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特别推荐】八年级下思想品德知识活动题解答、同步训练题及单元试卷(有答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管理员特别推荐】八年级下思想品德知识活动题解答、同步训练题及单元试卷(有答案)

资源简介

知识要点梳理、活动课解答、同步训练题
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
八年级集体备课组
2011年3月
目 录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3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同步训练题………………………………………………5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步训练题………………………………………………6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7
第一框 公民的义务同步训练题…………………………………………………………9
第二框 忠实履行义务同步训练题………………………………………………………10
第一单元 单元测试题题…………………………………………………………………12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16
第一框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同步训练题…………………………………………………19
第二框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同步训练题…………………………………………20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21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同步训练题………………………………………………24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同步训练题………………………………………………25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26
第一框 隐私和隐私权同步训练题………………………………………………………29
第二框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同步训练题…………………………………………………30
第二单元 单元测试题题…………………………………………………………………31
期中水平测试题……………………………………………………………………………35
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40
第一框 知识助我成长同步训练题………………………………………………………43
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同步训练题………………………………………………………44
第七课拥护财产的权利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45
第一框 财产属于谁同步训练题…………………………………………………………47
第二框 财产留给谁同步训练题…………………………………………………………48
第三框 无形的财产同步训练题…………………………………………………………49
第八课消费者权益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50
第一框 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同步训练题…………………………………………51
第二框 维护消费者权利同步训练题……………………………………………………53
第三单元 单元测试题题…………………………………………………………………54
第九课我们崇尚公平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60
第一框 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同步训练题………………………………………62
第二框 维护社会公平同步训练题………………………………………………………63
第十课我们维护正义
知识点梳理 活动解答……………………………………………………………………64
第一框 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同步训练题………………………………………67
第二框 自觉维护正义同步训练题………………………………………………………69
第四单元 单元测试题题…………………………………………………………………70
期末水平测试题……………………………………………………………………………75
附:参考答案………………………………………………………………………………78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课本活动答案和重点
1、教材第4页插图“你知道整个国徽图案体现了什么吗?”
(国徽的涵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国徽是主权国家的标志和国家威严的象征。天安门象征民族精神,齿轮象征工人阶级,谷穗象征农民阶级,五颗五角星,大的一颗象征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象征人民大众。四颗小星各有一角对着大五星的中心,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大团结,象征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掌握了国家权利,成为国家的主人。)
整个国徽图案鲜明地体现了我国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国家的性质(教材P4略)
3、我国现阶段人民的构成:(教材P4略)
4、第5页插图“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
上述情景表明: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形式是通过人民选举出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然后再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5、公民权利: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6、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这是公民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
7、教材第6页插图“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能否享有公民权利?”
人民与公民不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别在于:(教材P6 略)
在押犯人(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只要具有中国国籍就都是中国公民。不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能享有公民权利,但不能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8、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公民资格。
9、教材第6页“小寒的享有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尤其是法律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小寒的父母将她遗弃街头,致使她的权利失去了家庭的保障,丧失了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幸亏得到好心人的收养,才使她被抚养的权利得以继续(小寒的权利得到了来自他人的保障)。但她由于没有户口,却又导致她不能享受到就近入学的权利(小寒的权利没有得到学校、社会的保障)。由于失去了家庭、学校、社会的保障,所以,小寒的一部分权利没能实现。
10、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略)
提示:核心——宪法;主要内容——立法保障、司法保障
11、教材第7页“法律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
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保障未成年人上学读书、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婚姻法: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刑法: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不受非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参与民事诉讼的权利不受违法行为侵害的权利
﹡你还知道哪些具体法律?说说他们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学生自己补充)
12、教材第7页“6名女中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傅某把6 名学生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此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
﹡ 6 名学生该如何维护白己的合法权利?
6名学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这种侵权行为,保障自己的权利。
6名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了柜台负责人非法搜身的侵害,她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13、教材第8页“田甜享有哪些权利?”
O上述材料中涉及主人公的哪些权利?
﹡主人公有自己的名字,叫田甜,体现她享有 姓名名 权;
﹡父母的抚育,体现她享有 被抚养 权;
﹡在清新美丽的环境中成长,体现她享有 环境权;
﹡按时入学,到校学习,体现她享有 受教育权;
﹡画作出版,体现她享有 著作 权;
﹡获得荣誉称号,体现她享有 荣誉 权;
﹡向工商局提出建议,体现她享有 建议 权;
﹡获得劳动收入,体现她享有 社会经济 权;
﹡参加选举,体现她享有 选举 权。
田甜享有的这些权利说明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极为广泛。
O这些权利对她有什么益处?
这些权利使她的生存权、人身权、环境权、教育权、知识产权、政治权、经济权、社会权、文化权等都得到充分保障。
O你认为我们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提示:可参考教材第9页公民的基本权利作答。如(1)平等权;(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权利;(4) 取得赔偿权等。
﹡公民基本权利包涵哪些内容?P9。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是——
14、教材第9页“冯某的不文明养狗行为”
O 在都市生活的冯某有养狗的权利吗?
有养狗的权利,但要文明养狗。
O 冯某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的哪些权利?
侵犯了邻居和其它居民的休息权、安全权、环境权等
O 你认为文明养狗应注意什么?
文明养狗要注意:如养狗是不是影响邻居,狗是不是按时打防疫针,狗的居住条件,还有遛狗时是不是带了狗粪袋,是不是及时清理狗粪,是不是牵牢狗绳或把狗拴在固定的柱子上等。
15、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教材P10—11,4点。)
16、蒋某的所作所为是在正确行使言论自由吗?其危害是什么?
不是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蒋某那样做的危害:很容易引起社会恐慌,不利于社会稳定,很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后果。
17、自由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参考教材P10
18、教材第11页“诬陷别人,属于言论自由吗?于人于己于社会有什么危害?”
诬陷别人不属于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如果滥用言论自由,就会侵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如造成泄密、造谣、人身攻击,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等,自己追求的权利也会落空。它说明行使公民权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
﹡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19、球迷上街游行受法律保护吗?
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中国女排重登世界冠军宝座,球迷要进行庆贺,这是爱国的情感和表现。但是,球迷必须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得到批准方可使用游行的方式表示庆贺,得不到批准可以采用其它方式表示庆贺,而不得随意上街游行。否则,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20、教材第12页“老吴和小辛的父母实施的行为法律允许吗?”
