我们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①学习宪法。②认同宪法。③践行宪法。 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8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意义
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 ,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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