老吴实施上述行为法律上不允许。因为张贴大字报是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
用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依据“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的有关规定去回答。
小辛的父母没有经营权。因为他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提示: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法宝程序 :(1)提出申请 (2) 办理手续 (3)取得经营权。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同步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公民享有基本的权利是指( )
A.成为国家主人的权利 B.法律确认的权利 C.行动自由的权利 D.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2.我国是( )领导的.以( )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A.工农联盟 工人阶级 B.工人阶级 工农联盟 C.人民群众 工人阶级 D.工人阶级 农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一个既光荣又神圣的称号。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中国公民就是看他(   )
A.是否有中国人的血统 B.是否具有中国国籍 C.是否长期住在中国 D.是否会说中国话
4.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护,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保护是( )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法律保护 D.社会保护
5.十届全国人大妇女代表有604人,占代表总数的20.24%;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有19名妇女常委,占常委总数的12.3%。这从一个侧面说明( )
①妇女的权利受妇女权益保障法保护 ②我们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关心妇女
③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都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④妇女在社会进步中起着重要作用
A.①③ B.①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6.2003年的中国法治建设一直贯穿着这样一条主线:革除制度性的弊端,关注普通人的权利。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司法机关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还新增了( )
A.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B.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C.国家建立健全与全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7.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 )
①.平等权 ②.人身自由权利 ③.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④.依法纳税
A、①②③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8.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 )
①.具有我国国籍的公民 ②.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③.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④.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A、①②③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9.我国公民和人民的区别是( )
①.它们的范畴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②.它们的范围不同,公民包括的范围比人民小
③.它们的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包括的范围大,它不仅包括人民也包括敌人
④.它们的范畴完全相同,都属于法律概念
A、①②③ B、①③ C、②③④ D、①③④
10.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
①.立法保障 ②.司法保障 ③.制度保障 ④.舆论监督
A、①② B、①③ C、②③④ D、①③④
二、辨析题:有人问:“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也能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三、简答题
1、如何理解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2010年3月,春意盎然,来自全国各地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汇聚北京,共商国事。代表们审议通过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献计献策。
请你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⑴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⑵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大代表,这种观点正确吗?
3、姚明和叶莉在美国休斯敦出生的女儿是中国公民还是美国公民?为什么?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步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不属于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有( )
A.小东拒绝父亲让他辍学的要求,坚持回校学习
B.小明打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学校附近有一个“黑网吧”
C.小文找哥哥教训曾经欺负自己的同学
D.小倩督促做生意的爸爸及时交足税款
2.某校的午休铃声响后,小刘还在大声朗读英语。同学提醒他不要打扰别人,他却说:“学习是我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小刘的言行错在( )
①权利和自由的理解有偏差 ②不知道公民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③行使权利和自由时,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④没有理解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③④
3.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要限制在( )范围之内,而不能超越其范围,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所追求的权利也会落空。
A.法律允许 B.道德规定 C.纪律规定 D.制度允许
4.李某为盖住房而备料,邻居告诉李说吴某偷了他一盆沙子,李某找到吴某便上前一棒打断了吴的腿,结果李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拘留。这个案例中,李某的教训在于( )
A.李某盖私房是不合法的 B.李某无权保护自己利益
C.李某未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D.李某没有权利在侵害前实施防卫
5.在我国,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应当做到( )
①.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③.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④.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③④
6.下列关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民的言论自由有绝对的自由 ②.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③.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④.公民的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限制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③④
二、判断分析题
“我国公民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所以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行使权利。”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三、简答题
1、一个人自呱呱坠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时,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既受法律的保护,也受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有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⑴、请你分别列举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至少两项。
基本权利: 、 、 。
基本义务: 、 、 。
⑵公民应怎样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2、在广州顺德打工的邱某利用手机发布虚假信息: “中国卫生部告知:非典型肺炎突破3万例,“五一”放假七天,请把信息转发给10个用户,您的手机账上将获得200元话费。”
请你结合所学习的知识,对邱某的行为进行评述。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课本活动答案和重点
1、教材第14页“小明履行了哪些义务?”
付出的依据 付出的好处 不这样做的后果
A 家庭亲情
(道德义务) 具有孝敬父母传统的美德,有利于增进父子之间的感情。 导致亲人间关系冷淡、得不到亲人间的温暖和关怀。
B 对人承诺
(道德义务) 讲信用、讲诚信,能赢得别人的信任和尊敬。 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和帮助,害人害己。
C 值日劳动
(道德义务) 换来舒适、温馨、亮丽的生活学习、环境,增强了集体荣誉感、责任心。 使集体失去亲和力和凝聚力,使个人失去责任心。
D 爱护花草
(法定义务) 能给后来的其它人参观、欣赏,带来美的享受。 破坏环境的美观、自私自利,把自己的享受建立在别人的损失之上。
2、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3、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提示:首先,从获得和付出的关系来看,享有权利属于获得,履行义务属于付出,只有付出才能获得,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因而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特别是法定义务。
其次,从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的角度来看。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第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我国法律向我国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来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4、教材第15页“小珊到底该不该纳税?”(答题可参考“”教材P15的“相关链接”)
5、我国公民应该履行哪些基本义务?(参见教材P16)
6、教材第16页“我们还应依法履行哪些义务?”
提示:公民的法定义务除了宪法里规定的基本义务外,在其它基本法里都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如《环境保护法》里的“保护环境的义务”、《婚姻法》里的“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老人的义务”、《义务教育法》里还规定了“未成年人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等等。
7、教材第16页“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吗?
“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观点也是错误的。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具有一致性,这要求公民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具体可参考上述的第3题的有关内容)。
8、教材第16页“小龚的行为体现了什么美德?”
小龚尽心照料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的行为,体现了他身上的关爱老人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关爱老人、赡养老人不仅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公民的道德义务。小龚照料的是一位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亲属关系的双目失明的孤身老人,他对老人没有法定的赡养、照料的义务,但他像侍候自己的亲人一样奉养老人,这种行为是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鲜活体现。所以,他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赞扬。
9、义务:义务是指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责任。既包括法定义务(见上述第2 题),又包括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10、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12、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关系:(参见教材P17“相关链接”。)
13、教材第17页“单先生的行为为什么受到人们的称赞?”
道德义务的范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履行道德义务,每个人责无旁贷。单先生拾到巨额现金后设法归还失主,是一种拾金不昧的高尚道德;同时也教育我们要自觉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义务。这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这种行为必然会受到人们的赞扬。我们应学习单先生的高尚品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14、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参见教材P17最后一段。)
15、教材第18页“某中学师生援助灾民的行为,体现了宪法提倡的什么公德?”
体现了宪法提倡的“爱人民”的公德。
16、为什么法律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⑴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行为。对法律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
⑵我国法律和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7、思考:还有哪些行为是法律提倡和鼓励做的行为?(可参考教材P19或按老师上课时的提示回答)
18、教材第19页“地理环保小组同学的行为给予我们什么启示?”
启示:其一,法律要求做的,应该像地理环保小组的同学那样积极去做,自觉去做,不要无可奈何勉强去做。其二,如果不作为,就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法律要求公民纳税,某公民不交纳应交的税款,甚至抗税,则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益处:避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利国利民。
19、请列举法律要求我们必须去做的行为:(参考教材P20)
20、教材第21页“我们从贾某、姜某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中得到什么启示?”
第一问:不是贾某、姜某的初衷。也许他们只是为了好奇。
第二问:他们实施了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所以会触犯法律。警示:⑴实施法律禁止做的行为必然会对他人、社会、国家造成危害;⑵凡是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我们要坚决不做;⑶实施法律禁止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即触犯法律,对所造成的后果,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21、列举我国法律禁止公民实施的行为:(参考教材P21)
22、综合题:忠实履行义务要做到哪三项要求?(参考上述16—21题)
第一框题 公民的义务同步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公民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民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B.公民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C.作为一种责任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
D.与公民的权利是不同的,不相关的
2.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 )
A.同一性 B.可替代性 C.一致性 D.不相关性
3.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②保守国家秘密
③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公德 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⑤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⑥依法纳税
A.①③⑤ B.①②③④⑤⑥ C.②④⑥ D.②③④⑤⑥
4.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 ),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A.纪律规范 B.思想规范 C.法律要求 D.道德规范
5.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包括( )
①爱国守法 ②团结紧张 ③严肃活泼 ④明礼诚信 ⑤团结友善 ⑥勤俭自强 ⑦敬业奉献
A.①④⑤⑥⑦ B.②③④⑤⑥ C.①③⑤⑦ n②④⑥⑦
6.在2010年冬季征兵过程中,不少有外地打工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适龄青年,应届大学生毕业生纷纷回乡报名,接受祖国挑选。这表明他们( )
A.如果不报名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B.懂得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C.可以通过参军取更好的工作 D.认识到当兵可以锻炼自己的身体
7.2010年4月的某一天,某市公交车乘务员李某因提醒乘客注意扒手,遭到四名扒手殴打致伤。当时公交车上挤满了乘客,却无一人伸手相助。这些乘客的行为( )
①不敢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没有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 ②是懦弱、自私的表现,应受道德谴责
③没有履行道德义务,应承担法律责任 ④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了违法行为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④
8.懂得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有助于增强我们的国家观念和法律意识,下列对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关系认识正确的有 ( )
①.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 ②.公民所尽义务越多,享有的权利就越充分
③.权利和义务是彼此制约的 ④.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④
9.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拒绝交还失主的行为 ( )
①.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②.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③.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④.别人无权干涉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二.、判断分析题
1、“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都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确保履行。”这句话正确吗?为什么?
2、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我们只应享受权利,不应履行义务。这种观点正确吗?为什么?
3、在我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说法对吗?

三、论述题
卢勇的一天:早晨,八年级学生卢勇背起书包上学。到了学校,卢勇把吃剩的早餐随手往教学楼的楼梯边一扔,走进了课室。午饭后,卢勇到邮局寄信,回校的路上,看到有两名社会青年在持刀敲诈勒索一名低年级的同学,卢勇急忙到附近的公用电话亭打“110”报警。放学后,卢勇用自己的零花钱给生病的妈妈买了一块她喜欢吃的蛋糕。晚上,他就前两天社会调查中了解到的“六合彩”赌博泛滥的现象,向有关部门提出综合治理的书面建议。
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
(1)卢勇享受了哪些权利 履行了哪些义务(至少共写出四项)。

(2)请你当一回小法官,说说在卢勇的一天活动中,哪些行为是不正确的?并就公民权利和义务问题对卢勇说几句话。

第二框题 忠实履行义务同步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行使权利,是公民意识的重要表现;自觉履行义务,更是公民意识的表现,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应该做到( )
①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④法律未说的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②③④ D. ①③④
2.清华大学电机系大四学生刘某为了验证“狗熊笨不笨”,于2002年1月先后两次把搀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饲养的5只狗熊身上或嘴里。受到伤害后,有的狗熊丧失了正常生活的能力。北京动物园副园长说,受到伤害的狗熊,都属于国际一级保护动物。2月24日,刘某被刑事拘留。上述案例告诉我们
①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②青少年要学习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③法律禁止的行为,我们应坚决不做 ④进行科学研究可以不受法律限制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3.关于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我国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 B. 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都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C. 社会主义道德支持和促进我国法律的贯彻实施
D. 凡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
4.作为一名八年级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是( )
A.法律鼓励我们做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B.法律提倡我们做的,我们要尽量去做
C.法律要求我们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D.法律允许我们做的,我们可根据个人意愿去做
5.“若要美德得以保存,法律是必需的,而若要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则是不可缺少的。”这句名言给我们的启示是( )
①.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②.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具有相同的强制力和约束力
③.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②④
6.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有利于( )
①.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 ②.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③.形成班集体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 ④.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A、①②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简答题
1、我国公民应如何忠实履行法定义务
2、吴某因未婚夫要与其分手而伤心万分,爬上车站一幢20层高的楼顶上,想以死威胁未婚夫回心转意。导致车站周围众多人围观,准备交通阻塞,车站秩序混乱。后经警察耐心劝导才把她解救下来。但事后吴某受到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他认为:“自杀是个人的事情,为什么要拘留我呢?”
⑴、你认为吴某的行为正确吗?为什么?
⑵、公民如何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论述题
2010年8月10日,盂某到广州乘出租车不慎将有手机和3万元现金的手提包丢在出租车上,后被出租车司机陈某拾得。第二天,孟某和陈某见面了。
情景一:出租车司机陈某确认失物是孟某以后,主动归还了。
请你评价陈某的行为。

情景二:孟某要求陈某归还失物,陈某谎称自己没看见,拒绝归还。
请你全面推测孟某可能采取哪种办法解决这件事?其应采取什么办法才能正确解决问题?
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单元测试题
一、明辨是非(辨别下列观点的正误,正确的在相应括号内填“√”,错误的填“×”。)
1.在我国,全体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
2.没有中国血统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中国公民的。( )
3.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
4.对未成年人来说,享有权利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是家庭保障。( )
5.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和保障书。( )
6.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所以言论自由不受任何限制。( )
7.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
8.法定义务我们必须要履行,道德义务履行与否,意义不大。( )
9.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应尽量不做,这是自觉履行义务的表现。( )
10.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是法律要求做的,我们不能不做。( )
二、单项选择题(把最符合题意的一个选项找出来,填在相应括号内。)
11.下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是( )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②美籍华人
③华侨 ④加入中国国籍的非洲学生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12.关于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享有政治权利,公民不享有政治权利 B.人民享有的权利多,公民享有的权利少
C.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 D.人民参与国家管理,公民不参与国家管理
13.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将未成年人的权利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这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权利保障的方式是( )
A.宪法保障B.立法保障C.司法保障D.物质保障
14.“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他触犯了法律,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段话说明( )
①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和权利
②法律和公民享有的民主自由权利是对立的
③离开了法律,公民就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和权利
④公民在行使民主、自由权利的时候,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15.某职工把反映单位领导腐败问题的材料写成大字报张贴在单位门口,结果受到当地派出所警告处罚。这说明( )
A.我国公民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B.我国公民很难真正行使合法权利
C.在我国,老百姓的意见得不到重视D.公民行使权利必须采用合法方式
16.午休时间,同宿舍的同学都休息了,小松还在大声地朗读英语。室友多次提醒,他却说:“学习是我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对小松的观点,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小松的观点正确。每个人都有学习的自由和权利
B.小松的观点错误。在午休时间他没有认真学习的权利
C.小松的观点正确。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
D.小松的观点错误。公民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学习权利
17.有人认为,有些权利我不需要享有,所以有些义务我也不需要去履行。这种观点是( )
A.错误的。因为权利必须享受,义务必须履行
B.正确的。因为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C.正确的。因为享受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两者是相对应的
D.错误的。因为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公民必须履行的
18.下列言行能体现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是( )
A.“听说你父亲生病住院了?”“这与我无关,我是领养的”
B.“又该缴税了。”“哦,让我想想办法怎样少缴点”
C.“今年征兵工作开始了。”“哦,我符合条件,明天就去报名”
D.“这个星期天你有安排吗?”“我要去教堂做礼拜,我信仰基督教”
19.下列有关公民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①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不必履行维护祖国统一的义务②拒绝服兵役,要负法律责任
③中学生还是消费者,依法纳税的义务与我们无关④尊重父母、关爱父母是我们的义务
A.①②B.②④ C.②③D.①③
20.右面漫画中公民的行为是( )
①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的行为
②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
③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
④法律要求公民必须要做的行为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21.清华大学电机系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硫酸泼在北京动物园的5只狗熊的身上和嘴里,狗熊受到了严重伤害。刘海洋被刑事拘留,当警察询问刘海洋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他说:“我只是想做个实验,看看狗熊到底笨不笨。”上述案例告诉我们( )
①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应坚决不做 ②科学研究需要创新实践,可以不受任何限制
③青少年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④公民必须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22.“河流虽急,沿着河槽走;人虽众多,守着法律走。”这句谚语启示我们( )
①法律鼓励做的应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④公民应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A.①②B.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③④
23.下列关于公民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定义务就是道德义务,两者是一回事 B.两者均靠社会成员的自觉来确保履行
C.道德义务、法定义务公民都应自觉履行 D.法定义务必须履行,道德义务则无关紧要
93岁的白芳礼老人,十几年来用蹬三轮车挣来的钱,资助了300多名素不相识的贫困学生完成了学业,自己却过着清贫的生活。据此回答24~25题。
24.白芳礼老人的行为体现了公民( )
A.自觉承担了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B.积极行使了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
C.忠实履行了法律要求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D.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正在不断增强
25.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像白芳礼老人那样自觉营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的良好氛围,这样做( )
①是因为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来确保 ②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需要他人的关爱和帮助
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④体现了履行道德义务,每个公民责无旁贷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6.下列行为属于法律鼓励、公民应积极去做的有( )
①植树造林,绿化祖国②无偿献血③依法纳税④中小学生完成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习任务
A.①②B.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④
27.右边漫画中的司机( )
A.没有认识到接受违章处罚是公民的义务,不应讨价还价
B.没有积极去做法律鼓励公民做的行为
C.没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D.实施了法律禁止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28.张某被确诊患有恶性传染病,但他拒绝接受医院的隔离和治疗。对这一事情的正确认识是( )
A.这是法律鼓励做的,张某应积极接受隔离治疗
B.是否接受隔离和治疗是公民个人私事,他人无权干涉
C.张某的行为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应受到批评和谴责
D.恶性传染病患者接受隔离和治疗是法律要求做的,张某必须去做
29.中学生杨某对因打架被学校予以警告处分怨恨在心,于是在学校网站论坛上大肆辱骂学校,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杨某辱骂的是学校而不是个人,因此并不违法
B.杨某在网上发表意见是行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的体现
C.杨某在行使权利时损害了集体的利益
D.杨某是在网络上而不是在公开场合辱骂学校,对学校名誉损害不大
30.下列行为能体现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的有( )
①青年小丁符合征兵条件,主动报名参军
②工人老杨遵纪守法,从不做法律禁止做的事情
③学生小明和同学成立废电池回收小分队,上门回收废电池
④教师老张积极参与镇人大代表选举,认真投出神圣一票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三、辨别分析(辨别以下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31.案例一:小周创作的小说出版后获稿酬3600元,当出版社要为他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他说:“支配稿酬是我的权利,我不想缴税。”
案例二:小芳与同桌小玉有矛盾,便造谣说小玉正在谈恋爱。小玉找她理论,她说:“那是我的言论自由,你管得着吗?”
案例三:小明因拒绝给社会青年王某“保护费”而遭殴打,便找人把王某打成重伤。小明认为这是在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辨别分析上述案例中小周、小芳、小明是否真正行使了自己的权利。
四、阅读思考(仔细阅读,认真思考,运用所学知识回答相应的问题。)
32.欣赏下面的漫画,结合课本知识回答问题。
(1)漫画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种什么现象?
(2)请你用所学法律知识评价并分析上述现象。
33.纷繁的世界,多彩的舞台,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公民”。下文说的是一位普通公民的一段人生经历,分析其经历,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问题。
小赵,18岁时应征入伍,在某海岛驻防。每当人们合家团聚的时候,他总是默默地坚守岗哨,时刻待命。服役期间,他苦练军事技术,积极参加部队举办的文化夜校。退役后,他开了一家小餐馆。他诚信经营,每月主动到税务部门缴纳各种税款。他童叟无欺,深得顾客信赖。他为人正直,主动写信给工商局反映一些工商管理人员在维持市场秩序时的粗暴行为,建议文明执法。他深得当地群众信任,在镇人大代表选举中,光荣当选为镇人大代表。
(1)小赵的经历中,他依法行使了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履行了哪些基本义务?
(2)在社会生活的大舞台上,每个公民都可以“扮演”好各种角色。结合小赵的经历谈谈怎样才能扮演好“公民”这一角色。
34.对以下宪法规定的内容,请指出它们分别体现了公民忠实履行义务的哪一方面要求。
(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公民就应积极地参加植树劳动,种植和保护林木。
(2)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的义务,公民必须履行。
(3)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所以,我们决不能做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的事。
35.欣赏下面的漫画,运用法律知识回答问题。
(1)对上面左侧漫画中的两位同学,老师的做法虽然不当,但作为受教育者,他俩的行为也存在错误。请从法律角度指出他俩的错误所在。
(2)在学校生活中,也许你也会碰到类似的同学。请你给他们提几点忠告。
36.阅读《沈芳的一天》,运用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2010年3月15日,早晨6∶00,沈芳吃完早饭,安慰了生病的妈妈,背起书包上学去。她按着绿灯指示,沿着斑马线穿过十字路口来到学校。老师告诉她,她写的两篇小说在《微型小说》杂志上发表了,她听了很高兴。
中午,沈芳在学校食堂吃过饭,在回教室的路上,看到几个同学在欺负畲族同学,立即上前制止,并对几个男生批评教育,要求他们团结少数民族的同学。
下午4时,为了配合“3·15”宣传,沈芳所在的普法小组在老师的带领下,走上街头进行了一次法律宣传,解答了消费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放学回家,沈芳路过菜市场,看到市场管理人员在维持市场秩序时态度粗暴,回到家马上写信给工商局,建议工作人员要文明执法。
晚上,沈芳吃完饭,做完功课,给远方工作的爸爸写了封信就睡觉了。
(1)在沈芳这一天的活动中,她享受的权利和自由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她履行的义务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普法小组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过程中,需要完成以下任务。
①出两条宣传标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市民:“前天,我到某商场购买的皮尔·卡丹服装,经鉴定是假冒产品,我该怎么办?”
请你回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对消费者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友情提醒:
(3)《沈芳的一天》对你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有何启示: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课本活动答案和重点
1、主题探究——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人格权赋予我们维护自己生存与尊严的自由和力量,是每个人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保护神,是我们终身的灵与肉的守护者。在它的守护下,我们每个人应时刻关注自身的地位和价值,尊重和维护他人的人格权,在和谐、愉悦的氛围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教材第24页“以上行为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
插图分析:以上行为侵犯了人的生命健康权。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霸王合同”的图片中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以及“煤矿爆炸”图片中受伤的工人,都反映了对工人健康权的侵害。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其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保护工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工人因工受伤应当得到用人单位的救治和保护,所以“工伤概不负责”,正是侵害了工人的健康维护权。而煤矿爆炸,工人手臂受伤,则工人的正常的手臂生理机能受到破坏,所以侵害了工人的健康权。恶作剧中,侵害了身体权,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对身体权的侵害并不当然侵害健康权,比如对身体组织的不痒痛破坏行为——非法剪人头发、指甲,非法撞击他人身体但未造成伤害等,这些行为未造成个人生理机能、功能的破坏,不构成侵害健康权,但却是侵害了身体权。需要说明的是,恶作剧极易引发对他人健康权的侵害。
3、为什么说“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2)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3)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所以……
4、教材第26页“上述行为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
(1)班主任将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留下来继续做作业,不完成就不许回家;(2)个别企业对工人下班进行搜身;(3)自选商场保安拘禁偷窃嫌疑人。
这些行为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人格权的组成部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津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所以上述情形中,学生放学后有离开学校的自由,老师的做法是一种非法限制学生身体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个别企业,自选商场保安的做法是典型的非法搜身和非法拘禁行为,非法剥夺和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已构成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也可按教材内容来回答:这些行为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格权还包括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第一种情形,教师侵权情节尚轻,学生可要求赔礼道歉;第二、三种情形,受害人可要求企业,自选商场赔儿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5、教材第26页“法律禁止使用童工的意义”
答题提示:主要从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人的受教育汉,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我国杜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等方面考虑。具体见P27“相关链接”的内容。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等。
6.教材第第28页“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利?”
插图中的人们在行使生命健康权。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健康维护权是健康权的基本内容,其含义中包含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即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干完好状态;有生理、心理疾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原来的健康状况。
人们锻炼身体的图片是通过积极的体育活动行使健康权的表现,而右侧图片中受伤的同学准备去医院医治,也是行使健康权来恢复原来的健康的表现。
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行使以上权利要由学生自己扩展。
7、为什么说“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8、教材第29页的“哪些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
1、小王和家人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因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小王和家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一定限度损害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的必要限度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而具体到书中案例,张某持铁棍入室抢劫,小王和家人打伤其手臂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
2.小红患感冒久拖不治得了心肌炎是放弃权利的行为,我们有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环境,免受他人侵害的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因此小红患病不治是对保持自己健康权利的放弃。
3 .小林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的行为是放弃权利的行为。我们有珍爱生命,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的权利,所以小林的行为不仅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且是放弃保护自己健康的权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
我们身边的珍爱健康的例子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病及时医治的行为等,由学生自己扩展。
9、教材第30页“小君和小哲的故事”
(1)此事给小君、小哲及双方家庭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扩展。
(2)此桩惨案避免的方法。首先,同学们应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让学生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并要让大家认识到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即“非法侵害生命健康权者受制裁”,根据我国现有的民事立法规定,已满10周岁到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他们能够理解,判断的一些侵权行为,他们自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刑事法津规定,14 周岁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抢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等8种严重刑事犯罪也是要承担责任的;而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对于所有的刑事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同学们应培养关爱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要让大家理解“爱人者人恒爱之”、“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润天空”的道理,多关心他人,培养宽广的胸怀。牢记:“利己就是利人,亏人跳是亏己,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让人为荣”。再次,同学们应注重疏导自己的情绪,尤其须制怒。
10、教材第31页“列举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如出售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护送盲人过马路等等。
“受过他人关爱”的体验由学生扩展。
特别要注意,青少年务必要做到:关爱生命,远离暴力,拒绝毒品。
11、教材第32 页“抢救落水同学的故事”
(1)对王明同学行为的评价
首先.王明勇敢地跳入水中抢救落水同学张刚是见义勇为、有高尚道德的行为.应受法津保护和道德褒奖。
其次,就本案而言,王明的行为无论从法律或道德方面都不宜提倡。理由有二。其一,我国法津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重点保护的对象。由于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对危险的充分预见能力和处理危机能力,他们的英勇行为往往只是出于本能,大多数在挺身而出之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会死亡。要求他们在危险情况中保护别人、救助别人,这已经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能力范围,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法律不提倡未成年人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功,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其二,从道德的角度讲,当前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中,大力提倡的是“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道德观,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孩子首先要学会的是自我保护,然后才是机智救人,理智救人。
再次,王明的行为不宜提倡,并非否定在未成年人中进行“见义勇为”的道德教育。我们应提倡中小学生“见义智为”,从而将‘见义勇为”的教育更人性化、合理化、适当化。提俱“见义智为”,一方面是教育未成年人见义要有所为,不可冷漠、怯懦;另一方面则强调未成年人应以自护自救作为他们见义勇为的重要前提,且在救助他人的时候应发挥聪明才智,培养他们临危不乱、充分动脑筋的科学态度,以避免鲁莽行事,造成不必要的牺牲。
(2)对钟平、黄晓芳同学行为的评价
钟平、黄晓芳的行为既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又是道德教育提倡的行为。本案中钟平、黄晓芳勇于救人,机智救人。在自己的能力达不到的时候,他俩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根据当时的具体条件设法抢救,最终既保全了自己,又成功地抢教了他人。
(3)对徐文同学行为的评价
徐文的行为不违法但应受道德的谴责。徐文对落水同学没有法律上的特定救助义务,他没有救助落水的张刚是不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看到同学落水却袖手旁观、漠然置之,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由学生扩展、探究。
提示:(1)危难时刻要学会保护自我,也要尽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2)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同步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唐某家阳台的花盆被风刮倒掉下楼,正好把路过的邻居张某砸伤,唐某当时不在家。对此,唐某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
A.不负,因为他当时不在家 B. 要负,因为这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C.不负,因为这并非他故意所为 D.要负,因为这危害了公共安全
2.以下关于人格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人格权是生命健康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B.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的
C.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D.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3.有些工矿企业实行所谓“严格管理”,工人下班出门时要被搜查身体,这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的( )
A.生命健康权 B.人身自由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4.小王因自己的手表丢失,怀疑是同桌的小曾所为,便要搜查小曾的衣服口袋,小王的这一行为被老师发现后及时制止。小王的行为( )
A.是非法的,因为这是侵犯小曾人身自由权的行为B.是合法的,因为这是维护自己财产权的行为
C.是非法的,因为这是侵犯小曾名誉权的行为D.是合法的,因为这是小王找回手表的有效方式
5.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
①生命健康权 ②选举权 ③名誉权 ④隐私权 ⑤自由权 ⑥肖像权 ⑦姓名权⑧劳动权
A.①②③⑤⑦⑧ B.①②④⑤⑥⑦⑧ C.①②③④⑥⑦ D.①③④⑤⑥⑦
6.非法搜身、非法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了公民的( )
A.名誉权 B.隐私权 C.人身自由权 D.生命健康权
7.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说明( )
①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②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③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④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④
8.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 )
①.工人下班时,在厂门口进行搜身检查 ②.老师对学生进行搜身
③.司法机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 ④.商场对偷窃嫌疑人进行搜身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④
9.以下行为属于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是( )
①.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 ②.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
③.捏造事实在背后中伤他人 ④.生产的食品不过关造成食物中毒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④
10.我国宪法庄严地向世人宣布: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人身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它可以分为( )两大类。
①.人格权 ②.身份权 ③.生命权 ④.人身自由权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④
11.我国禁止使用童工是为了( )
①.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②.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提高我国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 ④.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④
二、材料分析题
2010年5月3日,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近期发生的几起校园恶性案件,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对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开展里维斯排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同时,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校园安全能力的提高,努力为广大学生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⑴校园恶性案件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什么权利?
⑵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这一权利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框 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同步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无业人员张某到一居民家行窃时,被户主抓获。为教训小偷,户主和邻居将张某捆绑并殴打。户主和邻居的行为( )
A.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防卫过当,应付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C.违法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利 D.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值得提倡
2.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提倡以下做法( )
①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②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③远离暴力,尊重生命 ④在危急情况出现时,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3.以下行为属于合法行为的是( )
①.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
②.大义灭亲 ③.为正义而献身 ④.老师将未完成作业的学生留下,不完成就不许回家
A.①②③④ B.①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三、简答题
生命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1”后面排列的“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的;若没有“1”,即失去了生命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再多也是“0”。
⑴这个比喻强调了公民什么权利的重要性?
⑵在我国有哪些法律保障公民的此项权利?
⑶作为青少年,我们应怎样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课本活动答案和重点
1、教材第34 页“小光的故事”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人格尊严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人平等享有。人格尊严不可辱,侮辱者应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气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改插图中郭老师因小光考试不及格就批评小光比猪还笨并罚小光面壁,这是对小光侮辱、体罚的行为,侵害了小光的人格尊严权,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而小光父亲认为12 岁的小孩没有人格且可以随意体罚,是一种人身依附的错误观点,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本案受害人小光有权要求侵害人郭老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教材第35页“信誉良好者能获得银行较高货款额”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每一个人都处在这种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谚语所谓“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正说明了名誉对于一个人正常的人际交往和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可举这方面的例子来说明:好的名誉对于公司、企业来说可以得到更多客户的信任,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4、教材第36页“大江的故事”
(1)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但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公正客观的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例如,有时一个诚实的人会被侮辱成骗子,以致蒙受奇耻大辱,社会评价降低。针对这种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法律赋予了被侵害人保护自己的名誉权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对名誉权的保护作了规定。
(2)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证明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对于诽谤、侮辱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教材第37页“小明污蔑大江作弊的故事”
对于小明诬蔑大江作弊一事,大伟看到小明有心理问题,希望小明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正确的。但大伟将小明的行为性质简单地归结为心理问题,认为只是情绪失控而已,这种认识无疑具有极大的片面性,既没有认识到小明行为的严重性,也不利于小明改进错误。嫉妒确实是一种心理现象,但小明因嫉妒而诽谤他人的行为则违反了道德和法律。
小辉的观点看到了小明行为的不道德性,但是认识不够全面,缺乏权利意识。
小敏的看法是比较全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1 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所谓名誉权就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小明因妒忌而诬蔑大江作弊,致使一些同学怀疑大江的人品,小明的行为不仅有悖道德而且是违法行为,这是一种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的诽谤方式、侵害大江名誉权的行为。小明的侵权行为轻则会伤害同学感情,重则会造成严重后果,要负法律责任。
大江的做法可取,根据我国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名誉权人有权自己要求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大江采取与小明协商的办法行使自己的名誉权,一来能够融洽同学关系.二来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可谓一举两得。
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由学生扩展。
6、教材第38页“‘武人郎’外号的故事”
看法及理由:小立因为长得矮胖,因此被人起外号为“武大郎”,有讽刺、嘲笑、挖苦小立身材矮小的意思。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插图中别人给小立起外号为“武大郎”,正是对他的侮辱,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同学身边的类似现象(如侮辱、谩骂他人等),由学生扩展。
7、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
侵犯他人名誉表现为污辱、诽谤两种行为:公然漫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海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后果: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8、教材第39页“小华被搜身的故事”
保安人员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小华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如果为了搜查犯罪证据,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人进行身体搜查,但必须出示搜查证。商店的保安人员既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又没有搜查证,因此,无权搜查他人的身体。而且保安人员的搜身行为既是不尊重小华和同学的行为,又贬低了他们的人格,使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本故事中,保安人员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小华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的行为;主观上明知没有权力搜查而实施搜查行为,因此有过错;保安人员的行为造成小华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受到损害且损害和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事实上是由于商场的商品消磁器出现故障,使小华在没拿任何商品从商场出来时,引起报警器的鸣叫。商场保安迫使小华脱下衣服证明自己的“清白”,商场的行为侵害了小华的名誉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 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 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我是法官,我会依据此规定,判定商场侵犯了小华的名誉权,判处商场在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以海报形式在商场门口对小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小华精神损失费2000元。
9、教材第40页“网站举办丑星评选活动案例分析”
网站举办丑星评选活动这一事件涉及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肖像权。
首先,网站的活动严重侵害了某歌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指每个公民都有权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基本尊重,而本案例中的网站拿某歌星的形象大做文章,选什么丑星,缺乏对该歌星作为人所应有的起码尊重,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已构成了侵害人格尊严的行为。
(必须指出,尽管网站的行为贬损了他人人格,但却不能认定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因为在本故事里,受害人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网站的活动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
其次,网站的活动严重侵害了该歌星的肖像权。网站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该歌星的肖像,已构成侵权。法院最后判决,举办丑星评选活动的网站因侵犯人格尊严和肖像权,须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受害人精神抚慰金2 万元和经济损失1500 元。
法院判决的意义:第一,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应当享有的人格尊严和肖像权,使受害者得到社会公正的评价并维护自己的肖像权不受他人非法利用和歪曲、丑化,并使受害者通过赔偿弥补一些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第二,有利于制裁侵权行为,鼓励人们增强权利意识,积极行使权利;第三,有利于为社会主义情神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10、肖像的涵义: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
肖像的作用: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以此区别于他人。所以,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肖像权的涵义及内容:肖像权是指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和支配权。其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如挂在自己家里还是用于广告等;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而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11、教材第41页“小红的故事”
小红行使了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具体包括对其肖像的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的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不构成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此处警方是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使用嫌疑人的照片,是一种合理使明,所以不构成对犯罪嫌疑人肖像权的侵害。
12、列举恶意丑化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由学生自己扩展)及危害(参见下一题):
13、侵害肖像权的形式及后果:
形式: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14、教材第42页“丽丽的故事”
该影楼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丽丽的肖像权。根据《民法通则》 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影楼未经丽丽本人同意便将其照片摆在橱窗中展出,作为影楼,这种行为显然是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以达到营利目的,因此构成对丽丽肖像权的侵犯。
丽丽应当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5、教材第42页“朱永明的故事”
朱永明以笔名发表文章,行使了姓名权中的使用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
鲁迅、常香玉的真名请向语文教师求教。
16、姓名及姓名权
姓名是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在社会生活中,姓名与某个特定人的联系非常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会损害其人格。因此,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 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7、侵犯姓名权及后果
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等属于侵犯公民的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也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侵犯姓名权的后果: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18、教材第43 页“牛顺改名的故事”
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侵犯了牛顺的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己决定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所以,牛顺改名是行使自己姓名权中的姓名变更权,是合法的。
19、教材第44页“王芳的故事”
张楠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王芳的姓名权。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三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和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9 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故事中张楠冒用王芳的姓名给王芳的母亲发电报,使王芳的母亲赶来北京,使其遭受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损害,因此,张楠的行为构成侵权。受害人可以采用诉讼等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同步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是( )
A.肖像权 B.人格尊严权 C.人身自由权 D.荣誉权
2.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说明( )
①我国法律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②人格尊严权在公民的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③人格尊严不可辱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
3.某中学高二学生林强想竞选学校学生会主席,但他的“威望”不及何辉同学,为了竞选成功,他道听途说,添油加醋,捏造事实背后中伤、诋毁何辉,林强的行为侵犯了何辉的( )
A.政治权利和自由 B荣誉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4.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 )
A.地位身份 B.良好表现 C.学历 D.学业成绩
5.人格尊严权集中体现为( )
①生命健康权 ②自由权 ③名誉权 ④肖像权 ⑤姓名权 ⑥隐私权
A.①④⑤⑥ D.①③④⑤ c.③④⑤⑥ D.②③⑤⑥
6.小马为了表示对你的不满,当着你和其他同学的面,撕毁你的照片,并扔在地上乱踩。小马的行为( )A.是合法行为 B.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C.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D.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7.名誉权主要表现为( )
①名誉获得权 ②名誉利益支配权 ③名誉维护权 ④名誉收益权
A.②③ B.①② C.③④ D.①④
8.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表现有( )
①.公然辱骂他人 ②.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在背后中伤他人
③.往他人身上泼脏东西 ④.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别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二、简答题
1、某校女生张某、李某去某百货商场购物,商场保安怀疑她俩偷了化妆品,便对她俩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这生提出反对。但保安仍然将两名女生非法扣留达两个小时。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商场向两名女生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向两名女生付精神损失抚慰金4000元。
⑴.商场保安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

⑵.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⑶.你从这一事件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2、以下是某校八年级(2)班三位学生的一种表现:同学甲:喜欢给有生理缺陷的同学起绰号。同学乙:喜欢在背后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关系。 同学丙:和同学发生矛盾,喜欢谩骂对方。
⑴情运用所学知识,评价三位同学的表现。
⑵为帮助三位同学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请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3、有人对监狱实行人性化管理不理解,认为这些重型犯泯灭人性,罪大恶极,没有资格做人。
你认为在押犯人有人格尊严吗?为什么?
三、论述题
小智因皮肤黝黑,有同学给他起了个“黑炭头”的外号,并且在同学中散播。其他同学一见到小智都叫他“黑炭头”,小智的心里很不好受。
1.该同学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小智的什么权利
  
2.如果你是小智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同步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小马为了表示对你的不满,当着你和其他同学的面,撕毁你的照片,并扔在地上乱踩。小马的行为( )
A.是合法行为 B.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C.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D.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2.( )是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A.名誉 B.姓名 C.学历 D.肖像
3.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是( )
①盗用他人姓名 ②冒用他人姓名 ③给他人起外号 ④阻碍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4.张祥是初二(4)班学生,经常迟到早退,他在学校设立的考勤记录卡上从来 不写真实姓名和班级,有时填写“初一(8)班陆某”,有时填写“初二(1)班李某”。张祥同学的行为侵犯了陆某、李某的( )
A.荣誉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姓名权
5.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姓名权的有( )
①..干涉成年人更改姓名 ②.假冒他人的姓名签订合同
③.盗用他人的姓名实施不正当的行为 ④.非法剥夺公民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6.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 )
①.肖像制作权 ②.肖像使用权 ③.肖像维护权 ④.肖像获酬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④
7.下列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 )
①.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 ②.丑化公民肖像
③.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④.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④
8.下列行为中合法的是( )
①.老师要求多次迟到的小刚在同学面前承认自己走路比乌龟爬得还要慢
②.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③.杂志编辑在征得小立的同意下,把小立的相片刊登于封面,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④.年满18周岁后,牛平更改个人姓名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④
二、判断分析题
1.我国公民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自主依法规定变更姓名。
  
2.某记者在报道人才交流会的火爆场面时,把其中正在咨询求职的刘某拍摄下来并在报纸上登出。刘某认为记者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是否侵犯了刘某的肖像权?请你答出判断依据。
  
三、简答题
1、甲某患有银屑病多年,走访过多家医院,病情时好时坏。一天,甲某乘坐公共汽车,忽然发现,汽车车厢内的广告牌上有自己的照片,仔细一看,原来是某医院皮肤病门诊对银屑病治疗服务的广告,广告中使用了她在医院治疗时拍摄的治疗前后效果的比较照片。甲某认为未经自己同意,该院皮肤病门诊擅自使用患者照片的行为侵害了她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于是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⑴该医院是否侵犯了甲某的肖像权?
⑵如果你遇到此类事件,会采取什么措施?
2、记者小张在报道某地旅游文化节的盛况时,把正在公园游玩的拍摄下来并在报纸上登出。小丽认为小张没有经其同意你,就擅自把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小张是否侵犯了小丽的肖像权?为什么?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课本活动答案和重点
1、教材第46页 “小红的故事”
小红的故事中,小红没有告诉同学自己家的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是正确的行为,是合法维护自己权利的行为,而不是所谓的不合群、不开朗。
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小红家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父母信息等都属于个人隐私,小红有权保密,所以小红的行为是正确的行为。
2、隐私的含义、具体内容、保护隐私的意义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
具体内容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保护隐私的意义: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3、教材第47页“对‘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发表见解”
从隐私的概念和内容可以看出,“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是错误的,隐私简言之就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个人的很多方面,如电话号码、身高、收入等,不可将隐私等同于丑事。具体理由:
(1)隐私由“隐”和“私”两个要件组成,缺一不可。“隐”即隐藏,是不为人知、不愿公开、不愿让他人介入或不宜公开、他人不宜介入之意;“私”即个人之事,与“公”对应,强调的是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无关的纯私人之事。
(2)隐私中的“隐”含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意思,而“私”必须符合“私”的含义,否则就是“公”。“公”可以公开,如果要“隐公”很可能就是见不得人的丑事。
(3)隐私包括三方面内容:即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它具有①合法性,②私人性,③隐秘性和④主观性的特点。可见,隐私并非丑事。
4、现代社会,为什么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之于众,人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保证人们自由舒畅地生活。
5、教材第48页上“报社披露影视明星的隐私是否构成侵权
报社刊登的内容,有关明星年收入部分合法,有关婚恋部分则侵害了该明星的隐私权。一般而言,个人收入、婚恋情况是他人的隐私,报纸不应该在个人的私生活上做文章,同时对他人的个人收入、婚恋情况等隐私有保密义务,只有权利人才能公开或允许他人公开自己的隐私。
但是公众人物的隐私范围与一般人相比要小得多,公众人物享有有限的隐私权,这是现代社会保护社会公众知情权所必需。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知名人士,其工作、生活等方面信息属于社会大众感兴趣、极欲了解的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公众人物占有更多的社会财富,理应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的监督。因此,明星的年收入涉及社会分配问题和纳税问题,这已不属于个人隐私,报社有权披露而不属于侵权行为。至于明星婚恋情况只要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纯属个人隐私,报刊未经明星同意就刊登其婚恋情况,是侵犯隐私权的表现。
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
7、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的内容是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个人生活安宁权,指权利主体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私生活,不受他人的干涉与破坏。如自然人(即公民)的私生活不受非法窥视和骚扰,自然人的住宅不受非法的监视、监听、摄影等。
(2)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控制、保密权,指权利主体(即公民)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收集、储存、传播享有排他的控制权并有权加以保密。诸如个人的身高、体重、生活经历、信仰、爱好等。(3)个人通讯秘密权,指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的信件、电子邮件、电报、电话、传真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和非法公开。
(4)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指权利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利用自己的隐私从事相关活动,不受他人非法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8、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9、教材第48页“派出所的行为是否合法”(可参考教材P49“相关链接”。)
派出所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隐私权的内容包括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而该故事中,派出所虽然是有搜查权,但是只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搜查才是合法的,没有搜查证的搜查是违反法定程序的,所以是不合法的。
10、教材第49 页“私拆他人信件是否合法” (可参考教材P50“相关链接”。)
拆看他人信件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老师拆看学生信件、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领导拆看下属的信件都是侵犯他人通信任密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
老师拆看未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